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hu99.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穿越了去做个女侠》 作者:殁情 正文 第一章 来自奇浓嘉嘉普的祝福 这是一个好人不得好报的故事,同时也是一个教育小朋友们不要异想天开的故事。那一夜秋雨飘飘,我撑着伞独自走在街头。公车站位于一片漆黑当中,但我已经习惯了,不会再有任何恐惧。然而,我忘记了,恐怖片中最恐怖的情节,往往都是发生在这种时候。哦,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李悦,虽与礼乐同音,却既不懂礼也不通乐,只是个21世纪最常见的俗物。相信我,我真是个俗物,不是自谦。我最大的爱好是玩游戏和看书,最喜欢的游戏是模拟人生、仙剑系列和明星志愿系列,最喜欢带点小悬疑的武侠小说,例如古龙的作品。当然除了提到的这些我偶尔也会接触些不太和谐的东东,像日本的HGAME啦,如果剧情不错又有汉化我就会稍稍玩下,也就稍稍玩个两三遍而已,算不上热衷。有时也会翻翻《金瓶梅》、《品花宝鉴》这种有内涵有深度,却总遭人误解的优秀作品。我最强烈最不靠谱的愿望是收楚留香当小弟,再叫花满楼来伺候我睡觉。此“伺候”非彼“伺候”,不要往18X方面想。一不小心说跑题了,不好意思,一提起自己热爱的东西我就会比较多话,诸位看官习惯就好。我们继续说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走到车站,只看见一个等车的人,大概刚刚走过一辆了吧。车站的棚子很窄,雨被风刮着打在那人身上,可怜的孩儿一直往后靠,直靠到了身后的广告板,还是会被雨淋。我那晚心情好,不知为什么就是莫名其妙的好,现在回想起来真是上辈子欠下的孽债啊!我好心的把伞打到那人头上,那人愣了一下,轻声说了句谢谢。在这里我要郑重声明一下,我绝不是假模假式的以学雷锋为名,行与帅哥搭讪之实,我当时根本看不清他的脸。二不小心又跑题了,继续说之前的事。和一个陌生人站的这么近,我觉得很尴尬,但他却没脸没皮的盯着我看个不停。我低下头扫视自己胸前的衣服,靠,又没走*光,看你个大头鬼,我心里暗骂。“别把我想的那么猥琐。”他的声音带着无奈的笑意,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我顿时觉得从脸到脖子都烫了起来,一个字都不好意思说。“你听过奇浓嘉嘉普吗?”他没头没脑的问道。我当时太傻,居然连想都没想就回答了。“好像原本是出自北欧神话吧,但大多数中国人知道它都是通过古龙的《血鹦鹉》,传说中那里没有天和地,只有风和雾,是魔王的地盘。”他满意的点点头,“如果说,我是从那来的,你信吗?”“这位葛格,您还真是东西合璧啊!”我愚蠢的大笑,“您不会准备说自己就是血鹦鹉,要给我三个愿望吧?”“没有血鹦鹉,只有魔王。”他说着往亮处挪了挪,让我看清了他的脸。那是一个很英俊,很温和的年轻人,眼神中带着笑意,若是平时我一定会好好欣赏下这张蒙受造物主恩赐的美丽脸蛋,而此刻却只剩本能的恐惧。他除了没带紫金白玉冠,都很符合古龙大人对魔王的描述。“还不信吗?”他的神态依旧温和,嘴角仍然带笑,“这样如何?”他抬起左手拂到我的眼前,修长有力的手指顿时化成了鹰爪。我吓得想要大叫,却发不出一丝声音,脚也像长在地上了一样动弹不得。不能叫,不能动,我唯一的自由就是脑内。“哭啊,夜路走多了终于撞到鬼了!”“我不是鬼,是魔王!”他没有出声,却能与我相互感知,比见鬼更见鬼,“你还不信?”“我信,我信!”我哪敢说不信,万一把他惹恼了,铁定生不如死,直接打入第19层地狱。“不用怕,我不会伤害你。”我心里想什么他居然都知道,简直是赤裸裸的侵犯我的隐私权。“我不是唐僧,你吃了我也不会长生不老的。”我哀求道,“大爷,您就行行好放过我吧。”“我本来就是长生不老,你就算是唐僧我也懒得吃。我只是想稍微报答你一下。”没想到魔王居然这么有良心啊。“我有什么值得您老人家报答的呀?”“很久没人像你这样知道为我打伞了。”他的语气严肃中带点欣慰,“我一向赏罚分明,你就不必推辞了。”“您想怎么报答我?把我吞了,让我成为您身体的一部分?那就不必了,这个桥段N年前在仙剑一里就搞过,没新意。不如就送我回家吧,让我做个好梦。”“不行,这会显得我太没诚意。”他想了想,“你刚刚既然提到了三个愿望,我就给你三个愿望。”我一下来了精神,心想早知这样应该说三百个。“小东西,做人不太贪心……”我忘记他能读心,又被看穿了。“那我得仔细想想啊,我有好多好多愿望呢。”我的脑内飞速旋转,花不完的金山、泡不完的帅哥、玩不完的游戏……真的是好多好多啊,可哪个才是我最想要的呢?“你不用想了,我知道。”他自信满满的说,“你希望楚留香去给你当使唤丫头,让花满楼讲床头故事哄你睡觉……”“对对对!这么搞的愿望也能实现?!”我不用照镜子也能想到自己淫邪的表情。“当然不可能,”他摇摇头,似乎为我低级又庸俗的人生主题感到悲哀,“那不过是人们幻想出来的形象而已。不过我可以为你实现另一个愿望,你是不是想玩穿越当女侠?而且最好还是那种挥一挥衣袖便横扫千军的?”我刚想说不,只觉得眼前一黑,便没了知觉。那一瞬间,我只有两句话想说,“苍天啊,这不会是传说中的迷奸吧?我不是小龙女!大地啊,送我回家吧,让我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隐约中,我最后的记忆是魔王的祝福,“好好享受这意外的愿望,等我们再见面时希望你万事如意。”随后是一阵令人浑身发麻的诡异笑声。古龙大人说的对,让人间充满了灾祸和不幸,才是魔王最大的愿望和目的。 第二章 不是《借尸还魂》的借尸还魂 果然是个梦啊,我迷迷糊糊的抬抬眼翻个身又睡了。被子软软的,香香的,正是我的窝!我这身还没翻过去,就感到有个热乎乎还挺沉的东西压了上来。天啊,难不成真给我玩迷奸?!等老娘阉了你小样的!□□□□□□□□(此处作者删去粗口50字)我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了起来,奋力推开身上的人,拉起被子靠在墙上。床边的人,是一个老头和一个青年男子,看样子都很周正,倒不像什么淫贼变态之流。老头喘息着,一字一顿的问我,“明珠,你……你……已难道不认识爹爹了么?”爹爹?谁是谁爹爹啊?我气得大叫,“我不是明珠,不是你女儿,我不认得你!”老头和他身边的年轻人都怔住了,我也怔住了。这台词怎么对的这么顺,好像在哪看过这出?我呆了吧唧的看着他们,他们也呆了吧唧的看着我。靠,想起来,这是楚留香系列之《借尸还魂》第一章中的戏码!我是明珠,那老头就是左轻侯喽,那他身边的年轻人难不成就是……楚留香!嘿嘿,呆会趁四下无人赶紧骚扰他一下,再调戏两把,才不枉魔王大人一番苦心。魔王大人啊,我若来世成魔定会好好侍奉您老左右!我收好刚才炸起的毛,作柔弱状,倚在床头,“这是哪?你们是谁?”眼睛死死的盯着那头年轻男性,也不时把视线挪开一下作娇羞状。我想,作为一头正常男性,都应该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老头见我冷静下来,殷切的坐到床边,拉着我的小嫩手,“孩子啊,你都不记得了吗?你是我女儿,左明珠呀!”我眉间微蹙,装模作样的摇摇头。嘿嘿,我记得啊,我什么都记得,虽然这部书是好多年前看的,细节忘得差不多了,不过关键情节还挺明白的。“赶紧叫大夫!”老头对年轻人叫道。大夫立刻就被拉进来了。神医一手捻着胡子,一手摸了摸我的脉,“恭喜左大人,令千金已经无恙了。”年轻人不放心的追问,“可她这脑袋……”大夫叹了口气,“看她这样子,恐怕是得了‘离魂症’,听说只有受了大刺激的人才会如此,老夫行医六十载也并没见过。”我面色忧伤,内心明媚,巴巴的望着帅哥哥,等待着他温情脉脉的拥抱。左老头听了医生的话非但不急,反露出几分欣喜,看来对这个女儿真是宠爱有加。“没关系,只要人平安就好,”老头说着说着竟老泪纵横了,可怜天下父母心,这话无论放在什么时代都适用。帅哥一见老头哭了,赶紧说道,“爹,小妹都没事了,你还哭什么,快回房休息吧,这有我就行了。”他的话如天雷空破给我击了个五雷轰顶,爹……小妹……呜呜呜呜,小说果然是骗人的,左明珠只是个巧合而已!我外表平静,其实已经受了内伤,基本上肝肠尽断了,请注意是尽断,不是禁断。我不要当**戏的女主角!大哥,对不起,我是你妹妹,不能用这颗炙热的心来慰藉你苍凉的灵魂。帅哥看着我泪光盈盈的模样,万分爱怜的抚摸着我毛茸茸的脑袋,“小妹,你当真什么都不记得了?”我点点头。“我是你哥哥,我叫左明权。”帅哥和他家老头一样,一屁股坐到我身边,拉起我的小嫩手。我突然想起那医生叫左老头大人,“大夫为什么叫爹爹大人呢?”“爹爹是吏部侍郎当然要叫大人。”我心里一乐,这魔王大人虽然没送我帅哥,但给个大富之家也好啊,“我们现在是在哪?”我问清楚家在哪,呆会出去玩,要是走丢了也好找警察叔叔送回来,也不知道这会的大栅栏和王府井是什么模样。“松江府。”帅哥答道。松江……我脑内飞转,亲娘咧,到上海啦!不要吧,阿拉不懂上海话!语言不通当然痛苦,不过我更关心的还是这家的前途。京官外调通常都是谪了,尤其是左老头这岁数的主,没什么建功立业的精力,还整天对朝政诸多见解。皇帝老子最烦看这种人,干脆找个借口远远轰走。“那我们为什么不在京城呢?”我小心翼翼的问道。皇帝还算仁义,只是给这一家子发到上海而已,没像整苏轼一样扔到海南去。“父亲告老还乡呀,看来小妹你还真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哦。”我心里的大石终于落地了,还乡好啊,吓死我了。刚刚真是差点背过去,好怕怕啊,万一这家人有点什么罪过,我就无辜受累了。在这种不和谐的非法制社会,厂卫无论抓人还是动刑都不需法令,谁说穿越好?一点人权都没有。“小女子是清白的!”这类废话对那些鬼畜美公公们来说就和放屁一样。“小妹,你大病初愈,我就不打扰你了,好好休息。”帅哥哥依依不舍起身离开,然后小心翼翼的关上门。人都走了,我也不用再装什么病西施,赶紧从床上跳下来,拿出红卫兵抄家的劲头把左明珠的闺房翻了个底掉。“喵的,居然什么都没有,太过份了吧。”我失落地望着整洁到没有人气的四壁,“我终于明白以前小说戏词里那些少女思春是怎么回事啦,整天无所所事事当然会胡思乱想”无聊啊,空虚啊,对这个什么都没有的世界绝望了,我要回家!我突然想起魔王承诺过的三个愿望,赶紧盘腿坐下,作参禅状,心里不停默念“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却一点用也没有。我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前世作孽现世报?无耻的魔王,卑鄙的忘恩负义者,说给我三个愿望,结果刚给一个就不见踪影了。把我一个手无寸铁、单纯善良的小姑娘扔到这处处藏着危机的专制的黑暗的封建社会,你于心何忍?!我在这位左小姐的地方一翻折腾大概也了解了一些她的情况,除了藏在床底下的《西厢记》,都是些很正经很有学问的书。嘿嘿,大家闺秀在思春! 第三章 无辜少女受难记 在一个飘雨的寒夜,阴云遮住了月光,纯情少女遇到传说中的魔王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呢?情况一:魔王从怀里掏出一本破书,笑道“小妹妹,看你骨骼精奇,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材,维护世界和平就靠你了,我这有本秘笈,见与你有缘,就给你吧。”真抱歉,这是部没新意的武侠片。情况二:魔王步步逼近,面目狰狞,“哈哈,你就是叫破喉咙也没用的,不如乖乖从了我吧。”少女泪光盈盈,一边大喊着“牙灭嗲!”一边被魔王扑倒扒了个精光。魔王淫笑着把手摸到少女下腹□□□□□(此处作者删去5000字及CG图片5张)。这是款庸俗但被大家喜闻乐见的HGAME。情况三:魔王佯装大方的给了少女三个愿望,实际却比人贩子还无良,一蹄子就给人家踹到了黑暗、专制、腐朽、没人性的明王朝。很不幸,这是我的故事……我已经在这貌似还平静的家里呆了三天两夜,这家哪都不错,父慈子孝的挺和睦,还有几个丫头能供我差遣,只有一点让我不满,他们家的菜咋这么素呢?难不成这家只是个空架子,其实已经穷了?啊,我的命还真苦啊,不能同富贵,一到这就得共贫贱。我一看见那些菜就饱了,根本吃不了几口,可这帮人居然都不问我为什么,全当我是大病初愈没胃口。苍天为鉴,我真的不是不饿,只是受不了那些清汤寡水的豆腐和菜叶子。我现在已经饿得眼花了,又不好意思直接杀到厨房去,家里穷啊,忍吧,就当忆苦思甜了。我怀念美味的炸鸡,油乎乎的,一蹭一手,洗三遍都洗不干净,不健康但好吃极了。我摇摇晃晃溜溜哒哒,晃到了后院,正赶上左明权在练武。他是左明珠的大哥,不是我哥,意淫自己的大哥是放浪形骸,意淫别人的大哥是实在应该。多么健美的身姿啊,多么鲜活的肉体啊,洋溢着男性荷尔蒙的气息,只可惜已激不起我的半点冲动。不是我这几天连打坐带吃素成佛了,而是已饿得无暇顾忌其它了。大家都听过“暖饱思淫欲”,谁听过“饥寒思淫欲”的?啊,男色与我如浮云,姑娘我超脱了!我走到院子里的石椅边坐下,看帅哥哥释放他的荷尔蒙。看他这副虎虎生风的模样不像装出来的,吃同样的东西,怎么我都快浮肿了,他还有这么多力气没处使?难不成上辈子是马……他练完一套剑法,就乐呵呵的朝我过来,“小妹今天可好?”我刚想站起来装腔作势的和他套套近乎,只觉得眼前一黑,幸好手快扶住了桌子才没血溅十步。他赶紧将我扶住,“怎么了?”语气焦急中透着关爱。“我,我没事,”我靠在他胸前,满脑子都是好吃的在转,“还有吃的吗?”帅哥大惊,“当然有,你想吃什么我这就和他们说去!”感动死了,多好的哥哥,家里都要揭不开锅了,还要在妹妹面前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吃鸡可以吗?”我记得超市里好像鸡肉比较便宜。他惊讶的看着我,半晌没说出话来。我心里一沉,完蛋了,一定是叫哥哥为难了,“不行吗?”我怯怯的问道,“没关系,那就算了吧,有馒头也成。”他捧起我的脸深情的望着。天啊,吃馒头也要看的这么深情,莫非家里已经连馒头都没了?哭啊,魔王大人,您行行好,让我带他们穿回去吃顿饱饭吧!“你想吃什么鸡?”帅哥哥轻声问道。“炸的可以吗?”我希望自己的要求不会让他为难。“没问题,”哥哥大喊,“来人,叫厨房给小姐炸只鸡!”旁边伺候的丫头似乎被吓了一跳,不过也没说什么,赶紧要往厨房跑。“等一下!”我得寸进尺的又多加了一句,“多搁点油。”这回大少爷和丫头更吃惊了。炸东西搁油奇怪吗?难道要加水?莫名其妙。被一大帮人看着吃饭太郁闷了,尤其是在我饿了这么多天大快朵颐的时候,真是不好意思啊。我吃饭一向不怎么好看,现在尤其生猛,可大家就跟看仙女似的看我。“明珠,好吃吗?”左老头近乎感激涕零的问我。我嘴里塞着东西不方便说话,只好用点头来回应他。唉,不知我这只鸡吃下去,家里要断炊几日呢?惭愧惭愧。“你不觉得油腻的东西闻着恶心了?”帅哥哥小心地问道。“我没生病,胃口好得很,怎么会恶心呢?”“太好了,明珠这一病连胃口都变了,以后咱们就不用躲在厨房吃饭啦。”哥哥一张小脸笑得比春花还灿烂,“爹爹,这回咱家也算因祸得福吧?”“算,当然算,呵呵。”左老头的满脸褶子也快开花了。我╳你个左明珠,原来老娘挨饿都是你造的孽,活该你早死!仔细想想也怪难为这家人的,十多年啊,就为吃饭这点小事天天演无间道。目前为止穿越的生活还都在我掌握之中,大家觉得我比真正的左明珠更像个正常人,才没闲心琢磨是不是鬼上身呢。现在我每天的生活恬静而和谐,反正也没什么可娱乐的,除了四处找人聊天,就只能在屋里打坐给魔王念咒,咒他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就在我把咒念到高潮时,外面有人敲门。“小妹,是我。”哇塞,这美丽的夜色,难不成……禁断的爱呀,我该接受吗?,不,应该问,我能拒绝吗?我打开房门,让月光正好映在自己脸上,作鹌鹑状,“大哥,这么晚有事吗?”“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想看看你。”天啊,他太直接了,我该怎么办?脸红啊,心跳啊,都来得更猛烈些吧!“我有什么好看的?”我继续装,“难道白天还没看够?”小说或电视进行到这里,男主一般会假装深情的拉开女主衣服,“我想看看白天看不到的东西。”随后二人倒入帐中,□□□□□(此处作者删去200字)我正思忖着该怎么应对,欲拒还迎?欲擒故纵?口非心是?好难抉择!“哥哥怕以后就看不到你了,”帅哥哥作寒蝉凄切状,“咱们从小一起长大,要是没了你,我该怎么过呢。”我一头雾水,刚想问个明白,人家就要走了。“天色已晚,我就不打扰你了,好好休息。”晕乎乎啊,不打扰我才休息不好呢,他这一句话害我遐想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我照例要在院子里巡视兼锻炼身体,晃到前厅的时候,看到左老头在和一位不认识的年轻同志说话。那位同志身穿锦袍,一口地道的京片子,按理说听到乡音该高兴才是,可现在我却要尿裤子了。以前在一篇讲述明朝厂卫横行的文章中看过这么一句,“见鲜衣怒马作京师语者,转相避匿”。眼前这位爷虽然没骑马,但威严之态尽露,再联想到昨晚老大那不知所谓的话……吾命将绝于此地? 第四章 生命诚可贵 我不想死,我还年轻,还有很多未竟的事业。而且经过这几天的相处,我觉得这家人都挺好的,让我怎么忍得下心看他们去死?更何况,我们现在是一家人,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但我一个屁用没有的米虫该怎么办,又不是传说中的万能女主!我躲在门后抖如筛糠,思考能不能讨价还价给个痛快的,就别麻烦大家上刑了。我正想着,就听见老大在耳边说道,“还不快进去?”我愣愣的回头看他,正迎上他殷切的目光。他又用手捅捅我。其实你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却始终强颜欢笑,在我面前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把所有苦涩的眼泪都自己吞下,是吗?你也觉得我应该舍身取义,给他玩美人计?我虽然看不清那家伙的胡子,不过听声音倒是挺粗犷,不像太监,应该是锦衣卫的人。问题是,他会吃我这套吗?我犹豫的看了看大哥,他用充满鼓励的眼神回应我。没关系,舍身就舍身了,全家性命系于我身,此时不舍更待何时。早知这样,穿之前把《金瓶梅》背下来多好,A片也该多学习学习。可不知这位爷喜欢什么样的,日系温驯型还是欧美系狂野型?我鼓足勇气,袅袅烟行,尽量学着小说里大家闺秀的样子道了个万福,随后还不忘送个武藤兰式的媚笑。俗话说的好,为人不识武藤兰,阅尽A片也枉然,所以我猜她应该是大多数男人喜欢的类型吧,只希望这位爷不是那少部分。他看了我一眼,并没有原本设想的欲火中烧,感觉就跟看头母猪差不多,而且还是头待宰的母猪。完了,全完了,等死吧……天妒红颜!我奋力控制着自己的膝盖,好让自己不至于跪下去。死而死矣,生有何欢,死有何惧。宦竖专政,武夫当权,这绝望的朝代早该灭亡!姑娘我死在这们这群丧尽天良的卑鄙小人手里,至少还能落个忠义的美名!我越想越愤懑,越想越激动,充分做好了英勇就义的觉悟,然而脸上还得笑着。毕竟赖活着还是比死和生不如死好很多。左老头满脸堆笑的看看他,又看看我,分外讨好。我满心悲凉,这无耻的社会啊,硬逼着父亲为女儿拉皮条!我把手背于身后,无声的握紧,直到指甲结结实实的嵌进肉里。如果这个时候我身上绑了炸药,一定会义无反顾引爆它,人弹原来就是这么简单。他死死瞪着我,好像能穿过左明珠的皮囊看透我的灵魂。他瞪着瞪着又笑了,他笑起来比不笑还令人胆寒,什么叫丧门星,这便是。“送你的。”他说着从怀里摸出一盒胭脂递了上来。我火星了,抄家之前还得先送礼?我看看他,再看看左老头和帅哥哥,他们都示意叫我收下。可我收下以后该怎么办呢,说“谢大人赏”?还是哥哥聪明,看我一直傻乎乎的干站着,赶紧帮忙把东西收了。“你是不是也不记得他了?”老左问。我点点头,压根没认识过当然不记得。“罗烈啊,你不要见怪,明珠大病一场之后就成这样了。”“那我们的婚事……”那个叫作罗烈的丧门星不轨的瞟了我一眼。“婚事是我和你父亲早年定下的,当然还算数。”老左看来是认准这乘龙快婿了听这话茬,他应该是我的未婚夫吧。靠,吓我一跳,这姑娘出门子又不是生离死别,都怪老大昨晚说的那么凄绝,才害我胡思乱想。现在冷静下来仔细看看,这小伙子长得还挺俊俏,就是脸臭了点,不知道还以为是被拐卖来的。没关系,包办婚姻都这样,先结婚后恋爱。呵呵,看来魔王他老人家对我还算怜香惜玉,知道我好这口,又不敢玩**,就赶紧再送了个鲜活的来,大好啊!这小伙子细细调教一番,说不定还真能别有些情趣,□□□□□□(此处作者删去250字)我一改之前的苦大仇深,半出于本意半装模作样的甜甜笑着,努力压抑自己内心澎湃的痴念。在吃饱喝足以后,我发现男色于我还是如泰山的,所以请当我昨天的话是浮云吧。作为一个女孩子,盯着男人看是很不得体的,君不见潘金莲勾搭西门庆还得半推半就呢,更何况我这么端庄娴良的大家闺秀。我估摸着时候差不多了,赶紧作娇羞状逃回房里。我把门一插,立马脱鞋上床打坐,心中默念,“魔王大人好,魔王大人妙,魔王大人呱呱叫!前些天小女目光短浅,辱了您的盛名,还请您不要见怪,保佑保佑!”又是我念道高潮时,又是有人敲门。难不成又是帅哥哥?他还真会挑时候。我一打开门,就觉得变天了,好冷,莫非是要六月飞霜?不对,这寒意与天无关。人心若寒起来,老天爷也比不上的。不光有寒意,我还感到了杀机。罗烈不等我请,就大大方方的进来了,那抄家的架势,很有到锦衣卫或东厂发展的潜力。他刚刚在老左和大左面前,脸再臭至少还保留着应有礼貌,现在却比土匪还土匪。他很不客气的坐到了我屋里光线最好的那把红木椅子上。杀千刀的,老娘抠脚的御用宝座是你坐得的吗?我承认我喜欢漂亮男人,不管什么类型只要漂亮我都喜欢。但无论这男人姿色如何,我都绝不能容忍他对我无礼。这家伙出局了。我靠在桌边,双臂抱于胸前,昂首垂眼看他。喵呜的,就看不惯他那副轻慢的德行,好像娶我吃了多大亏似的。想老娘放着21世纪糜烂的物质文明不享受,跑到这没比原始社会文明到哪去的鬼地方陪你玩娃娃亲的游戏,这才叫牺牲呢。他不知道是真傻还是装傻,完全无视我充满敌意的气场,慢慢靠近,抑或是在对我挑衅?这家伙不光没风度,脑子也不怎么灵光,我又没对他做什么,干嘛这么针对我?“听说你病了,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月?”他邪魅的笑着。看到他这副很雷公的表情,老实说真想啐上一口,不过我修养好,“他们说是就是吧,我只记得病好以后的事。”他还在笑,笑得让我有打断他鼻子的欲望。我冷不防被他捏住了手腕,拔不出来。喵的,非逼老娘玩玉石俱焚?我牟足力气,用自己的手带着他的手往桌角砸去,我不信在这种时候他还能抓着不放。他好像根本没想到我会这么干,等反应过来时,已来不及把我推开,只好一脚踹翻了桌子。桌上的茶具尽数摔得粉碎,水和茶叶也洒了满地。“你疯了吗?”他气得满脸通红,“我真怀疑你是不是左明珠。”“我不是,难道你是?”“我还不知道你有这么大的力气。”我没说话。都说不能和女人讲道理,其实男人有时候更讲不通道理,讲不通咱就不讲,还省点口水。至于他刚刚说我力气大,我需要纠正一下,我的力气其实并不大,但一个吃肉的人和一个整年只吃菜叶子和豆腐的比起来,总还是强点。“你还记得上次见面你和我说过什么吗?”我摇摇头。“你说,我要是不娶你,你会活不下去。”他依然在笑,笑得冷血而任性。我的逆反心理也活跃了,“我要是非嫁不可呢?”“恐怕比我不娶你,也好不到哪去。”他冷笑着,走到门口,离开之前又补了一句,“我看你现在活的挺好,真瞧不出是大病过一场的人。”我终于明白左明珠是怎么死的了……可怜她那一缕清魂啊,想做崔莺莺却成了杜丽娘,而且还是没有柳梦梅的杜丽娘。这王八蛋以为自己是什么?台湾三流恶俗小言的男主角?愈虐愈开心,越摧残越娇艳,这种老套的情节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就泛滥成灾,如今我都要大学毕业了,就省省吧。不过他最后说的那句话值得研究,什么叫“恐怕比我不娶你,也好不到哪去”?别人的新婚之夜甜蜜温馨。“来嘛。”“你急什么?”“我当然急了。”“讨厌!”红烛一吹,两人滚作一团。如果我嫁给他。“来人呀,给我好生照看着打!”“啊~~啊~~~啊~~~”“启禀大人,犯人昏过去了。”“拿水泼醒,上夹棍!”第二天,护城河里惊现惨烈女尸。我知道古代人把男男女女这点鸟事看的很重,想解除婚约估计不太容易,但也不能放弃。求人不如求己,还是先学学保命的功夫要紧。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我这个愿望完整说来,是穿越+做女侠,现在穿越实现了,做女侠那半拉还空着呢。难道魔王大人日理万机给我遗忘了?我得继续祷告去…… 第五章 该来的终于来了 都说女人的眼泪是世上最剽悍的武器,可我的眼泪一向没什么杀伤力。“呜呜呜,妈妈,小鱼鱼死了!”“别哭了,妈妈给你买新的。”“呜呜呜,妈妈,小兔兔死了!”“别哭了,兔爸爸和兔妈妈还能生呢。”“呜呜呜,妈妈,小鸡鸡死了!”“嘘,这个词不好听,女孩子不能乱说。”……诸位看官这回明白我的眼泪是多么没分量了吧。对哭这门艺术,我一向没什么研究,但死到临头,说什么也得上啊。我这么一个柔弱女子,若是无人怜爱,呜呜呜~~苦啊~~~~所以和罗烈的这门亲事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要吹!于是我把左老头和长公子叫到自己房里,声泪俱下的哀求他们不要把我嫁出去。我自认哭的功夫不及刘备刘皇叔,但和琼瑶戏里的矫揉造作的泪撒苍穹比,应该还是比较成功的。然而,我忽略了一点,忽略了左家这一老一少的情商,他们居然以为我是在哭嫁!苍天为鉴,我是真的不想嫁,就和我真的不想死一样。我不甘心,又把帅哥哥单独拉到四下无人处密谈。我如带雨梨花,楚楚可怜,“大哥,人家不想离开你。”“你不想嫁人是因为这个?”哥哥似乎被我的深情打动了,眼睛也明亮起来。哇塞est,这才是我要的效果!不出我意料的话,他会深情捧起我的桃腮,吻上我炙热的樱唇,然后义无反顾的对我说,“小妹,我见犹怜的小妹啊,为什么你偏偏是我的妹妹呢?我一直在压抑自己对你的感情,可我已经不能再欺骗自己!跟我走吧,去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展开我们纯洁的禁断之爱吧!从今往后,我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我浇园!”然而,我再次忽略了一点,再次忽略了他的情商。他的情商之低下,绝对比我见犹怜还我见犹怜。他的确捧起了我的桃腮,但并没有吻上我的樱唇,只是傻乎乎的说了一句,“嫁人不比在家,你要听罗烈的话,学着自己照顾自己。”我肩头一震,心道,他“照顾”我还差不多。事到如今,我已别无退路,求人不如求己……“哥啊,你教人家武功好不好?”“你怎么突然想学这个了?”左明权眼睛瞪得比鸡蛋还大。“你也知道,这现在的世道不太平,我一个女孩子,学点功夫才不至于被人欺负嘛。”我作忧郁状,“你刚刚不是也说要我自己照顾自己的吗?”“这样也好,只是我的功夫太硬,女孩子学不合适,过些天我给你请个师父好了。”“谢谢大哥,还是你对我好,不像罗烈,”我依然贼心不死的公然明示,“他对我要能有大哥你一半好,人家就满足了。”又是胆颤心寒加危机四伏的一天,罗烈看我的眼神愈发犀利而凶残,好像随时准备给我死啦死啦滴。孤灯夜下,明珠有泪向谁诉?我要回家,我不想穿越了,也不想当女侠了,呜呜呜~~这不该来的人来了,那该来的人啊,你在何方?又是一个曼妙的清晨,我像山大王一样在院子里的遛弯,顺便视察自己的地盘。“小姐起得够早的。”罗烈的声音远远从前面传来。我不能躲,俗话说的好啊,不蒸馒头争口气,更何况在我地盘上呢还,“罗公子也不晚啊。”“小姐每天早上都得先这么巡视一番?”罗烈笑得有点不怀好意。“差不多吧。”“可知你这样像什么?”我甜腻腻的一笑,“当然知道,像狗!”哼,不就是自轻自贱吗,阿Q做得我做不得?罗烈把笑容硬生生的憋了回去,怏怏而走。我气跑了罗烈,高高兴兴的换了男装出去玩。我早听说这城里有个不错的戏班子,今天正是慕诸位相公艳名而来呀,哈哈哈!其实我原本对梨园艳事没什么兴趣,都怪那本《品花宝鉴》写的太好,都把我感动了。我进来的时候因为人太多,也没看外面的写的戏名,反正对戏一点不懂,看什么都一样。再说了,我看的不是戏,而是人……看着那些晶莹剔透的小男孩,在台上莺啼婉转,眉目含情,我心跳加速,面色绯红,贪色之相毕露。就在我为自己的失态感到难为情时,只听到后面有人说了几句不堪入耳的轻薄粗话。唉,这梨园行当,难啊。我惋惜地看看台上那几个精细漂亮的小戏子,不由得叹了口气。“公子为何叹气?”一个声音从旁边轻轻传来,“可是嫌戏不好?”我转过头,刚注意到坐在自己身畔的人。此人穿着一身薄绸衫,手中轻摇一柄折扇,气质脱俗,一看就是书香大家的子弟。我一见到帅哥就会比较爱说话,“戏很好,只是这看戏的人……”“公子是嫌这看戏的人太俗?”帅哥意味深长的看着我,不知心里打的什么主意。我知道这个时代的人一般都戏子看成下贱的行当,所以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勉强笑笑。“其实我也觉得这世上没有什么绝对的贵贱,清者自清,公子以为呢?”这帅哥不光脸蛋俊俏,内心也很美,果然是男人中的上品。老实说,这出戏我从头到尾一句没听懂,那位和我聊天的仁兄估计也没听进去几句。我们俩一通海聊,就聊到了散场。“我叫谢依梦,敢问兄台大名,改日也好登门拜访。”“我叫左明珠,我家就在……”我话还没说完,他就笑道,“左明权是你哥哥?”“你们认识?”我心里一慌。“我只知道左兄有个妹妹,还不知他什么时候居然多了个弟弟?”喵的,这兔子果然不能吃窝边草,被戳穿了,“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我去看戏的事!”“那是自然。”谢依梦笑道。其实仔细想想,被他知道了身份也未必是什么坏事。不要说我自我感觉太良好,我很相信自己的技术。不管是小鸡、小鸭、小兔子还是小老鼠,甭管以前什么衰样,只要我来养上几天都能油光水滑。懂什么叫科技养殖不?这便是。左明珠本来底板就好,再被我这么好好一养,啧啧的,连我这女人都想在她身上多摸两把。说不定这谢公子只是表面平静,其实内心已经欲海掀波了,过几天就会上门提亲。到时候他一上门,我一关门,再加上是熟人,左老头说不定就能改变主意,把我嫁给他呢。我越想越美,乐颠颠的回到家。刚进门就被帅老大一把拉住,“小妹,快来见过师父。”有师父好啊,有了师父学功夫,学了功夫杀亲夫,杀亲夫啊杀亲夫!我被帅哥哥一直拽到后院,左老头正在和新来的师父品茶闲聊。这位年轻的师父头戴紫金白玉观,衣服是颇具古风的宽袖式样,面容英俊,态度温和。苍天在上,我此时所说字字肺腑。像他这般清丽的人物,万万不该落于这肮脏的俗世,这俗世的尘垢会玷污他高贵的纯洁。呜呼,我愿以血肉来侍奉这至真至美的存在;我愿吻遍他脚下的尘土来表达我臣服!如此完美的妙人,纵然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也决找不到任何一个能与他媲美。想要找他你只能去一个地方——奇浓嘉嘉普。 第六章 希望之星的陨落 我伟大的诸魔之王,你终于听见我的号呼了!我激动得热泪盈眶,真想冲上去给他个热烈到燃烧全宇宙的拥抱。(画外冥王星人大喊:“好热,好热,热死人家鸟~比传说中芙蓉仙子的幽冥之拥还有杀伤力呀!”)魔王看见我那副深情款款,随时准备作饿虎扑食的表情,赶紧站起来行礼道,“莫言见过小姐。”莫言?莫言!我懂了,不就是叫我闭嘴吗,这有何难?我赶紧还礼,“明珠见过师父。”“我先回去换件衣服。”我对众人点头一笑,款款行到人迹罕至处便改以风驰电掣的速度狂奔。他来了,那我没事念叨他的鸟话……错了不要紧,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志;说了领导坏话不要紧,赶紧拍点马屁补救也未必不是好同志。我铺开纸张,挥毫泼墨,用独特的凤爪体写了几大篇。晚饭前,大神阁下与我擦身而过时,小声说了句,“晚上我去找你。”所以我这顿吃的格外快,抓紧时间回去把丫头们都早早打发了,只等我的郎呀他踏着月色来。我在灯前假文艺的看《楚辞》,本意是想感受点屈原大人的浪漫与真挚,无奈文化素质有待提高……眼前的字越来越多,明明刚才是一行,怎么转眼就成三行了?正当我快把口水滴答在书上时,几声动听到魂飞魄散的敲门声惊醒了我。我敏捷地蹿到门后,“谁?”“是我。”啊,多么优美的声音,只有我那艳冠六界的魔王大人才能发出这般天籁。“终于来了!”我打开门,一把将他拉进屋,“后面没尾巴吧?”“你现在才想起来问……”我刚要开门查看,被他一把按住,“不用看了,没有。”“咱们先商量个事可以吗?”我问道。“说。”魔王大人一脸倦意的坐到椅子上。“能不能别再读心了,你这样让人家感觉好像裸奔,好没有安全感滴!”“这个你就放心吧,我现在已经没力气了。”他的样子很疲惫,好像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我思忖着他的想法,难道是在生我气?没关系,幸好早有准备。我从床底下掏出一把标了序号的纸,娇滴滴的递给他,“这是给你的。”“什么呀,我看看。”他的眼睛霍然有了几分生气,清清嗓子,“嗯,我来读读啊,‘离开魔王大人的第一日:我真的见到他了,比我想象中的更加英明神武,气宇轩昂到无以复加。然而我们刚刚相遇,却又要分离,我不忍,我不舍。我要等他,等他,今天,明天,每一天,等到山无棱,等到天地合,等到江水为竭,等到夏雨雪,也绝不与君绝!’‘离开魔王大人的第二日:我真诚、由衷、发自肺腑热爱的人儿呀,你在何方?今生今世,我要把我的一切毫无保留的献给你,你要到天涯海角我跟着你,你要赴汤蹈火我陪着你,也许我不能给你幸福和快乐,但我可以让你能因为拥有我而感到幸福和快乐!当世界遗弃你时,我和你一起;当你遗弃全世界时,我也和你一起!’‘离开魔王大人的第三日:魔王大人是个和善的长者,也是个够处的朋友。他就像黑街的路灯,为游子照亮归家的路;他就像甘甜的春雨,为离人浇灌干枯的心;他就像……’”他不动声色放下我的妙文,似乎是被感动了。“怎么样?”我很狗腿的凑过去,只恨屁股后面没安条尾巴,不能施展旋风摆尾功。“怎么样呢,该怎么说呢?唉,你回头把字好好练练,太蜿蜒曲折了,”大人惋惜的摇摇头,“咱先不谈你的文采,来说说学功夫的事吧。”“我……你先等下”,我窜出房门四处观望一番,才敢继续说,“我是要杀亲夫!”“哦,杀亲夫呀,好!我支持你!”他也乐了,“先说说西门庆是谁?”“西门庆没有,西门吹雪最好多找几个,可以的话把中原一点红也弄来,人多力量大。”“没西门庆,你干嘛急着当潘金莲?”“呜呜呜,小女子是被逼的,那该死的武大对我心怀叵测,早已张开毒网只等我这娇弱的蝴蝶沾上去!”我声泪俱下的哭诉,“你是没看见罗烈看我的眼神啊,简直比汉尼拔还汉尼拔!这厮肯定是攀上大户,不想娶我,无奈退婚不成,便起了杀心!”“我也看出这小子不怀好意了……”“大人,带奴家走吧!”“嘘,不许叫大人,叫名字。”“你真叫莫言?”“骗你有糖吃?”……沉默还是沉默,原来魔王大人的名字如此朴素简洁,真是太亲民了!“莫言,送我回家!”“对不起……”莫言如琼瑶戏男主角般的垂泪摇头,“我们暂时回不去了。都怪我的四大护法,打个麻将都不太平。老大说老二藏牌,老二说老三跟老四偷偷在下面传牌,老二老三老四一起说老大贼喊捉贼,于是一场大战打得天昏地暗。我只好分身回去调停,结果忘了那和人世的时间差,这一耗就把自己的力量都耗在那了。可怜我这本尊,如今已沦落的和常人差不多。”他泪眼朦胧,双手扶住我的双肩,“小朋友,我对不起你!”我温柔的安慰他,“没关系,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相信你。”“其实咱们也不是完全回不去,如果你的愿望足够强烈,就可以推动我仅存的力量,”莫言清咳一声,“当然这个比较麻烦,还有个简单的,就是你死了……”“既然如此,我只好不客气了!”我深呼吸一口,开始脱衣服。“咿呀,你太主动了,我还没准备好!”莫言虽然想装出羞涩的模样,但脸上欣喜的神情已经出卖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噢,噢,几日不见你的长势很好呀!”“谢谢,你的行情也不错!”我用毛笔在心脏的位置画了个圈,“来吧,别犹豫,千万别犹豫,对我仁慈就是对我最大的残忍,来吧!”“来什么?”他眼中露出兴奋的绿光,几乎是要嚎出来。“杀我呀,别告诉我,你不会?!”我义正词严的教训道,“一手捂嘴,一手拿刀瞄准了往里捅,干净点,我还能少点受苦。”他失望的从地上捡起衣服,给我披好,“我杀和自杀不算……”我愤恨了,小宇宙要爆发了!亲娘啊,要不是看在有求于你的份上,早让你见识北斗神拳柴刀流的威力了!呜呜呜呜,人家被变态看到了,好遗憾好遗憾哦……“你回去睡吧。”我无力的甩甩手。“你没事吧?”“我没事,就是想早点睡,明天可能有上门取货的……” 第七章 又一颗希望之星再次的陨落 “哎哟,哎哟,我怎么看不出这小脸蛋哪就这么可爱,惹得大家人人爱?”我本来睡得挺好,可偏偏就有那种不解风情的来扰人清梦。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正看见莫言销魂的笑容,太讨厌了,于是一爪拍过去。自从知道他已经完全沦落为左家小厮,我对他的态度就愈发随便。他推开我的手,“我知道你还想睡,可来取货的人到了。”“你知道我说的是谁?”我顿时感觉清醒了好多,“你要敢谎报军情,小心我踩扁你的脸。”“我当然不知道你说的人是谁,不过一看见他,就知道不是别人。”莫言得意的笑着,“我好象差不多摸准你的口味了,虽然你喜欢的男人外形上没有什么太多共同点,可是……”“行了,等会再可是,你先说说那人什么样子。”“小伙子清清秀秀的,有点傲气,一看就是个读书人,手里还拿把扇子……”莫言还没说完,就被我催促着打断了。“你快出去!我要穿衣服!”“急什么,人家都说刚睡醒的女人最好看,你就不能让我多看两眼?”莫言笑眯眯的赖着不走,一脸找抽的表情。我抱着被子坐起身,大喝一声,“滚!”“我忘记你已经野人化……”他跳起来逃向外边,临开门时做怨妇状的回眸,“你这没良心的,难道写给奴家的绵绵情话都是假的?”这回他反应比较快,还没等我喊,就已消失的无影无踪。我急急忙忙梳洗打扮,然后以刘翔的速度狂奔向前厅。在我以为马上就能见到谢家哥哥时,一个大手突然捂住我的嘴,把我拉到了角落。“你先别进去,罗烈不知怎么也来了,这会估计已经快和谢依梦掐上了。”莫言伏在我耳边轻声说道。“那怎么办?人家的依梦卿卿会不会吃亏?”“原来你还会在乎他的死活呀,我还当你正为自己的魅力感到骄傲呢。”莫言的语气似乎对我颇多不满。我也气冲冲的用手肘撞了他一下,“你把我看成什么了?!还不快带我过去。”他不置可否的哼了一声,拉着我绕到侧面,悄悄捅开窗户纸。虽然我在武侠小说中常看到这种情节,可真正实施还是第一次,有点手足无措。而莫言的动作则连贯性很强,一看就是个中高手。莫言不愧为见多识广的大人物,连偷窥这种事都比别人做的俐落,挑的位置特别好,不光视野宽广,还很隐蔽。谢依梦和罗烈面对面站着,就像两只好斗的公鸡。我站在屋外都感受到了罗烈喷薄而出怒意,而谢依梦却不以为意。“是你想来抢我的妻子?”罗烈首先开腔,眉目间挂满了隐忍之色。“你的妻子?哼,想娶她,你觉得自己配吗?”谢依梦高高的昂起下巴,毫不掩饰自己的狂傲。“难道你配?”谢依梦没有回答,只是“刷”的一声把折扇展开。扇面上提了七个字,“别梦依依到谢家”,这幽怨的诗句,写起来却不见半点伤感和犹豫,清清秀秀,就和拿扇子的人一样。“你写的?”“除了我还有第二个人能写出这么漂亮的字?”“我知道你是谁了,”罗烈大笑道,“除了新科状元谢依梦,还有谁的脸皮这么厚?”左老头和他的宝贝儿子,干看着罗烈和谢依梦唇枪舌剑吵得不亦乐乎,却插不上一句话。莫言阴阳怪气的嘟囔道,“你挺有本事的嘛,把新科状元都迷得晕头转向。”“你想说我什么,就直接说。”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我有什么好说的,看当家的怎么说吧。”左老头搓搓手,又看看儿子,踌躇了半晌,走到谢依梦跟前,“谢大人,小女能得到您的垂青,是我们家的荣幸。可与罗公子的婚事,那也是早就定下的。所以,谢大人,很抱歉……”“谢兄,对不起。”左明权也是一脸难色。看来我这次真是害惨他们了。“既然如此,谢大人还有什么可说的?”罗烈那副胜利者的骄傲,与其说是在向谢依梦示威,不如说是在打击我。“你……”谢依梦双拳紧握,不知是想捏短罗烈的脖子还是捏碎自己的情思,“你娶她只会令明珠蒙尘!”“我们夫妻之间的事就不劳外人操心了。”罗烈刻意强调了“夫妻”二字。“谁和他夫妻了?”我忍不住对莫言抱怨道,“看他那副反派人物的嘴脸我就够了。”“你的正面人物要出来了。”莫言拉起我躲到旮旯处,“要看赶紧多看几眼,以后恐怕就没见面的机会啦,苦啊!”谢依梦那日落寞的神情我永远不会忘记,他临走时到处寻觅着我的身影,而我却选择继续龟缩在墙角,既是不忍,亦是不敢。别梦依依,还会照在我身上吗?我希望,不要……“怎么不去向你的梦中情人道个别?”莫言讽刺道,“哦,不对不对,应该说让他和他的梦中情人道个别。”“你说够没有!”我猛地站起身作杨二嫂状,“我是觉得他人不错,我也承认自己对他有非分之想,可男未娶女未嫁的,有什么见不得人?”“我开个玩笑而已,你又何必当真?”莫言很知进退的赔礼道,“莫言该死,小姐胸大如海,就原谅在下吧。”“你哪知眼睛看出我胸大了?”我撅起嘴白了他一眼。莫言愣了一下,随后不自觉的把目光移到我脖子下面。等他抬头时正迎上我阴翳的眼神,只好尴尬的笑了笑。相比他这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反到显得我动物凶猛了。“其实我觉得罗烈和你未必真的没有可能,男人嘛,只要你多多献点殷勤就搞定了,”莫言用党政机关领导鼓励下属的劲头拍拍我,“这种有挑战性的邪魅攻,最适合你这种强势美女了,我看好你。”“邪魅?老大您太小看他了,他绝对是一鬼畜啊!”我用咆哮马的手法使劲摇晃着莫言,“已经超出强攻强受的范围了,虐攻虐受我可不干!”“虐攻虐受?嗯,这个更有意思,呵呵……”莫言背过身小声的自言自语,以为我没有听见。“你说什么有意思?”“没什么呀。”莫言一脸畅想的凝望着远方,估计脑内已经满是漏*点的马赛克场景了。我心里暗骂,恶趣味老变态。同时琢磨着怎么把他变成一只小羊,然后每天拿着皮鞭轻轻不断打在他身上…… 第八章 自力更生?谈何容易! 求人不如求己,被我寄予厚望的人通通令我失望,哼哼~只能让本小姐亲自出马了。我换好衣服和莫言站在武场中央,“这种粗活都要我自己动手呀。”“这不是你的理想吗?挥一挥衣袖便横扫千军的未来女侠,”莫言眯起眼睛,一本正经的教训道,“想想将来,你要谁生谁便生,要谁死谁便死,该是何等的威风?”“把世人都踩于脚下是挺威风的,可我也没说过要用这么重的兵器吧,还是你想让我先体验体验搬运工的感觉?”我看着脚边那俩加起来比我人还重的大锤犯起难来,“咱先不说用这玩意有多血腥,到时候整的血呼啦的有多难收拾。你觉得我有可能拿得动吗?!”“用双锤能体现你王者的威严和气势,这话是你自己说的吧?”莫言不屑一顾的把手抬到眼前,随意翻转着自我欣赏。“我……你……”这家伙明显是诚心的嘛,我真怀疑左明珠不是相思而死,而是被人活活气死的,“我说过那么多话,你怎么就单记住这句了?你怎么不说手舞双锤才能凸显我的雄性魅力……”“原来是这样呀。”莫言眨巴着眼睛,作出惊讶的表情,“想要雄性魅力我教你,先把胡子刮刮,这样才能长得更加茂盛。”莫言说着就上手捏住我的下巴,我赶紧挣开,“你,你说实话,是不是不想教我?”“你要干正事我当然愿意教,可你杀罗烈我不同意!”莫言收起玩笑的面孔,冷冷逼视着我,“虽然这会不是什么清明盛世,但杀人重罪也不会简简单单就让它过去。先不说草菅人命,就说你想没想过这会给左家带来什么样的麻烦?”我愣了一下,老实说我的确没想过这么多,但为面子还是要坚持下去。我清咳一声,虚张声势的说,“仁兄可看过一本奇书叫《金瓶梅》的?那里面……”“我建议你还是先看看另一本奇书叫《水浒传》的。”莫言被我气得脸都快白了,“你要也想躲到山里,当什么山大王的话,尽管去,不过别指望我会帮你。”他抬头看看周围,慢慢走近我,之后突然狠狠掐住我的脖子,“可你要想学西门庆勾结权贵,去干伤天害理的事,我第一个就不饶你!”他的声音虽小,却带有令人窒息的压迫感。我吓得一把拉开他的手,连忙解释道,“随便说说而已,你就真叫我去夤缘钻营,我也做不来呀!”“记住,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莫言摇摇头,语重心长的说。我很想告诉他,我不是大丈夫我是小姑娘,可一想到他刚刚的凶相,还是作罢了。“我觉得你这话更应该对罗烈说去,顺便再替我问问,他说过的‘恐怕比我不娶你,也好不到哪去’该怎么理解,谢谢。”罗烈的话似乎引起了莫言的兴趣,“说具体点,联系上下文。”“哦,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是我和他第一次见面,他跑到我房里问我记不记得上次见面时说过什么。话是左明珠说的,我当然只能装模作样的告诉他不记得。他告诉我,‘你说,我要是不娶你,你会活不下去。’我一时生气就回了句,‘我要是非嫁不可呢?’结果他就说了这句‘恐怕比我不娶你,也好不到哪去’。”我作忧郁可怜状,“你以为人家真是心狠手辣吗?还不都是被他逼的。”“以前有人说过你有被害妄想症吗?”看着我泫然欲泣的模样,莫言几乎是要笑出来了,“他是不怎么喜欢你,可也不至于杀了你,顶多娶回去当个摆设。”莫言温柔的安慰我,“没关系,当摆设也无所谓,反正有人养着,包吃包住。”我无语了,他真的是传说中魔王吗?目光也忒短浅了吧!“包吃包住?包吃包住也分档次的好吗?”我用怒其不争的眼神看着他,“在紫禁城睡龙床吃御膳叫包吃包住,旧社会的包身工也是包吃包住,要在监牢大狱里蹲着那更得包吃包住。”“唉,说不过你,”莫言笑得甚是灿烂,“想学什么,说吧。”“一定要实用,还得好看!”“那俩锤子就很实用嘛,不光实用还好看,不光好看还颇有气势。”“你打住!”我要是死一定是被气死的,“在武侠小说里,主人公的招式通常都是风流俊逸型的,而那些拿重兵器的大部分都是缺心少肺的配配。像人家这种貌美如花,温柔婉丽的穿越女主……”“像你这样的穿越女主通常都是缺心少肺,却愣充风流俊逸。”我想哭,我又被侮辱了……莫言大概是看出我真的不高兴了,赶紧热情的拉起我的手,“来,我教你灵犀一指好了,就是陆小凤看家本事。”“这个好!”我乐呵呵的点头如捣蒜,心中默默勾画着自己的英姿。“你准备好了,我一剑刺过去,你就伸手来夹,咱们先找找感觉。”莫言摆好架势,“准备好了吗?”“好了。”莫言这一剑,的确算得上龟速了,然而我还是条件反射的双手抱头蹲到了地上。我胆小,我没出息,呜呜呜~~~“你,你站起来!”“不要嘛,人家怕怕。”我抬起婆娑泪眼,“你怎么能冲着脸来呢?人家还要靠它吃饭呢。”“我还不是为你下手方便,”莫言的表情已然有些变形的趋势了,“那这次往下点。”“往下更危险,直接一剑封喉。”“你说怎么办?”“咱们还是算了吧。”莫言瞪着我,恨恨收起佩剑,“是你自己不学,可别怪我没教!”我惭愧的点点头。大侠梦,看来有一定实施难度,只能暂告失败啦。莫言陪着我在后花园闲逛,一路上只听我兴高采烈的自说自话,他却吭都不吭一声,估计是我的表现太让人失望。我也不想这样啊,可我就是怕,怎么办?谁让咱是柔弱少女呢,要穿成个整不死压不垮的侧妃娘娘,说不定这会我都把锦衣卫收编成贴身仪仗了。正是春天,花园里芳香艳丽一片,在这萌动的季节里,为什么我的心里却是这般悲苦?我不要松江撩人心的春日,还我北京清入骨的秋夜!我既然享受了左明珠的衣食无忧,纵然有千般不愿也得代她坐进罗烈的新房。我不想埋怨莫言,落架的凤凰不如鸡,他肯定比我还难受。满园春色,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一无所有,就连这副皮囊都不是我的,我却要为这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付上自己的青春和幸福。“我现在就像那锁于深闺的杜丽娘,春情难遣,只剩幽怨的份。”我认命了,不过幸好还能苦中作乐,于是衣袖一转轻轻念道,“‘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你呀,唉,”莫言终于说话了,他仰天长叹一声,“要是闲得无聊想演戏给人看,那边倒有两个不错的观众。”我顺着他扬起的下巴,回头看到了远处的人。 第九章 不带临时改戏的! 在那遥远的地方,左明权似乎正在和罗烈争执着什么,两个人推推搡搡一副很耽美的姿态。“打起来了?不是吧……”我双手抱在胸前,作翘首企盼状。“你能不能稍微收敛一下,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你爱看热闹似的。”莫言一把拉下我的手臂,“你不过去?”“万一误伤了我怎么办?”“万一打坏了左明权怎么办?”……知我者,莫言大人也。要是打坏了我的明权哥哥,那该如何是好?于是我一路飞奔到池塘边,大喝道,“住手!”“明珠,离远点,让我好好教训他!”左明权愤愤的握紧了拳头。“小姐,听少爷的话,走吧。”莫言赶紧装腔作势的凑上来,作势要拉开我,却一点劲都不带使的,可见也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我会走吗?绝对不会!这么好的机会,一定要让帅哥哥看到人家对他的一片赤诚。我上前死死拉住罗烈的手臂,用忧愤交加的目光瞪着他“不许你欺负哥哥!”“看不出你还挺关心他的,”罗烈阴阳怪气的说道,“也不知是真的还是装的?”真的?装的?什么意思?不管它。“反正不许你欺负哥哥!”“哼,一口一个哥哥叫的还挺亲热。”罗烈蛮横的把我推开。我被他一推,没有站稳,再加上脚下一绊,赫然落水了……世界在一瞬间消失,没有空气,没有声音,只有死亡的恐惧。我闭着眼睛,奋力挣扎,暗想,谁要能来冒险救我,我就嫁给他!终于,我勇敢的骑士出现了,他轻轻揽住我的纤腰,把我扶出水面。天依旧很蓝,莫言大神的脸依旧是那么可亲那么美丽,只是脸上的表情差了点意思,“这么浅的水,亏你能泡这么久。”我低下头,默然无语。好浅哈,才刚刚过腰,只要站起来就没事了……只可惜,我已经被吓得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心跳快得就像要跳出来,把胸腔震得生疼,莫言的脸越来越模糊,周围的声音好像也越来越远……“你没事吧……喂!小姐晕过去了……”天旋地转,万物归于一片黑暗。我醒来时,床边站了一群人,就跟刚穿来时的架势一样。“明珠,还认识爹吗?”左老头小心翼翼地问道,他已经被女儿失忆的事搞怕了。为了不让他担心,我只好鼓起力气轻轻叫了声,“爹。”那个曾经见过面的大夫又来了,他捻起胡子,一边为我把脉,一边点头,“嗯,左大人放心吧,小姐只是受惊过度,并无大碍,等我开几副安神的药,调理几日便好。”左老头偕大公子,一脸感激涕零的表情把大夫送了出去。屋里只剩莫言、罗烈和两个丫头。我实在是没有力气,可澡该洗还得要洗,最起码的卫生咱必须得保证。“准备洗澡水,”我对两个丫头说道,随后转向莫言和罗烈,“你们先出去吧,我没事了。”我闭着眼睛,躺在木盆中,在池塘里泡过后,才更知道洗澡是件多么幸福的事。虽然我总体来说比较倒霉,但个别时候还是挺幸运的。水很热,旁边炉子上的大铜壶正做着水,也快热了,整个屋子被热气充满了,令人愉快。只听背后突然传来开门的声音,我连忙回过头。我真希望自己刚刚听错了,现在看错了。罗烈,这个从地狱第十九层爬出来的怪胎,全世界都爱我,只有他冥顽不灵,不可教化。这个死变态现在想干什么?刚刚没淹死我,现在正好可以把我按在盆里淹死。炉子上的水也温度刚好,正能给我烫个皮开肉绽。罗烈丝毫不顾我的感受,一步步靠了过来。亲娘啊,看来以后洗澡得穿衣服了。我蜷起身子,双手抱腿,下巴枕于膝盖上,把关键部位恰到好处的遮起来。“你来干什么?没看到我在洗澡吗?”“就因为你在洗澡我才来……”我倒抽一口凉气,这家伙太直接了吧。“家里这么多人,更何况我迟早都是要嫁给你的,又何必急在这一时呢?”我磕磕巴巴的说道,“你说对吗?”我说完还不忘送上媚笑一个。他抬起扶在盆边的右手,放在我的右肩,又把左手放到我的左肩。他的手很凉,使我从耳后到肩头都起了一粒粒的疹子。“嫁给我?你那么想嫁给我吗?”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也能想象出来,肯定是鬼畜到无敌了。“老实说,我确实不太想,咱们还不熟,”虽然水很热,可我还是忍不住在发抖,“不过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哼,我要娶的是左明珠,你是吗?”罗烈猛然卡住我的脖子,“离魂症?我可没有他们那么好骗!”晴天霹雳,100%的晴天霹雳。香蕉你个芭乐,没想到这小子居然看出来我不是正品了,怎么办,怎么办?对,死也不能认!我拿出假冒伪劣专业户在网上骗人的精神,“你这话什么意思?你说我不是左明珠,你有什么证据?你要不想娶我大可去找爹爹退婚,也不用在这污我清白!”我说着说着,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证据就在你身上!”罗烈把双手架在我腋下,“你是自己出来,还是要我抱出来?还有,你想叫尽管叫,只要你不怕被人看见就可以,反正我无所谓。”我,我,我……欲哭无泪啊,见过耍流氓的,没见过耍的这么义正词严的,做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步步步步……回音中)我哭了,真的哭了,呜呜呜~“你要看什么?”我抹抹眼泪,“太过分了!”“左明珠左边大腿内侧有块胎记,你敢不敢让我看看。”如果我现在可以站起来,定要狠狠赏他一记耳光!虽然这身体不是我的,被人看两眼又不疼不痒,也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但人活一口气!你小子说看,我就给看,那爷还混不混了!“我腿上是有块胎记,不过你觉得向一个女孩子提这种要求合适吗?”我是很想教训他,只是……只是人家一看到他那副凶巴巴的样子就没了底气。“你觉得丈夫向妻子提这种要求不合适吗?”罗烈不由分说把我抱起来,然后扔枕头一样扔到床上。苍天呀,这可不是我的愿望!呜呜呜,人家是纯爱少女,人家要玩八叶抄,怎么改成鬼畜王了? 第十章 被戳穿的画皮 我一挨到床,赶紧伸手扯被子,却被罗烈抢先按住。我用脚踹,用膝盖顶,就差上铁头功了,最后还是使出女人的杀手锏——咬,才勉强脱身。我用被子把自己裹紧,“看够了?好看吗?”罗烈抚摸着手臂上清晰的红牙印,恶声恶气地道,“你什么变的,居然咬我!”“什么我什么变的?”我大概其明白这小子的意思了,可还是轻咬手指做茫然不知状,“人家不懂……”“别装了,你根本不是明珠,虽然你看起来和她一样,但你们的气息相差太远。”罗烈一把拉起我的手,“我先送你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气息……这小子属狗的?“走?你叫我走去哪?”“总之先离开这再说。”“今天下午,你和左明权争吵是不是就为了这个?”XX的,没想到我聪明一世,竟被这两个混蛋给坑了,“你们早就商量好了,要在家除妖,是吧?”“没错,但他不相信我说的话,所以才会和我发生冲突。你趁现在赶紧走,还来得及?”罗烈一边说着,一边拉开被子要帮我穿衣服。“转过去,当然你要还没看够也可以继续看。”我抢过衣服,“怎么突然又想让我走了?不想除妖了?”我是妖……搞笑啊,见个美女就说是妖?你要说我是鬼,好歹还靠点谱嘛!“我才不会相信你,我一走岂不真成妖了。我就留在这,看你们怎么除我!”我慢条斯理的整好衣服。“如果你真的不是明珠,那就……”“明珠,洗完澡到后花园来,有客人。”左明权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明显带着几分沙哑。“大哥,我马上就好,你先过去吧。”听着他远去脚步,我转过头对罗烈莞尔一笑,“你是不是想说,我要不是左明珠就只有死路一条?可现在我已经无路可走。我如果真死了,第一个要感谢的就是你,罗公子。”罗烈面如死灰,跟在我后面。从卧房到花园并不远,我们却走了很久。世界的末日啊,生命的尽头啊,我沐浴更衣来迎接你!我在心中一遍遍告诉自己,“死亡并不可怕,瞬间的痛苦就可以换回21世纪的腐朽生活……”我想仰天长啸,“让死亡来得更猛烈些吧!”可却被颤抖的双腿出卖了内心真实的想法。花园中挂起了我最喜欢的红灯笼,给死人挂红灯笼……看来还真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我做人如此失败,太打击了!客人是个不起眼的小白脸,没有我想象中肩背桃木剑脸贴黄纸条的仙风道骨,也没有跳大神的那份狂热与漏*点,总之就是头很平凡的雄性,貌似没啥杀伤力。桌椅已摆好,客人正和左明权对酌,见我和罗烈到了连忙起身,看起来挺有礼貌。“罗兄,好久不见。”他与罗烈打完招呼,又对我行礼道,“在下纪和也,见过明珠小姐。”我无言还礼,大家纷纷落座,纪和也与罗烈一左一右在我旁边,左明权在对面。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这位纪先生说话有些怪怪的,可一时间也说不出怪在何处。杯中有不明液体,闻起来像酒,说不定是改良版敌敌畏;盘中有下酒小菜,看起来是炸花生米,说不定是升级版毒鼠强。我眼见着他们又吃又喝,依然不敢去动杯盏碗筷,说不定毒是下在餐具上的呢。喵呜的,武侠小说里那么多被毒死的冤魂怨鬼,我可不想加入他们的行列。“明珠,你怎么好像有心事?”左明权看我的眼神已然同平日有了区别,恐惧、期盼、不舍……五味杂陈。“怎么会呢,你们都对我这么好,我能有什么心事。”我强作镇定,扮单纯无害萝莉状。“今晚的月色这么好,我们不如来玩个游戏吧,就以明珠最爱的梅花为题,每人念一句诗,诗中必须要含梅字。”左明权提议道,“就由我开始吧,‘寒梅最堪恨,长作去年花。’”唉,我刚知道自己最喜欢的是梅花,亏我还一直以为是富贵的大牡丹呢。也不知这帮家伙搞什么鬼,大晚上非聚在这伪风雅。梅花,梅花……咏梅的诗很多,为什么我现在一句都想不起来了呢?罗烈想了想,接道,“‘梅花开尽白花开,过尽行人君不来。’”纪和也沉吟片刻,念道,“‘手折梅花意,赠君君应思。’”这诗好熟啊,难道这个人……我不由得心里一紧,把刚刚搜肠刮肚想到的诗也给吓忘了。“刚刚我那句是唐代李商隐所作,罗兄那句是宋代苏东坡所作,不知纪兄这句是出自何处?”左明权问道。“只是我们家乡一首不怎么出名的小诗,我才疏学浅只好拿它来充数。”纪和也双手扶膝,微微颔首。“我也才疏学浅,知道的都被你们说光了,”我伏在桌上,抬眼翻看纪和也,“最多只能把刚刚纪先生念的诗念完,‘此花香与色,君外有谁知。’不知我记的对不对?”纪和也温和斯文的表情登时一震,大概没想到我会知道这首和歌。为什么我会知道这首和歌呢?吃饱了撑的假装文学女青年呗。“纪公子不是中原人吧?”我明知故问。“我是东瀛人。”他居然毫不隐瞒,这令我很惊讶。“纪公子,你也应该清楚这些年我国沿海地区饱受倭寇之患,为什么还肯说实话,就不怕被当作奸细?”“因为我相信你们,所以也希望小姐相信我。”“你希望我相信你什么?”我对他真是越来越没底了,但愿他不是从事那种职业的,上帝佛祖真主通通保佑我吧。“我希望您相信我没有恶意,并且能告诉我,为什么要把生灵附在左小姐身上!”我终于明白什么叫,说时迟那时快了。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他一把抓住了手臂,动弹不得。老实说我特想装无辜,拖着哭腔哀怨的喊,“牙灭嗲!”把小白脸陷害成酒后乱性的的狼爪怪大叔。然而,这是不可能滴~~~左明权脸色煞白,瘫在椅子上,勉强支撑着才没让自己倒下。罗烈慌张地看看纪和也,又看看我,“纪兄,你的意思是……”“哼,他的意思就是,在左明珠的这副皮囊里装的是另一个魂魄!”微风吹过,让我感受到了脸颊的冰凉。泪水,感动的泪水。我伟大的神呀,我知道你不会抛弃我,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救我,虽然这一切都是你害的,但我还是要感激你!“罗公子真是费心了,就算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也不用连东洋的阴阳师都请来吧。”莫言阴郁的神情和宣然于外的压迫感令人胆寒,“你们如此糟蹋我的一番好意,着实令人失望啊。” 第十一章 坑人者,人坑之 没有人看到他是怎么来的,但他就是来了,这是英雄们一贯的出场方式,大家习惯就好。咦,那边好像有位看官问什么?为什么呢?没有为什么,反正这种狗血的设定就是源远而流长,可能是为了表现英雄的神武吧。莫言威严而平静的态度和阴恻恻的磨牙声,构成了一幅和谐的动人画卷,邪魅啊,绝对的邪魅。天空中滚起声声春雷,亲娘啊,连雷公都是他的忠粉!“区区人类,也敢和我作对!哼,阴阳师,你的结界对我来说还不如花间的蛛网。”莫言藏在衣袖中的手发出了咯吱声,“怎么,舍不得放开她?”他愤懑的甩了下衣袖,把手背在身后,眼角一翻,那倨傲之态堪称绝世,大有攻遍天下的意思。“你不放开她,我就只好自己过来抢了。”纪和也拉着我微微转身,挡住后面的罗烈和左明权,样子看起来挺紧张的,“你是什么人,又是如何闯进我的结界?”“你的结界?不提也罢。至于我是谁,你更不必知道。”莫言嗤笑道,他脸上的表情很伤人心啊。就说人家小纪同学的结界还没你家蚊帐结实,也不用这么损人家吧,好歹人家也是费了心力的。那话怎么说的来着,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还有疲劳呢。人家不远万里跑到这帮着除魔卫道,叫什么?这叫赤裸裸,不对,是大无畏的国际主义精神呀!冲这个也得给点面子吧。我对莫言一个劲的挤眉弄眼,示意他闭嘴,可他居然拿我当空气,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在纪和也脸上。真怕他们俩看对眼了,当场宽衣解带,上演耽美H大戏。“明珠小姐在哪?”纪和也补充道,“我是说她的魂魄。”“死人的魂魄在哪,这个问题我想你应该不陌生吧?”一听“死人”二字,左明权立刻跳了起来,剑眉紧蹙,泪光闪闪,“你说明珠她死了?”莫言点点头,“你妹妹在床上躺了一个月粒米未进,只靠每天一帖的药剂挣命,这样的折磨别说是她,就算你也挨不住的。”大概是因为平日对左明权的印象不错,莫言的的语气温和了不少,“还记得在她病重的时候,你对上苍祈求过什么吗?你说只要她能够再张开眼睛,无论发生什么都可以……”“你到底是什么人,你怎么会知道这些?”左明权的声音几近嘶哑,可怜的人儿呀。我的脑袋随着他们的对话转来转去,都快晕了。“我是谁你不用管,总之我帮你达成了心愿,给了你一个活蹦乱跳的妹妹,只可惜你并不领情。”莫言说着伸出手来,“既然如此,我只好带她走。把人给我!”“左兄,你的意思呢?”纪和也有点犹豫,转头询问。左明权深呼吸一口,走到我身边,“你既然已经把她带来了,为什么又要把她带走?”“我改变主意了。”“我左明权一生从未对人乞怜,如今……”左明权话未说完,双膝已经及地,“只求你把她留下,不管她是谁我都会像对待明珠一样对待她。”帅哥哥,我太爱你了,真是有情有义啊,不枉我平日对你一片深情。我冲着莫言一通挤眼,暗示他差不多是时候收网了,顺杆爬的绝好机会终于来了。莫言对我微微一笑,应该是明白我的意思了。然而,就在我以为大功告成之际,这混蛋竟……“你和她缘分已尽,多说无益。”莫言抬起右手,掌中燃起点点荧光。“大人不可!”纪和也长叹一声,把我的手递给莫言。随后对左明权解释,“与其逼他把生灵与肉体分离,不如随他们去吧。”“算你识相!”莫言把我拉到身后,冷冷道,“说不定日后我真的能还个左明珠回来。”“我们走吧。”“等一下,”一直沉默的罗烈终于说话了,“你能告诉我,明珠为什么会死吗?”“这个问题,你只要仔细想想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发生过什么,不就全明白了吗?”莫言就这样以关云长一夫当关之势,赵子龙单骑救主之勇,把我从左家抢了出去。居然被人当成妖孽,连结界都上了,真看得起我。仰仗莫言大人的神力,果然天下无难事。可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又说不出具体哪里不对劲。他拉着我,徒步走在阴暗崎岖的小路上。“我们为什么不走官道?”“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容易引起麻烦。”“我们为什么不骑马?”“没准备!”“我们为什么……”“你有完没完!”莫言的耐心很差,事不到三就急了,“哪那么多的为什么?”“绝对有完,我还剩最后一个,你不是说自己的力量所剩无几了吗?为什么突然又有了?”“我说过自己的力量恢复了吗?”莫言诡谲的笑道。靠,这家伙居然是唱空城计!!“那还不快走,万一他们追来……”我拉起他就要跑,却被拽了回去。“放心吧,他们不会来的。”“你那么有把握?”“当然啦,就算他们想来,那阴阳师也不会让他们来的。”“为什么……”“打住,你已经用掉最后一个为什么的机会了。”莫言看看周围的荒草,“你要再问喂什么,我就给你喂草!”夜凉如洗,圆月随着时光流转,被蚀得仅剩小小一弯,偶尔阴云飘过,连这最后的一丝光明也会被黑暗吞噬。就好似我现在的心境。难得找了个混吃混喝当米虫的好差事,就这么丢了,眼睁睁看着穿越的幸福生活变成了苦儿流浪记。不过还好,在这一刻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不是一个人!莫言大人,莫言大人面对着眼前的困境。他面对的是我的目光和期待!“咱们在这休息一会吧。”“你确定?”我死死抱住他的手臂,浑身发抖。“冷的话把我的先给你穿。”莫言伸手要解自己的外衣。“不用了,我不冷,只是怕而已。”阴惨惨的屋子,褪色的四壁,加上面前的五口棺材,再配以肆啸的冷风,成就了我们现在的落脚点——义庄。“咱们能不能换个地方?”我提议道,“我宁可在野外让蚂蚁调戏,也不想和死人作伴。”“唉,乖孩子,忍忍吧,”莫言生起火,倚墙坐下,“你可以先靠在我身上睡会。”我挨着他坐下,内心无限感慨,我又不是死人,怎么可能会在这种地方还睡得着?我就在左家骗吃骗喝了几天而已,老天有眼也不用这么教训我吧,真怀疑自己上辈子是不是对他始乱终弃,否则为什么这辈子要被他坑的如此之惨,!我想回家,我想回家! 第十二章 意外的收获 除了火堆的噼啪声和阴风的呼呼声,我似乎还能听到一些异样的响动,于是一头扎进莫言怀里,把他死死抱住。“你听到了吗?”我颤颤微微地问。“听到了。”“你也听到了?我们怎么办?”他也听到了,这就说明不是幻觉……那棺材里真的有声音。我越想越怕,直觉得脊背发凉,只好把莫言抱得更紧。“美人,你想怎么办呢?”莫言的爪子轻轻划过我的腰背。这是什么状况?难道又是理解出现偏差?我赶紧推开他的手,坐起来,“你听到什么了?”“你的心跳啊。我知道自己有魅力,可你也不用这么心急吧。”莫言情欲嫣然的眯着眼,“等咱们找个好地方,我一定让你……”“做梦!你除了我的心跳就没听见点别的?”我很想把他踹出去,但看在他至少还是个活物的份上只能先忍了,“比如,棺材里……”我扫了眼面前的几口棺材,忍不住吞了口口水,“我好像听到棺材里有声音。”“棺材里有响动并不奇怪,死人会腐烂,腐烂就会膨胀……”莫言说着说着,脸上的表情突然僵住了,“你没觉得这有点古怪?”“古怪?”我原本并未留意,但经莫言一说才注意到,“这里没有臭味。”莫言拉开我抱在他身上的手,径自走到棺材前,依次掀开来看,看完仍不忘原样盖好。到底是看破生死的高智能生物,没有一丝惊恐,比我路过超市生鲜区还平静。在打开第四口棺材后,莫言突然发出了愉快的声音,“你说我算不算貌似潘安,才如子建?”“算,当然算,您这天上有地上无的尤物。”莫言大笑几声,把棺材盖扔到了地上,“那现在要加个富比石崇了!”我一听富字就跟打了兴奋剂似的,也顾不得害怕就蹿了过去。一股诱人的芳香扑面而来,霸道地刺激着人家脆弱的嗅觉,“真货,绝对是真货,我一闻就闻出来了,只有真正的黄金才会散发出这么纯正的味道。”如果这是梦,我希望永远不要醒,好黄好金哦!我两眼放光的盯着这口会下金子的聚宝棺,确切地说是,盯着棺材里散落着的我挚爱的黄金。是什么人会把这么多钱藏在这呢?我刚想开口问,就听到身旁一声异动。这回我是真的听见了,清清楚楚地听见了,就在这第五口棺材里。莫言赶忙拉起我后退几步。我们面面相觑,考虑着相同的问题,打开还是不打开?据说从前有个年轻勇敢的猎人,一日他与伙伴们活捉了一头大熊,回家的路上突然看到草丛中藏了一口大箱子。他很好奇,便把箱子打开来看,结果发现里面躺了位美少女。等美少女醒来,告诉猎人,她本是富家千金,结果家门不幸,惨遭强盗洗劫,全家枉死。强盗看中她的美貌,便想把她藏在箱子里带回去,可又觉得光天化日带口箱子不方便,就把箱子藏在了荒僻的草丛中。心地善良的猎人于是救出小姐,把大熊装进了箱子里。就在当天,城里发生了件怪事。两个出手阔绰,带着口大箱子的人,在城里最大的客栈要了间房,并嘱咐伙计无论听见什么都不要去打扰他们。果然伙计很快就听到房里有奇怪的动静,忍不住过去看。没等多久,只见一头嘴角淌血的大熊从房里跑了出来,而两个客人则死在房中。从此以后,猎人和那位小姐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如今我和莫言所扮演的角色可能是抱得美人归的猎人,也可能是倒霉催的强盗。熊我倒不是很怕,我就怕一开棺材跳出个僵尸或是血尸。“你站远点,我来打开它。”莫言谨慎的走到棺材侧面,小心翼翼倾听着里面动静。如果发生危险,我不会眼睁睁看着他死,所以只好闭上眼转过身去。沉重的棺材盖狠狠落到了地上,随之而来的竟是几声轻轻的呻吟。莫言的声音比发现金子时更加愉快,“你真是中奖了,快过来看看!今晚他是你的了。”我是在做梦吗?这梦还真是美得离谱啊!先是一大笔不义之财,后是一个昏迷不醒的美少年,这两样都是我的挚爱呀,难不成老天可怜我,给我转运了?刚刚莫言说,这孩子今晚是我的了……呵呵一想到这个我就觉得两腮发酸,唾液分泌格外旺盛。“别看啦,你的哈喇子都快掉到人家小朋友身上了。”莫言推开我色迷迷的脸,把那昏迷不醒的孩子抱到火边,“我要休息。你是想强了他还是吃了他,都请自便。”强了他,吃了他?这孩子姓唐名三藏?我一个冰清玉洁的大姐姐,怎么会对小弟弟图谋不轨呢?更何况还是这么一个半死不活的小弟弟。他看起来也就16,7岁的模样,正是男孩子最娇嫩最可爱的年纪,小脸蛋挺水灵就是过于苍白了些,时而轻轻呻吟,时而手指微动,却始终没有转醒。我靠在莫言身边坐下,“睡着了吗?”“睡着了。”“您还真是高智能生物,梦话都说的比我们这些低等的有条理。”莫言缓缓张开眼睛,把我搂到怀里,“快睡吧,明天还要赶路。”“你以为我不想睡吗?问题是陪着三个死人,一个半死不活的人,谁能睡得着?除非那人是猪……”华丽丽的事实证明,我就是猪!我睁开眼睛时,莫言已不在身边,天空微亮,火还着着,小男孩依旧没醒。隐约中我听到有人声,一个是莫言,另一个有点熟悉又记不起是谁。“他们怎么样?”这是莫言的声音。“大人请放心,一切都在预料之中。在下只是不明白,大人为何执意要把李小姐带走?我想您并不是担心左兄和罗兄会伤害她。”“我自然有我的打算。”我终于想出这个人是谁了——纪和也!为什么我昨天觉得不对劲?因为这一切都过于顺利了!他一个阴阳师,能看出我生魂作祟,看不出莫言外强中干?鬼才信他的!更何况莫言的力量所剩无几,要不是他故意放水,怎么可能打得破结界?□□□□(此处作者删去脏话200字)欺骗,这是一丝不挂的欺骗!我义愤填膺地才站起身,深呼吸几口,鼓起武松打虎的勇气,正要抬脚。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只冰凉的手扣住了我的咽喉。“出声就要你的命!” 第十三章 踏上征途 我是听话的好孩子,不让叫就不叫。所以莫言回来时,我就安安静静的坐在地上,老实的跟个死人一样。欺软怕硬是我一贯的优良作风,我怕的程度与对方硬的等级成绝对正比。某些看官可能心里有想法了,这小男孩一大早上哪里硬呢?心硬,我保证,至少我是就发现了这么一处。这小家伙别看年纪不大,却颇有辣手摧花的潜力,几乎是要把我掐死,急得我一个劲的说,“啊,轻一点~~”我自问年纪大了点,但在绝大多数人类中,也还算得上娇花嫩蕊,可偏偏就有人不懂得啥叫怜惜。小混蛋,咒你打一辈子光棍!明媚的阳光,洒遍大地,连义庄这种鬼地方都没落下,果然一视同仁。莫言倚在门边,阳光从他背后倾泻进来,让人看不清表情,双臂交叠放在胸前,一身青色锦袍泛着刺眼的白光。那气质,那姿态,堪比小马哥,不愧是高等生物!小弟弟卡在我脖子上的手微微有点颤抖,看来对莫言很是忌惮,“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会在这里?”小家伙语气强硬,可底气并不足,果然还是个雏儿。“我是被骗来的,他是骗我来的。”小朋友一听我也是一受害者,赶紧放了手,并且很男人的挡到我前面,凶巴巴地质问莫言,“你是什么人?”按照常理推断,此时魔王大人应该按照威武不能屈的剧情设定,冲过来把小弟弟打翻在地,然后进行揪头发,抓脸,吐口水等一系列教育行为,以帮助未成年人认识到谁是老大。按照腐女和耽美狼们的惯性思维,此时魔王大人会邪魅的步步逼近,然后用白瓷般的玉指勾起少年的下巴,“做完你就知道我是什么人了。”语毕,一把扯开小朋友的衣服,压倒在地,强攻之。我们伟大的希望之光,莫言同志,性温茂,美风容,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他这样绝世脱俗的人怎么能干如此没创意的事呢?莫言缓缓放下手臂,走了过来,眼眶中赫然闪动着泪光,“娘子!”他完全无视小朋友的存在,猛扑到我面前,一边死命抱着我晃一边喊,“你怎么能说我骗你,你怎么能说这种话?!你知不知道我好心痛!你知不知道!”风在吼,马在叫,景涛在咆哮,莫言什么时候得了他穷摇神功的真传?“我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你其实好爱我好爱我,我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有情如你,我死而无憾。”我一头栽进莫言怀里。他终于不摇了,谢天谢地,改成相拥而泣了。泣就泣吧,被人在衣服上抹鼻涕眼泪,总好过脑震荡加耳鸣。“悦儿,你要相信我,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他捧起我的脸,“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官人,人家以后再也不说让你难过的话了。”“娘子!”“官人!”小朋友的表情不用看也能猜得出来,肯定是惊骇到凌乱,凌乱到抽搐。莫言过够了言情剧男主角的瘾,敛敛衣襟,站起来对小朋友说,“你刚问我什么?”“我问……”小朋友怯生生地望着我和莫言,“我问你们是什么人?”莫言深呼吸一口,开始长篇累牍地口述自己的原创小说《小公主与灰王子》。说的简洁一点,这家伙告诉小朋友,我是位富家千金,他是我家的下人,我和他日久生情情到浓时便做了些爱做的事,结果事迹败露,两人只好私奔外逃。如此老套的故事,居然把小弟弟哄得一愣一愣的,满脸钦佩。这孩子果然是雏儿,人家说什么都当真。虽然清誉被毁,但我并不想争辩,怕一争辩又惹来顿大刑伺候。“是你们救我出来的?”小弟弟有些不可思议似的看着我们,大概是被莫言这副良民的伪装蒙蔽了“没遇到抓我来的那三个人吗?”“你还记得那三个人的装扮吗?”莫言问道。小朋友点点头。莫言依次掀开剩下的三口棺材,“看看是不是这三个?”“怎么会这样?!”小朋友惊叫着后退了几步。光天化日,又有两头活物相陪,我也壮起胆子凑了过去,“怎么会这样?!”我比小弟弟叫的更响。诡异,太诡异了。这三具尸体,两男一女,已成骷髅,完好无损,身上还穿着衣服,使露在外面的头和手更显恐怖。也难怪我一直没闻到尸臭。都说男人和女人的耻骨不同,这么好的学习机会怎能放过,正要下手,就被莫言一爪揪住,“别碰!”我吓得赶紧收回手。“你看这些人像死了多久的?”我看不出,只好用猜的,“看这个枯白的程度,应该得有上百年吧……”他们真的死了上百年?当然不可能。寒一个,我刚刚居然差点就碰到他们了,谁知道会不会中毒,变得和他们一样,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赶紧在莫言身上擦手。“时候不早了,咱们快离开这吧。”莫言拿过一个包袱给我,“你先把衣服换上。”两头雄性外面望风,我为三只死鬼上演脱衣舞。呜呼呼,是男装耶,好攻,好有爱!我换好衣服出去时,小鬼和莫言已经在马上了。“来,”莫言伸出手,招呼我上去。“不许走官道!”我大叫。当然我想的并不是避人耳目,而是……而是这身打扮和这个姿势。两个男人共乘一匹马,这基情也太漏*点了吧。一路颠簸,苦不堪言。“为什么只有两匹马?”“因为人家不知道有三个人,所以只送来两匹。”“谁送来的?”我有点摸不着头脑,“纪和也,不会吧?”“除了他还能有谁?你这身衣服也是他送来的,除此以外,还有些别的,等找地方安顿下来再给你看。”唉,这两只计划的还真周详。“你叫什么?为什么会被人装进棺材里?”已近晌午,我才想起问小朋友这个最该问的问题。小朋友面露难色,不言不语。“你不想说的可以不说,没关系。”莫言轻声安慰道,“不过你总得先告诉我们怎么称呼你。”“小五。”小五?幸好不是小四。“那些钱是你的吗?”和他的来历相比,其实我更在乎那一大包金条。“不是。”我笑着抬起头,正迎上莫言同样璀璨的笑容,哈哈哈,无主的财宝谁捡到归谁,发财啦! 第十四章 女侠,过去式了…… 这一路我见的最多的就是别人白眼,开始会不好意思,后来是慢慢习惯,最后是出离愤怒。XX的,看什么看,没见过娇艳小受吗?!原本我还端着,尽量保持和莫言的距离,后来想开了就干脆靠在他胸前,只差没把手勾到他脖子上。我的新理想,做一只赶龙阳,超董贤的极品小受!罗衣半敞,媚眼凝霜,想来便来随便来。有些看官大概要问了,这搓人前几章还装的挺攻,怎么这么快就改属性了,有没有点准谱?君莫急,且听奴家细细道来,天下为攻,我变兼爱非攻;天下无攻,我变攻立受群。攻海无涯,受欲无边;攻中有受,受中有攻;虚攻假受,弱攻强受;攻攻受受,受受攻攻,小受也能练神攻!“人家累嘛~~”我抬起头,用脸蹭着莫言下巴的胡茬,“休息一下下啦。”小五被我肉麻的妩媚震撼了,差点一头栽下去。他已经领略到了传说中艳绝人寰的威力,闷头不语,只是偷偷看我。这孩子,看就看吧,还偷偷看,难道害怕姐姐我吃了你不成?莫言拍拍我的头,安慰道,“荒郊野岭的,你先忍忍吧,前面应该会有茶棚客栈。”“前面是多前面?一个时辰前你就这么说的。”我悲凉地哀泣。“悦儿姐,这都是你的主意啊。”小五的仗义执言,被我用白眼五连击射回。“乖乖,我们也是又累又饿,你就再忍会吧。”莫言已经懒得骂我了。“莎子曾经曰过‘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我是弱者,记住了!”我双手握拳,在头顶不住地挥舞,“所以,不要用你们的标准衡量我!”“莎子是谁?”小五在旁边眨巴着求知欲旺盛的大眼睛问我。“谁是弱者?”莫言在我头顶强忍笑意地问道。“莎子是一位外国老爷爷,英国知道不,不列颠知道不?不知道也没关系。”我先回答小五的问题,再解决莫言的疑问,“我是弱者!”“这话你不该在这说,站到太和殿顶上喊才有气氛!”“哇塞,决战紫禁之巅呀,会不会显得我太有气质,把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比下去?我看我还是去帝国大厦比较合适。”试想在月圆之夜,明月西沉,雾气未起。一声龙吟,剑气冲天。叶孤城剑已出鞘,他凝视剑锋,道,“请。”不等西门吹雪开口,突闻旁边一声凄厉的尖叫,“我是弱者!”顿时陆小凤、司空摘星、老实和尚等高手通通不理二位绝世剑客,而是对我的英姿大加赞赏……发个抖,太可怕了。再一个万一,万一两大剑客同时爱上我,这场比武不就变味了吗?西门吹雪,“美人,跟我走,回万梅山庄!”叶孤城,“别理他,美人,和我去白云城!”□□□□□□(作者删去口水仗废话500句),成功改为穷摇戏。古龙大人在地下碎碎念,“杀千刀的自恋穿越女,有本事你下来!”莫言装出一副思考的嘴脸,“嗯,言之有理。”“到时候我就抱着你往上爬,一边捶胸脯,一边打*飞*机,嘴里还得大喊,‘我是弱者,向他开炮!’”(这个情节大家如果想不起来,可以重新看遍《金刚》,顺便温习一下大鼻子哥哥的忧郁弱攻态。)“前面那里好像有房子!”小五手握马鞭,遥指前方的模样真是太俊朗了,堪比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当然是穿衣服的。我揉揉眼睛,亲娘啊,竟然是个房子,虽然落魄了点,不过好歹还能看得出是个房子。我们三人快马加鞭,赶了过去,运气真好,居然是家客栈。果然穿越女主无敌,跟着我没错滴。看惯左家的如翚斯飞,再看这,鸟窝是也……不过有个鸟窝总好过无窝。这店是一家三口经营的,一对老夫妻和他们娇俏的小闺女。开在这鸟屎都没见几泡的鬼地方,生意自然不好,难得有生意上门,故而分外殷勤。我们随便点了几样简单的菜就上楼休息去了。作为勇于反抗万恶封建婚姻制度的恩爱小夫妻,我当然得和莫言一窝,小五自己单独一个圈。我和莫言一关门,立刻默契地扑到床上说悄悄话。“这隔音怎么样?”我小声问莫言。莫言竖起耳朵听了听,“小点声没问题。”“你看小五是什么来历?”“在他这年纪的孩子里,他的功夫算不错,应该是受过名家指点。”莫言除去自己头上很良民的琅邪冠,按到我头上,“再加上他的衣着打扮和言谈举止,定是位大家子弟。”“唉,大家子弟更麻烦,谁知道他惹上什么人了。”“你现在怕麻烦了?锄强扶弱,救人于危难中,不是女侠您的理想吗?”我做了个晕的姿态,“老大,您怎么还记得呢?咱现在是不是应该想点实际的,这种上层建筑就先缓缓吧。”这屋子真不是一般惨烈,居然连个镜子都没有,逼得我举个铜盆照。我端详着自己映在“盆镜”中的倩影,由衷地感慨了一句,“幸好我没有孪生兄弟,否则非禁断了不可!多么美好的生灵呀,我要是个男人,非得娶个我自己这样的姑娘;要有个我自己这样的男人,我非得嫁给他!”“恕我多嘴,这脸好像不是你的吧……”莫言单肘撑起身子,兴致盎然地嘲弄我。“不是我的,难道是你的?至少现在是我的!”我拿出自拍的热情,在“盆镜”前摆出各种造型,“多尤物的姑娘呀,为什么罗烈这小王八蛋不但不扑上去,反而还做出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德行呢?”“你觉得罗烈真不喜欢左明珠?”一提感情八卦,魔王也不能免俗地热情起来。“看他平常的表现的确是这样,可他要真不喜欢左明珠,怎么会感觉出我是冒牌货?连左明权都没看出来,他倒看出来了!”“所以嘛,他只是嘴硬而已。”“只是嘴硬……?”我抿嘴偷偷淫笑,脑内飞转,不由想起了某唐老师和谢叔叔的福音——北京新兴医院。“别乱想!”莫言抓起枕头朝我扔了过来,“咱们能不能把思维保持在腰部以上!对了,那天你洗澡他进去后,你们干什么了?”“腰部以上没什么。”我放下铜盆,靠到床边继续淫笑。“那腰部以下呢?”“说不得!”“说不得?”“说不得!”莫言猛地从床上翻起来,把我按到身下,一手压住我的肩,一手放在我腰上。“还不说?”“哇塞,老大,你这姿势真攻,不过通常这个角色是露不了脸的……”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自己的笑声打断了。XX的,居然咯吱我,不要脸,不要鼻子,不要屁股!“客官,您的菜好了!”门外小姑娘甜美的嗓音,及时雨般地出现了,救我一命。莫言意犹未尽的从我身上爬了下去。(多无情的男人,至少应该靠在床头抽支烟再走嘛~~)他打开房门,把送饭的小姑娘迎了进来。我仍躺在床上激烈地喘息,回味着刚刚的快感,原来笑到极致的感觉如此狂野。“姑娘在这多久了?”莫言坐在椅子上看那姑娘一道道的把菜端上桌。“我家在这住了快20年。”姑娘笑吟吟地望着莫言。“那姑娘平时都做些什么呢?”莫言意味深长地问道。这厮,难不成看上人家姑娘年轻美貌了,否则怎么一见面就那么多话呢?雄性动物呀,猥琐的本能呀!小姑娘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还不就是洗衣做饭劈柴烧火这些杂事……”莫言突然出手,一把捏住她的腕子,缓缓起身,“你们来了几个人?”姑娘脸上一阵扭曲,哽声道,“你什么时候看出来的?”“一个整天干活的女人,我想是不该有这么细致的皮肤吧。”莫言左手横勒她的咽喉,右手拧住她的手臂,“你最好还是老实回答我的问题,否则一定会后悔生在这世上。”这,这,这才是传说中魔王大人的雄姿英发啊,狠狠虐她!我支持你!争取让她死的时候都看不出曾经是个人!女人总是喜欢为难女人……“你,哼,你以为你们真的能活着回去?”那姑娘几声阴笑,从嘴角流出一线鲜红。亲娘啊,嚼舌自尽原来这么明快。“去找小五!”“啊?”“你不会真以为他们是冲你来的吧!”莫言瞪了我一眼便摔门而去。“啊?”我莫名其妙的挠着头,戳戳躺在地上的死人,“喂,除了我还有人要回去吗?这会买返乡票也不知还来得及否?” 第十五章 明艳的未来在前方招手 扮老板娘的老太太已躺在地上,扮老板的老头也跪倒了。小五气宇轩昂地坐着楼下的长凳,感觉就好像他坐的是龙椅。我更确定他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见他安好,我和莫言才松口气,手挽手下了楼。老头微微抬头看了我们一眼,便又垂首下去,颤颤巍巍地说,“教主在上,请恕卑职无礼之罪。”“让我相信你并不难,只要你肯说出是谁指使的。”小五冷冷地望着跪在自己脚下不远处的人。“是……”老头刚说出一个字,突然捂住肚子倒了下去,布满皱纹的脸拧成一团,暗红的血从唇间流出,“解药,解药在那老太婆怀里!”小五的脸刹时变了颜色,正要去拿解药。“别动!”我尖叫着蹿过去,拉住小五。此时两道黑影同时跃起,我用余光看到了,然而已躲不开。我条件反射的抱着小五闭起眼睛。骨头碎裂声自脑后响起,怀里的小五微微发抖,不知是激动还是恐惧。我回头,两行清泪划过双颊,大人啊,小女子此生的幸福就托付您了!莫言以及其彪悍的姿态,一手一个,捏住两名刺客的脖子提了起来。握紧,放松,那两人便泥似的瘫在了地上。是错觉吗?我刚刚似乎看到莫言在笑,表情更是极为享受……“我们走吧。”我点点头,拉起呆立的小五回房收拾东西。“那人刚刚叫你‘教主’,是怎么回事?”我问道。小五立马摆出一张有苦难言,欲语还休的表情。“没关系,等你想说再说吧。”我和小五拿好东西下楼,莫言的马亦牵了出来。什么叫卷平岗,我终于理解了,而且理解得格外透彻。我们这二位骑士大有要把马儿骑出1000迈的壮志,给杨贵妃送荔枝都没这么迅猛,只是可怜了我这弱者的娇臀哟。“休息下可以吗?马都快累死了,你们就讲点人道吧!”我忍无可忍地抱怨道。“好吧,我想他们一时也不会追过来。”莫言说着停了马,他先跳下去,再把我抱下去,俨然一对恩爱小夫妻。“不要管我了,我不想拖累你们。”“你以为自己一个人能活多久?”莫言无情地伤害了小五那份少年的自尊,“反正我们也没事,送你一程权当游山玩水,不必放在心上。”“你们为什么相信我,不怕我是坏人?”小五瞪着水汪汪的眼睛,满脸感动地下了马。“你觉得这里是不是很僻静呢?”小五被我突如其来的问题搞得一头雾水,看看我,再看看莫言,最后轻轻点头。我阴阳怪气的说道,“你就从没怀疑过,我们也是来要你命的!”果然不出所料,小五立刻成了围场中的小鹿,无助而绝望,绝望而凄凉,几乎是要哭出来了。嫩啊,就是嫩啊,不虐他一下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你,你不会是真哭了吧?逗你玩的,要真对你不怀好意,我还能说出来吗?”我本想再吓吓他的,可谁叫咱心软呢,见不得人掉眼泪,“傻孩子,你都没怀疑过我们,这就足以说明你心地纯良啦。乖,不哭啊,是姐姐不好,姐姐以后不逗你了!”小五紧绷的小脸终于露出笑容,“我要往西去,我家在关外,只是……”“只是有些事情你现在还不方便说,对吗?”莫言很体贴地安慰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们也有,所以就算扯平了。”是风吹过来了吗?我怎么突然好冷?有古怪,绝对有古怪!我隐约闻出了奸情的味道。莫言他什么时候变成知心哥哥了?这家伙难道不光男女不忌还有恋童癖?再寒一个~~“那个,咳咳,”我清清嗓子,打断了他们四目含情的粉红画面,“官人啊,咱那笔不义之财大概有多少?”“差不多是六百两。”“不义之财是不是应该快快地花掉?”“是!等到了城里,想怎么花都随你,咱们现在是不是可以上路了?我的娘子!”浑身是钱的感觉太爽了,我一到城里直奔成衣铺,把各种各样的红衣服都买了下来。男人的审美情趣太差,瞧纪和也买的衣服再瞧我买的衣服,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为什么全都买红的?”莫言问道。“第一,我喜欢红色;第二,我穿红色好看;第三,我想COS东方不败……”“东方不败是谁?”小五好奇地问。“那是一位很厉害的阿姨,啊,不对,说错了,是叔叔!”我赶紧纠正自己的口误,恐怕影响了小朋友的心理健康。“唉,不管你想扮什么,咱们是不是都应该先找个地方住下?”莫言怀里已抱满了我的衣服,确实需要赶紧找个落脚处。“找住处也听我的?就那吧!”我停住脚步,手指前方。绿水绕红墙,自然得配莺歌萦绕梁。在落日的余晖中,远处“飘香院”三字被罩上了迷人的金黄色,仿佛在说,“院里各种小攻应有尽有,品质优良,体力够强……”“悦儿姐,你没说笑?”小五大概做梦都没想过会被女人拐到这种地方,“咱们怎么能住这种地方……”“这里比较安全,别人肯定猜不到你在这。”莫言早已看透我的居心,不过还是很配合地昧着良心哄骗小五。小五狠狠心,深呼吸几口,终于点头了。“死性难改!”莫言在我耳边小声嘀咕了一句。“错,不是难改,是压根不改!”我唱着小曲,一步一颠,走上前去,“小受你别走,我会很温柔!不怕你不够,我现在下手。一遇小受成禽兽,任他被欲望左右,蜡烛皮鞭还有手,百回大战不罢休,不罢休……”“悦儿姐在唱什么?”“别理她,失心疯!”这地方,太太太太……和谐了吧。飘香院,多么旖旎绮丽的地方,我还从没亲眼看过男人搞基呢(GV剧不算),好奇死了!然而,事实总是残酷的。我脚还未踏上台阶,就被几个刚刚还不知隐蔽在何处的妖艳女人抓了个正着,一时间皓腕与臻首全争着往上蹭,吓得我只剩双臂掩胸的份。百合滴不要!莫言果真是深谙此道,几句话就帮我解了困,还把那些姑娘们支使得乐呵呵的。年轻俊朗而又颇解风流的客人,谁不喜欢呢?看到小五紧拉衣领,慌乱得如同狼群中的羊,我深感自责。可怜的娃,姐姐对不住你!—————————分————————————割———————————关于飘香院~~~有兴趣的可以去听听。本章提到的是《飘香淫》,歌词如下:哎哟这位客官好帅啊~~快进飘香院来坐~院里各种小攻应有尽有品质优良体力够强这留宿外带嘛它价钱都好讲小受你别走我会很温柔不怕你不够我现在下手一遇小受成禽兽任他被欲望左右蜡烛皮鞭还有手百回大战不罢休不罢休小受别害羞要就说出口飘香院里帅哥多呀你可别发抖客官别发愁我带你上楼飘香院里帅哥多呀我来攻你来守东厢房西厢房飘香院生意忙楼阁上小窗旁叫声~响亮要就快出手免得争破头飘香院里帅哥多呀夜夜包风流客人你爽否不爽我还有飘香院里帅哥多呀个个品质优少爷你照旧?还是要从头飘香院里帅哥多呀功夫美名留别紧张火很旺农民攻体力强芙蓉床青纱帐满室春光一次怎能够保你再回头飘香院里帅哥多呀就怕钱不够歌中有H音,请斟酌自己身处的环境好自为之, 第十六章 美是需要爱护的 这是我在飘香院的第二天,绝望,绝望,还是绝望……古人云,“夫美女者,丑妇之仇也;盛德之士,乱世所疏也;正直之行,邪枉所憎也。”我这么一个美女+盛德+正直的异端存在,简直就是社会公敌嘛。所以便不难解释,为何别人总对我投来异样的目光。我对着镜子不禁感叹,“若得此人为夫,九死而无憾啊!”莫言本是躺着的,听罢我一席良言,立刻从床上弹了起来,“你都在镜子前坐了快半个时辰,还不烦吗?”我刚想对他进行再教育,就被这无视美的粗人抢白了,“你是不是又想说,美是永远看不够的,美是需要细细体会的,美是身心合一的……”“没想到你对美的理解已经能和我媲美了,不错,好乖!”莫言眉间微蹙,用小马哥的方式甩了甩头,“你真觉得自己这个样子好看?”“当然!”我重重地点点头,“我长这么大还从没见过镜中这般美貌的公子。翩翩公子美少年,为何只能出现在我的镜中?!”莫言做了个孕吐的姿势,“我建议你平时最好先控制下自己的言行,没见过谁家的美少年跟你似的每天捏个兰花指,走路的时候把腰挺硬一点,别扭来扭去。你知道你现在这个样子像什么?”“像什么?东方不败?”“像太监!哦,对了,东方不败本来也就是个……”“不许侮辱我的爱!”偶像的尊严是要坚决捍卫的,我一个猛虎下山扑到莫言身边,再以一招猴子捞月抓住他的腰带,狠狠把人拉了起来,“东方不败是个什么?是个什么?你敢把那两个字说出来,我就给你碧血洗银枪!”我一边说一边抬手做剪刀状。“好,我不说,你先放手行吗?”莫言整好被我拉皱的衣服,“你既然要扮男人就扮得像一点嘛,瞧你昨天的表现,太差劲了吧。敢不敢跟我打赌?那些女人肯定在背后议论,怀疑你不能人道。”“不打!这根本就是废话,我当然不能人道了,我是那被人道的性别!再说昨天晚上的事也不能怪我呀,要有个高大威猛的壮汉突然一屁股坐你身上你什么反应?”昨天的事情是这样的。晚饭时,我们正在大厅欣赏不思进取的靡靡之音,一个丰满圆润的女人不知怎么特别有眼光,老远就被我的迷人风采吸引了。她以自认为风流的姿态,翘臀一扬坐到我腿上。幸亏我血厚防高,否则非被她这招泰山压顶给秒了。我的命苦啊,明明被压得痛不欲生,还得强颜欢笑。真不知我到这寻欢场,是来寻欢的还是来被人寻欢的……那姑娘一坐到我身上就不老实的乱蹭,我赶紧把手挡在胸前。我才明白,百合也是需要魄力的,四座山挤在一起的感觉真难受,喘不上气,一点都不好玩!就在我将近窒息之际,那热情的姑娘居然还把手往我两腿之间摸,让我感觉就像在公车上遭了痴汉袭击,于是惊慌失措毫无风度可言地把人家姑娘推了起来,之后我还欲盖弥彰的摆出非礼勿动的君子态。败笔,实在是败笔,看来我撒谎的本领依然没练到家,一着急就出错。我怎么这么蠢呢,逛窑子说非礼,和当婊子立牌坊不一样可笑吗?完蛋了,这回我的英明全报销了。可仔细想想,我还能说什么别的呢?总不能说身子不方便吧,男人又不来月经。莫言走过来,推我一把,“站直了,拿出点男人的气魄来!”“我的理想是娇艳小受,不用太男人吧。”说到男人,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其实这件事我早就想问了,只是有小五在不方便说而已,“你费尽心机把我从大富之家赶出来,到底有何居心?别跟我说什么逼不得已情势所迫,我可不是傻子!你跟那影帝级的阴阳师串通起来整我,到底是什么意思?”“整你?唉,娘子你太令我伤心了。”莫言又要做痴情状摇我,幸亏我聪明伶俐跑的快。“别碰我,君子动口不动手,保持安全距离!对,你就站在那不许动。”“我可全都是为你好呀,古人有云,‘生于安乐,而死于忧患。’”“对呀,我本来挺安乐,你干嘛非叫我出来感受忧患?”“对什么呀,错啦,应该是‘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你整天躲在深宅大院里不思进取,什么时候才能回家?”“你不是说死了就能回去的吗?那我就等百年之后……”“没出息!”莫言愤懑地白了我一眼。“我承认我没出息,所以才得寻个有出息的男人呀。好不容易认识几个大户,你倒好,非但不给我帮忙,还可着劲的拆台!”“哼,没眼光……”“我没您见过世面,您给介绍个有眼光的!”“近在眼前!”“我有个问题可以问吗?”我痴痴呆呆的啃着手指头,“保证没有嘲笑的意思。”“问吧。”“你今年多大?我知道这个问题比较尖锐,如果你记不清楚可以不回答,如果不想回答也可以不回答。”我终于把这个在心里压抑已久的问题问出口了,顿时轻松许多。“我……我……我永远二十五!”莫言的嘴角已然开始抽搐。“你们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我明白。”良心保证,我绝对没有嘲笑的意思,问题是我的良心在哪?莫言的脸眼看着由白变红又由红变白,就跟夜晚的霓虹灯一样瑰丽。“大哥,二哥,你们要不要吃点东西?外面有卖小吃的!”小五嫩嫩的声音在房门外响起,稍微缓解了一点尴尬。我一听有吃的,立马热情洋溢地去开门,还是和年轻人有共同语言,“都有什么呀?”“什么都有,我想吃杏仁豆腐,你们呢?”小五问道“我要冰糖荷叶粥。”莫言回答“我什么都不要,”他们好像对我没有食欲感到万分惊诧,为了不让群众们误会,我赶紧解释,“我吃你们的!”我如果是个男的,莫言的拳头现在肯定已经挥过来了。“以前有人说过你很找打吗?”这句话他估计老早就想说了,能忍这么久也够不容易的。“有啊,不过我知道你们不会真打。”我得意洋洋地大笑,“哈哈,我不过是仗着你们喜欢我罢了!”冷场,黑线,乌鸦飞过……无毒不丈夫,这话哪位大人说的?真理呀!那两个王八蛋买了好多零食躲在屋里吃,却把我推了出来,没人性,也不怕撑死!心灰意懒,备受冷落,这两个家伙什么时候变成一卦的了?难不成……唉,这世道,鸳鸳相抱何时了?寂寞的我,以宛若游龙,惊若翩鸿的步态,款款下楼。一个漂亮但面色忧闷的姑娘正在弹琴唱歌,大概是新来的,满脸苦相。我要学着做个男人,男人应该怎么做呢?于是趁那女孩歌罢起身走过我旁边之际,一把牵住她的衣袖。她吓得大叫,“放开我!”我一时鬼迷心窍,被飘香院诸攻附身,说了句很不该说的话,“别害羞嘛,来,叫哥哥好好疼你!”在言情小说或武侠小说中,美女被变态骚扰时肯定会有英雄相救。果不其然,一只有力的摧花大手,很鬼畜地握住了我白嫩如玉的手腕,“放开她!”哇塞,侠之大者啊!我如果识相一点,应该跪地磕头,高呼“大侠饶命!”,可偏偏事实上说出来的却是,“你叫我放我就放,你当你是谁?!”我骄傲的扬起头,瞪着眼前高大的男子,暗想,有本事你打我呀!PIA~~清脆的耳光声,我的尖叫声,人体仆地声,接连响起。我躺在地上,只觉得眼前一片金光,脸上火辣辣的疼。我,我是万能的穿越女主,理论上讲每个男人都要爱上我,可这家伙居然敢打我?!我要让他爱上我,然后不鸟他,叫他痛苦一辈子,对,就这么干!暴力男蹲下身,拉起我的衣领,“不管我是谁,我叫你放手,你就得放!”当时他的手离我的脸只有只有0.01公分,但是四分之一柱香之后,那只手的男主人将会彻底地爱上我,因为我决定干一件不要脸的事。虽然本人生平干过无数不要脸的事,但是这一个我认为是最完美的。“你怎么能打我?”我红唇微启,半睁的明眸中泪光滟潋,作羞愤状去扯他拉着我衣领的手,当然真正目的是把衣领拉得更开,让他把我看得更通透。“我为什么不能打你?”暴力男用嘲笑的口吻问道,“想不想让我再打一次?”我X你大爷!不是我没素质,是有人逼我没素质!鄙视你个不辨男女,无视美的混蛋! 第十七章 语言的魅力(学语文好有爱!) “我为什么不能打你?想不想让我再打一次?”他居然敢不爱上我,他居然敢不用火辣辣的目光看我(旁白:人家看了,而且绝对火辣辣,不光眼神火辣辣,手也很火辣辣哦!),他居然敢不低下头吻住我辗转吮吸!更差劲的是,这家伙既不温润如玉,也不邪魅的笑,空长了眼珠漆黑和长眉斜飞入鬓。我不敢甘心,这世上怎么可能有人不爱我呢,连我这种眼高于顶的人都忍不住要爱上我自己了,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我冒着再次挨抽的危险,一手攀上他的脖子,一手轻抚他的肩膀,在他耳边柔声说道,“我知道,你不会的。”他身体明显一僵。我就不信他真是柳下惠,我就不信朕投怀送抱,会得不到爱卿回应!他突然松手站起身来,我只觉得身下一空,便摔在了地上。暴力男极度鄙夷的瞪了我一眼,转身对同行的人说道,“师兄,我们上去吧。”师兄?他们什么门派的?居然组织到妓院春游,太有爱了,要是能收女弟子我可以考虑报个名去。我躺在地上,目送着诸位大侠上楼的背影,1,2,3,4,5,总共恶狗五只,记住他们的样子,找机会把内裤上的皮筋扯下来做弹弓弹他们。在众人热切的注视下我优雅地爬了起来,拢拢凌乱的罩衫,抚着印有五指扇红的俏脸急速逃走……太丢人了,居然在大庭广众下被人当流氓PIA,我这么如花似玉怎么像流氓呢?顶多也就是个盲流而已。我本想回屋偷偷哭会,可一看隔壁那两只还锁着门在里面偷HIGH,就气不打一处来。“给我开门!”我声嘶力竭地大叫,“不开我踹啦!”“什么人在外面吵闹?!”该理我的无视我,反而把对面的客人招出来了。我转过身正想道歉,结果强扯出的笑容顿时被冰冻射线射中。冤家路窄也不用这么窄吧?为什么刚刚打我的人会出现在我对门?于是我紧紧靠在门板上,立刻改河东狮吼为惊声尖叫,“快开门,有人非礼我!”“啊!”门冷不丁一开,我径直栽了进去,幸亏被莫言手快扶住,才幸免于难。“你的脸怎么了?”莫言惊诧地看着我脸上迷人的酡红,准确的说是红肿。“是我打的!”暴力男大言不惭的回答,“你要想替他出气,在下随时奉陪!”小五无声的拉我进屋,莫言从外面关了门。他不会真打算一对五和人家干架吧?虽然让男人们为自己PK是件非常有趣的事(画外音:让天雷代表宇宙P死这欠被KO的祸水!女主:红颜=祸水,谢谢!),不过这件事的确是我犯贱在前,不能全怪人家大侠仗义执PIA……我心虚地靠在床上对手指中,琢磨怎么对莫言解释刚刚的烂百合行为。“悦儿姐,对不起。”小五看着我红肿的脸,露出不忍的神情,“都是我连累你被武当派的人欺负。”虽然天雷没P死我,可这一句武当派已经能给我P成半残了。经验告诉我们,和武当联系起来就没好事。《白发魔女传》里练霓裳和卓一航多可怜呀;《倚天屠龙记》就更不说了,武当七侠一个赛一个惨烈。遇到武当派的人,不被他们做掉,也得做好被他们克死掉的觉悟。我要去准备点金丝软甲和黑玉断续膏,鹤顶红、断肠草也要备些,万一生不如死也能自我了断……“悦儿姐,你怎么不说话?在想什么?”我当然不能说在考虑怎么死的快,“啊,没什么,你刚刚为什么要道歉?”“如果不是为了找我,他们怎么会住到这种地方呢?”“你怎么知道他们是武当的人?”我可不想成为大侠公敌,还是问清楚放心,“没有看错?”“我绝不会看错,他们的剑,我一眼就能认出来。”小五苦笑道,“没想到我的面子如此之大,竟能劳动这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孩子,你是怀了神兵利刃,还是藏有武功秘籍?”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此武侠的情节会出现在我混沌不堪的世界里。“都不是,”小五摇了摇头,“悦儿姐,我知道你和莫言哥哥都是好人,但我也知道你们的身份绝不像莫言哥哥所讲的那么简单,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我,我,我不是不想说实话,只是这实话说出来未免太玄幻了点,怕小朋友难以接受。与其告诉他,我是异想天开的穿越女,莫言是耍帅装万能不果的落魄魔王,还不如说,我是狐妖女,莫言是蛇妖男,我们俩在大森林里修炼了500年的双人瑜伽终有所成,结伴出来危害社会,兴许这样还更可信(旁白:哪来的猪头女主,想点什么不好,非惦记那两头李逍遥剑下的冤死鬼,活该她倒霉。女主:哪来的猪头旁白,懂什么叫爱吗?死在逍遥哥哥的石榴裤下,我九死不悔!我要他永远记得我,永远心怀愧疚,永远……花痴神功走火入魔中)。我的表情比夜晚的霓虹灯还瞬息万变,时而微笑,时而皱眉,时而咬手指,时而啃衣角。小五不忍看我自己与自己纠结缠绵,“没关系,不方便说就不要说,我相信你们的好意这便足够了。”我感动得闪起泪光,紧紧抓住小五的手,“你真好,难怪我一见到你就特别喜欢,就想……”“你想什么?”小五的手微微颤抖着,声音也有些发涩。“我就想,以后要能生个你这样的儿子就好了。”我用慈母般的眼神望着小五,“不管发生什么事,姐姐都不会抛下你的。”“别说大话了,真要出事,你最好还是赶紧抛下他,免得拖人家后腿。”莫言满脸阴沉的推门进屋,“哼,这种丢人的事也亏你做得出来。”我自知理亏,也不好争辩什么,可有些话当着未成年人说总是不方便的,只好一个劲对莫言使眼色。这家伙还算有点眼力价,没把我的英雄事迹全抖出来。他从随身的行李中拿出一瓶药膏交给小五,“先帮她擦上消消肿。”随后又拿出两把短剑,“你们俩拿去防身吧。”“那你怎么办?”我怯怯地问道,“赤手空拳会不会有危险?”“你少惹麻烦,我就不会危险了。”莫言叹了口气,“他们恐怕是冲小五你来的……”“那我们还不快走!”我可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未来儿子的成长模版夭折啊。“他们现在还并不知道所要找的那位教主是谁,如果咱们走了,反而更惹人怀疑。你觉得呢,教主?”莫言意味深长的强调了“教主”二字,眼中也匪夷所思地流动起异样的光彩。“那我刚刚的事怎么样了?”我和那暴力男住对门,万一见面就被PIA岂不苦死了。莫言白了我一眼,“我跟人家解释过了,说你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他会信?”我怀疑他的智商已经达到正常水准了。“我告诉他,你对女人既没兴趣也没能力。”我为何突然昏眩,我的世界为何轰然倒塌,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话要这么说?!虽然没有说错,但任何人都不会往正确方向理解吧!我不再是制服诱惑美少女了,我是,我是可怜的太监小受。(旁白:你不是喜欢李延年吗?这回和他作伴了,恭喜!)我的一世英名随着我渐渐滑落的身体,悄然颓败…… 第十八章 终于艰难的言情了 我坐在饭桌前,眉间如锁,目光如炬,一手托腮,一手用力把筷子往桌子上戳。虽然衣服穿的不少,可身上仍像中了玄冥神掌般的寒冷。莫言不忍心再看我和筷子较劲,连忙按住,“再钻就能取火了。”“有火更好,我冷。”我气急败坏的用力一折,无辜的筷子终于身首异处。“把我的外衣先给你披上?”“哼,不劳烦了!”我恶狠狠地瞪着莫言,“要不是你,我会沦落到这种地步?”我觉得自己现在有点能理解阉党乱政的心理了,如果可以,我现在就希望把身后那五条恶狗全活扒了皮,然后炖成下酒菜!我之所以会觉得冷,并不是因为中了玄冥神掌,而是那五只欺人太甚!我出现在楼梯口时,他们正窃窃私语,一看到我就开始行注目礼,一直看,一直看,或嘲讽、或好奇、或怜悯,完全不顾及我的感受。无声的注视比有声的语言更让人难堪,怜悯比嘲讽更令人感到压迫。我真想大喝一声,“看个屁呀,太监也是人!”“别生气了,慢慢习惯就好。”莫言想要为我夹菜,被我挡了回去,有点不好意思,“我没想到你这么在意。”“你没想到是吗?我也没想到!”我已然怒发冲冠,声音也不自觉的高了起来,“告诉你,我受够了,我要回去!”我一拍桌子,起身要走,正迎上举杯的暴力男,“在下谭瑾,之前多有得罪,还望兄台海涵,请。”他的声音低沉而柔和,脸上却憋着欠抽的笑意,简直是为我心中的熊熊怒火又添了桶热油。“我不喝酒,但我喜欢请别人喝酒。”我宛若一位高高在上的女神,一位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女神,点点朱唇散发着性感而慵懒魅力,闪闪秋瞳弥漫着活泼而秀丽的光彩,千姿百态的我别开生面的捧起金樽,“谭兄请。”谭瑾接过酒杯,一饮而尽,“你为什么不喝酒,却要请我喝酒?”我凑近他耳边,小声说道,“狗要请我吃屎我当然不吃,可喂狗的事我却时常干。”意料之内,酒杯捏碎声于身后响起。我款款上楼,想象着他们此时看我的神情,不禁笑了出来。我承认,我生气大部分其实是装的……老虎不发威,就被当成HELLOKITTY,是你们逼我的!———————————————————————————————————(“咔!一条过!小悦悦,姐姐爱死你了!”导演猛扑向女主,执起玉爪又亲又摸,“呆会逼供的戏你想怎么来都可以!剥皮、车裂、腰斩、俱五刑,喜欢哪个?”女主:“导演啊,被你这么搞男主就没命了!”导演:“哦,也是啊。没关系,咱可以皮鞭、大棒再配合上钉板、开水!”女主面部抽搐状,“原定剧本不是应该我展现冥冥之中吸引全世界的刚柔并济的女性魅力吗?”导演对手指中,“是吗?这样会不会很烂俗?”全剧组:“不会!您刚刚的创意《满清十大酷刑》已经展示过了,咱还按原定的拍吧。”某知情人士路过,感叹道,“这家伙自从去年一不小心看过《索多玛的一百二十天》,就没正常过……”女主:“导演,我刚刚那段狗吃屎的台词是不是有点过于欠抽?”导演:“不会吧。反正我是抄古龙大人的,要抽先抽他……”记者:“导演,您刚刚的上帝视角是在本片中第一回运用,请问有何感想?”导演:“哈哈哈,怎一个HIGH字了得?”)———————————————————————————————————“我可以进来吗?”莫言在门外低声下气,估计也是心里有愧。“进来吧。”我侧倚在枕头上漫不经心的应道。他在我的逼视下显得有些不自在,只好靠在床边,“枕头底下藏了什么?那柄短剑?”这家伙的眼睛怎么比安检还毒,这都能发现。我清清嗓子,做出镇定的样子,“你为什么要带我出来?在提醒你一次,我是认真的。”“我看出来了。”莫言无奈的笑笑,看着枕头,“可你真觉得能杀了我?”“我从没想过要杀你,也知道杀不了你。”我面无表情的从枕头下抽出短剑,“可我至少能杀了我自己!”“别动。”我把剑抵在自己的喉咙上,“不管你有什么目的,我希望你能老实说出来,要我干什么?”“我想要你干什么,我想要你干什么……”莫言小声反复念着这句话,突然冷冷的笑了,“我原本只是想让你高兴一下,却没想到会变成现在这样。”“你这种眼神是什么意思?不相信我?”莫言伸手想夺我的剑,又生生放下了,“好,你放心,我会尽快送你回去,只要你不做傻事,我什么都答应你。”“你不是说只要我死了就可以回去的吗?死很容易,一杯毒酒、三尺白绫,这种东西在左家就能找到。只要和他们讲清楚因果,我想这点小事还是会有人帮忙的。”我不聪明,但也不是白痴,想三言两语给我哄过去,没门!“死?你觉得死很简单,你就没有想过,死后要重受六道轮回之苦,被生死烦恼无名之火所烧?而且再入轮回,你会不记得我……”早知道死这么苦,刚刚就不在楼下说那番浑话了,万一谭瑾盛怒之下一掌给我拍死,不堪设想啊,后怕ING!明天去对门负荆请罪……“对不起,我没想到会是这样。”我灰溜溜的把剑从脖子上挪开了,“那现在你想怎么办?”“方法不难,只是……”“只是不方便告诉我?你怕我说出去,还是偷学了?”莫言摇摇头,“你就是有心想学,我相信也是学不会的。我不想说,是怕你觉得过于残忍。我需用人命来……”“虐杀?”我小心翼翼的问道,同时脑内飞速转过《满清十大酷刑》精彩片段,顿感背后一片凉意。莫言好像生怕我误解了,赶紧解释,“不,人死的很快,没有太多感觉。”“是死的人没有太多感觉,还是你没有太多感觉?”这家伙真是敢做不敢说,我要戳穿他伪善的画皮,“前几天我看你那两手一捏,表情甚是销魂啊!莫非我错觉了?”莫言的不好意笑道,“啊,那个,没想到居然被你发现了。记得别告诉别人!”我ORZ……“老大,你当我脑袋里都装的什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吗?”莫言似魔似幻如在风中凌乱般瞪着我,一字一顿的说道,“十八禁!”“果然英明,我只想再补充两字,无码!”我娇俏的拍着手,“现在还有个问题需要解决,你刚刚说怕我会不记得你,是从侧面表达你爱上我了吗?”“我……我……”莫言光洁的小脸瞬间绯红,“你一直没提,我还以为你忘了呢。”“这种有趣的桥段通常都是放到最后,”我邪魅的一笑,带着玩味的眼光打量着他,“难不成我的魅力已经让你欲火焚身,忘乎所以?”突然一声惊雷劈下,我吓得掩耳尖叫。“终于连上面的雷公都听不下去了,”莫言做出一副苍天有眼的表情,感叹道,“人间正道是沧桑啊!”“你这叫什么鸟话?按照传统理论,你应该魅惑狂狷地一笑,把我扑倒在地才对。”我义愤填膺的坐下捶地,“不带这样的,快扑倒我,否则作为穿越女主的我很没面子耶!到时候回去一说,人家被数字军团扑了一溜够,我却连你一个都搞不定,人家会怀疑我不是女人!”“那你扑倒我可以吗?”莫言一屁股坐到我床上,做虚脱状,“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你有做王妃的潜力,所以我绝不能再让你和左明权在一起。我怕时间久了你会爱上他。”“这还像句人话,不过我没明白自己哪有做王妃的潜力?”我假装谦虚,实则虚伪的扮鹌鹑状,“你告诉人家嘛~”“因为除了我,整个奇浓嘉嘉普绝不会再有人喜欢你,这样就避免了朝中兄弟阋墙的麻烦……”“哦,是这样啊,理由很充分,再次证明了你英明神武。”我恶声恶气地嘟囔着,“现在进入正式议题,请你发表一下对小五同学家世背景的看法。”“我大概猜到一些,不过还不能确定,所以先不想说出来。你也开动脑筋,猜猜看吧。”“他给那些人种了生死符,现在那些人要抢解药!”我认为自己的猜测很有根据,极其合理。“天山童姥是女的!”“有天山童姥,就不能有天山童姥爷吗?”莫言对我堪比福尔摩斯的理性思维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欣赏,“等咱们回去,立刻成亲!” 第十九章 万能女主的伟大智慧的初次展示 “讨厌,你不能温柔一点吗?”“你事真多。”“你居然嫌我事多,呜呜呜,那你去找个事少的好了,再也不要理我!”我做委屈拭泪状,“我一个清白的姑娘家,就这么被你……,你要负责任的。”“你说清楚,我怎么你了?”莫言猛地一把拉紧我的头发。“啊,疼死了,你不想负责任也不用这么残忍的虐待我吧,做人不能无极到这个地步!”我尖叫着夺回了满头秀发的锦绣前程,“迟早被你揪成三藏法师。你刚刚看我洗澡,这是事实吧,我没冤枉你吧?”“废话!你叫我给你往盆里加热水,我能不看吗?”“借口!你为什么不闭上眼睛?”莫言狠狠地磨着牙,“行,下次我闭上眼,到时候烫死你可不管。”“你无情你残酷你无理取闹!”“你说我什么?”莫言托起我的下巴,用见鬼似的目光瞪着,“谁无情谁残酷谁无理取闹?”“这么激动干嘛?好好干活!”我赶紧打掉他捏在我下巴上的手,“这是《情深深雨蒙蒙》里的一段经典台词,你刚刚应该接的是‘那你就不无情!?不残酷!?不无理取闹!?’”“哦,这部戏我没怎么看。”莫言用能把岩浆冻结的温柔语气说道,“悦儿,我真的好喜欢你。不管是那个无情的你、残酷的你,还是现在这个无理取闹的你,我都好喜欢好喜欢。”“哥哥,原来你也看《还珠格格》?”我实在惊讶于高等生物会和我有同样低等的爱好。“那当然,我不光自己看,还推荐大家看。自从看了这个,大家赌博打架的毛病都改了不少,见天就凑在一起讨论剧情,有的还开始了同人创作。”莫言无限悲凉的叹了口气,“只可惜,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如今……唉。”没想到一部《还珠格格》竟承载着如此沉重的历史使命。“别难过,等我去帮你整饬社会风气,定还大家一个清明世界!”“齐家治国平天下,那是很遥远的未来,咱们最好还是着眼现在,”莫言不耐烦的抖着我的头发,“你这点头发要熏到什么时候?”庸俗如他,怎么会了解焚香的乐趣?“你再忍忍,一会就好了。”我抄起手,眯着眼睛。“你是坐着呢,我可站了快两个时辰!不管你了。”莫言一甩手,坐到床上,不再鸟我。可怜我只能站在桌前,低头作贞子状,自己把头发拉到香炉上方去,那叫一个别扭,远没有被人伺候的舒服。“你不要嫌我烦,女人嘛,女人要连爱惜自己的心思都没有了,那还叫女人吗?”我语重心长地对他进行着新一轮的美的再教育。窗外那含羞的春风都被我感动得化雨了……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孤男寡女,雨声淅淅,又是一个不和谐的大好时机。我用鹰的眼睛对他送去点点秋波;用狼的耳朵倾听着他的心跳;用豹的速度扑到床边;用熊的力量将他成功压在身下,“郎君,莫负良宵……”(某忍无可忍的知情人士兼旁白跳出,“靠,受不了啦,好不容易等到个有点色彩的镜头,女主居然是布瑞斯塔COS的!”在我们遥远的记忆中,留存着这么一段话:很久很久以前,在新德克萨斯星球上,有一位机智聪明勇敢的警长,他叫布瑞斯塔。他具有鹰的眼睛,狼的耳朵,豹的速度,熊的力量,使他非凡超人,为了维护和平与安宁,他同邪恶进行着不懈的斗争。)“嘘,别动”莫言抱住我的头,小声说道,“外面有人。”“谁这么有病大晚上不睡觉?”莫言与我面面相觑。我忘了,我们俩貌似也没睡……“好像是小五的房间。你别吹灯,哪都不要去,等我回来。”莫言敏捷的翻身起来,只留我孤零零的与空床作伴。我很想麻痹自己,对自己重复着“我不是一个人”这样的谎话。然而自我催眠是无效的,我仍然清醒的知道自己是一个人。在这陌生的环境里,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孤单的恐惧……回想自己在左家的时光,即便在莫言没有出现的日子里,我也是踏踏实实的混吃混喝,虽然偶尔会小小怕上一下,但毕竟和真正的恐惧不是一个段位。恐惧,往往是因为内心空虚。就像我们看恐怖片,看的时候不是很怕,晚上对着天花板和窗户才会被自己惊天地泣鬼神的想象力吓个半死。为了赶走恐惧,我毅然拿出笔墨纸砚,开始了艰难的抹画工程。正当我为小雏菊该长几个瓣烦恼时,几声凌乱而沉重的脚步从楼梯口响起,最后停在了我的门前。我赶紧摸出短剑,藏到身后。“是我们。”莫言推开门,手里拎着和自己一样湿透的小五。“你们去哪了?”“问他!”莫言生气地把小五往前一推。“在这附近有我教的秘密分坛……”小五的声音轻得跟蚊子叫似的,就像个受气小媳妇。我早说过这孩子是雏的……我现在真想穿回伟大的21世纪,到教育我成长的小学体育老师那偷个扩音器回来,然后满世界喊,“哪位大爷大妈丢失傻儿子一枚,请速速领回!”“你是个好孩子,可这绝望的社会是万万容不下所谓单纯善良的啊!”我作苦大仇深状,给这一看就是深宅大院里养出的娇贵公子分析起世间的阴暗,“你不去的话还没人知道你是谁,你去了反而暴露自己的身份。老实说,我根本就怀疑你们教内有问题。如果对门那几位是来找你的,却不知道你就是他们要找的人,那为什么前几天在那鸟窝黑店,人家却一下就认出你了呢?我还有几个问题,你在中原呆了多久,你是怎么被那三个人暗算的?”“我母亲早亡,五岁时被父亲送来中原,从此就与家里就没了联系。”小五一提到过去,脸上便露出了悲戚的神色,“直到不久前,有三个人找到我,说我父亲病故,要我回去继承教主之位……”“结果你和他们上路后,他们却把你制住?”莫言问道。“是的。”“娘子啊,我突然发现你偶尔也不是特别笨,现在我也有一个问题,”莫言对我问道,“在客栈的时候,你怎么看出那老头有问题的?”我何止是不笨?简直是冰雪聪明!我清了清嗓子,作高深状,“一个人若真毒发吐血,还能把话说的那么大声那么俐落吗?”……小五的脸色好难看,莫非是自尊心受挫?“好了,时候不早,都去睡吧。”莫言拉起呆立的小五就要走。“等等,先鉴赏一下我的丹青画卷再走也不迟嘛!”我献宝似的把桌上的三张纸捧了过去,“你看这张,有没有感受到深宫夜半待君王的寂寞?”小五指着画问我,“这个桃子上为什么会长菊花?和君王有什么关系?”“别理她,咱们走……”莫言到底是过来人,一看就明白其中奥秘,对我投来无限不齿的白眼。“看完再走嘛。这幅画的名字叫《王的男人》,其中奥秘等你长大就明白了。”“那这幅好多长菊花的桃子是……?”“《王有许多男人》。‘满城菊花,谁的天下?’,多有意境,太令人遐想了。”小五懵懂的点点头,“那这幅菊花里有小桥流水人家的是什么?”“哦,这个是我最得意的作品《菊中乾坤》,题词还没想好,你们俩回头都帮我想想……”我话还没说完,莫言就把小五拉走了,以实际行动狠狠践踏了我的自尊! 第二十章 人生真的好多意外啊! 满城菊花,谁的天下?答曰:“总攻大人的。”总攻大人说,天地万物,朕赐给你,才是你的;朕不给,你不能抢。哼,我就是要抢,我不光要抢你的天地万物,抢你的总攻之位,连你这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我也要一并抢来!莫言啊莫言,你终有一天要被我压在身下,到时候整个奇浓嘉嘉普都是你的嫁妆!哈哈哈哈哈哈……“听说只有蠢到极致的人才会做梦笑醒。吾尝疑乎是。今以李氏观之,犹信。”“汝,王八蛋也!”我眼睛还没睁开,就听见某只熟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天知道我刚刚有没有说梦话呀。“怎么不经我允许就进来?不知道我裸睡的吗?臭流氓!”“娘子,昨夜负你的良宵,实属无奈,不如……”莫言笑眯眯的把手摸进被子。我一把推开他,“天亮以后,能把你看清楚我就没兴趣了。”……无言对视“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赶紧出去,爷有正事要办。”我抱着被子,翘着脚,怎么看都是一副要办正事的样子。正事啊,太正事了,正事的我都要为自己大无畏的献身精神感动了,回头一定得写篇《无畏赋》或《献身表》送给自己。不行,只送给自己岂不太自私了?应该送给教育局,让他们给我发表在中小学语文课本上。我是怀着荆轲刺秦的心情做出这个决定的,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为了了解对门的最新动向,我决定像所有伟大的女间谍一样——色诱!万能的我会借着向他道歉的机会,充分展示楚楚可人,我见犹怜别人更怜的艺术特点。按照《穿越指南》上写的,即使没有圆月他也会变身为狼。变身后的他会把我逼到墙角,用一只细瓷般的玉指勾起我的下巴,霸道的吻住我娇艳的双唇,然后粗暴中带着一丝温柔的强了我。遵循《穿越指南》的教导,我应该告诉自己,如果不能反抗,就一定要学会享受,然后开始迎合他,之后我们便来往默契地□□□□□,最后一奸钟情!(请参照《色戒》)。当然我们也有另一种选择,再次感谢七彩公主给我们这些芸芸众生指了条明路!“他吻上我七彩的嘴唇,微笑着安慰我,要我不要怕,我仍然很紧张,于是他一口咬上我胸前两粒七彩小珠,顿时一阵麻麻的感觉,电流般窜过我的身体。哦~他进了我的身体,在我的身体里霸气地冲撞着,我无助地颤抖着,发出柔弱的低吟,如同天籁!终于到了最后,我们一起喷射出七彩的体液,在空中形成一道华丽的彩虹!”老实说,以上两种情况,以我在地球上生存这20多年的经验来看,都纯属扯淡。然而,两扯相权取其淡,我更倾向于第一种。———————————————————————————————————某饼脸小眼男终于忍不住哀号着扑倒在作者脚边,“宇宙万物的正与邪的完美的结和体,我挚爱的狂爱的痴爱的最值得爱的女王陛下,请你告诉我怎样才叫粗暴中带着一丝温柔,怎样才能让女人被我一奸钟情?求您可怜可怜我,看在我这么大岁数还是处男的份上,请你自由的……不吝赐教吧!”被打断华丽构思的作者愤而起身,以纯洁的45角仰望着窗外大树上的小波德们,“那是帅哥的专利,以你这种材质,不管怎么做都只有两种可能。1.被阉了;2.被阉了,再关10年。”不甘心的饼脸小眼男执意要逆天而行,“这不可能,为什么他们都可以,我不可以?!我也要……”作者绝望地摇摇头,祭起法器将他收入其中,交予左右,“也怪可怜的,你们把他带下去轮过就放生吧。”饼脸小眼男在炼妖壶中大笑道,“LJ?”“做梦,轮PIA!”作者怒其不争的摆摆手,“快给我把这屙什物带下去!”某眼神CJ的小LOLI咬着怀里芭比娃娃的手指,“女王陛下,李姐姐和谭哥哥是中毒了吗?为什么都是七彩的?”作者,“这个问题很好,有深度也有难度,其实朕也不知道为什么,都是彩虹公主说的。我目前只能把这种现象解释为意念的作用。”小LOLI扭捏地问出了第二个问题,“那请问怎样才能让体液喷射成彩虹捏?人家,人家昨天终于交到男朋友鸟,想给他个惊喜的说~~”作者一口鲜血喷出,颓然倒地,“AV不足信……”关于七彩公主,大家可以去天雷教七彩部观礼http://cache./pub/c/funinfo/1/982480.183.shtml看完这么多废话,大家还能接得上之前的细节吗?记不起来请重温!——————————————————————————————————莫言把衣服丢给我,“对门的人出去了,你是想在这等呢,还是先跟我出去玩?”我心里一惊,暗想,这厮怎么知道我的心思,难不成又给我玩读心?那,那我通向总攻之路的计划,难不成也……莫言对我的怒视感到了压力,连忙解释,“我可没窥探你的隐私,是你那张性趣盎然的脸把自己的心思全暴露了。”我揉揉自己性趣盎然的脸,终于恢复成正常表情,“你要带我去哪玩呀?不少儿不宜我可不去!”“好地方,绝对少儿不宜!”莫言热情洋溢地捧起我的小脸,“你不是也觉得那些来路不明的钱应该趁早花掉吗,不如我们去赌场玩?”“知我者官人也!”一个时辰后,我们出现在了楼下的大厅里。“我才知道你居然还是个酒鬼?!一大早上就开始喝,不要命了?!”我惊骇地瞪着莫言,看他正抓起坛子直接往嘴里灌。“咱们是去输钱,我不醉怎么能输?”喝醉了去赌钱还能赢,就跟用脑袋撞墙却把墙撞塌一样诡异。怪事年年有,今天就赶上了。莫言被我架在肩上,沉得跟头猪一样,说话都说能咬到舌头,连自己老家在哪都快想不起来了,居然逢赌必赢……没天理啊没天理!眼看着600两黄金生生变成了1600两,万般绝望的我哭了。我肩上扛着一头猪,怎么可能拿得了这么多钱呢?呆会把这堆七七八八的筹码一换,那些钱压都能给我压死。“别哭了,你可以要银票的……”没想到莫言醉得一塌糊涂居然还知道地球上有一种叫作银票的物质。“为什么人家给我这么多纸呀,是不是算错帐了?”“黄金换白银,你自己算吧。”“我用RMB大概算算啊,金价100元/g,银价2元/g,一两差不多是40g……啊啊啊啊啊,算不出来!”从小学就开始数学不及格的作者写不下去了。“也就是不到两万两白银吧。”怜香惜玉的魔王大人不忍心看貌美如花的作者纠结着按计算器,替她说了。“哇塞,要搁清朝捐个道台都有富余啦。”兜里钱多感觉就是不一样,我顿时觉得足下生风,肩上也轻了许多。“站住,我注意你很久了!”一个稚嫩的女声在我们身后响起,吓得我当下胸口一紧,莫言的酒也醒了。我们转过身,看了一眼横在面前的小女孩,便深沉的对望起来,苍天啊,请不要告诉我们这位是天山童姥!可若不是天山童姥,怎么会有如此惊天地泣鬼神的压迫感呢?莫言站直身子,问道,“小妹妹,你是叫我们?”“我不是叫你,”小女孩指着我的鼻子,“我是叫他!”我惊诧的望着她,指着自己,“我?”“没错。”小妹妹双手一叉,作圆规状“你结婚了吗?”我摇摇头。“那你就娶我好了。我叫梦怡,你叫什么?”一道天雷顿时给我P了个外焦里嫩,人家小姑娘要与我私定终身,说明我穿男装还是挺帅的,并没有莫言说的那么不堪。让我无法容忍的,是这在七彩部被诸雷友膜拜过1000遍的名字。梦怡啊,梦怡……你不是应该在晚上出现的吗?莫言无声的捏紧了我的肩膀,我感到他的身体在微颤。我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同样在发抖。想笑不能笑,会不会憋出内伤来,会不会留下后遗症,会不会走火入魔?我真的好想说,我叫陈博,没忍心。“小朋友啊,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爸爸妈妈呢?”我妄图狡诈的转换话题,被小朋友成功识破。“我问你叫什么,听到没有?!”小朋友几乎是喊出来的女人和儿童都是无法用常理思考的,当二者有机结合后,任何人都会被这华丽到无理取闹的强大威力杀个丢盔弃甲。所以,我选择了老实招供,“小生名叫李悦。”“我要嫁给你当老婆,你回去准备准备,到我家提亲吧。”小朋友用武则天看张易之的眼神看着我,把我看得好生抽搐。强抢良男……我只能想出这个词。“请问小姐芳龄?”莫言终于看不下去了。“我今年12岁。”我和莫言执手相看泪眼,江山更待能人出,一代新人换旧人,长江后浪推前浪……我们已经老了。我深呼吸一下,翘起小指,微微掩口,笑得分外妩媚,“承蒙小姐错爱,只可惜在下不能娶亲。”“为什么?难道你已有妻室?”“那倒没有。”我弯下腰,小声对她说,“我是个阉人,不能娶亲的。”小妹妹作茫然状,“什么叫阉人?”“阉人就是不完整的男人,也可以说不是男人。不是男人就不能……”PIA,又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又是光芒万丈地拍在我脸上。“你流氓!”小妹妹哭着跑了,我捂着脸笑了,这一巴掌挨得值!我这美丽的生物啊,果然是有罪的。以后再出门,我要在左脸写“净身”,右脸写“去势”,脑门写“不能人道”。咦,刚刚那边好像有位看官说话,您说什么?请大点声!问我,要是遇到有西汉遗风的男子该如何是好?这个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长相和财产为划分依据,到时候再说吧。 第二十一章 纯洁的阴谋 上回书咱们说到了,有位梦怡小姐以黑街小太妹的方式向我求爱,把温润如玉的我吓得花容失色。作为一个坚定的异性恋者,我宁折不弯,本着求真务实的科学发展观给小妹妹小小的上了一小堂婚前性教育。苍天可鉴啊,我分明是一番好心,却被人当怪叔叔PIA了一掌,实乃千古奇冤。莫言幸灾乐祸地笑着,眼泪都快出来了,“你刚刚跟人家说什么了?”“我没说什么啊,就是按照自然博物馆里的科普规格讲了一下阴阳交合,而且用的全是书面语。”对这个不尊重科学的社会的绝望了!我抚摸着自己的发热的脸,杵到莫言跟前,“你看着我!”“走着也能看。”“不行,我要你现在看!”虽然我们中国人开放,自古以来对男男之事都很看得开,然而有勇气当街上演煽情大戏的毕竟还是少数。纯良的群众们纷纷投来或期待或欣喜或嫉妒或羡慕或欣赏的目光,形成无数追光灯打在我娇小的身躯上。莫言发现我们已经成了焦点,只想快点离开,“好,我看着你,有什么话就说吧。”我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抬起头,用最楚楚可怜,以大家自拍时最喜欢的角度看着他,“想个词来形容现在的我。”“梨花带雨。”“此话当真?”“要不要我指天发誓?”“那太好了,希望谭大侠也能和你一样想。”我怕莫言智慧低下又补充了一句,“他在你背后200米处,正向这里移动,而且是独自一人哟,muhahahaha~~”“敢不敢和我赌?”莫言一脸罪孽的坏笑,与平日温文尔雅的假象相去甚远,“他不会吃你那套的。”“赌就赌,”事关魅力无小事,这个赌我打定了,“赌注呢?”“输的人要答应赢的人一件事。”“成交!。”我仿佛看见胜利在冲我招手,而莫言那张该死的脸正被我穿着高跟鞋的脚踩在地上,“你赶紧走,别在这碍事。”“好啊,我等你消息。”两个没有是非观道德观以及同情心的家伙,凑在一起一嘀咕就决定了别人的命运,太TM不要脸了!哇塞,我也知道自己很不要脸,但人活一世哪能事事要脸呢?谁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我也不能例外,否则太完美了会让别人自惭形秽。“谭兄,真没想到会在这遇见你,”我一见他走近,赶忙迎上去,一会抬头看他的脸,一会低头看自己的脚,生动活泼地演绎着羞涩少女或少男的角色,“昨天的事真对不起。”我突然觉得自己没当演员简直是世界人民的损失,想脸红就脸红,眼里想含秋水就立刻能含上,除了“天才”我找不到其它词来形容自己。谭瑾,依旧以冷面王子的姿态的面对我,不为所动。气得我在心里暗骂,你个冷面牛什么呀,那牛肉面岂不牛大发了。当然,我心里骂归骂,脸上还得继续做柔弱深情温柔妩媚状,“你是不是还在生我气?”谭瑾闷哼一声没有理我,绕开走了……穿越女主是用来被忽视的吗?不,她是用来被全宇宙生命体爱戴的!那为什么谭瑾不鸟她?因为,因为她是女主,不是男主……开个玩笑,不要当真,我们的谭哥哥应该大概也许说不定还是直的吧。我不会认输的,先不说什么面子里子的问题,就冲莫言那诡异的笑容我也得赢,谁知道那家伙在打什么主意呢。街上很热闹,卖什么的都有,每件东西在我看来都颇具古典美,都是值得长远投资的古董。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全包下来穿回21世纪卖掉,卖完再穿回来进货,当个穿越倒爷。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啦,所以我只能向平时逛商场一样,买些负担的起的东西。不过此负担非彼负担,以前的负担是指经济上的,现在的负担是指体力上的。看见女人用的珠钗首饰胭脂水粉,我买;看见男人用的扳指带勾,我也买。衣服啊,那是我生命的主题,不管男女,只要好看都买。买了衣服就要买鞋子来配,买男款鞋子时还好办,买女款鞋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个早该发现,却一直被忽略的问题——裹脚。大部分的女孩都裹脚,为什么我,确切的说应该是左明珠,她为什么没有裹?像她这样的大家闺秀是最应该裹的吧?不管为什么,我都要感谢左老头的英明决策,否则我现在别说满大街乱窜,估计连路都不会走了。与此同时,也要客观的表扬一下莫言同志,要不是他慧眼识脚,给我找了这付好皮囊,我这会说不定还扶着床学走路呢,那可真就成“始扶床”了。大脚也有大脚的难处,谭大侠是否也和这时代大部分男人一样有着变态的审美心理呢?想到他惊见大脚女的惨状,我都于心不忍,唉,看来只好扮东方不败跟他玩暧昧了。购物能令我暂时忘记烦恼,所以,请让我自由的……一间装饰古朴的武器店吸引了我的目光。(旁白:喂,对你这猪头来说哪不古朴啊,真是废话!女主:你才猪头呢,我的意思是它和别的比起来都更古朴,^*^^%%$!)大家请无视那嫉妒我才貌的该死旁白,刚刚说到哪了,哦,对了,武器店。武器店大家都很熟悉,在玩游戏的时候,不管我们身处的环境有多么恶劣,总能找到它的身影,与它相伴出现的还有药铺和杂货铺。现在我所处的位置是武器店大门外,左边是药铺,右边是杂货铺,这个设计很好,如果应用到游戏里肯定能为我这样的路痴玩家节约不少时间。我一踏进店里就被挂在最醒目处的宝剑吸引了,剑锋犀利,剑身有青光流溢如有霜凝结,冰冷中带着几分雅致。香草赠美人,名剑配英雄,不过我要真送谭瑾把剑,他肯定也不会要。不如就学仙剑4里小纱纱给小紫英送剑穂,也送谭瑾个剑穂好了。老板是个慈眉善目的老爷爷,看到我对着宝剑流哈拉子,连忙过来解释,“小兄弟,这把剑是我们祖上传下的镇店之宝,不能卖,还是看看别的吧。”大家看到没有,我也是个识货之人啊!“老板,我朋友用的是一柄古朴的乌鞘剑,请问该配什么样的剑穂?”老板想了想,从架子上拿下一个盒子,“这个如何?”红色的剑穂上坠着几颗色泽通透的紫晶,看起来就让人神清气爽,老板果然有眼光。我乐呵呵的捧着它,怀里抱满了一路下来的战利品,快回飘香院时,还没忘买双颇具古风的高齿木屐回来装风雅。“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莫言正和谭瑾在大厅聊天,一见我便得意的笑道,“谭公子可是早早就回来了。”哼,我们还年轻,有的是青春,有的是精力,游戏才刚刚开始。莫言这家伙太藐视我了,一定要给点教训,让他知道我是多么抢手。谭瑾,完全无视我的魅力,简直是亵渎美啊,是可忍孰不可忍,而且,他给我那一嘴巴我可还记得呢!小五,这小狐狸兴许是看出我吃软不吃硬了,每次一问到他的身世背景,立马给我装可怜,他不说就只好叫别人说了。小样的,你们一个个谁也跑不了! 第二十二章 抢和偷 光天化日不适合作案,所以我慎重的决定等晚上,趁着夜黑风高,月朦胧鸟朦胧之际,偷偷爬到他的枕边,献上我冰清玉洁的——剑穗!之后,他会忠犬一只把身变,拉起我肥不见肉瘦不露骨的纤纤玉手,深情的对我说,“女王陛下,人家终于等到你了,人家好寂寞,好冷~~~”(无良旁白:“话说半夜摸到人家屋里,被一剑捅死的可能性更大,到时谭瑾会深情的对你说‘大胆刺客,死有余辜!’”女主:“我牡丹花下死,我做鬼也风流!”旁白:“牡丹花真多,你有几条命够死?”女主,默……)我抱着堆成山的东西,好不容易进了屋,一脚把门踹上,便以天女散花之势把它们全扔到了床上。我坐在它们中间,把自己用得着的放一边,一时糊涂错手买下的放一边,进行分类处理。先说那个扳指,套大脚趾都行,真想不明白我是怎么挑的。再看那个带钩,东西是好东西,够大够气派,问题是我这纤细的小身板无福消受。送人,把不合适的通通送人!我敲着小五的房门,“快出来恭迎御驾。”“等一下。”小五出现时,除了“惊艳”二字,我实在想不出其它的词汇来形容眼前所见。他一开门,屋里那股温暖中带着暧昧的水气便扑面而来,撞击着我的嗅觉。当我把注意力从他的房间转移到他身上时,一股热流瞬间由脚底涌到头顶,如果他再大十岁,我会义无反顾的认为他是在诱惑我……那白里通红的皮肤,那流光溢彩的双眸,那凌乱的衣衫,怎么看都像是在说,“想要吗?求我啊。”我舔舔嘴唇,“刚刚有人来过?”小五不明就里地眨着眼睛,“没有,我在洗澡。”我冷冷一笑,这小子居然趁我不在的这点功夫就划拉到一个,果然人不可貌相。我闷头进屋,径直走到床底和柜子这种能藏人的地方查看。靠,居然真没人,没人并不说明清白,也可能是已经走了,否则大白天洗什么澡呢,肯定有JQ!(旁白:什么人啊,白天洗澡就说有JQ,白天温度高,好晾行不行?)小五对我谨慎的行为莫名惊诧,“悦儿姐,你找什么?”“没什么,随便看看,你这很整齐嘛。”我当然不能说是找JQ,只好左顾右盼,寻觅着话题。我的目光落在他床上一块光洁细腻、晶莹白润的玉牌上,“那是什么?”我正要伸手去拿,就被他慌慌张张的抢了去,一边往衣服里塞一边说,“没什么,父亲留下的遗物而已。”鬼才信他那句没什么呢,死孩子,撒谎都不会。如果是我,肯定会满脸忧半面愁的主动送过来,“没什么,父亲留下的遗物而已。想当年……”,然后边说边哭,哭到让别人只有安慰的份,没精力去在意那块玉牌。(作者的友情提示:大家在编故事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表情和眼神的配合哦。今天的课后作业,请大家每人写一篇题目为《想当年》的作文,字数要求不少于50W。)他越是不给我看我就越想看,内心叛逆的骚动终于升华为恶作剧的冲动。我装作无所谓的表情,越过他的肩头抬手一指,“那是什么?”他放松警惕回头的瞬间,我稍稍COS了一下韦小宝搏鳌拜的场景,将他推倒在地,抢了玉牌就要跑。然而,他也不是省油的灯,一把抱住我的腿,给我摔了个满嘴泥,随后趁机压过来抢被我拿在手里的玉牌。我奋力挣扎,又推又踹,在危机时刻仍坚守着胜利果实,死死抓着玉牌不撒手。气急败坏的小五俨然忘却了“男女有别”和“授受不亲”这两条铁打的原则,愣是坐到我身上来抢。战况是无比惨烈的,我虽然被他压着活动不利,但仗着有尖牙利爪助阵,并未落下风。倒是他,一边要抓我的手,一边还要防我的满口贝齿,忙的不亦乐乎,可即便如此还是被留了N个红牙印。我有无数优点,其中的优中之优就是执着,抢别人东西的时候我永远都很执着。死了都要抢,到绝路都要抢,不同归于尽不痛快,不怕恶欲变火海,抢到沸腾才痛快。那边有位看官问了,那玉牌有什么用啊,值得你豁出命的抢?管它有什么用呢,我就是想要嘛,人家就是喜欢抢的成就感。喜欢就是喜欢,喜欢需要理由吗?当然不需要。所以我一定要把这它抢到手。我怀着为祖国、为人民、为荣誉而战的伟大信念,不畏艰难地翻过身,把玉牌塞到我温暖的肚子与冰冷的地板之间,嚯嚯,名副其实的冰火两重天哟。我趴在地上大笑不止,终以一招死猪仆街获得了压倒性胜利。正当我尖叫着,“有本事你来!”的时候,门在我眼前低调的开了。不用回头看我也猜得出现在的境况有多么撩人,这个姿势太有爱,跳进西凉河也肯定洗不清了,诱受VS年下攻,偷情中……莫言以见惯惊涛骇浪的淡定,看着眼前香艳到不忍目睹的情景,而他身后的谭瑾就惨了,青涩的慌乱在那张俊朗的面孔上迅速蔓延。小五情急之下真情流露,扑到莫言脚下,“莫大哥,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趴在地上,只觉得脸上如被炭烤,心里暗骂,“OH,我的小笨蛋,我该拿你怎么办?你这话一说,没有什么也变成有了。你为什么不笑嘻嘻的说,‘莫大哥,快帮我把这头死猪拖开’?”完蛋了,这回我在谭瑾的眼里,彻底是没有人格了。我好想好想,好想好想,唱着那首《好想好想》爬到他跟前,告诉他“我好惨,我要写个惨字!”等他问我为什么时,我就告诉他,我受了严重的内伤,刚刚小五是在给我运功疗伤……莫言冷冰冰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你什么都不必解释,我知道你没有欺负她。”拉起小五的同时,他恶狠狠地瞪着我,“以后不许再抢人家东西,你摔了不要紧,弄坏人家的东西怎么办?!”我猛地抬起头,用委屈的表情面向观众,嘟着嘴道,“谁叫他不给我的。”“不给你就抢?你多大了?”莫言愤愤转过身,“让谭兄见笑了,还是到我房里去吧。”房门关上了。我和小五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唉,抢和偷原来只在别人一念之间,抢者见其抢,偷者见其偷。“到我房里来一趟?”“干什么?”小五惊悚万状的说。“给你样好东西,放心吧,不是以身相许。”我瞪了一眼思想不纯洁的小五,“刚买了俩纯摆设的废物,你挑一个,剩一个给莫言。” 第二十三章 大人物 小五果不其然挑走了扳指,扳指好啊,象征着威严和权利,这孩子有攻的潜力。我想着想着,思路不由得又跑到了一些很有爱的地方。“你在看什么?”小五突然一说话,把我吓了一跳,赶紧摇摇头,“没什么,有点走神。”“悦儿姐,那块玉牌对我来说很重要,所以……”小五垂下眼帘,轻咬下唇,好一副惹人怜爱的柔弱模样。“小五,你先出去一下。”小五话未说完,莫言便沉着脸进来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看他这张脸我就知道大事不妙,难不成他真怀疑我和小五有一腿?门静静的关上了,屋里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我和莫言对视着,如同两位绝世剑客(贱客?)迎风而立。往日温情遍寻不到,即便是融融春日,亦有砭入肌骨的凛冽寒气。莫言冰冷的目光直勾勾的勾在我的脸上,莫非我也要像步非烟一样被活活打死?这不公平,她是真偷了,我是清白的!“我……”“我……”“你先说吧。”我不胜惶恐的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我知道这样做委屈你,可若不这样,我们就会过于被动。”莫言冰冷的表情慢慢变为幽怨,“那个谭瑾的嘴实在够紧,所以只好牺牲你了。”我懂,自古美人都比财帛更动人心……一时间,风萧萧,马啾啾,长城内外遍地凄凉。我化身为含怨出塞昭君,莫言成了护不住美人的元帝,而谭瑾则饰演捡了便宜的匈奴单于。按照传统曲目的套路,应该如下进行:女主涕泣膝行,拉住莫言衣袖,“大王不要贱妾了吗?”莫言眉间心头一阵纠结,仍然狠心抽回衣袖,“美人,你只好跟他去了。”然而现实和艺术总是有一定差距的,有时候甚至是脱节的……古人有云,“兵强者,攻其将;将智者,伐其情。”美人计好啊,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豪杰都稀里糊涂的埋骨于温柔乡,没想到我也能有扮演这种重要角色的机会。我脚尖一踮,把屁股灵巧的挪到桌面上,摆出座山雕的架势,“区区小事,何足挂齿!莫兄放心去吧。哦,等一下,咱们那赌约?”“此事能成,我什么都依你!”莫言对我不拘小节的英雄气概貌似分外赞赏。“行,您老瞧好吧!”我刚应下这差事,突然想到了一个重要问题,“我要出事了怎么办呀?”“我阉了他。”……这叫什么屁话,我真要出事了,把他阉了也于事无补吧。“我能反悔吗?”我要跟人家OOXX了倒没什么,自己对自己负责,问题是这副皮囊她不是我的啊。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要是我还回去的左明珠,是被人□□了100遍的,那明权哥哥还不得恨人家一辈子?不过最恐怖的还是罗烈,一个满怀歉疚,在远方望穿秋水等待未婚妻归来的男人,天知道积攒了多少小宇宙。莫言走到我跟前,深情捧起我的下巴,望着我娇嫩的芳唇,轻声道,“不能。”“靠,你还是不是男人?”我一掌排山倒海给他推开,“连自己的夫人都舍得赔上?”“在赔命和赔夫人之间,我更愿意选择赔夫人。”莫言笑着拍拍我的肩膀,“开个玩笑,在我眼皮底下怎么会让你出事呢?”“这还像句人话。”我跳下桌子,打开衣柜,“你看晚上穿那件好?”“随便,反正都差不多。”莫言突然悄悄从背后抱住我,“你这么用心打扮,不会是真对他有意思吧?”这话说的醋劲十足,令我心中一番暗爽,“说不准呀,也许我就假戏真做了呢。”“那你的情郎恐怕是有命睡觉,没命起床了。”莫言一边轻咬着我的耳朵,一边把手慢慢上移,“你就放他条生路吧。”我转身一手抱住他的脖子,一手压住他的嘴唇,娇媚的说道,“舍不得我就直说嘛,一点都不诚实。”“就算我舍得你,你也舍不得我的。”莫言拉下我压在他唇上的手,把我轻轻推到衣柜的门上,“别忘了,你想要的可只有我能给你。”我心头一抽,总攻之路的图谋被发现了?不可能,这妖孽明明已经没有读心的力量了,怎么还会知道呢?我强作镇定,笑道,“那你告诉我,我想要什么?”“你想跟我走,离开这,不是吗?”莫言低下头,双唇若即若离地摩挲着我的脸颊,“莫非你想要的还不止这些?”他是想诈我吗?没那么容易。我轻吻着他的脖子,“我还想要你,可以吗?”“何止可以,简直求之不得。”莫言往后挪了一步,把我横抱起来,放到床上。然后开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解我的衣服。我一直以为自己平时脱衣服睡觉的气灌山河已是独孤求败的境界,没想到这六界之内居然还有生命体敢比我还虎虎生风,果然一山更有一山高。我慌乱中忙抓住莫言的手,“别这样,到时候回去没法向新郎官交代。”莫言烦躁的哼了一声,似乎对我煞风景的言行颇多不满,“管他的,我已经给过他机会,是他自己没把握住,怪不得我。”“话是这么说,可我总觉得别扭。”我抓着他的手,心虚的狠搓,“不是自己的,干什么都不踏实。”“既然如此,就算了吧,反正来日方长,我们有的是时间。”莫言翻身躺到我旁边,帮我把衣服拉好,“那个谭瑾不简单,对我很是防备,只有你才能让他放松警惕。”我居然还是这么一个不可或缺的大人物,太令人难以置信了。我饶有兴致的用一只手肘撑起身体,又用另一只手抚摸着他结实的身体,“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尤物足以移人’?”“非也。”莫言嘴角挂着微笑,悠然说道,“一个人若藏了很深的心机,就绝不会做傻事,所以他万万不会怀疑你有什么阴谋。你刚才在小五房里一定是成心的吧?干的不错,完全能把他最后的一点疑虑也消除了。”举头三尺有神明,古之人不余欺也。肯定是我平常尖酸刻薄无耻狂妄的种种恶行招来天怒人怨,否则怎会遇到莫言这种骂人不光不带脏字,还让人无力反驳的家伙!“这样行吗?”看着镜子里不施粉黛的脸,我有点茫然。“却嫌脂粉污颜色”,虽为唐人妙语,我却从来当它是放屁。如果现在谁能给我一只睫毛膏,我愿磕头跪谢,不要太好,创馨家的物美价廉足以。这不到10元RMB的卑微渴望啊,现在俨然已成夙愿。“怎么突然没信心了?你不一直都把自己划为绝代佳人那个等级的吗?”我站起身,看着自己的大红的外衣,“会不会太艳?”“浓艳的颜色更适合你。”莫言把装着剑穂的盒子塞给我,打开门,“趁他没回来,你先去等他。”“不经人家同意乱闯,不合适吧?”“别人这么干叫无礼,你这么干就叫风流,快去吧。”莫言话音未落,我已被推了出去。我硬着头皮推开谭瑾的房门,做贼似的溜进去。这家伙也不知道跑去哪浪了,整天神神秘秘的,有时是和他四个师兄一起,有时候又是单独行动,真搞不明白。他的房间干净整齐,与我那屋充满生活气息的布置形成鲜明对比。桌面上连本可看的书都没有,我也不好到处乱翻,只得干坐着。坐着坐着瞌睡虫就来了,当真是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我实在坐不住了,本打算和衣躺到床上小歇片刻,等他回来再起。结果大梦初醒虽没千年那么夸张,也足够现眼。朦胧中,我依稀看到谭瑾冷冰冰的扑克脸,睡意立刻就消散了,揉揉眼睛,天啊,不是做梦。谭瑾站在床边,正用喷火龙似的目光审视着自己床上的不速之客,也就是我。“你怎么会在我房里?”“等你呀,”我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爬起来,瞄眼枕头,幸好没流口水,“之前多有冒犯,还请谭兄不要见怪,那个就当是赔礼了。”我抬手指指桌上的盒子。他怀疑的看看我又看看盒子,“拿回去。”“你连看都不看就叫我拿回去,不会是怕藏了暗器吧?”鉴于这位仁兄比我还丰富的想象力以及比我还严重的被害妄想症,只好亲自打开给他看。“这是我今天特意给你挑的,和你的剑多配呀,就收下吧。”“这……”看谭瑾的表情好像挺喜欢它的,又不太好意思。“你要不收,我只好当作你还生我的气咯。”“那就多谢李兄了。”“现在什么时辰?”“三更已经敲过了。”“哦,那我不打扰你休息了。”我揉着眼睛开门要走,冷不防肩膀结结实实的撞在了门框上,“啊!”我疼得轻声叫道。谭瑾扶住我道,“没事吧?”“没事,经常这么撞啊撞的,早习惯了……”我在心底默念,“我不是不小心,我是麻痹他;我是麻痹他,我不是不小心。”回到自己房里,连灯都没顾上点,直接摸黑脱衣服上床。我凭感觉找到床铺,谁知刚要上去,突然一只大手从背后袭来,把我的嘴捂了个严严实实。莫非是传说中的采花大盗?这回牛了,连脱衣服都不用麻烦人家,我自己已经脱干净了…… 第二十四章 三残美人横空出世 未知的恐惧被黑暗包裹,心跳声在死寂中分外刺耳。对方的手微微施力,我的头只好随之上仰。我能感觉到自己脖子上正弥散开颗颗寒栗,血管微小的收缩颤动亦被无限放大。他原本压在我肩头的手顺着脖子慢慢上移,撩拨着我的耳垂,又沿着下巴的弧线轻轻滑落至喉骨。咽喉上的压力令我感到了致命的威胁,割喉的不要啊!惊慌失措的我顾不得把对方惹恼的可能奋力挣扎着,他只好松开脖子来抓我捣乱的手。我的手臂被狠狠拉到身后,肩膀也跟着后倾,给了对方的空间更大。一股浊重的呼吸,带着猛兽玩弄濒死猎物的欲望,纠缠着我敏感的耳廓,湿漉漉的吻停在了柔弱的颈部。我大睁着双眼,仿佛已能看到死亡的召唤。从我们出生的那刻起,每天都在向死亡靠近,而这种死法我还从没考虑过。流年不利呀,一直以为割喉很恐怖,没想到这位居然直接用啃的。我遇到谁了,德古拉还是韦一笑?莫言,你这个骗子,说会保护我,现在却连个影都不见,我恨你!悲愤交加的我,终于流下了此生最后一滴眼泪,晶莹的泪水从我不沾风尘的粉颊上滚落,永别了,我的青春,我的生命,我的美貌……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畔戏谑的响起,“我高超的吻技都把你感动哭了?”居然是莫言这么王八蛋,差点给我活活吓死。我把内心最恶毒的咒骂化为呜呜声,尽情发泄着。“你不叫我就放手。”我点点头,他放开手。我娴熟的滚进被窝里,搓着冰凉的身体,“有病吧你,大晚上出来吓人。”“怎么叫吓人呢?”莫言也挤了上来,压着性感的声音笑道,“偶尔这么玩玩,你不觉得很有趣吗?”“被人咬死有趣吗?”“你为什么总能想到常人想不到的地方呢?”莫言幽幽的叹了口气,“你的被害妄想症是该看看了,居然如此侮辱我的技术。”“不能怪我呀,谁叫你不点灯的。”我不好意思的笑着,貌似伤害到他脆弱的雄性自尊了,“下次你最好多点几盏灯,然后直奔主题,例如‘把衣服脱了,爷要跟你睡觉。’”“没情调。”“谢谢啊,那也是我的优点之一。”莫言哼了一声,不再理会这个话题。光线太暗,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估计血已经从脚底板涌上头了。可怜的娃啊,中看的女人并不都中用,接受教训吧。“你等这么久,不会只是为了吓吓我吧?”我翻过身去,闭上眼睛准备睡觉,“有事说事,没事回你床上躺着去。”“他收了你的东西?”“嗯。”“说什么了?”“没说什么。”“那他有什么表示?”“没什么表示。”床突然一轻,随后是悉索声,开门,关门,OHYEAH,终于能好好睡觉了。晚风入罗帏,吹来一夜酣梦。我难得早起一回,不抽风一下,简直是对不起广大人民群众。于是在后院的石桌上,便出现了某人端坐如观音娘娘的身影,血红的外衣配上妖艳的铅颜红妆,再搭上直入云鬓的夸张眼线,好一副复古的视觉系妆容啊!这妓院里的姑娘很多,但谭瑾从未正眼看过她们,为什么?觉得不够漂亮,还是不喜欢女人?实践出真知,我决定亲自试验一下。前几日一直是素面朝天,虽然有衣服衬着,到底还是少了几分颜色。同时为了和之前的恶形恶状划清界限,我也要以全新的面貌示人。我闭上眼睛,默想着“平衡”、“统一”,做了几个简单的瑜伽动作。这时楼上传来了某人兴奋的声音,“小五,快出来,你看那是什么?”我在心里暗暗问候了几句他的家人,没有睁眼。一个扎扎的东西好像落在衣领里了,我伸手去摸,喵呜的,居然是花生皮。我依旧没有睁眼,把花生皮捡开,继续练。“莫大哥,叫我看什么?”是小五的声音。“你看楼下的那个疯子好玩吗?”疯子?靠,我忍……“疯子怎么会在这呢?”小五的语气听起来好像对这个惊为天人的“疯子”也颇感兴趣。小宇宙在燃烧……“你想不想把那个疯子看得清楚点?”没等小五回应,又有几片花生皮落了下来。这回我不为所动,连捡都不捡了,不就是花生皮吗,扔只老鼠下来我也照样可以安如泰山。“莫言,我X你大爷,没你丫这样的!”我揉着额头,扯着脖子上的青筋大喊,“扔花生皮还不行,居然拿花生扔我!”用老鼠扔我无所谓,好歹是软的,这花生可是硬的,再加上重力加速度,冷不丁挨一下还真挺疼。莫言见我理他,愈发放肆,一颗接一颗的花生朝我扔来。我也想把那些花生掷还回去,可惜到底还是屈从在了万有引力的淫威下,没有一颗命中敌人。“你今天是要唱哪出啊?”莫言在楼上倚栏大笑,那姿态已不是邪魅狂狷可以形容的。“日出东方,唯我不败!这身行头怎么样,很有气质吧?”我站在桌子上,摆了个文成武德,一统江湖的架势。“嗯,不错。不男不女,半人半鬼,刚好合适。”“呸,不许你侮辱我的偶像!”我声嘶力竭的喊道,“人家好歹也是一代枭雄,壮士断腕算什么,东方教主连根都断了,那才叫真男人真气魄,不服气你也试试啊!”小五一会看看莫言,一会看看我,完全没明白这莫名奇妙的的争论是怎么回事。“不知李兄刚刚所说的东方教主是何方神圣?”谭瑾不知何时竟站到了我身后,“那个断根又是指什么?”千算万算还是被他看到了我最没形象的样子,看来真是天意难违,在这个男人的心里我注定是永无出头之日了。我无精打采的跳下桌子,抖抖身上的花生和花生皮,“东方不败教主,在我们家乡是个毁誉参半的大人物,他为了练功竟有勇气挥刀自宫,是个人才呀。”“不知李兄是哪里人士?”我很想说京城来的,但转念一想觉得不太合适,就顺口说道,“一个小地方,叫作煋。”火+星,就是我的家乡,我要代表火星人占领地球,哇哈哈!—————————————————————————————————————火星人:你个猪头,明明是冥王星的三残人士,竟敢冒称我火星生物!(特别备注:此处三残是指身残、志残、脑残,三残一体。) 第二十五章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谭瑾面露难色,“恕谭某孤陋寡闻,从未听过这地名。”听过才见鬼呢,我继续信口开河,跟欧阳锋攀亲戚,“就在西域白驼山附近。”幸好他没再问白驼山的具体位置,否则我非得找欧阳锋来回答了。谭瑾好像对东方不败满有兴趣的,微笑着说道,“这位东方教主能有如此胆量和决心,确实也算得上位枭雄了。”不知有心还是无意,他说着说着眼神就落到了我两腿之间的位置。“往哪看!”我厉声喝道。都怪莫言当初那句误导人的大实话,害我又被yy了一遍。谭瑾面上一红,表情甚窘,“对不起……”莫言在楼上看热闹似乎是生怕被人遗忘,毫不留情的纵声狂笑,连小五也转身窃笑。我满腔羞怒都不知该针对谁了,只好尖着嗓子大叫,“讨厌,我不理你们啦!”我越叫莫言笑的越开心,一边笑还一边吃花生,完全不怕被卡死。谭瑾也不好意思的笑了,“不知李兄能否赏光和在下出去踏青野游?”约会耶,难不成他真对我有意思?我抬起头用眼神询问莫言。莫言甩甩手,大声道,“去吧去吧,别忘了出门先洗脸。”我洗了脸,换上一身淡雅的月白色窄袖外衣。我走到楼梯口,正见谭瑾与他的四个师兄说话,那四人的态度谨慎见我来了便转身离开。谭瑾一改往日的冷漠,笑得异常明媚,媚得我差点忘了自己的使命。古龙大人说的好呀,“无论多锋利的剑,也比不上那动人的一笑。”看来一个人多笑笑果然没有害处,尤其是谭瑾这种气质冷峻的人,笑起来别有一番情趣。当然这份情趣还没有强烈到能让我忘了他给我的那一巴掌。我们走下楼梯,我突然站住不动,“还记得在这发生过什么吗?”谭瑾眼帘微垂,眼光流转,终于还是微笑着摇了摇头。我抱起手臂,做蒙娜丽莎状,“贵人多忘事嘛,没关系,我记得就够了。”“还请李兄赐教。”谭瑾的笑容中多了一分歉意。我抓起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从小到大,你是第一个打我的人。还记得吗?当时我就趴在这,你就抓着我的衣领。”回想起那悲壮的一幕,我依旧不胜唏嘘,在美与暴力的较量中,美不幸惨败……谭瑾的表情顿时尴尬起来,令我心中好生舒畅,也懒得再计较那些往事。看到他这副样子,我突然有了个不太恰当的联想——玫瑰。美丽而多刺,也正因为那些刺才更显得可爱,就像这眼前的人儿。不知这副又冷又硬的外表下,是否藏着别样的柔情呢?猎艳的冲动在我体内翻腾,异常活跃的脑内剧场中上演起风月无边。“李兄,李兄,你……”我好不容易回过神来,“没什么,我们走吧。”春风拂面,惬意而充满安全感,就像那敬事房的快手公公,“来吧小姑娘,到公公这来,谁敢欺负你我就代表剪刀惩罚他!”越走越远,周围的人也越来越少。我开始有点担心了,跟一个不熟悉的男人到这种荒僻的地方,我是不是太冒险了?这个场景按照阴谋论者的惯性思维,貌似正直善良的虐待狂猎手此时正带着他柔弱的猎物步步走向自己精心安排的人间地狱,待时机成熟,便开锣上演NC-17级暴虐大戏。先奸后杀还是先杀后奸,这是个问题。在极短的时间内,我丰富的想象力已能勾勒出不下10种伤天害理、禽兽不如乃至惨无人道的死法……今天的天气很好,微风,温度舒适,适宜屠宰。古人都喜欢午时问斩,抬头看看太阳,估计差不多也到了。环顾四周,草长莺飞,湖水粼粼,杳无人烟,果然是个好地方啊,把人宰了绑上石头往湖里一扔,等发现时早辨不出模样了,而且顺便洗个手也是很方便的。“李兄,怎么了?”谭瑾笑眯眯的看着我,“看你魂不守舍的样子,像是有什么心事。”我低下头蜷缩着身子,作受惊小羊状,“没有。”“觉得这地方如何?”谭瑾背对着我临水而立,“我也是前些日子无意中发现的。”太有才了,无意都能找到这么好的地方,要有意还不得自己刨个地牢出来?这家伙居然还问我觉得如何,真是冷血啊。我怯怯地抬起头,“挺好的。”“和我在一起让你觉得紧张?”“没,没有。”没有才怪呢,谁知道他把我拐到这安的什么贼心。“没有就好,”谭瑾低头摆弄着我送的剑穂,“我只是有些话想和李兄闲聊几句。”“好呀,难得找个清净的地方。”我小心维持着和他之间的距离,并还抢得先机,“不知谭兄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为什么不近女色却偏偏要住到这飘香院里呢?”“恐怕原因和李兄一样。”谭瑾的眼神中透出一丝与年龄不符的沉着,很难与在飘香院中的表现出来的少年轻狂联系起来。“我想你大概是误会了,我并非不想亲近她们,而是怕挨打。”我装模作样的嗔笑着,也不知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只觉得他在不由自主的往那鲜红的剑穂上看。不知会不会用我的血来为它染色?虽然我一向喜欢把事情往坏的方面想,而且早已麻木,可对他我总有不好的预感。我错了,莫言也错了,也许我们从一开始就把谭瑾想简单了。他的仗义出手和在被我侮辱后的愤怒,都是装的,而他接受我的礼物并约我出来只是想让我误以为得计?我们都认为办大事的人不会犯错,所以犯错有时候未必是坏事……一阵风吹过,我便知道自己已出了满身冷汗。“我看得出莫公子和那位小兄弟的功夫不错,却丝毫看不出李兄你的底细。”谭瑾慢慢向我靠近,他进我退,每走一步我的心都像被无形的针扎了一下,这应该就是小说中所谓的杀气吧。哭笑不得啊,这家伙的想象力居然比我还丰富,真拿我当个人物,还底细呢。我的底细就是吃嘛嘛香,干嘛嘛不成,唉,也不知说实话有没有人信。“谭兄,我根本不会武功。”“哦?是真的不会还是真人不露像呢?”谭瑾笑道,“我只不过想讨教两招,李兄就不要过谦了。”我刚想说不会,对面一道寒光已长虹掣电般的直刺过来。如果上天能给我一个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和莫言好好武功,别的不说,灵犀一指或凌波微步至少得学一个保命才好。我第一次被人照着面门刺是在左家,当时在念了一通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大道理后,莫言决定教我灵犀一指,但我怕苦没学,之后便再也没提过习武的事。其实这事也不能全怪我,我曾经是考虑过自力更生的,都赖莫言非说什么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以为是指轻松的为辛苦的不为,于是就遵从教诲了……悔不该呀!谭瑾这一剑又快又狠,我闪身去躲,重心不稳摔倒在地,趁机从靴子里拔出短剑应敌。虽然我什么都不会,但多一样东西总比空手强,至少能像现在这样先把他的剑抵住。在靴子里藏东西,完全是受韦爵爷的启发,我原本只是想以防万一,没想到万一来的这么快。拼力量我是完全没有胜算的,拼技巧我更是一无是处的,但我至少还能踹他的一脚解解气,于是我就踹了。我卯足力量照他的小腿踹去,结果并没有理想中他骨骼断裂的天籁,响起的是我的哀鸣。不要再说我有被害妄想症了,地球人真的很危险。 二十六 腐男? 殷红一线在我洁白的手臂上流动着,淌落到唇边,腥咸又不乏甜美,“你……你怎么能……”我用尽最后一分力气挤出这几个字。世界渐渐模糊,离我越来越远,身体好冷好硬,就像不再属于自己,手臂已无奈的垂下,短剑由指尖滑出,一切都结束了。即将从眼中逝去的最后一缕阳光亦如初见时灿烂,我想对他说,“你真美呀,请再停留一下。”却说不出一个字。恐惧、不甘、愤怒通通陷入安静的黑暗。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又感受到了阳光照在身上的温暖。死了之后又穿了?不会真这么搞吧……“你终于醒了。”是谭瑾的声音,闹半天我只是晕过去了。他单膝跪地,抱起我的身子,靠在自己腿上,“我没想到会弄伤你,更没想到你居然会晕血,真是太抱歉了。”靠,闹了半天原来是晕血,还以为他剑上淬了见血封喉的剧毒,铁了心要治我于死地呢,白悲壮了半天。我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一点力气也使不上,只能靠在他怀里喘气,如果是平日看到这样的情景,我会兴奋得大叫,可轮到自己就不好玩了。更可恶的是,这家伙还不失时机的拉着我受伤的手臂狂摸,做死命捞本状。现在这个姿势很危险,无数小受就是以这个姿势被无良小攻强上的啊。无良小攻把刚刚S过的可怜小受放在自己的腿上,无比自豪的观赏着小受屈服的表情,“被强者拥有的感觉怎么样?”柔弱小受闪烁着点点泪光,紧拉着衣襟,“放开我。”无良小攻冷冷一笑,一手捉住小受双腕拉到头顶,一手扭过小受的下巴,“其实你是想被我狠狠的玩弄,对吧?”谭瑾真是典型的暴君,我却还不想配合他做女王受,所以一想到如上场景,立刻尖叫着从他腿上滚了下去,“别碰我!”我勉强支撑着跪坐在地上,虽然稍微一动就会头晕目眩,但还保留着骂他狗吃屎时的气势,“你若想杀我,随时都可以把这条命拿走,”我双手伏在地上大口喘息着,“但你要动别的脑筋,我劝你还是省省力气吧。”“我只是想给你上药,想到哪去了?”谭瑾笑着拉过我受伤的手臂,“你虽然没练过武,但反应灵敏,如果假以时日说不定真会有所成呢。”“你不会想说我骨骼惊奇,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吧?”我虽对他心怀芥蒂,但被这么一夸还是禁不住有些飘飘然了,“你要有什么武功秘籍之类的尽管拿出来孝敬。”“武功秘籍虽然没有,但你要想学的话,我倒可以教你。”谭瑾帮我上完药拉好衣袖,“如果你真的想……我可以亲自教你,把你留在我身边,没有人会知道你身上的秘密。”我,我忍无可忍了,为什么他对莫言的话那么坚信?我其实本没有秘密,被人yy多了才变成了秘密。我深深叹口,凄然的对他说,“我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秘密……”“不用说了,我都知道。”谭瑾的眼神中流露出从未有过的温柔。“你什么时候知道的?”这家伙该不会是趁我晕过去的时候做了些不该做的吧,一想到这个,我觉得自己的脸都烫了,赶紧垂下头躲开他的目光。他凉凉的指尖轻巧的掠过我的脸颊,这个动作实在超越了一般概念的示好,我只能自作多情的把它算作挑逗,赶紧推开他的手,“你这是干什么?”不要说我假正经,在大多数情况下和帅哥调情是很有趣,而且有趣程度和帅哥的难搞程度是成正比,但请大家注意,我现在的情况是属于极少数……所以我只能,也必须做个贞洁烈女。左明权,“我和明珠厮守了二十年,都没舍得碰她一分一毫,生生放弃了一段炙热的禁断之爱,而你却用她的身体和别的男人乱搞,我要砍死你!”罗烈,“我和她定了二十年的娃娃亲,都没好意思碰她一分一毫,仅因一时嘴硬葬送了我们的幸福,而你却趁火打劫利用她的美貌勾引别的男人,我要虐死你!”莫言阴恻恻地推开那两人走上前来,“历来只有我负天下人,绝不许任何人负我。我不会像他们一样让你死,我要你活着受罪,永远不死,哈哈哈哈!”一想到那三位夺魄追魂的大爷,我脑子里那蜷缩在阴暗角落的一抠抠兴奋感也烟消云散了。“谭兄,我们回去吧。”我慌慌张张的站起身,冷不丁被谭瑾拉住衣袖,又跌了回去,“你到底想干什么?!”“回去之前,还有一事请教。”谭瑾牢牢扳住我的双肩,“我刚才试你身手,已知道你不是我们要找的人,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告诉我,你是什么人。”被人逼视的感觉太可怕了,明明一身清白也好像变得污浊不堪,我拖着哭腔哀诉,“谭大侠,这世上并非每个人都向您这样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我就是一介草民,每天看人脸色讨生活,您还想知道什么?”“那位莫公子是不是对你不好?”一听我说看人脸色,谭瑾的声音一下低了八度。“没有,他对我挺好的。”“可他迟早会娶妻生子,不可能永远和你在一起!”为什么娶妻生子就不能和我在一起?他说过要娶我的呀,再说我也可以生孩子啊。我盯着谭瑾那一片怒其不争的目光,突然明白了,这么半天完全是鸡同鸭讲。在他说,“不用说了,我都知道”的时候,我以为他知道我是女人了,但实际上他所说的却是那个啥。我说“每天看人脸色讨生活”的意思是,女人不能出去抛头露面只能在家看男人的脸色生活,而他大概是耽美小说看多了,非往李延年和刘彻那种关系上联想……“谭公子,有件事必须立刻澄清。”我正色道,“这个世界其实很单纯,请不要用你超凡脱俗的想象力来为它增添额外的色彩。咳咳,对不起,让你失望了,其实我是女人,请你不要再拉拉扯扯。”我强忍笑意,硬装出愤怒的样子把衣袖从他手里拉了出来,“我要回去了。”嚯嚯,今天虽然没问出什么实质问题,但晚上可有大八卦聊了。谁能想到啊,这名门正派的得意弟子居然是个腐男。为什么他能看出人家的武功高低,却看不出我是女非男?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他腐到骨子里了。敢问师父,您的弟子为什么这样腐?是不是因为师父您夜夜都和师叔……?我不敢再想,真要是仰天长笑,估计谭瑾非把我当街做掉。回去的路很长很静,我想了很多很多。谭瑾的属性要重新定义,他只是腐吗,会不会也有基的成分,攻还是受,亦或攻受皆宜?我是多么想拉起他的手,用微颤的语调告诉他,“别灰心,属于你的东方教主总有一天会出现。”街上的气氛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行人少了,官差多了。“快回去,恐怕出事了。”谭瑾拉着我一路小跑回到飘香院。大堂里的客人格外多,按理说生意好的冒泡老鸨应该比谁都开心,但现在却一脸苦闷。几个官差在对今天留在店里的客人问话,从谈话中听来是死了位客人。这位倒霉的客人比我们晚来一天,因为外形过于普通,所以至今我都没仔细看过,当然也不会有什么感情。莫言与小五显然和我持相同态度,正坐在角落又吃又喝,一个浅笑嫣然,一个目露横波,漠然看着眼前的人来人往。 第二十七章 羊群中混进大灰狼 我扔下谭瑾颠颠地朝莫言奔去,这年头不太平,站对阵营最重要。“当家的,人家回来了,想我没啊?”“当然想,你再不回来我都要报官了。”莫言笑眯眯的揽过我,“谭兄也过来坐吧。”谭瑾看了看周围,皱眉道,“今天怎么平白多了这些人?”“今天你们出去没多久,有人听到后面的客房有异响,进去之后就看到那位客人死了。”莫言懒懒笑道,“有人说是魔教教主干的,依我看纯属自己吓自己,明明连凶手的影子都没见到。现在这城是只能进不许出,估计过不了多久人会更多。”“魔教教主?哼,武林正道人人得而诛之!”谭瑾的眉头拧得更紧,“大家还是小心些吧。”“我们与这位教主无冤无仇,又没妨碍到他的宏图大业,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呢?”莫言微笑着作纯良状,“只是这样一来误了行程,有些麻烦。”“魔教教主?到时候你一定要保护好我。”我拉着莫言的手死命摇,“万一他见我年轻美貌,色心大起,你可不能屈服啊!”“死小鬼,你笑什么笑?”我抓起一粒花生朝小五扔去。小五一把接住暗器,作可怜无害状,“我哪笑了?”“就是笑了,我亲眼看见的。”我又抓起一颗花生,还没扔就被莫言抢了下来。莫言安慰似的拍拍我的肩膀,“放心吧,这位教主就算再爱吃红烧肉,也不至于非弄头猪带在身边。”小五在旁边笑得更欢了,要给他安条尾巴肯定能施展出旋风摆尾功。这孩子和莫言相处久了,好的没学会,坏的全领悟到了。谭瑾已然对我们这帮不知死活的家伙放弃了希望,起身道,“谭某先告辞了。”谭瑾一走,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传播流言,“你们一定想不到,他喜欢男人和男人那个,腐哦腐哦。”小五看看莫言,探过身子轻声道,“悦儿姐,我觉得那位谭大侠好像对你很有意思。”“竖子不足与谋!”我叼着牙签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我也觉得他对你有意思,”莫言贴到我耳边,“你只要不说那种奇怪的话,其实还挺可爱的。”为什么他们对耽美一点慧根都没有呢?果然就像莫言说的,客人越来越多,其中不乏一些面目可憎之辈。“啧啧,身为人类,能长成这样算他有创意,他手里那根赤铁棒都比他规整。”“快看那个穿一身黑挎把刀的,样子还挺屌,就是没事老拿鼻孔看人,生怕别人不知道他鼻子底下有眼儿似的。”“那穿一身白臭着脸的真令人无语啊,虽说西门吹雪穿白色,那也别穿身白的就拿自己当西门吹雪啊。哇塞,他擦剑了,快看,喔喔,还真吹啊,靠……”“这位拿扇子的大叔,哇,苍天不仁人心不古,癞蛤蟆拿把扇子就敢愣充楚香帅!”我对进门的客人挨个品评着,得出的结论是,地球人还需要进化。为什么来这么多人,都没有一个仙男哥哥呢?我这颗苍凉的少女之心啊,它需要多多益善的帅哥来慰藉。“悦儿姐,你不要太以貌取人,这些人在江湖上个个都是有来头的。”小五指了指拿赤铁棒的紫脸大汉,“他手里那根棒子足有七十余斤。”又指了指佩刀的家伙,“他就是传说中的天下第一刀。”天下第一刀,难怪这么屌,牛皮吹多了自己都当真。我撇撇嘴,指着擦剑的僵尸脸,“别告诉我那是天下第一剑。”“正是。”“做人不带这么大脸的,什么阿猫阿狗都敢说自己天下第一,天下第一剑没看出来,天下第一贱还差不多。”大爷大叔们啊,你们还敢让我再囧一点吗?我拉过小五和莫言,“贱这种事不好说,贱仁贱智,咱们就说刀,你们觉得谁的刀配得上天下第一?”小五想了想,“关云长吧,不光武艺超群,更难得的是为人忠义,我觉得只有这种人才配称第一。”我和莫言连连点头。“我心目中的天下第一刀是开封包大人,不管是平民草莽还是王公显贵,只要犯了法,都得终结在那声余韵绵长的某头铡伺候中。”我敲着桌子摇头晃脑道,“哦,对了,还有一个天下第一刀,”我笑嘻嘻的压低了声音,“就是专管净身的快手公公。”小五和莫言的表情由崇拜转为鄙夷。莫言低头想了想,“我没什么崇拜的人,你们要非让我说出个天下第一,我只能说我自己。”“嗯,我可以理解你这种孤独的心情,”我摸着莫言的手轻声道,“我照镜子的时候也常常会有类似的感慨。”“知我者娘子也。”“我不知官人,还能知谁?”我与莫言深情对视完,探头对满脸扭曲的小五说道,“你尽管代表月亮嫉妒我们吧。”小五脸上露出超出自己年龄的沧桑,“我爹要是临死前给我娶房媳妇,我宁可一头磕死,随他老人家去了。”我戳了戳兀自挠头的小五,“哎,那个凹凹凸凸麻子脸的扇子大叔你还没介绍呢。”“哦,他姓楚……”“他姓楚,他居然敢姓楚,简直是给这个光彩的姓氏抹黑啊!”我抓完桌子抓莫言,抓完莫言又倒到他怀里一阵打滚,发泄完毕怯怯问道,“他不会刚好名留香吧?”“对呀,悦儿姐,你听过他?”小五双眼闪光的望着我。“听过啊,当然听过。”我浑身发抖的抱住莫言,“打我一顿,赶快的,告诉我这是梦!啊,这噩梦还真不是一般的可怕,简直是灭绝人性!”莫言拍着我的背,用哽咽的声音说道,“没关系,重名嘛,这种事在所难免……”“对,重名……”我强颜欢笑,“我以后就改名叫花满楼好了。”“花满楼?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啊。”小五小声惊叫道,“花满楼来了!”书中那个斯文秀气,对生命充满热情的青年还恍如昨日,今天,一颗水晶般纯洁的少女之心已同快乐王子的铅心一起碎裂。“王尔德大叔,带我走吧,对这个一点也不唯美的世界绝望了!”我发疯似的扯着头发。我是疯了,在我看到花满楼的时候就疯了。一个打扮得花里胡哨跟如花有一拼的男人,居然叫花满楼……不是我疯了,就是这个世界疯了。我按着胸口目光散漫的伏在桌上,“我不是一个人,我身后还有无数充满爱和正义的纯爱少女,天地呀,你不能如此不仁,呜呜呜……”“哭吧哭吧,哭完就痛快了。”莫言抚摸着我的背安慰道,“等你年纪再大一点,看惯世间的丑陋后,就不会在乎这些了。”我抹抹泪水坚强的爬起来,“没关系,至少我以后不怕鬼了。小五啊,你说这么一大帮人跑到这不会是开丑人大会的吧?”小五淡淡说道,“他们一定是来找那位魔教教主的。”“这位教主未免也太惨了吧,我要是有机会一定要救他于水火,救不了就杀了他,反正不能让他落在那些怪物手里。”我锤着大腿愤愤说道,“先不说这位倒霉教主是不是真的罪大恶极,我想就算他真的很坏,也不该受如此惨烈的惩罚!”小五猛地拉住我的手,“你,你真的这么想?”我重重点头,“当然啦。想那位教主定是位绝代佳人,如果被这么一群品种待定的生物糟蹋了岂不太残忍?这年头,好地都被猪拱了……”“悦儿姐呀,那个,我听说魔教教主是个男的。”“我知道啊,所以我决定代表他们把那位神秘教主糟蹋了。小五,小五!”我推了推小五的脑袋,“你哭丧着脸发什么愣?”莫言站起身整整衣服,“我想和小五出去打探下消息,你先在谭瑾那待会。”“不,我最近刚正常点,和那种腐男在一起又会腐掉。”“腐什么腐啊,反正你已经无药可救了。”莫言拎着我找到谭瑾。“谭兄,麻烦你帮我照顾她一会。”于是我便只能和谭瑾坐在屋里大眼瞪小眼。唉,女人真是惨啊,我要写无数个惨字,干什么都要看男人的脸色,打听八卦扮狗仔这种好事居然不带我玩。依稀又看到,月明夜,紫禁巅,一个女人高叫着,“我是弱者!” 第二十八章 恐怖分子在身边 我双手托腮看着桌面发呆,郁闷不堪。古人保守啊,虽然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归还是很别捏的。我想哭,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在来之前,莫言叫我光脚换上木屐准备色诱,我说这种下作的事不干,结果他骂我笨。后来我仔细想想,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告诉他,“青纱帐,绮罗床,定叫小鸟抬头望!”,这回他没骂我,直接就照脖子掐上来了。利益最大化我明白,但这个度要怎么掌握呢?好困惑哦。我低头偷瞄自己的天足,哇塞,此脚只应天上有啊,太美了,又好看又好用,比那些扭曲的三寸金莲顺眼多了。东坡老头捻着胡子说什么两足如霜的时候,肯定没看见我的脚,这是霜能够形容的吗,谁见过这么好看的霜?明明就是琼脂!要不是怕吓着对面的观众,我都想抱起来亲两口。“悦儿,我可以这样叫你吗?”谭瑾突然一说话把我吓了一跳,急作鸡啄米状,“可以啊,他们都这么叫。”色诱,怎么诱?我总不能把脚翘到桌上直接问他,“喜欢吗?”这也太诡异了吧。纠结啊,到底怎么叫诱?谁来教教我,咱一直是走飞扑路线的,没诱的经验。“你在想什么?”谭瑾冷不丁靠到我身边,“脸色那么难看。”我脸色难看?莫非又挂相了?我脸色好看才新鲜呢,再挖不到独家,回去又得被藐视了。我做单纯少女状荡着腿,“没想什么。我就是觉得这一点也不好玩,想回家了。”卡塔一声,我的一只木屐被甩了出去。我正想起来跳过去捡,谭瑾已蹲下身帮我把鞋穿好了。他抓着我的赤脚,一股热流顿时由下至上淌遍全身。这是个不纯洁的姿势,这是个引人遐想的姿势,当年张无忌和赵敏在陷阱里就玩过这出,从此勾搭成奸。我脸如火烧,想低头躲避,可他的位置偏偏比我还低,照样能把我看个清楚。这就是传说中的干柴烈火?这就是传说中的无声胜有声?我小受一只含羞将目垂,他男人本色寸寸把我逼,春宵千金重,风流弄温柔,长夜与君共……我眼看着他的手从足腕摸到颈间,长舒一口气,暗道,“这就是所谓的色诱啊,原来不过尔尔,哈哈哈。”男配是分很多种的,有的可以一亲女主芳泽,有的只能在外面跳脚,所以在关键时刻有人捣乱也就理解了吧。当当当,屋外传来敲门声。谭瑾可怜巴巴意犹未尽依依不舍的把爪子从我身上挪开,“等我一下。”我只能看到谭瑾的背影,但从说话的语气仍能猜到他惊讶的表情,“凌霄,怎么是你?”“两年不见,师叔别来无恙?”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我刚见过诸位师兄,得知师叔也在,特来请安。”这家伙管谭瑾叫师叔,管那四头叫师兄?原来谭瑾打从一开始就在演戏,嗯,这是大新闻,得记下来。“师叔不请我进去?”“这个,”谭瑾迟疑了一下,“今日天色已晚,你车马劳顿,还是早些休息吧。”“凌霄虽被逐出武当,但这两年时光也从未荒废,还不至于孱弱至此。”屋外的人原似颇有不满,忽而又转为嬉笑,“难道说师叔房里有什么不方便的?”没等谭瑾解释,那人已灵活的闪身进来。人如其名,倒不是凌霄长的多美,而是他那副纤细的体态,懒散的神态,总让我不免想到善于攀附的凌霄花。他的衣服还是崭新,质料高级,剪裁得体,手工上乘,任谁穿这样的衣服都会小心些,而他却毫不在乎,除去脏手印还留了几点酒渍。他一看到我就笑了,高高挺起胸膛,像个凯旋的将军,“他是仇烟梧?”“当然不是。”谭瑾答道,“只是个朋友。”“那就好。魔教教主要真是这么一个潘安卫蚧般的玉人,恐怕天下英雄就没有舍得动手的了。”凌霄好像特别爱笑,不管说什么那双眼睛里的笑意都没褪过。他转身拍了拍谭瑾的肩膀,“没想到师叔和我原来是一种人……”他突然出手,捏了我的脸一下,“有这样的美人,就算真被逐出师门,也不可惜。”“凌霄,不是你想的那样。”谭瑾的脸由白变红。凌霄毫不客气的倚到我面前的桌子边,“师叔说不是我想的那样,那你说说到底是什么样的?”“什么什么样?你们说的我都不懂。”我现在的脸不装也足够傻了。“师叔,你什么都没告诉他?”凌霄看看谭瑾又看看我,“别看我师叔年纪轻轻,但在武当辈分极高,是当今掌门的师弟,也是下任掌门的最佳人选。他这次下山,就是为了查找魔教新教主仇烟梧的下落。只可惜,不光没人见过他的样子,就连他的年纪也不清楚。”“那不是和大海捞针一样?人家脸上又没写字。”“倒也不是一点线索没有。他身上有一块用上好白玉雕成的玉牌,正面刻着三十六天魔,背面刻着七十二地煞。”凌霄笑容暧昧,“如果你看到有人身上藏了这件东西,可一定要告诉师叔。”这话说的诡异了,为什么他觉得我会有机会看到人家身上的信物,难道……?我装出好奇的样子,“说了这么多,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呢?”“我是什么人?”凌霄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我师父说我不是人。”这位仁兄自轻自贱的本事很强,弄得我无话可接。他用衣袖擦擦眼睛,“两年前,我因为酗酒宿娼,被师父赶了出去。”这种丢人的事他说起来非但不显尴尬,甚至还有点骄傲的意思。他偷瞄了谭瑾一眼,凑到我耳边低语,“我虽然喜欢女人,但对标致的小相公也从不浪费。”我还没捋明白逻辑,一股浓重的酒气便扑面而来,“啊,公子误会了,我不是从事那种职业的!”谭瑾一把拉开凌霄,“你住手!”我趁机飞似的溜掉了。凌霄的师父是哪位大仙?太有远见了,这小子的确不是人。劫后余生的我逃回房间,靠住门大口喘着粗气。虽然被人占了点便宜,但收获还是挺大的。那位神秘的魔教教主叫仇烟梧,唯一能证明身份的是一块玉牌……我扑到床上,把头蒙在被子里大笑。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教主啊教主,我看你怎么收买我?来,给姐姐说句好听的~~哈哈哈哈 第二十九章 教主的悲惨身世 孤枕一定难眠吗?大谬不然。我只是想躺下歇会,谁知道抱会被子就能睡死。醒来时,莫言正解恨似的捏着我小巧玲珑的玉鼻。唉,人长得太美也不是好事,像我这样时不时就会被嫉妒的人加害一下,怎一个惨字了得?当然,偶像加实力派的同学不会在乎这些小儿科的加害,害就害吧,不被反面小配加害如何能成万能女主?万能女主就是在逆境中成长的。我没有万能,只有万万不能,我是偶像派,最纯的那种,没有丁点实力,所以我惧怕一切磨难。于是,我只能万分忠实的臣服在强者脚下……尽管在我内心深处,总攻之火从未熄灭。我笑吟吟的推开莫言,“坏啦,又欺负人家~~”莫言做重伤状抚住胸口,站起身倒退几步,狠狠撞在桌角,“几个时辰不见,就病入膏肓了……”我坐起身对小五勾勾手指,“来,这边坐。”小五有点犹豫,最终还是鼓起勇气坐到我身边。阶级敌人隐藏的好深,看他这副小麻雀一样蜷缩的姿势,怎么也联系不到魔教教主身上。我右臂勾住他的肩膀,左手托起他的下巴,“离鸾别凤烟梧中,这句诗写的好不好?”“好,好啊。”小五死命把身子往后仰,妄图拉开与我的距离,然而我是不会让他得逞的,只好把身体随之前倾。“那你给姐姐说说好在哪?”我把左手缓缓划到他胸前,“怎么就好到连起名字都要用它呢?”我猛地放开支撑他身体的右手,左手随之施力,将他按在床上,随后轻车熟路的爬过去用双膝压住他的双臂。小五惊恐的看看莫言,见他不理自己,才慌慌张张的问我“悦儿姐,你这是干什么?”“仇烟梧,仇教主,请问能把玉牌给小的欣赏一下吗?”我腆着脸奸笑道,“放心吧,姐姐只是好奇,不会出卖你的。”“叫我小五或是青枫吧,烟梧这个名字一点都不好。”我第一次从小五眼中看到忧伤,“玉牌在我怀里,自己拿。”他居然不反抗,这还真让我头疼,就跟我欺负人似的。“那个,你为什么不自己拿?该不会在衣服里藏了老鼠夹吧?”“你压着我的手,我怎么拿!”“哦。”我小心翼翼的爬了下去,“你怎么不反抗?真没劲。最起码也应该掳了我威胁下莫言才对,这样反而让我很惊恐耶。”“你们要有恶意,早该趁我不备就把我制住,何必多此一举。”小五笑道,“这还是悦儿姐你教我的呢。”玉牌放在手里凉凉的,很细腻,果然是好东西,拿了就不想撒手。我把脸凑过去一阵狠蹭,“嗯,以后谁要能送个这样的玉牌给我,我绝对毫不犹豫的嫁了。”“哼,冲你这句话,也没人敢送。”莫言白了我一眼,对小五问道,“你的名字是怎么回事?”“我原本的名字是青枫。我有两个哥哥,大哥叫鸣凤,二哥叫子鸾。在我五岁那年,我教受到所谓名门正派的围剿,父亲拼死把我救了出去,而两个哥哥却……”小五坐起身,叹了口气,“所以父亲在送我走的时候,就把我的名字改成了烟梧。”他眼神有些飘渺,貌似被勾起了伤感的回忆。我心目中的魔教教主,应该是高唱“力拔山河兮气盖世”的大汉,没想到实际上竟是一个心思敏感的知识青年。从他三个倒霉儿子的名字,就能看出他的心路历程。古书上说,凤凰生鸾鸟,鸾鸟生庶鸟,凡羽者生于庶鸟。他前两个儿子出生时,应该生活还是一片大好,他希望长子即位,次子从旁辅佐。至于鸣凤,估计是应和李商隐的“雏凤清于老凤声”,希望儿子比自己优秀。只可惜良辰美景有时尽,等第三个儿子出生时,便仅剩“幽愁秋气上青枫”。到最后,只落得“离鸾别凤烟梧中”。唉,武侠小说中的经典情景出现在自己身边,按理说我应该兴奋才对,可现在也觉得心里沉甸甸的。“小五啊,我真佩服你父亲,他给你起的两个名字都是来自一首诗,却没用到那两个字,好险。”我故作轻松的挤过去,想哄他开心。“哪两个字?”小五被我一说,眼神又灵动起来。“这首诗我只记得后面四句,反正咱们也用不上前面的。”我清了清嗓子,“‘离鸾别凤烟梧中,巫山蜀水遥相通。幽愁秋气上青枫,凉夜波间吟古龙。’幸好你父亲没给你起名叫古龙。”莫言冷笑道,“我说你怎么突然文艺起来,闹半天是因为古龙。”“古龙怎么了?”小五一头雾水的看看我又看看莫言,“这名字有什么不妥?”“没不妥,就是吧,你要叫古龙,我就得吐血三升外加膜拜一千遍。”我一想到刚才的楚留香和花满楼,顿感阴风袭来,好冷,倒春寒啊。“古龙,古龙……”小五拧着眉头嘟囔,“这名字怎么了?”“别理她,古龙就是一写小说的。”莫言把我手里的玉牌抢了过去,塞进自己怀里,“这个还是我来保管吧。”小五正要争辩。莫言掏出另一块玉牌,乍看之下和小五的相同,仔细辨认才发现图案是相反的。“作为一教之主,你总知道这是什么吧?”“见此玉牌,凡仇家子孙,流血断头亦不得推辞。”小五紧张的望着莫言,“莫大哥,你到底是什么人?”我翘着脚奸笑,“他不是人。”莫言又白了我一眼,“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块玉牌不是假的。我不要你流血断头,只要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可是……”“还可是什么呀?你就先当几天乖孩子吧。”我搂过小五,“不管发生什么,你只要记住一句话:当世界遗弃你时,我和你一起;当你遗弃全世界时,我也和你一起!”“这话我听着耳熟……”莫言若有所思。“耳熟吗?不会吧。”我不记得对他说过啊。“我想起来了。”莫言从衣服里拿出几张鬼画符,“嗯,我给你念念,‘我真诚、由衷、发自肺腑热爱的人儿呀,你在何方?今生今世,我要把我的一切毫无保留的献给你,你要到天涯海角我跟着你,你要赴汤蹈火我陪着你,也许我不能给你幸福和快乐,但我可以让你能因为拥有我而感到幸福和快乐!当世界遗弃你时,我和你一起;当你遗弃全世界时,我也和你一起!’麻烦你下回换点新鲜的。”我尴尬的笑着,被发现了……“悦儿姐,这是你写的?”小五拿过那张纸,莫名惊诧,“你是在学仓颉造字吗?”我造字?我检查过的,没错别字啊。大眼瞪小眼,终于明白了,我写的是简化字。“啊,那个吧,因为我傻,小时候老学不会写字,先生就教我写简化字了。”“悦儿姐,原来你不识字啊。”文盲是这样炼成的…… 第三十章 请给他个爱我的理由 “我,我不识字?你说我不识字?”我浑身发抖,指着自己的鼻子,“我承认,我没文化,我不记得那首诗的前四句,但我好歹知道那是诗鬼李贺的《湘妃》,最起码我还认识古龙呢,你怎么能说我不识字?”我受伤了,我稚嫩的少女之心被无情的伤害了。连《静夜思》、《咏鹅》这种高难度作品都会背的才女居然被当成文盲,还有天理吗?“女子无才便是德,不会写字的女人有的是,你就不用不好意思了。”莫言笑眯眯的拉过我,“来,给爷唱首歌,爷高兴了,自不会亏待你。”“呸,”我把手撤回,昂首道,“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嘴还挺硬,别忘了,你可是有求于我。”“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嗯,有志气。看你能坚持多久。”“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用一句话形容下你自己。”“就一句?少点吧。”莫言想了想,“最多两句,否则明天你也夸不完。”“就两句啊,那就来点经典的。”我捋了捋头发,“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来,小五,写几个字我看看。”莫言和小五凑到书桌前作学习状,“你这个字写的还真不错。”“过奖了,也就会写几笔而已。”“会写几笔就很了不起,你看那些自称倾国倾城的,连傾國傾城这四个字都写不顺呢。”莫言收起嘲弄的语气,抬头看我,“反正我们现在哪也去不了,从明天开始,你练写字。小五,你们平时写重要的东西都用什么体?”“别的门派不知道,我们一般是用小篆。”“小篆?你刻官印的?”我惊叫道,“我谢你啊,怎么不让我写钟鼎文?”“小篆对个文盲来说是难了点,”莫言点点头,“你就凑合写隶书吧。对了,你们俩记住,从现在开始,小五叫李青枫,是李悦的弟弟,李悦是仇烟梧化名买来的小妾,对仇烟梧的身份一无所知。”“莫大哥,谢谢你。”小五挠了挠头,“我觉得古龙这个名字其实真的不错,干脆我就叫古龙好了。”“做梦,”我狠狠瞪了他一眼,“你敢叫古龙,我就叫金庸。老老实实当你的李青枫吧。”曲有误,周郎顾;字有误,莫郎怒。我原本的设想。在朝阳的熨贴下,我推开房门,迎向那充满依恋的眼神,“等你一晚,你终于来了。”他微笑的铺开笔墨,端坐于书桌前,他招呼我过去,然后将我拉到膝头,“来,我教你。”他执起我的柔荑,无限爱意通通融进笔端……“笨死你了。”“这字怎么就跟鸡爪子挠的一样。”耳畔的责备赶走了脑内的迷思,我第N次告诉自己,文学作品都是骗人的。我不是紫姬,莫言也学不来源氏,所以YY永远只能是YY。“对不起。”“不好意思。”我被生生骂成了东洋小媳妇……在我悲戚的哀求下,书法课终告结束,我的收获是自己的名字——李悅。虽然莫言和小五对此颇多微词,认为姐姐和弟弟的文化水平差距过大,不可信。但我认为这样反而更突显我们姐弟情深,小时候家里穷啊,吃饱饭都很困难,没有钱供两个孩子读书,我就把这个珍贵的机会让给了弟弟,所以我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对我如此直面惨淡人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解释,他们给与的评价非常简单明了,“假”。莫言拉起我的手,“这像穷苦人家的女孩吗?连个茧子都没有,骨节也很细,一看就没拿过比汤勺更重的东西。”小五更直接,“你会做饭吗?你会织布吗?你会劈柴吗?一看就不会。”说白了,我一看就是个混吃等死的米虫。米虫也有存在的价值,君不见深宫大院里养了好大一群?再说那么多穿女,也没听说过谁因为不会写字就被轰出来。莫言愁闷的望着我,“给我一个买你的理由,否则很难骗过别人啊。”“因为我年轻美貌,娇媚可人。买小妾又不是娶老婆哪那么多理由?”我漫不经心的修着指甲,“只要有钱,养上十个八个谁理你。”“可买你的人是仇烟梧,就不一样了。”莫言抢过我的指甲挫,“不想被当作同谋的话,你最好还是想想办法。”“这个吧,其实我有一个特别好的理由……”我像老鼠一样左右环顾,“但你们要保证,我说出来以后,无论同意与否都不能打我。”那两只怀疑的对视一眼,点点头。我深呼吸一口,左手拉起莫言,右手握住小五,“因为买了李悦,还能免费获赠她弟弟李青枫,而仇烟梧刚好是位爱好广泛的多情种,自然不会错过这种买一送一的好事。”多么合理的解释,居然被驳回了,真不知道这两头想什么。小五不好意思也就罢了,莫言那老皮老脸的居然也学起纯情少男,指着我鼻子说,“你不要脸,我们还要呢。”真是没有轻重缓急的概念呀,要脸还是要命?反正我是要命。穿女必做的一件事是什么?唱歌。答对了。这女人长的漂亮又会唱歌,所以爷就买回来了。多名正言顺的理由,不信的人是猪。“真情像草原广阔,层层风雨不能阻隔……”莫言,“这哪有草?”“总有云开日出时候,万丈阳光照耀你我……”小五,“今天天气的确不错。”“真情像梅花开过,冷冷冰雪不能掩没……”莫言,“桃花都开了,哪还有梅花?”小五,“下雪也是几个月前的事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一拳砸到墙上,怒叱道,“够了,是听我唱还是听你们说?一点都不尊重艺术!”莫言嗤笑道,“你能不能唱点应景的,就像楼下的姑娘那样。”什么叫应景?十八摸?这我可不会,韦爵爷没教过。“不要把我和那些庸脂俗粉放在一起比较,”我敛容道,“咱们要以情动人。”《越人歌》是但此重任的最佳选择,歌词不用说,都流传几千年了,重要的是谭盾的曲子,好啊。“那我再唱一个,你们都给我竖起耳朵听着,再说不好那就是你们的问题。”“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一曲唱罢,两行清泪。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好一番闺怨情景。莫言连忙帮我擦去眼泪,柔声说道,“怎么唱着唱着还哭了,我不是在你身边呢吗?”“谁哭你了?我是唱着唱着想起吴彦祖,他演《夜宴》的时候一摘面具,那叫一个惊艳啊,”我双手合十放在胸前,忆起往昔欢景,不胜唏嘘,“我还记得他演《美少年之恋》时的样子呢,那一回眸立刻虏获了我的芳心。我都暗恋他快十年了,唉,心悦君兮君不知……”———————————————————————不能用代码插图片吗?? 第三十一章 光荣?日! “看不出来你这个人不光多情,也满痴情的。”莫言饶有兴致的眯起眼睛,“还记得,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晚上,你最想要的是什么吗?”“我的愿望万年不变,就是当女皇,坐拥天下的财富与美男,每个人见了我都要三跪九叩。”“你还记得,当时你最想的人是谁吗?”莫言挑起手指,点点了自己的额头,“好好想想。”他不怀好意的笑容让我头皮发麻。回想那个飘雨的秋夜,我就是被这付猫头鹰一样的笑容残害了。“反正是谁也不是你。”我抱怨道。“当然不是我。你要想不起来,我可以提个醒,”莫言做高深状抬起头,“一位是风流飘逸处处留香,一位是鲜花满楼芳满天……”“够了,别说了。”我揪着头发蹲下身,“算我求你,别再折磨我了。”一想到昨天的暮色惊魂,我就觉得像被撕裂一样痛苦。“要怪就怪那两人的爹娘,把儿子生的那么难看,还偏偏取了这特别的名字。”莫言把我扶了起来,“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怎么和你没关系?要不是你当初作弄我,我会看到这些不该看的,经历这些不该经历的吗?”我越说越气,用近乎嘶哑的声音喊道,“让人间充满了灾祸和不幸就是你最大的愿望和目的!”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不知道这两句诗是谁写的,小时候非常喜欢,但当我真的理解后,就再也喜欢不起来了。曾经,我不在乎别人的侮辱和损害,因为我有疗伤的象牙塔,而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就像风中的沙粒,轻轻一吹,便再寻不到踪影。不要对我说时间久了什么都会过去,屁话,都是骗人的屁话,真爱只会随着时光流逝愈发深沉……“呜呜呜~~还我风流倜傥的楚留香,还我温文尔雅的花满楼,不给我我就不活啦!”我一屁股坐到地上,哭声震天。莫言拍着手笑道,“好,就这样,再大点声,否则外面的大叔听不见。”外面的大叔……我一想到昨天某二人的惊悚登场,泪闸立即关紧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真把那俩大叔招来我就更活不下去了。“悦儿姐,我有点事昨天想了一晚也没想通。”小五满脸崇拜的望着我,“你到底是用什么办法让谭瑾开口的?”莫言的眼神也登时警惕起来,“对呀,他这个人小心谨慎,怎么突然会告诉你呢?”他带着冲天杀气把我从地板上拉了起来,“我昨天居然忘记问了。你不会真的做了什么不该做的吧……”“我可是谨遵老大您的教诲,没让敌人越雷池一步!”做人好辛苦,我好无助,被鄙夷或被怀疑,有谁来怜惜?为避免内讧,我郑重解释道,“那种事他当然不会说啦,是他一个不成器的师侄喝多了说漏嘴。”莫言脸上如覆了一层严霜,“喝多了就把你最想知道,而谭瑾又最不想让你的事情全说了?哼,有这种好酒我也想买几壶。”“那你的意思他是故意的?”我问道。“等见到了给我指下。”“其实我也有个疑问,”我扫视着小五和莫言,“人是不是你们杀的。”“当然不是。”莫言笑道,“如果我动手,那人根本没有出声的机会。”“但很可惜,当时我和莫大哥在屋里下棋,没人能证明。”小五无奈的笑道,“所以这黑锅还是得背着。”“就算能证明不是你们俩干的,别人也会说是你们指使。”我展开双臂直直躺倒床上,“小五啊,你要死了,那教主的位子该由谁坐?”“教中弟兄能者居之。”“好一个能者居之,这下全成疑犯了。”我拍着手,幸灾乐祸的笑道,“哦,阴谋,你罪恶的芬芳无处不在……”好奇真是给胆小鬼壮胆的灵药,管闲事的冲动和探究真相的冲动已把我体内的血烧热。人性的诡谲总会为单调的世界添些色彩,能深入这件有趣而危险的秘密,我深感荣幸。莫言拖死狗一样把我从床上拉到梳妆台前,并亲手帮我傅粉画眉,“小五,你这样盯着别人的女人可不好,特别是对自己的姐姐,那就更糟了。”莫言的言辞虽乍听不善,但语气却好像反而很开心。他轻轻扳过我的脸,又对小五问道,“好看吗?”小五满脸通红好不尴尬,一时间手足无措,支吾半天也没答出个所以。我刚才只顾看镜子,在内心默念第一百零一遍此人只应天上有,没注意小五,不过看他这个样子差不多也能猜出几分。莫言这个家伙佯装不悦,但心里指不定多爽呢,雄性的骄傲,原来竟这般根深蒂固。我相信莫言并没有真的生气,因为我知道他不会嫉妒。一个自信到极点的人怎么会嫉妒呢?看来小五对他还是不够了解。我拍拍莫言放在自己肩头的手,“你这个人良心大大的坏了,干嘛没事吓唬小五?”“我没有吓他,我只是想提醒他一下,免得在外人面前露馅。”莫言笑眯眯的凑到我的脸旁,注视着镜中的我们,“你怎么知道我没有生气,难道我就不能吃醋?”“拜托你下次生气的时候,语气不要太兴奋。他多看我几眼你就吃醋,那你这些天盯着那些姑娘们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看了无数次,又怎么算?我是不是应该把你一剑钉死在大门外,来警告天下所有的男人?”我冷起脸瞪着莫言镜中的影子,“不要以为我不理你就是不知道,哼,我不是瞎子,也不比别人傻。”莫言用一种分外哀怨的眼神看了看小五,又继续帮我化妆。“你把我打扮得这么漂亮不怕人家看我?”“我就是要他们看你。”“你不怕我和别人跑了,你那么相信我?”“我不相信你的人品,但我绝对相信你的品位。”“老实交代,你到底打什么主意?”我乐呵呵的揪着莫言肩头垂下的长发,“警告你,坦白从严,抗拒更严!不想变成三藏师父,就识相点赶紧招了。”“男人都喜欢漂亮女人,有了你他们就不会过于注意我和小五。”“看打!”我猛回身一记铁肘朝莫言击去,“为什么又是我?你根本不明白我们这种美女的悲哀!莎子曾经曰过……”莫言笑着闪开身子,“我也是情非得已,谁叫我们中只有你是女人呢?古往今来唯有绝色佳人才能承此重任,你该感到光荣才是。”光荣?日!就因为我是女人就活该倒霉;就因为我是绝色佳人就活该受罪!谁说男人一定要喜欢女人?伟大的同人女,快用你们的耽美之光来拯救这群庸才吧!哦,不好意思,我忘记了,下等阿米巴生物没有耽美的资格…… 第三十二章 武林歪史之李某YY版 遥想十一年前。已至夏末,燥热依旧,蝉鸣无力而凄绝。一个风神如玉的中年男子长身而立,他安详悠闲地望着远处嬉戏的三个儿子,然而负在身后紧绞的双手却透露了他真正的心思。每个人都喜欢自己漂亮,美貌能够震慑他人,美貌能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方便。但真正的美人,在他们精致的外表下往往还掩藏着意想不到的悲哀……这个男人很美,温文儒雅、从容镇定,在他的脸上找不到一星瑕疵。没人能抵抗他的淡淡一笑,就像没人能抵挡他的轻轻一剑。传说当年“玉郎”江枫风采绝世,把移花宫二位宫主迷得神魂颠倒,最后求之不得竟将人逼死。最毒妇人心,还是无毒不丈夫?这问题在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女人会杀死自己得不到的男人,还会杀掉他的妻儿,而男人对自己得不到的男人,就绝不止这么简单。他的指甲深深嵌入掌中,但身体的痛苦远远无法平息他内心的焦虑。那些人一到,不止他和他的三个儿子,就连历代祖先传下的基业,恐怕亦难以幸免。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作嫉妒。某年某月某一天,冲马,煞西,诸事不宜。残阳冷照,血肉横飞。传说中神通广大的魔教教主,也不过是普通的肉体凡胎,在众多高手的围攻下已渐露疲态,尤其是他还记挂着儿子们的安危。他发髻散乱,吼声嘶哑,如受困的虎狼。拼起命的他双眼染红,目眦尽裂,任何人都难撄其锋。他的对手们自恃人多势重,并不接硬招,只等他体力耗尽。大侠A:“你这是何苦呢?只要乖乖放下武器,我们便不再为难。”大侠B:“只要你肯和我回去,我不会对你不好的。”大侠C:“不光不会对你不好,连你这三个儿子咱们也会好生看护。”名士A:“没想到你生的这般清秀,脾气却大的很,着实令弟兄们头疼。”名士B:“A兄此言差矣,越是脾气大,压起来越有味道。”名士C:“B兄不愧是个中老手,深知强气小受的妙处。”对方愈发猥琐的言辞,把他气得脸色煞白,却哀声道,“仇某不爱男色,又有子嗣,诸位何必苦苦相逼?”“子嗣?”一人讪笑道,“哼,你若不从命,先死的就是他们。”另三人从人群中推出三个孩子,“你可看清楚了,这是不是你的儿子?”一人走到鸣凤跟前,捏了捏他稚气的粉面,“哟,乖乖,小小年纪就有这番风情,和你爹爹真是一样可爱。”鸣凤无言怒视,冷不丁啐了那人一口。那人咬咬牙,竟一掌掴在鸣凤脸上。稚子的坚韧让他这为父的都自惭形秽,后悔刚刚不该示弱。他对儿子们颔首道,“好,这才是我们仇家的子孙。”只见银光乍起如长虹掣电,自暗影中斜飞而出,上下左右交错纵横,如虎入羊群,所到之处皆扬起一片血雾。尸横遍地,哪还有孩子们的身影?他没有流泪,表情却比流泪还要悲哀。他单足跪地,把剑用力刺进地面,颤抖自语道,“娘子,我对不起你……”“爹。”一声幼嫩的呻吟从死人堆中响起。他跌跌撞撞的寻声而去,终于在长子的尸身下拉出了最小的儿子。暮霭沉沉,只有三道灰色的人影。古道上荒草漫漫,随风飘舞,天边新月升起更添萧索。他凄然惨笑,“‘离鸾别凤烟梧中,’青枫,你以后就改名叫烟梧吧。”他解下作为教主信物的玉牌塞入幼子怀中,又不舍的嘱咐了几句,才看着心腹挚友带着自己仅存的骨肉上路。他黯然叹道,“此番分别,不知是否还有再见的机会?”浸沐了悲恸的末夏似已成了晚秋。“悦儿姐,悦儿姐……”小五在我眼前晃了晃手指,“你为什么对着我爹的小像发呆?”“发呆?呵呵,”我不好意思的笑着,当然不能把刚刚的畅想说出口,“我是觉得这幅小像绣的太好了,真是栩栩如生,你娘手真巧。”小五骄傲的笑了,并未生疑。但莫言却要死不死的来拆台,“你悦儿姐是生不逢时,所以只能对着你爹的小像发发呆,她要早生十年,非逼你爹娶她续弦不可。”“你瞎说什么!”我像只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叫道,“小五,不要理他。你觉得姐姐是那种人吗?”小五沉吟片刻,笑道,“很像。”做人居然如此失败,我不胜苦闷,蹲地画圈。“悦儿姐,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爹爹年轻时,喜欢他的女孩子可多了。”小五的语气听起来就像是说,我要不对他爹心怀叵测就不配做头女性。怎么会有当儿子的这么大方推销自己老爹的呢?真是个活宝贝。莫言问道,“你们三兄弟中,你大哥和你父亲最像?”小五点点头。莫言戳了戳我的头,“你有什么想说的?”“我……”我双手握拳,咬着牙逼出一句,“伤害美的俗物都不配活着。”“那楼下正聚了一群这样的俗物……”“有一个杀一个,有两个杀一双。你不正想要人命吗?赶紧去吧,这种一举两得的好事可不是年年都有。”我已经等不及要把莫言推出去干活了。“你以为我不想?”莫言无奈的撇撇嘴,“越是武功高强的人用处越大,杀起来也格外刺激。只可惜,我若在这宰了他们,恐怕会招来更多对魔教的愤怒。所以还是从长计议吧。”“我们眼下怎么办?”小五问道。“静观其变,见机行事。”莫言拉起我的手,“至于你……”“什么都不用说了。不就是叫我装柔弱小娘子吗?没什么难的,绝对万无一失。”我深呼吸一口做大无畏状,“必要的话,你们甚至可以折断我的手脚。”“悦儿姐,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小五惊叫道。莫言苦笑道,“她说的没错,苦肉计是很好,可我怎么忍得下心呢?”“我说甚至的意思是指上限,又不是让你非把我虐成那样。你们俩好好钻研吧,想想怎么着看起来悲情还安全。”我摊开手耸耸肩,“这种事你们肯定比我有经验,我不管了。我就负责受虐。”我相信,只要戏做的好肯卖力,就没有永远不上当的人,每个人都可以利用,只要你抓住他们的弱点。道理谁都懂,只是这弱点哪里找?没关系,我会努力的,为了爱和真实的正义,为了维护少女幸福的权利,我头可断血可流,粉身碎骨浑不怕。万恶的阿米巴生物,敢跟老娘抢男人,也不先撒泡尿照照自己!这天下所有16岁以上35以下体健貌美的青壮年男性都是朕的,朕不给谁也不能来抢,特别是妄想拗直为弯的丑男人……小五,可怜的孩子,姐姐就是拼了一死也决不让你落入贼人之手!我想到这里,无比悲壮的握住小五双手,“记住,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BL、BG、GL都值得尊重),屠刀是不能让我们屈服的(无论是拗直为弯还是拗弯为直都是邪恶的)!”“小五,我不在的时候,她就托付给你了。”“什么叫你不在,什么叫托付给他?”我警觉的瞪着莫言,“你这话什么意思?”莫言笑道,“就是我不要你了。”“好,那夏雪宜就是你的榜样。”我猛地把他扑倒在床上,“等我用刺荆连抽你三天三夜,再打折你的脚!”“啊~~你居然还咬我!”青纱帐,芙蓉床,叫声响亮,嗷嗷嗷嗷…… 第三十三章 四大恶人初聚首 “这些人都很有名吗?可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们。”我靠在莫言肩上,望着大厅中央的喧闹的众人,感觉不出丝毫大侠名士的风采,到和跳梁小丑有几分相似。我喜欢坐在角落,这样不光方便观察别人,还不容易被别人发觉。我一直以为只有自己这样内心阴暗,无时无刻不等着看别人笑话的小人才有这种喜好,没想到小五和莫言也有同样的习惯,尽管我们的理由不尽相同。“谁说有名的人都很讨人喜欢?”莫言搂着我的腰笑道,“他们又不是戏班子里当红的小白脸。”“谁说那种喜欢了。”我白了他一眼,“有些人虽然面目没有什么可爱之处,但总能让别人感到舒服,而这些人只让我头大。”“原因呢?说来听听。”莫言兴致勃勃的问道。“这些人个个都太拿自己当个东西了,即使嘴里称赞别人,眼神却始终留在对方头顶。”我摇摇头,“自大的人都不可爱。”“你说别人不可爱,可你又何尝把别人放在眼里?”莫言点了点我的鼻尖,“别忘了,你也正在挑剔别人的不是。”“至少我还会装装样子,而他们却连装都不装。”“那说明他们虽然看起来讨厌,但比你诚实。”“他们不是诚实,”小五冷冷说道,“他们只是觉得没人配让自己假装。更何况他们本就是一路货色,都明白彼此的心思,所以也没必要把戏演的太真,只要把面子上的话说到就算周全了。”我觉得小五这孩子真是越来越可爱了。“他们在那吵吵嚷嚷的说什么呢?好像还挺热闹的。”小五单手支起下巴,把脸侧到我旁边,“他们在说,天下第一剑和天下第一刀碰到一起谁是第一?那两人虽然都觉得自己比对方强,却非争着说对方技高一筹。”“什么天下第一天下第二的,顶个屁用,饥不可食寒不可衣,还不如陋巷里争馊食的野狗。”我做遗世独立状,悠悠说道,“人生苦短,不用来享受却整天追逐这些浮名,有什么意思?”“悦儿姐,那你觉得什么才值得自己追逐呢?”“江山社稷。”我的终极理想就是建立属于自己的帝国,它燃烧着欲望之火,它闪烁着智慧之光,全民制服诱惑。太有爱了。“嘘,这话可不能随便说,小心杀头。”莫言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你这个人太现实,根本理解不了习武之人不懈追求的心情。”“执着、痴迷、高处不胜寒,这些我都能理解,我不明白的是,所谓众人敬仰就那么有意义吗?”“当然没有,他们之所以追求这些没有意义的东西,只因为他们的确比不上陋巷里争馊食的野狗。”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我们身边响起,正是凌霄。他换了身干净衣服,也没有喝酒,看起来比昨晚精神了很多,然而那副不愿多使半分力的懒散神态倒一点没变。他笑眯眯的说道,“我可不是故意偷听你们说话。”“嗯,你没偷听,你是大大方方的听。”我本想此话一出,但凡识点相的人都会走开,可他偏偏却恬着脸坐到了莫言身边。“李小姐,凌某昨晚多有得罪,还望小姐海涵。”“没,没什么,公子客气了。”我一听他说昨晚二字,整个脸都烧起来了,只盼莫言不要多问。“听说凌公子离开武当,如今自立门户,不知在哪发财啊?”莫言温文尔雅的笑着问道,猜不出安的什么心思。“我一个武当弃徒还谈什么发财?”凌霄毫不避讳的笑道,“只不过靠这双手勉强挣口饭吃。莫公子如果有杀人的生意尽管找我。”他举起酒杯停在半空中,一动不动就像尊石像。他的手在男人中算得上纤细,看起来也不是很有力,没想到竟这么稳,完全不似我喝一勺粥能撒半勺在身上。“杀人的生意?我怎么会有杀人的生意呢?”莫言笑起来真的很纯良,但凌霄比他还多了些诚恳。“我要是你,就先杀掉我的小师叔。”“我和谭瑾无仇无怨,甚至对他还有些好感,为什么要杀他?”“他正盯着你的女人看,凭这一点,他就该死。”莫言没有去看谭瑾,我却忍不住看了,他确实正看着我。凌霄是背对着他坐的,怎么会知道他在看我?除非他已经看了很久,而凌霄亦观察了很久。有人说笑是最好的武器,只要你满脸堆笑,别人就会以为你没有恶意,你只要不停的笑,直到把刀子插进别人身体都在笑,让别人至死都不曾防备,那杀人便和切菜一样容易了。这道理虽然简单,然而真正能做到的人并不多,万分荣幸的是,我今天不但见到了,而且一下就见到了两位。莫言和凌霄一直在笑,从嘴角笑到眼底,不知情的人见了定以为他们是相见恨晚惺惺相惜。“他盯着我的女人看,说明我的女人值得看,我应该得意才是,又何必杀他?”莫言垂下眼帘,沉寂片刻,又抬起头来,“你真能杀得了他?”“凌某虽然爱财,但也明白要有命花才可以,自然不会接做不了的生意。”他看了看周围,“要杀这屋里的任何人都不难,除了你。”我真想为他鼓掌叫好,拍马屁的见多了,还没见过这么会拍的。“李小姐以为我是在奉承?”凌霄微微偏过头看着我,满眼的笑意令我发毛。“莫公子虽然只是坐在这,但全身上下没有一个空门。”“此言差矣,还是有一个的。”莫言笑的很谦虚,好像并不在乎承认自己的不足。凌霄突然笑出声来,“你身上确实有一个空门,可我一旦出手,就得先把自己的前胸暴露出来。这么危险的事我可没胆子做。”地球越来越可怕。我叹了口气,无奈的看着小五,他也用同样无力的眼神看着我。和真正的老狐狸和大灰狼相比,我们永远是弱者。我早知道莫言是大灰狼,没想到凌霄年纪轻轻也修到了老狐狸的境界。看着他们俩相处的这么默契,我突然心中一片感慨,幸亏他们没真凑在一起,否则得给这动荡的社会再造成多大危害啊。苍天有眼!我承认自己在某些时候无耻下流,小五是成长中的社会公敌,莫言早已是功成名就的大魔头,我们各有各的原因,我是三观不正,小五是宿命如此,至于莫言嘛那就是劣根深重。我深信每个人的性格发展都与成长经历是分不开的,所以我真的很想知道是什么悲惨的遭遇造就了今日的凌霄。我用知心姐姐的语气问道,“武当的人欺负你?”“欺负我,怎么会呢?他们说我是滩狗屎,殊不知狗屎也有狗屎的好处。”即使说这种话,凌霄脸上仍不可思议的挂着笑容,“没人乐意去踩狗屎,狗屎却能恶心别人。”他说完仰天大笑,莫言也跟着笑了。我怎么能跟这种疯子在一起,这疯病不会通过空气传染吧?这是我有生以来吃的最快的一顿饭,小五也很神速,我们俩吃完便飞似的逃窜了,只留下两个疯子慢慢切磋。我和小五躲在屋里玩打手,我的手已经被他打成熊掌,他的手我却连个边都摸不着。水平悬殊过大,导致这互虐的游戏演变成了一边倒的S*M。S已经累的不想玩,而M却兴致高涨,死拖着S不放,大有愈摧残愈娇艳之态。“来嘛,你别走!”我拉着小五的衣袖不撒手,“我这挨打的还没认输呢,你这打人的怎么能先跑呢?”“我打你和你打我,有区别吗?”小五扬起打我打得通红的手掌,“我打你我也疼啊。”力是相互的,我忘了……哦,我伟大的物理老师,小人辜负了您的教诲,当真罪该万死!外面传来几声熟悉的脚步声,莫言推门进来,脸上还挂着开心的笑容,我真怕他是被凌霄的疯病传染了。“这个叫凌霄的人很有意思。”莫言坐下为自己倒了杯茶,“我已经好久没见过这么有意思的人了,他甚至比你还有意思。”“你别把我和他放在一起,我可比不上人家。”想不到在莫言心中居然把我和那疯子归为一类,太令我痛心了。“别的不说,就他那身自轻自贱的本事我就比不了。”莫言笑道,“没觉得你们三个很像吗?”小五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三个?”“没错,就是你们三个。你们三个都很骄傲,没觉得吗?”莫言指着我道,“你是永远觉得别人比不上自己。”又指了指小五,“你是不肯低头。”他抿了一口茶,继续说,“而凌霄两条都占了,所以我说他更有意思。”“可他刚刚说的话……”我有点迷糊了。“正因为他骄傲才会那么说。就像你有时开玩笑会说自己丑一样,你之所以那么说只因为你觉得自己足够漂亮。”莫言笑道,“我还从没见过一个真正的丑女人乐于承认自己丑的。”“你不觉得骄傲的人讨厌吗?”我问道。“我最喜欢骄傲的人,因为骄傲的人怕丢面子,所以做起事来更让人放心。”他说的很对,我一想起他交给我的任务就觉得很没面子,“只可惜还是让你失望了,我没从谭瑾嘴里套出过一个字。”“没关系,他看你的眼神已经变了,对你就算没有八分的喜欢也有五分了。”“才八分,太打击我了吧。”“你还要十分?”莫言白了我一眼,“做人要学会知足,关键时刻只要一分就足够了,你已经绰绰有余。” 第三十四章 爱我不要虐我 两个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日子过去了,案子依旧没破,我们还得龟缩于飘香之内。老鸨和诸位姑娘看我的眼神总是充满怨毒,若非看在财神爷的面子上,估计早给我一脚踹出去了,带女人进妓院明摆着是来拆台的嘛。老实说,我也觉得挺对不起她们的,我也不想这样,可我,可我就是无法控制。我无法掩盖自己太阳般的光辉,我无法不让自己太阳般的光辉夺去众生的视线,我无法阻止别人对我的爱慕和膜拜。所以我只能抱歉的说,“星星注定只有在没有太阳的时候才能被看见。”苍天啊,请让我被人无视,请让我透明的……独自仰望绣满流云的天空,享受寂寞吧。莫言说别人注意我,就会忽视他,当时我没多想就应了,事后总觉得有点别扭。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他错了,而且错的离谱。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更何况是俊雅青年醉卧美人膝?美人可比钱财更扎眼。于是,莫言终于成了男人的大众公敌,他走到哪,愤怒的病毒就蔓延到哪,效果堪比黑死病。魔王大人,作为一个以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为己任的有志纯爱美少女战士,请允许我仅代表本人向您献上十二分的敬意。以前,我以为自己怕罗烈,因为他凶我;后来,我以为自己怕谭瑾,因为他打我。然而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发觉他们不过是披着狮皮的小猫,只要把毛毛摸顺了就不足为惧。真正令人胆寒的,是那只披着猫皮的雄狮——凌霄同志。我和小五都很怕他,这人身上好像有种寒气,就算他远远站着,我们都会觉得心底发冷,他笑的越甜,我们的腿越抖。所以我只能躲着他,他进我退,他来我走,他摸过的东西我打死不碰。鉴于他神出鬼没游魂般的行动方式,我决定闭关。闭关不等于浪费生命,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码文中。我摆好文房四宝,提笔写下几个苍劲有力的大字:虐你,只因我爱你。这篇文章将是我2007年惊世巨献《爱》系列中的最后一篇,本系列共有三篇,前两篇分别是《爱我就请上我》和《爱,从你进入我身体的那一刻开始》。怎么回事,那位看官怎么留哈喇子了?赶紧擦擦,不知道还以为智力发育有问题。那边那个,别看了,嘿,就说你呢,鼻血都快流嘴里了也没感觉?反应弧过长吧。这位看官,您说什么?叫我把这几篇文具体介绍一下?没问题。《爱》系列的三篇文章之间并没有联系,只是因为题目中都有爱字,才编在一起,风格不尽相同,第一篇是小说,后两篇是评论,每篇文章都有副标题。把题目写完整了应该是这样,《爱我就请上我——一个网站的自白》、《爱,从你进入我身体的那一刻开始——论打蚊子算不算滥杀野生动物》、《虐你,只因我爱你——网游PK,恨之伤还是爱之虐?》。三篇文章各具特色,不仅文字优美,充满了明媚的忧伤以及黯淡的快乐,更表现出了作者惊天地泣鬼神的思辨能力和悲天悯人的大无畏情怀。如需购买请于文下留言,或以站内信形式与作者联系。定价10元(为人民币,非给我美元、欧元的也不拦着),不包邮不议价,拍下不买一律差评+投诉。邮费:平邮6元,快递北京市三环内5元、四环内6元,其它地区另议,支持支付宝交易。“姐,你怎么又发呆?”小五的声音很轻,但还是把神游四方的我吓了个结实,连笔都掉了,幸亏没弄脏衣服。“你鬼鬼祟祟的干嘛,手里拿的什么,是不是小姑娘的情书?”我对他勾了勾手指,“还不快呈上来给朕过目。”“情书是情书,但不是给我的。”小五神秘兮兮的把信递给我,“谭大侠还问我,你最近怎么老躲着他,是不是他做了什么惹你生气的事。”“我不是躲他,我是躲他旁边的凌霄,那家伙整天笑,说不准哪天笑着笑着就让我身首异处了。”我打开信封,拿出一张散发着淡香的信纸,“梦里青丝几伤神,相见无语愁煞人。”小五诡异的笑着,“你准备怎么向莫大哥交代?”“有什么好交代的?我们是纯洁的男女关系。”看着小五不明就里的傻相,我又多解释了一句,“这就叫暧昧,明白没?记住,不许告诉莫言啊。”“骗他?不好吧。”“什么叫骗?我不过是瞒而已。瞒,女孩子的小虚荣,能叫骗吗?”小五犹豫了好一阵,才不情愿的点点头。“好乖,快帮姐姐回信。”我起身把他按到椅子上,又撕了一小条纸,“你就写,‘瀚海难测谁人知?潮起潮落无定时。’”小五皱起眉,满脸不乐意,“这种东西你应该自己写的。”“我乡野村妇没学问,不会写字,请公子代劳了。”这死孩子架子摆的倒足,要不是我那两笔字见不得人,才懒的搭理他。小五眨巴着诚恳的双眼,说道,“这么写不合适吧,言不符实。”“什么符实不符实的,管用就可以。”传说中的恐怖分子其实只是个小君子,和他相比我反而成了诱惑浮士德的魔鬼糜菲斯特,多搞笑。“这叫半推半就,事半功倍。”“你为什么不能找张好纸呢?”小五捏起纸条甩了甩,“这也太不像话了,我还是去买些信纸好了。”“好个屁,多做作。”我真想拿镇纸砸他的头了,“用考究的信纸,说明信是经过深思熟虑左右权衡才写的。只有随便的纸才能表达我收到信的紧张和急于复信的心情,当然这还能营造出一点偷的情趣。”我该怎么形容小五此时的表情呢?鄙夷中带着些许不齿,崇拜中夹着少许无奈……太复杂了。他就像从没见过我一样,把我全身上下打量了半天,“这都是什么人教你的?”“哼,这还用教?”我自豪地昂起头,“女孩子的一点小心机罢了,纯属本能。”“女人都是这样吗?”“不知道。”“如果是,我想我这辈子还是孑然一身比较好。”“不要隐藏你真正的心意了,姐姐不会看不起你的,喜欢男人并不可耻,”我万分诚挚的拉住他,“古有龙阳,今有青枫,说不定又是一段传颂千古的佳话。”小五大概是因为被我说中心事而感到难堪,冷冷抽回手,“你是不是不想让我帮你回信了?”“你还会威胁我?宝贝,你小小年纪就有此等觉悟,果然是做攻的材料啊!”我激动得眼眶含泪,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姐姐看好你哦~~”夜黑风高,除了杀人,还很适合造人。有热爱造人的,就有热爱观赏造人的,所以世界才会如此精彩。很多男性在小时候都干过掀女生裙子的好事,长大后虽然不敢干了,但寂寞时仍会用记忆来浇灌自己干涸的心灵。谁都有过年少轻狂,我也不例外,但我没他们这么业余,我是认真的。十多年前,我每天晚上都会早早把屋里的灯关上,不是睡觉更不是省电,而是为了在阳台上架望远镜不被发现。我的望远镜很专业,当年市价300来块,被我以观察天象为名骗来行偷窥之实。我的童年就是伴着这个迫击炮一样的大玩具和对面小朋友家的电视度过的,那真是一段很美好的回忆。老夫聊发少年狂,我突然又怀念起过去的快乐,但独自去偷欢风险太大,只好拉着莫言上贼船,幸亏他也满心龌龊,遂得以成行。屋顶上风光大好,颇有些上帝视角的意味,让我过足了俯瞰众生的瘾。“别往前凑了,小心掉下去。”莫言一手拉紧我,一手从怀里掏出个管状物,“这个给你。”“高,高科技啊,这就是传说中的中古望远镜?”我颤抖着接过这件宝物,“咱们和葡萄牙建交了?靠,居然都没征得我同意。”“何止呀,利玛窦都来过了,他们没请示您?”我落伍了,过久了不知今夕是何年的糊涂日子,被社会潮流无情的抛弃了……“这玩意差点意思啊,就不爱用手持的,太抖,还是我家那口炮式的好用,三脚架一架稳极了。”“有本事你穿回去拿呀,”莫言作势要抢我的西洋奇珍,“这个还我。”还?那是痴心妄想。夜阑珊,影婆娑。虽然他不是玉树临风、英俊潇洒,可他有广阔的胸襟与强健的臂弯;虽然她不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但她有充沛的体力与君共赴巫山。眼见一对狗男女的苟且之事正进行到关键,莫言说了句败兴的话,“唉,怎么看也不过如此,没什么新鲜的。”我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不想竟真枕着手臂躺下,用实际行动给我演示了何为非礼勿视。“你居然也是个君子,我汗颜啊!”“你误会了,我不看是因为有树叶挡着看不清,与其看不清着急还不如不看。”“眼中有码,心中无码。”我叹息着摇摇头,“你道行还是低了些,继续努力吧。”该死的树叶着实讨厌,总挡住最不该挡住的部位,幸亏我脑内剧场够丰富才勉强补全。就在我们偷窥二人组心满意足准备离开之际,楼下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师叔,我们已和诸位英雄说好了。”“很好,你们都早些休息吧。”是谭瑾的声音。凌乱的脚步越来越远,谭瑾叹了口气,“出来吧。”我心尖一颤,浑身都硬了。“放心,不是说咱们。”莫言趴在我耳边轻声道。“没想到还是被师叔发现了。”正是凌霄懒洋洋的声音,“看来师叔是准备赌一把了?”“如今情势非常,若真错怪无辜,谭某自当赔礼道歉。”“如果不是无辜,那师叔又当如何?”凌霄发出狡黠的笑声,“师叔对那小娘子的心思,凌霄可看的一清二楚……”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觉得莫言压在我肩上的手沉了不少。 第三十五章 三人行之虐恋情深 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他妄想使我屈服,这绝对办不到。——贝多芬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我情愿举着三尺白绫自挂东南枝去,也绝不低头,更不可能摇尾乞怜,与我这个鹰派代表相对的,是莫言的鸽派观点,而真正的主角小五同学却在一旁作壁上观,一场生死攸关的密会俨然成了辩论赛。我的意见是杀出一片血色的未来,莫言认为这种方法过于简单粗暴,容易激起更大的反弹。我又说,把所有人剥皮、剔骨、烹煮极尽催吐之能事,杀一儆百。莫言再反对,嫌罪孽过重。我只好咬着牙告诉他,我们先杀再虐。他依旧反对,说毕竟是近百条人命。我愤愤念道,“一将功成万骨枯,区区百人算什么?何况是他们自己找上门来的,怨不得别人。”莫言摇摇头,“外面应该还会有接应他们的人,就算杀出飘香,亦免不了一场恶战。”“哼,那咱们就烧。”我得意的笑道,“我倒要看看那些所谓侠义之士会怎么选择,是要城还是要人。”莫言与小五愣了半晌,一致通过,女人发起狂来比男人还不好惹。随后的情景可想而知,一个女人拍着桌子指着两个男人的鼻子低声怒斥“妇人之仁”,那个样子真的很难看,以致于我不小心瞄到镜子时也被自己吓了一跳。不管我说什么莫言都反对,所以我只好让他说。他的办法正是我以前提过的苦肉计。不过我当初的设想是让他随便找个借口先把我和小五赶走,然后再伺机离开,只可惜现在已经没有时间了。所以他决定铤而走险,把我和小五留下,自己带着仇烟梧的身份冲出去。这个办法确实有点危险,可我们已别无选择。我真的很怕,怕死,也怕和莫言分开,对他的依赖已成习惯,没有他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生活下去。从他房间离开时,我只带了一腔不舍和一颗能让我死得痛快的药丸。这一夜我失眠了,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也会如此?半抹朝阳穿过帐子映到我的脸上,窗外鸟声啁啾,又是一个好天气。我像往常一样去敲小五和莫言的房门,却发现他们都不在。“悦儿,你等一下。”我听到谭瑾的声音连忙转头,正迎上他通红的双眼。“你,你的信我收到了。”我本来就心虚不敢见人再加上他迟疑的态度,那气氛瞬间就粉红了,并闪动着暧昧的光芒。他看了看周围,走到我面前,红着脸低声说道,“我的心意你难道还不明白吗?”明白还是不明白?在美好的二十一世纪,我可以抱着臂颤着肩抖着腿步步逼近,等把他挤到墙边再用双手环住,最后深情款款的告诉他,“美人,你的心意爷当然明白,只要乖乖听话爷自不会亏待于你。”不过现在这番充满男淫气息的台词是万万说不出口的,可我要眨巴着眼睛装清纯说不明白好像也有点假,毕竟连信都回了再想赖掉就太扯了。我踌躇我犹豫,只顾低头捻衣角玩。“为什么不回答,难道你不相信我?”他猛地拉住我,“跟我走吧,离开这,去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剧情发展貌似跳跃性大了些吧,还没怎么着呢就私奔,估计这哥们也是小说看多了,一不小心拿自己当李靖把我当红拂了。问题人家红拂好歹还是夜奔,我这大白天就公然跟人拉拉扯扯,完了,七出之条又犯一条。“你快放手,被人看见怎么办!”我想把手抽回去,他却拉得格外紧。“没关系,莫言出去了。”他不好意思的笑道。虽然那只是一瞬,于我却像千年。我眼睁睁看着莫言出现在楼梯口转角处,看着那温和的笑容顿时化为玄冰,他束发的紫金冠上镶了一块白玉,而他的脸却比白玉还白。“我是出去了,而且似乎还应该再多出去一会。”他腰上挂着新配的宝剑,握着剑柄的手在发抖。“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也许已经没有解释的必要了。“你还想说什么?”莫言冷冷说道,“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被女人背叛的男人不止我一个。”“不!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失声叫道。小五冲上来拉住莫言持剑的手,“莫大哥,听姐姐说完吧。”“我……”我哭诉道,“我从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也没答应过他什么。”“很好,那你过来。”莫言说着对我伸出手,“想要我相信,你是不是也应该有所表示?”我狐疑的点点头。莫言微笑着拔出剑,“去杀了他。”他掌中的三尺秋水泛起凛凛寒光,映着我惨白的脸和哭红的眼。我没有回头看谭瑾,因为我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不去?那死的就是你。”“不……”“那就去杀了他。”我别过头没有说话。“好,非常好!”他大笑着把剑收入鞘中。就在我以为逃过一劫之际,冷不丁被他拉着衣襟提了起来。我没想到他力气这么大,只用一只手就已让我双脚离地。我又哭又叫加连踢带踹,他却铁了心的看都不看一眼。我以为会被打一耳光,顶多是被摔到墙上,可我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这结尾。直到自己被莫言从二楼扔下去的前一秒,我都没考虑过这种可能。我知道演戏要有敬业精神,可咱毕竟不是拍武侠片,最重要的我没吊维亚!非死即残的未来,请用你坚硬的地板迎接我吧……小五从楼上飞身跃下,动作飘逸灵动衬着身后万丈光芒,救世主降临亦不能出其右。绝望的我落下希望的泪,向他伸出了一只等待救赎的手臂。眼看他就要触到我的指尖,眼看历史性握手就要成为完成时的伟大瞬间,一切都改变了。他没有抓到我,我也没死没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什么呢,为什么呢?这是一道选择题,答案如下:(A)穿越女主都有万能神功护体(B)女主天生异能(C)消防员在底下预先组织众龙套英雄组成*人垫(D)以上答案均包括(E)以上答案均不包括每位现场观众手里都有一个答题器,请选出你们心中的正确答案。电脑前的朋友们也可以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来,移动、联通、小灵通都请发送rp+答案至7487481748,本场将抽出幸运观众两名,获得作者亲笔签名毒苹果一枚。现在我们看一下大屏幕的答案统计:(A)5%(B)5%(C)10%(D)80%(E)0为什么大家都选(D)以上答案均包括,是不是因为平常考试考多了?那为什么不选(E)以上答案均不包括呢?真理真的掌握在多数人手里吗?答案在广告后揭晓。~~~~~~~~~~~~~~~~~~~~~~~~~~~~~~清装格格:大宝挺好。清装阿哥:我们一直用它。皇阿玛:大宝SOD蜜,我爷爷的爷爷说好!人肉背景A:“谁能告诉我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人肉背景B:“感情破裂了呗。”整个大堂一下炸开了锅,有的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我会和莫言走,也有人说谭瑾从未与任何女人传过绯闻,这种人一旦认真起来就绝不会轻言放弃。大家争论不休,最后还开了赌局,二博一赌谭瑾胜。惊魂未定的我和见义勇为者完全被无视了。“唉,为什么都只看到他们,却没人说我英雄救美呢?”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在身下想起。“怎么是你?”我撑起身体惊讶的看着凌霄,“小五,拉我起来!”太可怕了,居然被这家伙碰到,谁知道他会不会趁机对我下杀手。“唉,小姐怎么就不肯和在下多温存一会呢?”凌霄笑的很是无奈。我和小五对凌霄本来就没有什么好感,再加上现在对人更要多加防备,也顾不得什么礼数,只想离他越远越好。小五抓住我的手,刚一用力,一股强烈的痛感便由右脚脚腕传遍全身。“啊,脚断了!”我低声呻吟道。小五和凌霄被我凄绝的声音和表情震撼了,两个人慌慌忙忙一阵检查,最终长吁了口气道,“没断,扭伤而已。”虽然凌霄再三保证会轻轻的揉,可我还是疼得直挠地。小五蹲在旁边,眉头拧作一团,“很疼吗?”我咧着嘴流着泪抠着地,咬牙切齿的摇摇头。我已经没力气关心莫言和谭瑾的冲突,反正莫言不会杀了他,他也伤不了莫言。之后的剧情安排很简单,谭瑾在打斗中会意外发现那块传说中的玉牌,最终寡不敌众的仇烟梧仓惶出逃。果不其然,在几声叮叮当当后,只听谭瑾一声惊呼,“你就是魔教教主仇烟梧?!”“玉牌你都看到了,我说不是,你会信吗?”楼下的人一听仇烟梧三字脸色都变了,马上就有几个热血大叔冲上去帮忙。本来地方就窄,这几个人一上去莫言更加施展不开。谭瑾趁他不备一剑刺了过去,他不及招架只得闪身去躲,虽未伤分毫,但还是被击碎了发冠。满头散落的青丝刹那间夺去了天地万物的光彩,这个镜头太有爱了,黑发魔男啊,太邪魅太煽情了。要不是我腿脚不便,一定会冲过去抱住他的大腿狂呼,“美人,给爷签个名吧,得亲卿卿芳泽,九死不悔!”面对如此尤物,还舍得下手的,不是人!这个念头还没在我脑中盘旋够,谭瑾已连出三剑。情敌相见分外眼红,这我可以理解,问题那帮捣乱的大叔是什么的干活?没事在那晃来晃去,太破坏构图了!怒不可揭的我狠狠锤了下地,我这一锤不要紧,把凌霄给吓到了,他手上一抖不由加大了力量,疼得我立刻发出一声毁天灭地的惨叫。我这一叫虽没有金毛狮王谢逊纵声长啸令人昏聩发疯的功力,却也震惊四座,就在谭瑾转首回望之时,莫言飞起一腿将他踹了下去,幸好他四个师侄眼疾手快将人接住才免于受伤。而莫言亦借机绝裾而去。 第三十六章 魔教CEO不是盖的 “为什么你要和他在一起?”“他不值得让我和在他一起吗?”“可别人说他是个大魔头,你觉得呢?”“我不知道什么叫大魔头,我只知道和他在一起很快乐。”“那你知道别人会怎么看你吗?”“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只是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大部分人都出去追莫言了,剩下的貌似是想监视我和小五,凌霄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我抱回了房间。虽然我还是不太喜欢这家伙,可身为过街鼠也轮不到我选了,有人肯赏脸理我我就该感激涕零。然而偏偏有一种名为骄傲的感情丢不掉,本着输人不输阵以及不蒸馒头争口气的教育理念,我只好把眼珠子顶到头上去。于是乎,便有了以上这段装大尾巴狼的对白。我一手托腮一手抚胯,侧卧在床上作邪媚状,与凌霄徒逞口舌之快。小五在旁边听得表情都凝固了,眼神中充满诉不尽的纠结,好像是在说,“你个内心阴暗的死变态、臭疯子,本教主怎么就倒霉和你在一起呢……”凌霄还在笑,我怀疑他根本只有这一种表情,当然我也好奇到底怎样才能让他的嘴角换个弧度。我和他面面相觑,与深情无关的对视了半天,我以为我能先把他看毛了,但他比我有定力,我甘拜下风。“你能不能不笑?”“我为什么不笑?”凌霄得意的笑道,“很多女人都说我笑起来的样子好看,你不喜欢吗?”他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轻浮,一种危险的魅力,我不否认他对某些女人颇具吸引力,但对我这种实用主义者来说,他远不如一盘红烧肉或一只炸鸡来的可爱。“唉,你要非这么说的话,那还是别把我当女人了。”我严肃的说道。凌霄上扬的嘴角终于放平了,但眼中的笑意仍未褪去。我对他勾勾手指,“过来,近一点。”我吃力的把身体往里靠,给他腾出了一块地方。“怎么了……你,你这是干什么?”他惊讶的看着我捏在他下巴上的手,又尴尬的转头瞟了一眼小五,“你弟弟还在呢。”他大概从来都没被女人这么摸过,语气听起来竟活像个被恶少调戏的小姑娘。不过我发誓,我绝对没有调戏他的意思,这个动作只是习惯成自然而已。如果非说捏捏下巴就算调戏,那自从穿过来,我已经无良的调戏过十只猫八只狗外加两匹强壮的骟马,所以在功德簿上多加头人也不在乎了。他眼里含着笑意,眉头却是微蹙的,也分不清到底是想笑还是不想笑。“你为什么一定要笑呢?”“只有活人才能笑,我能笑说明我还活着。而活着就是胜利,一个胜利者难道不该笑吗?”说完这话他眉间的那一点不悦也舒展开了。他笑的越甜我就越不高兴,我总觉得他的笑容就像草蛇吐信一样,即使对人没有危害依然会令人恐惧。难道我真的心理阴暗到见不得别人有一点快乐了吗?我不知道,至少现在而言,他对我很好,我应该希望他快乐,而人快乐的时候就应该笑。“你跟谭瑾有什么特别的关系吗?”我仔细端详着他的眉目,“我是指亲缘上的。”他怔了一下,推开我的手,笑道,“当然没有,你怎么会突然想到问这个呢?”“我总觉得你和他有点神似,特别是你不笑而他笑的时候,但又说不出具体哪里像。”他骄傲的挑了挑眉毛,“丑人能丑出各种花样,而漂亮的人总有些共同之处。”我只道自己自恋的功夫强大,不想此人也毫不逊色,而且在夸自己的同时还没忘捎上点别人,凭这一点我就该认输。我深沉的点点头,重重握了握他的手,“我明白了,这就是所谓的夫妻相吧。”小五一口浓茶尽数从鼻子喷出,凌霄也终于不笑了,青着一张脸离开了我的房间,临走时还无限怨毒的瞪我一眼。开个玩笑而已犯得着认真吗,难道真是被我猜中心事了?难怪人家都说江湖险恶,奸情太多,不险恶才新鲜。“兄台,你说那个仇烟梧丢下的女人怎么办?也怪可怜的。”“哼,古人有云,‘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正所谓红颜祸水。”小五扶着我还没来得及把门关严,就听到外面远处传来两头男性沙文主义猪的交谈。我们刚刚去找了谭瑾,他脸色不太好,似乎并不想见我,我也不愿自讨没趣,所以没说什么就回来了。“对不起,连累你了。”小五把我扶到床上,略带伤感的看着我的脚,“害你受伤,还要背上莫须有的罪名。”“红颜祸水,红颜我收下,祸水还差得远呢。”我发现自己又多了一条优点——选择性谦虚。我的优点已经很多,现在更添一条,真是太不好意思了,也难怪那些人讨厌我,嫉妒,我可以理解。想到这些,我心情开朗了一半。漂亮女人是祸水,那漂亮男人呢?祸泥?其实今天的事完全还可以有另一种解释。孤高自傲的高手,最敬重的往往是自己的对手,正像西门吹雪感慨的,“我用那柄剑击败了白云城主,普天之下,还有谁配让我再用那柄剑?”敬重除了是敬重,说不定还可以转化为其他奇妙的感情……在莫言看到谭瑾拉着我的手时,气得脸都白了,不是因为恨我背叛了他,实际上,他是恨谭瑾直了。他叫我杀谭瑾,并非为了要我证明心里没有谭瑾,而是为了让谭瑾知道我并不值得他爱。如果我接了剑,就算谭瑾不还手,他也会在背后下手,只可惜我没有接,所以他的计划破产便拿我出气。多么富有想象力的故事啊,爱恨交织,充满人性的光辉与罪恶,还有个亦正亦邪的美型男主,简直是按卖座模板打造出来的。为什么这些庸人都没有考虑过呢?看来无论人品还是智慧,我都远远高于人类平均水平,太寂寞了,高处不胜寒。想到这些,我心情不开朗的那半也不禁开朗起来。“你好像不管什么时候都能找到让自己高兴的法子。”看我笑了小五的表情也轻松许多。他坐回自己刚刚坐过的椅子,伸手去拎茶壶。不知为什么他刚把手伸过去就收了回来,又换成另一只手,“你刚刚碰过它吗?”我摇摇头,“有什么不对吗?”“我现在伸的是哪只手?”我想了一下,“右手。”“没事的时候,人们都会用最习惯的动作,而我的习惯就是左手。”小五明亮的眼睛渐渐蒙上了一层愁雾,“刚刚屋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所以我用的是自己最舒服的姿势,但现在我用左手去拿茶壶有些别捏,可用右手却方便得很。”“有人进来过。”他点点头。我突然觉得这孩子有时候比我想的聪明…… 第三十七章 脑残人士的非脑残思考 夜色迷蒙,又一个犯罪的好时机,窗外传来阵阵诡异的沙沙声。我闭着眼睛,努力使气息平静。我现在终于体会到了演死人的艰辛,太考验演技了,虽然我是装睡比装死难度低,可紧张的心情却丝毫不带打折。我悄悄把手摸进小五的被子里,他轻轻勾了勾我的手指。这孩子太有演戏的天赋,装的比真的还真,害我以为他真的睡着了呢。窗子被轻轻地打开,某不明生物灵巧的一个小跳跃蹿了进来。这家伙的脚步很轻,也就比屋顶的夜行猫稍微重点。他蹑手蹑脚向我们靠近,人未至杀气先行,光他的气场已把我吓得浑身冷汗,我的指尖开始僵硬,整个人似乎除了下腹都要麻木了。老看书上说某某被吓得尿了裤子,以前总觉得特别不可思议,想不明白膀胱跟恐惧有什么不正当关系,虽然现在我还是不明白,但实践出真知,它们确实存在某种神奇的奸情。我恨啊,一恨这王八羔子对我图谋不轨,二恨他害我几乎要尿床。想我一妙龄少女,若真淋漓个满世界,岂不丢死人?骤然面上划过一道阴风,便听一声粗重的呻吟响起,待我睁开眼时那人已从窗逃走。小五把灯点好,光明又重返人间,他手中的短剑残留着那人的血迹。我想这个人肯定就在飘香院内,但以我们的身份是不可能让那些大人物乖乖把袖子捋起来的。我最讨厌伪君子,尤其是害我差点失禁的那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女子报仇一夜都嫌晚。谭瑾在对面大概是听到动静,赶紧过来敲门,他一起好多人也跟着起了,估计看热闹的心情远远高于对我的关心。我和小五深呼吸一口,调整好表情,开始准备演戏。小五虽然年纪小,但绷起脸来的严肃一点不输谭瑾。他打开房门,沉着声音问道,“这么晚了,诸位有何贵干?”“刚刚我听到有声音,出了什么事吗?”谭瑾的语气充满关切。“没什么,只不过有个不知死活的蟊贼潜了进来。”谭瑾一听赶紧冲到床边,“你没事吧?”他刚要拉我的手就被小五冷冷挡开,“不劳您费心,家姐一切安好。”谭瑾见小五这副态度,表情有些难堪,“今晚不如让我留下吧,免得再生不测。”“这个您请放心,那人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小五幽幽的说道,“他被我刺伤手臂,伤势看似没有大碍,但实际已经中毒。如果他现在砍下一条手臂兴许还有救,只可惜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中毒,等发现时就算有解药也没用了,更何况解药在那个人身上。”小五得意的拿出短剑,“他虽然抛弃了我姐姐,但总算也为她做了件好事。”我承认这馊主意是我出的,但那什么卸条胳膊可不是我说的!人群中的某只已白了脸,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滚落,我在心中默数,看他能扛到什么时候才跪下来喊“女侠饶命!”我又猜着了这开头,但我又没猜中这结局。那人踌躇了半天,终于咬了咬牙。他突然出手封住自己几个穴道,左手刀光一转,右臂便落到地上,随即飞奔而出。这家伙给人下药加半夜偷袭固然不对,可就这么诳去人家一条手臂,我还真有点于心不忍,好好的一个人就这么残了,唉……我从别人的眼中看到了什么?愤怒,恐惧,抑或兼而有之?自卫是动物的本能,但在有些人看来,坏人是不该自卫的,因为伤害了好人。可我不明白,好人与坏人是如何区分的呢?如果伤过人的人就是坏人,那又有几位英雄手上没沾过一点血腥?他们的眼神分明是在谴责我良心大大的坏了,但事实上我绝对比他们每一个人都清白。也许剥去侠义的金漆,某些英雄其实与恶贼并无本质区别。就像所谓劫富济贫的侠盗与平日我们所说的强盗,怎样叫侠盗呢?一个人劫了黄金千两后掏出千枚铜板赏给穷人,这样算不算劫富济贫?一个饥寒交迫的人抢了两个馒头,你能说这不是抢吗?那些江湖上的大名人和普通老百姓一样要花钱,而且花的更多,可他们的钱是哪里来的呢?有些大家依靠祖产支持和后辈悉心经营过的很是风光,但这种幸运儿总是少数。大部分人还得努力讨生活,有的靠一身武义进了镖行、有的放下骄傲为达官显贵做事。还有一些人既不想受约束,又不齿于卑躬屈膝,更不愿抛头露面在大街上卖艺,于是就会像凌霄那样,出卖自己的性命不是什么好事,但卖自己总比卖别人强,所以我觉得杀手也挺可爱的。什么叫对,什么叫错;什么叫善,什么叫恶?也许我这辈子都想不明白了吧。“你又在发呆了,想什么呢?”小五把那些人送走后,仔细检查过门窗,正想吹灯。“我在想一个也许很简单也许很复杂的问题,你说善恶对错该怎么分辨呢?”小五看着我挠了挠头,“这个问题我以前也想过,谁知道呢,也许根本就没有答案吧。”他愣了愣,又问道,“你认为我不该骗那人把手砍下来?”“一开始我觉得不应该,但转念想想,如果咱们真落在他手里,恐怕少的就不是一只手了吧。”我知道自己这话很诡辩,那又有谁愿意拿自己的安危冒险呢?“这话说的好,能不能让我进去一起聊聊?”凌霄的声音赫然从窗外传来。真不想放他进来,但灯没息人没睡总不好拒绝,尤其是他还听到了我刚刚的话。小五满脸不情愿的打开窗子把人放进来。凌霄大模大样的坐到椅子上,正要倒茶就被小五抢先拿走了茶壶,一只手只能尴尬的停在半空。“这茶被人动过手脚了。”小五解释道。凌霄感激似的笑笑,随即问道,“刚刚那骗人的主意是谁想的?”“主意是我出的,跟小五没关系。你要想替他讨回公道大可把我的手也卸下来。”“不要为难我姐姐,骗他砍手全是我一个人的意思。”我们的互相袒护好像有点让凌霄吃惊,他呆呆的瞪了我们半天才挤出一句,“没想到你们俩感情这么好。”他开心的笑道,“那家伙半夜摸进别人房里本来就没有公道,没有公道又有什么可讨?我只是想提醒你们,他不会善罢甘休。”“哼,他有什么本事尽管使出来好了,”小五冷冰冰的说道,“是他自己想死怪不得别人。”“小兄弟,我劝你还是先忍忍,等你姐姐脚好了再说。”他重重拍了拍小五的肩膀,“你最好能像我这样多笑笑,满脸杀气别人一见就会对你多加防备,还能做什么呢?”说完他脸上又挂起了温暖的笑容,就跟真的一样。“等一下,你先别走。”我对凌霄勾勾手指,“坐过来。”他下意识的摸了摸下巴,警觉的问道,“干什么?”能给他留下心理阴影,我深感自豪。“我就是想问问,你觉得善恶对错该怎么分辨呢?”我翘着脚趴在床上做单纯少女状。凌霄微微侧过头想了一会,“嗯,这个嘛,我觉得只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可以。”我又问道,“那怎样才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呢?”“等时过境迁,仍旧不悔当年所为,不在乎被人知道,应该就算对得起了吧。”凌霄微微沉吟,走到我面前,“不知姑娘对鄙人的回答可还满意?”那一刻,浪荡轻浮全像风中的薄雾,biu的一下就不见了,我眼前站的是一个不出世的大才子大哲人。他长身玉立,英气逼人、目光灼灼,如同黑暗乱世中的孤灯,为懵懂愚民照出一片希望的光明!我偷眼瞟了小五一下,满脸深沉,大概也是在思考凌霄的话。我集毕生真诚,一字一顿的对凌霄称赞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什么叫大儒,什么叫圣人?这便是!什么叫答疑,什么叫解惑?这便是!从我知道小五的身份起,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我。每每夜深人静,我总会一遍遍的问自己这么做对不对,现在我终于找到答案了。凌霄怀疑的皱着眉,“你在讽刺我?”让我夸别人就跟打自己嘴巴一样痛苦,可为什么难得郑重称赞别人一回,却被当成别有用心?我做人的失败程度应该也算得上空前绝后了吧…… 第三十八章 昨天今天明天 所谓见不到明天的太阳,并不只有引申义,自己理解有问题关别人什么事?今天多云看不见太阳,我昨晚只是做个天气预报而已,想歪的活该。今天一早谭瑾过来下了告疑犯书,叫我不许踏出飘香一步。好一颗惊世大雷,我居然被囚禁了……十个虐文九个囚,没新意啊。我现在走起路来比小脚还吃力能下床已是不易,只能左脚先迈出一步,再把右脚慢慢蹭过去,每走一步都分外艰难,所以他这禁足令完全多余。“整天在屋里闷着你会不会觉得寂寞?”小五贴心的问道,“用不用我出去给你买点什么回来。”我竖起一根食指轻轻晃了几晃,“古来圣贤皆寂寞,前人不以为苦我又何苦之有?”人家是圣贤,我是剩闲,虽说同音不同字吧,但其实都差不多。我卧在床上与小五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从前朝异闻说到当今逸事。我一直以为只有女人爱说闲话,原来男人对八卦的兴趣一点不比女人差。我把雷雨的故事改换改换讲给他听,本以为他会小小惊讶一下,没想到人家根本不以为意。“这种事多了。”他剥开一颗瓜子放到嘴里,“京城有个姓郑的员外郎,去年娶了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续弦,今年年初就生了个男孩。”我掂掂手里的瓜子仁,估摸着差不多够一百粒一气倒进嘴里,“老来得子,这位大叔有福气!”小五不屑的哼了一声,“什么大叔呀,那位郑大人去年就六十五啦。”“哇噻,六十五还能生,真是老当益壮!”我笑道,“每天拿虎鞭丸当饭吃?”“你真以为那孩子是他的?”小五神秘的摇摇头,“那是他儿子的。”“你怎么知道?人家小公子脸上又没写‘长兄为父’。”“那郑大人走路都颤悠,听说上朝的时候就看他手抖得最厉害,都这样了还老来得子?”“那怎么知道孩子是他儿子的?”“长得像呗。”小五笑道,“其实谁都明白,可当面还得恭喜他又得一子。他自己肯定更清楚。”一枝梨花压海棠,压着压着压出了绿帽子,压成了大笑话,乌龟、王八、小鳖就是幸福的一家。“肥水至少没流外人田,也算不错了。”我好奇的问道,“你是怎么听说这些事的?”“都是从小照顾我的伯伯说的,他在京城做官。”“原来如此,”我点点头,“你爹真聪明,算准了武林中人不喜欢和官家打交道,难怪别人对你的事一点都不清楚。”小五一听我说他爹聪明,眼睛霍地亮了,然后就高高兴兴把家底全交代了。他们的教会比我想的要复杂许多,并不是一帮人凑在一起练练武喊喊口号就完事,除了关外的官方据点,各地还设有秘密分舵。书院、茶馆、赌坊乃至卖柴米油盐和草纸的杂货铺都有可能是他们的妇女之友分会,他们的成员从贩夫走卒到官*商*勾*结,遍布中华各地。那位一直照顾他的伯伯是位正二品大员,朝中的二品官不多,再结合他提供的深居简出、老鳏夫、有个独生子等关键字,稍微熟悉点官场的应该都能猜出这位幕后黑手老爷的身份。只可惜,我是穿来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没关系,不知道就不知道,反正我也不想嫁过去给人当儿媳妇。关于那个妇女之友我要解释一下,首先这个通俗的名字是我起的,请诸位看官不要鄙视他们的智商与品位。我之所以起这个名字有两个原因,(一)江湖中除了尼姑会、道姑帮等少数女子团体,多为男性的天下,其中即使有少数女性也往往处于妻女这类附属地位,万万不利于男女平等的千秋大业,更易成为滋生耽美百合等影响繁殖的不良感情的温床。而魔教自第一任教主起,就深谙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硬道理,大力发展女性会员,为广大有志女青年提供了顶起半边天的机会。(二)由于反动派长期破坏,魔教势衰,不得已减少了对外界无知女青年拉拢腐蚀的力度,以致教中出现大量十六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渴望爱情滋润的优质光棍,有车有房,盼同有缘女士共度此生。综上所述,姑娘们,来吧,还等什么?你还在为无法成就一番自己的事业而苦恼吗?你还在为寻觅不到如意郎君而发愁吗?请发送简历至shuibingyue@,如果您的条件符合要求,当晚子时,会由特派员夜礼服假面——大猫一只(品种不定),驾着由八匹骏马牌灰衣鼠拉的南瓜车接您。我发觉自己面子愈发足了,走哪都是焦点,吃饭有人行注目礼,连上厕所门口都有站岗的。我如今一伤残人士,被剥夺了烟行媚视权利,但我还有狂放不羁的本能,这种本能主要体现在吃饭时,绝对是倾倒众生的等级。我一手压住鸡身,一手拉住鸡腿,伴着一声低吼将鸡腿两节完整撕下。鸡腿太大啃着不方便,蹭得我鼻子上脸上都是油,我便一手抓住鸡腿一端,又一声低吼,把鸡腿两节分开了。我一手一块,左右开弓,吃得好不痛快。“乖,帮我擦下嘴。”我把鸡腿举开把脸凑了过去。小五帮我把脸擦干净后,沉沉的叹了口气,“你吃饭怎么比梁山好汉动静还大?别人都在看你呢。”“原谅他们吧,不是每个男人都像你这么好福气能整天对着我,人家没看过漂亮姑娘,我就当扶贫了。”我话刚说完,又塞进一口肉。小五托着腮问道,“那怎么以前没见你这样呢?”“以前莫言在,我怕吓着他就收敛点,现在反正也没人了,我装那么文雅给谁看?”我咬紧一大块肉猛撕下来,一边咀嚼,一边从胸腔发出满意的呜呜声。“你,你这个的样子好像伯伯家的大黄……”大黄?好名字,听就是只好狗。“谢谢,其实我小名就叫大黄。”小五几乎快要哭出来了,如果没有遇见我,他大概一辈子也想不到外表娟秀的女孩亦有虎狼之姿,我把这种气质称为野性美。“你还是收敛点吧,怎么叫没有人呢?我不是人,这大厅里的不是人?”“对我来说,人跟大白菜的区别就是看我需不需要讨他们喜欢。”我扔下啃完的骨头,擦净嘴脸和爪子,又恢复成平时的温柔淑女,“在这的每一个人,无论男女,既没有我喜欢的,又没有我想巴结的,所以我眼中这就是一个存放冬储大白菜的菜窖。”“那我呢,对你来说也无足轻重?”小五的眼神就像受伤的大黄。“不啊,我很喜欢你,但你和他们不一样,因为我从来没有把你当成男人。”小五的表情更加沉痛……“你别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就像我的弟弟一样,姐姐在弟弟面前是不需要装模作样的。”我凑在他耳边急忙解释,他终于绽开了笑容。“明珠!”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好一个陌生而熟悉的名字啊。我抬起头,眼珠子差点掉到地上。好一个内外兼修、气质脱俗,举手投足都带着书香气的浊世佳公子,看来又是新一轮的谎话战了。小五惊讶的低声问道,“你认识他?”我点点头,“不太熟,但彼此印象不错,为可持续发展对象。”~~~~~~~~~~~~~~~~~~~~~~~~~~~~~~~~~~~~~~~~~~为测试大家对全文的熟悉程度出题一道。请问来者何人?A夜礼服假面B奥特曼C蓝猫大人D忍者神龟E以上合体F其它(请于空白处说明)这个问题是不是很简单啊?大家只要稍稍回忆下上上个月的内容…… 第三十九章 羊入狼窝 对于撒谎这项事业,我坚守五五开原则,即使情况特殊也要做到感情上如此。有位看官问了,人家江玉郎说四句半的话有四句是假的,这个问题嘛,请您找他本人解答,我段位低。这不是我们的谢依梦谢公子吗?他和我怎么就这么有缘呢,难不成是我前生欠下的孽债?如果是在深山老林四下无人处遇到他,我一定欢呼雀跃先扑再扒(完事装失忆,不负责任)。然而现在我却满心悲恸,他只要一句大实话说出口,我跟小五都可能被咔嚓嚓……不能给他乱说话的机会!我一改吃饭时的生猛,做笑不露齿状,柔声说道,“没想到在这都能碰到谢公子,快过来坐吧。不知府上可好?”谢依梦和以前相比,丝毫没变,手上拿的还是那柄凸显自己文化修养与自恋情怀的经典折扇。他温和有礼又不失清高孤傲,他睥睨群雄却对我含情脉脉,“一切都好,只是对你颇为记挂。”我佯装羞涩低下头,内心早已拍案叫好,有文化的人干起事来就是痛快,没错,做男人就要像依梦哥哥!众位男同邪要牢记,“美人好好爱,同性脚底踩”(取向特殊的同志请把同改异),只有这样才能表达你不爱江山爱美人的高尚情操,然后在美人心目中的地位才会如雨后春笋疯长。“承蒙公子惦念,”我假模假式的寒暄两句,便直奔主题,“许久没见,不如上楼细谈。”他点点头,却没有起身的意思,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小五。我心里暗道,“死定了……”“这位小兄弟可是你常提起的弟弟?”“正是,在下李青枫。”“嗯~~”谢依梦稍愣一下,笑道,“气宇不凡,来日必有一番大作为。”“舍弟不才,公子见笑了。”“公子谬赞,青枫愧不敢当。”“你们姐弟俩怎么都这般谦虚,”谢依梦以飒到人神共愤的姿态展开纸扇,摇的同时也顺道向周围的老粗显摆了自己那两笔好字,“不要一口一个公子的,显得生疏,还是叫名字吧。”“早听姐姐说谢大哥文采绝世,人才也是一等的好,今日得见果然名不虚传。”“岂敢岂敢。”他们俩一个吹一个捧一个唱一个喝,马屁拍得好不热闹,我听的嘴角都快抽搐了。我什么时候说过文采绝世人才一等了?我怎么不记得。小五这个武林少邪没事扯扯淡还算无伤大雅,那状元郎的圣贤书也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当然我这三分钟一小谎五分钟一大谎的主,也没资格教训人家。小五和谢依梦似乎格外投缘,两人一见如故,双双把牛皮吹得遮云蔽日。没过多少功夫,老天爷终于看不下去,落下千行浊泪。除了爱洗澡、没痔疮、勤换内裤等隐私优点没有夸,他们俩已经把能夸的都夸遍了,只能把目标转向我。我不介意别人夸我漂亮,因为这是有事实做基础的,可他们偏偏非捡那些没影的夸。谢依梦说心地倍纯良,小五回精神境界高;谢依梦说持家有方,小五回是个劳模;谢依梦说蕙质兰心,小五回冰雪聪明;谢依梦说娥眉卿相,小五回女中豪杰……这都哪跟哪啊?完全是我的对立面。快说我如花似玉、色彩斑斓、千秋万代艳冠天下,要不然,要不然,要不然人家不跟你们玩了啦!春风细腻而温柔搭配春雨旖旎且多情,营造出一片浪漫情怀。门前的牡丹在雨水的冲刷下容光更艳,我顺口说了一句,“这花开的真好,不愧为花中之王。”小五想都没想,立刻接道,“‘唯有牡丹真国色’。”我刚想赞他与我同好,乃真名士,便听谢依梦说了句更称心的。“正所谓‘名花倾国两相欢,’也只有这牡丹才配得起明珠你。”乖乖,这小嘴甜的跟抹了蜜似的,待朕有空定会好好疼你~~我憋着淫邪媚笑,露出千种风情只能与君说的娇羞之态。周围若干串场小角色早已看不过眼,心道,你个书生小白脸不过来陪爷喝花酒,却与那小妖女勾三搭四,当真天理难容。作为太阳,我明白你们这些小小萤火虫的悲哀,所以尽管对我怒目而视吧,如果这样可以让你们好受一点,请你们自由的……跳楼去吧,早死早超生,下回投胎时记得先给阴差点好处费!否则注定一辈子都只能当个臭跑龙套的,请注意,我说的是臭跑龙套而非跑龙套。臭龙套是用来无视的。谢依梦问我为什么会栖身于这秦楼楚馆?我哀怨的告诉他,官人说世道太乱,便叫奴家换了男装和他一起住到这里。谢依梦脸上一白,问我官人身在何方?终于问到正题了,我酝酿半天感情就等这个呢,赶紧从怀里甩出一方罗帕,掩面哭泣,“他忘我大德,不念如海恩爱情,却思我小怨,专把小错记在心。”我顺势把小五往怀里一拉紧紧搂住,“最后,最后他竟弃我姐弟而去,呜呜呜呜~~”“休书呢?”谢依梦貌似欢欣鼓舞的问道。这家伙不会还惦记着求亲那档子鸟事呢吧?我好纠结,事态发展严重脱离我掌控范围,这位谢家哥哥到底打的什么主意,为什么明知我撒谎还要陪着演戏?连个剧本都没有,全靠即兴发挥,真不知这戏唱到最后如何收场。“我们虽还没正式拜呢,”我难为情的嘟囔道,“但我们有感情,我不想离开他,我真的真的好后悔,我真的真的好爱他,呜呜呜~~”我按照宇文老师的江湖女侠培训手册,大做黯然神伤的功夫,为的就是巩固艳名并昭显丹心一片,以便拉拢第二梯队……“不管他还肯不肯原谅我,我都会一直等下去,等他回心转意,呜呜呜~~”我抹抹眼泪,“‘与君论心握君手,荣辱于余亦何有?’我直到现在才真正体会到这话的含义,不管别人怎样仇视他,无论别人怎样轻贱我,我都会等下去……”小五用衣袖掩嘴轻声说道,“李白当年好像不是基于这种感情写的吧。”我幽怨的望着他,在桌子下面狠拧了他一把。老娘表演欲旺盛,你小子不服啊?!“真没想到李小姐对仇教主一往情深,凌某佩服。”这是我第一次见凌霄带兵刃,那是一柄古朴素雅的乌鞘唐刀。清风幽幽吹起衣袂翩翩,自从昨晚那番深入浅出,无限崇高,无比蛊惑人心的发言,我是越看他越觉得顺眼,偶尔还颇具盛唐气象的味道呢,很有侠隐潜力哦!“凌公子这是要去哪?”小五问道。“做生意。”凌霄拍拍腰间的家伙,笑道,“小兄弟,如果你有生意也尽可以来找我,保证价格公道童叟无欺。”他仔细盯着谢依梦的扇子看了几眼,“这位就是新科状元,最近刚封了内阁大学士的谢依梦谢大人吧?”谢依梦微微颔首,“正是在下,敢问这位大侠尊姓大名?”“什么大侠,我不过就是个跑江湖混饭吃的。”“你能把刀给我看看吗?”我激动得浑身颤抖,这是唐刀,什么人配被这么有气质的刀砍?开玩笑,网上卖3000多呢,居然拿来砍人真是暴殄天物。如此高调炫富,太不体谅我们劳苦大众的感情了,我穷啊,连德国双立人都没摸过,通常依靠巧媳妇刀具八件套行走江湖。“喜欢吗?”凌霄坐到我对面,用刀柄支起下巴,“不给。”我娇躯一阵,差点把手里的热茶泼过去,“当真不给?”“逗你玩的,拿去吧。”凌霄很痛快的把刀递了过来,不过我怀疑他不是大方,而是看出我的杀气,怕我一杯开水给他毁了容。“刀鞘外面裹的就是传说中的鲛革吧,好东西就是好东西,拿在手里感觉热血沸腾。”我把脸凑到刀鞘上一阵猛蹭,“现在我把自己的气味留下,它就是我的了。”凌霄伸手要抢,“不行,这可是我吃饭的家伙!”“你用它砍人它会哭的,那种粗重的工作留给虎头九环刀比较合适,价格便宜量又足绿林好汉都用它!”我死死抱着刀不撒手,“菜刀、柴刀、镰刀不是也能用吗,你就放过它吧!它娇花嫩蕊不堪阁下采撷!”“姐姐,你就还给人家吧,回头我请人给你打把更好的!”“不行,我就看上它了!”“你是看上它,还是看上我了?”凌霄轻佻的笑道,“我虽然舍不得拿它送人,但要是做聘礼还可以考虑。”“还你!”我把这烫手山芋往桌上一扔,对小五喝道,“赶明给我打把更好的,就要李世民那款!”有位看官问了,李世民代言的哪款?我怎么知道,我跟他又不熟,反正东西都差不多,估计也是镶点金嵌点玉,洒洒水啦。谢依梦说自己是访友路过这里,本没有留宿的打算。虽然他现在有了留宿的打算,但老鸨好像并没有让他留宿的打算,说没有空房了。院子里的姑娘们思慕谢公子已久,得见活口纷纷摩拳擦掌,有些甚至已开始做热身运动,听闻没有客房都争相邀请他去自己的闺房住。我怀疑老鸨是成心的……“没有客房不要紧,反正我现在腿脚不好晚上需要小五照顾,你就住他那吧。”谢依梦点点头,对这个安排很是满意。只是可怜了姑娘们的一片狼子野心。~~~~~~~~~双立人啊双立人,做餐刀做到不朽的传说,算它牛!不知道比我家巧媳妇好在哪了。 第四十章 正与邪的辩证关系 江湖游,色狼聚满楼。好汉轻色也风流?呕呕呕!闲言接碎语,几时休?丈夫处事不磊落,臭臭臭!这是今天的第三个,伪君子啊,白天目不斜视,等太阳落山就开始现形,要到月圆之夜是不是都得成狼人?更可怕的是居然完全没有创新精神,通通先给我透彻的分析一通江湖大势,又讲自己如何义薄云天,再说魔教教主的小命是兔子尾巴长不了,最后切入主题,爷看你可怜想收你做个填房,你还不感激涕零赶紧磕头谢恩?怎么,敬酒不吃吃罚酒?!想当我的神?请把存款交出来!想让我做你虔诚的信徒?请把地契交出来!想让我把生命奉献给你?请把一切动产不动产都交出来!很好,东西都交齐了吧?那人可以走了。居然敢鄙视我家莫言,切~人家永远年轻永远美貌,跟着他有肉吃,我被他感动了,是他让我失去了一个做好人的机会,怎么着嫉妒吧!当海棠花凋谢的时候,日月会出现在同一片天空。我们将重逢在无极的世界里……哼哼,你们愿不愿意做我的奴隶?打从吃过饭,谢依梦把自己那点随身细软收拾妥当,就没了踪影。这会肯定正辗转于各位姑娘的闺房,辛苦他了,谁叫他青年才俊名声在外,姑娘们想提高身价怎能不求他填个词写个曲呢?姑娘们的热情太高涨,我还没来得及叫他给我写首《红莲圣女颂》就找不到影了。“家里没个男人是不方便,你看那些人,都想占我便宜。”我坐在床上一边抠脚一边对小五抱怨,“咱要能抓个壮丁当跟班就好了。”“你可以去找凌霄啊,他拿了钱就会替你解决麻烦。”小五特意又澄清了一句,“是你不许我动手,可不是我不管你。”“你在这明目张胆的动手我当然不许了,不过你要半夜塞几只蝎子蜈蚣到人家裤子里我肯定没意见。至于凌霄,其实我考虑很久了,以前我是信不过他,现在又有点信不过我自己了。”“为什么?怕自己喜欢上人家?”“你真幽默。”我斜了小五一眼,“你看到他今天带的刀了吧,据我所知唐刀是不能修复的而且成本很高,你想想,他用着这么一把又贵又爱坏的刀开价能便宜吗?”小五低头想了想,问道“你不是有几万两银票吗,而且我那也还有几张金叶子,难道这些都不够请他?”孩子果然不是过日子的人,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我摇摇头,万分沉重的给他剖析了当前的严峻情况。“这些钱现在看起来是不少,但问题是我们不知道要用这笔钱过多久,更不知道以后会遇上什么,如今兵荒马乱的还是省着点花吧。”烟花固然美,但光辉不过转瞬,所以说嘛,细水长流才是王道。小五说他不想和我一起睡,倒并非我睡相不好,而是因为不合礼法。我又何尝愿意跟他睡,太不方便了,连睡觉都不能脱光光。“什么礼法不礼法的,前人制定礼法的目的就是让后人打破。”他一个未来的大魔头居然跟我讲礼法,当真世事无常。“再说了,我们也是迫不得已嘛,两个人在一起总比一个人安全些,更何况我现在有伤,又需要照顾又需要保护。”对我的话他表示同意和理解,但表情上看得出来依旧是心不甘情不愿,就跟被抢来的小男宠一样,令我心中燃起了犯罪的欲望。好想把他吊起来打一顿啊,我还没嫌吃亏呢,他反到敢先摆出这副嘴脸,一点都不谦让!对照江南老师的《江湖少邪速成指南》,小五童邪俨然已有走向少侠这条岔路的危险。第一条证据就是他刚刚说的礼法,讲礼法的那还是邪吗,那是作协(做鞋?)。一代枭雄大反派,应该是花姑娘的抢,金银财宝、武功秘籍的抢。哪有太平盛世,哪就该有他横行乡里的倩影;哪有乱世凄迷,哪就该有他趁火打劫的身姿。为考察他的邪恶潜质,我很严肃的向他寻问人生理想。他托着下巴想了半天,义正词严的对我说,“出能为将,入能为相,隐求乡里亦心怀正义。”又一个大儒,又是文武双全的那种,只可惜没赶上好时候啊,和他相比我太三俗了。“那你的理想呢?我都说了,你也得说。”小五在要求平等这方面,向来不需要操心。曾几何时,我也有过高尚的理想,我希望代表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统一亚洲走向世界展望宇宙。生活这块粗硬的砂纸,在不知不觉间已磨平了我柔嫩的棱角,如今的我不再是当年的我,如今的我想要低调……“你真的想知道吗?其实不太方便,但你要真想知道我也不妨告诉你。咳咳,”我清清嗓子,低声说道,“我想当个男人,富家恶少那种,见天带着几十个狗腿家丁出去调戏妇女欺压良民,每到一处都造成号呼而转徙的胜景。”“你,你,你怎么能这样?!”小五极度愤慨的瞪着我。幸亏我不是男的,否则他绝对要大嘴巴抽我个一百遍啊一百遍。老实说,我觉得自己比他更适合教主这项光荣而艰巨的工作,但考虑到教中有叛徒尚未解决,就先算了吧。为了他的使命,也为了自己沾光,我要帮他设计一条通往邪恶的康庄大道。上高三那会做了那一大把文综题,没少学习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重要性,同时,党和先人们亦无数次的从反面或正面为我们讲述了形而上学的危害。所以我们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首先我们由兴趣入手,他想为将为相,但无奈朝廷昏庸未遂风云便,所以我告诉他要开创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深居关外魔教大本营就算隐求乡里,在那治理教务,为追随自己的父老乡亲谋福利就算心怀正义。这番话后,我终于从小五眼中找回了对我消失已久的尊敬。他的信心还略嫌不足,吭叽半天对我说,“我也希望能有番作为,只可惜世人皆视我教为藏污纳垢的渊薮。”关于这个问题,早有前辈为我们解答过,君不见梁羽生先生写在《白发魔女传》开篇的那几句?“一剑西来,千岩拱列,魔影纵横;问明镜非台,菩提非树,境由心起,可得分明?是魔非魔?非魔是魔?要待江湖后世评!”在金庸爷爷的《倚天》中此等情怀更甚,六派围剿光明顶,明教众人眼见就将以身殉教,上至左使下至仆役齐声诵念,“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怜我世人,忧患实多!”在这个充满悲剧色彩和英雄主义的时刻,大家觉得谁是正谁是邪呢?正邪大反转其实很简单,靠的就是一口气,私以为小五此时的忧国忧民就挺有发展潜力。“你先帮我倒杯水。”小五乐颠颠的给我端来了,临了还没忘帮我擦嘴。这种事我得记下来,待他功成名就,我就可以写回忆录《我与魔教教主不得不说的故事》了。“你有没有想过你们和所谓名门正派的区别?”“我们不够光明磊落比较阴邪?”“迂腐,兵书上还说兵不厌诈呢!”我狠狠戳了小五的脑门一下,“同样是杀人,不管用什么手段,结果都一样,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所以这根本不成为理由,而且你们杀的人也未必就比他们多。”“那是为什么?”“宣传啊,你们宣传没做到位,要走到人民中去!不过得注意分寸拿捏,别得罪朝廷,武林同道不足为患,朝廷那我可听说买了几口红衣大炮。”我直起身子,做纵目远望状,“不管武当、少林还是你们,并没有实质区别,都是非官方民间团体,唉……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小五的眼眶湿润了,可怜的娃,让我这侠肝义胆的姐姐好好安慰你吧,顺便也让我见证一下江湖少邪的成长过程。“诗词写的怎么样?”“会一点吧。”“没事多练练,不过要注意内容,岳飞那样的锋芒太露就免了吧,容易引起麻烦。”我当然不敢假冒预言家,说胡虏在不远的将来会统治中原,只能小小的暗示。“韦庄、李商隐、柳永、秦观等等,这些婉约型作品我建议多读,你也可以模仿着自己写。”小五争辩道,“为什么?其实我更喜欢李白、苏轼那种风格。”“你喜欢不管用,要姑娘喜欢才行。”试想一位兼具浪漫气质和报国热情,内心无限悲凉的伤痕美少年正痴痴凝望着远方的山河,听到身后佳人的脚步,回眸幽怨一笑,太有爱了……我深沉的告诉他,“不要小看美女的作用,娶个美女你成功的机会又多一半。”我喝了口茶继续解释,“如果有一天各大门派联手向你挑衅,你势单力孤重伤不敌,这时一位如花美眷奔了出来,挡在你面前柳黛一扬怒斥道,‘如今国事衰微,民不聊生,我夫君有为天下人流血断头之意,而你们非但没有匡扶正义之心,还与他为敌,意欲何为?!’此话一出,还有谁好意思动你?跟你过不去就是跟天下苍生过不去,大众舆论首先就饶不了他们。”别说六大门派,就是六十大门派,也是腆着大脸来夹着尾巴走。我用力拍拍小五的肩膀,“一定要运用舆论,记住一句话,‘武人之刀,文士之笔,皆杀人之具也。’”小五这孩子本身起点就高,再加上我的悉心教诲,很快就明白了成功的诀窍,凡事一定要往国本民生上扯。正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想当大侠就绝不能同为国为民的大邪为敌,否则岂不比大邪还邪了。之后我还捎带手给他讲了讲挖墙角的重要性,于是他决定看准机会把谭瑾拉过来,还说要拿我做人情……我冷笑一声,“好啊,那你这个教主也不用做了,别忘记你那玉牌在谁手里呢。” 第四十一章 同是天涯沦落人 我和小五等了许久也没见谢依梦回来,好不容易听到有人敲门,小五兴冲冲的跑了过去。“怎么是你?”小五的语气有点惊讶。我在床上探头探脑的问道,“谁呀?”“是我。”凌霄的声音和往常同样慵懒,“怎么,不欢迎?”小五闪身把凌霄让了进来。他坐到床边查看过我的伤势后,从怀里掏出一盒药膏,“这是师叔今天特意为你配的,他不方便过来只好叫我拿给你。你擦上过一晚,等明天就没事了。”他帮我把药涂好,又问道,“那位谢大人准备什么时候走?”“明天吧。”“那好,明天晚上,你和小五趁夜离开。”小五狐疑地看看我,对凌霄问道,“你以为我们走得了?”“明天师叔会为我摆几桌寿酒请大家喝,那些人就算看不起我也要给他几分面子定然不会拒绝,到时候你们从后门出去,我已经打点好了。”他又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小小的鹿皮囊扔给小五,“这个给你,以防万一。”“什么东西?给我看看。”我伸手要拿,却被小五躲开了。他颠颠手里的袋子,笑道,“你怎么知道我会用这种东西?”“我好歹也在江湖上走动过几年,虽算不上见多识广,却也留心过不少人和事,”他饶有兴致盯着小五,“每次吃饭前,你没事就喜欢摆弄筷子,不经意间已露了手上的功夫。”我也喜欢玩筷子啊,为什么就没人怀疑我也是暗器高手?太不公平了吧,你怎么知道我整天把筷子耍到地上是真不小心,而非故意为之呢?我藏起心中的失落,用分外沉着以及冷静的语气问道,“开个价吧。”“开什么价?”“杀人有价救人自然也该有价。”我突然觉得自己太有表演天赋了,明明心虚得很,说话底气倒挺足。凌霄怔了一下,甜甜笑道,“那你就给自己的命开个价吧。”让我自己开?太狡猾了,老狐狸的干活啊!开低了作践自己,开高了又便宜他……面子与实惠不可兼得啊!我做谄媚状,嫣然一笑,“嗯,这个嘛,您看倒找钱行吗?”“我救你不是为了钱……”凌霄意味深长的抬起眼睛,两颗眸子亮的吓人,难不成这就是欲望染尽眼底的症状,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精虫上脑?不为钱那就是为人咯!原来他早已对我心怀叵测,这趁人之危的无耻小人。他淫笑着在我小腿上捏了一把,“不过你也不用太高兴,我更不是为你这个人,老实说,我对你还没那么大兴趣。”啥米?这是哪门子的猪头剧情,我是穿越女主,按照穿越法则每个男人都要爱上我,都要为得到我而不择手段!呜呜呜,可为什么一到关键时刻全改戏了,人家就这么没魅力吗,难道这世上懂得欣赏美的就只有镜子和我自己?“我为仇教主保护他的心上人,到时等他回去成了大业,自然不会亏待我。”我猜凌霄此时的心情定是大好,否则也不会笑得比凌霄花还灿烂,这家伙果真是个攀附的高手。我这几天没事就用意念麻痹自己,拼命寻找弃妇气质,终有所成,已初步达到声情并茂。“那我恐怕要让你失望了,人家仇教主都不要我了。”“他是吗?”“他不是吗?”我假装抽泣两声,拎起罗帕做拭泪状,“那天的情形你又不是没看见。”“我就是看见了才要问,莫言真的是仇烟梧吗?”仍是那副一成不变的微笑,就像令人捉摸不透的面具。我心里咯噔一下,偷看小五,他的表情也好不到哪去,看来还得我演主角。“我不知道,我想玉牌在他身上,应该就是吧。”“那玉牌要挂在狗身上,狗也是仇烟梧?”凌霄大笑道,“我看不出莫言的来历,但我肯定他绝对不是仇烟梧。那天的事太巧了,玉牌那么重要的东西,仇烟梧怎么会不小心掉出来呢?除非他是故意的。”小五的手已在身侧握紧,我的后背也阵阵泛凉。凌霄轻轻抬住我的伤脚,放到自己膝头,“不过他把你从楼上扔下去这招很有意思,不了解他的人会真以为他是个沉不住气的醋罐子。”“你以为他不是?”我的声音在发抖。“他要真是这种人,还会主动叫你接近我师叔吗?”莫言啊莫言,你听到了没?我就说美人计这种下作的手段用不得,你不听,这回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吧!小五的脸已经白了,估计我也好不到哪去。我狠狠心拿出无理矫三分的韧劲,“嫉妒这种感情很玄妙的,可能他原本并不在意,但见到谭瑾说要带我走,难免疑我变心,所以一时气急败坏失了分寸也不无可能啊。”“那好,就算真如你所言,请问他为什么不杀掉我师叔,而是自己离开呢?”他得意的笑,他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我,我受不了啦,我想招供,我想坦白!我摸摸缝在衣领处的毒药,唉,想不到这玩意这么快就用上了。不就是死吗?没关系,莫言说毒性发作很快不会太痛苦……焚我娇躯,熊熊欲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魔除善,惟佳人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区区,思慕实多!怜我区区,思慕实多!凌霄好像生怕摧残不死我们的小心肝,转头看看小五,又悠悠说道,“别人都当他无情无义又自顾不暇才将你们丢下,依我看来倒更像存心引人注意,来保护谁。你们觉得呢?”杀人灭口,我从小五眼中看到了同样的冲动。我慢慢把脚从凌霄膝头抽回,妄图做最后的挣扎,“你怎么想是你的事,我们无话可说。”他笑着站起身来,“别怕,我不会为难你们的,只是想提醒你们不要把每个人都当成脓包。”他转过身仔细打量了小五一番,“小兄弟,你拿在身后的是什么,那把短剑吗?你的杀气又把自己出卖了。”凌霄容光焕发的扬长而去,留下我和小五继续品味恐惧的余韵。小五夸我沉着冷静处变不惊,从头到尾脸色都不带变的。我谦虚的说了声“过奖”,转身给小五展示湿透的背后,所以说脸皮厚也有好处。对于凌霄,我们真是越来越搞不清楚了。信他还是不信他?信他怕是欲擒故纵,不信他留在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商量来商量去,我们决定赌一把冲出去。反正我们压根不知道莫言在哪,他要以为跟着我们能有所收获,那可打错算盘了。我问小五是什么时候拿出短剑的。小五不好意思的笑道,“就在他拿住你脚踝之前。”这龟孙子好生奸诈,居然不动声色就挟持了朕的玉足……时辰已晚,还不见谢依梦踪影。这厮莫不是埋骨于哪位姑娘的床头了?我正想叫小五带两颗虎鞭丸救驾去,人便来了,虽然样子有点疲惫但精神不错,估计药钱能省下了。谢依梦刚一靠近,就有缕缕幽香飘入鼻端,令人对他刚刚的行踪充满遐想。我们聊了不少琐事,但他始终没问一句我和小五怎么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是理所应当的。谎话说的太多说的太动情,连我自己都快分不清孰真孰假。我不禁怀疑自己失忆了,抑或他被洗脑了?大家说着说着就绕到了朝政上。按照规矩,谢依梦应该先进翰林院熟悉事务增长阅历,不可能直接入阁,且学士亦应由尚书兼任,没理由交给这么一个年青人来做。我原本担心有政治黑幕他会避而不答,结果他不但说了而且说的非常干脆:裙带关系。闹半天是他家老头谢尚书年岁大了,坚持本职工作已属不易,就小小的说了那么一句“犬子不才”,把兼差交给儿子做了。我国自古便是真才实学与关系背景并重的,所以同学们不要老说凭什么凭什么的,就算人家凭的是关系背景也未必没有真才实学,我等蝼蚁小民仰视即可。对朱天子的用人之道咱不敢妄论,破格提拔个年轻小帅哥算什么,人家最混乱的时候六部尚书只剩一位,都御史十年不补,谁敢有意见?有意见的拖出去廷杖一百。什么,大人们年事已高受不住?那就能打多少算多少,死的快就当便宜这帮老骨头了。谢依梦虽然心中诸多不满,但议论朝政的语言还是很委婉。说到党争时,我不由想起了小时候学过的左忠毅公,愤懑之际顺口说道,“臣非亡国之臣,君却是亡国之君。”谢依梦一听,吓得把手中的茶杯都摔到了地上,愣了半晌才说出句,“不可妄言。”这年头特务满街跑,稍微说错点什么就被残虐致死,也难怪他如此谨言慎行。我问他不好好呆在京城干活怎么跑到这来了。他苦笑着告诉我,自己是称病告假。有病不好好在家歇着出来乱跑?再说看他这副活蹦乱跳的样子怎么也不像有病。我于是问道,“装病出逃算不算欺君?”“谁说我出逃了?我是出来散心,帮助身体恢复。”他狡黠的笑了笑,“其实我是想拜访几位朋友,明年又到了三年一次的外察,那些在地方上任职的官员会到京城去。如今官场风云变幻,朝野上下的派别纷争愈演愈烈,也许已经到了我们退归山林的时候了吧。”“可你还这么年轻不觉得可惜吗?”“正因为我还年轻,所以更不想死。”谢依梦无奈的叹了口气,“时候不早了,你们好好休息,等我们日后再见,我大概已不再是现在的我。”其实我还想问问他,京城哪位二品大员是带个独生子的老鳏夫,不过看他心情沉郁没好意思问。反正问了也是白问,我也不认识人家,充其量就是满足下好奇心。谢依梦走后,小五照例仔细的检查了门窗。他让我先睡,说自己还要把明天的东西准备下。我见他拿出几个瓶瓶罐罐煞是神秘,就蒙着头睡了。人家的家学,我觉得还是少看为妙,万一不小心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大家都不好办。一股甜香悄悄的飘进被子里,赶走了心头的烦恼,使我昏昏欲睡…… 第四十二章 美女和帅哥都是被虐的 我早晨刚睁眼,正对上小五殷切的目光,他的脸离我最多不超过十厘米,吓得我赶紧翻身躲开。“你,你要干嘛?”我惊恐的拉紧被子。清晨的男性=野兽,虽然我总觉得他年纪还小,但实际上像他这么大当爹的有的是……预防青少年犯罪还是有必要的。他似乎也感觉到了我的异样,红着脸拉开了与我的距离。“昨晚睡的好吗?”他怯怯的问道。“唔,挺好的。”昨晚睡的简直不是一般好啊,连梦都没做完全是死猪等级,今天一睁眼还真有点大梦初醒已千年的意思。我越琢磨越觉得他心虚,平常这家伙从没关注过我的睡眠质量,而且他这脸貌似刚做过亏心事的表情也十分值得商榷。印象中昨晚躺下后,闻到了一股特别的甜香,随后我就不省人事了,难道他……我猛地坐起身,“你昨晚对我做什么了,你是不是点了迷香?”他犹豫了一下,艰难地点点头。我慌慌忙忙在自己身上一阵乱摸,倒也没发现什么异样,但没发现不代表没事,兴许是我傻感应性差呢。这要真出了什么不可修复的差错我该怎么向大家交代,引颈自绝还是剖腹谢罪?我又急又气,忍不住号啕起来。“你先别哭,听我解释好吗?我真的没对你做什么。”小五脸涨得通红,断断续续的说道,“昨晚点迷香,并不是因为我不信任你,而是家训如此,有些东西不能让外人看到,所以才不得已……”“好了,你不用说了。”我抹抹眼泪,雨过天晴,“我明白,我昨晚把头蒙起来也是这个意思。”小五激动万分的称赞我深明大义、心胸开阔。老实说这些优点和我根本不沾边,我这个人目光短浅、心胸狭窄、卑鄙无耻、下流猥琐……我只是打心眼里觉得,知道的秘密越多越危险。武侠小说中总有类似的描写,为了不让秘密泄露,某位枭雄式的人物便大肆屠戮有可能知道的人。我不是特指小五,该怎么说呢,就算一点防人之心吧。莫言老嘲笑我有被害妄想症,也许吧,但多想想防患于未然其实也没坏处,最起码还能为平淡的生活增加一些紧张刺激的乐趣。吃过饭谢依梦就要上路了。之前我早和小五说好,在送别的时候一定要情真意切,就说达不到“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的意境,也得留下个“此情可待成追忆”的念想。到时候你给我一首《送教主之任魔教》,我送你一首《闻依梦归隐遥有此寄》,多美好啊,肯定会被天下读书人有情人传为佳话。为什么一提到李寻欢大家都感慨良多?除了飞刀例不虚发外,和小李探花这名号也分不开。试想,如果李寻欢是个手拿狼牙棒的特型土匪大老粗,恐怕就算再帅十倍也达不到效果。让小五去混个探花恐怕难度比较高,所以我们更得抓住谢依梦这头肥羊。几年后,人们传颂起依梦状元的风流往事,首推他与魔教教主感天动地的十八里相送,就达到目的了。送别的时刻到了,我一路走一路哭,还特意把平时最喜欢的红衣脱了换成白色,不知道的都以为皇帝老儿又征兵呢。我觉得自己真是太伟大太吃苦耐劳了,一路上嚎哑了嗓子不说,走路还得假装一瘸一拐。在此特别要感谢一下谭大侠的灵药,真是药到病除啊,比白陀山壮骨粉还牛,尽管我对他的初衷表示怀疑。送啊送啊,终于送到了城门口,我也嚎得口干舌燥了。小五和谢依梦无语相别,实事求是的说,他们俩真没什么特别的举动,可那个眼神相交总让人觉得别有一番情趣。看他们情谊绵绵的样子,我条件反射的联想到了《源氏物语》中的两句诗,“窥君含羞无语状,始知无声胜有声。”要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拥有一双善于发现爱的明目,那么估计不出十天坊间就会把这两只的断袖疑云传得有鼻子有眼……如果在遥远的2某某某年,若有人著《耽美录》记此事,请不要怀疑,那一定是我的手笔。回去的路上,小五一直低头走路,我却忍不住的使劲看他,而且越看越觉得他和谢依梦不清白。最后终于在某个阴暗的角落,他停下脚步,凑到我耳边小声说道,“不要再看了,再看我也不喜欢男人。”我的险恶用心居然被发现了,真没面子。这孩子和我嘟囔了一路,说搞不明白我为什么对男人和男人的事特别有兴趣。我纠正道,“不是男人和男人,是美男和美男。”假如是一个外形别开生面与一位生的鬼斧神工勾搭成奸,我才懒得看呢。孩儿啊,等你发现百合的妙处,就能理解女子对耽美的执念了。回到飘香后,我把钱财、短剑和望远镜贴身收好,剩下的就都带不走了。别了,我的胭脂水粉;别了,我的衣服首饰。我瘫坐在床头,摸摸这个,亲亲那个,呜呜呜,哪个都是娘的心头肉啊。它们虽然跟我时日不多,但这并不影响我对它们的感情,它们是我奋斗的动力,也是我精神的支柱,没了它们我就散发不出光和热,没了我这太阳,万物生长靠什么?我挚爱的木屐啊,在浅薄的二十一世纪,我爱你只因为夏天穿着凉快,但在充满历史厚重感的十七世纪,你不光为我洗脚提供方便,更在关键时刻化身为钓凯子的利器,感谢你帮我找到了自己的另一种魅力。我哭得正酣畅,凌霄竟问都不问直接就推门进来了,“我的好日子你就算不想笑,也不用哭的这么惨吧?”“你不去忙自己的寿筵,怎么有闲心来找我们?”小五忙着善后,凡是有字的东西都要检查一下,生怕给人留下线索。我写的字,别说没有一句正经,就算有他们也不可能都认识,只能靠猜,等他们猜出来估计也够解密年限了。“我就是看看你们准备的怎么样了。”凌霄在屋里转了一圈,坐到我身边,用极其温柔的声音问道,“你是舍不得师叔还是放心不下我?”他帮我拭去颊边的泪水,“我们一定还会再见的,别哭。”我本想告诉他,我谁都不惦记,我是舍不得自己这堆东西,可看他自我感觉那么良好,也就不好意思打击他,只得装腔作势的点点头。小五背对着我们,没看到我娇怯怯的精彩演出,所以毫不犹豫就把实情抖了出来,“你别自作多情了,她是心疼自己攒下的这点家底。如果咱们还有机会再见,你不如帮她把东西带上。”隐约中我好像看到凌霄微笑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不过速度太快我也不敢肯定。他关怀了一下我的伤脚,没再多说什么便飘然而去。夜幕低垂,没有弯刀,圆月也很不明朗,好不容易夜奔一回居然赶上多云。大家都沉浸在美酒与寿星哥哥的如花笑靥中,再加上身边还有位玉树临风气宇轩昂的少侠师叔压阵,更迷得众人眼花缭乱,这种场合自然也少不了花蝴蝶般四处飞舞的姑娘们。大侠嘛,就得喝花酒,不喝花酒的还能叫大侠吗?我与小五趁机溜到后院,老鸨果然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早早就派龟公等着我们了。那龟公穿着一身墨绿,在黑暗里原本是不怎么显眼的,然而此时,他就像灯塔,为迷航的我们打开了希望之门。我千恩万谢别过龟公,并嘱咐他帮我像妈妈和姐妹们道谢,终于和小五踏上了大逃杀的旅程。一出飘香,小五就抱起我展开身法,上窜下跳好不灵活,幸亏我瘦,否则还没出城门就得累死他。远远已能看见城门,胜利在望。小五把我拉到漆黑的角落,“等我找个合适的地方出去。”“不走门,难道要钻狗洞?”我眯着眼睛仔仔细细蹲在墙根处寻觅可钻之洞。小五说这墙够矮,上去没问题,只是要找个没人的位置而已。我在黑暗中连自己的手指头放远一点都看不见,真不明白他是怎么找的。“过来。”小五在不远处轻声叫道。小朋友,你以为我是花满楼吗,能听见雪花飘落在屋顶,花蕾绽放于春风?我一边伸手在眼前摸,一边叫他,“你让我过哪去?我什么都看不见。”小五终于走回我的视线范围内,把我横抱起来跃上城头。放眼望去,城里灯火辉煌,城外漆黑一片。夜奔行动过于顺利,顺利到让我觉得自己有穿越大神庇佑几乎万能。我和小五徜徉在小树林中,摸黑前行。“休息会吧,你的脚刚好,不要再受伤。”他找到合适的地方,把我拉了过去。为什么他们武林中人都不怕黑呢?估计是夜路走多了吧。为什么武林中人都喜欢走夜路呢?可能是杀人越货、见义勇为都比较方便吧。我们不敢点火,怕把人招来,只能在黑暗中傻坐着。我们俩的距离不到一米远,但我只能看到一个大概的轮廓,基本勉强算是分得清他和树干的区别,但他却连我头发乱了都知道,令我心里很不平衡,感觉自己被占了便宜。月光迷离而惨淡。我抱着身子攒成一团,老觉得周围黑暗中的某处正隐藏着一双锥子般的眼睛。“你能坐过来吗?我害怕。”小五没作声,默默的靠了过来。我紧紧挨到他身边,“你觉不觉得有人在看我们?”他屏住呼吸,过了一会,问道,“你听见什么了吗?”我摇摇头,“我只是感觉怪怪的。”他随手从脚边捡起一块小石,向幽暗的远处掷了出去,但没有传来预想中的落地声。“那边的朋友,跟了我们一路,是时候出来了。”那是一个缺了条右臂的人……冤家路窄啊,居然被这厮撞见,恐怕一场恶斗是躲不开了。“没想到传说中的金刀小诸葛,不光偷袭的本事好,跟踪也不差。”小五讥讽似的问道,“可怎么只见到小诸葛没见到金刀呢?”金刀?金刀被小诸葛拿来断背了,哦不对,是断臂了……我知道在这个时候笑很不成体统,可我真的忍不住。“姐姐,你笑什么?让我和这位诸葛大哥也高兴高兴。”小五兴致盎然的说道。“没什么,不太方便说。”小诸葛漫不经心的说道,“哼,但说无妨。”“我对您本人没什么意见,就是觉得这名号俗气了些。”我一边笑一边说,“什么金刀小诸葛啊,我还菜刀小孔明呢。”依此类推,我还能想到诸如,擀面杖小子龙、炒菜锅小公瑾、刷碗小曹丕、烧火小马超等三国系后厨军团。到时候,大家振臂一呼,我们在黄鹤楼干过,多威风!我伏在小五身后笑得浑身抽抽,那两人却丝毫不为所动,不知道是他们太没有幽默感,还是我脑内过于丰富联想能力异于常人。我近于癫狂的笑声在林中回荡,高高冲上云端,衬得整个树林格外安静。但听一声巨响,小诸葛同志身边的一颗小树应声而倒,貌似是准备把我刚刚嘲笑他的新仇和旧恨加在一起,连本带利讨回来了。“说出仇烟梧的下落,就留你们一条狗命。”小五问道,“你和他有仇?”“哼,仇倒没有,要怪就怪他是魔教教主,手刃魔教教主可是个在江湖扬名立威的好机会。”小诸葛冷笑道,“你们如果能带我找到他,不但断臂之仇一笔勾销,我还会给你们一笔终生受用不尽的财富。”“放屁!别说我们不知道他的下落,就是知道也不会告诉你。”我平生最恨两种人,一是伪君子,二是妄图玩弄我智商的人,这个混蛋一人全占齐了。“活人哪有终生受用不尽的东西?死人才有终生受用不尽的陪葬!”小五亮出短剑,“废话不必说了,把你的刀拿出来。”“臭小子,若非你当日骗我,我怎会自断右臂,再也拿不起刀来?”他抬起左手,把骨节捏的咯吱作响,“我虽然没了刀,但这一只手也照样可以拧断你们的脖子。”天色太暗,他们的动作又太快,我实在看不清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寒光朵朵和虎虎拳风在那晃来晃去。以我的感觉,小诸葛属于力量型,小五属于轻灵型,力量型虽然初期生猛但到中后期速度威力肯定会下降,即使小五现在找不到机会下手,只要再拖几个回合不愁他不露出破绽。“小心!”小五大喝一声,我还没反应过来已被他推倒在地。只听得喀的一声,小五手里的剑落到了地上。“你这卑鄙小人,竟然对她下手!”小五挣扎着蹲下身用左手护住我,“你怎么样?”“我没事,你呢?”“我的右臂断了。”这回牛了,一个废柴一个伤残……小诸葛大笑道,“感觉怎么样?别急,我会把你们俩身上的骨头一寸一寸的捏断,到时候不信你们不开口。”我抱住小五,用微带呜咽的声音说道,“我们姐弟于他也不过就是样器物,我们若真知道他的下落,他又怎么会把我们留下?”小诸葛步步走近,“那你们这么晚是要去哪呢?”“我们,我们是要送你上西天!”我突然感到小五靠在我身上的左臂微动了一下,再抬头发现小诸葛眉间竟被钉入三枚银针,周围的皮肤瞬间变得又黑又肿。他连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就倒在了地上,之后肩膀抽*动几下便再没了动静,鲜活的小诸葛终于成了死翘翘的小猪哥。我扶起小五继续赶路,骨折这么痛苦,而且还不能休息,真难为他了。更难得的是,从头到尾他连吭都没吭过一声。我是宅女,左明珠是淑女,我们俩的共同点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如今两个人不锻炼的苦果全要由我一人承担,我的脚又开始疼了……“你走路好像有点跛,脚伤是不是又犯了?”小五问道,“不如我们找地方休息下,你把药涂上。”“不行,万一有人追来怎么办,快走吧。”求生的欲望远远大于肉体上的痛苦。我突然想到一个严峻的问题,“咱们忘记毁尸灭迹了!他少一只手,人家很容易就会认出来的,咱们应该把他分尸,然后丢到各个地方去。”小五愣了一下,略微骇然,“没想到你对这种事还挺有经验,不会是常干吧?”“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我当然不能说看bones看的,只能简单搪塞他,“书中自有黄金屋,你没事还是多学学吧。”幸好他又疼又累没继续追问,什么书有这样的犯罪教程? 第四十三章 由小康坠落到困顿 “地震高岗,一派西山千古秀;门朝大海,三河河水万年流。”一个跛脚女搂着一个断臂男站在小土坡上,看着眼前的污水横流,有感而发说出了上面这段话。我很久以来都特别渴望成为最有魅力的反派人物,但心中的道德残余又桎梏着我的言行,如今由见义勇为成功发展为被拖下水,甚合我心。与芸芸众生为无聊的正邪之争打破头相比,我独自游走于理想与道德的边缘正如傲立霜雪的红梅,充分满足了我鄙视别人抬高自己的心理需求。当然要能再捎带手的图点名谋点利,我就更满足了。古人说的好啊,梅花香自苦寒来,为成为君临天下一代明攻,吃点苦算什么?右手断了咱还有左手,再说他本来就是左撇子,也没什么不方便。“这地方看起来挺安全的,咱们看看能不能找个落脚的地方。”我扶着受伤的娃,走到落魄的小村中。我所说的安全,就是通常英雄豪杰不屑于一瞟的地方。这里的巷子不算窄,但都是土路,连块青石板都没有,刮个风就扬沙尘暴,来场雨雪就满脚泥,小鸡小鸭小狗小孩满地乱跑,如此情况令我和小五万分惶恐。村里住的都是些普通的百姓,平日里男人大部分都在镇上做工,留下女人和孩子在家。“我们要不要再走一点,到镇上找家客栈?”奔波了一晚上也不在乎多走这几步,我实在难以接受这里的情况。小五摇摇头,“要能在这里找个合适的人家借宿几天就最好了。”他的脸色已经开始发白,再不休息恐怕真的会撑不住。这种地方,恐怕很少有陌生人来,所以我和小五的出现令本村居民很是新鲜,围着我们问东问西。我们俩的模样本来就已经够狼狈了,再加上我瞎话张嘴就来的天赋,把父母双亡途经附近遭遇抢匪白话的有声有色,惹得大姑娘小媳妇们一通唏嘘。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小媳妇走到我跟前,说她家有套独院的房子刚刚空下来,问我要不要去休息休息。我还没说话,小五立刻掏出几两碎银子塞到她手里,“这位大姐谢谢了,不知这些够不够三个月的房钱?”小媳妇脸一下就红了,“哟,这怎么好意思呢?”她一定是把我们当成逃难的了,可见我们此时的样子有多可怜。小五坚持要她把钱收下,她也就不再推辞。她的房子虽然旧了点,但很干净,一间大屋一间小屋,厨房茅厕俱全,而且不漏雨不透风,大好大好。两个亡命的人,能住个窝棚就该满足,就不要痴心妄想什么达官显贵的豪宅了。小五在床上躺过一会,脸色好看多了,我的脚抹完药也不怎么疼了。我们俩恢复了元气,开始考虑一个很严峻很现实的问题,谁来做饭?我其实会做饭,不过是用电饭锅,四勺米八勺水往锅里一塞一按开关就可以踏踏实实看动画片去了……自从来到这遍地古董的年代,我真是什么活都没干过,在左家有人伺候,出门在外还是有人伺候。估计小五也差不多,小时候在家有爹娘兄长照顾,就连避祸也是只捡大户人家。他大言不惭的指责我,“一个女孩子不会做饭,以后会嫁不出去的。”“谁说女孩子就一定要做饭?我的理想是嫁个会做饭或是不用我做饭的。”我更加大言不惭的指责回去,“堂堂一教之主连饭都不会做,叫弟兄们跟着你挨饿啊?!”一说完我就感觉不对劲了,教主好像通常不兼职大厨,幸亏他也没继续争辩。话是这么说,可这几天也不能饿着吧。“不用着急,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我帮小五把被子盖上,“你先躺会,我去请大夫。”村子离小镇并不远。镇上虽然不繁华,但该有的都有,医馆里的医生是个白胡子老爷爷,样子挺慈祥,我一说是骨折他立刻就把东西收拾好跟着来了。世上还是好人多啊,有朝一日朕要是成了天下之总攻,定会好好照顾你们。老爷爷帮小五接骨时我躲了出去,虽然没流血,但我还是怕看了难受,他已经残了,万一我再晕了这家就更热闹了。等他们叫我进去时,小五的手已经固定好挂在脖子上了。医生开了些消肿止疼的药,叫我和他回去抓。小五怕我跑的太累,说明天再去就可以。我确实很累,可该跑还是得跑啊,谁叫咱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呢。毫无疑问,这是我有生以来最辛苦的一天。我抓完药,又要买菜,买完菜还得买几件换洗的衣服,完全进入家庭主妇状态。等我回到窝里,把东西一扔直接趴到小五的床头,“衣服给你的,这种时候就凑合穿别挑了。”粗布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就像钻戒没放到首饰盒里而是拿张报纸包着。我伺候少爷穿好衣服,又要执行下一条操作,“饿了吗?一起去弄吃的。”“你会做什么?”小五怀疑的看着我。“我什么都不会,所以还得麻烦你帮忙生个火再把锅架起来。”我们俩在厨房好一阵折腾,终于吃上热乎的了……而且还颇有忆苦思甜的野趣。锅在火上烧啊烧,很快水就沸腾了,然后我们把菜跟肉都倒进去,这就是最基本最地道的清汤火锅。“真亏你想得出来。”小五搂着一碗麻酱,吃的跟小猪一样却还忍不住抱怨,“可咱们也不能天天吃这个吧?”“唉,没办法啊,咱就忍忍吧,没挨饿就挺好。”我这个人向来对生活质量要求不高,拉里拉遢凑凑合合的习惯了。对于因为懒得洗碗而强逼全家减肥吃素一个月的我来说,这顿饭就算很够意思了。要不是看他受伤可怜,我就买馒头回来干着啃,这样连起火、刷锅、洗碗都省了,要是不怕脏连手都不用洗。“再说吃这个怎么了?强身健体有营养,而且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听说当年蒙古人打仗的时候也吃过这个,要不怎么那么彪悍呢。”“强词夺理!他们当年吃这个是因为行军打仗没的吃。”“他们是没的吃,咱们是不会做,出发点不同但落脚点都差不多。”在他发表反动言论之前,我把碗一放,郑重其事的告诉他,“你如果对我的清汤火锅有意见,那咱们从明天开始啃馒头,我反正无所谓。”他仔细权衡了一下没再说话。这死孩子,太娇生惯养了,我要代表政府教育他!吃火锅配有麻酱小料,夫复何求?~~~~~~~~从今天开始实习,自由时间锐减…… 第四十四章 生活啊生活 “这是抢劫,把内裤交出来!”“你说什么?”“你好歹也是为了救我才受伤,本小姐向来恩怨分明,你对我有五分好我就要还你十分,所以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这是我的第一次,多么珍贵的第一次啊,彦祖哥哥对不起,妹子等不了你啦!这是我第一次洗别人的内裤,多么令人感动啊。我温柔的对小五伸出玉手,“内裤脱下来吧,我给你洗。”小五坐在床上羞得满脸通红,把左手掩在两腿之间,多么欲盖弥彰的姿态,非把我的注意力往不方便的位置吸引。他结结巴巴的说道,“不,不,不用了。”“怎么能不用呢?!你怕我洗的不干净还是怕我偷偷拿去卖给怪阿姨?”我捋起袖子叉腰道,“我泱泱大国,以诚信为本,我说了要照顾你就决不含糊,脱!”“你买菜做饭就已经很照顾我了,这种事真的不方便。”哇噻,我才知道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如此高大,把肉和菜切切撕撕往白水里一扔就算做饭了。“不方便也得方便,你就拿自己当太子爷,把我当你的使唤丫头。”小五面露难色,“这种事情我从来都是自己干,没交给过丫头……”我的小宇宙快爆发了,受不了啦,他要是再不脱我就只好硬抢。“那请问你现在一只手怎么完成这件艰巨的任务呢?”我的脑内在说话的同时立刻反映出好多种恶心的场面,啊,不行,死也不要跟这样的脏人一起生活!“你是想单手拿着它在水里晃晃就挂起来,还是直接挂到外面风干?”我嘴角一阵抽搐,冷冷笑道,“又或者攒它几十条藏在床底下等日后好了玩忆当年?再或者,哼哼,准备从一而终把它穿到你痊愈?”他的脸更红了,不知道我刚刚所说的哪条才是他心中所想?但愿不是最后一条。在我健康与卫生双剑合璧的教育下,他犹豫的点了点头。这年头想找个地主老财阔少爷剥削自己多难啊,我伺候他,还得我求着他,我怎么这么贱呢。没办法,贱就贱吧,为了自己的心理健康我忍。等我把热水提到他屋里,他已经羞怯的把换下的内裤扔在床上。我小心翼翼的用两指无比优雅的夹起它,含笑躬身告退。临走时,我分外体贴的告诉他,“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不要客气哦。”哗的一声,鲜亮水润,真的很润,比我还润的内裤在阳光下展开,随着微风轻舞飞扬。看着自己辛勤劳动的成果,我绽开了灿如春花、艳若桃李的笑容,世界终于干净了。不注意个人卫生,可是我的大忌,轻则令我痛不欲生,重则逼我与全人类为敌。和我一起生活,可以把杂物满处乱放,但垃圾不能随处乱丢,外衣可以一周一换,但内裤必须每天一洗,绝无例外!虽然我帮人洗内裤掺有自己的目的,但大家还是不能否认我的高素质。昨天吃饭的时候,我们说起前天晚上的经历时,我为小五的伤势万分痛心,而他本人却好像挺高兴的,说幸好没有伤在我身上。多么感人的一幕,我都忍不住垂泪了。但他紧接着说了一句,“我可不想伺候你。”我这颗粉红的少女之心立刻随之碎裂了,于是决定用实际运动让他明白自己与大贤(也就是我)的差距。人在江湖漂,谁能不挨刀,说不准下回就赶我倒霉呢,万一到时候他不管我,我岂不是要生不如死了吗?所以感情投资很重要。我早晨刚洗完的头发,这会差不多干了,好清爽,好幸福。推开我的房门,床上正摊着一堆早晨从桌子上刚转移过去的衣服,我在底下扒拉扒拉翻出昨天偷偷买的所谓艳情小说一本。我住在小屋,光线不好,适宜睡懒觉,但要想看点东西就得搬着凳子坐到院子里去了。“你看什么呢这么仔细?”我看得正仔细,冷不丁被小五翻书页的动作吓了一跳。“你怎么能看这种书?”小五对我低俗的品位深感不满,整张脸一下冷了下来。“人家能卖我为什么不能看?”我无辜的问道。我太无辜了,呜呜呜,这叫哪门子的艳情小说啊,多风雅呀,明明是才子佳人鸳鸯蝴蝶派绝对纯爱无比和谐之佳作,可被无良书商一扇呼竟成了集虐恋情深契约情人春风一度之大成的色*情文学。小五侧过头,斜眼瞟了瞟我身后大敞的房门,“你的房间那么乱,你也住得下去?”他用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瞪着我,以他的智慧肯定无法理解一个把自己和周围人都收拾的非常干净而且极其爱美的女孩怎么能睡在猪圈般的床上。“对呀,我的床很乱,你如果看不下去就帮我收拾一下吧。”我继续看书,连头都没抬,即使这样我也能猜到他的反应。“这是什么?!”果不其然,他很快就蹿了出来,手里还捧着一把馒头渣和一小节黄瓜头。“如你所见,不会连馒头和黄瓜都不认得吧?”这是我昨晚的夜宵残余。我说昨天睡觉身子底下怎么老觉得扎扎的呢,闹了半天原来是馒头渣没扫干净,我还以为自己成豌豆公主了呢。至于那根纯洁而高贵的黄瓜,是我买一斤白菜央求人家送的添头,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溅,绿色食品无添加当真与众不同,就连一根普通的黄瓜都散发着原野的清香。小五扔掉我夜宵的遗体,又继续收拾去了。我在心中默念道,“一、二、三,尖叫。”“啊!”小五满眼春光的奔了出来,“你怎么能把那种东西都随便乱放?”他着重强调了“那种”两字,其实他所看到的不过是三件肚兜六条内裤而已。我昨天太累懒得收拾,顺手扔床上了,晚上睡觉自然就顺理成章的踹到脚下。我继续看书,但背后被两道炙热目光盯得发毛,根本看不下去。他不会对我萌生了什么不良企图吧?我觉得身上一寒,连臂上的毛毛都站起来了。“你……”“我……?”小五踌躇着,似乎有话想说又说不出口。我低下头佯装看书,实际上一个字都没看见。“你……”他走到我身边,轻轻翻起我的书,“你这书好看吗?”他这个表情可爱死了,有点像我小时侯第一次看到《万有引力》的样子,渴望又羞涩,非常期待又不敢承认。“不好看,真的。”我严肃的放下书,“你喜欢就拿走吧。”“我才不要呢。”他别过头,又忍不住偷瞟。这书真的不好看,确切的是我根本看不懂,整天诗来诗去的跟猜谜一样,太隐晦了,我比较习惯单刀直入的叙事方法,对这种思路有点跟不上。“你会讲故事吗?”小五突然问道。“会呀,你想听什么样的?”我站起身,把艳情小说飞回床上,“怎么想起听故事了?”“小时侯,娘就爱坐在院子里给我讲故事。”他抚摩着我的椅背,眼中流露出几分童真,“你也给我讲个故事吧,什么样的都行。”我居然能让他联想到娘,看来我还挺有母性的光辉,是块做圣母的材料,当然大家也可以理解为我很有做家庭主妇的潜力。限制级的故事不能讲,太弱智的故事不好意思讲,想讲点王尔德、普希金、安徒生怕他理解起来有距离,要讲三国、水浒、西游记,我又比不上广大说书艺人。左思又想之下,我头顶的灯泡豁然一亮。“搬凳子过来,我给你讲个我最喜欢的故事,《碧血洗银枪》。”今天在单位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屏风,不知道真货还是仿品,但看起来好气派好气派。想拿个相机去拍照,假装自己穿越了…… 第四十五章 家有青枫吃喝不愁 “一位年轻英俊高大健康的公子,手拿银枪,骑着一匹大宛名驹踏雪而来。他的枪杆是纯银的,光华夺目,上面刻着,‘凤城,银枪,邱’。他用枪在雪地中挖了一个大坑,挖完之后,便躺了下去,似乎是想试试坑的大小能否让自己躺得舒服……”我口沫横飞的讲,小五聚精会神的听。他是个讨人喜欢的听众,从不打断我,偶尔还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做出各种表情,时而微笑时而蹙眉。一直等我讲到,“邱凤城仰天轻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者死。’随后起身,对马如龙说道,‘这三句话,你以后一定要牢记在心,千万不要忘记。’”小五猛地拍了大腿一下,“凶手其实就是邱凤城!”“啊,这个……”我没想到刚开个头他就猜出来了,伤感情伤自尊。我当时看到第十章,邱凤城把整个阴谋全坦白告诉马如龙时,都还不太能相信呢。我怀疑是自己的转述出了问题,一不小心透露了真相,“说说你的理由。”“你的意思是不是我猜对了?”小五的脸上扬起胜利的微笑,“其实很简单,整件事安排的很巧妙,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马如龙,正因为太完美反而令我怀疑。毒杀沈红叶和杜青莲又找金振林来刺杀邱凤城,表面上看起来的确是马如龙得了好处,可事实上最吃亏的就是他,因为像我这么明辨是非的人太少了。”难道自恋的毛病也会传染?我以为这种大脸的言论只能出自我口,不曾想他也会说这种话。我恋自己的脸蛋,他恋自己的才智,如此甚好,这样我们俩在一起就能互相促进内外兼修共同进步了。“假如马如龙真的做了那些事,说明他不光心狠手辣而且心思缜密,一个这样的凶手做事会不给自己留条退路吗?而邱凤城的戏也演得有点过了,如果他真心不想娶碧玉夫人的女儿,只要表现得稍微平庸一点,定然会被另三位公子比下去,完全没有必要做出那副宁死不从的姿态。”我什么话都不想说了,他比我还明白。我起身去拿艳情小说,“你真的不看?那我可自己看了。”小五有些茫然的看着我,“你不给我讲故事了吗?”我垂头丧气的反问他,“你什么都猜对了还需要我讲吗?”貌似你给我讲还差不多吧。我不再理他,继续研读那本纯洁的艳情小说。“不许看,”小五伸手把书抢了去,收在身后,“陪我出去转转。”他的语气温和却让人无法拒绝,大人物就是大人物,今朝少邪明日大邪后天老邪,颐指气使都那么有风度,太有气质了。太阳光金亮亮,雄鸡唱三唱。为什么连大公鸡都欺软怕硬?巷子里那么多人,偏追着我一个人扑,在我身边又飞又跳,吓得我惊声尖叫。小五用左手把我拉到身后,低头轻斥,“滚开!”该死的鸡公顿时失了神气,夹着膀子躲到旁边的鸡婆群中。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气场?连鸡都感觉到他不好惹。若不是我没的可宫,早就自我挥刀做东方不败的弟子去了,哪轮得到这扁毛小畜生欺负人,八百米开外就能拿绣花针阉了它。我一路都走在小五右边,小心护着他的伤处,博得周围一片赞誉,纷纷夸奖我们姐弟俩情深义重。夸得我脚下轻飘飘的,仿佛周身都笼罩于圣洁的万丈光芒中。“回去吧,镇上人多。”万一那些侠义人士也到了,我可不想被认出来。“你怕被认出来?”小五附在我耳边说道,“你这个样子他们一定想不到的。”“你,你又伤害我……”为什么他们会认不出我?因为我不再是那个妖娆冶艳的祸水,我没了精美的首饰,没了光鲜的衣服,没了艳丽的妆容,我失去了作为女人最大的骄傲!每每看到自己映在水缸里影子,我都是七分愁闷三分犹豫,好一个荆钗布裙啊,当真土鳖共蚯蚓一色,估计我要趴土堆上别人得且一阵找呢。“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你这样也挺好看的。”小五安慰道,“没有盛妆华服,才更能显示出你丽质天成嘛。”这话我爱听,可人家在丽质天成的基础上再着点色彩不是更好吗?路边有个卖便宜饰物的小摊子,一些样式夺目的假珠宝正流转着廉价的光泽。小五叹了口气,有点惋惜的对我说,“喜欢哪个就买吧,委屈你了,日后我一定买最好的给你。”“嗯,你可要记住,不许赖账哦。”自己掏钱可以走小巧精致路线,花别人的钱就必须走暴发户路线,否则掏钱的人会觉得很没面子。我心地如此善良会让别人没面子吗?当然不会。我暗暗思忖着,我脸盘大适合带大的,而且我有的是劲不怕沉……我左挑右选,只买了一只普通的骨角簪,做的挺精致,虽然价格便宜但还满耐看的。不要夸我有眼光,其实我是在进行穷人美的自我安慰。哪位大小姐如果想尝试一下低调的雅致,欢迎用金钗或金步摇交换,我做梦都想重温艳俗风采!街角大树下有个小贩,支了个卖藕粉的棚子。一股香甜诱人的味道,不偏不倚直撞进我的鼻腔。我们过去坐下,要了两碗藕粉。老板拎起开水,往碗里一冲,热腾腾的藕粉就上桌了。我乐呵呵的拿起勺子啜着,急于享受那份温馨芳醇的幸福感,竟一不小心烫到舌尖,急忙条件反射的掩起嘴坐直了身体。小五左手捏着勺子在碗里搅动,好不容易拿起来,晃了几晃撒到桌上一些,又放了回去。“你怎么不吃?”我拿起勺子小心的尝了一口,“已经不烫了。”他抬起头,用一脸近乎凄苦的表情凝望着我,随后淡淡扫了一眼我拿着勺子的右手。我明白了,人家的意思是,“吃个屁呀,你个死丫头没看见本少爷的手伤了,还不赶紧喂我?这个月工钱不想要了吧?”我识相的端过碗,“来,姐姐喂你。”他一听这话,立马喜笑颜开,配合的张开嘴,痛痛快快的吃了下去。老板见状笑道,“小伙子,你姐姐对你可真不错。”以为小五的左手真的像大多数人一样笨拙。我最开始也觉得他是过于谨慎了,怀疑左手和右手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大区别。不过自从经过小诸葛的事,看来多长几个心眼的确有必要。如果小诸葛不是误以为他右臂被折,已经无力与自己抗衡也不会大大方方站到他跟前,等着接那三根毒针。我趁喂他的时候,观察了一下周围,并没发现什么可疑的人,来来往往都是些最最普通的粗服百姓。不过戏做的足一点对自己总没有坏处,我觉得自从我们认识以来,别的长进不敢说有,至少说谎演戏本领早已今非昔比。我们吃过藕粉就要回去了,路上不时有些云英未嫁的姑娘家投来热情的目光。“我今天很漂亮吗?”我小声问道。小五毫不犹豫的回答,“你什么时候都漂亮。”“我知道,可今天看我的人特别多,而且还都是年轻小姑娘,”我万分疑惑的拉拉自己的粗布衣服,难道这也能领导时尚?“我的打扮有什么特别吗?”“我也发现了,”小五眯着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我,“不过我对女孩子的打扮向来不怎么懂。”正在我们俩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大眼睛的小女孩提着一小篮鸡蛋跑了过来。“这个给你们的。”她嘴里说着“你们”,眼睛看的却是小五一人,把篮子往他手里一塞,柳腰一扭便飞似的跑了。新一代的少女偶像诞生了。人家潘安是掷果盈车,虽然风雅但品种过于单一,我们青枫出马不光蹭回了鸡蛋,还有点心、蔬菜、水果、鲜花。以后没事牵着他出来溜溜,能省好多钱…… 第四十六章 白蛇传之送货上门版 吃过晚饭,小五又开始缠着我讲故事,我拗不过只好讲了。讲得口干舌燥,讲到精疲力尽,说了无数遍“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这孩子还是不肯放过我。最后我说话的声音都嘶哑了,他才勉强同意放我回归大自然。明月当空,莫言安在?我好像从来没对他说过什么甜言蜜语,也没为他做过什么,但其实我的确很喜欢他。孽缘,这就是孽缘吧。我脱掉衣服钻进被窝,回忆着过往的情景。我不知道莫言在别人眼中是什么,不过我觉得他挺可爱的。我们就像磁石的两极一样,只要彼此相遇就会被对方吸引。我不能容忍别人对我不好,也不喜欢别人对我太好,而他对我态度恰巧就是让我最舒服的那种,甜而不腻。他很聪明,每个人在他面前都像裸奔一样没有秘密可言,然而有些时候却又傻得可笑。记得在左家的时候,我因为和罗烈互看对方不顺眼,便想学几招找机会整治那家伙。没想到莫言居然真信了我那杀人灭口的玩笑话,还无比正义的教育了我一通。当时我没太懂,只当他不识逗。后来我假装发脾气,拿刀抵着自己的脖子逼他,才明白他的心意。爱之深,责之切,这话一点不错;关心则乱,这话也丝毫不假。但凡了解我一些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人嘴硬心软而且又怕血又怕疼,根本不可能杀罗烈,更不可能自杀。而他不光信了,还深信不疑……想到这些,我忍不住笑了,心底也变得甜甜的。可再想想,甜就变成了酸,笑容就变成了眼泪。这么久没有消息,不知道他还好吗?我哭着哭着就不省人事了,等醒来时已太阳高照。我收拾好自己和家里的琐事,又讲了两段故事,估摸着是该出门买菜的时候了。我想拉上小五一起,但他宁死不从,嫌姑娘们太热情,任凭我连哄带骗终不肯踏出家门半步。这死孩子真迂腐,不就是让人看看吗?又不是没穿衣服。我挎着篮子出门去,姑娘们就跟约好了似的都堆在我的必经之路上,她们的目光如追光灯一样打在我身上,看得我浑身火热好不自在。昨天送鸡蛋的小女孩大着胆子迎了上来,怯生生的问道,“他今天怎么没出来?”看她娇羞可爱的模样,连我心跳都要漏两拍,小五这家伙却无动于衷,难不成真是对女人没兴趣?我本想逗逗她,问问那个他是指谁,可看她满脸绯红又忍不下心,只好老老实实的答了,“他在家歇着呢。”她低着头,摸着自己垂到颈边的大辫子,她的辫子油光水滑映衬着苹果般的小脸。六,七年前的我,是不是也有过这般可人的风景呢?我情不自禁摸摸自己的脸,已经比城墙拐弯还厚了,若想改过恐怕为时已晚。“你叫什么名字呀?”我悄悄问道,“回去我好告诉他,你问他好呢。”小姑娘的脸更红了,低声告诉我,“青青。”其实我觉得她叫小红更合适,脸蛋红红的,嘴唇也是红红的,红得让人想咬一口。不知道是不是小姑娘都跑得特别快,反正她是挺快的。我要是个男人肯定会追上去,然后把她拉到没人的地方,尝尝那张脸是不是真的和苹果一样甜,只可惜我不是,所以只能呆鸟似的傻站在原地。青青走后,我又被更多的姑娘包围了,结果今天小五没跟着出来,我的收获反而更多……我不免有点怀疑,那小子是不是早料到众家姑娘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存心玩欲擒故纵呢。刚到镇上没多少时候,就见飞沙走石,乌云压顶,急忙找了个凉亭避雨。虽然衣服已经湿了,但雨下得这么大,我总不能淋着回去吧,可这一等又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我站了大约半个小时,雨不仅没有停的意思反而越下越大。这雨要是下到明天早上,我还得站一宿不成?即使在亭子里,还不是不免有雨落进来。为什么人家穿越可以进皇宫王府吃香的喝辣的,我就得浑身又湿又冷跟丧家犬一样站在这?同穿不同命啊。正在此时,一把绘着山水垂柳的油纸小伞出现在我的头顶,我转过头看着打伞的人。那是一个方巾青衫的青年书生,眼神温和有礼,脸上却没什么表情。可不知怎的,我总觉得他身上桀骜的霸气远大于谦和的书卷气。他指指伞又指指外面,没有说话。“公子想送我回家?”他点点头,又指指自己的嘴,摆了摆手。我当然很想回家,可又怕他心怀不轨是个中山狼。然而转念一想,他若真是为了莫言的下落而来,就算我拒绝他,他也会想办法跟着我,我总不能在外面呆一辈子的。我狠狠心,点了点头,“那就谢谢公子了。”这一路上很安静,除了雨打在伞上的滴答声,就是我的心跳。伞不大,刚好能不让我淋湿。我偷偷打量着他,人长的倒是挺端正,可惜面部表情有点缺失类似面瘫,兴许是因为残疾的缘故不喜欢表露感情吧。挺好的小伙子,偏偏是个哑巴,否则没事来段淫词艳曲多有情调啊。我好想哭,小五居然撑着伞在巷口等我,算他有良心,没让我白疼一场。他对那书生谢了又谢,而那书生只是摇头摆手。我躲到小五身边,才看到那人的半边身子全湿透了……人家对我这么好,我居然还怀疑人家别有用心,惭愧惭愧。我们别了那书生慢慢往家走。“这是唱哪出?《白蛇传》?”小五幽幽的说道,“你可不要以为他真是个书生。”“唉,果然不是许仙啊。你觉得他身手怎么样?”“不知道,至少轻功不错。”小五瞟了眼我的脚,“他鞋底的泥比你鞋面上的都少。”“你说,他要真是为了莫言的下落而来,有必要对我那么好吗?”小五斗然停步,“你不会觉得人家看上你了吧?”“我年轻美貌,他看上我不应该吗?”小五叹了口气道,“今晚得给你喂点雄黄酒了。”“万万使不得,”我笑道,“真要把他吓到,我可没本事盗仙草去。”吃过晚饭,我给小五讲了青青的事,他好像全然没有兴趣,只是一个劲的催我讲故事。可怜的我被生生摧残了将近两个小时,实在扛不住了,“青儿,姐姐累了,咱明天见吧。”“你叫我什么?”小五用近似于见鬼的表情瞪着我。“没什么呀,”我笑嘻嘻的答道,“我要是白娘娘,你可不就得当青丫头嘛。”我话没说完人已夺门而出,量他还不至于追出来打。 网友上传章节 第四十七章 仲子逾墙 我失算了,呜呜呜,我以为他不会追出来,结果他不光追出来了,还把我堵在墙角,更无耻的是他居然弹我脑门。本来我智商就和美貌成反比,被他一弹说不定日后连大小便都不能自理呢。 苍天为证,我就是想夸他长的俊跟女孩子一样好看,绝没有嘲笑他娘娘腔的意思,是他自己内心阴暗老觉得别人对自己不怀好意,跟我没关系!我分明是一高举和谐大旗的良民,但不知为什么总被人错看成委琐怪大叔的异性同类。 我捂着脑门勉强支撑着逃了回去,关好门窗,以风卷残云的速度把自己脱的就剩条内裤,然后飞扑进被窝,光速入睡。被窝里暖融融的,有我的气味,舒服极了,对治疗失眠心悸等症有无比强大的作用。 靠,又做梦了,真倒霉。这恶心的梦啊,明明知道是梦还醒不过来,什么鬼东西在背后蹭来蹭去怪凉的?我迷迷糊糊的伸手去摸,妈呀,不是梦,有只爪子,男人的爪子!我刚要叫,不知那厮做了什么手脚竟让我一声都吭不出来,莫非是点了传说中的哑穴? 冰凉的手摩挲着温热的背部,贪婪而放肆,遇到变态怪蜀黍了……幸亏我手脚还能动,还能奋起抵抗。我自认发起狂来很勇猛,但他比我强悍,没费什么力气就按住了我的双手。他冰冷的嘴唇轻佻地吻了上来,我转头想要躲开,却被钳住了下巴动弹不得。我以为趁这个机会能挣开手上的束缚,可谁知他单手的力量较之刚刚竟也毫不逊色。黑暗里传来几声似有似无的轻笑,他一定觉得我无谓的反抗很可笑。就跟我平时欺负小动物地心情一样。看着掌中的猎物奋力抵抗却无济于事,那是怎样的一种快感,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总之那是个非常愉快地过程,猎物的反抗越激烈猎手越觉得刺激……现世报啊现世报。悔不该逼小狗两腿跳着走、悔不该挠小猫地痒痒肉、悔不该咬兔子的耳朵、悔不该揪仓鼠的皮毛,我不该恃强凌弱欺负小动物,我知道错了,呜呜呜,被强迫做自己不想做的事真的一点乐趣也没有! 既然反抗不了我就不反抗了。反正折腾来折腾去都是止增笑耳,何必费劲让人家高兴呢,还不如找个机会给他送上致命一击。就算是金钟罩铁布衫也有练不到地某些地方,哼,不要被我找到施展摧瓜龙爪手和碎蛋神拳的机会,否则就等着跟自己的小波德说再见吧。 我微微张开双唇,把他的舌头放了进来,等他自以为得计时,便狠狠咬下去。他闷哼一声。放开我,低声说道,“你属什么的。怎么那么爱咬人。” 好熟悉的声音,我想杀人。而且是用最残暴的手段…… 一肚子话说不出来。急得我对莫言又抠又挠。等他帮我解开穴道,我说的第一句话不是那句排练已久的。“你知不知道人家有多想你?!”而是触景生情地,“你是不是欲练神功又没勇气挥刀自宫,才来作死?!” “踏月寻芳,你不觉得很有意思吗?”莫言咬着我的耳朵轻声说道,“可不是每个女人都有机会遇见采花大盗,特别是我这么英俊潇洒的。”就你这德行还采花?踩屎还差不多。”我推开他,重新盖好被子躺下。 莫言伏在我肩头笑道,“你这话到底是骂我还是骂你自己地?” 太狡诈了,一点话头都能被他抓到。“你给我滚!”我出离愤怒的低吼。 莫言哀叹道,“我为了见你在外面冻了半宿,你却叫我滚,于心何忍?” 我摸摸他冰凉地手,地确于心不忍。“你把衣服脱了进来吧。”为了不让他误会,我特意解释道,“别让你那身脏皮弄脏我的被子。” “你知道我最喜欢你什么吗?”莫言搂着我问道。 “不知道。” “我最喜欢你睡觉地习惯。” “谢谢,我本人对这一点也很欣赏。” “你知道你什么时候最可爱吗?” “不知道。” “你不说话的时候最可爱。” “谢谢,没有最可爱只有更可爱,在征服宇宙之前我不会骄傲的。” “你知道你什么时候最性感吗?” “这个我知道。”我娇滴滴的抚摸着他的胸肌,“只可惜你没见过?” “那你什么时候才能给我看看呢?”莫言的呼吸沉重起来,摸在我大腿上的手也愈发用力。 我勾着他的脖子,把他拉得更近些,“只要你准备好了,我随时都可以。” “我人都在这了,还要准备什么?”莫言猛地压到我身上。 “你人在有什么用,我要的是东西?” “东西?什么东西?” “当然是道具啦。你想像一下,我左手提宣花板斧右肩扛九齿钉耙,坐在一个虎皮椅上,身后写着一个繁体的义字,多性感啊。”我想了想,补充道,“最好再粘个假胡子,贴身假胸毛(胸毛密度要以《热带雨林爆笑生活》里的村长为标准),那就真性感死了!” “你怎么不说话?我对这个前所未有的性感造型可是充满期待呢。” 莫言终于在沉默中爆发了,一手按住我,一手往我的下腹摸去。“你就是叫破喉咙也没用的,不如乖乖从了我吧。” “牙灭嗲!这个反应是不是有点俗气?”我自己都摇头了,“你不是说我叫破喉咙也没用吗?那我就叫破喉咙试试吧。” 莫言还没明白过来,我已轻声喊道,“破喉咙!”他愣了一下,随即把头埋在我胸前大笑。我也笑得胸腔发酸。“什么人?!”一句轻喝随着开门声,闯了进来。难不成真是那位救苦救难的大英雄---传说中的破喉咙,破大侠? 灯亮了。屋内风光一片大好。衣衫凌乱的奸夫正压在几乎全裸的淫妇身上,和捉奸地单纯少年。构成了一幅很有爱的春宫图。我和莫言一动不敢动,全巴巴的望着小五,小五也用同样惊恐地表情望着我们。 在这个奇妙的三角关系中,我是最吃亏地。他们都穿衣服了,只有我没穿。我冷,我羞羞……“那个,那个,你能出去一下让我们换个姿势说话吗?”我对小五问道。 他脸上一红,忙退出去,“你们慢慢聊,我回去睡了。” 吹灯拔蜡,重新陷入黑暗。 “嘿,你怎么突然来了?”我踹了踹莫言。“没尾巴吧?” “现在才想起来问……”他摸着我的脸,“你还真是一点没变。”呵呵,在左府的时候我们也说过同样的话。 “你这些天去哪了?”我问道。 “幸好我没走远。”莫言捏了捏我的鼻子。“还能帮你们收拾烂摊子。” “收拾什么?” “那位独臂大侠……” 话说那位诸葛仁兄,空着只袖子乍看起来颇有点杨过地味道。幸好人比较讨厌。否则我说不定真会一见猪哥误终身。我激动的拉住莫言,“难怪都没有人追来。谢谢。” “和我还说什么谢。“嘿,问你个正经事,你要老实回答。”我用非常严肃的语气问道,“你喜欢我什么?” 莫言想了想,“我喜欢你笑,你笑起来的时候和左明珠特别像,都是眼睛弯弯的亮亮的,鼻子还会微微皱起来,不过她很少笑,你比她笑的多……” “哼哼,终于说漏嘴了。”我一把揪住莫言的衣领,“早怀疑你们俩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要没好处你能对她这么上心吗?你还有脸说我像她,等我把她的鼻子割下来,眼睛挖出来,看谁还像她!” “你吃醋了……” 我吃醋了,没错,爷就是吃醋了!难道我只是人家地影子,难道他喜欢的不是我?“你个没良心的,你始乱终弃,你玩弄单纯少女地纯真的感情,呜呜呜人生何处没有恨?我以后要变成令人闻风丧胆地变态食人魔,一定是被他气地。 “不是你想的那样。”莫言无限深沉地说道,“我对你是真心的。” 我裹着被子坐起身来,极目远眺,似乎是要望穿深不见底的黑暗。这就是传说中的少女悦悦之烦恼,请给我一把手枪,我要华丽的爆头。“你真的爱我吗?你真的不是爱她多过于爱我吗?” “我当然更爱你。” “那你是不是该有所表示?” “想要什么尽管说吧,天下之大恐怕还没有什么我莫言弄不到的。” 面对他的信誓旦旦,我羞怯的说出了埋藏心底已久的愿望,“能让我见见吴彦祖吗?我都暗恋他快十年了,十年啊,人生能有几个十年?我最瑰丽的青春、我最炙热的感情都给了他……” “时候不早了,赶紧睡吧。”莫言打个哈欠,转过身去。 “不许睡,你还没答应我呢。”我精神抖擞的趴到他身上,“你就不为我的痴情感动吗?” “我想睡了。” “你答应我我就让你睡。”我情真意切的吟道,“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再唠叨我点你哑穴。”莫言把被子蒙到头上。威胁能够阻止爱情的脚步吗?不能! “你知道我有多爱他吗?你知道他那回眸一笑为我苍白的少女时代,增添了多少色彩吗?”莫言突然转身,在我身上轻轻一点,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我拉开被子,捶他、掐他、咬他、挠他、踹他,就这样,一夜缠绵…… 太阳天空照,花儿对我笑,小五的表情比阳光更灿烂比鲜花更娇美。他不怀好意的笑道,“昨天晚上辛苦你了。” 我满脸淫笑的回应,“还行,不至于爬不起来。” 我拿起笤帚,一边扫院子一边唱起了小曲, “拂晓的阳光照在 照在那小湖上 乘著那小白帆呀快乐的向前航 昨夜有风雨声呀 淋湿了花衬衫 你那好冷的手呀 我要使它温暖” “你今天心情好像特别好,唱的是什么?”小五问道。 我回头对他抛了个媚眼,捏着兰花指掩嘴微笑。“你的手冷不冷啊,要不要姐姐帮你暖暖?” 第四十八章 关于故事背景的暧昧猜想 “嘿,看什么呢,没见过我啊?”我对呆立的小五挥了挥手,“我知道我很美,但你这么热切的看我,我还是会不好意思。”得你还是穿男装好。” 他是喜欢像女孩一样清秀的男孩,还是喜欢女孩穿起男装后那种刚中带柔的媚态?没想到小五居然与我同好,孺子可教也。 “为什么?我穿起男装特别有味道?我要是个男人,那一定是最完美的,似玉的皮肤、淡定的神态、野性中夹杂着优雅、成熟中透露着活泼。”我昂起头轻轻抚摸自己光滑的脖颈,“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卖酒钱。此般风采恐怕也就只有唐寅这样的风流才子能领会。” “别开玩笑了,哪有你这样只会写自己名字的风流才子?”小五一脸不屑的打断了我的自我陶醉,“我的意思是,你穿男装时比较正常,至少不会用那种鬼上身似的眼神看人。” 我嘴角还没来得及抽搐,柔弱的小心肝已经快呜呼了。什么世道啊,居然说我真诚的媚眼是鬼上身?把笤帚往旁边一扔,抱拳道,“你说我不正常,那敢问何为正常“反正不是你这样的。”小五抱着臂靠在门板上,抬头望天。 “嗯,很好,那你能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吗?” 小五垂下眼帘想了想,“她要有一头乌黑的长发……” 废话,你们这有欧莱雅吗,她想染成绿毛龟也需要条件。 “一双灵动的大眼睛……” 马和牛的眼睛就是又大又灵动,你确定自己不是在选牲口? “红红地嘴唇……” 发黑的那是中毒了。三点。往街上一站,随便拉个姑娘都符合。”我摇摇头,对小五地言之无物煞是不满。“而且我也具备嘛,对了。.手机小说站http://wAp..CN更新最快.你不会是在暗示我吧?” 小五咬牙切齿的瞪着我,恨恨说道,“做梦!” 干嘛这么大火气?难不成被说破心事不好意思?我虽然比他大了点,但俗话说地好啊,“女大三抱金砖”。他想抱两块金砖也不稀奇。乖乖,喜欢姐姐就大大方方说出来吧,否则人家怎么拒绝你呢? “我真不明白莫大哥怎么会喜欢你这种人。”小五的语气似乎有点为莫言鸣不平的意思。你知道你这话多伤我心吗?我把你从棺材里刨出来,你却说我是这种人,”我阴着脸问道,“请问这种人是哪种人?” “你是说,是你救了我?”小五眼中写满了不可思议。 我如董存瑞炸碉堡般高高挺起胸膛,老实说这一刻我真的好羡慕F杯波霸。“哼,当然。除了我还能有谁。”我想了想补充道,“莫言也有点小小的功劳,是他掀地棺材盖。可主要还是靠我。要不是我耳听八方(被吓得精神紧张不得已耳听八方)他能发现你吗?一开始我告诉他有声音,他不但不信。还腆着脸告诉我那是尸体腐烂的正常现象。”我牛气哄哄的抖着肩。呼扇着鼻孔,“切的尸体腐烂才那现象呢。也先不闻闻味,长了鼻子全当吃饭用的。” 小五把我拉到房里,脸上是从没见过的严肃。我坐在椅子上,他背着手在周围走来走去,不时投来可以被解读为怀疑的目光。 “你把我拉进来,总不是让我看你走路的吧。有什么话尽管说。” 小五停住脚步,凝视着我的眼睛,“为什么要救我?”这话说地有水平啊,貌似莫言救他是理所当然,我救他就得是别有用心。 “为什么?你说为什么?你一个大活人躺在棺材里,我们不把你救出来,难道还把棺材钉上给你活埋了不成?”他高高在上的逼视,让我很难受,感觉好像受审,“这年头做人可真难啊,见死不救自己良心不过去,见义勇为又被怀疑别有用心。”我翘起二郎腿,沉沉的叹了口气,“如果你是我,你会选择见死不救吗?” 小五不好意思地笑了,他摇摇头,坐到我身边,“能说说你和莫大哥的事吗?” “莫言原本是在我家扛长活地,我看他可怜,没事就去照顾他,然后一来二去勾搭成奸,终被家人撞破奸情,没办法就逃出来了。”我把莫言之前扯过地,又用简洁通俗的语言复述了一遍。“不可能,莫大哥气宇轩昂,非富即贵。”小五肯定地说道。 “你真聪明,他的确不是扛长活的,不过也是在我家当差。”我怕说多了露相,赶紧想办法搪塞。我坐直身子理理衣服,整整鬓边的秀发,“他的事我也不太清楚,谁知道呢。人家唐伯虎能点秋香,他就不能因为爱慕我而混到我家吗?!男人的事,有时候女人不太好问的,只能装糊涂。再说只要他对我好,过去的事也无关紧要……” 小五将信将疑的点点头。 “我也有件事不明白,”我小心翼翼的问道,“他身上那块玉牌是什么意思?” 从小五对他的态度来看,那肯定是件不同寻常的信物。我偷偷瞄了小五几眼,苍天啊,他不会是莫言的种吧?!莫言兴趣不健康,老觉得强拗的瓜才甜,兴致一起净干些不着调的傻事。说不定他也曾年少轻狂,有过与杨左使相类的污点……“晓芙,我虽强逼于你,你却没懊悔。”想到这句经典台词,我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难怪莫言非把我揪到这,闹了半天是想让我和他儿子培养感情当个亲后妈。我和小五没差几岁,这样会不会惹出长兄为父的麻烦?大家可以信赖我的品位,但千万不要相信我的品格。啊,可别到时候演变成雷雨之穿越惊情四百年或满城尽带黄金甲之魔道风云。“我是什么人,你比谁都清楚!”好一幕人伦惨剧呀,人家不想坐在菊花台上就着药汤啃黄 “看你满脸风云变幻,又走神了吧?”小五在我眼前晃了晃手指。 我沉思良久,鼓足勇气问道,“你娘,那块玉牌的事是你娘告诉你的?” “不,是我爹说的。” 他爹?真是个伟大的男人……我,我太感动了,我想哭,都别拦着!“你爹了不起。”我站起身做伤痕美少女状,抚心蹙眉。 “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小五不明就里的眨巴着眼睛,“我爹说,那块玉佩的主人对我教有大恩德,所以自立教起便传下祖训,只要有人拿着那块玉牌,无论提出什么要求,仇家子孙都不得推辞。” 哦,原来如此,吓死我了。不过他们家祖先和莫言有什么关系呢?不能排除奸情,那到底这奸情是和谁发生的呢?男老祖还是女老祖?是女的我会河东狮吼,是男的我就能平静的圆满了。 我像狼外婆一样搓着手问他,“你知道是什么大恩德吗?” “不知道。” 有奸情,绝对有奸情!含糊其辞正说明心中有鬼! 我强压下内心的波澜,露出甜美无害的笑容,“你知道吗,原来昨天送我回来的书生就是莫言。” 小五点点头,没有丝毫吃惊的表情,“除了他还有谁会对你那么好,昨晚你们在一起时我就猜到了。”小五说到“在一起”三字时,脸刷的一下就红了,声音也越来越小。 在一起,多么中性的三个字。不知道莫言还跟谁在一起过呢? 第四十九章 生活就是一个YY接着又一个YY 平静的生活过得很快,小五说等我把故事讲完,差不多就能上路了。他第一次说的时候,给我吓得泪眼迷蒙,还以为是一千零一夜呢,讲完故事就杀头。还没听完,顿时两眼就模糊了,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悲悲戚戚的大哭起来。 小五一头雾水,茫然的看了我半天,“你哭什么?” “呜呜呜,我都要死了还不能哭两声?”我满怀愤怒的吼道,“我以真心待你,你却恩将仇报杀我灭口,还有没有点良心?!” “你,你这话从何说起?” “不是你说要上路的吗?难道不是送我上路?” 小五灼灼发光的眼睛立刻如同覆了层死灰,过了半晌才苦笑道,“我的意思是,等你的故事讲完我的手也好得差不多了,到时候咱们就能离开这了。” 何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便是。我的被害妄想症深深伤害了君子少邪纯真的感情。其实这不能全怪我,人嘛,总免不了有些疑心病的,谁叫他非用敏感字眼的。“上路”这个词同“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一样,不吉利不好。 小五对惊了朕的小心肝深感内疚,整整两天没和我说一句话。虽然他嘴硬,坚称是懒得理我这种人,但我明白,他其实是觉得对不起我。什么都不用说了,姐姐不会怪你的!谁让我大人大量,宰相肚里能撑船呢。 今晚还剩最后一章故事就能讲完了。小五也许会在静思之后深沉的对我说,“凭奥特曼的名义起誓,我决心不杀你了,你的故事让我感动。我将把这些故事记录下来。永远保存。”或者“什么狗屁故事,到最后邱凤城也是坏人,连个大反转都没有。更难以容忍的是马如龙居然没和邱凤城有一腿!靠,老子以后每天都要找个女人。故事讲地不好通通死啦死啦滴,今天就你了!” 呵呵,开个玩笑。其实很早以前就对《一千零一夜》中的皇帝表示怀疑了,他为什么要每天娶个新娘再杀掉呢?很有可能是因为他喜欢男人,但又不被宗教啊道德啊法律啊之类的鸟屎狗屁认可。只得出此下策,女人们杀地杀逃的逃,他才能高高兴兴地找男人。当然还有一种可能,皇帝是受,某些攻的能力有缺憾,他既怕别人知道自己有点独特的性取向又怕自己不举的事实曝光(伟哥万岁万岁万万岁!),所以还要硬着头皮找女人。那些聪明的女人一看就明白实情了,于是他便大开杀戒,终练成一代暴君。直到那个名叫桑鲁卓女人出现。用自己地一千零一个故事感动了皇帝脆弱而敏感的心……至于结果是拗弯为直还是友好的无性婚姻,我就不得而知了,大家尽管Y吧。 这年头连端午节都被某国(为了世界友好宇宙和平。咱就说某吧)YY成*人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还有什么不能YY?! 又YY远了。咱们回到原先的话题。说到哪了?那位看官大点声,什么?该说女主挥刀自宫。拜博学多思活泼向上的蓝猫大人为师?我呸!想误导朕,还嫩点!我能拜蓝猫为师吗,最起码也得是黑猫警长的关门弟子吧。南村群童欺我脑无力……雨一直下,气氛不算融洽,在同一屋檐下,他渐渐感到心在变化。 “马如龙的冤屈终于昭雪了,而我教的一片赤诚何时才能被世人接受?”小五仰首叹道。 “没关系,不接受就不接受,反派人物往往更受无知少女欢迎,你把她奸了她不但不恨你,反而还会死心塌地地爱上你。以后看上谁家的闺女尽管开口,姐姐支持你,嗯,精神上的。”眼中射出两道精光,身体微微前倾。 难道他想对我……?不,我不会从地。因为我要抱更粗的大腿。 他猛然抓住我地右手,将我拉到身前。他虽然年纪还小,但生活地磨砺已给了他胜于二十一世纪同龄人的成熟。他地手有些迟疑,仿佛用尽了毕生的勇气,终于覆到我光洁的额头上,那么的温柔,那么的多情,没有人能够拒绝这样的撩拨,无论男女,都没有。亦攻亦受,又非攻非受…… “你……”他的声音因为激动而略带沙哑,与平时相比更多了几分情欲嫣然的魅惑。他眉头轻皱,摇摇头。理智被火一般的热情压在身下,挣扎,深陷于情欲漩涡的挣扎。 “我?什么?”我清楚感到了自己的颤抖,如秋风中的落叶。 他朱唇一张一翕,字字撞击着我的心田。“一个女孩子,长得挺文静,说起话怎么来比最粗俗的男人还难听?!难不成是发烧了?也不热嘛。” “我说的难听,比不上人家做的难看。”我用修长的食指挑开他的手,淡淡一笑,“人家做得,我还说不得?” 他也笑了,有点释然有点无奈,“我终于发现你最大的优点了,不过大部分男人恐怕消受不起。” 我冷笑道,“本来也不是叫他们消受的。”对他们我不在乎,哼生苦短,我只抱最粗的大腿! 窗外的雨渐渐停了。 “我该换药了。”“好的,我回去。”我起身开门。 “你从不问我给自己用的什么药,难道就不好奇吗?” 有什么可好奇的,不就是白玉断续膏,黑玉断续膏那一类的玩意嘛,反正我什么都不懂,问了也是白问,何苦多知道一个秘密呢? “你的家学,我还是不问的好。”我颔首道,“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就回去了。”为小学时对腻友坦白暗恋同班同学小明而后悔,日后多次萌生杀人灭口掩埋实事之念的我,飘然而去。清风幽幽,吹起阵阵忧思,小明的事万万不能让人知道,她还记得此事吗?不记得最好,否则……姐姐,休怪小妹无情! 人生不过寒暑数十载,为什么不尽欢却要自添苦恼呢?天下第一?都是虚名,可偏偏就是有人想不通,愿意为这样一个不能吃不能穿的虚名拼命。 天下第一刀和天下第一剑都死了,因为他们想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原来他们都是,都是天下第一傻。阿刀的酥胸被剑刺穿,小剑的鹤颈被刀割断,他们倒在一起,鲜血汇成一片,染红了大地。这对生前不懂得珍惜对方,没有同枕之缘的别扭冤家,死后得以同穴而眠,也算慰藉平生了。 这是我和小五离开村子,听到的第一件江湖新闻。第二件新闻是,我成名人了,很多人在追我,绝大部分是男人,还有少量疑似百合的女人。不,不能妄断那些女人是百合,也许,她们也看上莫言了,是我的情敌……哼,跟我争,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姑娘我好不容易找到个结实性感的大腿傍,怎能轻易让与他人?!我还等着感动他,让他带我去见吴彦祖呢。 吴彦祖?灵光乍现。莫非这些女人也是为了一睹彦祖哥哥的风容?!我不会让你们得逞的,彦祖哥哥是我的,他是我一个人的! “他是我的!”我在荒山中大喊,远处传来杳杳回音。我怎么这么有气质呢?就连犯花痴都比别人真诚,至少比害老父跳河的某位姐姐唯美多了。这要是冬天,满山白雪皑皑,就更有爱了…… 什么?没明白?回去看《情书》。里面有我儿时的梦中情人,百看不厌。窗帘飘起,美少年倚窗而立,电视前的美萝莉满面通红情窦初开,被传为千古佳话。 “靠,没事吧你,都多大了还在钱包里塞柏原崇的照片?!貌似打从十多年前,你钱包里就放他的照片!” 面对朋友的惊讶,我没有说话,只是笑,笑得很甜。没好意思告诉他们,我家的墙壁上至今仍贴着他的海报…… 第五十章 其实平淡才是最大的幸福 世上本没有奸情,YY的人多了,便成了奸情。 大家对发掘奸情很热衷,却没有成全奸情的觉悟。乱世之中的两朵浮萍,不仅要忍受思念的煎熬,更要被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不完全的人YY。 到处都在传李悦和仇烟梧的绯闻,也许绯闻这个词已不足表达传言内容精彩之程度了,我们还是称它为艳事吧。大家把李悦和仇烟梧的奸情描绘的比《金瓶梅》还精彩,很有幽默感,颇具想像力,果然还是集思广益的好。 刚听到这种话的时候,小五很尴尬,每次脸都臊得通红。所以我老得提醒他,“没事,跟你没关系。” 他好奇我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一点都不觉得难受,我告诉他,因为我的名字很俗,所以常遇到重名,早习惯了。大家请自由的YY吧,科学家爷爷说,这种纯脑内运动有助于预防老年痴呆和少年脑残等疾病。 在各种YY的版本中,我比较喜欢两小无猜版,很纯爱够扯淡,稍微润色一下就是篇明媚的忧伤,夹点英文法文拉丁文火星文就是忧郁小资,添点高贵的啤酒奶茶白开水就是风流总裁VS豪门千金。最不喜欢的是淫娃荡妇版,内容全是厚码级,一点艺术气息都没有,太重口味了,当然还有一个理由就是,我因为不明白什么叫“内媚”,而被小五取笑。 我很伤心,我那少女的自尊遭到了无情的践踏……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小五在某天路过某茶棚,停下来休息,刚好遇到几个欠抽的大脸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地路人甲。再明白一点就是为了衬托主角遗世独立,出淤泥而不染,落粪坑而不臭的可怜存在。 大:“听说仇烟梧的姘头可俊了。.手机小说站http://wAp..CN更新最快.” 脸:“听说不光俊。而且天生内媚,每天晚上两个人都要于怕被警察叔叔以不和谐地罪名拷走。特删去3000字)。” 男:“真想尝尝那女人的滋味……” 其实我地滋味也没什么特别,走了一天出了不少汗,还没来得及洗澡,估计挺咸的,尤其是脚。 听过那三人的YY箴言。小五便盯着我瞧个不停,直到重新上路还没看够。话赶紧说,看得人家好无助哦。”题。”小五红着脸问道,“什么叫内媚?”不太懂,疑似男淫YY的产物。” 小五垂下头,语气惋惜,“你怎么会不懂呢?你居然也有不懂的东西。” 这话虽然是在埋怨我,但我被埋怨地很爽。是啊,尽管是我也仍有不懂的东西。天地之大宇宙之广还有无数知识在等待我学习,就连孔圣人都不敢说全知全能,更何况是稍逊半筹的我呢。 我笑容灿烂的说道。“学海无涯,在下惭愧。”以为凡是不正经的东西你都懂呢。没想到也有例外……” 靠,这话说的。赶明给他买本《花猫听话三千问》自学去。 我很记仇,所以今天爬山的时候多次动了把他推下去的恶念。不过还好,幸亏我本性善良。 这个鸟山,我不喜欢,太高了,而且很荒僻,总让我有不好的联想。 孤男、寡女、山洞,该发生什么,我们就做什么。老天给我们创造条件,我们不能不给他老人家点面子。干柴烈火,只要微微一触,就那么微微一触,便足矣。他在黑暗中摸索着,我焦急地等待着,我好冷好怕,只有他才能为我驱走这讨厌的不快。人家等多久,还不行吗?”好。”疼!”了?”啦!”谁叫你非蹲在这的?”远了被大灰狼叼走。”我揉揉生疼地柔荑,“什么时候才能把火生上?”下过雨,木头都是潮的,再等等,很快就好。” 火是点起来了,烟也起来了。美女有了,狼烟有了,诸侯在哪?我也要烽火戏猪猴嘛!浓烟把我们呛得直流眼泪,不过还是挺高兴地,特别是我,一直在喊,“大灰狼不敢来抓我啦!”说实在地,我以前都不知道童话故事给自己留下了这么严重的心理阴影。 小五跟看耍猴一样,热情地欣赏着我围着火堆又叫又跳的俏丽身影。“坐下歇会吧,大灰狼不会来叼你的。”他把烤好的馒头递给我,“你不把大灰狼叼走,我就放心了。” 我警觉的抬起头,为什么我不能叼大灰狼?难道……这里生长的乃是传说中的灰狼王子,只要轻轻一吻,毛茸茸的大灰狼就会变成水灵灵的大帅哥?嗯,这小子一定是怕灰狼王子看上我,不要他。耽美,我爱,但如果牵扯到自己的利益,我还是更期盼为BG大业献身。 我决定今天晚上不睡觉看着他,想甩掉我泡帅哥?没门!得让我先挑,我挑剩的才是他的。我想要一个毛多一点,尾巴大一点,会旋风摆尾功的,这样又能玩又能当被子盖,一举两得。 困了,困了……毛毛哥哥,等我! “嗯毛哥哥,人家要吃鸡,你快去快回。” “喂,放开我的手,再抱我也没地方给你抓鸡去,也不成不了你的毛毛哥哥!” 毛毛哥哥温柔的双眼在怒吼中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某教主的怒容。小五鄙夷的瞪着我,“毛毛哥哥是谁?你和他好像很亲近嘛。” 我不好意思告诉他,灰狼王子入梦来,只得顺口胡编。“哦,那是我小时候家里养的一只老狗。” “你觉得我和你家的狗像吗?”小五咬牙切齿的问道。 哇,教主很生气,事情很严重。 雾气昭昭,山谷中一片白茫茫。 “咱们真的要下去吗?”我犹豫着。 “是的。”他的坚决容不下任何迟疑。 “我害怕!”我死命拖着他的手往后拉,“咱们不去了,行不行?” “不行。” “这跟万人坑似的,怎么看都是个毁尸灭迹的胜地,阴气太重,说不定有白骨精。”我放开他的手,抱住他的腰,“就算上古宝藏、武功秘籍、神兵利刃,也没命重要!” “算你说对了!”小五挣开我的熊抱,严肃的说道,“这的确藏有神兵利刃。” “早说嘛。作为一名敢于直面惨淡人生的真的勇士,为了民主共和与世界大同的伟业,我决不会退缩!”我精神抖擞的大步开拔,内心勾勒着自己左倚天右屠龙的美态。 “但也有尸横遍地……” “咱们还年轻,大好人生都没来得及享受。我不想死,也不想看着你死!”我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搂住他的大腿,哭嚎道,“跟姐回家种地去吧,咱踏踏实实过日子不学人家闯荡江湖啦!” 第五十一章 人在江湖飘怎能不寻宝1 我要用鲜血浸热这冰冷的世界,我要以身殉教,长伴教主左右。他没有逼我,我是自愿跟来的,没办法,谁叫咱觉悟高呢。 教主大人虽然同意让我在外面等不必跟进去,但实际上他很舍不得我。当然我也不想离开他,两个人在一起总比一个人踏实,就算死我也得找个黄泉路上搭伴的。合适吗?”适。” 我虽然不聪明,但也看得出这是座古墓。挖坟盗墓这种缺德事我不忍心干,怕遭报应,可小五却异常兴奋,令我不禁怀疑这是古墓派的秘密分舵。仰望四周,除了荒山还是荒山,以我的生活经验,花姑娘这种生物喜清静而非荒凉,应该不会在如此诡谲的地方出没。先不提去哪捕捉风流才子与自己谈人生哲学与艺术理想,咱就说最基本的,住在这种鬼地方吃什么,穿什么,戴什么,抹什么? 那位看官说什么?裸奔?靠,麻烦保安给这小子扔隔壁种马文去!那位看官说什么?自给自足?嗯,很有理想,请问是穿兽皮树叶吗?建议你帮姑娘多存点,免得一到冬天叶子没了,又得被刚推出去那小子占便宜。花姑娘是不可能出现在这种地方的!如果你觉得身穿兽皮,皮肤粗糙,一见人就嗷依嗷依的周口店姑娘很美,那我只能说咱们的审美情趣不是一个路线。 不过难保小五不是复古风的忠实拥护者…… 所以在进去前,我特意确认了一下,“你实话告诉我,咱们真的是去找神兵而不是姑娘?” “就算有姑娘,也是死的。”小五甜甜地笑了。与小加加演的少年汉尼拔有异曲同工之妙。.Www,16K.cn更新最快. 为了不被他比下去,我也做出一副“不吃人头”李大嘴的样子,“那要是有活地怎么办?咱们吃了她好不好?” “好啊。”他回答的很痛快。没准真是汉尼拔地异国前辈。 我们俩得意洋洋的相视而笑,活像两个危害社会的变态狂。待我们笑够。小五严肃的说道,“进去以后,你一定要跟紧我,不要乱走更不要碰任何地方。”为引起我的注意,他又叮嘱道。“否则,刚刚就是你这辈子最后一次笑了。” 坟墓前立着一块巨大地石碑,上面刻的是小篆,我不认识,不过猜也知道,肯定是墓主生平。小五仔细看完,跪倒在地连磕了十个头。 突然间,那千斤重的石碑竟挪了地方,露出一个黑黝黝的洞口。小五忙拉我进去。我们刚刚站定,洞口又缓缓合拢了。 一片漆黑,虽然阴冷。但并不很潮湿,也没有窒息的感觉。隐约能感到风从深处吹来。我们一动不动的站着。用心倾听,除了彼此的呼吸和心跳。只剩淡淡的风声,看来这真的没有其它活物了。 “这是不是死过很多人?”我问道。 小五拉着我地手抖了一下,并没有回答,“如果不把火折子点起来,你能看到多远?” “我现在连自己的鼻子都看不见。” “那你就拉紧我,千万别乱动。”他停了一下,解释道,“火折子不多,我们只好省着用。” “我知道,放心吧,我绝对比你想象的还怕死。” 试着走了几步,比我预想地要顺利,看来我有做盲人的潜力。 小五问道,“你刚刚为什么问我那个问题?” “什么问题?是不是死过很多人?” “对。”小五地语气有点麻木,听不出感情,“你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女人地直觉……”我苦笑道,“越不好的事,往往我地直觉越灵。” “哦?那你觉得我们会不会死在这?” “不许说不吉利的,讨厌!”我尖着嗓子叫道,“咱们一定能出去,才不会死在这呢!”我怕黑,怕密室,怕未知,这里全占了。我一个劲的安慰自己,吉人自有天相,美人自有天爱……那如果老天在睡觉或是自身都难保怎么办?我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乌鸦嘴。 我们不再说话,一步步小心的往前蹭。他好像踢开了什么东西,其中有个大概比较圆的还咕噜咕噜滚远了。我问道,“什么东西?” “没什么,一些杂物而已。”他把我拉的更紧了,“小心,不要绊到。” “哦,你也小心。” 被他踢开的杂物越来越多,是什么呢?他没告诉我,听声音应该不太沉。来这里旅游的人怎么到处扔垃圾呢?一点环保意识都没有,太不注意素质了。 “啊,不好,我踩到东西啦!”我叫道,“是不是机关?”其实我原本想说的是,是不是地雷? “没事,继续走吧。”过了一会他又说道,“这种东西在这多得是,不用大惊小怪。” 哦,原来我是不小心踩到土特产了,“幸会幸会,小妹眼拙,还望前辈恕罪。” “你在跟谁说话?” “刚刚踩到的那个。” “你还挺有礼貌,”小五噗哧一声笑了,“不过,往后你说不定还会踩到更多,我怕你忙不过来。” “麻烦你认真一点可以吗?万物皆有灵性,谁知道哪个能成仙哪个能成魔?”我充满人文关怀的告诉他,“多客气客气总没有坏处。”说不准在哪个阴暗的角落就蹲了只石头仙或者草根魔呢,对它们敬重些才方便套磁。 小五笑道,“嗯嗯,这个你放心吧,这没有仙也没有魔。” “有妖吗?” “让你失望了,没有。”小五顿了一下,压低嗓子,“不过有鬼……” “废话,坟墓当然有鬼!”我笑道,“男鬼多几只没事,女鬼就免了吧,我怕不好意思。” “为什么?” 我猥琐淫笑道,“万一人家长得楚楚可怜,娇艳动人,你一时把持不住,你说我是帮你望风呢还是帮你抓姑娘?唉,到时候我要再连个躲的地方都没有,岂不是得被迫看你们的活春宫?” 如此下乘的玩笑,要搁平时他早生气了,这回却连反驳都没反驳一句,只是笑道,“那就有劳姐姐了。” 第五十二章 人在江湖飘怎能不寻宝2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为什么这句丧气的鸟话,会钻进我的头脑中?倒不是我喜欢受虐,不挨骂就跟犯了大烟瘾一样痛苦,而是小五他的反应过于平静,平静得让人觉得不正常。 活跃的脑细胞疯狂作怪,终于做出了最符合鬼片思维的怀疑。 拉着我的人,到底是谁? 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真的,风似乎更冷了,他的手也更冷了……如果现在突然把火折子点亮,我会看到什么?也许,也许还是不看的好,就让我这么稀里糊涂的跟着他,直到,死。最好到死,都不要让我知道,真正的小五其实早已经…… “你在发抖,很冷吗?”他停下脚步,问道。 “不,我不冷。”我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轻声问道,“还记得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吗?” “第一句话?反正不是你好,”他笑着回答,“过去这么久,我早不记得了。” “好好想想,很重要的。”我闭着眼,脑中浮现的全是当时在义庄的景象。 一只手从前面扣住我的咽喉,冰冷如铁,“出声就要你的命!” 我惨淡一笑,该来的终归要来,可为什么鬼会怕我出声呢,这里不是他的老巢吗?莫非他是想背着他们老大独吞我?如果这样那他应该带我往外走才合理嘛。真是只头脑不清的傻鬼,我应该提醒他吗? “我没记错吧?”他笑嘻嘻的松了手。“我记得当时刚醒没多久,就看到你气鼓鼓的坐了起来,然后趁你不注意就顺手……嘿嘿。” “没错,没错。你知道我当时有多害怕吗?还以为你见色起意呢。”这个世界果然没有鬼的,一个新来地鬼怎么可能知道我们过去的事呢?我又吓自己了。.1-6-K,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 “见财起意还有可能,色就免了吧。”他叹了口气。“也许我的确不应该进来,更不应该把你也带进来。平凡地生活。说不定更幸福……” “后悔了?没关系,咱现在出去!” “不行,我不能走,你走吧。”他把火折子递给我,“顺着我们的脚印原路回去。不管看到什么都不要慌,到了洞口,把右边地铜灯点亮后再往后推,门就会开。” “为什么你不走?” “有些事即便知道不可为,还是忍不住想去冒险。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当然明白,有些事总希望自己能亲自做一下,哪怕是错了也心甘情愿。人生在世,过于谨慎,就没有意思了。可你觉得用性命去赌值得吗?”雄心壮志,有时候真的很麻烦啊。我第一次觉得整天在胭脂堆里打滚的男人,也并非完全一无是处。最起码不会为了个物件拼死拼活。 “要走一起走,要死一起死。”我把火折子还给他。“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莫言临走前曾叫我照顾你。如果你有什么三长两短,我怎么向他交代?更何况,我本来就放心不下你。” “我又何尝没答应过要照顾你?”他火折子推还给我,“你总不想害我被莫大哥记恨终生吧。” 我学着他的口气,重复道,“有些事即便知道不可为,还是忍不住想去冒险。你明白我地意思吗?” 他没有再争辩,拉起我的手继续前行。莫言说的很对,我们骨子里都是骄傲的,骄傲的人值得信赖,因为我们没有勇气承受失败,所以我们不能失败。我一点也不勇敢,说不怕死那是假话,事实上我怕得要死,但我更怕背负背弃与懦弱的恶名苟活。 若不能挺胸抬头的活着,不如带着体面与尊严去死。 地面上的杂物越来越多,除了那些分不清质地的东西,还有些金属,令我又好奇又恐惧。 “咱们是来找什么?” “一把剑。” “别告诉我有了这玩意就能号令天下,我才不信呢。” “其实我也不信,一个物件不管多好终归是个物件,与其说它有多厉害,不如说它能帮人发挥更大地潜力。” “嗯,我也这么觉得。”我突然用力拉住小五,“等一下,我才琢磨过来,咱们花了大把力气跑到这,就为找一把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作用的所谓神剑,是不是太傻了?到铁匠铺挑把好菜刀,说不定反而更趁手呢。” “也许吧。”小五笑了下,“可我就是想看看这件传说中的宝物。” 任性地小鬼,不要命的小鬼,不知道惜福地小鬼……其实我也跟你一样任性,一样不要命,一样不知道惜福,我也好想看。假如真是件宝物,看一眼再死也算告慰亡灵;假如只是件被吹得神乎其神地废铁,那只好说自作孽不可活。 “这把剑明明是我家的至宝,可第二代教主却不知为什么没将它传下去,而是带进了坟墓里。” “这座坟原来是你家先祖地呀,太好了。”我兴奋的大笑,“你个不肖子孙敢来打扰老人家的清梦,我倒要看他会不会爬起来教训你!” 我原先还在为擅入他人陵寝而遭受道义和天理的折磨,这回全没事了,万一老的怒了,看在小的是自家仅存的硕果也不会太追究,说不定还会被我的忠勇感动,封我个摄政王……,这回发达啦!哦,不对,最近清穿看多了,不好意思。 没关系,总之邪道老祖通常都很大方,再加上我生的如此纯良,说不定他在托孤之后,会捎带手把神兵交给我,“姑娘,看你骨骼精奇,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材,维护仇家大业就靠你了,我这有把破剑,见与你有缘,就给你吧,剃须甚是好用。” 之后,我会凄美绝伦的一笑,推辞道,“余无须可剃。” 老祖听罢,对我的诚实大加赞赏,愈发器重我德才兼备,霍然从棺材中探出头来,进行软硬兼施威逼利诱。我见他死不瞑目心生怜意,便勉为其难的接受了神兵,并学了他自创的“黯然销魂掌”与“百年孤独掌”,从此横行天下再无对手,遂改名为“李求败”。 而魔教在我的荫蔽下亦蒸蒸日上,终夺了朱氏天下,建成一政教合一的强盛帝国。求败大神的美名与威名,随着魔教征服地球的脚步而传遍世界的每个角落,世界大同,再不会因为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发生战争。中国乃至世界的历史,从此改写。小五冷不丁停住脚步,害我一头撞了上去。“你停下干嘛?”我揉着鼻子问道。 “我还想问你干嘛呢,为什么一个劲的在我背后学鬼笑吓人?” 居然说我银铃般的娇笑像鬼,太没品位了,最起码也得说像猫头鹰吧。没关系,做大事的人都有大胸怀,我也不例外。所以我不会和他一般见识,终有一天他会发现,我是那个镌刻在他生命中的人。 他曾管我借过两个铜板的零钱买茶,不知道准备什么时候还,他会不会忘了?咿呀,我要不要提醒他呢?能不能向衙门申请强制执行?想赖账,不可能,我会追一辈子的,两个铜板的巨款啊,绝对值得我把自己镌刻到他生命里了。 第五十三章 人在江湖飘怎能不寻宝3 子夏哥哥曾经曰过,“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这句充满人生哲理的话,始终鞭策着我,做人不要太努力,与其绞尽脑汁和天命争,不如作君子态多勾搭些狐朋狗友备日后党同伐异之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吾日三省乎己,对周围一切有可能拉拢腐蚀的同志,最大限度发挥自己母性的关怀和女性的温柔。却不知那些家伙接收到信号没? 小人物的悲哀啊,谁让咱没本事呢?可没本事也不能不活着呀,所以咱就得瞄准合适的大腿,抱住不撒手。我现在所做的正是如此,我陪着教主出生入死,这番情谊,日后他若不加倍回报,天理难容,就算天理能容敬重我的世人也不容!没错,他欠我两个铜板要不还回二两银子咱就不容他! 那边有位看官说的好,功高震主怎么办?拜托,麻烦您把招子擦亮点,我这么一个柔弱如小白兔的无害生物能震谁,分明是被震的。人家只要稍微图点名,略微谋点利就满足了。 哇噻那位看官眼睛瞪那么大干嘛,问我上一章为什么假悲壮欺骗大众感情?什么叫欺骗?我怎么就欺骗了?人家不过是在内心戏上多发挥了一点点而已,而且这种发挥也不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人格结构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昨天的大无畏精神正是本人“超我”的表现。真没想到,我的理想人格居然这么伟大,看来我还是下意识追求进步,力争向先进靠拢的…… 气氛。做事很讲究气氛地,气氛对了,就有可能脑袋一热眼前一黑。做出些平日难以想象的事,就像我现在这样。不过我现在眼前已经很黑。用不着再黑了。.Www,16K.cn更新最快.难以捉摸的黑暗有时让人害怕,有时却能给人勇气,仍像我现在这样。 一只软硬适度温度适中地手,正被我握着。我心跳如小鹿乱撞,我面热如巴西烤肉。感谢上苍给我这个与教主亲近的机会,我会好好珍惜好好发挥好好把握地。从小到大我有过无数离谱的愿望,其中有一个就是供职于邪恶秘密团体,如今我终于找到组织了,而且一找就是最高领袖。更幸运的是,领袖正落魄,给了我与他共患难的经历,实乃他之大不幸,我之大幸。必要时刻。我愿飞身上前,用脆弱的肉身为他挡住危险,临死前还要口含鲜血无比华丽地挣扎道。“教主,快走。别管我。天下苍生需要您!” 黑灯瞎火,孤男寡女。此等大好时机他要不对我许下点海誓山盟,例如“解决住房”、“给于终身最高工资待遇”等,就太不正常了。我一直在等他开口,可他就是不说话,让我不免有些难过。是我做的不够好吗,为什么他不拉拢我腐蚀我呢? 正在我黯然神伤之际,他又毫无预兆的停下,害我再次一头撞了上去。我捂着鼻子强压怒火,“怎么了?” 他没有解释,只是说了声“得罪”,便把我紧紧搂到身边。他的身体僵硬,呼吸愈发沉重,好像很紧张。我们本来走得就慢,现在更慢到近乎龟速。突然有个不明物体挂住了我的裙子,我没注意,往前一走立时传来哗啦一声,那不明物体便碎到地上。 “那是什么?”我怯怯问道。 “没什么,不用管它。” 没什么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他不肯告诉我呢?脚下的不明物体显然比刚进来的时候多了,他虽然踢开不少,可依然剩了些漏网小鱼,踩在脚下怪有质感的。“先等一下。”他弯腰不知捡了件什么东西向前方掷去。先是某物被摔到墙上的响声,后是石门打开地声音,最后一声,像是某种硬脆的东西被挤碎了。 我们往前继续走,他不住的叮嘱我,千万不要乱动。完全没必要如此,首先我没有多动症,其次就算有也被吓好了。我又不傻,听得出那扇石门有多重,而且暂时还没有和某物一样被挤碎地构想。 我们在直走了N久之后终于拐弯了,我兴奋的大叫,“终于弯了,终于弯了!”小五没有说话,只是饱含无奈与沧桑地叹了口气。虽然我从未给他解释过什么叫弯,但他天生聪慧悟性过人,在与我相处地时日中早已自行体会了。 “我去点灯,你不如把眼睛闭上吧。“哦,好的。”我傻兮兮地应了,两眼一闭,连原因都没问。他要我这么做肯定有他的理由,我相信他是为我好。 失去视觉后,人的其它感官会格外灵敏。这里没有一点多余的声音,死寂,我不喜欢在这种地方说死,可我只能用这个词。有风声,在某处肯定藏着通风的地方,所以这里并没有我原先想象中作呕的潮气和窒息的威胁,不知为什么,我还是觉得空气里有些不同寻常的味道。不,不是味道,是感觉,空气中弥散着死亡的恐惧,无论过去多长时间都挥散不开的死亡的气息。 我对自己的敏感报之一笑,这本来就是坟墓,坟墓是死人呆的地方,当然会有死亡的味道,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大不了完事后陪小五多磕几个头,虎毒不食子,老人家生前再凶,想来也不至于跟自家孩子为难。 小五把灯点好,回到我身边。他没有说话,但我知道他在盯着我看。“闭着眼都感觉到你在看我了。”有看你,我在看你身后……”他的语调比平时生硬了许多。 “我身后有什么?我可以看吗?”我兴奋的笑道。我身后有什么,武功秘籍还是神兵利刃?最次也得是个宝山吧。否则怎会把他惊骇到这种程度呢?是不看的好。”他慌慌张张的捂住我的眼睛,似乎生怕我偷看。家的秘密说出去?没关系,不方便看我就不看。”猜疑这种事很麻烦,我最怕麻烦。“要不你找东西把我眼睛蒙上?”是那个意思。”他连忙松开手,“你想看就看吧。”他把手放在我肩头,小声说道,“你看清楚了也好,如果我不能和你一起走,你就顺着来时的脚印自己出去,记住,千万不要慌,不要乱动。如果我……,你就和莫大哥替我把玉牌带回家去。”气话,要是连你都出不去,我一个人怎么可能出得去呢,所以你有什么遗言也不用向我交代。” 不远处传来火焰的声、热和光感。开吧。” 眼前忽地亮了,惨白一片,久别光明的双眼一阵刺痛,流下泪来。我挡住眼睛,擦净泪水,过了好一阵终于能看清小五的脸。 他的脸色很不好,我想我一定更难看。我以为自己会尖叫不止,但原来恐惧到极点时根本顾不上出声。样?”他紧张的扶着我。只是有点想吐……”我话还没说完,腿就先软了下去。 同志们可以先猜猜看到的什么,也就是女主一开始误会的土特产。其实前面已经提到过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呢?如果没猜到,不说明你笨,而是我写的不好。 第五十四章 恨她就带她去探险吧 我真后悔张开眼睛,如果一直看不到兴许还好些。现在胃里堵得很,阵阵向上翻涌,想吐又吐不出,只能按着胸口干呕。地上一把把枯骨,已够惊骇了,但最渗人的却是大厅中央的一口大油锅。小五刚刚把火折子扔了进去,这会锅里正烧得旺,一把焦黑的枯骨在熊熊烈火中早不成样子。黑眼珠和你的笑脸,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罗大佑的这首《恋曲1990》,还真应景啊……只不过这容颜转变的稍微大发了点。 周围的墙上除了铜灯还有几颗硕大的明珠,灯火虽未通明,但有明珠反光,倒也足够看清那些黑洞洞的,曾经的眼睛现在的窟窿。一双双黑洞,好奇的打量着这两个,不,我这一个没出息的新人,好像是说,“哪来的呆鸟,吐什么吐,没件见过英姿飒爽的前辈吗?嘿,说不定你待会也得躺下来陪哥哥们呢!”尸癖,也不喜欢骨感美的男人,就失陪了吧。”我小声嘟囔道。么?”想跟他们躺在一起。”我指了指周围的尸骨,“你看凡是有衣服留着的,都是男人,估计没衣服的老前辈也不会有几个是女的。”啊,都是男人,”小五点头道,“本来这种地方。也不会有什么女人。”能和他们在一起,男女之防不管生死都得防,”我很严肃的做远目状。余不欺暗室,但此处诸公就未必了。万一他们半夜骚扰我怎么办?”有我呢。”小五笑眯眯的坐到我身边,“谁敢欺负你,我就让他和你后面那位前辈作伴。” 我身后那位前辈,大约刚死了几十年。.网,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还有头发,骨骼也没散架,面壁而立,衣服虽然破旧,但仍看得出昔日光彩,头上的发簪亦是稀罕物,真是名副其实的“潇洒死了”。行,这位前辈恐怕是这最可爱地人了,非要找人作伴也该找我。”我强忍吐意。仔细打量起墙边的骷髅,“你看他那身精细的打扮,家底肯定少不了。再看他那头乌木般地秀发,生前定是位风流侠(邪也行)少。我就喜欢这种男人。”我故作轻松的笑道。“他是我地了,你要找相好尽管挑。除了他都行。” 近墨者黑,绝对的,我就是和墨待久了才被染黑。曾经,我是一只纯白而沉默的羔羊,终日蜷缩在草原角落,等待毛毛哥哥那似魔似幻如在风中凌乱的狼吻……是哪种男人?”小五摇头晃脑的问道,“家底颇丰还是风流侠少?”我跟谁风流去?”我鄙夷地瞪了他一眼,“瞧你问的,纯粹是废话。对了,你说的风流不是迎风流浪之意吧?你要有这种理想,可以考虑把家产给我,我会帮你好好败光。”真是死到临头都不知悔改呀。”小五摇摇头。有什么可悔改的?我说的都是实话,没钱到哪风流去?真要饿到易子而食,我看谁还风流。” 小五愣了一下,甜甜一笑,“真是爱钱不爱命,凭这点,你就跟这位风流侠少很般配。”他走到侠少身后,“知道他怎么死的吗?” 我摇摇头。这家伙紧紧贴着墙面,看不出搞什么名堂。小五用短剑小心翼翼划开那人的衣服,然后轻轻一扯,漫天彩蝶纷飞。这位帅哥生前一定没想过自己会被人看得如此通透,只可惜他没有脸红的机会了。卡的是什么?”我顾不上害怕,好奇地走上前去。吧?”小五把我拉到另一颗明珠下,“想不想把它摘下来?很值钱的。” 他怎么知道我在打明珠的主意?这么好地东西,要插在我头上得多耀眼啊,我的光彩再加上它地光彩,从此中华大地将永远极昼。黑夜给了我们黑色地眼睛,我们却只用它看到光明。“这合适吗?”我做垂涎状搓手,“你家先祖的东西,我一个外人拿去,是不是不太好?”不管我内心觉得多合适多好,嘴上该客气还得客气。意而已,喜欢就拿去,有什么不好地。” 大富之家就是有气魄,我喜欢,甭管多贵重的东西,一句小玩意全打发了。明珠挺高的,我紧贴着墙壁,踮起脚拼命向上摸,可依然差了一大截。我试了好几次,直到腿肚子抽筋,才想到咱不是一个人。我把小五拉过来,“你帮我拿吧,我够不到。” 小五笑着摇摇头,“我可不想像那位兄台似的,到死都得站着。一旦拧动明珠,就会触发机关,这回你明白他为什么死在那了吧?”他指着墙上一处尖出的雕饰,“你仔细看看,和卡在那人肋骨上的一模一样。”他把手放在自己心脏下面轻轻一点,“机关触发后,那个东西就会从这刺进来,后面有倒钩直勾骨肉,所以根本取不下来,人只有等着慢慢疼死……”你明知道有机关还叫我拿,怕我死的不快?!”我又怕又气,狠狠捶了小五一拳,早知今日,当初就该给他活埋了,何苦养虎为患。我真傻,我本以为开拓发展思路,能迎来自己事业的上升期,何曾想到头来竟要落个本色演出鬼片的下场。你个没良心的,呜呜呜,鸟尽弓藏啊,呜呜呜,兔死狗烹啊,呜呜呜……”你开个玩笑,你怎么当真了呢?”小五见我嚎啕不止,也慌乱起来,“别哭了,算我求你还不行?”我不理他,继续哭,直到他一跺脚,愤愤说道,“留点力气等死的时候再哭也不迟!”思?”我抹抹眼泪。哭了?”他白我一眼,转头望向四周,“据先人记载,最凶险的机关全集中在刚刚的通道,这里除了墙上的明珠不能动外,并无其它异常。”表没有,否则人也不会死得到处都是。”我身子一颤,出了一身冷汗,“也就是说连你也不知道机关在 小五点点头。 我拉住他的衣襟,狠命摇晃,“那你的意思是,咱们有可能也要和他们一样烂在这?!苍天不仁,我还年轻,我还有好多未实现的远大理想……”我吞了口口水,找个干净地方一屁股坐了下去。“跟我说说,那通道里都有什么,我先做个心理准备。”事到如今怕也没用,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什么特别,”小五坐到我身边,用左手在我颈后轻轻一砍,“只不过身边的石俑,可能会悄悄溜过来给你一撕心裂肺的尖叫冲天而起,死命搂住小五的脖子,可怜他一世英明就这样差点被勒死。不要怪我下手重,谁叫他在鬼地方讲鬼故事吓人,不知道我们这种被称为美少女的生物通常都很胆小吗? 第五十五章 愤青,就是这个味 在经过一番殊死搏斗后,小五终于连滚带爬的逃出了我的魔掌。原来他并没有完全吓我,他的意思是,如果触发机关,通道两侧持刀的石俑就会咔的一声斩下来,只不过用词有点诡异需要商榷。 这一刀砍下来会怎么样呢?脑袋咕噜咕噜满地滚,还是自天灵盖开始被等分为左右两部份,或者从脖子斜着砍下去直到腋窝?貌似都是不错的选择,其实我比较欣赏拦腰切断,据说这样人不会马上死,能好好欣赏自己血染的风采,多猎奇呀。 真恶心,我怎么会有如此残忍的想法呢?都怪那仇家老变态,没事非折腾出这么个鬼地方污染我雪域高原般纯净的心灵。 “还有别的死法吗?”被大刀砍死太普通了,一点都不小资,还不如让我看穷摇戏晕死好呢,尽管后者真的好残忍好残忍,老导致我精神便秘。 “别的嘛,”小五托着下巴想了想,“一脚踩空会掉进陷阱。” “摔死?” “没那么惨,也就是被坑底倒竖的尖刀扎死而已。” 原来被扎死还算优待俘虏呢……他们仇家人真是宅心仁厚,我等小民感激涕零,当牛做马亦无以为报。“还有更不惨的吗?”我就不信挑不出一个适合自己的死法。 “乱箭射死?” “你是不是还想在墙上刻下,李悦死于此墙下?”想象自己被万箭穿心……肯定很疼,浑身的毛毛都立起来啦!这种死法通常是留给国家栋梁的特殊津贴,我白蚁一只没资格享受。 小五就像个热情的推销员,秉持着“必有一款适合您”的理念。.手机小说站http://wAp..CN更新最快.继续向我推荐。“中毒怎么样?” “死地快吗?” “挺快的,药喷到脸上后,脸会有点痒。痒完就没事了。” 我摸着自己的脸问道,“那脸会肿吗?”人家就算死也要死得漂漂亮亮。肿成猪头就不太好了。 “不会,都烂得见骨了,哪还会肿?”不人道,比法西斯还残忍,真怀疑希特勒跟东条英机是在他们那受训地。我绝望的抱着头。想象自己惨死地情景,我这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只怕还来不及喵一声就骑白马西游去也。说到这我得解释一下骑马的用意,人家都驾鹤我为什么要骑马呢?一方面可以彰显自己品位与众不同,另一方面因为我恐高。不过最主要的,是因为人家心目中的那个他,就骑白马。 他一路西行,每一个回眸都惹起人间一片喧嚣。被欲火焚伤地众生在爱恨中纠结沉沦,“让我吃了他吧,只有让他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才能毫无保留的爱他!”他就是大唐第一艳僧----唐三藏(即广大耽美狼眼中的唐总受)。 闲话少叙,咱们书归正传。话说我和小五坐在地上,继续深入探讨各种死亡方式的可行性。“你知道刚刚挂住你裙子的是什么吗?”小五问道。 “黑了吧唧的我怎么知道?”我不屑的撇撇嘴。“我又不属夜猫子。” “你猜猜。”他不怀好意的笑道。 “总不会是手吧。”哼,想讲鬼故事吓我。还嫩点!他点点头。做出一副极其认真地表情,“有几个倒霉鬼不小心碰错地方。被夹在了石缝中,其中最靠外面那人,临死前拼命往外挤,结果还是死了,死的时候只有一只手留在外面。” “啊我奋力飞扑,未遂。有了刚才几近窒息的经验,这次还没等我扑过去,小五已先行闪开,害我这招天外飞仙以面部着地式华丽收场。 我要像谭嗣同那样高呼一声“我自横刀向天笑”,然后从容就戮,留下一番千古美名!才怪呢…… 先不说盗墓这件事有多无良多缺德,咱就说最实际地吧,谁能把我这盗墓先行者的美名传出去?人家谭公之死,那是推动历史发展,我算什么,拿到东西又不归我?当个稀里糊涂地无名英雄,烂成一堆白骨,连分辨性别都得靠测量耻骨,既没名又没利,反正说来说去我就是吃亏。 可吃亏也没办法啊,难道我还能自己逃了不成?不,我不能丢下教主弟弟独自逃生!“哼,死而死矣!”我裙摆一扬,阔步前行,呼呼带风,我这点冷峻特质要早被发现就能反串小马哥了,哪还轮得到黄晓明出头?小五那番详细讲解太恐怖了,与其孤零零惨死还不如与他搭个伴…… 反正也不知道哪有机关,我们干脆就随便溜达,越逛越觉得不对劲。我指着在油锅里浴火焚身地仁兄,问道,“什么机关能让人掉进那里?别告诉我失足落锅,火这么旺,人根本不可能走近。” 小五点点头,“我觉得像是有人把他扔进去的。” 咔,短路了,被叛徒谋害活活煎死,显然已大大超过我推己及人地想象范围。“咱们离他远点吧,”我牵着小五的衣角擦边走,“你是说发生内讧了?” “很有可能。等一下,”小五突然蹲下扒拉着地上的白骨,“你看这里,是被砍过的痕迹!” 我没敢仔细看,只是站着草草瞟了一眼,“会不会是旧伤?” “这一刀可是砍在胸口上,”小五鄙夷的说道,“这么重的伤肯定当场就没命了。” “会不会是你们的人干的?” 小五用不容置疑的语气答道,“绝无可能。” 事情越来越有趣了,我就喜欢内讧,我就喜欢有关人类内心黑暗的故事,我就喜欢剥去伪君子神圣化的外衣。“哈哈哈!”我仰天大笑,如武侠片里的女魔头。小五关切的问道,“你没事吧?”他眉头紧皱,似乎以为我被吓得精神错乱了。 “我没事,我活这么多年,头一次这么高兴!”我揪着小五的衣袖狂拽,“你想想,一路上那么多机关,能到这的肯定都是有点本事的吧?结果这么多高手,没被敌人杀死,全死在自己人手里了,多有意思啊!” “你觉得让人自相残杀很有意思?”小五的脸色有点泛白。 “当然不是,”我自认,内心还没扭曲到专门欣赏人间惨剧的份上。为了不让小五对我的心理健康产生怀疑,我急忙收起幸灾乐祸的笑容,换上愤青嘴脸,“哼,见利争先,利尽交疏,反相贼害,配为人耶?!”我负手挺胸,感觉那叫一个良好,我怎么这么崇拜自己呢?难怪大家都喜欢以侠义自居,原来满口仁义道德这么有感觉。 第五十六章 危险的疯子1 在一番慷慨激昂的陈词后,我内心深处遗忘已久的英雄主义大无畏情怀终于死灰复燃。不过我并没有等来教主大人与我进行世纪性的握手,他也没有与我展开两个有志青年间热情洋溢的对话。他只是带着一点怜惜半分无奈的告诉我,长此以往,我将嫁不出去。 嫁不出去怎么了?嫁不出去就娶几个,充掖后宫。反正牛郎店老板娘,也是我的理想职业之一,而且这样还能工作生活两不误……大好大好。 性别歧视,赤裸裸的性别歧视,最起码也得算性别偏见。真想给他进行一下女性主义再教育,不过细想一下,觉得还是不教育的好。万一男女真平等了,我岂不是就不能支使他干力气活了吗?别开玩笑了,我这么娇嫩的小手哪堪重负?天塌下来有强攻顶着,我是弱受,只有瑟瑟发抖的份,小攻们,为了保护我勇敢的冲吧! 基于种种现实考虑,我决定抛弃原有思路改走悲情小言路线。我蹲下身,温柔抚摸着某两位前辈伤痕累累的娇躯,“总攻意气尽,痴情受何聊生!放心的去吧,虽然你们生前不能在一起,但死后能得相守也是大幸。”我抹抹眼睛,拖着哭腔,“你们过有他的日子终于比没有他的日子长了……”(注:这句台词原本为,“我过没有梅尔的日子已经和有梅尔的日子一样长了……”出自《纽约纽约》,曾有N多腐友流泪推荐,说若不看此书人生有憾。我只看过一点,的确够虐心,没舍得多看。怕自己扛不住割腕。) 多么感人的群受殉葬啊,百凤盘龙,仇仇。保重吧,逢年过节我会给你烧些虎鞭丸下去。 我挺胸抬头。准备迎接小五的飙泪狂扑,没想到这家伙铁石心肠,完全不知感动为何物,与我的柔情似水有着天渊之别,更可恶地还是那上翘的嘴角。貌似在对我挑衅,“就这水准,比爷装可怜扮清纯的时候差远了。” 虽然我平常状态不怎么好,可事实上人家本性非常言情地,就连养只鸡都起名为“罗密欧”。.www,16K.Cn更新最快.忆当年,我斜倚门框,痴痴念道,“啊罗密欧,为什么你的名字要叫罗密欧?”小鸡昂首。深情回应,“唧唧唧!”(翻译出来就是:“你起地你问我,傻吧?还是成心跟爷套近乎?”) 在旺盛表演欲与强烈叛逆心理的共同作用下。我向小五飞过幽怨的一瞥,随后捡起一把大刀架到脖子上。做远目状。无限凄凉的说道,“没有人能够阻止我爱你。生不能,死更不能。仇,等我!若得相见,今生足矣。”感情来了,如黄河改道长江决口般势不可挡,我将刀一横,做姬别霸王状。剧终、拉幕、演员谢幕,之后该观众雷鸣般的掌声了。咦,虽说大部分观众力不从心无掌可鼓,但至少还有一个喘气地呢,怎么这一个也没点表示? 演员向观众要掌声,就和作者向读者讨长评讨推荐一样,都有些羞羞的,羞并憧憬着。 “你觉得我怎么样?”我抬眼在他脸上迅速扫过一遍,又赶紧低头,随后便怯怯的搓着衣角。我怎么能这么娇羞可人,罪过罪过。还是那句老话,我要是男的早爱上我自己了,就算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也绝不含糊。为什么我要是我呢?为什么我最爱的人偏偏是那个我最不该爱的人呢?为什么我要爱上我自己呢?啊,真是比禁忌还禁忌,比禁断更禁断,注定相爱却又不能彼此拥有的悲剧!我果然是个有罪的女人…… “好。”他的回答简单有力,掷地有声,看来对我地确有爱,是个懂得欣赏美的行家。我刚想赞他两句,不想人家在深呼吸一口后,补充道,“好呆。” 一颗对演艺事业充满渴望,对潜规则与被潜规则充满期待的少女之心,破碎了,被风一吹无影无踪,就跟存储错误发生丢失地文档一样,再寻不到它存在过的痕迹。 对这个缺乏艺术领悟能力地社会彻底绝望了!他居然说我呆,呜呜呜知道狗血到一定程度就能成为经典了吗?不是我不够经典,都怪他不够狗血。 我本想再争辩几句,可他竟完全不给我插嘴地机会。“千万不要乱说话,”小五神秘而严肃的小声说道,“他生前性情古怪,做事阴狠,如果死后真成了鬼恐怕……” 我没等小五说完,赶紧把他嘴捂住,“嘘……”我侧耳倾听,未发现异状,忙躲到他身后,“仇老前辈,请看在您不知道第多少代子孙地面上放过奴婢吧,少爷还小,需要人鞍前马后的伺候。奴婢刚才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您老千万不要当真!”都说,识时务者为俊杰,我真是太俊杰了。 仇家老头不会来见我吧?每每想到这里我都觉得浑身一阵发冷。我像背后灵一样紧贴着小五,不时还来个猛回头做侦查,倒也没见到可疑鬼影。我想忘了这件事,可非凡的想象力并不准备放过我,一场暴虐大戏正在脑内剧场开锣上演。身为女主的我,被一面目模糊的鬼畜老头用铁链锁在墙上动弹不得,他用古今中外各种闻过的没闻过的酷刑死命折磨我,我却怎么也死不了,只能自由的嚎叫。更渗人的是,那老头一边虐还一边念叨,“见到老夫,姑娘没失望吧?” 尽管我在心里循环播放,“呔!尔莫再逼我!”妄图以这种虚张声势的方法来为自己壮胆,却不见效果,任何轻微的动静都有可能把我脆弱的小心肝吓得粉碎。于是在火焰燃烧的劈啪声和不小心踩到人体的咯吱声外,不时又多了某雌性小兽(小兽乎?小受乎?)的清啸作为点缀。 诸公死状颇惨,生前必定经过一番苦战,我怀疑殉情没必要整的这么热闹,除非总攻大人就好这口。小五蹲下身,仔细查看过后众人遗骸,静静抬起头,用标准的忧郁哲人式目光看着我,“为什么人总要互相残杀?难道这就是人性?” “他们爱着同一个男人,谁都认为自己才是最爱他的,由于争执不下就火并了。”我双手一摊,做为爱惋惜状。 哲人用他会说话的明眸,对我糊弄事的回答温柔的表达了抗议。抗议有效,谁叫我最吃软的。“你真让我说,那我就说了,但你不许再说我嫁不出去!”那是人家心中的痛,戳不得啊戳不得。“人性本恶。”我就说了这四个字,我想这就足够了。 所谓人性,好像天生就是为了日后泯灭而产生的悲壮存在,就像我们从出生开始就不可避免的走向死亡。江湖一入深似海,良心从此是路人。我曾经以为江湖是最单纯的地方,是个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把花钱的美丽大世界,后来我发现人性诡谲无处不在,江湖与官场并没有本质区别。曾经我幻想行走江湖,等自己真的走上了,原来不是人行走江湖,而是被江湖践踏,践踏自己最初的理想。 我最初的理想就是后宫,很有内涵吧?! 和莫言分开这么久,没我保护他会不会被人蹂躏呢?苍天啊,这真是个严峻的问题,我们虽然没结婚但我们有真感情,他要是被人睡了我该怎么办?抖 “你在想什么?”小五一句话把我从混乱的思维中拯救出来。 “没什么。”我摇摇头,死也不能把自己内心属于小女子的部分暴露出来。 “人性本恶?你也这么觉得吗?”小五蹙眉敛容,“他生前也总爱说这样的话,所有人都把他当成危险的疯子,没想到百年之后竟还能有你这样的知音。” “你这话是夸我还是骂我?” “我只是讲述事实。” 啥叫事实呢?难道我在别人眼中也是疯子?疯就疯吧,就算疯我也比别人疯的漂亮,没办法,人家天生丽质嘛,凭这点也胜仇家老头几分。 好事多磨的一章,3号就写完了,结果出现存储错误全没了。事实证明,2008年,流年不利! 危险的疯子2 疯子之所以被当成疯子,并不一定因为他真是疯子,可能他只是比别人想的更多,而他想的刚好又是别人所不愿接受的。孔孟是君子的学说,真君子学了更加真君子,伪君子学了装得更像真君子。荀子的“性恶论”我躺在地上举双手双脚赞成,只是觉得在教化大家去恶从善之余,最好能再教教我们这些改造好的良民如何分辨伪君子和真君子。 至于为什么仇老头被称为疯子,却没人说荀子是疯子呢?大概还是因为名人效应吧,谁叫人家荀老是名人,要不说出名要趁早呢。 我在心里把老仇一下划到了知识分子行列。啥叫知识分子?有傲骨、有独立思考、有批判社会的精神那才叫知识分子呢,瞧瞧人家老仇,这就是死翘翘的例子!小五说我是老仇的知音,那我是不是也能算的上个准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好啊,说出来都比文艺青年响亮。 “你笑什么?”小五用打量特务的眼神审视着我。 “我有笑吗?”我揉揉脸,装出格外严肃的表情,“开玩笑,在这种地方鬼才笑得出来呢,你一定是精神过于紧张出现幻觉了。”要是让他知道我随时随地不忘YY他人YY自己,没事就用“众人皆愚我独智”和“众人皆俗我独雅”等无耻思想来达到自娱自乐的龌龊目的,后果不堪设想。 他没有多说什么,继续拉着我小心翼翼顺着墙边走。“好像有字。”他突然撒开我的手,兴冲冲跑向前去,我想拉住他已来不急。幸好并没发生什么,否则就真成几个破字引发的血案了。“快来看!”他激动的向我招手。 我叹口气。循着他走过的地方跟了上去。在晦暗残光照射下,看到墙角处刻着几个不显眼地字,笔法潇洒矫健、苍劲有力。 “一人入内受清城。.1*6*K更新最快.他人速去勿回顾。”这句话下面的落款是:“仇于世自囚于室”。 小五抚摸着字的棱角,喃喃低语。“没错,果然是用清城刻上去地,清城果然被他带进来了。”与他的欣喜不同,我一点也没觉得找到所谓神兵是件大好事,倒是那散落四处地枯骨令我不由得悲从中来。 仇于世。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就为看人贪婪无情的丑态,就为证明人性本恶?虽然我也这么认为,但我打心眼里希望自己是错的……就像小五一开始说的,能穿过外面重重机关来到这里都不是等闲之辈。江湖,原来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片世外桃源,除了快意恩仇,更多地还是人性的卑鄙。蒲松龄先生写过,“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小时候不懂事,看到这里我也是一笑而过,觉得狼很傻。人真聪明。现在仔细想想才觉得别有一番深意,禽兽之变诈和人之变诈比起来是多么简单无害。人若变诈起来真是太可怕了。 人总希望自己爬得高一些再高一些。图点名谋点利,这些名利真的值得拿命去换吗?躺在这的诸位已经用实际行动告诉我答案了。我想。这样的结果他们应该是考虑过的,就算仇于世不要他们的命,身边的盟友也可能随时变成敌人要自己的命。大家拼了命来到这,谁会甘心把眼看就要到手地神兵拱手让人呢?这一点仇于世很清楚,所以更要留下那几个字,他早算准不会有人情愿离开…… 那杀光所有人走进去就能拿到清城吗?我不信,如果我是他,我一定会用更痛苦的方法折磨这个有勇无义小人。 小五四处寻找着打开石壁的方法,我帮不上忙,只好在旁边立着为他提供精神上支持。没办法,咱只能精神上支持,免得帮不上忙还净帮倒忙。 “仇于世这个名字是真地吗?”我觉得这个名字挺奇怪的,和他们家那种浓郁地文艺色彩有点不太一样,似乎稍稍有些王八之气,哦不对,是王霸之气。 “这个名字是后改地。”小五转过头,对我嫣然一笑,“他原名太平。” 我一听差点喷了,要不是怕人家在天有灵,我早躺地上打滚了。太平,这名字好啊,不知他娘是不是叫媚娘,他爹是不是叫李治。开个玩笑而已,太平和太真一样都是道号不是名字,而且人家仇公是男人。行了,大家笑笑就得了,不许再揪着不放,没看见人家都气不过改名了吗?“嗯,太平这个名字好啊,吉利、祥瑞!”我发自肺腑的称赞道,“不过我觉得还是仇于世更好,有气魄。” “好?”小五瞪大眼睛望着我,“你没明白他改名字地意思吧?”小五抓过我的手,在手心写到:囚於世。 这已经超出普通伤痕美少年的范畴了,人家的思维早已上升到人类和世界的高度了,多忧郁啊,生前绝对有一大票死忠粉丝整天追着吻他脚下的尘土,要不然也不会这么愤世嫉俗。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不过应该和事实出入不大。因为人家的第六感一向很灵,特别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小五趴在墙上看呀看,半天也没看出什么门道,身法倒愈发有壁虎的姿态,也算没白忙活。他兴致盎然,好似完全没感受到我的悲哀,我饿了,我想吃肉…… 我正想说服他跟我先离开这,出去找点吃的再回来,反正东西又跑不了,这回就当趟道了。结果只听一声巨响,我们进来时的石门竟关死了…… 这回我们俩都慌了,进退两难,难道真得坐在这等死?活活渴死饿死,也太惨了,更何况我们还年轻,我们还要为革命事业出力呢。互相鼓励过一番后,我们开始新一轮寻找。 我们把墙和地所有能找的地方都找了,依旧一无所获,只能傻坐在一起欣赏仇公的书法。“都是人,怎么人家的字都写得好看,就我写的跟鸡爪子挠的一样?唉,真丢人,想我一妙龄佳人,居然连情书都要找人抓刀代笔,惭愧啊。”看过仇于世的字,再回想我自己的,无限汗颜。所以说,我当初不亲手给谭瑾回信不是不尊重人家,而是太尊重人家,怕给人家吓着。 “没关系,说不定日后你的鸡爪体还就成一代书体之正宗了呢。”小五的表情很温柔,貌似在安慰我,尽管这话听着一点都不像安慰。 看的太久,我现在睁眼闭眼都是仇某人的这几个字。 “喂,这有四个字是两两重复的。”小五突然跟发现新大陆似的高兴起来。 “废话,你刚发现啊,不就是两个人两个于吗?”我一说完也兴奋起来,我们刚刚光顾着查看周围,竟把这几个字忽略了。“你快看看这四个字!”我催促道。 “果然天无绝人之路!哈哈哈!”我们在这四个字上发现机关了,看到生存希望的我把右臂架在小五肩上仰天长笑,如走火入魔的女魔头一般。 他兴奋的时候我冷静,我兴奋的时候他冷静,这样的组合很有发展潜力。他默默推开我的手臂,“你觉得这不是陷阱?” “大不了就是一死,反正咱们困在这出不去也是死,既然都是死,那就试试吧。”我捋起袖子走上前去,“如果我死了,那你再找找别的地方,到时候出去别忘了带上我……” 第五十八章 危险的疯子3 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真不是我素质高,具有献身精神,我是纯从实际出发。原因很简单,如果小五死了,我完全不可能独自逃生,反过来,如果我死了,为他排除一个错误选项,那他活着出去的机会会更多一分。所以我坚持要自己去,死不过是一瞬间的事,不管多疼忍忍也就过去了,人活一世那么长时间都忍了怎么就忍不了这一时呢? 鉴于我是无党派人士一枚,所以代交党费一类的遗言就免了,青松有点冷清,而且我也不准备跟松鼠作伴。后来左思右想,对小五问道,“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想我?” 他含着眼泪点点头。 “那好,天气越来越热,尸体不宜久留,我死后你要尽快处理,千万别让人看到我腐烂肿胀的样子!”我沉吟了半天,举首望向屋顶,开始做最后的交代,“我的头骨可以取下来做碗,就送给你吧。心脏挖出来风干,交给莫言,叫他送给一位姓罗的公子,替我转告人家,我对不起他和他未婚妻,只能以此谢罪。听说人的肋骨可以做琴,给莫言吧,告诉他,日后若遇到喜欢的姑娘,就把我当定情信物送了。至于剩下的部分,你挑点合适的留下,没用的或烧或埋随便吧。” 小五的脸上呈现出一股前所未有难过,双眼也蒙上一层死灰,“你太为难我了。” “成就大业总要有所牺牲,别太为我难过。”我故作洒脱的甩甩头,黄继光、邱少云、董存瑞、江姐等革命先烈形象一时全浮现在了脑海中。 “我不是难过,而是为难。”小五纠正道,“你的要求我真的很难做到。我又不是屠户……” 我仿佛已然看到自己额上的黑线了,多有爱地遗愿啊,被这小子一说简直就成了切猪肉。.wap,q i s h u 9 9 . c o m更新最快.我的心情一下从天堂掉到地核。没有理他,径直走到石壁上的字前。深呼吸一口,祈祷死地时候能简单明了些,不要太过艰难。那一刻我觉得手好似千斤重,每抬高一寸都要耗费极大的勇气和力量。我颤抖着以顺时针次序按动开关,没有反应。用逆时针顺序再试,依然没反应。“怎么办?”我转过头眨巴着眼睛问小五。 他走到我身边,轻声说道,“你按住两个人字。”之后自己按住两个“于”字。我闭上眼睛,心想这回我们俩终于都要成仁了。原来这所谓地“仁义之师”。 一声巨响,我们的脑袋没搬家身体也没再多出几个窟窿,倒是石壁轰然裂开,露出黑黝黝的通路。我们刚要进去,只见一把苍白的枯骨还保持着死前的坐姿。从门边跌落出来,把我和小五吓得够呛,特别是我。差点小便失禁。不管前面是龙潭还是虎穴,我们都得硬着头皮上了。我突然很崇拜自己。虽然我以前也没有不崇拜自己。但现在这种崇拜已经从肉体深化到灵魂了。我怎么能这么勇敢呢?上天不光给了我一副完美地皮囊,还给了优良的品质。太偏心太没天理了。我的存在果然是个美丽的失误,难怪老有人想欺负我,就连死人都要吓唬我,原来他们比我更清醒的看透了我的优点。我会宽恕他们因嫉妒而犯下的罪过,毕竟我也有责任,如果我没有这么好,或稍稍普通些,他们也不会这样,唉…… 我们刚踏进门不久,石壁便重新合拢,之后两边的灯依次点燃,就跟闹鬼一样,吓得我一直把头埋在小五肩上,死都不敢偷看一眼。 “这……这就是仇于世?”小五磕磕巴巴的说道,语气万分惊诧。 老天啊,别告诉我真有鬼,就算我不怕《鬼吹灯》,也没必要整出一鬼点灯来考验我吧。我把头埋得更深,把眼睛闭得更紧,瑟瑟发抖道,“别吃我们,我们地肉酸,一点也不好吃……” “抬头!” “我不抬!人家怕鬼。” “没有鬼!” “活死人更可怕!” 小五硬生生把我的头扳了起来,“你看清楚这是什么?” 我谨慎的微微张开眼睛,没发现异常才敢完全睁开。这间密室很大,墙边躺着几副骨架,正中有一张雕刻精致地青色石榻,榻上侧卧着一栩栩如生的俊雅青年,虽然此刻已满是尘埃,仍遮不住其眉目间地生动。我从没想过一尊石像会有此般神韵。他地长发随意披散着,一手支榻扶在太阳穴上,一手自然垂在膝边,一双木屐慵懒的挂在足尖,下巴略扬,双眼凝视前方,好像什么都看见了,又好像什么都看不见。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h u 9 9 . c o m 我用手帕轻轻抚去他脸上积尘,使他露出本来面目。小五虽然是男性,也忍不住摸了摸他修长有力地手指,低声感叹道,“真没想到他会是这个样子。” “那你觉得他应该是什么样子?更英武些?”我好奇的问道。 小五摇头道,“传说中他性情极其古怪,时而残暴得令人发指,时而又温柔得像春风拂面,谁也不知道哪个才是真正的他。”小五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我从小一直以为他的长相肯定也和脾气同样古怪。” 我真想拿豆腐拍这傻孩子的笨脑瓜,仇于世要真长得特惊世骇俗,估计他的后辈也不会有什么特别长足的发展,就像马和驴结婚生下小骡一样,总还是能看出些先人的影子。 我也不嫌脏,就靠着石头帅哥坐下来,用艺术的眼光仔细观察着每一个细节。他的双眉很长却不浓密,看起来很娟秀,双目秀逸中透出几分忧伤和苦闷,鼻梁挺直给人一种铁石心肠的感觉,嘴角薄而上翘似笑非笑,冷酷而嘲讽。 摸着他的脸,我不知为什么会想起莫言来,总觉得他们很像,又说不清具体哪里像。和莫言在一起总是很愉快,决不像他这般令人胆寒,莫言脸上总是洋溢着暖暖的微笑,无论是发自真心还是出于礼貌都让人非常舒服。 只有一次例外,就是在飘香他把我从楼上扔下来那次,虽然只是演戏,但他眼中的悲愤却是真情流露。仔细回想起来,莫言那一瞬和他的确有几分相似…… 我摸着他的双眼,在心中默问,“到底是什么让你如此痛苦,最信任的人背叛了你吗?” 我和石头帅哥进行灵魂沟通时,小五一直在四处乱转,一会翻腾死人遗骸,一会看看墙面墙角,最后他开始和我一块打起了帅哥的主意。不过我的注意力在前面,他的注意力在后面。难道这就是男女之别吗?可以理解,黄瓜菊花各有所爱嘛。 “他果然是个疯子,只有疯子才会想到做这种事!”小五突然在石像身后叫了起来,犹如一只被踩到尾巴的小猫。 第五十九章 被骗了吧,人设其实是这样的 我兴冲冲的窜到小五身边,以为能看到什么惊天动地的东西,不过很可惜,只有几行字,更可惜的是人家那狂草我一个都认不出来。如果说他写在外面那几个字初现游龙惊凤之姿,那现在这几个绝对已经腾云驾雾凤舞九天了。 “他写的什么?”从小五愈发阴沉的表情上看,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没什么。”小五无力的靠着石榻席地而坐,面露疲态,“如果我们就这样死在这,你会不会不甘 “废话,谁会欢天喜地的等死?!”我坐到他身边,“不过要非死不可那也没办法,谁叫自己命该如此呢。怎么,他要困死我们?” “没有,但也差不多。”小五颓废的抱着头,神情说不出的绝望。 “差不多是差多少?” “就是只能有一个人离开这……” 我把头微微后仰靠在石像身上,忍不住大笑起来,“这个仇于世还真有意思,好像不让人忘恩负义、自相残杀就不痛快似的。” 小五无奈的笑道,“在他看来,人就是这天地间最无耻最该死的。” “完了,这回咱们成了他手里的行货,只怕去难去。”我看看周围死去的人,问道,“你会杀了我吗?” “当然不会!”他用从未有过的认真盯着我,过了半晌,“明珠姐姐,你是真的大病一场什么都不记得,还是装的呢?我保证不告诉舅舅和表哥见过你,依梦哥哥也不会说的。逃婚私奔虽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莫大哥是个好人,对你也很好,你们一定会幸福。看着小五恬淡地笑容。我感觉自己的下巴似乎有脱臼的危险,天雷轰顶也不过就是这样了吧…… “舅舅。表哥?我不会刚好是你表姐吧?”我默默祈祷,希望是自己会错意。 他深深地点点头,“你大腿内侧是不是有块胎记?” 罗烈知道,他也知道,还有谁知道?我是不是应该杀尽知情人?为什么大家都知道左小姐的深度隐私?我死死抱住蜷曲地双腿。结结巴巴的问道,“你,你怎么知,知道的?” “不是大家都知道的吗?” 我有很不好的联想啊……亲爱地左小姐,难道你往日的端庄都是装出来的,其实你和你的亲人朋友都非常非常开放,开放到我不敢想象?啊,一双玉臂千人枕……不要不要!我惊恐的摇摇头,“什么叫大家?为什么你们会知道这种事啊?!”我又羞又气。.网,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只觉得脸上跟火烧一样烫。 小五一点没有尴尬的意思,很是坦然。苍天啊,这到底是一个何等危险的家族?!请让正常的我和他们划清界限吧。 残忍的现实把我纯净地生命腐化。撕裂的往昔和梦醒的挣扎,将我最美地希望扼杀“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是地。把你知道地都告诉我吧。”我紧紧抱住身体。虽然她本不属于我,但在长久的相处中。我已无可救药地深深被她吸引,她的一颦一笑都牵动着我的心,她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属于我,这专属于我的美丽,我甚至不忍让别人看上一眼。然而事实总是不堪,纯爱总是被砸个粉碎的。我不确定自己能否接受那样心酸的结果,但我会继续爱她,用我的灵魂之光照亮她肉体的每一个角落! 泪水自腮边无声滑落,与冰冷的地板漏*点碰撞,在颤栗中摔得粉碎,折射出我也是她的点点滴滴。“说吧,说吧,告诉我,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默默鼓励自己,要撑住。 小五把下巴放在膝头,翻着眼睛想了想,“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我以前又没见过你。” 我傻呆呆的瞪了他半天,仔细想想也满正常的,一个养在深闺人未识,一个身份敏感怕人识,再加上大户人家那些狗屁规矩,虽难接受但可以理解。 事到如今,我有一种被彻底愚弄的感觉,全世界只有自己被蒙在鼓里,这种感觉真不怎么样,如同上蹿下跳的小丑般可笑。“你和谢依梦很熟吧?” 冷静下来回想他们见面时自然的样子,其实早该想到的,全怪我那时被YY蒙蔽了双眼,唉,这世上哪来那么多金攻玉受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美好奸情。如果没事抽抽嘴巴能让自己变聪明,我以后每天早三抽晚三抽绝不偷懒。 小五点头道,“我就是住在他们家的。” 我偷偷在自己大腿上拧了一把全当自罚,心中暗道,“掐死你个猪!”谢依梦自己都说他家老头是尚书大人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这京城的二品大员总共那么几位,再加上有个独生子这条重要提示,我居然没反应过来,简直比猪还笨。 “你没见过我,那谢依梦也认识我呀,为什么你们当时不说?”我悲恸掩面道。 “哦,这个嘛,依梦哥哥说,你为逃婚出走先装病再装傻,费了不少心力,他怕你知道实情后会不高兴。”小五脸上红了一下,信誓旦旦的说道,“放心吧,我不会出卖你的。” 亲爱的依梦兄,您不愧是青年才俊少女偶像,太善解人意了,我何止不高兴,我连死的心都有了。这么长时间,原来全是我一个人傻呆呆的独角戏,丢脸死啦!不过幸好,我还没干出什么太荒唐的事,落人话柄。强忍吐血的冲动,我问道,“他为什么非说我是装的,凭什么不相信我是真病真傻?” 小五不怀好意的笑着,“他去你家提亲的时候,你和莫大哥是不是在外面偷看来着?” 我点头若捣蒜。“其实他那天只是想去看看你,可一进门就看见莫大哥。他说,当时莫大哥一听他是来找你的,脸色一下就变了,可疑得很,于是就临时起意想到向舅舅提亲,为的就是看看你们的关系,结果……” 我把牙齿咬得咯吱作响,“结果发现我们果然鬼鬼祟祟躲在外面,是吗?”看来该自PIA一百次的不止我一人,可以考虑和莫言互相帮助。“他就没想过,如果我父亲同意了怎么办?” “舅舅是个重信守诺的人,又和罗老将军交情极好,万万不会反悔。”小五意味深长的笑道,“再说就算舅舅肯,你也不会答应的嘛。” “谢依梦之所以要提这门成不了的亲事,就是因为怀疑我和莫言有私情?”我尖声叫道,“这全是他的猜测,当不了证据,更何况我那个时候还没想跑呢!”我真不是私奔,我是怕被当成妖孽除了…… “那你和莫大哥为什么匆匆忙忙跑出来,难道真不是趁乱开溜?” “不是的,真不是这样,我们跑出来和谢依梦没关系,至少没有直接关系!”我百口莫辩,急得抓耳挠腮。 “姐姐,别不好意思承认了,反正只要达到目的,手段并不重要。”小五语重心长的开导我,“更何况依梦哥哥本来就有意成全你们。” 我刚点完头,突然觉得不对劲,又使劲摇头,高叫道“我没有耍手段呀,我是真病了真傻了,你要不信,我只好一头撞死在这以表清白!” 阴谋论者好可怕,他们的内心好阴暗好扭曲,讨厌死了,哪有人家这种单纯的阳光少女可爱。 在我以死相逼的强硬态度下,小五终于勉强承认我是真病真傻,而出走事件不过是一阴错阳差的意外,我们姑且将它定性为亲人间的心灵感应。如果我那晚不走,又怎会救得了他呢?原来坏事有时候未必是坏事。 我一拍脑门,突然想起他还没回答我最最关心的问题,“为什么你们都知道我大腿上有胎记的事情?” “哦,听说当年你刚出生,舅舅、舅妈一眼就看到了那块圆圆的小红印,觉得很可爱,于是便给你起名为明珠。”小五一边说一边把目光往我大腿上移动。 什么审美呀,谁见过这么丑的明月珠?亏我一直以为“明珠”这个名字,乃是取“掌上明珠”之意,原来现实与以为总是有差距的。我以为本剧是一女情圣降临人间并捎带手行侠仗义的浪漫爱情剧,事实上这是个有关家族奋斗的励志本子;我以为自己魅力非凡乃少女偶像的偶像,事实上人家少女偶像是干月老工作的。 我不明白那块该死的胎记有什么可爱,值得大家四处传播,跟块狗皮膏药似的难看死了,更可恶的是容易引起误会。知道的说那是胎记,不知道还以为我是一忠君爱国,把国旗纹身上的日本特务呢。 这幕姐弟相认的亲情大戏刚刚开始,还没来得及把剧情推向高潮就要收场了,因为我们发现灯火在渐渐变弱。“快想办法离开,这样下去我们会憋死在这!”我惊恐万状的站起身,死死盯住身边的灯,仿佛多看几眼就能吸收二氧化碳。 留在这是死,继续往前走顶多也就是个死,同样是死,怎么也得多蹦两下才不吃亏。小五俨然已做好了粉身碎骨浑不怕的觉悟,不过我倒比较乐观。 我好像已经有点明白仇于世的用意了,希望这变态的疯子别让我失望。 第六十章 如果九龙可以夺嫡,那么表弟也不可相信 我不清楚小五到底做了什么,好像只是摸了其中几个脏兮兮的灯座,石像前的一块地板便裂开了。在进入黑暗世界之前,我最后一次回头看了看仇于世含笑的面孔,不禁打了个寒战。我知道世界很大,但仇家人的不可理喻还是让我宏伟的世界观又增大了一寸。 直到现在我都没闹明白,他们俩一个拼命藏,一个拼命找到底是为什么。虽然类似的缺德事我也常干,没事藏个东西让别人怎么找都找不到,看人家着急上火的样子心中暗爽,而那个找来找去死活找不到的傻家伙还越挫越勇越找越积极。但仇家这两头的玩法的确有点过分,拿命耍啊,值得吗? 仇于世的动机着实有待考察,表面上看,他就是一反社会反人类的恐怖组织头目,但女人的直觉告诉我,没那么简单!也许他也曾热爱呼吸清晨略带潮湿的空气;也许他也曾赤脚奔跑在柔软的草地;也许他也曾拥有和我同样圣洁的美丽……也许,也许,无论有多少瑰丽的也许,都不足以成为他站在我对立面的理由。 仇公,如果你是想证明自己的智慧足以夺人性命于百年之后,我想,今天你恐怕要失望了。我知道,你讨厌人类,讨厌人性的残忍和虚伪,讨厌人心的狡诈和冷酷,但在你心里,其实依然怀有一线希望,对吗?来吧,拥抱我吧,我就是你的希望,你的救赎。 头顶的暗门缓缓关严,最后一缕光明也被阻拦在了外面,世界陷入无边的黑暗。 “我背你吧。这里有楼梯,你看不清楚容易摔倒。”我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也实在想不出更好地办法。只好同意了。没办法,谁叫咱不住在夜行动物馆呢? 尽管我挺苗条的。但小五毕竟年纪还小,身体条件没成年人好,若放在平时,让他长时间背我还真勉强了些,不过人在急红眼的时候总能超水平发挥。智力与体力都是如此。 我战战兢兢伏在他背上,生怕他一个踉跄给我扔出去,“说实话,你怕吗?”我小声问道。 “嗯,你呢?” “我呀,还好吧,理论上讲咱们有三成多一点地机会逃出生天,另有六成多一点的机会作为天下孝子贤孙之典范给仇于世陪葬。” 小五一下来了精神,“说说看。” “你仔细想想。.Www,16K.cn更新最快.”我开始从头向他解释,“一般人,都会希望自己能为后辈尽可能多地留下些产业。但仇于世为什么不把清城留给自己的后代呢?他兴许知道这把利器的存在,不但不能保仇家平安。反而会让他们成为天下人觊觎的对象。所以才把清城带下来,又设下重重机关。寻宝的人有去无回。久而久之大家对这件事也就慢慢淡忘了。”“如果是这样,他为什么不给我们留下只言片语呢?”小五对仇于世很是不满。 我轻轻敲打他地脑袋,提醒道,“谁说没留下,你别忘记咱们是怎么到大厅的。” 小五不情愿的争辩道,“还不就是那么一点吗?” “这一点还不够?要没这一点,咱们说不定早去阴曹地府报到了。”我慈爱的抚摸着他的脑袋,“乖乖,做人要知道满足。如果清城落到卑鄙无耻的奸邪之徒手中,定会带来血雨腥风的浩劫,如果被善良却懦弱的人得到,也不会有好结果,所以不管来这的人姓什么,都要先经受考验。”是自己地后人,如果不够资,得到它格照样害人害己。”小五的语气顿时由快乐转为坚决,“所以我更要拿到清城,让人知道我做这个教主,不只因为我是我父亲的儿子!” “哦,原来如此,你这么一通折腾,为地就是不让别人把自己看扁。”他年纪太轻,又从小离家,教中不服或心存怀疑者的定然不少,若不做出些非凡地事迹来,就算回去恐怕也没什么好果子吃。一时间,我地母性光辉、仁爱之心、仗义之情通通随小宇宙爆发了,“好,有志气,冲这个也不枉我陪你在阎王殿前走一遭。” “我之前觉得他阴翳残忍,现在听你一说,才明白他的良苦用 “这只是我猜地,他可不一定真这么想。”我不是想打击小五,但对疑似变态者有必要保持警惕。“我刚刚只是说了好的可能,其实还有坏的。”在我看来,世界上除了我和我们其余都是奸党(亦称阶级敌人)。以我为代表的我们是有志阶级,奸党则是有痔阶级,我们是胸怀大志,他们则是脑内有痔。殁子曰,“肛有痔手术可医,脑有痔无药可救,故人人得而诛之。”欺软怕硬的殁子小姐,仅阐述了对待活奸党(还得是小弱受)的态度,并未指导我们如何与帝王攻型死硬派(死后硬了,故称死硬)奸党做斗争,看来我只好自求多福了。 “坏的……”小五的脚步停了一下,“坏的也说出来吧。” “虽然我们总爱说生活多么多么苦闷,可死到临头却没一个愿意脱离这压抑的尘世。”我紧紧抱住他的脖子,偷嗅着他身上那股生灵的气息,“我想你应该也看出来了,仇于世留下的话不能全信。就先说外间大厅上的那几个字吧,如果来的人照他所说速速离去就能免于被困,而留下的人不管是不是想得到清城,若要活命都得进到里间。” “不错,但进到里间至少需要两个人一起按下机关,如果真把别人都杀掉,那仅存的胜利者也只有死路一条。”小五的语气立刻充满了精神,“所以说我们一起下来是对的!” “先别忙着高兴,你觉得同样的把戏耍两次。有多大可能?所以,我说地剩下六成多分别是不管怎么选,都死路一条和不听老人言。呜呼在眼前。” 绝望中那丁点自我安慰的希望,突如其来又一晃而过。我们俩默不作声。既然猜不到结果,索性就不要猜了,反正折在这么一只老狐狸手中也不算丢人了。 安静令恐惧更甚,我急于打破这片死寂,故作轻松的问道。“要不要我给你唱首歌?” “好吧。”他轻轻叹口气,“不过要高兴一点地。” “放心,绝对欢快。”我边唱边手脚并用打拍子,“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换一首可以吗?我觉得你好像在说我是驴。” 抗议无效,驳回!难得骑他一回,怎能不好好过把瘾?我不理他,继续唱。“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正在我满心得意之际。只听头顶传来“嗤”的一声,还没反应过来。便闻到一股浓郁地花香。小五随即把我放到地上。死死捂住我的口鼻。 为什么故事中的好人总比坏人狼狈倒霉,就不能让美少女的人生一帆风顺吗?过了好一会。小五才放开我,他紧张的问道,“你刚刚闻到了吗?” “一股花香,很浓,类似于廉价香粉,这是什么,闻了会死?”我摸着喉咙,在脑内勾勒自己呼吸道溃烂地绚丽景象。翻白的双眼,颤抖的四肢,因呼吸不畅而发出的呜噜声,最后在痛苦折磨中咽气,终于本人圆满了,世界和谐了。定会没事的。”他颤抖着安慰我,“虽然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我相信你一定会没事的。”他说着说着竟有些呜咽了。 他越安慰我越惶恐,完全搞不清楚那死鬼老变态打的什么主意。我老老实实坐在地上,小心感受着身体变化。 “有什么不好的感觉吗?”小五问道。 “完全没有。”是那种东西吧?”我心中暗道,“完蛋了,武侠小说中,在孤男寡女共处密室的条件下,中地通常都是那种毒……”天呐,这家伙太淫邪太下乘了吧! 我气急败坏的站起身,对着墙壁大叫,“有本事杀了我!” “你这么想死?”小五的手臂从背后毫无预兆地勒住我,“一点小事,需要我帮忙吗?” “讨厌,你弄疼朕的玉颈了!”男孩子开玩笑总是没轻没重,我无可奈何地用手肘推他,他却一点撒手地意思都没有。“说你呢,要勒死我啊?!” “别怪我,要怪就怪你自己知道的太多。”他地声音冰冷无情,“告诉我,莫言在 该来的终于来了,猜疑终把我的手递给死神。“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一无所知。”我笑着说出这句苏格拉底的名言,心如死灰。 “哼,本想让你死得痛快点,没想到你这般冥顽不灵。”他在我膝后一踹,借势往下一压,我便双手撑地跪到了地上。“三绞毙命就是为你这种人准备的!”一条细韧的牛皮索变魔术般缠到我的脖子上。 “想说的话还来得及。” 一绞就够人受了,居然还三绞,熬不住啦。据说被绞死的人面目狰狞,有些还会大小便失禁,难看得要命。“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我哀求道,“你要杀我,我没话说,但你能不能念在往日情分上让我死得痛快一点?三绞真的有点惨。” 他没有说话,只是收紧了绞索。我感到血液一下全集中到了脸部,耳畔阵阵轰鸣,眼珠仿佛已凸鼓出来,干涩的喉咙里涌动着血腥味……直到我失去意识。 放心,不会走S路线的,别被假象蒙蔽。 第六十一章 当奸党遇到“我们” 我伴着尘土和木头的味道转醒过来。这是一间柴房,窗外夜已深沉,漫天星斗提醒了我饥渴和疲惫的本能。 “还没死啊,”我摸摸自己尚连接着脑袋和身体的脖子,独怆然而涕下,“刚一绞就受不了了,要再死两次可怎么忍呀。”虽然理论上说,罪都是人受的,别人受得,我也受得,但我真不想再遭这份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活罪了。 逃,是我唯一的机会。 我偷偷探头出去,见没人赶紧溜到黑暗角落。这座宅子乃是依山而建,估计离仇于世的墓并不远,却不知离最近的村镇有多远。我沿着墙根处的阴影蹑手蹑脚徐徐前行,这宅子的主人肯定非死即懒,否则也不会任家里发展出如此荒烟蔓草的景致。成功走出后院,未见一个活口,莫非是个荒园?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战,貌似《聊斋》中的不少故事都发生在此种场景。飘雨寒夜,落魄书生巧遇美娇娘,结果不是鬼就是兽。那身世凄凉如我的美少女该遇到什么呢?只要不虐待我,让我吃饱喝足,无论人鬼还是人兽我都不在乎…… 我隐约看到前院有光,便循着过去。只见一男子在房前的空地上正演练着拳法,行云流水般的动作好看得很。他边练边朗声诵念,“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自得之态不言而喻。 人家说这话是怡情,可在我这孤家寡人听来则是痛彻心扉。昨日之日不可留,昨天的禁欲之羊已成纵欲之狼,亏小五能把杀我的欲望压抑这么久。也算不容易了,谁叫我知道的太多,让人家教主大人不踏实。着实该杀。今日之日多烦忧,从今往后恐怕就就要成黑白两道追杀的目标。唉,只落得两泪涟涟。 话说这种状况,地确满足了我天煞孤星式的悲壮感与苍凉感,也让我有了痛骂别人是奸党的理由。.wap,q i s h u 9 9 . c o m更新最快.不过,要再给我一个重新选择地机会。我宁愿在家当个又乖又甜的小女儿或是小媳妇,毕竟低眉顺眼假装小弱受要比挨那惨无人道地三绞简单多了。 我撅着屁股顺着墙边的植物向那男人逼近,心下琢磨着该如何向主人说明情况,骗取同情。“大哥哥,小女子被拐卖了。”说话时注意鼻音颤音的使用,再配合肢体扭动……脑内剧场粗略勾勒出画面,很好,很感人,完全没有矫情的嫌疑。 就在准备飞扑之前。我猛然想到一个问题。这位仁兄会不会也是在教的呢?无论如何,总蹲在这也不是办法,又渴又饿又累。实在坚持不住了。我密切关注着敌情,灵巧地挪动着脚步。 “什么人?!”他突然一声断喝。停下动作。我被吓得脚下一软。登时双手抱头蹲到地上。过了一会,见没有动静。才大着胆子起身偷看。这一看不要紧,那人居然不见了,总不能是鬼吧?我不由得抱紧了身体…… 正当疑惑之际,肩头猛然一沉,“小姐深夜造访,不知有何贵干?” 我条件反射高举双手,浑身颤抖的说道,“我坦白,我交代,只求政府给个宽大的机会!” “偷看别人练功很不好。”身后的声音愈发深沉,大概对我的认罪态度还不够满意,“看一眼把眼睛留下,看两眼把命留下,不知你看了几眼?” 这家伙肯定是嫉妒我明眸善睐,存心找茬。一个大男人哪那么怕看,更何况又不是没穿衣服,就算是偷看花姑娘洗澡也不用非得死吧?算清楚了吗?”那人语气有些不耐烦,手上的力量也加大了些。 我一着急,想都没想,谎话张嘴就来,“奴家并没有偷看公子练功啊,奴家,奴家只是倾慕公子的风采,忍不住……”我赶忙做娇羞状扭动身体,“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而已。” 身后传来一阵轻笑,压在我香肩上的手便拿开了。“李小姐的甜言蜜语,比那些整天出入秦楼楚馆地花花公子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熟悉而慵懒的语调敲击着我的耳膜,“你不会就是这么哄我小师叔地吧?” 丢人,怎么是他?落人口实了这回。 “嘿嘿,原来是凌公子呀,这么晚不休息,在外面扮鬼吓唬小女孩,可有成就感?”我转过身看着久别的凌霄,心里涌动起莫名地安慰。“此言差矣,明明是小姐您不请自来,却说我这做主人地扮鬼吓你,是不是有点……”凌霄的笑容一如初见,轻佻地气质在夜晚散发出邪恶的迷人魅力。 “这是你家?” 他点点头,伸手拉起我的衣袖,有些惊讶的问道,“你是刚从老鼠洞里钻出来吗,怎么弄得这么脏?” 钻老鼠洞?真要是老鼠洞就好了,我是从死人窝里爬出来的。我顾不上解释和客套,忙问道,“有水和吃的吗?最好再让我换身衣服洗个澡。” 他一直在盯着我看,从食物上桌看到盘干碗净,那股淡漠与热情交织的目光令我脊背发麻,又不好发作。“好吃吗?” 我咕咚咕咚的喝着水,腾不出嘴说话,只能用大幅度的点头作为回答。“你当初叫我帮你收拾的东西我都带回来了,”凌霄指指旁边地上的箱子,“拿几件换洗的衣服,我陪你去洗澡。” “什么,你陪我?”我尴尬的傻笑,“这种事我一个人就好,不给你添麻烦了。” “在下正求之不得,怎么叫麻烦呢?”他嬉皮笑脸的凑到我身边,一手放在桌边,一手搭在我身后的椅背上,“放心吧,这就我们两个,发生什么都不会有人知道。” 我心里咯噔一下,刚出虎口又进狼窝?这话是在暗示我吗,如果不从,他就给我咔嚓了?别说我现在孤苦伶仃,就算有人在乎,他要真把我碎尸后埋到山上各处也很难找到的。 “呜呜呜我万念俱灰,嘴一扁,哭了起来。 “我开个玩笑而已,你怎么就当真了呢?”他慌慌张张的帮我擦去眼泪,“告诉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我一把抓住凌霄的手,哭号道,“我不想死呀!” “有人想让你死?放心吧,在这没人伤得了你。” 我第一次觉得他那张有表情没感情的脸是这么可爱,他武功好,人也聪明,跟他在一起应该很安全。 只是……“清城”应该已经在小五手里了,如果他打定主意要我的命,那我岂不是拖累了凌霄? “不,我不能留在这。”我说着站起身来,“谢谢,但我不想害你。” 他紧紧抓住我的手臂,眼神是我从未见过的空洞和深邃。“去洗澡吧,我家的温泉很好。” 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却有着非凡的意义。滚烫的泪水模糊了视线,一种名为感动的情绪充溢心田。幸好这世上除了奸党,还有“我们”。 第六十二章 YY人的YY人生 我兴高采烈的跟在凌霄屁股后面,趿拉着木屐在地上踩出活泼的咔嗒声。 他笑眯眯的回过头,“洗个澡就至于高兴成这样?” “那当然,我可是个爱干净的人。” 他摇摇头不再说话,只是笑。 他以前也总是笑着的,但现在和当初的感觉大不相同,以前好像野狐狸,现在是驯养过的狐狸。“你和你小师叔感情不错?”我问道。 “嗯,以前在武当他对我最好,”凌霄流露出一副怀念似的神情,“我们年龄相仿,小的时候常在一起玩,我犯规矩挨罚每次他都会帮我求情,直到我被逐出师门……” 太浪漫了。哦,我的小王子!哦,我的小狐狸!你们彼此需要,对彼此而言,你们都是宇宙间的唯一。被小王子驯养的小狐狸……我眼前的世界已被粉红的气泡充满。 “你们俩是谁主动的?”我双手紧握放在胸前,两眼放出耽美色的绿光,不过为了不让他害羞,我还是要稍微遮掩下的,“朋友嘛,从不认识到认识,从不熟悉到熟悉,在这个过程中总要有个人比较主动,对吧?” “好像是他比较主动,”凌霄歪着头,做冥想状,“他辈分高嘛。” 亲爱的同学,感情和辈分没有关系,我支持你追求幸福。从凌霄对我的态度来看,他应该还没意识到自己内心真正的感情。我启发似的问道,“他当时是不是远远站着,不经意的拿眼角瞟你,什么话都没说。然后一点一点接近你?” “差不多吧,怎么了?”凌霄不明就里的问道。 “没什么,我就是觉得你们俩很好。嗯嗯,真地很好。特别好,没见过这么好的……”我絮絮叨叨已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完全神游去了那个世界。 之后我们没再说话,我默默跟在他身后,直勾勾盯着他的侧脸。.wap,q i s h u 9 9 . c o m更新最快.其实这家伙有时候也挺顺眼地。例如现在,一句话不说,不调戏良家美女(我),不对良家美女(还是我)动手动脚,看起来还有点搞头。正所谓,窈窕淑受,攻子好逑。长此以往不愁谭瑾发现不了他的好处。 “没想到这个时候你还肯帮我,”我做惆怅状,“说实话。我一开始并不喜欢你。” 这家伙刚窈窕了没多少工夫,又现出原形,用他那双不知拈过多少鲜花嫩草地手捏了捏我的脸。“你说你一开始并不喜欢我。那现在喜欢我了?” 在今天之前,我会选择咬他或是挠他。如今。此一时彼一时。我轻轻推开他,格外认真的答道。“是的。” 他大概没想到会出现此种状况,愣过半晌,才傻傻说道,“师叔很喜欢你,莫公子对你也是真心的,我……”你说谭瑾喜欢我,是真地?” 他微微颔首,“是。” “你是因为做了些荒唐事才被赶出来的,那你可知道他一眼看见我时,我在干什么?”我捂着脸,不好意思的问道。当时穿的是男装,”凌霄眯着眼睛想了一阵,“武艺高强肯定和你没关系,文采绝世也不太可能。我猜不出来。”我捶胸顿足做悔恨状,“原来他没告诉过你,难怪,要是我也绝对说不出口……” “你这么一说我就更好奇了。”凌霄眼中闪烁起期盼的光芒。 “我,我当时在调戏姑娘……”这一刻,我真想变成鸵鸟,把脑袋藏起来。 小风嗖的一下吹过,有点寒意。凌霄的表情很复杂,我不知该怎么解读。 我激动万分的拉住他,深情款款的问道,“你明白我地意思吗?” 凌霄仰天长叹道,“我会去跟师叔解释,没关系的。” 看着他那脸无限惋惜的模样,我陷入了迷思。真是纯爱啊,你快乐所以我快乐,你幸福所以我幸福,善良地狐狸,我怎能忍心抢走你的王子?有些话还是明说地好,“凌霄,”我抬起比星空更加闪耀地名眸,“你不用去替我说好话,他是不错,只可惜我们没有缘分。他这个人乍看起来有点古板,但接触多了会发现其实满开通的(潜台词:他很开通,连我干地恶心事都不在乎,又怎么会跟你计较呢?)。有些人一但错过,这辈子就再没有弥补的机会了……” “你什么意思?”凌霄眼中蒙上了一层灰暗的色彩。 “我的意思,你难道还不懂吗?”他也是个风月老手了,怎么这般不开窍呢? “我懂了。”凌霄揉揉自己微蹙的眉头,随后扬起一记鼓励般的笑容,“去找你一辈子不能错过的人吧。” “我们共同努力,放心,我一定会帮你的。” “啊,帮我?”凌霄迟疑片刻,含含糊糊的嘟囔道,“哦,彼此彼此。”似乎很是羞涩。他做欲言又止状,如此反复多次后,终于开口问道,“你发现那个多久了?” 这家伙居然还不好意思呢,追求爱与美是人类生命不朽的主题,有什么可羞的?更何况我胸怀广阔、包容天地,无论耽美、百合,还是正常向,都会发自内心的祝福。 我故作神秘,悠悠道,“直觉而已。” 成全别人,原来是件这么开心的事。 温温暖暖的水洗去了身体的疲惫也冲淡了内心的伤感。该走的人迟早要走,想留也留不住。细想起来,这个世界还真有趣,我一心想讨好的人几乎要了我的命,而我一开始不喜欢的人却救了我两次。 “喂,你洗完了没有?”门外传来凌霄不满的叫嚣。 “快了快了,你再稍微等一小会。” “半个时辰前你就叫我等一小会,请问我还要等几个一小会?你再不出来,我要回去睡觉了。” “这就好,穿衣服呢!”我不耐烦的回应道。温泉温度刚刚好,要不是他催得凶,我又怕被教主大人做掉不敢单独行动,才不出来呢。我有个不情之请。”我鼓起勇气对凌霄说出了自己打算,“今晚我能和你睡吗?” “你……” 我抬手做起誓状,补充道,“你放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对小受出手,如此卑劣的事,我怎么可能做得出来呢? 鉴于我是一刚受到巨大身心摧残并因此产生严重心理障碍的残障人士,他即便不太情愿,还是勉强同意了。凌霄的房间布置得很简单,没有我期待中挂满墙壁的春宫图,不过幸好他的床很大,两个人睡也足够发挥,略微让我填补了一下心中的失望。 我爬上床躺了一会,见他还坐在桌边看书没有过来的意思,便说道,“快睡吧,别浪费灯油了,都是花钱买的。” “你睡吧,我在桌上趴会就可以了。”他头都不回的应道,“男女授受不亲,更何况你……” 我没等他说完,便蹿上前去,将他紧紧搂住,娇声笑道,“男女是授受不亲,我们姐妹有什么不能亲的?别说你小师叔不知道,就算知道也没所谓,反正我们又没做什么。我明白你对谭瑾一往情深、一片痴情,但也不用如此谨小慎微,整天战战兢兢的说不定他反而不喜欢你了呢。” 他小心推开我八爪鱼一样挂在他身上的手,缓缓站起身,板着脸问道,“你刚说我对谁一往情深、一片痴情?” “谭瑾呀,有问题吗?”我嘬着手指,做弱智儿童状。他指节的咯吱声和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我:闯祸了。 第六十三章 当瑰丽的生命将成为绝响…… 我紧闭双眼,寻思着他这一记老拳什么时候才能落下来,要落在什么地方。不过他只是哀叹一声,推开我躺倒在床上。正当我在心中默默称赞他有君子风度,不屑与我这等小人斤斤计较时,他喃喃说道,“真没意思。” “没意思?那请教凌公子什么叫有意思?” 四目相对,欲火中烧。他猛然起身将我拉到书架前,从旁边的小箱子中拿出一捆卷好的纸塞给我,“这个有意思。” 这个,的确很有意思,不过不和我胃口…… 我一打开,登时被画中鲜活的人物形象震撼了。好一对狗女女呀,那慵懒的神情、那妖娆的姿态,惊骇得我差点七窍流血。百合春宫,头一次见,有点不习惯。 “本来想送你几张的,不过你既然没兴趣就算了吧。”还没等我研究透彻,他就把画收走了,“刚才害我白高兴一场,还以为你是喜欢女人的呢。” 我胸口一紧,喉头一甜,涌起阵吐血的冲动。闹半天人家问我发现那个多久的意思是,问我发现自己喜欢女人多久了,而不是发现他的奸情多久。 我扶住书架,勉强没栽倒,从牙缝中挤出一句,“你才喜欢女人呢,你们全家都喜欢女人!” 他摇头晃脑的笑道,“没错,我就是喜欢女人!” OMG,我居然被猥琐男YY了,无语凝噎中。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眼下还需仰仗他。只得忍气吞声,安慰自己道,“同是天涯Y人。相逢怎能不YY?生活很苦闷,YY更健康……我们在认清对方沉迷低级趣味的本来面目后。.网,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倍感亲切,遂展开了坦诚、友好、平等的卧谈。正所谓,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 他首先发问,“你到底是怎么长大的?” “吃饭长大的。” “废话。别人也不是吃草长大地。” “非也。”我作出一副严肃的表情,“对动物来说,只要身体健康,能吃饱,又不被人或其他动物吃掉就是幸福。我认为人与动物在心理上最大的区别就是对乐趣地追求,一个人要是没有乐趣,就和动物差不多了,一个人若和动物差不多了,那他不管吃什么估计也都和草没什么本质区别了。” 凌霄饶有兴致的点头道。“认识你这些日子,总算听到句人话。” “原来我在这以前说地都是鸟语呀。”我笑道,“你觉不觉得。人越来越不像人了?对除生存斗争以外的事物都提不起兴趣,嬉戏玩乐的情绪消磨殆尽。对周围的人愈发无情……” 凌霄用右肘支起身体。把左手覆在我的额上,“有点热。你是不是发烧了?” “我没有跟你开玩笑,我是认真地。”我推开他的手,望着床边的帐幔,低声说道,“我突然觉得一股不可名状的厌倦夺去了我的乐趣,我的魂魄要抛弃肉身游离而去,这世上一切的一切都不再与我有关。” 一滴冰凉的眼泪顺着眼角滑落。“我是多余的,我该死……”我轻轻拉住凌霄,“你说我们死后会去哪?地狱还是极乐?”“别胡说,你怎么会死呢?” “地狱?”我冷笑道,“我一直就活在地狱里,他们还能送我去哪?极乐?有人地方,极乐也会变成地狱……” “谁?!”凌霄忽然身体紧绷,望向门窗。 “是我。”小五应声推门而入,掌中三尺秋水泛起点点寒光,他看了眼把我挡在身后地凌霄,漠然道,“让她过来。这就是清城吧,在这清新淡雅的名字后到底隐藏了多少杀机、结束了多少生命? 凌霄表情甚是无奈,回过头对我眨眨眼,幸灾乐祸似的笑道,“怎么,小姐弟闹别扭了?” “快让他走!”我尖叫道,“我不是他姐姐!” 我冷不丁被凌霄揪住,拖下床。“小姑娘,别闹了,和你弟弟去吧,”他把我往小五怀里一推,“是她非要和我睡地,我可没对她做什么,你来了正好,赶紧把人带走。” 我来不及对凌霄解释。在求生本能的驱动下,从我瘦小地身躯中,爆发出了超乎寻常地力量,愣是从他二人手中挣脱,飞奔而出,只可惜没跑几步就被抓回去了。 有道是:“好汉难敌四手,恶虎敌不过群狼。”所以本王被这两头狼崽子按到床上,只剩叫唤和蹬腿的份一点也不新鲜。 我操着嘶哑地嗓音,用尽全身力气喊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死吧死吧,死着死着就习惯了,反正难逃一死,不如营造下气氛,给自己一个“光荣了”的错觉。 “她的力气还真大,以前都没看出来。”凌霄费力的腾出手在我头上敲了一下,“你再踢我,我就给你绑起来。” 绑起来?这个游戏貌似很有爱呀……我喜欢。 出离愤怒的理智高举河蟹大旗一脚远射,踢飞了不分场合到处乱跑的YY。我这苍白羸弱、命途多舛的人儿呀,谁来怜惜你光洁如锦缎的肌肤,谁来抚慰你美艳的忧伤?临死前,我忆起自己的笑语琅琅、眼波流转以及甜美可人等不可胜数的优点,终于落下了此生最后一滴眼泪,“我与你们远日无冤,近日无仇,为什么非要我死呢?” 凌霄摸摸我的额头,“还在低烧,不过应该不至于烧坏脑子吧。” “她不是发烧,是中了失魂香。快帮我把解药喂给她。” “我不吃,我不吃!”我拼命摇头挣扎,“他要杀我,我不想死!” “难怪力气这么大呢。”凌霄一手抱住我的身体,一手握住我的下巴,妄图以此撬开我咬紧的牙关,但没有成功。于是教主大人亲自出马,捏住我的鼻子,趁我不得不张嘴呼吸时,将一小瓶香死人的药水灌了进来。 我被灌下毒药了,我要死了。当然也有可能不死,就像柯南那样身体变小。哦,其实能重回LOLI时代也不错嘛。 视线在慢慢模糊,别了,美丽又丑陋的世界,我多想再看你一眼…… 第一人称写长文太痛苦,以后再也不干了 第六十四章 美少女战士历险记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这,正如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没死。我记得自己应该是死了的,小五下定决心要我不得好死,所以我没理由还活着。这孩子是不是一时大意,没分清死活就给我弃尸了呢?很有可能。唉,太不小心了,这般下去怎能把黑道瓢把子的职位坐好?长此以往,前途堪虞啊。 我环视四周,除了一片黝黑的树林什么都没有。我想去找个风口把裙子吹翻,然后摆出撩人的姿态,用略带沙哑的性感嗓音昭告天下,“我喜欢有方向感的男人。” 裙子?我这才发现自己大腿上凉飕飕的。喵呜,好短的裙子,好白皙的大腿,怎么觉得这么眼熟呢?“这是我的裙子呀,除了我,谁能有这么高的品位?!”我摸着自己的大腿尖笑,“多好的蹄呀,除了我,谁能有如此美妙的手感?!哈哈哈哈,普天之下舍我其谁!谁、谁、谁……(回音中)” 我站在原地,努力思考事情的原委。难道我是怀揣着百年的寂寞、孤独以及愤怒浴火重生?还有另一种可能,我元神了,我大乘了,我飞升了。呵呵,闹半天这剧本是玄幻修真相结合的。只有我负天下人,决不许天下人负我!我要仇视社会,我要报复人类,我要灭世……………才怪呢。什么穿越、重生、修真,不过都是吃多了没事干YY出来的,现实世界哪有这么多惨烈的经历? 就拿穿越来说吧,一不小心穿入豪门,刚开始嫁汉生娃小日子挺甜蜜,没多久自己脸黄了。.wap,16K.Cn更新最快.那没良心的又纳个白嫩的小回来,怎么办?找妇联,找政府?做梦去吧。卷卷铺盖趁夜黑风高回娘家还比较现实。而且我们中国人自古开放,好男风是常事。面对异性情敌我们便只有举手投降地份。 那位看官说了,你不会找个贫家子吗?没错,穷人是养不起姬妾娈童,但貌似也养不起我吧?权衡利弊,我还是愿意像鱼玄机似的。凭栏远眺,忧思难解,终日念叨,“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毕竟,像安徒生笔下饥寒交迫的小女孩那样,在寒冷地冬夜颤声低问,“先生,请买盒火柴吧。”挑战更大。 关于穿越的可行性分析我们暂且放下。重新回到正题:我为什么会在这? 我为什么会在这呢?抛下那些连我自己都不信解释,只有一个可能,我被拐带了。并且在漫长地旅途中还做了一个漫长的噩梦。 当务之急就是去逮那个名叫莫言(也许、大概、至少在梦中是叫这个)的流氓。臭小子,你不是爱扯淡吗。我叫你扯。以为就你会扯?我也会,不过是扯蛋……哼。被我抓到,你就等着拜东方教主为师吧。以防万一,我还捡了块能与板砖君媲美的石头防身。 不知道自己在哪,也不知道将要去哪,很好,这样就不需要GPS导航了。 我怀抱重石,漫无目的地前行,不知走了多远。这地方绿化真好,除了树还是树,就是没人。令我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穿越了,因为我实在难以相信,在21世纪的中国会有没被人类铁蹄践踏过的地方。相对论是20世纪物理学史上最重大的成就之一,它包括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两个部分。狭义相对论提示了时间与空间的统一性和相对性,变革了旧有的时空概念;广义相对论认为我们的宇宙是平行相通的,可以通过孔洞回到过去。 理论上,穿越是可行滴,但操作上,穿越是很难滴,所以我还是更倾向于自己被坏人绑架到深山老林了。 “有人吗?”我使出所有地力气放声大喊。而与我回应的,除了回音,没有半点动静。我已经没心思琢磨拐骗、穿越孰是孰非,吃饭、喝水、睡觉这类生存的基本要求亟待解决。 凭借一个路痴地直觉,我决定勇往直前一脑袋扎到底,看看最后能到哪,反正最不济的结果就是环球旅行,万一在跨越国境时被抓到更好,当作偷渡客遣送回国连机票都省了。等回国以后,我还可以在各大媒体上哭诉自己传奇地苦女流浪记,到时候肯定想不红都难。等红了以后咱就出书,书名我都想好了,就叫《绝对隐私,少儿不宜---我与五千男子说不得地故事》。这五千绝对不是虚数,绝对不带夸张,我走一路肯定能见到五千以上的男人,前提是加上路人甲等无名英雄。本书致力于对作者所见到地成年男士的着装配饰进行分析评点,并会简单介绍美容化妆等技巧,随书附赠作者写真集。 你说对了,我就是想当美女作/坐家,要当美女作家先不论文字如何,照片一定得有,越露越好。《风度》、《男人装》这种风格都拿不出手,最起码也得是《花花公子》、《阁楼》这种档次。等我把胸前的肉全练到胳膊上,再从日本、欧美找几个地下先锋超现实人体艺术摄影师一咔嚓,就大红了。当然啊,为了红上加红遍体绯红,我还可以找一些爱好起哄驾秧子的兄弟姐妹来帮忙掐,有的可掐要掐,没的可掐创造条件也要掐。哼哼,双管齐下,何愁不红? 在畅想过自己红透亚洲、红遍全球的盛况后,我发觉自己居然一点疲惫的感觉都没有,太神奇了,一定是传说中的精神动力。 我健步如飞,宛如轻功绝世的大侠,好飘逸好销魂的说。 它只是一栋木屋,但无疑是世间最美的一栋木屋,周围环绕着清清的溪水,不仅如此,它还让我产生了看见救星的冲动。我像匹快乐的小马驹,双脚一前一后蹦跳过去,轻轻敲了敲门,又捏着嗓子问道,“请问有人在家吗?”(潜台词:没人我就破门而入了) 一个冷冷清清的声音从屋内传了出来,“没人。” 哦,没人好呀。我刚想说这石头没白抱可算派上点用场,突然回过味来。没人?难道说话的是鬼? 第六十五章 欢迎来到仇氏梦幻主题乐园1 不管此君是人是鬼,只要能收留我都无所谓。我清清嗓子,客客气气的问道,“您好,我迷路了,请问可以进去休息一会吗?” 屋里的人安静了一下,随即答道,“进来吧。” 我正要推门,忽然想到了自己的仪容问题,赶忙跑到水边。看着水中熟悉的倒影,不胜唏嘘,这才是我的脸嘛,多可爱呀,比左明珠那厮漂亮一百万倍有余。我理理头发,又对着影子微微一笑,弯弯的眼睛、微皱的鼻子,说实话,与左明珠的确有几分相似…… 晕,我干嘛非傻了吧唧跟自己的梦较劲呢?我搓搓脸,在心里告诉自己,所谓穿越不过是一场梦而已,现在梦醒了。 我慢慢推开门,像老鼠出洞般探头探脑的向内张望。屋内的陈设很简单,一床、一桌、一椅,别无长物。冷清的地方,冷清的主人。 我最怕眼前这种不发一语只会盯着人看的生物。 武侠小说中常见到,某两位武艺高强人士对决,一位拉开架子做欲扑状,另一位则是垂手而立。这时,起先做欲扑状的英雄神色甚是尴尬,登时显出不信的表情,“我,我输了。你全身都是空门,就是没有空门。”同理,他什么都不说,比说什么都更具威胁,因为我没法施展顺竿爬的绝技了。 我瞪着他,他瞪着我,生怕显得自己眼睛比对方小,不知道还以为这是在甄选《还猪咯咯4》中小燕子的角色呢。 他是个看不出年纪的男人,眼神忧伤而深邃仿佛早已看透世间的一切,苍白的皮肤和若隐若现地蓝色血管有种病态的美。把墨黑的长袍和漆黑地长发衬得分外刺眼。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有点眼熟,似乎是见过的。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可能。我认识地都是些俗物,怎会有如此不沾风尘、仙风道骨的人儿呢? 我暗暗思忖道。.网,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美人都是相似的,不奇怪不奇怪。 他用超越家庭主妇在早市挑黄瓜的执著,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无数遍,开口问道,“你就是李悦吧?” 我谄媚的狂点头。 “也不过尔尔嘛。”他失望似地说道,“人不见聪明,姿色也很寻常……” 我一听这话立马呲牙咧嘴的恼了,“我姿色寻常,你以为你就比我美吗?你可以说我不聪明,但你不可以说我不漂亮,你可以侮辱我的智商,但你不可以侮辱我的美貌!” 他看看我,扬起下巴示意我坐到椅子上去。随后自己侧卧于床头。他这副懒散的模样让我觉得更加眼熟,一时间又想不起在哪见过,甚为挠头。 他向我招招手。“还是坐过来吧,让我好好看看你。” 主人发令。我坚决执行。于是撅着屁股颠颠的把椅子搬到他跟前,“好好看吧。有血有肉活生生的艺术品,比断臂维纳斯好看多了。” 他很听话,我说让他好好看,他就真目不转睛的看,就像少看一眼会吃天大的亏一样。他看我我不介意,问题是能不能换个地方,别光看大腿…… 我把手放在腿上,变换了无数个位置,仍觉得不放心,没办法,他地目光太具压迫感了。“你能不能稍微看会我的脸?”我忍无可忍的问道。 他抬起头抿嘴一笑,“现在地女孩子都穿成这样吗?看来真是时代变了。” 是嫌我露的太多吗?这年头,男人女人化,女人野人化,全球一体化。姑娘们地裙子早短到直逼孙悟空地虎皮裙了,我这算长的呢。我对他地话没太明白,不过还是点点头回应道,“嗯,差不多吧。” 他依依不舍的把目光从我的大腿转移到脸上,“我已经很久没见过其它人了,你就多陪我几天吧。” “几天是几天?”我很严肃的提醒他,“你可不要对我打歪脑筋,我脑血栓、心肌梗、高血压、帕金森,禁不起刺激。哦,不对,帕金森暂时虽然没有,但以后肯定会有!总之一句话,不要对我心存幻想!” 他听罢没有说话,只是呆呆的看着我,随后做出一个你肯我还不肯的表情。“到底是几天我也说不准,总之他肯定会来带你走的。” “那个他是谁呀?我的崇拜者吗?” “一个不小心看走眼的人……”他哀怨的用眼角瞟了我一下,“我已经等了他几百年。”这位大哥搞笑啊,以为是拍玄幻武侠片吗?你真的好残忍好残忍,如今伤害观众视听的电视剧已经够多了,给大家留条活路吧,就当为自己积点阴德。曾几何时,我闲来无事手握遥控器一通乱播,猛见一布景怪诞、造型诡异、特效粗糙、剧情极尽假正经之能事的片子,心下大喜,暗道,“居然有恶搞剧,大爱呀。”遂兴致勃勃地看了两集,结果越看越觉得不对劲,才明白人家原本是个正剧呢。 我站到窗前,一手高扬,一手做捧心状,用无比夸张的语气重复道,“我已经等了他几百年。”随后,到自由发挥时间。“任凭时光流逝、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我的心不会变,我的爱不会变。我要等他,一直等他,百年、千年乃至万年都等他。我要站在这里等他,等到我四肢麻木、等到我血液干涸、等到我的骨肉变成岩石,仍要等他!” 我过够了演戏的瘾才想起某位大哥的感情,偷眼观瞧,果然脸色很差,有石化的趋势。“你不要生气啊,”我很有诚意的说道,“我这个人只是嘴上比较不厚道,其实人很好的,这点咱们相处久了你就会知道,我真没有嘲笑你的意思……” “你以为我在开玩笑?” “当然不是,你怎么会开玩笑呢?这叫夸张,我懂,艺术嘛,允许夸张!” 他眯着眼睛,浅笑道,“如果我说的是真的呢?” “人哪有活几百年的,你以为自己是彭祖吗?”我仔细端详了他一阵,这家伙除了比一般人白点也没见生出什么异相。“哦,我刚想起来,还没请教尊姓大名呢。” 他对我的反应迟缓有些不满,“反正这就咱们两个人,什么名不名字的有什么用?”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你知道我的名字,我却不知道你的,总觉得有点吃亏。” “还没想起我是谁吗?”他的语气有点遗憾,“你虽没见过我本人,但总见过我为自己刻的像吧……” “呵呵,这梦还真乱啊,剧情够复杂、登场角色够丰富,连做梦都这么富有戏剧冲突,我对自己的崇拜真是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呀。”我转身要走,又被他叫住。 “你不相信这是真的?”他得意地捋着颈边的长发,“要说是梦其实也不为过,这就是梦,不过不是你的梦而是我的梦。从囚于世到囚于室,最后再到囚于梦。”他大笑起来,“我这一生是不是很可笑?!” 难怪他说“没人”,无论他是什么,都绝不会是人。 我遇到了传说中的变态,而且还是个非人的变态,哪个好心人能帮我把头砍下来?不是砍他的,是砍我的。六阳会首,脑袋一掉我就能踏踏实实去死了,总好过满足他的种种变态爱好。 “若得相见,此生足矣。这话是你说的吧?”仇于世不怀好意的笑道。 我恨我的舌头,我恨我的表演欲…… 第六十六章 欢迎来到仇氏梦幻主题乐园2 这个世界很神奇,比我知道的任何一个世界都神奇,甚至超越了《哈里波特》中爱好施虐的大柳树和《西游记》中的佛道一家亲。在这里仇于世就是一切,就是大神,他前一秒说要把我做成红烧猪头,后一秒我就绝不会被当作酱猪蹄摆上桌。 在这个过于专制集权的地方,我很没有安全感。不过他并没有恃强凌弱欺负我,反而还给我弄了间很惬意的房子。我之所以要用“弄”这个字,实在是因为找不到其他能体现个中精髓的词汇。 事情是这样的: 他对我说,“你先出去吧,我有好多事要仔细考虑一下。” “你让我出去,是想要我风餐露宿吗?”我轻咬手指做楚楚可人状。 他无奈的摇摇头,“你出去看看就知道了。” “出去看有什么用?”我对他这种愚弄大众感情的恶劣行为,表达了强烈不满和严正抗议,“我又不是瞎的,这只有一间人住的地方,难道出去看一眼就能看出第二间来吗?” “也许吧。”他脸上流露出一丝不置可否的笑容。 我只道他是戏弄于我,遂愤而奔出,结果刚出门,就见一精致的木质小楼耸立眼前。我的双眸蒙上了寒月般的凄清,我的脸颊宛若雨后残艳的落花,我尖叫着跑到仇于世面前,“见鬼了,那居然有栋房子!” “所以说,在这你想要什么都可以。”他淡淡地问道,“不委屈你吧?” “不委屈。何止是不委屈,简直是太好了!”我陪着笑脸把马屁拍得分外响亮。.网,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 “好?在这么一个没有人、没有时间的地方,即使拥有的再多。又有什么意思?”他脸上闪过一丝落寞,又很快褪去了。 被他这么一说。我的热情马上凉掉了。如果每件渴望的事物都唾手可得,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是地,很没意思。 这里没有时光流逝,没有日出日落,就连天气都是看仇于世的心情。在见到我以前。他心情不怎么好,所以到处都是一派云烟氤氲的景象,有我这个活物后,他一高兴,天空就放晴了。世界就是这么奇妙。 我一般不喜欢晒太阳,除了睡觉地时候。仇于世高兴的时机很合适,我刚好有些想睡,就艳阳高照了。于是我要了一床舒服地被褥,到大树下小睡去也。不用担心被蚂蚁骚扰,更不用害怕无良小鸟在我头上随地大小便。 我醒来的时候,他正坐在我身边。看着远方的落日。“都傍晚了,看来我睡的时间很长。”我迷迷糊糊的说道。 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自我解嘲似地笑了笑。我也忍不住笑了。落日,只是因为他想看落日。“原来为所欲为的最高境界就是自讨苦吃。”他摸着我的头发问道。“你觉得呢?” “我也不太清楚,我又没为所欲为过,我通常是扮演那个被人为所欲为的角色。”我闭着眼睛说道,“不过有个很聪明的人说过,须知参差的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我觉得挺有道理的。享受缺憾和追求的过程也是人生一大快事呢。”(注:该聪明人为罗素) 在时间观念被彻底颠覆后,我地行为举止一切向树懒看齐,不管说话还是做事都异常缓慢。将白玉为床金作马的游戏,玩到第一千八百九十五次后,我终于厌倦了,趴在床上慵慵的说道,“没意你。” 他坐在床边,仰天长叹道,“哪还有什么好玩的?不如我们聊聊吧。” “聊,你。” 他用怀疑地眼神看着我,“你是不是觉得仇家人都很不可信?” “真真没有,”我摸摸他地脑后,安慰道,“放心吧,没有反骨。”顺便再多拍个马屁,“我觉得你们家的血统特好,无论男女都美得跟花似地,不,比花还美!就拿你来说吧,气质那是非一般的好啊。” 他紧绷的表情渐渐放松了些,不管对我的话信了几分,想必心里还是欢喜的。“如果说仇家人身上流的是背叛者的血液呢?” “谁都有做错事的时候,只要肯改过都应该原谅。”我无比认真的直视着他的双眼,“就算不肯改,那又跟血缘有什么关系?”“那为什么仇家的子孙总要被另眼相看呢?” “别理那些家伙,他们要有一百个恨你们的原因,我就能说出一百零一个爱你们的理由来反驳!” “此话当真?” “此话当真!”我做起誓状,“如有半句虚言五雷轰顶。”我的五雷轰顶意思是,在网上看文忘把避雷针插头上,结果被上帝、侧妃、圣母、万能、高贵五雷齐轰。 微风乍起,仇某人迎风而立,飘逸、淡定。他的黑色长袍翻飞舞动,令我联想到了同样做黑色打扮,充满邪恶与神秘魅力的斯内普教授,当然他的发型比教授要轻盈许多。 “既然如此,我有个问题。”他眼中闪动着奇异的光,深不可测又暧昧迷离。“你知道自己中了失魂香吗?我点点头,“在被吓得七荤八素并气得晕头转向间,依稀曾听到过这三个字。” “这种毒不会伤人性命,只会将人心中最恐惧的事放大,使之产生幻觉,而我在密室留下的字就是为了让人心生芥蒂。”他一点点逼近,我一点点后退。“青枫这孩子虽然年纪小,但为人处事自有分寸,你们朝夕相对这么些日子,你难道还信不过他吗?!” 我见势不妙,转身要逃,竟忘记在这是他说了算的,所以第一步没落地就被他按住了。“知不知道,你的怀疑让他多伤心?!”仇于世的护犊心切当真是见者伤心闻者流泪,除了我。 我挣扎道,“你这个人怎么不讲道理,明明是你先害我的!我要不中那什么香,会出这事吗?归根结底还是你的错。” “你敢顶嘴?!”他狠狠掐住我的锁骨。 “啊,不敢不敢,千错万错都是我一个人的错!”我惨呼道,“我都屈打成招了,青天大老爷,饶小的条狗命吧!” 他心满意足的放开我走了。我暗暗许愿,谁能把我从这个不老不死的怪物手里救走,我就嫁给他。 欢迎来到仇氏梦幻主题乐园3 我不知道这个异时空与我原本所处的时空属于什么关系,我很怕当我和某英雄成功返回地球后,发现人类早已迁移去了火星,而地球的主人成了猩猩。虽然这种想法比较科幻,但我们不能否认它的可能性。 我与仇于世眼观鼻,鼻观心,四目相对,从经世哲学扯到老庄玄学,再从老庄玄学扯到各自的感情生活,就这么絮絮叨叨的聊了很久很久竟不曾冷场。若以话痨论英雄,吾二人亦算得上天纵奇才了。 我以为他应该是个安静的人,没想到会与我相谈如此欢畅。他说,那是因为他沉默太久的缘故。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折磨自己,又为什么要折磨别人。他说,“人一生总有些事不愿再提,有些人不忍再想,也许你曾经对不起一个人,也许一个人曾经对不起你……”之后便闭上眼睛不再吭声。 在阳光的照射下,我能够清楚看到他睫毛的跳动。记性太好果然是件烦恼的事,也许我们真的需要一坛“醉生梦死”来解决麻烦。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总之在此之前我从没想过会同这种人过从如此之密。他的眼神时而邪恶,时而绝望,时而又像赤子般清澈,令人捉摸不透。 这种不死不活的日子真是太痛苦了。我无数次躺在草地上大睁着眼睛问他,“我还活着吗?”他无数次给了我肯定的回答,然后我无数次的问他,“我什么时候才能走?”他摇头不语。 “谁能带我走,我就嫁给他。”我不记得这句话是自己第多少次有感而发。.Www,16K.cn更新最快.这样的话,我恐怕得重新考虑要不要带你走了。”一个充满柔情蜜意的熟悉声音自身后地密林中响起。我和仇于世同时精神起来。望向那里。 莫言静静的站在我们眼前,一如既往的温和俊秀。“我看你在这好像有点乐不思蜀,不知这些时日过地可好?” “很好很好。只是对你颇为惦念,”我半卧在草地上调侃道。“这可真是个识新朋会故交的好地方呢。” 莫言地眼神轻轻掠过仇于世,又转回我脸上,“看来你们相处的不错。” “何止不错?简直好极了!跟他呆在一起,我整个人都超脱了,深刻体会到无论声色犬马还是名利权势都变幻无常。痴妄奢求等同自虐。”我双手合十,凛然而立,朗声诵念道,“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莫言听闻,收起脸上的微笑顿时肃穆起来,“敢问师太法号?” “唉。什么智空、智性、智能之类上上选的好名字都被占了,所以我只好退而求其次。”我轻咳一声,“贫尼法号智障。” 莫言行礼道。“哦,原来是智障师太。失敬失敬。在下此番前来。乃是接师太回尘世普度众生的。” “贫尼恭候多时,仅代表天下苍生感谢施主。”我和莫言唱和间勾搭到一起。手挽手向仇于世道别,“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 我们转身要跑,被仇于世拦住。他死死盯着莫言,眉宇间浑然天成地傲气,逼得我不敢抬头。莫言的嘴角依然挂着淡淡的浅笑,拉着我的手却不由得加大了力量,他把我挡在身后,轻声说道,“我们的恩怨与她无关,我送她离开后自会回来与你做个了结。” “你知道我是谁?”仇于世问道。 “你和你母亲简直一模一样,我怎会认不出来?”莫言的语气终于不再平静。狂风暴起,瞬间飞沙走石将天地染成一片昏黄。他二人渊停岳峙般相对,看得我好生心惊,我不清楚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不过肯定不是小事。仇于世是个成了精的老妖怪,而莫言则是外强中干,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也有句话叫作,落架的凤凰不如鸡。真要动起手来,着实堪虞啊。 仇于世看了我一眼,对莫言问道,“你喜欢她?”莫言地神色变了几变没有答话。 “你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仇于世神态冷峻,声音却多了些苦涩,“还是怕回答之后我会迁怒于她?” “哼,胜者王侯败者贼,当年你父亲败在我手下是他技不如人。至于你母亲,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不想追究。”莫言蓦地瞥了我一眼,恬淡的瞳眸涌起凌厉地锋芒,“但你要再缠住不放,我也乐意奉陪。只是,不要牵累无辜。” 仇于世笑了,笑得云淡风清,昏黄的世界也随着他地笑容清澈起来。“我对你们当年地事情并不十分了解。人一生总有些事不愿再提,有些人不忍再想,也许你曾经对不起一个人,也许一个人曾经对不起你,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你大费周章就为了和我说这些?”莫言有些不解地问道。 “你受过的煎熬我同样也受了,甚至比你更痛苦。”仇于世看了我一眼,继续说道,“过去的千错万错都由我一人承担,只希望你不要为难活着的人。那些仇家的子孙和她一样,都是无辜的。” 我没想到仇于世会低下他高傲倔强的头,更没想到他会用近乎哀求的语气与人说话。我悄悄拉了拉莫言的衣袖,他没有理我,只是平静的问道,“你认为我是来报仇的?”他叹了口气,苦笑道,“过了这些年不见天日、无欲无求的日子,我早已忘记仇恨的滋味。” 仇于世欣慰似的点点头,“我明白,你们走吧。” “你呢,不一起走吗?”我忍不住问道。 他摇摇头,从脖子上摘下一块玉佩挂到我的颈间,对莫言说道,“她才是你真正的意中人,好好对她,千万莫要她像你一样受苦。”语毕,周围的的一切都消失了,就像它们从没存在过。 莫言拉着我,在混沌的黑暗中,奔向远方的一缕清辉。 过去的事以后会讲。哈哈,早先发的类番外乃前情提要是也! 第六十八章 肉·肉·肉 我醒来时,天正黑着,桌上的烛光无精打采的摇曳,为趴在我身边的小五投下一抹阴影。他的眼圈黑了,下巴也尖削了,模样很是憔悴,我忍不住伸出手去,结果还没挨到他的头发,他人就醒了。 他迷蒙着双眼,剑眉微皱,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他似乎只有在睡着时才真正像个孩子。我透过他的睫毛,凝望着他无暇的明眸,突然发觉人在夜晚好像比白天更真实。也许正因为如此,才会有那么多发生在夜晚的故事,例如吸血鬼、狼人、夜礼服假面等等。 他看我的眼神有些惊讶有些惊喜,“你,你还记得我是谁吗?” 我一时兴起想要逗逗他,便装出一筹莫展的样子摇摇头,“你是谁,这是哪,架空还是穿越?”小五脸上一白,忙起身跑到屋外,大叫道,“悦儿姐醒啦!”一阵鸡飞狗跳般的凌乱后,凌霄的声音出现在窗边,“她怎么样?”了,不过好像又傻了。” 我坐在床上强忍住大笑的冲动,努力做出温柔可怜的姿态,紧紧抱着被子挤到墙角。不知道的说不定会以为,我是被拐卖来的无知少女。凌霄三步并作两步,急匆匆跑到床边,“你现在感觉如何?” 我拨开他附在我额头上的手,拖着哭腔娇声说道,“别碰我。”凌霄的手臂明显颤抖了一下,他与小五面面相觑,脸上同时浮起忧愁的颜色。了?”莫言揽着衣衫,睡眼惺忪的出现在门口。 小五指着自己的脑袋说道。“她好像这里出了点毛病。” 我生怕自己笑场,忙把被子拉高,挡住有上扬趋势地嘴角。像受惊的小动物一样蜷缩起来,看到莫言后更是把身子压了又压。装出虐恋文中小弱受的样子。“你,你是谁?”我大睁着眼睛,怯怯问道。.Wap,16K.cn更新最快. 莫言笑吟吟地坐到床边,一把扯开我的被子,“你当真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本想询问一下当今皇帝地年号。然后诈称自己原是九天玄女,轮回中不慎落入凡间,能够预知五百年后的种种种种……让大家小小崇拜我下。不过在莫言强势气场的压迫下,终于还是没说出口。没关系,”莫言用暧昧的声音说道,“你是我用一斤鸡蛋换回来的,不管以前如何,从今往后你就是我地人了。”他完全不顾及尚有未成年观众的事实,将我强拉到怀里作势要亲。 “你用一斤鸡蛋换回个大活人?别开玩笑了。谁信呐?!”我手脚并用、奋起抵抗,将他推开,“你能有那么大方?顶多用一斤黄瓜换。” “莫兄暂且忍忍。当务之急还是要先把李小姐的失忆之症治好。”凌霄非常严肃的说道。 我赞许的对凌霄点点头,这才是真正的有志青年。多么具有远见卓识啊。想让我恢复记忆。其实特别简单,只要弄点绫罗绸缎、金银珠宝、胭脂水粉以及各地小吃若干。保证药到病除,绝无后遗之症。 “那依凌兄的意思呢?”些日子高烧不退、身子过于虚弱。”凌霄轻轻一笑,露出淫邪之态,“不如以阳补阴……” “你们俩怎么不以阳补阳去。”我心中暗骂,“你个该死不死的邪方道士,莫言这厮给了你多少回扣,至于你当托当的这么敬业。” “这个办法好,”莫言满意地点点头,又装腔作势的对我问道,“不知你意下如何?”“不我用声嘶力竭的喊叫表达了自己地坚贞不屈。 “既然如此,我也不好逼你,咱们换别的法子吧。”莫言眼波一转,很笃定地笑了,笑得不怀好意。 我们地目标是什么?如果看到这个问题后,你的第一反应是想说没有蛀牙,那表明你被全国牙防忽悠组地洗脑行为严重伤害了,强烈建议索取精神损失费。 我们的目标是什么?大家跟我一起念,“宁要真y的草,不要假cj的苗!” 作为一个先取后舍的选择复句,它强调了我对得失的权衡,并不是说我就真yd者真的就不假cj,总体来讲我也就算大众水准吧。所以,面对现在这个情况,我感到很难为情。一对彼此充满好感,生理健康、心理正常的男女在浴室中该干什么呢?先别忙着呲牙咧嘴流哈喇子,请把镜头移到门口。看到了吧,那还站着俩观众呢。 我犹豫的搓着手,“他们不走?” “为什么要走呢”莫言做纯情状问道。 “你很开放,但我不太能接受。” “没关系,慢慢习惯就好。”莫言说着把我引向池边。水面上方弥散着诱人的热气,仿佛在催促人宽衣解带。 我把双臂抱在胸前,踌躇着、踌躇着…… “快点吧。”凌霄这家伙斜倚门框,做垂涎欲滴状催促道。 “你怎么不快点?!”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竒 書 蛧 ω W ω . q ì δ ん ū 玖 ㈨ . C ǒ m “想让我帮忙?”不等我否认,凌霄眼睛一亮,以近乎神技的速度解下腰带和长袍,往小五怀里一塞,挽着袖子走上前来。 他们都太开放,太真性情了,我自愧不如。我知道冬天狼找不到食物很危险,没想到春天也有,而且还是带颜色的那种,更没想到自己会一次遇到两只,难不成他们真要联手挑战我的道德底限?退无可退,逃又无处可逃。我凭一招猛虎落地迅速蹲到墙角,尽量放低底盘,双手抱头,哀哀哭求,“二位大爷放过我吧,呜呜呜,人家还是幼齿。不如你们去找唐总受,他唇红齿白好似梨花带雨、海棠含羞,比我好了不知千百倍呢。” 凌霄和莫言相视而笑,一人拉住我一只手,拖死狗般的往浴池方向拽。“虎落平阳被犬欺,我命好苦呀!”只听扑嗵一声,我被他们合力推下了浴池。 莫言摸着下巴,蹲在池边认真的说道,“她会失忆,乃是由于躺得太久,血流不畅,在脑部淤积所致。” 脑淤血原来是躺出来的,大家听到魔王大人的医学新理论了没?千万不要再躺啦,都学大马马站着睡吧,否则一觉醒来说不定就挂了,就算不挂落个偏瘫也很痛苦。 我趴在池边,不顾衣衫浸湿紧裹身躯的难过,扭动着问道,“那人家该怎么办?是不是只要化开淤血就好?” “正是。”莫言拉起衣袖,露出结实性感的手臂,挑逗似的摩挲着我湿淋淋的长发。 “我听说人只要兴奋难当,头脑就会发热,一热这血不就化开了吗?”我娇滴滴的把他的手拉到自己颊边,“非洲有种土特产好玩的紧,倒不是什么值钱玩意,只不过比寻常石头硬些罢了。人家好想好想要的说,你能不能送人家一箱,人家一定会好开心好开心的。” 莫言流转着金玉般光彩的双眼早已笑成了新月状,美得令人不忍直视。“那样太慢了。”他缓缓起身,解去衣衫,赤裸着上身,对我嫣然一笑,“深呼吸一口,憋住气。” 哦耶,终于见到他的肉了!观众呢?赶紧退场! 第六十九章 高·H 我对凌霄和小五挥挥手,示意他们赶紧消失。小五刚要转身,就被凌霄拉了回来。那淫棍笑嘻嘻的扯着上衣,“莫兄,需要帮忙吗?”对我的虎目圆瞪根本不以为意。 “不必了。”莫言对我问道,“准备好了吗?” 我点点头。因为憋着气不能说话,所以只能指着欢欣雀跃的凌霄发出愤怒的呜呜声我承认我在内心勾勒过无数种少儿不宜的漏*点场景,但我从没考虑过这种可能。以前没有,以后……我希望他能稍微不这么狂野。噩梦,全是噩梦。 莫言跪坐在池边,一手从背后抱住我,一手撩开我湿漉漉的长发,紧紧握在颈后。浓浓水汽和他的体温,包裹着我因羞涩和慌张而紧绷的身体。“别怕,不会有事的。”他咬着我的耳朵小声说道。 我很好奇他要玩什么新把戏,为什么要我憋气。不过很快就没有疑问了。 竒 書 網 ω ω w . q i δ h μ 9 ㈨ . c ó M 他压在颈后的手猛一使力,把我压入水中,我不会游泳,对水本能的恐惧。我拼命挣扎,因找不到施力点而慌乱的拍着水。 在我淹死之前,他把我从水中拉了起来。“唔,大爷饶命,我招了。”我抹抹脸上的水,大口喘着粗气,“上级的姓名地址我知道,下级的姓名地址我也知道,您想知道什么尽管吩咐,我全招!” 凌霄兴致勃勃的凑到跟前,帮我拂去贴在额前的湿发,“咦,失忆这么快就好了?只怕好得不彻底,再多来几下吧。” 我一听。吓得眼珠子都快掉水里了,疾呼,“我好了。我真的好了!” “万一没好利落,留下病根怎么办?”凌霄作势要脱衣服。“莫兄,你要累了就换我来吧。” “不,我真好了我如待宰肉猪般的嚎叫终于唤起了一个人地同情。 小五满脸不忍的说道,“我看,还是算了吧……” 我讨好的假笑道。.wap,q i s h u 9 9 . c o m更新最快.“对对,还是算了吧。”环顾着决定我命运地三人。 “我这招可还灵验?”莫言依旧笑得纯良,完全不像刚刚杀人未遂,“把头完全浸在热水中,乃是活血化瘀的最佳方式。” 脑淤血地同胞们,快去把浴缸注满水……水到病除。 “太灵验了。莫言,神医也!”我的心在怒吼,我的脸却再甜笑,真是百转千回的带泪的笑容啊。 凌霄揪过我地耳朵。低语道,“想耍我?你还得再多练几年。”说罢,拍拍手站起身。拿过外衣穿好,和小五一起走人了。 窥春癖终于打发掉了。期待已久的二人世界也变了味。“能先洗澡再脱衣服。我也算个人才。”我把湿衣服丢到上面,笑道。“不想让那两只看我裸奔,就去帮我拿身替换的吧。” 我没有让莫言关门,夜风吹动,凉气袭来,激起手臂和背后的一片疹子。我趴在池边傻笑,这才是活着,真真切切的活着的感觉。 很快,莫言踏着洒落庭院的溶溶月光回来了。“把手拿下去,小心着凉。” 我佯怒背身,“你都不怕我淹死,还怕我着凉?” “你已经昏迷五天了,高烧不退。你昏迷的当晚,凌霄就下山到处找我,留下小五一个人不分昼夜的照顾你。”莫言把手搭在我地肩头,把玩着我的发尾,“他找到我的时候已经过去三天了,整个人形同枯槁,只有眼睛很亮,就像藏了燃不尽地火。之后我们花了两天时间赶回来……” 我不好意思的转过身,面对着莫言,“也就是说,他整整五天没休息?”我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这么讲义气,有点意外。 “有地人其实并不只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莫言沉沉地叹了口气,“他们为你费尽心力,你却愚弄他们,于心何忍?” “我不是不知道吗,以后再也不会了。” “真的?” “真地,我保证这种事以后决不再发生。”我很认真的说道,“原来骗人也是有风险的,需要耐力和胆量,我保证下次再被严刑逼供绝对不招。” 群星闪烁,一弯明月嵌在空中。 我抱着一盒点心与莫言坐在屋顶。我说,我觉得我们就像两只背着主人相约偷欢的猫。莫言说,他是野猫,没人管所以算不得偷。于是我说,少不更事的单纯小女猫被老奸巨猾的流氓大公猫诱奸了,类似于杨逍和纪晓芙的孽缘。 我忧郁的望着从他瞳孔中映出的自己,“你说我们会像他们一样不得善终吗?”确切的说,我是怕像纪晓芙似的被人一掌拍死。 “放心吧,不会的。”莫言温柔的搂住我,“杨逍不管多少还得了些实惠,我可是一点好处都没捞到呢。”他咬着我的耳垂,弄得我身上麻麻的。“你的腰好细呀。” 我一把抓住他下移的手,“何止是腰细,人家的好处还多着呢。”我强压心中的愈燃愈旺的小火苗,“你看这小屁股,多圆润,肯定能生。再看看这小胸脯,圆鼓鼓的,一看奶水就足,生完娃不愁养。” “是是是。”莫言点头如捣蒜。 “是个屁!”我一声怒吼,如虎啸山林,震得睡鸟们睡意全无,通通扑拉拉飞散了。“胆敢公然在我面前称赞别的女人,尔命休矣!” 莫言好像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已被我死死揪住衣襟。我恶狠狠的警告他,“再敢夸左明珠一句,我就把你从这踹下去。” 他对我突如其来的愤怒有些不知所措,愣过半晌才记起来,李悦和左明珠是不同的,李悦是要骑在左明珠头上的,左明珠是要被李悦骑在头上翻身不能的。“以你的资质不可能成为纪晓芙,放心吧。” “为什么?” “纪晓芙之所以会死,是因为她既不想欺骗师傅,又不能伤害杨逍。”莫言敲着我的脑袋问道,“如果我们遇到这种事,你会怎么办?” “这还不简单,骗了倚天剑,然后伙同你灭掉师傅,再捎带手毁去整个门派。”我郑重的拍了拍莫言,“到时候,我负责淫辱师兄弟,你负责虐杀师姐妹。”不愧是我看上的人。”莫言赞许的点点头,“前半部分计划不错,就是后面的分工,咱们能不能再商量下?”“难道你想淫辱师兄弟?”我抓起一块点心正要往嘴里塞,手就僵在半空。 “怎么?还不满意?”我狠狠心,“你还想把师兄弟师姐妹都包办了?” 莫言没有回答,劈手夺过我的点心塞进自己嘴里,含混不清的嘟囔,“灭绝人性,比灭绝师太灭的还绝。” “说到灭绝,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把食盒递给他,站起身对着寂空遥喊,“卖糕的,我恨你,你说2007年完结,你骗我!我我我我我……(回音100次)”我从莫言手中恨恨抢过一块枣糕,“我爱吃这个,你不许吃,椰蓉我不爱吃,你可以随便吃。”我奋力撕咬着枣糕,嘴中念念有词,“这口是卖糕的鼻子,这口是卖糕的耳朵……”尽情发泄着落坑的苦闷。 (注:卖糕的,乃《当灭绝爱上杨逍之omg版》无良作者,更新不稳,再加虐待读者,其罪当诛……) 那些手拎片刀板砖的同志,不要激动,我没做标题党!高H即在高高的地方吃爱吃的东西,高爱吃,是也。 第七十章 妖孽们的隐居生活1 今年五黄临太岁,到处都是妖孽。有妖孽的地方一定有麻烦,有麻烦,那我就不会闲着。我的本领就是为人找麻烦,我喜欢麻烦,更喜欢别人麻烦。每每看到别人鸡犬不宁、屁滚尿流,我都格外欢喜。 我终于也遇到麻烦了,不过这回不是我找麻烦,而是麻烦找我。我想我是爱上了一个男人,不,他不是人,也不是东西。他是莫言。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我独自在角落沉吟着,偷偷体会着幸福的甜蜜。当然,这种话我只会让自己知道,不能告诉他,因为我不想让他骄傲。 再见良人,始知相思不似相逢好。 为了守护我的幸福和给我幸福的人,我为自己找了一把刀。它没有屠龙刀的王者之风和霸道之气,亦没有红袖刀凌厉而艳丽的杀意,它有的只是一份寂寞的孤傲。我把它叫做无名。 它黑黝黝的,乍看起来略嫌粗笨,但仔细观察,便会发现其森森然令魑魅魍魉闪避不及的威严。刀锋撕裂空气时发出的声音很好听,总能让我联想到敌人汩汩流血残体和将死未死时的呻吟…… 我紧握刀柄,无奈地望着自己的对手,这可怜的家伙,注定看不到今天傍晚的夕阳了,那举火燎天般的壮丽注定只能成为回忆。我冷冷一笑,举起刀来,“哼,和这个世界道别吧。” “死丫头,怎么菜还没切?!”凌霄冷不丁在身后一喊,吓得我差点把刀掉自己脚上。嘿嘿。”我讨好的笑着,“少爷稍安勿躁。奴婢这就 “看你刚刚在这晃来晃去干什么呢?” “回少爷话,奴婢活动活动筋骨。晚上才好伺候您嘛。”我媚笑道。 凌霄瞪着被我抱在胸前的菜刀,皱起眉头,“那种事就不劳你大驾了,晚上把碗刷干净。” 我一边扭动腰肢,一边用食指卷起发尾。.Www,16K.cn更新最快.眨巴着眼睛做单纯少女状,“人家说的就是洗碗呀,”然后好像突然想到什么似的,猛一跺脚,挥舞着菜刀朝他奔去,“你真坏,又想那种事,羞死人啦……” “你小心别碰着自己。”凌霄见状忙退避出去,离开地时候嘴里嘀嘀咕咕。“女人就是麻烦,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公子慢走,奴婢不送了!”我左手提刀。右肘撑住门框,仪态万方。好不风流。幸亏我没生得一副男儿身。否则得害多少姑娘家为我魂牵梦绕、食不知味呀?罪过罪过。没办法,谁叫我天生底版好。再加上后天不拘一格的素质教育,几乎是个完人了。 我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笑得风轻云淡。嫌我嘴上没毛?哼,嘴上有毛地姑娘我早年倒是见过一位,如今回忆起来,依旧惊悚,只怕你凌霄消受不起。 那一日,女厕所里突然没了平时的喧嚣,我解决完个人问题,哼唱着“小攻就是黄瓜,小受就是那菊花,黄瓜菊花一相逢呀,便弯却人间无数,人间无数呀人间无数……”正当我提着裤子心满意足地推开包厢大门时,赫然发现眼前矮身圆立着一位生满柔软胡须的“兄台”。 我们愕然的望着彼此,我虎驱一震,心道,“这回大脸丢姥姥家去了,居然走错厕所,应该不至于被当成变态吧?”迅速扫视四周后,我虎驱二震,心道,“这该死的男厕所怎么连小便池都没有,这不成心诱惑人走错吗?”仔细观察后,我终于在对方胸前发现了玄机,于是虎驱三震,“原来是个女的……”再然后,我三震出局,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里个当之速飞奔而出。从此,我每次上厕所前,都要在门口踌躇半天,至少确认三遍才敢迈脚。 闲话少说,告诉大家一个不幸地消息,我卖身为奴了。 凌霄说,他是生意人,所以我们不能在他家白吃白住,要帮他做事。莫言和小五好说,平时看家护院,有生意需要帮忙也能打打下手。问题是我能做什么呢?我一开始问,“你想受虐吗?抽嘴巴、上夹棍都是我强项。”结果差点被他拖出去点了天灯。我又说,“你想虐待别人吗?我会绑蝴蝶结,可以帮你捆人。”他笑了,笑得分外妖娆,漫天花雨亦比不上他眼角眉梢的风情。他低下头,在我耳畔呢喃着,“我真想把你和石头绑在一起,沉到河里去。” 我向来不怎么会干活,出于对他们人身安全的考虑,我建议把我当宠物养起来,反正我吃的也不多。对此,凌霄只吐出两个字,“做梦!”理由是,动物不会踩坏他家房顶的瓦片,而我不光踩了,还踩坏了不只一片。 都怪我前天晚上发泄蹲坑被埋的怨念时过于激动,否则以我这九十公斤不到,连生鸡蛋都踩不碎的小身量,怎么可能把瓦踩碎呢?当然这也侧面反应了凌霄家的瓦是伪劣产品。 在这的生活很悠闲,虽说表面上我要负责洒扫之类地杂事,但实际上真正要干的并不多。因为我们主客四人一致认为,家是人住的,如果太整齐就会没有人气,所以只要能落脚就可以。现在大家明白,为什么我刚看到凌霄家后院时,会以为是荒废老宅了吧。 孟子有云,“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所以我到厨房帮忙时,只切青菜坚决不碰动物,而他们也不会把活地动物带回来。我对自己君子的态度很欣赏,但他们非说我是伪善人真残忍,尤其是在看过我边手举鸡腿大嚼边称赞大公鸡真可爱以后,更坚定了这种说法。 我终于见到传说中地“清城”了,比一般地刀短些,又比短刀长些,除此以外看不出任何特别之处,甚至还不如土匪专用的九环金背大砍刀有气魄,着实令人失望。 我们大家热热闹闹地吃过晚饭,就去干各自的事了。我在洗澡前习惯先把脸上的妆洗掉,每每端着红色的残水出去,他们都会感叹一番,既然迟早都要洗又何必画呢?一点对美的追求都没有。凌霄最可恶,居然对我说,“你别以为打扮成这样就可以不用干活。” 我每天最大的快乐就是梳妆和洗澡,这让他们很不理解,就像我不理解他们为什么对武林中的那些闲事如此关心。同样是听闲话,我通常都是抱着幸灾乐祸的心理,而他们却时常显出忧心忡忡的样子。 又是一个安静的夜晚,月亮高高的挂在树梢。小五和莫言在下棋,两个人都很严肃,我和凌霄只好坐到远处聊天。 我梳理着湿湿的长发,“你看今晚的月色多好。” “恩。” “如果让你用一件东西做比,你选什么?”凌霄抬起头,想了一阵,“白银?” 我轻哼一声,“庸俗又铜臭。” “在下才疏学浅,还请小姐指教。” “指教不敢,我也是有感而发罢了。”我羞赧的一笑,“你说它像不像我的脸?白皙通透……” “嘘,这种话不要乱说。”凌霄压低声音,又向四周看了看,神秘的告诉我,“传说很久以前这宅子里死过人。” 奇_书_网 _w_ w_w_._q_ i_ s_h_u_9_9_ ._ c_ o _m 一听死过人,我立马精神起来,“怎么死的,男的女的?” “女的,据说是因为不满丈夫纳妾才自杀。后院那口封着的井见到没?一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她就是在那投井自尽了。” “磕死的还是淹死的?” 凌霄叹了口气道,“连磕带淹,捞上来就已经断气了。她生前善妒,死后嘛……我要是你就绝不说夸自己的话。” 一股阴风吹过,背后甚寒。我小心地问道,“你见过她吗?” 凌霄摇摇头,“没有。不过听别人说,在有月亮的晚上往井里看,就会看到一张脸……” 第七十一章 妖孽们的隐居生活2 酒是一种有趣的饮料,能为文人墨客唤来灵感,让英雄豪杰力量倍增。“李白斗酒诗百篇”说的是前一种情况,而孔融在《难魏武帝禁酒书》中慷慨激昂的陈词指的则是后一类。不过对我来说,酒最大的好处就是壮胆。俗话说的好,酒壮怂人胆。 我坐在莫言身边,心情沉郁。他和小五下棋下得很认真,根本没注意到我的变化,更可气的是,他们还对我说谢谢。误会,纯属误会,我可没这么体贴。 和他们的浅斟细品不同,我是走豪迈路线的,一仰脖就是一杯,如同古龙笔下的忧郁青年般不要命。喝的太快太猛,不久我就开始头晕了,只是意识还很清醒。直到我实在坚持不住歪在他肩头,莫言才发觉事态有点严重。“你可别吐在我身上。”莫言厌嫌的把我推开。 “放心吧,不会的,我人品很好,要吐也只会吐到你头上。”我软软的说完,立刻掩嘴做欲呕状,把莫言吓得飞似的逃开了。 他远远的说道,“不能喝就少喝,醉了怎么办?” “我就是要喝醉,现在还差点,估计再多喝几杯就能醉死了。”趁着说话的当口,我又灌下两杯。“我就是要醉死……”我觉得头越来越沉,便把棋盘推开,趴到桌面上。 “悦儿姐,出什么事了?”小五关切的问道,“是不是心情不好?” “没什么,我就是想醉个不省人事,这样随便别人怎么蹂躏都不知道,就不害怕了。” 莫言不怀好意的凑到我耳边。“你是在暗示我,今晚想……?” “你?”我勉强睁开眼睛,“要是你就好办了。我刚刚和凌霄聊天。不小心说错话了,这会说不定那只鬼正等我落单呢。.1-6-K,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 “什么鬼?你说明白些。”小五撑着桌子站起身来。那激动的样子,背个木剑就是捉鬼天师。 于是我把凌霄讲过的故事复述了一遍,结果我刚讲完,小五就大笑起来。看他笑得花枝乱颤,好不开心。我更郁闷了,暗骂他没有同情心。 “能看见人脸,哈哈,当然能看见人脸了。”小五拉起我就要往后院去,“走,我带你看人脸去。” “咱们远日无冤近日无仇地,你至于这么害我吗?”我大叫着抓住莫言,任他怎么拉就是不动戏也信?”小五强忍笑意。做出认真的表情,“去打盆水你就明白了。” 我晕晕地望着莫言,“我不明白。你明白了吗?” “趴在井边往底下看,看不到人脸才奇怪呢。”莫言叹口气。慢悠悠的说道。“我看你真是醉傻了,那不就是自己映在水中地倒影吗?”原来如此。”真相只有一个,我被耍了。我胸中的火焰在熊熊燃烧,我胃中的波涛在滚滚翻腾…… 一阵酸意涌上喉头,我捂着嘴跑到角落的树下,刚松手便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你没事吧?” “别过来,你们俩都别过来!”我才不要自己呕吐地熊样被人看见呢,于是扶着树边咳边说,“我没事,吐完就好。” 我又吐过几回,估计把胃清理得差不多,便让莫言帮忙扶回房去了。至于怎么走回去的,怎么脱的衣服,怎么躺倒床上,我一概记不得,唯一一个延续到第二天的念头就是,杀了那只名叫凌霄的骗子。 当我睁开眼睛时,太阳早已金黄金黄的撒了满屋。我按按疼得快要裂开的头,翻身下床。镜中的我很憔悴,一头乱发好似鸟窝。我简单收拾了一下,出去找吃的,昨天地晚饭全吐掉了,这会肚子里空城计唱得正欢。摸到厨房,莫言和小五在做饭,我掰了半个馒头正要出去,被莫言叫住。 “凌霄早上带了位朋友回来,现在应该还在房里,你不要去打扰他。”嗯,我知道了。”我乖乖的说道。哼,我是不打扰他,我就去给他捣捣乱而已,谁叫他昨晚吓唬我的。 我迈着四方步大摇大摆地径直走到凌霄门前,用力一推。一股情欲的暴风裹挟着脂粉香扑面而来,两个交叠着地光洁肉体赫然陈列在眼前。虽然有被子盖着,看不到重点部位,但露出地地方也足够说明问题了。我有点后悔,的确某些事情还是不打扰地好,都怪莫言不说清楚。 凌霄有神的瞪着我,满脸尴尬,他身下的女人和他表情差不多,只是再多些猜疑罢了。这位姐姐的心情我能够理解,如果我和男朋友在床上哼哼哈嘿的时候,突然有个莫名其妙的女人破门而入,我肯定比她脸还臭。 现在主动权掌握在我手里,我相信,凌霄再狠也不会忍心裸奔的…… 让我做点什么好呢?我可以假装无知萝莉,咬着手指头问,“哥哥姐姐,你们在玩什么?”然后冲过去掀被子。我还可以假装惊讶,“凌大哥,原来你对女人也有兴趣?!” 两种选择都很有爱,不过我更倾向于第三种。 我双手掩面,做出难以接受眼前现实的样子,用悲痛欲绝的声音说道,“你,你怎么能这样对我?!难怪今天不让人家来找你,原来……呜呜呜。”我一跺脚,一甩头,把门狠狠摔上,飞奔而去。 我跑回自己的房间,准备用桌子把门顶上。有些看官可能会说,你这不是作茧自缚吗?如果在别的地方兴许是这样,因为对方可以用火烧、水淹、炸药等方法对我方进行攻击,但现在我住的是他家,他会舍得吗?就算舍得我,也舍不得他自己的房产和红木家具吧。 我见小五从门前走过,急忙将壮丁拉进屋来,大喝一声“帮忙搬桌子!” 小五把手里的空碗一放,挽起衣袖,“搬去哪?” 我玉指一伸,“堵门!” “堵了门,我怎么出去?” “出不去就不出去。”我把门一关,深沉的对他说,“老实告诉你,我和凌霄在玩攻城拔寨的游戏,过一会他应该就会打过来,你的任务就是助我一臂之力。” “这样不会有失公平吗?” “跟公平有什么关系?我这叫借兵,”我扶住桌子一边,催促道,“快点过来帮忙。” “不用帮了!”凌霄一脚踹开房门,手中提着自己华丽的爱刀,脸上挂着一记鲜红的五指印。他咬牙切齿的说道,“自己过来,给你留个全尸!” 小五见状,什么都没说,端起碗就要走。我死死拖住他的衣袖,哀求道,“你不能临战脱逃呀!” 他很纯洁的对我回眸一笑,“识时务者为俊杰,这种时候,盟军都是要撤退的。”盟军撤退时,还没忘关门,果然有素质。 杀气…… “我已经后悔了,能不能不留只手?” “可以,要留就留下你的命!” 第七十二章 觉悟吧,少女! 如果说我现在被按在硬梆梆的桌面上,颈边还架着冰凉的刀,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我没的争辩。我承认今天的玩笑有点过份,但凌霄昨天害我吐了个七荤八素就不过分吗?!我认为,他更过份。因为呕吐伤胃,挨美女一记小猫娇嗔掌却不会造成内伤,更何况他面部绯红的样子也挺好看,有点像齐天大圣。好吧,就算他没有更过份,那事情也是因他而起,应该先追究他,而不是让我像肉猪似的被他按着。由此说明,世界上从没存在过那种传说中叫作公平的东西。套用句《动物世界》中出现频率很高的话,“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还敢不敢了?” 我想再硬两句,挣点面子,可一看到他那双精锐的眼睛,也只好俊杰了。“大爷饶命,小的知错了,就算再借小的俩胆,小的也不敢了。” “如有再犯,怎么处置?” “让我变成哆啦A梦!” “什么意思?” “就是把手指头全砍了只留手掌。” 凌霄听罢,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于是高高兴兴的松了手,脸上又露出平日惯有的坏笑,略显得意的招呼我快点吃饭。 莫言显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见到凌霄半面红光,很是吃惊,随后又用询问的眼神看看我,貌似把我当成了犯罪嫌疑人。凌霄若无其事的坐到桌前,莫言也就没好意思多问。 席间,莫言讲起了前些日子的见闻。“那个时候到处都有人想抓我,每次听到周围有人说这种话。我都觉得好笑。” “你这个人良心太坏,把自己改扮成别的样子,人家当然认不出你。.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我笑道。“你应该给他们点希望,先让他们以为。你已经是他们手中的行货,绝对跑不了,然后等他们最得意地时候再离开,这样就能看到那些人如丧考妣的样子了。” 凌霄对着莫言微微一笑,“莫兄。我以前一直不明白你看上这丫头哪里,现在总算清楚些了。” 我手捏兰花指,在莫言脸上轻轻一点,“这有什么不明白,他看上我风华正茂、貌美如花呗。”凌霄露出些许悔恨,大概是懊恼自己的有眼无珠,为面对如此偶像派地美少女竟说出这等蠢话而难为情。 “听说最近武林正道在开侠义大会,可有此事?”小五问道听到“大会”二字,莫言立刻做出一副抽象派人物画的表情。看来是戳中他内心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地痛苦了。我心存疑惑,遂问道,“侠义大会关你鸟事。你难过什么?说不定人家开会还有补贴可拿呢。” 莫言用惋惜的口吻说道,“这种大会也就包吃住而已。哪来的补贴?想得美。”“光包吃住吗?包不包睡前娱乐?俗话说的好呀。暖饱思那啥,组织者就没考虑到这方面吗?如果是我办。肯定要把我们大明两京十三省最红的倌人都请来。”我说完,往椅背上一靠,发出“咩哈哈哈哈哈!”地大笑。 一阵沉寂后,莫言开始讲述他自作孽不可活,混入侠义大会的经历。话说这厮某日听闻有侠义大会即将召开,会上各路领导将系统布置劫杀魔教教主的任务。这家伙为做到知己知彼,便装扮成有志于投身斩妖除魔大业的正义新人,混进了大会会场。莫言向来是讨厌无趣的,于是在傻坐了两天后,终因铁臀功没练到第十层,受不住考验,自爆身份,结果不但没探到任何有效信息,反惹得大家跟除四害一样对他围追堵截。 我破天荒没有嘲笑莫言的狼狈,因为我理解他,开会的确很痛苦,特别是拖沓冗长的万人大会。记得上中学时,这种会格外多,每每令我感觉生不如死。假如人很多,老师看的又不严,我便会把指甲油拿出来擦,给自己擦完再给身边地同学擦。夏天的话,偶尔还会脱了鞋把脚趾头也擦上。穿长裤的季节,我便把从众多姐妹那收集到睫毛膏一一涂在腿毛上,进行性价比大考验。以上工程结束还没散会地话,我就只能穷极无聊的在前面同学地椅背后乱涂乱画,写些类似于“老子都坐出痔疮了”、“办证、文凭、驾照,咨询请拨110”、“伴游、陪聊,咨询电话同上”地东西。 莫言太惨了,既没有指甲油、睫毛膏,也没有别人的椅子可供自己挥洒青春,只能生忍着。对他这种勇于挑战自我地大无畏傻X精神,我们同情但坚决不鼓励。 我语重心长的安慰他,“术业有专攻,铁臀功你虽不擅长,但别的优点足以弥补。比如脸白这点我就颇为欣赏。” 凌霄和小五也纷纷表示,坐不住的不只他一人,他们其实也很怕。 “我明白了!”我猛拍桌子把他们吓了一跳,“我终于明白我们为什么成不了大侠了。大侠都是有组织的,有组织就不能不开会,我们怕开会,所以注定成不了大侠!” 小五问道,“为什么有组织就要开会呢?” “不开会怎么体现组织的作用?君不见号称“千里独行”的基本都是大盗?最好也就是个浪子。大侠就是要开会,不开会的都不配称为大侠。”我双手抱头,无奈的感叹道,“这组织的会跟皇帝的税似的,巧立名目、有头没尾,当真烦死你没道理。我的女侠梦可以醒了。” “做大侠有什么好的?”凌霄不屑的撇撇嘴,用手指蘸上水,在桌上写了个“”字。“你看这个侠字,乃是一人一夹而成我的智慧向来是有口皆碑,对凌霄的话自然一点就透。“悟了,我悟了!我终于悟到为什么大侠都不快乐了,被夹在世俗舆论和自我选择中挣扎,怎么可能快乐?!咩哈哈哈哈……”(注:不快乐的大侠,可参见《白发魔女传》中的卓一航,私以为,如果他当年能在关键时刻大喝一声,“老子就看上练姐姐了!”结局会很浪漫美好。没办法,“大侠”二字害死人。另,萧峰、张翠山的结局太过惨烈,已经远远超过不快乐的范畴。) 我心情大好,拿来文房四宝,叫莫言挥毫写下:“材可去天,枉入若年。此系身前身後事,混吃等死好悠!”(稍微欺负下曹雪芹,叫他挖坑不填!) 我很豪迈的说道,“在下以茶代酒,敬诸位一杯。与君共勉!” 四人流氓团伙,正式成立。 侠自找麻烦别扭受,所以本文原本的题目应该是《穿越了去做个别扭受》,但刚发文的时候怕被编辑砍掉,就不情愿的做了回标题党。相信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是成心的! 准备看女主改邪归正的同学,可以毫不犹豫的退收藏了,欺骗你们这么久,我很内疚。 第七十三章 谁的刀锋在渴血 大侠喜欢开会,流氓喜欢组队,但我以为,都是陋习。 大侠们开会,那声势绝对是浩大的,越人多越来劲,好像低调了就对不起侠前面那个大字。 前一阵,先风传老道抢了大师的师太,后传说师太抛弃老道欲携大师私奔,不过据可靠小道消息,真相乃是师太要拆散老道和大师。人多,奸情就多,奸情多,快乐就多。我明白大家凑在一起讨论配对问题有多快乐,可还是忍不住想提醒一句,恐怖分子不胜防,安保问题不能忘。远的不说,就说莫言。他要真把铁臀功练成,达到一屁股下去坐碎一斤核桃的最高境界,就不会半途而废,他要不半途而废,正义事业就会大大受挫。所以说嘛,该低调时且低调,减少与会人数很必要。说完大侠开会的问题,我们接下来要探讨的是流氓组队。 首先,我要说明一下,我们现在所谈的流氓,是纯粹的流氓,是有原则的流氓。请与那些白天支冷面摊,晚上拐带幼女,并疑似官*商*勾*结的黑社会组织,区别对待。 现在请大家闭上眼睛跟我一起想。夜黑风高,四个属性各异的男子在大道中央,以不同造型一字排开,美貌不可方物,羞得星星月亮都回家掉眼泪去了。其中一位向前两步,朱唇微启,温柔的说道,“劫财不劫色,钱财留下,柴火妞快走!” 柴火妞1号:“这位哥哥好伤人哟,人家都说我们姐妹是骨感美,身材和殁情小姐一样标准!” 帅哥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这笑意却未达眼底。“没错,她就是最标准的柴火妞。” 柴火妞2号轻咬樱唇,愤愤说道。“你不光侮辱我们正道女侠四人组,还敢侮辱我们最崇敬的殁情小姐!哼。大胆狂徒,还不快快报上名来!” 帅哥:“我叫二郎神,身边这个是我二弟二皮脸,那边做思想者造型的是我三弟二愣子,最后那个假装大卫的是四弟二流子。. w w w . q i s h u 9 9 . c o m更新最快.”柴火妞3号:“你们就是传说中地强盗流氓团伙绝色二仙?” 帅哥:“正是。” 一直没说话柴火妞4号猛然从身后扔出一个封面写着《绝色同人之哥哥别走(耽美向)》的黄色手抄本。大喝一声,“姐姐们,可逮着活口了,还等什么?!抄家伙!” 众女侠亮出钉耙、铁锹、马桶刷、火钳子,与二家四兄弟杀在一起。流氓兄弟不敌,终屈服在正义同人女的雄风下。 看到了吧,这就是组队不慎地后果。四个人排排站,没事还非取个很大尾巴狼的名号,表面上看是挺拉风地。殊不知越出名越危险,一个团体出名比一个人出名更危险。原因很简单,一个人折了。其他三人还能想办法捞捞,一个团体都折了。还指望谁?邪道同仁?做梦去吧。雪中送碳是大侠的工作。 说了这么多,我想表达的就是。我、莫言、小五、凌霄尽管因共同理想走到一起,但我们很聪明,我们很低调,才不会傻兮兮的到处宣扬。所以没有人知道我们躲在凌霄家。 凌霄的生意很好,经常会有些面目模糊地龙套角色或包裹得如同麻风病人般严密的神秘人士造访。他们大小不一,形态各异,就跟卢沟桥的石狮子一样各具特色,但目的都是一样的,买凶杀人。 每当有这种客人上门,我、莫言、小五都得躲起来。开始我对这种藏猫猫似的游戏充满热情,后慢慢变成麻木,再渐渐变成反感,最后终于变成抵触。 “快到后院去,马上就要来人了。”我已经记不得这是凌霄第几次催促我,可我就是不想走。 “你们谈你们的生意,我在自己房里,不碍事的。” “不行,我一向独来独往,宅子里有人,他们会怀疑。” “就说是你相好。” “别闹了,走吧。”莫言把我拉了出去,“何必招惹这些亡命之徒。”后院一片荒凉,蒿草高得吓人。一口被封住的水井在月光冷照下,妖异、诡秘,又带着几分恐怖。 “凌霄都承认那个故事是编来吓唬你地,”莫言扳过我扭向水井的脸,“你就不要自己吓自己了。” 我告诉自己这个世界没有鬼,也告诉自己灵异事件不会恰巧跑到我眼皮子底下发生,我相信我的RP没好到这份上。蹲在地上画圈圈,总觉得身后有人,但回头去看又空空如也。有些事并不是用一句“我相信”就能打发掉地,即使嘴里不承认,心里也难免怀疑。 阴风吹过,我不由得缩了缩脖子。 “冷吗?把我的衣服给你。”小五说道。 “不用了。”我指着高悬地明月,问道,“你不觉得今晚地月亮和往常不太一样吗?” “不像你的脸了?”小五说罢,和莫言一起笑了起来。地。” 莫言捏捏我认真的脸,“你又在打什么主意?” 看着他们嬉皮笑脸的样子,我真是肝肠寸断,平时作孽太多,关键时刻没人相信,便很严肃很严肃的说道,“今晚的月光较之往日平添了几分凶戾,难道你们都没觉得吗?” “嗯,的确如此。”莫言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麻烦你撒谎时稍微用点心。不要一边说的确如此,一边抿嘴偷笑!” 没人相信我的直觉,在他们眼中我大概只配蹲在地上画糖葫芦。哼,真是那什么眼看人低,如果把标准降得低一些再低一些,人家好歹也是博古通今、学贯中西的一代才女呢。李悦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呜呼哀哉!理想很上帝,实现有距离。 我画出了第二十二串糖葫芦,凌霄依然没来叫我们。 “今天怎么这么久?”一股不详的感觉从胸腔蔓延至全身,我迟疑地抬起手,在颈前做了个斩首的动作。“会不会出事?我今天的感觉一直不太好。” 莫言和小五也有点着急了,犹豫着要不要到前面看看。 “应该不会出事吧,”小五紧蹙的眉间写满焦虑,双拳也不由得握紧了,“假如真的发生意外,我们怎么会一点动静都没听到?” 莫言点点头,“要想一出手就制住他,的确不太可能。” 在我画到第二十五串糖葫芦时,凌霄终于来了。他的脸色青白,很难看。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是不是人家对你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可怜的菊花,你的花径被扫了? “有麻烦的不是我,是你们三个。有人开价十万两,要你们三个的脑袋。”凌霄在与我深情对视十秒钟后,问道,“你脸红什么?” “精神焕发。” 被人开十万两买命,这么高级的待遇可不是人人都享受得到,只可惜了我那两个无辜的跟班,白白做了添头。难道我的美貌当真不为世人所容?红颜薄命呀红颜薄命…… 第七十四章 沉默年代,那一场穿越时空的相爱 “刀呢?” “刀就在他手里。” “那是柄什么样的刀?” “他的刀如天涯般辽阔寂寞,如明月般皎洁忧郁。有时一刀挥出,又仿佛是空的!” “空的?” “空空蒙蒙,缥缈虚幻,仿佛根本不存在,又仿佛到处都是。” “可是他的刀看来并不快。” “是的。“不快的刀,怎么能无敌于天下?” “因为……因为……”莫言磕巴了半天,摇摇头,“后面的台词我忘了。” “真笨,这么几句话都记不住,还得让本大人指点你。”我轻咳一声,“因为他的刀已超越了速度的极限!” “哦,完了吧?那我走了。” “走可以,回去默写一百遍《天涯明月刀》。”莫言的眼角涌上几缕哀怨,我赶忙补充道,“的楔子部分。”他依旧哀怨,我只好再次让步,“陪我看完他们这套刀法,就饶了你。” “这是习武之人的大忌,我还是走吧。” “哦,那我也不看了。” 我在莫言屁股后面跟了几步。“你喜欢看就看吧。”他转过头嫣然一笑,神若秋水,精致的面颊上隐隐露出桃李之色,真美攻也。 与美人相处就是心情舒畅,腰不酸了,腿不疼了,上楼也有劲,更神奇的是连蛀牙都自愈了。依常理来说,此等绝色应奉献给耽美大神做祭品……只可惜我这个人自私成性。我的生活就是以自己为圆心,个人利益为半径画个圆。 所以,大神对不起。爱你不如爱自己,美人我收了。等见到多余的。姿色差些的,而我又刚好没什么兴趣地,再孝敬你。.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 莫言看看正在练武凌霄和小五,又看看我,反复几次。问道,“你不看他们,看我干嘛?” “看你,自然是你好看。”我悄悄拉住莫言的手,放在自己腰间,然后用标准的诱受口吻说道,“只要莫言喜欢……” 莫言平静地拿开了被我强行按住地手,“嗯,想让我怎么回答?直接说吧。” 我没想到他会冷淡得近乎无趣。这可不是他平日的作风。“那个……那个还是应该发自你内心吧,我教地就没意思了。” 四目勾留、两心相交、三分慈爱外加一分无奈。若不是这该死的皮囊充当第三者,好事早成了。哪还用的着百般纠结。推倒还是忍耐,这是个问题。 “算了吧。”莫言无欲无求似的甩甩手走了。空留我站在原地好不尴尬。 我挺喜欢看人练武的。生动活泼,比猴戏一点不差。不过凌霄也曾说过看人练武不好。所以我还是决定该干嘛干嘛去。吃饭前,我把自己为凌霄起草地广告交给莫言,“抄一份,笔法苍劲有力些,我要贴到门口去。” “杀乐美有限无责任公司?”莫言惊诧的抬头瞄了我一眼,“价格面议,童叟无欺。落款是,哈姆雷他?” “对,哈姆雷他,我的英文名,也是笔名。”我的指尖划过“杀乐美”三字,“多么富有诗意的名字,杀乐美,莎乐美,这爱到深处而变态的女神。”我搂住莫言的脖子,踮起脚间,蜻蜓点水般吻过他的嘴唇,“我终于吻了你的嘴。你唇上地味道相当苦。难道是血的滋味吗?……或许那是爱情的滋味……他们说爱情地滋味相当苦……但那又怎样?”(注:见《莎乐美》结尾) 莫言忙推开我,迅速摸摸自己的脖子,然后什么都没说,乖乖坐到桌边,开始抄写我要地东西。 “怎么,你怕我也把你地头割下来盛在银盘子里?”我恶作剧的咬着他地耳垂,“只要你听话,爷自然不会亏待你。” “怕倒不怕,只是……”莫言上下打量我一番,问道,“只是你确定自己没有恋尸癖吗?当初看你跟仇于世相谈甚欢我就想问了。”他把椅子往后一撤,将我拉到腿上,“告诉我,你是对死人有特别的爱好,还是只对他情有独钟?” “我一定又在做梦,这不是真的。好了,再见,我回去睡了,吃饭前叫醒我。”我直直站起身,梦游一样往外走,嘴里念叨着,“难怪最近老觉得没精神,都是做梦闹的,睡眠质量太差。” 莫言伸手在腰上狠命一拧,把我疼得尖叫起来。我抹着眼泪问道,“这真的不是做梦?莫言点点头。“天呐,难道说以前发生的也都不是做梦?”我双手抱头哀号道,“我一直以为那是自己中毒后发高烧烧出的幻觉!”此。”莫言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你这么长时间都没问过,我还以为你不好意思呢。” “喵!人世间最可怕的事情不是死亡,而是明明没死却见到了一个死去很久很久的人!”我紧紧抱住莫言的手臂,“你好好看看我,看看我印堂发黑了没?” “放心吧,他不会三更半夜披头散发吐着两尺长的舌头去找你。” “那他大白天梳洗整齐吐着一尺长的舌头来找我,我也受不了呀。”我瘫坐在椅子上,浑身的力气好像都被抽干了,用手撑住额头。“你让我冷静一下,我的唯物主义世界观有点受伤。” “其实这也没什么,你想想,这个世界对你来说就是繁花过眼,一场虚空大梦,多个仇于世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莫言拂过眼前的桌椅,“它们和你现在见到的所有人一样,都可以被当作虚幻,在这,只有你我是真实的。“吃饭了!”凌霄熟悉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 我条件反射的站起身,莫言附在我耳边低声说道,“你最好只把他们当成会说会动的玩偶。” “可是……” “别忘记,在你生活的年代,他们已经死去四百多年了!” 四百多年,四百多年后的他们会是什么样?干尸,枯骨?再差些便是尸骨无存。被沉重的四百年一压,我连饭都不想吃了。 “你不总说,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吗?今天怎么也没胃口了?”凌霄问道。 我抬头一看他,更没胃口。我觉得自己仿佛异能了,大家在我眼中俨然都成了血红的肉块和活动的骨骼,比X光照出来的还清楚。我以前是渴望过透视眼,但这也有点透过头了吧,我觉得透过衣服刚刚好,现在有点像是参加白骨精的家宴…… 莫言似乎明白我心中的郁结,说了一句,“别想太多。” 凌霄肩头一震,狐疑的看看我和莫言,最后目光下移停在我小腹。“有了?” 我差点一口茶吐到他脸上,“对,有了。我昨晚梦见太阳飞到自己怀里,结果今天就有了。吃过饭,我趁大家睡午觉的工夫,把精心设计的广告贴到墙外,期望助凌霄生意兴隆,能让他为自己多准备点棺材本。做完这件事,我深深吸了口气,尽可能放松心情。既然之前发生的都是真的,那有些事情该问也该早点问清楚。 一直想起个知音体的标题,结果功力不够。本章所说的爱,乃是纯洁的朋友之爱,无需联想。 第七十五章 都是蝴蝶结惹的祸 “有些话我早该问的。”我不会揪住不放,也不会无聊到和一个死人吃醋。”望你能够说实话。”恩还会不会说别的?舌头被猫咬了?!”我恶狠狠地握住莫言的下巴,“好话说完了,不好的我不说你也明白。” 莫言躺在床上,可怜的人儿被我压住翻身不得。“我不介意你坐在我身上,但你能不能考虑稍微往后挪点,你现在这样压在我胸前,我有点喘不上气。”禁方向联想,本大人是来提审你的!”爷在上,草民冤枉,草民真没往那方面想!”莫言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妄图利用我心地善良的弱点以达到他不可告人的肮脏目的,然而明辨是非、明察秋毫、火眼金睛的我,怎么可能会被如此弱智的小把戏蒙骗呢?代!别逼我大刑伺候。”我把更多的重量集中到臀部,“压断肋骨我可不管,到时候骨头断了,不管刺心还是扎肺,你都活该!”“请问李小姐有去东厂发展的意思吗?我觉得你颇有这方面的潜力。”转受为攻的地方,我一个女人去那干嘛?”我抬起头,摸着下巴说道,“六扇门倒是可以考虑,手下要再配几个体健貌美、办事得力的捕头就更好了。” 莫言做谆谆教诲状。“去哪都是为朝廷效力,不要只考虑个人得失。六扇门男人太多,男人多是非就多。”错了吧。我怎么记得是女人多是非才多?”一时,你这样美女要是到了男人堆里怎么可能不引起是非呢?所以。还是和公公们一起吧。”理。”我正沾沾自喜,猛然发觉话题被歪,不禁恶向胆边生,打起了馊主意。我俯下身子,将他的发冠拆了下来。乌发似漆,衬得脸庞的线条分外动人,如同待宰的羔羊,刺激着我心底某种压抑已久地欲望。我抚摸着他的手臂,用自己所能发出的最诱人地声调说道,“你知道你有多可爱吗?”觉,这个时候就算真听到什么动静,也一定懒得起来查看。”莫言半睁半闭的双眼渐渐露出迷蒙之态。“不如……” 我一把抓住莫言不老实地手,奋而扯下自己的腰带。将他双手绑在床头。我趴到他耳边,甜甜的说道,“不如你就把过去做过的亏心事都招了吧。否则的话……”我捏过发簪。往他臂上轻轻一刺,登时留下一个血印。 情欲地粉红色烟雾。.1^6^K^更新最快.随着小兽般的一声惨叫退散了。莫言哭丧着脸说道。“你,你骗我。你怎么从来没说过自己是虐待狂?!” “我没骗你,那顶多叫诱惑。再说我要不哄你,你能老老实实让我捆吗?”我一边拧他一边呵斥,“什么叫虐待狂,谁是虐待狂?!告诉你,我现在可完全是靠着平日读的圣贤书保持理智,你要识相就早些招了,别逼我变身鬼畜。”我从怀里掏出针线包,“乖乖,看到了吗?爷可是有备而来。” “你先是诱捕,后是逼供,还讲不讲王法?天下之大,莫非王土。滥用私刑,也是犯罪!” “少废话,你诱拐妇女儿童还是犯罪呢。”我从针线包里挑出一根最粗最大,平时用来缝被子的针,“乖乖,别怕,这针我都先用盐水泡,后用蜡烛烧,消过毒了。”我回头看看紧闭的房门,“你想叫尽管叫,他们这会睡得正熟,就算听到也不会理你的。” 我抓住他的手,问道,“看在往日情分上,我不扎你指甲缝,只扎手指头,哪根先来,自己决定吧。” “过去的事,你完全没有必要揪住不放。”莫言歪过头不再看我。“我不说,只是因为不想你误会。” 我倚在床边酸溜溜的说道,“哼,要真是过去地事也罢了,怕就怕你们前世缘来生续。” 他沉沉的叹了口气,把我揽到怀中,“放心吧,他们不会再想见到我,我也不想再见到他们。” “呀,怎么开了?我刚刚明明捆紧了的!”我怕他报复,挣扎着想逃,又被揪了回去。你捆地是挺紧,只不过,为什么要打蝴蝶结?”莫言拉过我手,“来,我教你打个结实的。” “同志呀,不是我说,你这个蝴蝶结也比我那个丑太多了吧。”我吃力地抬起头,巴巴望着自己被绑在床头地手,“你有什么可高明的?不过就是把结打两次而已嘛,要不是我刚才一时大意,现在被捆在这地还应该是你!”莫言冷冷淡淡地说道,“我当年就是因为一时大意,才会差点赔上性命。” 见他得意的查看着针线包,我不由紧张起来,“你,你,你不会想……我刚才就是随便说说,绝对没有加害你的企图!” 他学着我先前的语气说道,“乖乖,别怕,这针你都先用盐水泡,后用蜡烛烧,消过毒了。”四目相对片刻,他笑着把针收好,凑到我颊边,低声说道,“你这磨人的小妖精。” 我娇躯一颤,顿觉一道天雷迎着面门劈下,“滚!”我咬紧牙关,勉强挤出这个字。 他左手托腮,右手勾起我的下巴,做玩味状,“你不过是仗着我喜欢你罢了。” 我暗暗施展抗雷神功,护住心脉,忍住吐血三升的冲动,“算你狠,有本事咱们各写一篇雷文,看谁先支持不住。你赢我便不再追问过往之事,我赢你便老老实实说出真相,如何?” 他不置可否,只是风情万种的盈盈一笑,“想要吗?求我啊。” 我瞪大眼睛,绝望的看着他,哀求道,“你发发善心,用避雷针扎死我算了。” 他低着头在我身上左捏捏右按按,问道,“疼吗?“当然疼了,那是肋骨。”我没好气的说道。 “哟,还知道肋骨呢,我以为你只知道什么叫排骨。”莫言满意的点点头,“肉身状况不错,看来我的技术还没退步。你很想知道过去的事是吗?” 我想说是,又怕他打击报复,于是说,“不想,真的一点都不想。”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当年我和自己最好的朋友翻了脸,他被我关在地牢里。他的未婚妻趁我练功无法动弹时,把我打成重伤,和他一起逃到了人间。” “这么简单?”我有点怀疑。 莫言缓缓吐了口气,“我也喜欢那个女人,而她却让我在床上躺了整整六年。” 我轻声一笑,“你为她而和朋友翻脸?”“有些人是这么认为的,”莫言低下头问道,“你觉得呢?”我摇摇头,他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门外突然传来凌霄的声音,“莫兄,醒着吗?” 如果被他看到我们这副模样,指不定会说出什么,所以我和莫言很有默契的选择了安静。 我们以为他见屋里没有动静就会离开,不想这厮却敲起门来。莫言怏怏起身,打开门闪身出去,一点没让他看到屋里的景象。 他们在外面嘀嘀咕咕说了几句,便一起离开了。可怜的我就这么被遗忘…… 时光一点点的流逝,麻痹感从手腕传遍全身,我努力挣扎,但无济于事。万一血液不流通,两条胳膊坏死了,怎么办? 正在最绝望的时候,院子里隐约传来些脚步声,我不及多想,高声疾呼,“来人啊,救命啊!” 大约叫了三四声,外面的人才听到。小五站在敞开的门前,面露难色,“这种闺阃情趣,我们外人不方便插手,你还是等等吧,莫大哥被凌霄叫出去了,应该很快就能回来。” “不!”我见他要走,连忙叫住,“你放开我吧,我浑身都快散架了。” 他忍着笑意走上前来,“我把你放开,莫大哥不会生气?” 我泪汪汪的说道,“他要生气也是气他自己,和你没关系。” 灯烛煌煌,夜色阑珊。 我看着自己腕上的红印,心里涌起杀人的冲动。“幸好有你在,要真把我捆到这时候,说不定手就得废了。”我对小五报以感激的微笑,他的表情却不大自然。“你想笑就笑吧。” 外面响起了熟悉的脚步声。莫言跟在凌霄身后,脸色很是难看,直到看见我坐在厅堂才微微好转。凌霄看到我手上的红印,惊诧的对小五问道,“怎么回事?” 小五看看我和莫言,忍不住大笑道,“你还是问他们俩吧。” 这是一个销魂的夜晚,我把自己上辈子、这辈子和下辈子的脸一起丢干净了。我和莫言被凌霄狠狠嘲弄了一通,最可恶的是,那家伙还给了莫言一条牛皮绳,说那玩意越挣越紧,很适合用在我身上。我笑眯眯的接过东西,说了声谢谢,心中盘算着用它把凌霄吊上房梁的可行性。 第七十六章 人鬼情未了之人无情鬼有意版 从清早开始,凌霄就无精打采的坐在窗边,直勾勾地看着小五和莫言在他的房间周围洒水,眼神空洞,仿佛三魂丢了七魄。 我趴到窗前,细看之下发觉凌霄憔悴了不少,“我们的风流公子该不会是学杜丽娘害了相思病吧?” 他面无表情的应道,“你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吗?” 我觉得他的问题有些可笑,“我又不是瞎子,看得见他们在扫水。” “那不是普通的水,那是化过符的符水。”他苦笑道,“我恐怕是前些日子吓你遭了报应,近来每到深夜总能在睡梦中见到一个女子,她跪坐在我的床边,白衣胜雪、长发委地……” 我不等他说完便吃吃笑道,“哟,做个春梦都要洒符水,真没想到你比圣人还圣人。”他好不理会我的讥笑,自顾自说着,“我昨晚又看到她了,这不是梦。” “的确不是梦,我也看到了。”莫言凑过来说道,“我昨晚躲在他房里,看的很清楚,那女人穿着一身白衣,头发又黑又长,只是面容看的不太真 “你们又想讲鬼故事吓我?” 莫言问道,“你可知道我们昨天下午去干什么了?” 一提起昨天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恶声恶气的反问,“那你可知道我昨天下午是怎么过的?” 凌霄听了,在旁边轻声发笑,被我一记白眼射中。“我之前骗你不对,昨天笑你也不对,可我已经遭到报应。你也该消气了吧。”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护身符,“昨天我们去向镇上的道长请了些符来,一个带在身边。其余化在水中,泼洒在房舍周围。那鬼便近不了身。” “道长?”我不屑的哼了一声,“是卖**还是传房术的呀?你们居然也信。” “这位枯叶真人可不是你想地那等邪方道士。”莫言凑到我耳边低声说道,“他都看出我不是常人了。” 我也小声说道,“随便夸你一句还当真,说不定人家看到我。还说我是杨妃托生飞燕转世呢。” “你们在说什么?”凌霄问道。 “我问他,那位道长的符对付妖魔有没有用。”我恶狠狠的瞪了莫言一眼,着重强调了“魔”字。 “今晚恐怕得留你一个人在家了。”凌霄略带歉意地说道,“道长说,女子阴气过重,所以……”“你不用害怕。”莫言补充道,“依我看来,那女鬼并无凶煞之气,与人无害。流连人世恐怕是因为尚有心愿未了。” “心愿?那说不定是见凌公子生的俊,心生爱慕。”我挥挥手,转身离去。“今晚你们就去只有男人地地方吧。”刚走出几步,猛然想到还有要叮嘱的。便回过头去。.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记得,要做攻哦。” 莫言想要留下陪我。被我拒绝了,鬼想来应是比人好相处吧。仇于世这种生前视人命为草芥的大魔头,死后反到温和了许多,而且我看过书上记载的各种人吃人的法子,却未曾听闻有人被鬼吃掉,更不知鬼吃人有什么花样。 他们告诉我,那女鬼身材窈窕,行止之间透出无限风情。尽管莫言告诉我,鬼不会随便在生人面前现身地,可我还是很想看看她的模样,也许是嫉妒,也许是羡慕,我也分不太清楚。 镂空的熏炉里,散发着瑞龙脑凛冽的香气,这种提神的香料在困极了的情况下作用实在有限。子时将近,照他们说的,那白衣女鬼快要到了。我强打起精神,用凉水洗过脸,细细打扮起来,面画飞霞,眉做远山,却迟迟未见女鬼艳影,心中不免有些失落。 与鬼比美,与其说虚荣不如说空虚。终日与那三头雄性相对,没个说话的女伴,真是寂寞难耐,就算没有女人,能见到个女鬼我也高兴呀。 我走出房门,在院中闲逛,隐约听到外面有人声,便偷偷开门去看,只见不远处的树下正站着一位衣着素雅浅谈、挽了高髻地女子。她微微仰头,对着寒月轻声嗟叹道,“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我在心中高叫了无数声花姑娘,兴冲冲的蹿出门去,强抑心潮澎湃,用尽量平静的语气吟诵道,“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我不了解在这女孩子之间是怎么搭讪地,不过应该不会以“裙子哪家做的”这类庸俗话题为开头。于是我只好参考明清小说中才子佳人地勾搭场景,假冒一下佳人二号。幸好这首词比较有名,她要换首别地我还真不一定知道,在这里我要衷心感谢作者苏轼苏老师,和那些为文化传呈作出巨大贡献的书商同志们。 她转头看我,那惊鸿一瞥仿佛将时间定格,她太美了,美得令我失了言语。首先,我第一次发觉“庸枝俗粉”这个词其实是为我而造地;其次,我第一次对自己的性取向产生了怀疑。 她静静的站着,好似一支含苞待放的鲜花临水而照,幽潭似的杏眼疑惑的望着我,没有分毫杂质,没有半点造作。见到她我方知何谓天生丽质,不施粉黛胜似芙蓉出水,美于神韵而不仅是姿色。 指甲刺到皮肉的痛感告诉我,这不是梦。 “这位,这位姐姐,你……”我紧张得喉咙发干,磕磕巴巴的说道,“你不如进来坐吧。”看到这具活生生的艺术品,我心底涌起了一股不可名状的兴奋,墨色的夜晚已不能掩饰我亲近她地渴望。她白皙的指尖传来丝丝凉意。我问道,“冷吗?” 她笑着摇摇头,不但没有抽回被我握住的手,反而用另一只手拉住我。“你地手很热。”她的声音清朗飘渺,和她这个人一样美得有些虚幻。 “这么晚了。姐姐怎么会一个人在这种地方?”我痴痴地问道。 她双眼迷茫的望着远方,“我想见一个人,天一亮我就要走了,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他,可他却不在。” 这存天理灭人欲的时代。又要添个痴男怨女抱恨终生的故事了。她一看就是府上闺训甚严的,想来与左明珠应该差不多,平日所读大概除了《烈女传》、《女孝经》也都是些圣贤书。她敢于半夜跑出来会情郎真够大胆,只可惜那没心肝地男人却不知所踪。 她找不到心上人就跑到这里,说明那男人定然是住在附近。我很好奇这样的美女会看上什么人,本想问她中意的是哪家公子,转念一想觉得太过唐突,便改为询问那男人样貌如何,想等凌霄回来再详细打听。没想到人家只是淡淡的说了句。“他右肩上有颗红痣。” 真是说了等于没说,我一个女孩子总不能见到妙龄男性就英姿飒爽的冲上去扒衣服吧。如果叫莫言他们请全镇的适龄男青年洗澡……又感觉好诡异,好冷。 风吹在身上更凉了。我想邀她进屋里坐,她不肯。我以为是怕有男人不方便。赶忙说家里就我小狗一只把门看。这时辰蚂蚁都睡觉了,保证院里没有一只公的活物。她依旧摇头不允。眼巴巴的望着蜿蜒到山下青石小路。 随着时间的流过,她地神情愈发焦急,圆润的眼中堆满了晶莹。她垂下眼睑喃喃自语,“你我注定有缘无份,终究是见不到这最后一面了……”两行清泪兀自滚落。 我向来怕见人哭,尤其怕见美女哭,所以她这眼泪还没落下,我这脆弱的小心肝就先疼了起来。“姐姐,你……”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好手足无措地站在边上。 她抬起头狠狠抹去泪水,一手摸着我的脸,一手抚着我地后脑,悲戚戚地说道,“我好羡慕你呀。” “羡慕我?我有什么好羡慕的,上无父母下无兄弟。” 她无奈地笑了笑,“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妹妹别见怪,这正是我最羡慕的,如果我当初也像你这般……” “喂,你这么晚不睡觉,站在这干嘛?” 凌霄的声音远远传来,我兴奋的挥挥手,朝他们跑了过去。 “嗯,到底是天足,跑的真快。”凌霄笑道,“这晚可见到那女鬼了没?” “女鬼没见到,女人倒是有一个,还很标致呢。” “真的是女人?”莫言端详了我一番,在我头上一摸,拔下一只珠钗,“我怎么不记得你有这样东西?” 我惊叫道,“这不是我的!” “不是你的,怎么插在你头上?!”莫言沉下脸,把我拉到身边,“难怪晚上比白天打扮的还仔细。说,哪家的小白脸?” 这回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我整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哪认识小白脸去?再说要论脸白,谁比得上你,就算有人逾墙钻穴勾引我,我也看不上眼的。”我深情款款的说道。 莫言脸色舒缓了些,估计是后面这句起了作用。“那这么晚站在外面干什么呢?” “你们没看见那个漂亮姐姐吗?我跟她说说话而已。”我回过头去,树下竟空无一人。“咦,不见了,这年头的大家闺秀怎么跑的比兔子还快?”我猛然想到那位美女的神秘心上人,于是对凌霄问答,“这附近可还有什么别的人家?” “没有,你问这个干什么?” “那可奇怪了,那位姐姐说她是来找人的,在那个人的右肩上有颗红痣。” 他们的脸色一下都白了,匆匆忙忙把我拖回去后,连洗澡都在外面候着,让我受宠若惊。我洗完澡,他们还不肯罢休,愣是要三班倒陪我睡觉。别误会,是我睡觉,他们坐边上陪着。 在他们讨论的空隙,我好不容易插进句话,“你们要站门口我没意见,但你们要在屋里的话,我总觉得有点像那个……” “那个是哪个?”莫言问道。 我爬到床上,用被子蒙住头,确保挨打时不会太受苦,才怯怯的说道,“就是后宫里那些不是女人的人……” “不知好歹!”凌霄扯开我的被子,“我告诉你,我们今天根本没看到任何人和你在一起,也就是说……” “嘘,”我做了个闭嘴的手势,以最快的速度钻回被窝,“要不你们三个都留下吧,男人多阳气旺。” 经过商量,凌霄第一个留下。 他很不客气的把我一推,挤到床上,吓得我直叫,“男女授受不亲!”他不屑的哼了一声,越凑越近。 我拉起被子挡住脸,“你想干什么?” “那支珠钗给我可以吗?” “你想要什么随便拿,以身相许就见外了。”我忙按住那家伙正解自己衣带的手。 衣衫凌乱处,但见一点朱砂红于肩头。 第一人称真是要命呀,我想自杀!!ooxx的,很多东西无法表达,郁闷死了,等我先把番外写出来。 第七十七章 爷,美人看上你了1 常言道,“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所以在凌霄衣衫半褪时,我英明果断的选择了把他踹下床。哼,这种雕虫小技也想蒙奶奶我?! 霸道攻找人试探诱惑受,发现小受果不忠贞,将小受羞辱并赶走。雷雨交加的夜晚,小受分不清脸上放肆流淌的是水还是泪,他只知道,爱没了,只剩下恨。“凭什么一个攻可以拥有很多受,而受就只能苦守一个攻!”小受手指掩唇仰天媚笑,“一个茶壶可以配几个茶杯,一个茶杯同样可以配给几个茶壶!”从此攻受二人走上了身心俱虐的不归路。 如此俗套狗血的情节,我在初中时就写过了,想不到这些年过去了,居然会被玩到自己身上。不过他们能配合鬼故事使用,也算有点突破。我推开莫言的房门,他睡眼惺忪的坐起身,问道,“你这么晚有事吗?” 看到他床下摆放整齐的鞋,我突然想到了那个传说,鬼是顺着鞋的方向上床。所以假装不小心把他的鞋子踢开,然后作出很慌乱的样子在床上乱摸,还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道,“莫言,你在哪,我怎么看不见你?” 莫言微微一笑,拉住我的手放进怀里,低声说道,“看不见没关系,摸的着就行。” 我转过头,对着门口大喊,“谁这么缺德,把生猪肉放人家床上?!” 莫言握着我的手略微一紧,很快又恢复了原状,“不知在下又做错了什么,还望小姐明示。” “能告诉我,你们今晚去哪了吗?” “都是男人的地方。”我心头一颤。眼睛不禁向他下身瞄去,暗想,难不成真是报应不爽。菊花冤孽?他抬起我的下巴,面不改色的说道。“别看了,我们去地是澡堂。” “去澡堂?”我不放心的追问,“去澡堂就光洗澡?” “还能搓背。” “除了搓背呢?” “还能修脚。” 我意味深长的笑道,“那修完脚呢?”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没扫别人地花径。别人的蓬门也没对我开。”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闭上眼睛仰头靠墙,“我真的不喜欢男人,为什么你总不放心呢?” 我特别爱看男人的喉结,尤其是说话时一动一动的样子,太诱人了。于是一个饿虎扑食压过去,从他的耳朵吻到脖子,我喃喃说道,“人家没办法嘛。还不是因为你太可爱,害我防完女人,还得防男人。” 从他地鼻腔中溢出了满意的呻吟声。摸在我背后的手也愈发用力。“你怎么突然对我这么热情?” “从小养成的毛病。”我抬起头,羞涩的笑道。“我小时候物质条件比不了现在的孩子。没有电脑,电视又收不到几个台。一到晚上就只能看《动物世界》。非洲大草原可真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呀,那些食草动物一不小心被肉食者咬住脖子就没命了。” 莫言不明就里的问道,“那和你有什么关系?” “的确没什么关系,我只不过看多了那些血淋淋地生猛镜头后,不知怎么回事,一见到脖子就热血沸腾。你说,这算不算兽性大发?” 老师和家长一直教育我们要做诚实的孩子,那为什么我诚实之后,莫言非但没摸着我的脑袋说“好乖”,反而把我轰了出来呢?唉,男人心,海底针。 第二天中午我刚起床就看到凌霄独自呆坐在树下,手里拿着那只可疑地珠钗出神。他忧郁的样子还真有点艺术家气质,乍看起来觉得眼熟,仔细想想,居然想到地是仇于世那张不人、不鬼、不神、不魔地脸……不过幸好他只是眼神深邃而忧伤,皮肤还没病态的白,否则我真可能以为又见到不该见地生命体了。 “别看了,看也看不出玄机。” “我总觉得这钗在哪见过,但又想不起来。”凌霄摸着自己的右肩问我,“你说她真是在等我吗?难道我前世真的认识她?” “你能不能不要作出这种深情的表情,我不太习惯。”老实说,我宁可相信这是他们合起伙来吓唬我,骗我说没看见什么女人,而那女人只是躲的快没被我发现而已。 他叹了口气不再理我,依旧痴痴呆呆的看着那只钗。 我决定去诈诈莫言。 “昨晚那姑娘长的真标致,告诉我,是你们谁找来的?有眼光。”我故意作出一副漫不经心样子。 “你还不相信?我们真的没看见什么姑娘。”莫言凑到我耳边,用阴森森的语气说道,“你见到的恐怕不是人。” 我全身的汗毛瞬间耸立起来,“如果她真是鬼,怎么你们看不见我却能看见?” “也许是她想让你看见自己,也许是因为你……”莫言看看周围,压低声音说道,“也许是因为你也不是人。” 看他神秘兮兮的样以为能说出什么震惊四座的话来,没想到这会还有工夫损我寻开心。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我不是人,就你是人,你们一家子都是人,行了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莫言尴尬的解释道,“应该说你不是完整的人。这话越说越有喜感了啊,我是不完整的人,感觉怎么像在形容太监呢?我挠了挠头,“其实我这个人坑品还算可以,只要不是太没感觉基本不弃。” 莫言垂下头,做了个“我被你打败了”的表情。“我是说,现在的你只是个魂魄,如今不过是借用了死人的皮囊,严格来讲你和鬼没有本质区别。”有些事情说明白了真的不太好。死人的皮囊,我用了死人的皮囊,我是行尸走肉,我是鬼故事女主角……“现在天气越来越热,你确定我不会出什么问题?”我也神秘地看看周围,压低声音说道,“可别害我发臭腐烂呀,我怕虫子,万一浑身长蛆非活活吓死,到时候就算凌霄和小五胆大不怕我,我还怕传播瘟疫祸害了人家俩花样年华呢“怕什么,正遂了你的心愿嘛。”莫言笑的很是风骚,幸灾乐祸的脸上写满欠扁二字。“你不是一直希望不管走到哪,别人都怕你吗?” “我是希望用自己的威仪震慑别人,不是臭气熏天满身爬大尾巴蛆恶心别人!” 莫言在我手上用力一拧,“疼吗?” “挺疼的。”我揉着手,不知道这是好是坏。 “疼就对了,我拧她你知道疼,说明你们俩相处的很好。” “能不能麻烦你每天打我一顿?” “这不好吧,我不喜欢在肉体上虐待别人。”打我吧,我宁可在肉体上遭受虐待也不愿忍受精神上的折磨。”我死死抱住莫言,“你就当做善事,打我吧临睡前,我觉得整个事情还是非常难以接受,凭什么只有我能看见鬼?这不公平。而且越想我就越害怕,我走在大街上,自以为看到好多人,但事实上其中有一半是鬼,这日子还怎么过了?所以又把莫言揪起来突审。 他忍无可忍终于问道,“我为什么要骗你?” “因为你想转移我的注意力,并抢在蒲松龄前面发表《聊斋志异》。” “你有什么注意力值得我转移?” “关于你过去的细节呀,今天时候还早,来说说你当年的丰功伟绩。”我正襟危坐,做洗耳恭听状。 “这个嘛,太久以前的事记不清了。” “记不清没关系,想想就记起来了。不过,你得给我个期限。” “如果你非要我给你个期限的话嘛……”莫言钻进被窝,呜呜的说道,“我希望是……” “你希望是一万年!”我愤然扯开被子,“你不肯说就是心里有鬼!” 他表情一怔,越过我的肩头向后一指,“那是什么?” (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七十八章 爷,美人看上你了2 我鸵鸟似的一头扎进莫言被窝里,也顾不得屁股还露在外面。我觉得有点憋闷,想出去又害怕,问道,“是什么?” “不知道。”莫言的语气听起来很警觉,吓得我更不敢乱动。我又忍了一会,觉得实在受不了,只好爬了出去,随后双手掩面转身从指缝间偷看。 我看了一会,又看了一会,除了几个树影什么特别的都没发现。“你刚说我背后有什么?” 莫言扬扬下巴,“就是你看见的呀。” “那不就是树影吗?为什么说不知道?” 莫言很无辜的解释道,“我的确不知道那是什么树的影子。” 我要让他明白,我脾气也可以很暴躁的! 第二天,我刚洗完碗从厨房出来,就被凌霄那如春花般灿烂的笑容惊骇到了。他用热情到极致的声音对我说,“你放在房里的东西我看了,写的很好。” 太难以置信了,他看完我用简化字写的大白话文居然非但不觉得无法理解,竟还乐得这般璀璨。“你确信自己看明白了?”我问道。 “你遣词造句独树一帜,还故意将文字异化,我不敢说句句都懂,不过大意应该看的八九不离十。”凌霄一扫前日阴霾,精神抖擞得很,不知是不是看我文看的。“你写的很好,为什么不好好写呢?” 我不是不想好好写,我也想脱离群众的滚滚洪流,连做梦都梦见自己狂草一挥投身于文人趣味的涓涓细流,可谁让咱没本事呢?事实是这么个事实,但真说出来就不好意思了。我扭捏做作的答道。“写小说这种事,人家女孩子怕被笑话嘛。” 凌霄眼中带着笑意,然而话语中却听不出一丝调侃的味道。“我说好就是好,谁敢笑你。我就杀了谁。” 暴躁地作者配上暴力的读者,很好很强大。老实说,这篇文章我纯粹是为写而写,并没有不写会死的漏*点,而情节之俗套对话之狗血更是惨不忍睹……他要晚生个四百年估计想杀地就是我了。 不过这也说明。世上本没有雷,写的人多了才成了雷。 我原本还有点怀疑,凌霄其实是在消遣我,直到他诚恳地追问还有续集否,我才确信这家伙是真被猪油蒙了心。 我还没进屋就感受到了杀气,等进了屋,我仿佛已是个死人。莫言斜坐着,左臂架在椅背上,右腕置于桌边。一手拿着一打纸,面色铁青,目露凶光。好像随时都会扑过来。.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他狠狠把东西摔在桌上,“看看你写的都是什么!” “不用看也知道。”我屁股一抬坐到桌面上。“你左手拿的是上卷。题为《那一受的风情》,描写了魅力四射的小受与邪魅狂狷地小攻从互相吸引到建立友谊的过程。内容活泼,文风走轻喜路线。”我对莫言眨眨眼,特别强调了“友谊”二字。“你右手拿的是下卷《多情小攻无情受》,顾名思义,这一卷开虐走苦情路线,小攻此时已经爱上了小受,但小受不为所动,还爱上了一个女人。” 我偷瞟了眼莫言,这家伙的表情俨然快从狂狷过渡到狂暴了…… 我不理他继续说,“小攻为撅弯小受,故意装作也爱上了女人,无奈小受与女人情比金坚,令小攻阴谋破产。气急败坏的小攻将小受关了起来,并强占了女人,渴望从她身上找到小受的气息,之后……” “够了!你……”气急败坏这个词除了形容小攻也能形容现在的莫言。 “我怎么了?我从头到尾都是用攻君、受君、女人在讲故事!”我装作惊恐呜咽状,“你以为写文很容易吗?你不爱看就不看,我又没逼你看,你凶我干嘛?” “我哪敢凶你呀,”莫言搂着我叹了口气,“唉,为什么男人间的争权夺利到了你眼中就总能看出别种风情呢?” “没办法,谁叫我生来就是爱与和平的使者。”吃过晚饭,他们觉得我在家闷得太久了,决定让我换上男装一起下山转转。其实我一点也不闷,在哪都是个宅,不宅才闷呢。 走到一个挂着红灯笼地小楼前,凌霄同学用他的魅力和长久的良好声誉,让我见识到了什么叫满楼红袖招,不,不只有红袖,还有五彩斑斓地手绢,晃得人那叫一个眼晕。让我不禁感慨,谁家姑娘要跟了这样的男人,怎一个恨字了得啊! 等他跟相好150号都打完招呼,我们这厢都酒过三巡了。我大概是喝快了点,这会头阵阵犯晕,害得大家无法继续娱乐,只得打到回府。 我指着远处地漆黑问道,“那边是什么?” “荒山野岭,没什么看头。”凌霄揪着我往石板路上拽。“嗯就要去。” 莫言把我拉到身边,悄声问道,“你是不是想尿尿?我陪你过去。” “你真聪明,不是。”我把头埋在他胸前一阵撕扯,“荒山野岭好,荒山野岭有爱。” “你地意思是,想和我……”莫言的心跳陡然加快。 “我地意思是,想要你们帮我抓狐狸,狐狸又软又热,又白又嫩,还有一双水灵灵大眼睛。” 小五看看自己的单衣,问道:“现在天气这么热,还不到准备皮货的时候吧?” “谁告诉你这山上有狐狸了?”凌霄不屑的瞪了我一眼,“都醉成这样了,居然还能惦记银狐裘。” 莫言抱着我,苦笑道,“她说的白不是指毛白。而是肉白,对吧?”我点点头,“我要男狐狸。你们可别抓错了。” “狐狸能吃吗?” “应该能吧。可为什么一定要公狐狸,难道比母狐狸好吃?” “我还真没想过要吃狐狸呢。你说该怎么做?” “红烧应该不错。” 听到小五和凌霄这段血腥残忍没营养的对话,我觉得不表扬一下莫言都过意不去。“还是你了解我,不像他们那么庸俗。狐狸是用来吃,用来做衣服的吗?那得好好养着,等养成了精。再好好宠幸。” “怪不得他们,蒲松龄要早生个几百年,他们也会明白你心里打的什么算盘。” 跟醉鬼没理可讲,所以他们三个在我地率领下,一起踏上了崎岖的山路。在摔过几个跟头后,我终于清醒了,不过路走到一半也来不及后悔。那三个混蛋身轻如燕却没有一个肯来拉我一把,就跟商量好的一样,都直挺挺地站着看笑话。 路越走越偏僻。遮天蔽日的密林把月亮和星光挡得严严实实,我只有紧拉住莫言才能保证不会摔倒。 “你觉得这地方怎么样?”凌霄神秘兮兮地问道。“阴森森,怪吓人的。” “这地方十天半个月也未必见得到一个人影。”凌霄把我从莫言身边扯开。拉到一棵粗壮的树前,“你摸摸这是什么?” “我又不是瞎子。不摸也知道这是树。” 凌霄不由分说把我的手按到树干上。“我是说这树上的东西。” 粗糙地树干隐隐摸得出几道由利刃砍出的痕迹。凌霄猛然从背后扼住我的双腕,“有个不识好歹的东西。死到临头都不肯说句我爱听的话,所以我就给他灌下哑药,绑在这棵树上,一刀一刀,一连砍了五十多刀他才断气。这些就是当时留下的。”我尖叫着想挣开,他却更加用力。“你知道我把人埋在哪了吗?” 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阴沉,我身上的鸡皮疙瘩也越起越多。 “你埋在哪了?”我颤颤巍巍的低下头,“该不会是……” “没错。” “啊一声凄厉地尖叫划破了寂静,却不是从我嘴里发出的。莫言赶忙把我拉到怀里,凌霄和小五则顺着声音追了上去。 等我和莫言走到地方,只见一个男人正被凌霄踩在脚下,旁边还蜷缩着个衣衫不整的女人,以袖掩面,嘤嘤而哭。那男人嚷嚷着,说他妻子和这女人地丈夫跑了,他气不过便想把这女人OX了以泄自己心头之恨。 我拿出妇女主任宣传计划生育的气势说道,“夫债妇偿,亏你想得出来!冤有头债有主,谁欠你地,你去找谁讨,怎么能迁怒无辜?!谁睡了你妻子,大不了你去把那人睡了,这事情不就完了吗?” 那男人似乎还想争辩,但苦于被凌霄踩着,只得作罢,连称,“女侠教训地是。”我知道他心不甘情不愿,可看在他还算识时务的份上,仍决定多送他句忠告,“记得,别被小受反攻哦。” 赶走倒霉地猥琐男,凌霄顺手拉起了哭哭啼啼的女人。那女人皮肤很白,五官长得挺清秀,再加上几滴眼泪,当真算得上梨花带雨。她对凌霄哀求道,“公子,我如今是回不了家了,您就好人做到底留下我吧,我一定会当牛做马来报答您的!” 凌霄意味深长的一笑,“我既不种地也不赶车,要牛马干嘛?” 凭借相处这些日子对他的认识,我大概明白他在暗示什么了,于是小声对莫言问道,“这样趁人之为,是不是有点过份?” “凌霄虽算不得正人君子,但也绝不是卑鄙小人,他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咱们还是静观其变吧。” 那女人大概也明白了凌霄意思,白皙的脸颊上露出几分娇羞。她抬眼瞟了凌霄一下,又迅速垂下头,“奴家愿为奴为婢伺候公子左右。”凌霄得意的扫了我们一眼,便答应了女子的要求。 看到这,我不由怀疑这女子早有意勾搭凌霄,只是苦于没机会亲近,所以找人与自己合演了这么一出戏。若非如此,凌霄第一次拒绝她的时候,她为什么不求我们呢?更何况我刚刚说话没压住嗓子,这尖细的声音她不可能听不出我是女人。看来,我们凌公子果然有魅惑众生的潜力。 玉兔东升,把那女子照得愈发妩媚,凌霄看她的眼神也跟着温柔起来。狐狸精,这三个响当当的大字在我脑中渐渐冒出了头。 第七十九章 小狐狸误勾中山狼 凌霄和那女人远远走在前面,一开始两个人还挺老实,没过多久凌霄就对女人的手摸了过去,那女人原本还象征性的躲一下,后来躲过几回也就不躲了,任凌霄拉着摸来摸去。 “咿呀,这个摸哟,都快搓出泥了。”我啧啧赞叹道,“真是见过急色的没见过这么急色的。” 男未娶,女不知道嫁没嫁的嫁了也当没嫁,只要两厢情愿,没事勾搭勾搭只要不搞出人命我都觉得无伤大雅,只是这女人来历不明、身份可疑,更可恶的是外貌上似能与本大人平分秋色……我偷偷捅了捅莫言,“你快去把凌霄拉开,这家伙但凡见个有点姿色的就把魂都丢了,哼,迟早被些个红粉骷髅掏掳干净。” “你怎么突然关心起别人的私房事了?”莫言匪夷所思的笑道,“该不是在嫉妒吧。” 这话冷不丁一说让我不知如何应对。嫉妒,那是不应该的,我扪心自问从没对凌霄有过什么非分之想,为什么要嫉妒呢?当初撞破他的好事,我心里想的确实是给他捣捣乱,报他讲鬼故事吓人之仇,绝对没有嫉妒呀。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潜意识?本我说:“我爱所有的男人,所有的男人都爱我!”超我说:“你有道德,所以你只能爱莫言一人。”于是可怜的自我小受在二位强攻大人的撕扯中华丽丽的纠结了…… 莫言的呼吸夹在晚风中凉凉的吹到颈间,吹起我心底一片涟漪。“你不用嫉妒他们,等事情结束了,我会让你做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哦,原来如此。吓杀奴家。 小五在旁边轻咳了一声,提醒我们不要把他当作小透明。 她在凌霄耳边不知说了什么,凌霄随即大笑。一手搂住她的腰一手托起她地下巴,“从今往后。.网,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我不会再让你想任何人。”那女人什么都没说,只是一个劲的掩唇娇笑。 若问无耻谁为最,古往今来第一对! 回到家,我对那不知所谓的女人地痛恨终于达到了顶峰。“他们俩居然敢抢在我前面去洗鸳鸯浴,那我还睡不睡觉了?凌霄这家伙明知道我不洗澡睡不着的。怎么还……” “好了,你今晚应该是睡不成了。”莫言把我拉进房里,临关门前对小五叮嘱道,“你也去收拾东西吧。” “收拾东西?我们要走吗,分道扬镳也可以等到天亮吧?”“等不到天亮了,凌霄应该很快就能料理完那女人。”莫言说着打开了我地衣箱,“把你要带的东西赶紧收拾好。” 可怜的炮灰女,你一定没想到,原来大色狼的重点。不在色在乎狼。 望着堆积如山的衣物杂物,我有点体会到繁华过后无一物地悲凉了。这些东西有我自己买的,也有他们买来送我的。我为自己换上一支最不起眼的骨角簪。这是最落魄最凄苦的时候小五送给我的,那会他的伤还没好。自顾不暇还得惦记我这个累赘。我们朝不保夕,一个小角色都可能要了我们性命。我一直想。就算将来年华远去,我们也会记得今天的情意,而现在,我只希望我们还有看到自己白首的机会。我没有什么要带地,有你就行了。”想到自己有好多话可能要没机会说,我的眼泪立刻滚了下来。“如果一定要带,就把那个我们偷窥专用的望远镜带上吧,那是你送给我地,很实用,虽然只用过一次。” 门扉洞开,凌霄一丝不乱的发髻被凄清地月光镀上了一层银辉,他脚下地女人大睁着双眼,好像到死仍不肯相信那对自己一见倾心的男人会痛下杀手。凌霄得意地踩在女人血色尚存的脸上,“哼,想杀我,就凭你,根本没机会出手。”他慵懒戏谑的语调竟与情话没有差别,“我说过,从今往后,我不会再让你想任何人。” 是啊,死了还想个脑袋。 小五拉起女人的右手,掌心已经变黑,使刺在上面的三支银针更显恐怖。他看到这针,脸色顿时白了起来。 “又是你们教中的内贼?”莫言问道。小五迟疑的点点头。 莫言看了眼我桌上的短剑,“拿来!”他一手接过我递上的利器,一手提起女人的脖子,走到院中最粗的一棵树前。当的一声,利刃穿透咽喉,直没剑柄。被钉在树干上的女人,斜低着头,四肢直直的垂下,脚尖将将能沾到地面,一头瀑布般的长发披散在脸前,清风掠起她胜雪的中衣,隐约可见里面鲜红的肚兜。 莫言撩开她的头发,回过头笑着问小五,“按照教中法度,是该这么处置吧?” “是。”小五紧咬着嘴唇,“不过据说很久没用过了。” “你们,你们好残忍好残忍哦,居然连死人都虐,还是你们只爱虐死人?”我纯洁的掩面,“呜呜呜,看得人家都悲伤逆流成河,又一江春水向东流,再大江东去浪淘尽了。” “残忍吗?这就是叛徒的下场。”莫言的笑容中流露出前所未有的血腥气。 “如此甚好。”凌霄鼓掌道,“早听闻莫兄与魔教颇有渊源,而今我们遭叛逆觊觎前途未卜,不知可否…“在下与贵教那些往事不值一提。”莫言拉过我,“我们是救过三公子,但你们也救过她,各不相欠。” 凌霄敛容道,“你的意思是?” “就此别过,或是答应我的要求。”莫言淡淡一笑,“我要打开禁地,不过你们可以放心,这对你们绝无不利。” 小五的表情有点僵硬,“莫大哥有信物在身,依照先祖遗训,我们……” “什么遗不遗训,我说了,在下与贵教那些往事不值一提。”莫言不领情的说道,“我只要你现在答应我。” “好,我答应你。” “要我做什么?” “我要你照顾好她。” “这就不劳你挂心了,我自然会照顾她。”莫言皱着眉说道。小五忧伤地看着我,“你一定要照顾好她,我不想对舅舅和表哥没法交代。” 我的玻璃心,哗的一声碎了,我刚准备感动一下,没想到原来是沾明珠小姐的光。圣洁的明珠小姐,请允许我代表宇宙嫉妒你一下。 外面不知有多少人,我们只有四个人,其中我还不当人算。这种力量极为悬殊的情况下,即便有传说中的神兵在手,他们依然不敢造次。商议后的决定是,凌霄和小五先走,引开一部分人,再由莫言带我冲出去。 看他们凝重的样子,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渴望做个雷母。如果雷文真可以劈死人,那我现在就给大家献上女穿男+男男生子平胸小白攻的广播剧,保证大家在高呼完“天下无雷”后还能严肃的从“李悦雷,鼠鼠鼠”喊到“李悦雷,猪猪猪”,进行完以上程序后立即吐血三升倒地抽搐,轻则脑瘫重则身亡。 第八十章 有些秘密还是秘密了好1 如果说爱看热闹不是好习惯,要遭报应,那最起码也该在处理前先给我发个黄牌吧,突然这么整我一下我会很没安全感的。趁现在还能蹦达,我决定充分行使一下言论自由的权力。本人对这次教务改革的看法如下: 鉴于目前对对方了解不深,还不好说这场革命到底是高深还是弱智,毕竟牛X和傻X的判定并不是字面上那么一目了然,我们必须辨证的一分为二的客观的与时俱进的分析问题,由于过程复杂我就不一一赘述了。时间有限,总结陈词:我什么都不知道,路过而已,想找严刑逼供的对象请出门右转。 我们在数量上处于绝对劣势,所以我只好把期望寄托在质量上。但愿对方都是些猪头三四五,听过几回《三国演义》就拿自己当诸葛亮,拎个烧火棍就把自己YY成猛张飞……这样我的智慧才有用武之地,到时候我站在桌子上大喝一声,“《三国演义》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三国志》同人吗?老子不光看过《三十六计》(虽然竖排版繁体字看着眼花就跳了几页,但也是看过,至少看到“三十六计”四个大字了),老子还会七十二变呢!”别管人家买不买帐,至少出场气势够足,说不定能震慑他们一下。 云淡风轻月明,孤男寡女多情,话说又是一个适宜制造新生命的夜晚。繁衍生息、生息繁衍,人生大事莫过于此,特别是在提倡多生孩子多养猪的封建社会。然而大无畏的我,和被我大无畏精神感染的莫言,为配合剧情发展和作者的没事找抽心理。毅然放弃了这个身体探索和心灵交会地大好机会。 莫言在后院疯狂寻觅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这埋了纹银三百两。.16K,手机站更新最快.不是我不想帮忙,只怪人家当初遭了某只的陷害。精神世界比在寒风中打滚地残菊还凌乱……所以,还是那句台词:我什么都不知道。 莫言说。这里有入口可以通到仇于世关禁闭的密室,但因为时间过去太久,再加上当年地荒地上现在多了建筑物,他不确定自己是否真能找到。“找不到就死!”我用能想到的、能做到的最凶恶的语气说道,并佐以同样凶恶的表情。 “你醒来地时候在什么地方?”莫言焦急的问道。 “柴房。” 这简单的二字比打鸡血更能让莫言兴奋。他用比红卫兵抄家还迅猛数百倍的速度把柴房翻了个底朝天,又趴在地上一块砖一块砖的敲,他的额头渐渐沁出细汗,却始终一无所获。莫言站起身,狠狠砸了下土坯墙,立时响起沉闷坚实的回声。 瞬间,我看到他的眼睛亮了起来,我想他也在我眼中看到了同样的希望之光。没人会吃饱了撑地用万里长城那种工程质量修完柴房,再把它伪装成很破的样子。除非后面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有救了,”我激动地摇着莫言肩膀,“电视剧里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检查挂在墙壁上地字画和陈列柜上地古董!” 莫言扳过我的身子,指着空旷地四壁。“麻烦你看清楚。这是柴房不是书房!” 哗,希望之光又黯淡了。 生死关头。懒惰如我娇弱如我也会爆发出赶小强超野草般的生命力。只见我气沉丹田,马步扎稳,双手紧紧扣住压在废井上的大石,娇叱一声没有动静,嚎叫一声还是没有动静……不甘心的我加重了指尖的力量。 突然间,我只觉得自己右手食指一软,我明白,我完了。 “啊那两厘米长的指甲呀,你怎么说断就断了?!”我捧着短了一截的手指头,心如刀割,“难看死了,怎么办?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小偷,工作失误被抓后遭正义人士断指以示惩戒呢!” 莫言执起我饱受摧残的玉指,心疼地说道,“大力鹰爪功不是这么练的。” “为了你,为了我们的将来,就是铁头功我也练。” “破了,我会舍不得。”他温柔地抚摸着我的额头。 “没关系,只要你记得,在你广阔的前程后,有我流过的鲜血……” “这种事还是留给别人做吧,你已经这个样子了,再撞头,我怕你连吃喝拉撒都要成问题。”莫言握过我芦柴棒般的手腕,“它老老实实坐在井口上又没招你,你何苦跟它过不去?” “革命影片《地道战》教育我们,水井很可能是密道的伪装。” “那东瀛友邦的恐怖片还教育你,水井是陈尸的地方呢。”莫言仔细查看了一下周围,又推了推石头,“不可能是这。首先,当时小五应该是一手扶着你,一手打开出口,这么重的石头他两只手也推不开。”莫言拍拍手上的土,“还有,从积尘来看,这已经很久没人动过。我环视四周,觉得哪都可疑,真想上炸药,简单粗暴有效。 柴房旁边还有个废弃的厨房,这两只脏兮兮的淳朴小受左肩靠右肩,把伟大雄壮的山石小攻围在中间。话说,这个造型很适合藏些不CJ的秘密,而且革命影片《地道战》还教育我们,除了水井,灶台也是好选择。 果然,灶台并不是很脏,一些地方的灰尘甚至更薄。我们很快就找到了翻板的秘密,却有些犹豫,因为电影中,我们的群众为使敌人不敢进入洞内,在洞口修陷井、埋地雷、插尖 “我先下去。”莫言如同临终告别般的握了握我的手。我趴在洞口等了一会,直到他点起火折子叫我,才下放心来。 翻板盖好,最后一点黑暗消失在头顶。地道很窄,我只能跟在莫言身后亦步亦趋。“怕吗?”莫言问道。 “有你在,我应该说不怕,”我捂着鼻子呜呜的说道,“但不知怎么回事,我总觉得这有股动物园鹰山的味。”我知道自己眼神无能,不过对听觉和嗅觉向来大大的满意,邻居家吃什么午饭、同学在背后传什么八卦都在我掌控范围内,不过现在就有点羡慕楚留香了,闻不见是福啊。 异味越来越重,寒气越来越浓,我们顺着楼梯走到底,面前是一道沉重的铁门。如果是游戏,作为玩家的我此时会可能看到“推开”和“不推开”两个选项,然后我一定会先存盘再选“推开”,以防不测。然而很遗憾,人生没有读取功能。 第八十一章 有些秘密还是秘密了好2 在莫言推开铁门的瞬间,我以为自己死了,或者说我希望自己死了。虽然我尽力把鼻子捏扁,可仍有腐烂的恶臭突破封锁袭击着我脆弱的意识。令我对误入凌霄同学的秘密基地感到万分悔恨、追悔莫及…… 莫言把我搂到胸前,死死按住我的头,“别看他。” “已经看见了。”我瓮声瓮气的说道,“所以你可以放手,不用趁机占我便宜了。” 如果没有莫言在,兴许我真会活活吓死。在这间宽敞的密室里一共有三个人,两个活人,一个死人;两个站在门口看,一个钉在对面的木桩上被人看。虽然他俨然成了一副骨架,但我姑且还想称之为人。 那人的衣服还算光鲜,应该在这也就刚呆一年左右,正因为衣服光鲜,所以上面成片的黑印才更明显,相应的我才会注意到他脚下更多的黑印。 “能流这么多血,衣服上又看不到其它污损,十有八九是被活活钉死在这的。” “其实有些话不用说的如此直白。”我捶打着莫言,“你以为就你知道那是血吗?自己心里明白就好,这种事没必要说出来!” “那这个你也一定不想看吧。” 我顺着莫言手中的火光扭头,赫然看到墙上四个工整有力的大字:叛逆者死。至于写字用的颜料是什么,只要和对面那位仁兄脚底下的物质对比一下就明白了。 “为什么要写在对面呢?”我做单纯状问道,“我认为把题词放在人体艺术后面充当背景,这样构图会更好看,而且视觉冲击也更强。.1-6-K,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 “这四个字不是写给你看的。是写给他看的。”莫言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一边听血液流出身体的声音一边看这四个字。他就会牢牢记住自己到底为什么而死。” “真残忍,如果冤枉好人怎么办。那岂不是恨死了?” 莫言对我地人道主义关怀置若罔闻,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找不到密室入口,说不定咱们的下场比他还惨。” 我缩了缩脖子不再说话,心里悄悄掂量着。我是该叛变还是该当烈士呢?以前我是没有这种烦恼地,因为我老早就把自己定性为汉奸狗腿叛徒了。 小时候学过陈然先生的《我地自白书》,其中第二部分是这么写的,“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由;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记得当时一下课我就心有戚戚焉的跟小姐妹们说,以后可不能入党呀,咱都不用毒刑拷打,只要饿两顿就受不了。铁定得当叛徒,而且还得争着叛变。众人以为是。 现在我对自己的革命立场倒是有点怀疑了,不过与思想境界提高无关。而是……那四个血淋淋地大字实在太耀眼,再加上那还钉着位先行者。让我不得不重新考虑取舍。 我如同自由女神般举着火折子。莫言则依然像装修工人一样到处敲打,时而骂骂凌霄私自改造的行为是多么多么的恶劣。时而又夸他把山洞掏大改为密室是多么多么有眼光,到最好干脆成了对建筑材料和施工质量的专家评点……“好吧,我明白我们现在呆的这个防空洞很牛,而对方的火力最多也就两门土炮对我们构不成威胁,我只是想提醒你……”我指着大敞的门说道,“随手关门的习惯要养成,我宁可被臭味熏死,也不想某些人耸动着狗鼻子找到咱们。” 莫言推上沉重的大门,并插上了门闩。“唉,看来我是找不到入口了。”莫言双手抱在胸前,表情无比失落。我很想发挥圣母心安慰他一下,但他身旁那两个有趣地铜环显然比他更可爱。 我推开莫言,抓起一只在墙上扣了扣,“请问大灰狼在家吗?我是小红帽。” 莫言不屑的挑了挑眉,“不是这么玩的。” “这不是门环吗?难道是挂浴巾地?”我不解的问道。要不要我教你怎么玩?”莫言地笑容有些怪异,“虽然环境不太好,不过……嗯……有现成地东西不用用总觉得对不起主人的厚意。” 他吹熄我手中地火亮,周遭顿时陷入了望不穿黑暗。他扯下我的腰带,把我的左手按到铜环上。“你趣味太恶了吧?放开我!”我尖叫着挣扎。 “尽情的叫吧,除非你能把死人叫活。”他一手捏着我的下巴,一手揪着我的耳朵,“这回可不用担心有人来打扰咱们的好事了。” “你等一下,”我用自由的右手扑打着,“先别碰我。” “还真不老实,看来得把这只也绑上。” “你等会的,我觉得这玩意有点松!”莫言终于不再影响我工作。我两只手一起用力,发现左边的铜环竟然真的能动,“好像能拧的样子……” “先别动!” 莫言话音未落,我已随着轰的一声巨响单膝跪倒在地。“说晚了……”我强忍巨痛挥散呛人的烟尘,“哪个孙子设计的机关,真缺德,说开就开也不给个提示音,好歹biu一下嘛。” 莫言轻咳一声点起了火折子,“对不起,是我设计的,现在biu个来得及吗?” “你是有预谋的!”我跌跌撞撞的站起身,揉揉被抻得生疼的左臂,“你说,你干嘛不把我两只手都捆起来?你明明知道我们地球上存在一种叫作惯性的现象!” 莫言内疚的放开我,“我没想到机关还保持了原有设计嘛。” “你知道敲墙敲地,怎么就不能多个心眼呢?”我郁闷的嘟囔道,“还得说你自己不成器,整天光想着怎么帮小蝌蚪找妈妈。” 石壁内的一切和外间有着天壤之别,说的直白些就是,好像穿越了。内间明显看得出斧凿之痕,和外面光滑的墙壁相比要粗陋很多。莫言在角落鼓捣了一下,石门又重新关了起来。 看到这一切,他似乎格外高兴,脸上露出了别样的神采。我知道这个词很俗,但我实在找不出更适合的来形容。 那种神态,我习惯称为:王霸之气。 第八十二章 人生若只弱智如初见 莫言点起墙上的灯,指间划过斑驳的花纹,现出惆怅又骄傲的表情。有点像巡视自己领土的帝王,又有点像潜逃多年的罪犯重回犯罪现场。我承认这两种身份差距大了点,没办法,我不是他肚里的蛔虫,猜不透人家此时的心情。 他一个猛回头把我拉到身前,像挑黄瓜一样来回摆弄着我的脸,“来,给爷笑一个。“你想干什么?”我蜷缩在墙角奋力推挡莫言肆无忌惮的的狼爪,“我很脏,别靠近我。” “没关系,我不嫌弃你。” 我捏着莫言的黑手摇头道,“我嫌弃你!” “嫌弃我?”莫言微皱着眉头,阴晴不定的视线傲慢地打量着我,“那你还跟着我?” “不跟着你,我能去哪?”我说着把他推到对面,一手扶墙一手轻抬他的下巴,“你真是比女人还美!” “你不让我碰你,为什么却要碰我?”莫言露出些许不解。 “你碰我是你占我便宜,我碰你是我占你便宜,这两者区别很大。其实……”我抬起头,无限风情无限惆怅的说道,“其实,给我一支红缨枪,我可以攻得很好。” 莫言的表情有点走形,“我该说什么?想要吗,求我啊?” “不,那是我攻系的专属台词。”我坏笑道,“想要吗?求我啊!” “唔……求你……进来……”莫言不情愿的说道。 “你,你果然是耽美大神派来跟我接头的!”我激动的拉住莫言,“原来是自己人,怎么不早告诉我?快说,是不是我多年如一日对清水文的执著感动大神了?” “对。他被你感动了,派我来解救你。”莫言摘下墙角地铜灯,拉起我。.wap,16K.Cn更新最快.“所以你要乖乖听话。” “好吧,姑且相信你”我任他拉着不再挣扎。“尽管我觉得有点像怪大叔拐骗小 莫言不再说话,昏黄灯火令他紧闭的嘴角更显冷峻。他的眼睛似乎比往常更亮了,有点期待,有点恐惧,但更多地是紧张。“你在怕什么?”我忍不住问道。 “啊。被你看出来了。”莫言不好意思的笑道,“我并不是怕,只是一想到故人有些……”他把我地手按在自己胸前。那满腔澎湃无不诉说着他对往昔的怀念,我明白,让一个人为一个人去忘记另一个人很愚蠢,可心中还是涌起了类似酸梨子的味道。 不知走了多久,我们来到一扇沉重的石门前。莫言放下手里的灯,吹去门上厚重地积尘,露出两行我认不出的篆体字来。他抚摸着门壁念道。“昂然一笑剑出鞘,不教儒冠误此生。”随即沉沉地叹了口气,“仇歌。为什么你不肯再站到我边?为什么你一定要和我争?他愤然起身,猛推开大门。走了进去。他径自伴着寒灯残照踏进烟尘缭绕。竟不曾对我看过一眼。谁说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那是因为没见到我这样的新人。原来我终究是比不过故人的…… 里面霍然明亮起来。听到莫言在叫,我赶忙进去。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躺在石床上,枯白的十指从褪色的衣袖中伸出交握置于胸前,虽然外形骨感了些,不过从衣着上依然辨认得出身份。四壁上挖出的凹陷陈列着各种东西,其中一个空刀架分外显眼,想来应是当初“清城”的所在。 莫言将仇于世颈上地玉佩取下,“他说过要给你的,你就拿着吧。” 都道:美人自古如名将,人间不许见白头。眼前的美人倒真是没被人见过白头,我瞪着仇于世不赢一握地颈椎吞了口口水,“不用了,他都带这么多年了,还是让他继续带吧,君子不夺人所爱。” “你……你不喜欢?”莫言脸上浮起几分落寞,“还是嫌我送给过别人?” “没有,我只是不习惯从死人身上扒东西而已。” “你们不是挺熟的吗,就不用计较了。”莫言趁我不备,在背后轻轻一推,我便直挺挺扑向仇于世枯干许久地身体。 清脆地声音自身下响起,我便如弹簧般跳起,“呀,我把佳人的玉骨压断了!”我哆哆嗦嗦把他断掉地骨头摸索着摆回原位,“对不起,你要怪就怪莫言,不关我的事。你不说话,我就当同意了。”我稍等片刻,“好吧,看来你是同意了。”见,我想你了,你有没有想我?你不说话,我就当想了。”这个暂时借用的皮囊哪个更好看?你不说话,我就当我更好看了。” 我坐在石床上与仇于世聊天,或是说逼迫一个不能反驳的死人听我说话,莫言就在旁边翻看各种东西。突然一只木盒掉落在地摔了个粉碎,我抬起头,只见莫言紧握着一卷画轴,面如死灰。他猛地将画轴掷到墙上,吼道,“你们非逼我将山河拱手才满意?!” 我从没看过他如此失态,过去的事难道真的无法过去吗?我悄悄捡起画轴展开,一位不识人间烟火的冰山美人跃然纸上,眼含讥诮,侧卧在梨树下,雪白的梨花铺了满地,映得一头乌发更加动人,在她身后立着一个身材高大身形魁梧的男子.他腰配长剑,神态清朗,眉间英气十足与莫言的温柔多情大不相同。画面的空白处题到:拼得一生休,只为今日游。落款是仇歌、洛璃。回想起仇于世孤傲的样子,果然与她母亲如出一辙,难怪莫言一下就认了出来。 洛璃,淡白如落梨,虽然美,但不久就会枯萎,江山、美人无论如何取舍,莫言都不是那个能吃到梨子的人。拼得一生休,这短短五个字不知羡煞多少人?莫言低着头看不清表情,想必又在想他剪不断的相思路了。仇歌和洛璃肯为对方拼得一生休,那我们呢?我第一次觉得莫言离我好远,人在咫尺,心在天涯。小时候很喜欢那种忧伤的调调,于是就记住了这句“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未敢言,未敢言……原来我的生命里也会有“未敢言”三字。 莫言忧伤的样子深深锥痛了我的心,她真的那么好吗?她的儿子都化为一把枯骨躺在你眼前了,你为什么还在想她,你为什么不肯抬头看我一眼呢?哪怕一眼呢。 “爱真的是锦上添花吗?恨真的是刻骨铭心吗?”我强忍泪水抓紧莫言的衣襟,“如果真是这样,我一定要做件对不起你的事,让你一辈子都挂念我。” “对不起,我现在没有心情和你开玩笑。”莫言的语气冷淡得让我心寒。 “你以为我在开玩笑,你以为我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和你开玩笑?”我哭道,“你知道你这样,我心里是什么感觉吗?小透明也是有尊严的啊!”我委屈地抱着莫言,看他的衣服如何被我的眼泪沾湿。如果一切都止停留在我们初识的那天该多好,两只小白白白的偎在一起…… 表和我计较那四句话,鄙人不才,也就是照葫芦画瓢勉强把意思表达出来,没拿韵书学习。所以呢,关于诗词格律的问题,大家姑且请无视吧。前面某章谭瑾和李悦递小纸条调情的情节也是如此,贻笑大方了。至于我那篇坑掉的文,完全因我眼高手低所致,计划是该写个楚辞或乐府风格的小曲,结果我苦吟至今连个绝句也没编出来……以后打死不写正经古代文! 第八十三章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1 我从他眼中看到了往日的悲欢和昔年的眷恋,那些离愁别恨我不曾经历,更无从了解。“幸福不只在万水千山之外……” “它偶尔也会出现在身边。”莫言擦去我颊边的泪水,为我把玉佩带好,“我不想骗你,我的确很爱洛璃,我忘不了她。但我会慢慢学着更爱你。” 甜言蜜语这招还真好用,我立马就雨过天晴了,东瀛小媳妇似的跟在莫言屁股后面,走路必小碎步,鞠躬必45度,还一口一个“您辛苦了”。 “你能不能正常一点?”莫言苦笑道,“突然这么温柔我有点不习惯。” “真是太抱歉了,我以前做的不好,以后会注意改正。”我一个大躬鞠下去,“还请您多多关照。” 莫言尴尬的笑道,“你这个样子我真不知该如何自处?” “真是太对不起了,人家不是故意想要您为难,只是……”我扭动着,做出欲语还休一言难尽状。 “只是什么?” 我一把扯开衣领,露出大片雪白的皮肤,“作为一个不炫耀会死星人,我想申请做几身低胸装在家穿,这么好看的玉佩不露出来我死不瞑目呀!”莫言犹豫的说,这保守的年头不比大唐盛世,动不动就能来个酥胸赛雪胜奶妈。我再次重申只在家穿的立场,软言细语撒娇耍赖配合躺地打滚,加曲体前空翻720度接团身后空翻1080度又托马斯全旋250个,终于打动了莫言。 他艰难的点头道,“好吧,不过你千万不要穿出门。” “你放心。我才不会出去乱跑呢。”我小心翼翼捧起玉佩,“带这么好看的东西出门很容易被抢的,而从事抢劫行业的同志一般都生得比较抱歉。所以我要躺在家里等人来偷。一想到楚香帅夜半留香从我胸前将它摘走,我就……灭哈哈哈!!” “每个人都有做梦地权利。我不干涉你。”莫言淡定的为我擦去口水,“只想提醒一句,注意形象,免得楚香帅误会你面瘫。.1-6-K,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 我望着莫言那又弥散起温柔的双眸说道,“你不想他误会吗。你不怕他把我抢走吗,你不担心我和他私奔吗?” “楚香帅轻功盖世,长身一纵便无影无踪。”莫言扬起记似有似无地笑容,衣袖一摆将我揽入怀中,甜腻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你想逼奸于他,恐怕还有些难度。” 我掌中一痒,若不是因为身在地下,莫言此刻大概已化作天边一颗流星逐月去了。当然这颗流星比较个性。是从地球往广袤宇宙方向飞去地。 虽然这里稍微一动就尘土飞扬,但收拾收拾应该还不错。远离尘嚣,坐拥美人笑看青山依旧水长流。再找些有志青年驻扎各处,无论我走到哪都有人山呼万岁……多么有爱的生活。不亦快哉。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眼下我最关心的就是在哪能躺一会。 莫言把我带到个明显带有女性特色的房间,不用猜也知道是谁地。一面铜质棱镜吸引了我。“明镜蒙尘多可惜。”我拂去尘土,对着镜子说道,“魔镜魔镜告诉我,谁是世上最美丽的女人。”镜子没有回答,默认为我。 “你就是你,无需去和别人比。”莫言从背后将我环住,“当年,我不肯为她拱手河山;如今,为了你不光是河山,连性命我也可以不要。” “你这马屁拍的有点过。”我沾沾自喜的娇嗔道,“话可不能乱说,万一哪天真要你选,就该后悔了。” “我是认真的。” “好吧,既然你执意如此,我也不好多说什么。虽然我看起来认真的时候往往都很不认真,可我仍要认真的告诉你……”我紧紧握住他的手,深沉的说道,“兄台,你太有远见了!” 莫言眉头一展笑得分外艳丽,我不由想到首老歌“今朝有你今朝醉,爱不释手你地美呀,莫等闲白了发才后悔;今朝有你今朝醉,爱不释手你的美,让我抱得美人归……”我双手下移,摸到他坚实的腰肢,考虑要不要推倒呢? 莫言拨开我额前地乱发,问道,“怎么不问我喜欢你什么呢?” “明摆着的答案,看上我年轻美貌了呗,想我这般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国色天香,你有什么理由不喜欢我?”我兰花指一点,未语先羞,“敢说出一条立刻挠死你,我断了一个指甲还剩九个,够用。” 莫言收拾好床铺,不干不净躺了没病,所以我们就躺了。莫言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你很善良。”听得我好生懵懂,难以确定这善良二字是否加引号。 “谬赞,过奖。我也就是普通水平,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简简单单没有不良嗜好而已,前提是无责任YY不算不良嗜好。” 莫言漫不经心摆弄着我胸前地玉佩,“小五给我的玉牌是假地。” “你说什么,是假的?!”我激动的爬起来。 “还记得你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吗?” 我抱着头趴下,“我记得当时小五好像刚换过衣服,玉牌被他放在床上,我想看他不同意,表现的很紧张。他越这样我越好奇,于是趁他不注意就抢了过来,之后就像你看见的,战况非一般惨烈。” 莫言笑道,“你不觉得有问题?” “什么问题?” “这玉牌如果真的对他那么重要,他敢和你抢吗,就不怕你失手摔掉?” “兴许他没你深思熟虑?” “我当初要他把玉牌交给我,他也答应的太爽快了。“这正说明人家信任你。” “当初我也是这么想,所以接过来以后就没再仔细看,直到和你们分开。”莫言从怀中掏出两块玉牌,“它们和你带的玉佩应由同一块玉材雕就,可现在你摸摸。” 那两块玉牌颜色手工乍看起来没有区别,但仔细比较就会发现其中一块质地不够细腻。“你是说,他不是仇青枫?” “我只说玉牌是假的,可没说人是假的。”莫言自信满满的一笑,“他若不是仇家子孙,早在最外面的通道就死无全尸了。我只是好奇他们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不是他哥哥死了,他要回去继承教主之位吗?” “傻瓜,那都是他说的。”莫言笑道,“他告诉过你,他其实和凌霄很熟吗?” “你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当初凌霄假装不经意说出玉牌的事,但从他平日滴水不漏的言行看来,这根本不可能。”我感到体内小宇宙又燃烧起来了。 “他找到这里的出口,也绝非偶然。”莫言神秘的问道,“你是不是有点失望?” 我迷茫的反问,“失望,我为什么要失望?” “唉,凌霄之所以三番两次帮你,原来不是因为你有魅力……” “我对你有魅力还不够吗?”我伏在莫言耳边低声说道,“现在越来越有意思了,往后你可得盯紧他们,太平待诏归来日,朕与先生解战袍。” “还是换成,朕与娘子解罗裳吧。”莫言轻轻划过我的眉心,与我相视而笑。我想他大概早发觉我的总攻之梦了。没关系,不成帝王攻便成女王受。 “你笑什么?” “我在想一个困扰自己很久的问题。”我摸着莫言的下巴问道,“你说一个无枪的小攻,和一个有枪但无用枪之地的小攻,孰惨?” “你在勾引我?” “你说是,那就当是吧……” 黑屏一夜缠绵 妈妈咪呀,这样的开放式H描写大家满意不?我很满意!!!顺便感慨一下,我怎么这么有爱呢?我都爱上我自己了,要建议政府承认自攻自受的婚姻呀。 第八十三章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2 一场秋雨,迷蒙了你的双眼,浸润了我的心田。落花有情,流水有意,从此,我明了什么是我,你知晓什么是你。 柔和而辛冽的气息飘散在空中,是情欲的味道。我问他,“以后我的生活就是利用吐血间歇葬花吗?”他说,“不,你只需在看顶级帅哥的间歇YY其他稍逊一筹的帅哥。”(同声翻译:在对你老公我犯花痴的间歇可以尽情为其他男淫进行无责任配对。) 我满意的点点头不再说话,半梦半醒中,隐约听到一声轻叹,“唉,事出突然,没来得及准备计生用品,就一次应该不会那么准吧……”期待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吧,夫君呀,你娘子我也在担心这事呢。 一觉醒来正迎上莫言得偿所愿的笑容,我拍拍他的脸,“送左明珠回家的时候你负责解释。” “你呢?” “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撇撇嘴作事不关己状,“我一个高举异性恋大旗的女青年,既没有作案动机又没有作案工具。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关系的话嘛……”我掩面装哭,“小女子是被逼的!” 莫言一骨碌爬起身,阴恻恻的磨着牙,“你……” “放心吧,左明权好说话,哄哄就可以,罗烈嘛,脾气急躁但本性不坏,你只要乖一点他们不会太为难你,顶多也就把你犯罪的家伙没收了。”我沉思片刻,提醒道,“记得到时候靠墙站,千万别把背后露出来。” “为什么?” “这都不明白?我是怕他们断你的背呀!”我晃出两根手指,意味深长的说道。.www,16K.Cn更新最快.“菊花何太苦,遭此两重阳。”随即大笑不止,扬长而去。任由身后留下一片不淡定的吼叫。 不过那厮心理承受能力不错,很快又重新端起了凤眼斜挑地帝王攻架势。看他虚张声势的样子。我着实想笑,真水无香真攻无枪无枪胜有枪,这浅显的道理呀他终究没懂。 我们不能永远在下面躲着,我要吃肉我要洗澡我要换衣服,更重要地是我要找人炫耀我的玉佩。我愁眉苦脸地问道。“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出去?” “这不好吗?”莫言不紧不慢的笑道,“你急着出去想干什么?” “替天行道!”我一甩衣袖,趁势撩起裙子把左脚踩上椅子,“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莫言体贴的帮我整理了下造型,“你到底想说什么?” “葵花在手,哦不对,菊花在手。江山我有!日出东方,唯我不败!”我抓过莫言的手放在唇边,“我要让世人知道。有枪没什么了不起,给我一枝菊花我也能包容宇宙。那些欺负过我的人。要为昔日所为付出代价!” 东方教主已经用实际行动向吾辈证明了。内心攻才是真地攻,而枪不过是锦上添花之物。 “你的意思是……” “我要那些造反的家伙通通不得好死!哼。攻的送去黑砖窑,受的送去黑煤窑。”我尖声笑道,“得罪我,也不问问我是谁,我可是穿越来的!我携倾国倾城的美貌而来,我携伪淡然真水仙的高风亮节而来,我携中华五千年世界五十年的智慧而来……” “我打断下,”莫言清咳一声,“你还是直接说想怎么办吧。” “这个嘛,孙子在兵法中教育我们,撤退其疾如风,进攻其徐如林,分赃侵略如火,主公有难不动如山。我们已经疾如风地撤退过了,现在是时候徐如林的进攻了。”我长袖一挥,转身把左脚放下换成右脚,昂首道,“人生苦短不过几十寒暑,我不奢求锦绣华盖、酒池肉林,只盼……”我闭上眼睛长长吐出一口气,“只盼每天能洗个澡。可就连这点点卑微的要求,都有人费尽心机阻挠。你说,他们不该付出代价吗?” 莫言紧紧握住我地手,我想,他或许是被我云淡风轻的气质打动了,或许是被我晴空霹雳地气势震撼了……无论如何,反正,从昨晚起,他已是爷地人了。 为更好的笼络他,我决定再次发挥自己地表演天赋和肉麻本能。“谁都可以欺骗我,只有你不能。”热情拥抱后,我45度仰视他,生挤出眼泪若干,“我在世间忍受诸多苦难,全为那奈何桥畔无端生起的妄念。上穷碧落下黄泉,哪怕被漫天神佛所厌,我也要献给你最灿烂的华年。” 不知是我演技太好,还是莫言天生多情,这矫柔造作狗血臭屁的即兴发挥竟惹得他一副春心萌动的痴态,而那痴态,却也看得我目眩神迷。 命运的齿轮、命运的磨盘、命运的风车,都一起转动起来了吗?诚然逆天华丽的有爱呀,我暗暗祈祷,但望欲求不满的后妈不要逆袭。“我有一个秘密从没告诉过任何人,连仇歌和洛璃也不知道,现在我决定告诉你。” 我兴冲冲的摇头摆尾,直到他在某不起眼的阴暗角落折腾出一个狗洞大小的暗门。我坐在门前(洞前?)欣赏着艳阳下的青山,由衷称赞道,“好一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敢问兄台觉得我是COS山鸡好还是模仿山羊好?”让我爬我没意见,只是这坡度没有九十也得七十九,难道叫我蜷起身子滚下去?他说这个地方是当年为防日后生变千挑万选的,不想竟一语成谶,更不想这后路居然真用上了。 我承认他有心计,对最好的朋友都没忘留一手;我也承认他对我很好,居然把留的这一手在我面前毫无保留的露出来了,尽管我还是没看明白机关怎么摆弄;但我更要承认,他真放得下面子,果然做大事的干活!试想一位高冠绡袍满脸贵气的大爷,趴在地上翘臀高耸,努力从狗洞往外蹭,多么喜感的画面啊…… 可惜没看见。 我想他是猜到我考虑用佛山无影脚帮助他的企图了,所以非坚持要我先爬。我没有办法,只能冒着被踹的危险先行,所幸他是个君子,只拧了两把。 重见天日的喜悦尚未退去,莫言突然又面如死灰。他把河蟹牌望远镜还给我,沉沉的说道,“好像真的出事了……” 第八十四章 拿什么拯救你,我们的爱人 见狼藉。”对满目疮痍的大自然,我气愤地感慨道,“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的人素质太差,怎么能乱砍乱伐呢?就说没柴火了要砍树,也该把树砍到吧,这砍半截叫怎么回事,哪天一刮风非倒了不可。万一我刚好路过,发生危险怎么办?”办吧。”莫言提口气,一掌拍在树干上,大树应声倒地。好:枝繁、叶茂、易推倒。”重见光明的我比被压了五百年翻身得解放的孙悟空还兴奋,拍着巴掌在一旁又叫又跳,并用极其崇拜的语气对莫言充满英雄气概的行为进行了表扬,“亲爱的,你简直和倒拔垂杨柳的鲁智深一样帅耶!” “唉,昨晚定是有过一番死斗。”莫言捡起一截断刀,叹了口气,“你不担心他们吗?” “黑灯瞎火能出什么事?再说以凌霄的性感妖媚和小五的冰清玉洁,什么人搞不定,就算不是人都能搞定!搞出奸情搞出深情,但绝不会搞出危险,你要相信群众。”我摸着下巴,悠悠叹道,“你说那些人为什么要和新教主过不去?一朝天子一朝臣,是怕新教主上台不给他们老人好脸色?可新教主上去了也不可能立即就有自己的势力,他们为什么不趁此机会多表表衷心,捞个钱多事少的好职位?” 莫言笑道,“你说呢?” “就是不知道才问你呀。”我托着下巴望向无云的碧空,“多好的机会,他们怎么能不珍惜?你说,我要给教主大人洗一个月脚能混上什么差使?” “唔。这不明摆着吗?“你是指,那种被称为圣女的吉祥物?”我兴奋的对着手指,圣女。多美地闲差,只要打扮漂漂亮亮找地方一坐。什么事都没有,了不起了,长发一甩,媚眼一抛,告诉大家,用飘柔就是这么自信。 莫言做恍然大悟状。“原来他们管伺候自己洗脚的使唤丫头叫圣女,我终于明白了。”他敏捷地架住我的勾爪,“你不怕给我破相?” “给你破了相,我就是天下第一美人!”我在尖叫声中被拖走了,而我地指尖与他的脸不过一厘米之遥。可这绵亘千里地一厘米呀,它彻底切断了我成为天下第一美人的道路。 我和莫言偷偷摸摸返回驻地,一路没见到半个人影,不知是好是坏。我在大门外的角落捡起个被揉皱的纸团,“这是哪脑残写的广告词。怎么不明不白地,至少该把管杀管埋后事服务一条龙,五子哭坟价格另算写上吧。.网,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我抬头。正撞上莫言憋笑几近内伤的脸,才猛然想到是自己写的。又不好意思改口自抽嘴巴。只得假装失忆,若无其事把它当垃圾丢掉。 窝里似乎没发生太大的变化。除了门大开着,房间里的东西躺在地上,并无其他不是。 我和莫言泡在浴池里,水汽蒙蒙,感觉很情趣,不过我们对八卦远比对方的身体有兴趣。我眯着眼睛趴在池边,阴谋论的怪异思维在脑中欢蹦乱跳,“你说,他们会不会是在玩苦肉计呢?” “理由?” “也许他们认为你在身边是个威胁。你想,你要人家开启禁地,又不肯说明自己的身份,神神秘秘,谁能不对你心存怀疑?” “我实话实说会有人相信?”莫言幽幽长叹,“事到如今,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你说的我不是没想过,可我不相信他们会滥杀无辜。” “哼,到时候走着瞧吧,可有热闹看了。” “你好像唯恐天下不乱呀。”莫言将我环在臂中,湿漉漉地长发贴着我的脸,“放心吧,就算他们不听话,我也有办法。” 我们洗完澡换好衣服,吃着热腾腾的饭菜,心中好不痛快,直到凌霄、小五和一位不认识地哥哥黑着脸回来。凌霄看到我们,什么也没说,斜瞟小五一眼,径自回房。剩下我们四个面面相觑。 小五假模假式的问问我和莫言有没有事,又聊聊数语为我们互相介绍了一下。据他所说,那位新来地哥哥乃教中青年一代领头人物,于昨晚救他和凌霄于危难之中。可我总觉得不太对劲,小五对他太不热情,而凌霄地态度更是冷淡得前所未见。这哪像对待恩人?奸情,绝对有奸情…… 我在桌下轻轻踢踢莫言,莫言在桌下悄悄捏捏我,大家心里各有各的打算,表面上却都装作和蔼可亲温驯善良。 “在下姓云单名一个清字,请教小姐芳名?”他行礼问道。 我没明白他为什么不问莫言先问我,难道是礼貌吗?我来不及多想,正准备回答,就看见小五对自己猛眨眼,只好把已经到了嘴边地话生生吞下。“我,我叫马丽苏。” 小五带了云清下去休息,这里又重新成为我和莫言的二人世界。“我为什么不能说自己的名字?” 莫言摇摇头,“他不让你说自然有他的道理,你去看看凌霄吧,恐怕伤得不轻。” “我怎么没看出来,很严重吗?” “不止你没看出来,那个叫云清的恐怕也没看出来。”莫言低声说道,“原本不重,但他怕被人发现,一直强撑着没有休息,所以……你也看到了,他刚刚一句话都没说。我慌忙起身,他又补充道,“他自己不提受伤的事,你也不要提。” 我用力点点头,“嗯嗯,知道。” 我本以为探病乃小菜一碟,仅需纤腰款摆、莲步轻移递上青花小碗,再哄凌霄甜甜喝下凝聚自己千般温婉万般柔情的苦药汤子,就万事大吉。然而现实与计划总是有差距的,何况我压根没计划过开场问题呢。我俨然数不清这是自己在凌霄门前兜的第几个圈子了。每每把手抬起又每每将手放下,始终没有勇气敲门。 我一遍遍提醒自己,我不知道他受伤。我不知道他受伤,我不知道他受伤……问题是。我不知道他受伤,那我是来干什么的?心虚就是心虚,要搁在平时说不定我早撞进去了,才不会为个不知所谓地理由苦恼。 我再次抬起手,依旧没有勇气落在门板上。但门却开了。他只穿了一身白色的中单,貌似一直在休息。他没有说话,只是让开身子示意我进去,见我插好房门,他便要转身上床,一不留神脚下趔趄两步,吓得我慌忙去扶,他却不领情的躲开。他躺回床上,背对着我。仍然不发一语,真是前所未有地尴尬。 凌霄忽然肩头微颤,迅速抓过手帕捂着嘴小声咳嗽起来。当他把手帕拿开时。一点殷红分外刺眼……他吐血了,没看见是不是有痰。莫言呀。你确定他是受伤不是肺结核吗?那一刻。我觉得自己不是只一人,无数具有极强感染性的细菌对我尖叫。“李悦,不要动,等我们奔跑过去!” 今天天气不错,适合猥琐下流,适合疾病传播……我抱着我已经受到感染再多感染些也无所谓地信念,捂着鼻子步步逼近,颤抖地摸向他光洁的额头。 “不烧,太好了。”我感慨道,“幸亏不是肺痨。”他装睡不理我,我就趴在枕边不知疲倦的盯着,时而在他眼前晃手指,时而探探他的鼻息,看他一动不动能忍多久。 他紧紧拉住我的手,凄然一笑,“昨晚,是我有生以来最长地一晚。我到处找你们……”他的声音很轻很虚弱,我几乎要贴到他脸颊才能听清,难怪他一直不肯出声。他抓过手帕一阵咳嗽,“你平安我就放心了。现在我累了,我想睡一会……”他的手渐渐松开,慢慢滑落…… 我拼命咬着手指,咸咸的眼泪刺激着味蕾也灼烧着我的手背。锥心刺骨的疼痛折磨着我的灵魂,而我却连放声大哭都不敢,只能窝在他的背上啜泣。 “你,你别死……”我薄而锋利的指尖深嵌入他柔软地颈间,撕扯着他温暖的身体,“我以后再不给你捣乱了,真的,别说你带一个相好,就是带十个回来我也不捣乱了!” “咳咳,谁说我要死了?我只想睡一会而已。”凌霄哭笑不得地翻过身来,为我擦去眼泪。可怜他从脖子到前胸都被我抓红了,几处还隐隐渗出血来,活像家暴受害者。 “你真的只是睡一会?”我不放心地抹着眼泪,“你保证不会长睡不醒?” 他无奈地点点头,有些得意。即便如此我还是不太放心,坚持要留下照顾他,确切的说是监视,详细地说就是抱着他的胳膊时刻关注脉搏跳动。 我客气的征用了半张床作为本神医的临时诊所,虽然那个嗯嗯刚找脉搏时闹了点笑话,可也不能完全怪我。谁叫凌霄的脉动不够强悍,吓得我直嚷嚷,“你怎么没脉呀?哇,这是医学奇迹还是活见鬼了?!本神医爱好躺着诊治,因为人一躺下血液就容易流到脑部,血液集中到脑部有利于思考、集中精力等,所以刚躺下不到十分钟我就摸到了凌霄的脉搏,唯一的缺点是差点把病人胳膊掰断,不过责任还是在他,都怪他说眼前有人看着睡不着非要背对我。这家伙太没经验,怎么能背对别人呢?万一被断了怎么办?多亏我不是断背山来的。 不过最终他还是明智的选择了妥协,老老实实面朝我睡了。“好乖,快睡吧,不乖大灰狼来叼你。”我哄孩子一样轻拍着他,温柔地说道,“从现在起做个听话的娃,面朝李悦,春暖花开。” (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八十五章 人生何处没有囧 我揉揉朦胧的睡眼,深深嗅了嗅被子上好闻的味道。啊,只有绝代佳人才会产生这样妙不可言的体香。我默默抒发完漏*点,翻身,蒙脸,骑枕头,一脚蜷曲一脚伸直,继续睡……睡觉都睡得如此优雅,我果然是个人才。 “你不热吗?” 一阵飓风,刮飞了我的御用锦被,我想,大概是哪位神仙暗恋我,想把它带走当纪念品吧。带走可以,但至少得等我睡够,我迷迷糊糊伸手去抓被子,结果被子没摸到,反而觉得胯下一沉,连枕头也被没收了。 “你睡觉难看死了。” 这厮竟敢侮辱我最引以为傲的鹤式睡姿,当真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挣扎着呻吟着嚎叫着扭动着,终于艰难的撑起身子,迷蒙中感到有人勾起自己的下颌,才猛然张开眼睛。灯光亮得刺眼,我急忙挡住,可泪水还是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臭流氓,你怎么在我屋里?你对我做什么了?”我紧张地缩在角落捂着衣服,想到这个时代没有照相机,又大着胆子问道,“你没拿我当模特练习人体素描吧?”我可不想一觉醒来,惊悚悚发现,全世界人民人手N张行云流水的艳照,然后更惊悚的发现,女主角是自己…… “我在你屋里干什么?我还想问你要干什么呢?!”莫言一把给我揪到身边,“知道你是怎么回来的吗?” 我摇摇头,完全没印象,反正不是自己走回来的。 “我等了两个时辰,一直不见你出来,结果发现你在凌霄的床上睡得跟猪一样!”莫言按着我的肩头。一脸地阴晴不定。“是我把你抱回来的,你居然一点都不知道?!”暴风雨就要来了……他拉下我蒙在眼前的手,“你们两个到底做了什么?” “我是清白地呀。我承认在别人床上睡着是我不对,但我真没做对不起祖国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圣上的事!” “那你有没有做对不起我地事呢?”莫言眯着眼睛逼近。.1^6^K^更新最快.我无处可躲,只好把头藏进被子里装鸵鸟。我明明没做亏心事,为什么要难堪?嗯,一定是因为我太圣女了。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你打死我我也不知道。”我捂着被子,宁可憋死也不想让莫言掀开。我感觉自己好像一只白嫩的雪糕,在棉被下的黑暗中羞涩躲藏,一旦见光便会软塌塌直至消失得无影无踪。莫言也许是怕我活活闷死,把被子微微撩开一点又没完全打开。他用指尖摩挲着我的脊椎,一节一节向上移动……如果说错话让大爷不满意,我怀疑他会在我身上咔嚓一捏……然后我不死也得半瘫。 “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凌霄脸上会沾着你的口红印吗?”莫言软绵绵地问道,但手却毫不客气的握在我颈后。真是心思如海的人呀。说话和和气气,但在小地方无不暴露出压迫感。 “如果我说我不知道,你会不会不信?如果你不信。可以捏死我,但千万别给我弄成残废……我真的不知道。可能是我不小心蹭上的。他说话声音太小我听不清楚,所以靠的比较近。”我在眼前的黑暗中勾勒出一副粉红色并带有无数白色闪亮气泡的画面。莫言敲开凌霄的房门,发现凌霄苍白地脸上赫然沾着一点朱红,犹豫地伸手去擦,在确定不明物质的身份后,愤怒地把凌霄拉至胸前,低声骂道,“你这个不守妇道的男人!”再然后……按照一切虐文发展流程进行,两个人虐出水平虐出感情。 一道雷光闪过,我猛然清醒过来。不行,那样地话,我不就成炮灰女配了吗?无论如何我一定要解释清楚!!当两个男人成为互相依赖的好朋友,他们之间地关系开始微妙(爱是这样开始滴……);当两个男人成为敌人,他们之间便很容易产生不可名状危险情愫(所以我一直怀疑莫言和仇歌有不轨);当两个男人爱上同一个女人,他们之间地关系往往并非情敌这么单纯(所以我怀疑洛璃大美女也是个可怜人,唉,谁说美女不炮灰?)……综上所述,一定要把JQ遏制在萌芽阶段! 我掀开被子,一个猛虎翻身将莫言压住,“我和他之间是清白的,你一定要相信我!我这辈子爱地只有你一个,我不会辜负你,你也不要抛弃我!” “我没说不相信你。咳咳,你先松手,快勒死我了。”莫言奋力挣扎,试图摆脱我热情洋溢的拥抱。哦,我被嫌弃了,我脆弱的少女之心,我卑微的自尊…… 莫言兴奋的问道,“他有没有对你说什么?” “你那么关心他干什么,你是不是和他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我紧盯莫言,观察他表情每一个细微的变化,“话说,哼哼,你是不是对他有那个意思?否则怎么突然害羞起来了呢?我记得您的脸皮可一向是与长城媲美的……” “不可告人的秘密?这话好像应该我问你吧?”莫言脸色一沉,“你为什么和他靠那么近?你为什么从来没把口红蹭到过我脸上?” 怎么绕来绕去又绕回到我身上,为尽早结束这狗血而无营养的话题,我绷起脸低声说道,“那是因为我爱你爱得深沉……”我捧起莫言的脸,凝视着他水汪汪的眼睛,“好吧,我知道你很感动,但是你一定要忍住,千万别哭,我最怕男人哭了。” “啊,我突然觉得有点冷。”莫言把我拉到梳妆台前,拿起梳子,为我梳理纠结着爱恨情仇的三千烦恼丝,“待会出去吃饭,凌霄叫我提醒你,离云清尽可能远一点,这个人有问题。”“他来抢亲?放心,我会殊死抵抗,决不让他得逞。”莫言手里一紧,疼得我叫出声来,“啊,疼死了!” “我难得有这份闲心,你就忍忍吧,慢慢习惯就好。” “我习惯不了,好疼啊!”我抢过头发,顾不上披头散发、没穿外衣,夺门而逃。推开房门,除了风凉得让我不适,门口那三只几近石化的人形雕塑也很人。从他们既害羞又期待的神态看来,一定误会了什么。 “这种事,咳咳,勉强不得……她不愿意就算了。”凌霄红着脸清清嗓子,用过来人的语气对莫言说道,“她疼,你也不好受……” “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莫言急忙举起手里的桃木梳以示清白,“我是在帮她梳头。” 我指着梳子,诚恳地解释道,“他真的是在帮我梳头,不过技术太差,把我头发揪得生疼,我们没干别的!” 那三只满心失落的散了,只剩下我和莫言相望。我默不作声的穿好衣服,任莫言随意鼓捣自己的头发。都说女人爱八卦,其实男人八卦的功力远胜过女人,现在那三只一定已经八起来了吧…… 吃饭时我仔细观察了大家,凌霄和小五明显对云清很疏远,莫言则和我一样持观望态度。至于云清,我总觉得他看我的眼神有点怪,不是色迷迷胜过色迷迷,反正让我不舒服。 吃完饭大家坐在院子里聊天打屁嗑瓜子,我靠在莫言肩头,指着天空,故意大声让每个人都听见,“夫君呀,你看今晚的月亮多美。” 云清讨好的说道,“今晚的月亮这么美,小姐不如为我们唱上一曲?”不知安的什么心。 我正襟危坐,敛容道,“云公子请自重,小女子卖身不卖艺。” 第八十六章 哗变ing 在连续几天飞针走线后,我的V领上装终于做好了,恰到好处露出一片雪白和玉佩,事实证明再懒的女人为了臭美也能变得勤劳肯干。我一手轻摇团扇一手挥舞丝帕,傲立于众人面前,原本以为会迎来大家一片惊艳,没想到反响竟是沉默、沉默、再沉默。 我问莫言,“不好看吗,为什么大家都不看我?”他摇摇头,对我说,“是因为你太美,他们都不好意思看了。”莫言虽然偶尔比较缺德,但在审美方面,我认为自己还是可以信任他的。 后来我发现小五对我的态度变了,他有时会偷偷看我,等我看回他,他就立即把头转开,做望天状,过一会见我不理他又继续看。他反常的表现愈发令我对自己的魅力充满信心,直到那春雷滚滚的一天…… 我见快下雨了,赶忙跑出去收衣服,于是刚好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听到了错误的对话。 小五:“你去和她说说,别穿那种衣服了,一点都不好看。” 莫言:“一马平川也不是她的错。” 奇_书_网_w_w _w_._q_i_s_h_u_9_9_ ._ c_ o _m 凌霄:“是呀,还是不要打击她了吧。” 我,我终究还是不能走偶像派路线吗?掬一把伤心泪,当花瓶从来都是我奋斗的目标,没想到……话说我国历史上基本都是以瘦为美,看看过去的仕女图,除唐代崇尚丰腴,其它时候都是以娇小纤细为主。为什么,为什么偏偏他们都是实用至上主义者呢?我咬着手绢灰溜溜的抱着衣服潜回屋中,唉,终归还是被嫌弃了。 莫言说的对。一马平川不是我的错,错只错在他没有给我买黄金奶妈装充门面。.wap,16K.Cn更新最快.从那以后我再没穿过暴露的衣服。某日莫言忍不住问我,“你不是想让大家看你地玉佩吗。怎么又遮起来了?” 我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确定这家伙不是来嘲笑自己的。才隐忍说道,“最近天有点凉,我怕感冒转肺炎。”说罢还不忘咳上两声。 自从上次呛过云清一回,他老实了不少,没再妄图接近我。可看我的眼神还是恐怖得很。现在我们五个人成了壁垒分明三国,云清是被打击国,凌霄和小五是坚决打击国,我和莫言是骑墙看戏国。 莫言总叫我深入坚决打击国探听消息,我不乐意地告诉他,“美人计对他们不管用,相处这么久你也该看出来了吧,他们对我没兴趣。”当然,我没说上次无意中听到他们聚在一起议论我隐私的事。 莫言拍拍我地肩。鼓励道,“没关系,他们信任你。” 我心头一颤。觉得眼眶有点热,“没想到我人缘这么好。大家都这么喜欢我。这样的话,我更不能出卖他们了。” 莫言木然。半晌后说道,“你大概误会了,我的意思是,没人会对傻瓜耍心机……” 没人会对傻瓜耍心机,不代表他们会对傻瓜知无不言,人家有保持沉默的权利。显然,凌霄和小五决定把这项权利行使到底,所以我每次都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如今我和莫言掌握的情报非常简单。哗变那天,虽然凌霄受伤,但小五依然仗着神兵在手解决掉了大部分叛逆分子,就在凌霄准备对最后一个活口进行逼供时,云清刚好出现将那可怜地人儿解决了。我们不能武断的说,云清和叛逆勾结所以杀人灭口,兴许人家和我一样单纯小白,以为他们遇险所以出手相助,结果好心办坏事。 无论如何,反正我知道他被打击了,叛徒和猪头往往只有一线之隔,猪头一不小心做了不该做的就成了叛徒。欲知后事如何,静观其变。 凌霄的伤好多了,据当事人自己透露,只要不是绝顶高手应付两下都不成问题。我怕伤他自尊没好意思问,如果真不幸遇到绝代高手怎么办,是说就可以洗白白等死了吗? 今天大家下山买东西去了,只有我和凌霄在家,我决定趁此机会同他展开两个有志青年间的世纪性谈话。“凌哥哥(请念作三声),你都没有什么想对人家说吗?” 凌霄怔怔地放下咬过一口的点心,怀疑地看看我,“你不会在点心里放了什么吧?” 我笑容一僵,想不到自己给群众的印象竟如此不堪,不过还是硬着头皮继续发嗲,“里面有人家的一番心意嘛。” 凌霄面色谨慎的搭了搭脉搏,随后淡淡一笑,“这又不是你做地,怎么叫心意呢?” “谁说亲手做的才叫心意?”我尴尬的笑道,“人家为你端过来也是心意嘛。”我讨好地为他扇着扇子,“吃这么多东西,你一定热了吧?” 他轻轻推开我的手,“你想让我说什么?” “唔,就说说你想干什么吧。” “好啊,不过在此之前,我希望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他低头拉住我地衣袖,“那天你和莫言躲去哪了,我怎么都找不到你们呢?” 瞬间,我仿佛又闻到了那令人作呕地腐臭,白骨和变黑的血迹重新浮现在脑海里。胃里一阵痉挛,我忍不住捂起嘴来要走,“我,我不知道。” “你一晚上在哪,怎么会不知道?”凌霄死死握住我地手腕,“不如我带你去后院转转,说不定就想起来了。” 胃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怕自己快要控制不住了,拖着哭腔叫道,“放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死活不肯撒手,非把我后院拉,于是我只好当着他的面大呕特呕起来……幸亏他躲得快,否则非淋漓个满身。 我抱着大树一边吐一边掉眼泪,凌霄就在旁边端着水候着。我把胃里的东西吐完,就只能喝水,喝完再吐出来,吐完再喝喝完再吐,如此循环到莫言面色惨白的站到我面前。可怜的孩子,我想他大概是误会了什么吧。 等我吐干净被扶回床上,才打消莫言的疑虑,“别怕,我没怀孕……” 我没有吃饭就睡了,结果睡到半夜果不其然被饿醒了,在起与不起间挣扎时,我隐约听到门外有异动。事不过三,这是莫言第三次往我屋里摸,看在他意志坚定的份上,这次先放过他,等第四次定揍不饶。 我面朝墙壁装睡,耳朵高高竖起。他的脚步很轻,呼吸也很轻,果然是经验丰富的老手。他停在床边的刹那,我以迅雷超越电驴之速猛地起身将他抱住,“哈,抓住你啦!”我顺着他的手臂慢慢往下摸,突然手里一凉。 “马小姐,认错人了吧。” 第八十七章 当小白遭遇小黑 我明智的选择了沉默,虽然我之前说过类似于殊死抵抗的话,不过,小孩子的话怎么能信呢?随便说说,随便说说而已嘛,大家不必当真。 当冰凉的匕首架上娇嫩的粉颈,我立刻乖乖坐下了,不声不响,比马戏团最训练有素的狗还老实。他把匕首移开时,我暗道,合作果然没有坏处。结果我话还没默念完,就被人家把脖子掐住了,我知道我脖子纤细皮肤娇嫩很有手感,但大爷您为什么一定要从前面捏呢?人家真的要喘不上气了…… 我一边咳嗽一边推打云清,两眼一翻差点圆满。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承认自己有很多千奇百怪的缺点,例如:过于忧国忧民不注意个人健康、没眼光(莫言其实是配不上我的)、优点太多没留给他人表现机会等等。却不知哪一条碍到了云哥哥的事? 黑暗中看不到他的表情,可他强大的气场已足够让我瑟瑟发抖。“你,你想干什么?”我怯怯问道。他没有说话,只是一记手刀劈向我的后脑,可怜的我连吱都没吱上一声便没了意识。 我醒过来的时候,正伏在云清背上,金黄如大饼般的太阳高悬于万里无云的碧空,可望而不可食。他发现我醒了,立刻把我扔到地上,“起来,自己走。” “我饿了,走不动。”我赖在地上打滚死活不起,我不是不明白自己的处境,也很清楚俘虏的本份。可仔细想想,饿死和打死都是死,但被打死比被饿死速度快。也就是说两死相较,饿死更惨。本着占尽一切便宜的想法,我装作视死如归的高喊。“不给我吃地,你就打死我吧!” “想死还不容易?!”他一把将我拉了起来。“不过不是现在,马小姐。不对,应该是叫左小姐吧?” 晕,闹半天他什么都知道,亏我还腆着大脸在人家面前插科打诨呢。.16K,手机站更新最快.“既然如此。我们就把话讲开吧。”我掸掸衣服,按照印象中普罗大众对优雅端庄的定义,缓缓起身,“你想要我做什么?” “我想要你做什么?我想要你为我师妹偿命!”云清眼中涌动着愤怒的火焰,他紧紧钳住我地双肩,“你可曾想过,我看到她惨死,被你们钉在树上,心里是什么感觉?!” 我老早就觉得缺了点什么可死活想不出来。如今恍然大悟,可不正是师兄嘛。本剧如此之狗血,怎么能缺了那暗恋小师妹不得只好充当炮灰角色的苦命师兄。怎么能,怎么能?我悲天悯人地圣母心澎湃了。嘿嘿。传说中的炮灰师兄。还是个四肢齐全五官俱在的活口,谁萌谁闪亮……对不起。其实我是师兄控。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可怜师兄恁多情。朝朝的期盼,暮暮的等待,望断天涯,只为唯一地她(尽管她在我们的人生中是无名炮灰,但并不妨碍她在云清的人生中扮演女神)。然而世事无常,香消玉殒美人凋零,痴心一片的云师兄倚高楼把栏杆拍遍,寻觅着,寻觅着,直到鬓衰颜改,直到嗝屁着凉…… 光想想都这么虐,要真虐起来得多虐呀? 死个师妹算什么,一个师妹倒下了,千万个师兄弟站起来了。我不忍心看他沉沦苦海,决定开导他,免得一时冲动做下傻事,他自杀无所谓,要把我拖去垫背就麻烦了,我可是正经的大家闺秀,男女之防向来守得最严,从不和十五以下六十以上男性接触,一身清誉万万不能毁于这厮手中。 我清咳一声,沉着嗓子道,“她的死与我有甚相干?完全是她咎由自取,再说不也是照着教中规矩处置吗?” “你说她什么,咎由自取?!”我大概表错情了,云清不但没有冷静,倒成了见到红布的公牛。 他扬起的巴掌还没落下,我已哭号着抱头捂脸坐倒在地,“君子动口不动手,非要动手不能对脸动手!”自从挨过谭某人那记如来神掌,我条件反射的敏感度就赶超巴普洛夫地实验犬了。云清大概很少见人哭得这样酣畅响亮,竟有些呆滞。他看看周围,急忙蹲下身子为我擦眼泪,“快别哭了,被人听到还以为我是拐你的。” 原来人家还以为我不是他拐的呢,也对,我是被绑地不是拐的。 在他保证过不欺负我,等到有人地地方给我买好吃地后,我满意地停止了哭泣。他背着我走在山间小路上,讲述着他与师妹那些甜蜜的他一厢情愿地单相思的琐事。最后,他告诉我,胜者王侯败者贼,教主之位应当能者居之。 我想告诉他,我觉得自己就挺能的,特适合居在那,转念一想,万一他嫉妒我的才华加害于我怎么办,终究还是忍下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我喜欢悠悠闲闲过没出息的小日子,云清热衷于做轰轰烈烈的英雄或者说枭雄,不管什么雄,反正和我不是一路人。 我不想指责他,站在不同立场有不同考量,这无可厚非。例如,我饿了想吃红烧肉,圈里的大肥猪不想被我吃,我和猪观点不同,但我们谁都没错。所以对云清,我只能说“理解,但并不赞成”。 也许是我太乖太可爱,也许是他可怜我挨饿,反正直到走上大路前,他始终背着我。即便我不重,他的身体也算得上强壮,可一背两个时辰也的确够他一呛,特别是在崎岖的山路上。 中途我也曾表示过要下来自己走,他却只是笑笑,“你不是饿得走不动了吗?” 远远看到熙熙攘攘的人流,我不禁湿润了眼眶,感谢上苍,终于能活着进城了啊。又饿又渴的我走在街上,巴不得多生出几只眼睛,看什么都诱人。望着街边卖糯米浆的小摊,还没开口,云清已端了甜甜的浆水回来。我好奇他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他有些怆然有些怀念地说,他师妹也是这样。 我们找了间最近的客栈住下。我原本是不肯和他一起吃饭的,但看他满脸被嫌弃的委屈相又觉得挺不好意思,只能勉为其难的同意了。其实我完全是为他考虑,他大好年华,万一被我略嫌生猛的吃相惊吓出个好歹,下半生岂不报销了?不过再想想,他一个习武之人流血都不怕,哪会像些个酸儒般没胆量,动不动就呜呼哀哉的小题大做。 然而,他还是惊诧了……很秀色,秀色可餐那种风凉话都是吃饱了之后说的,真饿的时候还得靠烧鸡。”我如狼似虎的撕扯着烧鸡,在大嚼大咽的同时还不忘招呼他,“你怎么还盯着我,快吃!” “够吗?不够再添……” “够,你也快吃吧,吃完帮我把洗澡水准备好。” 我吃饱喝足,打发掉云清,往热水里一钻,短路的大脑马上恢复了工作。他想带我去,想怎么处置我,我完全不知道。左思右想一番依旧无解,干脆安慰自己,能过一天是一天能吃一顿是一顿,管他什么明天不明天,说不准明天彗星撞地球,大家就跟恐龙一样灭绝了呢。 我躺在床上不知怎的,又想起了莫言说过的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个问题有深度,我在深入思考这么久后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答案了。从现在起,做个单纯的人,只管吃喝拉撒睡。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们,蹉跎是可耻的,所以我雷厉风行的睡着了,没给失眠君任何机会。我隐约记得夕阳西下,阳光有点晃眼,照在脸上热乎乎的…… 第八十八章 NPC的逆袭 太阳光金亮亮,雄鸡唱过三十唱,死猪如我终于也被周围嘈杂的响动吵醒了。我眯起眼睛仔细观察了撒入房间的阳光,得出科学结论---时辰尚早,理论上讲午时之前都属于我的睡眠时间。不过很显然,这里大部分人并不同意我的观点,所以大被蒙头仍无法阻止外面滚滚喧嚣对我敏锐听觉的骚扰。 我在被窝里挣扎翻滚过一阵后,觉得实在快憋死了,不得已只好穿衣起床。我怀念在左家豪宅里骗吃骗喝,我怀念和小五在农家小院里的落拓生活,我怀念凌霄家那个写着“山庄”的大匾……我想我的小朋友们,他们是世上最可爱的人,知道我爱睡懒觉,从不打扰我。说到那个该死的“山庄”,我一定要偷偷抱怨下,这年头貌似已经不流行篆书了,可他们为什么非要和潮流脱节呢?为了彰显自己有文化,专写别人都不认识的字?好吧,如果这是凌霄的初衷,那么他已经达到目的了,我为自己没有文化深感惭愧,连山庄二字都是根据语境并联系上下文蒙的……在人家的窝赖了这么久都不知道窝的雅号,唉,其实我开始也想过要问,可又担心被笑话,后来一想反正不出门不用担心走丢,也就无所谓了。 现在我后悔了。 云清虽然这会对我还不错,但他心里到底如何打算的,谁也说不准。我应该找机会逃,可我不知道要去的地方叫什么,连问路都没法问……都过这么久了,莫言他们再傻也该发现我失踪了吧,他们能找到我吗?早要料到会有今天。我就养只狗,每天对它进行比缉毒犬还严格的训练,这样它就能带人来救我了。 我坐在床上。想到前途之黑暗未来之渺茫,不由怔怔落下泪来。这时云清在外面叫我去他房里吃饭。我应了,就算死,也要做个饱死鬼。 我简单梳洗过,打开房门,他越过我的肩头往屋里看了一眼。随即皱起眉头。 我回过头,没看出什么问题,于是问道,“有事吗?” “没什么。”他抿嘴一笑又恢复了平时的模样,“快来吃饭吧。” 一进他地房间,我猛然明白了他刚刚的意思,原来我又被嫌弃了。他的房间和他地人一样干净整齐,而我则是走到哪祸害到哪,只要人光鲜亮丽。才不管周围变成狗窝还是猪圈。如果有人看不过去建议我收拾,我就会狡辩,说这叫生活气息。 吃饭时。我愈发觉得不对劲,云清狭长的双眼直勾勾盯在我脸上。看得我阵阵发烫。我以为是粘了东西。可左摸右摸也没摸出个所以然来。“你在看什么?”我伸手到他眼前晃了几晃,“是不是我脸上有东西?”他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却不作声。我觉得自己就是只被拔了毛准备挨宰地猪,什么都由不得自己,就连那一刀是开在肚子上还是脖子上,自己是要用来炖粉条还是和大葱君一起做成包子馅,都得看别人的意思……话说,不管那刀开在哪我都不想挨。开在肚子上难保不会肠子流一地,开在脖子上一时半刻死不了往外喷血沫子,又痛苦又不唯美,善后也麻烦,远不如老死的好。 我一边纠结于如何舒适安详美丽的死亡时,一边随云清往城外走。他不说带我去哪,只是反复告诉我,他不会让我受委屈,惹得我无限遐想。莫非是传说中的抢亲?我觉得自己还不至于有这么大魅力吧? 他把我带到杳无人烟地荒野,杂草目测超过一米,郁郁葱葱娇艳欲滴,稍远一点的地方还有小树林……绝对是用雷神之棒锤将人砸成肉泥杀人灭口毁尸灭迹之圣地!我顾不上天热,赶忙把立领上衣的盘扣小心系好,生怕云某人兽性大发逼我把他o了……一奸钟情这种事在我的字典里九天玄雷,为避免此等惨绝人寰的人伦悲剧,所以只好委屈自己。 “我们在这干什么?”我像孙悟空般反手搭个凉棚作远眺状,“是要等人吗云清给了肯定的回答。我心下大惊,这厮莫不会是准备给我卖了吧?!一时间《金瓶梅》、《三言二拍》、《肉蒲团》中的种种场景翻着跟头挨个活跃在脑海里……“我是无辜的,你不能因为他们伤害你师妹就伤害我呀!”我摇着云清手臂咆哮道,“你敢把我卖入青楼,我就算死都不会放过你!要卖也只许卖给吴彦祖、王力宏这种英俊多金气质佳的未婚帅哥!” “谁说要卖你了?”云清大窘,结结巴巴地问道,“还有,你说的那个吴彦祖、王力宏是干什么的?” “他们俩就不劳你操心了。”我不耐烦地摆摆手,“你真不是打算卖我?那你告诉我,在这等谁?” “我师 “你师父年纪多大,外观如何,性能如何,几成新,有美貌儿子否?”我心头一热,激动地问道,“他姓嘛叫嘛,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家里有几口人,人均几亩地,地里有几头牛,说、说、说、说、说!”我怕云清不了解自己的情况,又补充道,“我不做家务,我不事生产,我烦地时候谁都不许理我,我不烦地时候只许帅哥理我。” 云清一个劲的对我说他师父多么多么正人君子,多么多么忠肝义胆,我怀疑云清没明白我地意图,当然也不排除他装傻的可能。看得出他挺崇拜自己的师父,所以我也没好意思反驳。恕我迂腐,以鄙人的道德观念,着实无法把打压过世老大的遗孤与忠肝义胆的正人君子划等号。所以说嘛,爱情是盲目的。 在那遥远的地方,走来几只蚂蚁大小的妙人,我说是妙人,那绝对就是妙人,否则不会从N百米外就传来属性信息。云清看到他们很兴奋地跑了过去,没出息的笨受,活该一辈子翻身不能,好歹你也是个男人,就不能稍微矜持下吗? 他师父年纪大约不到五十,粗壮、凶悍,属于标准的山贼NPC造型,身后几个小徒弟一个个倒挺人模狗样,令我不禁腐思大动。她就是左明珠。”云清讨好地说道。 “很好。”NPC师父满意地点点头,“把她带下去砍了。” 第八十九章 与师父说再见 “砍了我?”我惊诧地指着自己的鼻子,怀疑自己耳背听错了,真想找个镜子照照,绝对能看见一张翻江倒海般变色的脸。 NPC师父朗声重复道,“云清,你还愣着干什么,把这女人带下去砍了!” 我……我要呜呼于此?苍天呀,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胎爆的伟大女主,怎么偏偏被打成了悲情女配?!苍天呀,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把我送进风轻云淡路人俱乐部,为什么一定要杀死我?!哼,我明白了,你果然是嫉妒我年轻美貌! 对这个连上天都充满嫉妒的星球绝望了! “师父,你不是说只要把她带回去逼教主退位就可以的吗?”云清似乎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一张小脸由白转红,不动声色地把我挡到身后,“我见到教主了,他只是个孩子,对这个表姐很关心,我们只要把她带走,教主一定会退位!” “可他们杀了我女儿!”老NPC咬牙切齿地说道。 我内心冷笑道,谁叫你女儿长得好看,红颜薄命呗,该该该! “师父,左明珠万万杀不得,您若杀了她,还如何牵制教主?!”云清的语气已经近乎哀求,“更何况您不也一直告诉我们,不要招惹官家的人吗?” “哼,左小姐与人私奔,恐怕她父亲也没脸认了。”坏老头鄙夷地瞟了我一眼,又凌厉地瞪住云清,“你该不会与她暗生情素舍不得下手吧?!” “徒儿不敢!”云清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随后猛然起身将我往小树林里拉。.Www,16K.cn更新最快.空气凉爽而湿润,散发着树木同泥土混合起来的芳香。浓密的树丛,越往里走沁人心脾的味道越浓。“这是个好地方。你动手吧。”我看着头顶的葱郁,忍不住地泪水顺着眼角滴落。没想到我这么贪生怕死,最后还是走了烈士这条不归路。 能伴着鸟儿的调笑声死在温暖的阳光下,我还有什么不满意?人终有一死,早死晚不死……我默然看着云清扭曲地脸,他很难过。我也很难过。 我想他应该算个好人,因为他给我买浆水给我买烧鸡还背过我,刚刚又为给我求情被师父骂。不过诚实地说,我宁可杀死他,也不希望被他杀死……傻瓜,你为什么非要听那猪头NPC的蠢话?看他那德性就是串场小角色地命,你跟他混肯定没出路,还不如死了省心呢!我真的很看好你们教主,小小年纪说起瞎话跟真的一样。当初那家破人亡的故事给我虐得偷偷哭了好几个晚上,骗得我把积攒了二十年的母性光辉全用来浇灌他了。 罢了罢了,各安天命吧。 “我怕疼。麻烦你俐落一点。”我摘下镯子、戒指、耳环塞给云清,“听说死刑犯都要给刽子手送好处。我也不能坏了规矩。都给你吧。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我也就这些了。出来地太急。也怪你不事先说清楚,真正值钱的都没带。”我摸着衣服里玉佩,犹豫一下,还是摘了下来。“这个如果可以帮我还给莫言,不行的话,你就留着吧,不过千万别卖了,否则我做鬼都不饶你。”“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云清生气地推开我捧着东西的手。 我严肃地说道,“一个可以托付终生的人。”看他脸涨得通红,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我又解释道,“别误会,我所说的终生乃是终结生命之意。” 他帮把我摘下的东西又一一带了回去,谨慎环视四周后,悄声说道,“你快走吧。”“你要放我走?”我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你师父不会饶过你地!” “不用管我,你快走吧。” 我忽然想起凌霄家地下那血淋淋的四个大字“叛逆者死”,不由打了个寒战,“不行,要走一起走,万一他们教规处置你怎么办?” 云清咬着发白嘴唇,摇摇头,“师父不会的……” 那倒霉师父怎么看都是个路人甲地命,云清真犯了大事,他就算肯求情估计也没人卖他面子。我犹豫了一下,“他们要把我抓回去,我会死得更惨。你还是和我一起走吧,一路上也能保护我。你要不是存心陷害我,就和我一起走!” 不知哪句触动了云清心中的柔软,他终于拉上我,像少年啦,飞驰。 我们本是两个世界地人,何苦相互纠缠?从我第一眼见到云清,我就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很多事并不是自己可以控制地,例如感情……夕阳点燃了火烧云,映着云清同样红艳的双颊,令我忍不住想咬一口。 打从第一次见面,我就觉得他面相凄苦,以后必遭坎坷,谁料到这坎坷来得如此之快,更可恶地是,居然还真连累了我!咬一口都觉得不解恨呀!想我这鲜花般的璧人,本该袅袅娜娜徐行于庭院之间,可如今却于光天化日下披头散发如野驴般拔蹄狂奔在郊外,太不美轮美奂了。云清,你毁我形象,我恨你一生! 跑了很久,我终于再迈不开一步,坐倒在地,狗似的吐着舌头喘气,任凭云清怎么拉就是不起来。“休息一下吧,我受不了啦,再跑下去,就算没被抓到我也得吐血身亡!” 云清无奈地坐到我身边,像草原上的食草小动物一样四处张望。“我觉得不太对劲,怎么会没人追来?”他忽然敛气凝神,“不行,我要回去!” 见过实诚孩子没见过这么实诚的。哥哥呀,咱们是逃命,不是玩情趣游戏,被追到可不是撒着娇说声讨厌再被亲个几口就能完事……对他的有情有义,我真不知该哭该笑,“他们大概是有心放过你吧。”我怕言多有失,更惹他乱想,急忙起身,“我们走,回到城里,那人多,他们再凶悍也不至于当街砍人吧!” 我没给云清留任何思考的机会,揪起人就跑。那速度、那耐力,话说中考跑800米都没这么有劲过,莫非这就是传说中返老还童吗? 我们又住回原先住过的客栈,掌柜见我们一天不到又回去感到有些奇怪,我告诉他,我们约的朋友要晚来几天。他点点头,不再多说,还把我们引到原先的房间。云清的心情明显低落了不少,连晚饭都没吃。 晚上开始起风了,不过不是血雨腥风,而是裹挟着花香的柔柔春风。他站在窗前,呆呆望着远方出神。不知怎的,我立刻联想到李后主的名句,“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随后一股脑跳出关键词:年上、师徒、痴情受…… 第九十章 梦幻的邂逅1 “长夜难眠,我仍痴痴留恋于对他的执念……富贵荣华,不过是指缝间流过的黄沙。只有他,对我来说,只有他是特别的。印象中那双厚实的大手现在已布满岁月的痕迹,可在我心中,他永远是二十年前那个正值壮盛的男人。师父,再见了。” 我读完自己的新作,满意地叠好藏进怀里,这可是我纯爱青春的见证,人在爱在,人亡爱不亡。我柳腰一扭坐到梳妆镜前,欣赏着眼前为爱迷醉的红颜,淡淡一笑,“小美人,姐姐会好好疼你的。” 我躺在床上,把切好的黄瓜片贴了满脸,又把剩下的当了夜宵,“唉,只可惜没有菊花茶相佐,可惜可惜……”一闭上眼睛,我的略带忧伤的浪漫情怀又卷土重来,或是说暖饱思那啥?反正我又想起莫言了,想他春光明媚的微笑、想他神采飞扬的回眸、想他骨肉均匀恰到好处的身材,还想…… 一声“明珠,你睡了吗?”打断了我遐想。我懒懒地应道,“门没插,自己进来吧。” 他轻轻坐到我身边,“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师父会想伤害你……” “对不起?你觉得自己对不起我吗?”我意味深长地笑道,心中萌生起不良念头,何不趁机叫他替莫言伺候我一下?我把手摸上他的大 “左小姐,你这是……?”他惊慌地站起身。 “嘿,你躲哪去了?给我回来!”我用力拍着床,“我跑得浑身酸疼正想找人捏捏呢,你既然觉得对不起我,就从头到脚给我给我捏个三遍吧。.1-6-K,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 云清重新坐回我身边。却丝毫没有帮我按摩的意思。“死孩子一点都不乖,”我暗自嘀咕道,“我这该死的人生还真寂寞如雪呀。连个异性按摩都享受不到!”然而表面上还得继续装平静,否则黄瓜片该掉了。 他问我往后可有什么打算。我认真思考后答道,“明天吃红烧肉可以吗?”他同意了。 于是我现在便坐在桌前风风火火的大口吃肉。云清依旧没有胃口,尤其和我相比,简直就像刚怀孕的小媳妇。他举着筷子愁眉不展唉声叹气,没事就念叨。“也不知师父和师兄弟们这会在干什么?” 关心下属是一位合格领导应尽地义务,云清不吃饭就会没力气,没力气就不能背我,不仅不能背我还会影响打架的胜率。作为他的领导,我会容忍这种事情发生吗?绝不!我再看不下去他惹人怜爱地吃饭方式,只得再度发挥母性本能,像哄孩子一样端碗举勺的伺候着,就差追着满地跑。他羞得满脸通红,总算老老实实地吃了。 他问我是否愿意回碧微去。我莫名其妙地望着他问道,“什么碧微?” “当然是碧微山庄。” 我不解地摇摇头,“不懂。” 他地表情更加困惑。用手指沾着茶水桌面写下“碧微”二字,随后作了然状。略带试探地问道。“你是不是担心他们……” “我会向莫公子解释的。”云清低着头说完这句话,“如果他不相信。那我……”便完全沉默了。 我想自己大概明白些了。首先,我想凌霄家门口那块大匾上写的应该是“碧微山庄”而非我之前臆想的那些乱七八糟。事实证明,凌霄原来偶尔也可以不猥琐一下的。对他抱有成见,是我地错。其次,云清同学貌似在暗示我,他愿意对我负责任。毕竟孤男寡女不明不白的呆了这些日子,很多事情就说不清了(孤男寡男照样说不清)。但是我想莫言不会这么小气,更何况我的意志品质一向为人称道,大家都赞美我的纯洁好比那纤尘不染的百合花。 我坚定地告诉云清,我要回去找莫言。我答应过他,要把伺候我一辈子这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交给他,食言会肥,我追求的是骨感美、平坦美,所以我一定不能食言。 我们就这样踏上了返乡之路。 一出城门我就习惯性的去拉他,他没有像昨天那样紧握住我的手,反而赧然地对我说,昨天多有冒犯。他应该是在说拉小手地事吧?跑路的时候不拉手拉哪,有什么可冒犯的?难道要揪着我地头发在地上拖行不成? 他不想让我拉我就不拉,入乡随俗嘛。 突然几个武夫打扮的人从身边走过,他们地谈话刚好落入我们地耳朵。“这魔教的新教主还真狠,居然把人活活钉死。” “听说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对待叛徒。” “规矩是这么定地,可真要真做起来……唉,据说已经有近百年没用过这种极刑了,没想到呀……” “死的那四人中,好像有个年纪大的在他们教中还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呢,没想到竟也落得如此田地……云清死死握着我的手,我能感受到他身体的颤抖和手心的冰冷。难怪他师父和师兄弟们没追来,我尽管也觉得奇怪,可真没想到会是这种结局。看着云清惨白的脸和脸上欲哭无泪的煎熬,我想安慰却又不知如何开口。 我开始为他的将来盘算,他第一次带走我是对教主的背叛,第二次带我走是对那些人的背叛,如今他师父、师兄惨死尚不知是何人所为。如果是凌霄、莫言气急败坏之下做的倒还好说,我只要为云清求求情,他们应该不会执意为难,大不了我就豁出面子不要躺地上打滚,不信他们不答应。 “明珠,快走!”云清在后面不知怎的忽然叫了起来。 我回过头,只见一柄乌黑的刀鞘正勒在他的颈前,旁边是灿然生辉的利刃,那不是未尝血腥的青涩,而是一瞬光华便取人性命冷酷与决绝。 “放,放开他。”我惊恐地咬着手指,“他真的没对我做什么,你就放过他吧。” 我在恐慌之余,不由对自己看人的第一印象深感骄傲。刚认识凌霄时,我很怕他,总觉得这个人无论笑得多甜都掩盖不了身上的阴森,有时我甚至觉得他就像一只神出鬼没的毒蛇,不知什么时候会咬上什么人的喉咙。但经过后面的种种,我早已把当初对他的恶感忘得一干二净,如果现在他没有把刀架在云清脖子上,也许我一辈子都不会重新想起这种感觉。 第九十章 梦幻的邂逅2 凌霄笑吟吟地站在眼前,令我想起了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当初他懒洋洋地靠在我身边,脸上正是挂着这样的笑容,若非手中出鞘的长刀大杀风景,我一定会兴奋地扑过去。可现在云清的安危被他捏在手里,我真的一点都笑不出来。 “别怕,一切都结束了,和我回去吧。”凌霄软软地对我说道。 “怎么是你?”云清惊诧地侧过头,“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云清好像做梦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凌霄,同样,我也没想到。 “你不是很聪明吗,连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都使的出来,不如猜猜看好了。”凌霄的语气充满嘲弄与不屑。 “我带她出来的时候你就知道?”云清原本灵动的双眼骤然暗淡下去,“这一路你始终跟着我们,是不是?” 凌霄没有回答,我想这应该就算默认了吧,但仍然不甘心地问道,“你真的从一开始就知道?” 他一改对云清的冷漠,温和地问道,“如果我说是,你会不会怪我无情,害你担惊受怕?” 云清猛地挣扎起来,“是你杀了我师父和师兄弟?” “没错。”凌霄不耐烦地用膝盖顶了云清一下,云清随即双手扶地跪倒。“别急,我现在就送你去见他们。” “你再给他一次机会吧,别杀他!”我冲过去拉住凌霄的右手,即使隔着衣服,刀身的森然依旧激起双臂一片细疹。“你既然一直都跟着我们,肯定也看到了,他对我很照顾。而且……” “而且还不惜违抗师命放了你,你是不是想说这个?”凌霄不以为然地笑道,“你怎么知道这不是他计划的一部分?只要能通过你博得我们的信任。.1*6*K更新最快.死几个没用地废物算得了什么?!” 云清的脸因愤怒而涨得通红,大声吼道。“住口,不许你侮辱师 凌霄将他狠狠踹倒,并一脚踩到胸口上,“你给我闭嘴!” 尽管我相信云清不是那种人,可谨慎起见还是忍不住问道。“你说他救我只是计划的一部分,你又有什么证据?” “明珠小姐,我真地没有……”云清的话刚说出一半,便被猛烈地咳嗽声淹没了。 我赶忙抱住凌霄的腰,好一番折腾才把人拉开。我怕照他这样踩下去,云清会吐血三升。无论有罪与否,虐待他人总是不好的,而且云清现在充其量不过就是个犯罪嫌疑人,与犯罪分子仍有本质区别。 “证据?还要什么证据?”凌霄满不在乎地问道。“他对教主不忠,以下犯上,意图谋反。难道还不够吗?”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一日不忠终生不容。未免也有些不近人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圣人都不敢说没做过错事,何况普通人呢。还是再给他次机会吧。”我讨好地搓着手,笑道,“再说他师父都被你极刑处置了,杀鸡儆猴也该有个限度,别让大家人人自危才好。有个词不是叫做恩威并施吗?”我趁凌霄犹豫之际,忙把云清拉了起来,“依我看事情就先算了吧。” 如果云清聪明一点听话一点,多说几句好听的,也许凌霄心情一舒畅真的就不追究了。然而,云清偏偏理直气壮地责问,自己有错自由教主裁决,凭什么要凌霄决定? 结果可想而知,凌霄登时变身为怪力巨龙,纤细柔弱地我只好迫不得已并勉为其难地客串起奥特曼。 凌霄眉头紧皱,高高扬起下巴,“你让开!” 我大无畏地挡在云清身前,作气宇轩昂状,高声应道,“不!”我叫你让开。”凌霄略显低沉的声音中透出几分忍耐。 我的音调也随之降下一个八度,“不嘛。” 忍无可忍的巨龙认为自己已经给够面子无须再忍,以一记功力深厚的黯然销魂掌轻松地将尖叫的奥特曼推 “凭什么?”凌霄一把拉住云清的衣襟,阴冷地笑道,“不凭什么,只凭我想让你死,而你又不是我的对手,所以非死不可,仅此而已。” “有话好说!”我一听“死”这个字就头皮发麻四肢冰冷,都是大好青年,曼妙的青春还没逝去,怎么就整天把“死”挂嘴上?这个问题,至少也得等人老珠黄、年老色衰后再考虑吧。我奋力将凌霄扑住,“要杀他也得有个理由,否则如何服众?你总不能告诉别人,你杀他是因为看他不顺眼吧?照我说还是先算了,大不了等他日后不听话再从重处罚,也不迟呀。” 我觉得自己很严肃,也没使用什么喜感词汇,可凌霄却仿佛听到了人生中最搞笑地笑话。“等?”他大笑起来,“不知什么缘故,我从小就不喜欢等。与其等他不听话的时候再解决,还不如现在动手,不给他不听话的机会。微风扬起他地袍袖,颇有些超然出尘之感。真怀疑他是不是小时候受过刺激,或者上辈子怨念太重,怎么这么难沟通?躺地上打滚这招肯定没戏,万一给他惹急了,先得把我砍死…… “我觉得,你还是放过他比较好。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说得口干舌燥,只差跪下吻他的脚了。“他带我离开固然有错,可毕竟没有伤害我。你想想,如果你真把他杀了,别人会怎么看你?” 凌霄轻轻哼了一声,“别人大概会说我,冷血、残忍?我本来就是这样,他们说得很对。” 我记得很早以前莫言说过,我、小五、凌霄都是骄傲地人,我是自以为是,小五是死不低头,而凌霄两条都占。当初莫言就那么一说,我也就那么一听并没往心里去,以此观之,果然还是要听老人言啊。 “你要心疼我,也不是没有别地办法。”凌霄忽然浅笑,低头对我说道,“云清谋反未果,挟表小姐出逃,死不悔改,我不得已只好……”他把手在自己颈前一抹,“只要你不说,没有人会知道。” 我擦擦额前的汗水,“你和他有什么过节,非要他性命不可?” “每个人在入教之前都要发誓对教主一生忠贞,”凌霄地神情落寞下去,顿了顿,复而展开笑颜,“我不喜欢不遵守诺言的人。” 我壮着胆子问道,“那你要我和你一起撒谎,也是忠贞?” “只有我例外,”凌霄脸上露出些许得意的狠戾,“我只发誓对自己忠贞。” 云清梦呓似的哑着嗓子说道,“我知道你是谁了……” “所以你更是非死不可。”凌霄霍然直起身子,双眼与刀光同色。 第九十一章 萌之痴痴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h u 9 9 . c o m “你居然没死?”云清做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当年叛教的三位护法果真是被你所害?” “不,”凌霄对云清的恐惧好像浑然未觉,淡淡地答道,“不是三位,是四位。当年我模仿父亲的笔迹,下令处死了关在后山的三人,一年多前,我又手刃当初逃掉的第四个人。”他把我轻轻推到跟前,“你不信的话可以问她我想这一定不是我原本生活的地球,而是一个貌似地球的伪地球,对这个云谲波诡的星球绝望了!他们之间有什么纠葛我一概不知也懒得打听,和他们相比我就是一彻头彻尾的单细胞生物。我觉得人世间最郁闷的事不是被人当作白痴,而是明明是个白痴却偏被看成大智若愚。 云清一脸凄怆,如同遭了天大的打击,“明珠小姐,你……这些事情你早都知道?” 我幽怨地瞟了凌霄一下,这厮满眼堆笑,一看就是故意给我找麻烦。我连忙对云清摆手,“我是猪,除了吃和睡什么都不知道!” 凌霄对自己就是仇子鸾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毫不隐瞒地承认,其实他们三兄弟一直都活得很好,那三缺二的谎话不过是仇老头为抓内奸编出来的。不过我认为,仇老头大概也没想到这内奸居然跟自己一样既小心又耐心,在自己死以前竟一点尾巴尖都没露出来…… 基于“有男人的地方就有jq这条亘古不变的真理,我们尽可以y仇老头和无名大叔之间那连当事人都未必发觉的“纯洁友谊”。这场发生在两个男人之间的,耗尽一生心力地对决……怎么看都是令人唏嘘的攻受之战啊。只是可怜的三兄弟,小小年纪就成了炮灰拖油瓶,难怪凌霄地人格如此扭曲。 云清显然对这持续了十多年的骗局相当愤慨。至于他愤地理由嘛。也许是嫌自己上当受骗没面子,也许是为老教主从没信任过他们而难堪……谁知道呢? 凌霄拉起我冰冷的手,声音飘渺得仿佛远在天边。“明珠,你好像并不高兴?” “没。.网,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没有,”他冷不丁一出声,把我吓得直哆嗦,生挤出一副惨笑挂在嘴角,“我只是太惊讶了。一时间不太习惯而已。” 老实说,我其实一点都不惊讶。一方面,莫言早帮我打过预防针,提醒我别把他们的话当真;另一方面,只要有肉吃,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不着急,反正有个高的顶着,关我屁事?他是左明珠的表哥,又不是我地。我就是躲在明珠小姐光鲜外表下的一只猥琐女。无论别人喜欢我还是讨厌我,都不是因为我……啊,我还真是非一般的功德圆满路人甲呀。 “你知道的已经够多了。”凌霄说着,把手中的刀丢给了云清。“该怎么做。应该清楚吧?”我哀婉地扯着凌霄的衣袖,最后一次也是最悲壮地一次恳求道。“兄台,哦不,表哥,这件事当真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吗?” “明珠小姐,不用说了,你的心意云某感激不尽……” 阳光照在刀身上,射出刺眼的光芒。凌霄眯起眼睛,微笑地望着云清把刀架上颈间,瞳中流转着异样地光彩。我背过身,闭上眼睛捂住耳朵,心中一阵酸楚。 电影里说,如果刀够快,血喷出来的时候就像风声。然而我并没有听到风声,传到我耳中的仅有一声金属撞击地清脆。我回过身,看着地上的铜板和云清手中歪在一旁地刀,不胜疑惑。 “暂且将你性命留下,如有再犯……”凌霄上前将刀收回鞘中,满意地笑道,“你好自为之吧。”他说完,随即走到我面前,“明珠,我们回去吧。” 我点点头,顾盼之间猛然意识到莫言不在,急问,“莫言哪去了?” “我叫他先送青枫走了。”凌霄笑得有些淫邪(也可以算作狡黠),“没有他在,我们兄妹岂不刚好可以说说悄悄话?” 我讪讪地点头称是,心中却早已嚎啕不止。我地命怎么这么苦呀,为什么我非得和这种冷血BT连环杀人狂呆在一起?和他这种十来岁就会假传圣旨夺人性命的家伙比起来,开膛手都是纯白少年。 “他走地时候没要你对我说什么吗?”我不放心地问道,“就是类似从此相忘于江湖这种的?” 凌霄摇摇头,“没有。” “那就放心了,还以为他对我始乱终弃,跟你弟弟私奔了呢。” 亲爱的莫言,再见时,你还是你,而我大概已不再是我。当我从皮白肉嫩的大姑娘变成皮薄馅大的小笼包,你还能认出我吗? 日暮时分,我和云清被凌霄成功押解回了碧微山庄。之所以用“押解”,是因为我和云清的心情真的很不好。我虽然没照镜子,但看到云清那脸落水狗般的表情也能猜出自己的模样。现在我们就像囚犯,凌霄就像牢头,我们都是他手里的行货,生怕一不小心有个闪失得罪了人家,然后我们就呜呼了。 关系变了,气氛也跟着变了。云清恭敬得令我无所适从,凌霄亲热得令我胆颤心寒;云清每句话必叫小姐,凌霄每句话必称妹妹。天知道我有多想哭,如果被凌霄发现我不是左明珠会有什么后果?我真是不敢想像…… “明珠,不如等眼下的事情过去以后,我去和舅舅说,帮你把婚事退了。” “唔,好的。”我心不在焉地低头扒饭。 “然后我再提亲,如何?” “不,不用了,我才寡德薄,高攀不起。”我背上一寒,将筷子掉落在地,“你看,我连饭都吃不好,娶回家多丢人,还是算了吧。” “谁说我要为自己提亲了?”凌霄有些不快地瞪了我一眼,“难道你就这么不喜欢我?” 我借口对莫言痴心不改,无论他为谁提亲我都不会同意,匆匆结束掉这场饭桌前的战斗逃回房间。我和衣躺在床上冥想,渴望能从绝望中寻找到希望,然而很不幸,我发现自己老了,不知不觉间竟忘记了很多事,唯独“莫言”这两个字深深沉淀在了血液中。 我开始回忆起那个普通又特别的秋夜,那一夜金风细雨,宜勾搭调戏行苟且之事。一位法国的故事大王曾告诉我们,“最危险的狼,就是那种文质彬彬、温柔浪漫和模样可爱的狼……这些狼喜欢在家中接待女士,也喜欢在街上向小姑娘问好。”显然,单纯善良的我并没把儿时读过的专门吓唬小姑娘的童话当真,结果遭到了惩罚。 我越躺越困,准备洗个白白早点睡。当我披散着湿漉漉的长发盘算今晚使用哪种睡姿时,一不小心正好越过花丛看到遥远墙跟下的两只。我很好奇他们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便小心翼翼地靠了过去,又担心被发现,只得远远观瞧。 我掬起一缕青丝别至耳后,微笑地看着他们。云清盈盈伫立,凌霄侧立一旁与他咬着耳朵低语。凌霄简直就不是正常人,早先怒如惊涛拍岸的是他,现在笑如春花灿烂的还是他,云清倒依旧年少轻狂,对他冷冷淡淡不假辞色。我虽听不到谈话内容,可看他们的表现也猜得出一二……萌,萌,萌了!“咳,我早该想到的,当一个人貌似与另一个人不共戴天,却在最后关头不忍伤他性命……怎么可能会有其他理由呢?”我自嘲地一笑,“白天对人家那么凶,活该这会低声下气。凌霄你个贱攻,这会发现云清吃软不吃硬了吧,看你以后再吓唬小受!” 我转身要走,兴许是过于兴奋,脚下一个踉跄,惊动了那厢缠缠绵绵的鸳鸯两只。他们看到我脸色一变,尤其是凌霄,原本白里透红的小脸顿时成了包青天。他沉着嗓子问道,“明珠,你在这干什么?!” 他杀气腾腾地走来,吓得我尖叫着奔逃,“我没看见你们俩亲热,我什么都没看见,你不要杀我灭口!” 我躲回房中,死死顶住门。想我一世芳华,该不会这样就完结了吧,果然好奇害死猫。 第九十二章 当小白成了红人1 韶华易逝,红颜易老,我可不比那山上的青松,经过几十年风吹雨打依旧青青如故。人生在世,朝朝烦扰、事事辛劳,唯一能息劳苦解愁烦的不过“情爱”二字。看如今,晨钟鸣响,惊飞了酣眠的雀燕。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只望与官人早日相见,莫让奴家把年华空守…… 我不明白为什么别家的姑娘一忧郁就能写出个小诗小词来抒发闺阁怨情,而我一忧郁就觉得手痒非得揪点花花草草来摧残才能疏解胸中的郁结?我随手摘下一朵抱香于枝头的小花,可怜的它还来不及呻吟一声,就被我碾碎揉于尘土之中。 我知道暴力不好,可还是忍不住想对周围的一切施暴,平时我连端饭碗都嫌沉,这会就算叫我拆房我都没意见。浑身有劲没处使的感觉真不好,坐不下、吃不香、睡不好,比便秘+痔疮还痛苦,只想站在房顶上大喊,“太阳请赐给我男人吧,他叫莫言!” “明珠,你是不是心情不好?” 我歪过头,用眼角瞄了一下满面堆笑的凌霄,“明知故问,你看我心情不好,是不是特别高兴?”我就不信他那么聪明,会看不出我已经烦得快四脚朝天了,分明就是存心寻我开 “你心情不好,便与它过不去?”凌霄用脚尖轻踢着半埋于泥土当中的残花,“良辰在此,佳人与共,不知表妹可否赏光同我小酌两杯?” “不喝。举杯浇愁愁更愁,”我摇头晃脑做李白状,“我已经够愁的了。你就别再让我愁上加愁了。” “话不能这么说。”他从枝上小心地拈下一朵开得正艳的小花为我插上额角,“你可还记得那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愁酒易醉。.网,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你这么热情,该不会别有用心。想把我灌醉之后做什么吧?” 凌霄脸上浮起一丝讪笑,貌似是在安慰我让我放心,就算全天下的女人都死绝了还有男人呢。“唉……”他长叹一声,“没想到我在你心中竟是这般不堪。” 看他这副伤心失落备受摧残的模样,我真想告诉他。其实在我心里,他地不堪远不止于此,这样他应该就不会伤心了。嗯,是的,应该能进化为出离愤怒了。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地人生,敢于面对淋漓的鲜血……不过调教勇士乃高危职业,被开膛破肚地后果在所难免,于是我决定把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留给更需要当英雄的同志。 “公子。有客人。”史上最装大牌的应门小厮----冷冷淡淡永远以鼻孔看人的云清云公子,领着一位微髯地中年男子出现在我们身后。客人看到我起初有些局促,但见凌霄很平静。也就平静下来了。看来凌霄果然一贯都是独来独往。 “不知这位小姐是凌霄漫不经心地应道,“这是我堂妹。接来小住几日而已。” 虽然我是一支除了美貌就一无所有的纯情小水仙。但也经不住这x光一样的欣赏。“我是他堂妹,刚从乡下来。我叫凌妞妞。” 那人略带玩味的眼神围着我上下打转,呈标准猥琐男状,“贤弟与愚兄我相识多年,为何从未提过有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妹妹?” 凌霄似乎也发觉那人看我的眼神有异,但又不好发作,只得把我往身后一拉,“赵兄是来找我,还是来找我堂妹的?” 姓赵那厮不聋不傻,自然不会听不出凌霄的意思,眼珠子立刻就挪开了。之后,凌霄吩咐云清带我下去,自己则引赵某人去了正厅。 云清把我领回房间后,马上紧张兮兮地关好门窗,要不是对他人品比较信任,我真会以为他对我心怀叵测。“你一定要小心,千万别得罪他。” 我当然明白云清所指的“他”是谁,我承认凌霄有时是人了些,可细想起来好像除了脾气大点、对非己方阵营人士下手狠点外,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恐怖地。再说,谁被人算计了还能心情舒爽?以德报怨乃君子所为,我们不能强求人人都是君子,如果每个人都是君子也就没有君子了,所以我们这种睚眦必报的小人也是世间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估计我地心理活动又全写在脸上了。云清颇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地说道,“你认为我危言耸听,小题大做?”他叹了口气,靠在墙边作凝眸默虑状。“他生性阴鸷,脾气古怪,从小便善弄权术,连亲父兄都要忌他三分。你虽然是他的表妹,但如果真要误他大计,恐怕……” “你等一下,”我急忙打开门窗,将云清拉到院子里,“有什么话我们还是在这说吧,屋里反而招他疑忌。” 太阳快要落山了,一群小鸟要回家,它们一会排成个“N”字,一会排成个“B”字;小蚂蚁们也要回家,他们一会排成个“S”字,一会排成个“B”字…… “明珠,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蹲在这?”云清俨然对这个不雅地姿势很抗拒。 “因为在别地地方,我实在编不出借口。”我用沾过水的细树枝沾起一只倒霉地过路蚂蚁,理由是它没交过路费。“你腿麻的话可以站起来活动一下。”话说,这种如厕似的接头方式我也不喜欢,可没有办法,形势所迫、条件有限,容不得我们在咖啡厅或公园里以看报纸的方式进行接洽。 “我们教中所有重要的信件之所以一律使用小篆书写,就是为防止被人莫非笔迹,至于这个人是谁,我想你现在应该很清楚了吧?”云清警觉地向周围张望了一圈,“你以后尽可能不要在他面前写一个字不知是我对知识的渴望太强烈,还是天生思维方式与大众不同,我听过云清的话后,最先反应到的不是自己那篇把莫言气个半死的无责任yy已经被凌霄看过了,而是无比崇拜的星星眼望着云清,“你们的教众太有才华了,不光识字,居然还都会写小篆……那你一定也会吧?” 云清不明就里地点点头。我很激动很激动地拉着他,央求他为我写首《李悦赋》,要求不高,只要比《洛神赋》稍稍高明一、两个档次就够。他知道自己才华有限,怕无法描绘出我的美好,于是很诚恳很诚恳地建议我去找曹子建或拎一兜金子砸司马相如去。 我对他年纪轻轻却不学无术表达了强烈惋惜,于此同时恍然想到,“可我写的东西已经被他看过了,怎么办?” “自求多福吧。” 第九十二章 当小白成了红人2 “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我觉得背上一凉打了个寒颤,赶紧把笔搁下去关窗子。小时候我也曾是个爱得深沉的伤痕系文艺少女,席慕容的这句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我奉为经典,而今冷不丁一说怎么觉得凉飕飕?果然是被这低俗的社会风气带坏了。“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Y与D。”我撩了一下裙摆,虎虎生风地坐回到椅子上,继续我与YD无关的情痴行为。我拿过扇子,深呼吸一口,尽力让手不抖,然后下定决心将笔尖落下,竖着写出几个清秀并遒劲着的蝇头小楷“相思相知何日此此夜情”。我对自己的书法作品十分满意,不管趴在桌上看还是拎起来看,都别具韵味。 到时候莫言见了一定很高兴很感动,他一高兴一感动说不定就带我去看吴彦祖了呢。我心中暗自欣喜,猛摇小扇。忽闻外面一阵不紧不慢的敲门声,“明珠,现在方便吗?” 我一听是凌霄的声音,不敢怠慢,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最恭敬的态度出现在他眼前,就差挥舞小手绢,说着“客官,里边请”扑向他不甚宽广的怀抱。我用团扇半遮着脸,微微低头,“这么晚了,请问表哥有什么事吗?” “这是你写的?”凌霄好奇地拿过小扇,不自觉轻轻皱眉,随即摇头微笑,“明珠,你其实可以再练练的。” 想说我字丑就直接说嘛。这家伙还挺委婉。我把他让进房里,指着扔了满地的纸团,骄傲地说道。“其实我是真的练过的。” 他左手随意地搭在我刚坐过地椅子背上,右手食指有节奏地敲击着扇柄。眼睛盯着扇面但明显心思并不在这里,不知在想什么。 “明珠,你真的很喜欢莫言吗?”凌霄一扫往日的懒散,眼中顿时多了不同寻常地光彩,说话的语气也咄咄逼人起来。“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和那种来路不明地人在一起。” 他的骤然改变把我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后退两步。. w w w . q i s h u 9 9 . c o m更新最快.等我冷静后,不禁有点恼怒起来,“只可惜,我不是你。”我把手臂松松的抱在胸前,侧过头用眼角看他,“我就喜欢他,我就喜欢和来路不明的人在一起。”我真想告诉他,大哥。我不是你表妹,和你比起来,还是莫言地来路稍微明一些。 凌霄大概从没想过那位传说中温柔、雅静、知书达理的小表妹会说出这么任性妄为甚至可以被称为不知廉耻的话。竟脱口而出,“你真的是左明珠吗?” “不是。左明珠已经死了。站在你面前的是李悦。” 沉默使空气近乎凝滞,死寂的气氛折磨着我的神经。我大睁着眼睛。妄图从他看不出任何心思的脸上寻出些许蛛丝马迹。我想他并没明白我刚刚那句话的真正含义,否则这会我应该被他扼住喉咙了,但又着实猜不出他在琢磨什么。 为了打破这相视无言地尴尬,我走过去开了窗户。窗外湿冷的空气带来了泥土的味道,软软地、凉凉的,我茫然地望向夜空,细细聆听、感受着神秘地宁静。晚风阵阵袭来,有点像和缓而富有节奏感地呼吸。 “你和云清在院子里做什么?” 看来我们没留在房里是对的。“没什么,我叫他陪我看蚂蚁搬家。”我隐隐觉察到脸上透出了炙热感,忙把头探出窗外,指望凉风能让自己地紧张平复,“蚂蚁都搬到高处去了,今晚恐怕要下雨。“是啊,恐怕是要下雨了。”他呢喃着靠近我,“明珠,除了大哥和青枫,你就是我在这世上最亲近的人,我希望你能幸福……” “嗯,等我见到莫言的。”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声音很轻柔,“为什么一定是他呢?” “为什么不是他呢?”我同样轻柔但多了些试探性地问道,“你不喜欢他他没有回答,只是继续问道,“如果他离开你了呢?” “那我就等他回来。”我开玩笑地笑道,“不管他去哪都一定会回到我身边,因为我是这世上最好的雌性动物,这一点他比我更清楚。” 凌霄一言不发,深褐色的眼珠透出沉思的光芒。长期的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为他蒙上了一层桀骜不驯的光芒,剔除这后天形成的气质,其实他和他弟弟还是挺像的,英俊而瘦削,只不过他弟弟比较青涩稚嫩,他则更有力量、更成熟。我望着斜前方的镜子,端详着其中是我又不是我的影子,左明珠的纤细精致与她的表兄弟们还真有几分相似。 我思量再三,终于提出了那个在自己心头盘桓许久的问题,“青枫那么小,你们怎么舍得让他冒险呢?” 也许是我的语气太正经让他不太习惯,反正他想忍住不笑的努力失败了。“你还挺关心他,难怪他说你有时候像娘呢。”他花了不少时间才使自己从兴奋中稍微平静下来,“娘去世的时候,他年纪还小。难得他这么喜欢你,不如……”可能是我心中所想的“你BT,你们一家子都BT”又一不留神被写到脸上了,他连忙解释道,“我是说长嫂如母。” “如果我能管你叫乖儿子,还能指使你帮我洗脚,我兴许会考虑一下。”我也忍不住笑了。“你还没回答我刚刚的问题呢。” “我们起初也没想到他的行踪会那么快就被人发现。”凌霄解释道,“他虽然武功差些江湖经验也少,但比起我和大哥,还是他在外面活动更安全些。”凌霄在房里踱着步子,“想想你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如果躺在那的是我,你和莫言会怎么做?也许你还会想都不想的救我,但莫言绝不会。” “别把我想的那么好,说不定我见你风华正茂、体态匀称,一时心生恶念把持不住,就给你卖到肉铺了呢。”我仍然觉得他们让小弟弟冒险的行为不太好,可也不得不承认,年纪小也有年纪小的好处,至少大家不会太注意他,也不会太防备他。 我又问道,“这里为什么要叫碧微呢?”他抓过我的手,在手心赫然写下“避危”。 我们谈话间,窗外便稀里哗啦地响了起来。同样是细雨轻寒洒亭轩,如果在秋天,人们十有八九会觉得凄凄楚楚,可春天就不一样,即便是惆怅对愁肠也依旧会觉得有希望。于是,在充满希望的氛围下,我们展开了两个文艺青年的世纪性谈话,探讨内容很简单----艺术与生活到底谁模仿了谁。 一开始我们俩壁垒分明。他坚称,我们之所以认为春天充满希望,是因为春季万物复苏,那些文人墨客亦是受此影响。我则与他相反,我的理由是,我们如今一看到杜鹃就把它当作忧愁的象征,可事实上这种小鸟很凶残跟忧愁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们之所以会对它产生这种错觉,完全是被传说和诗文忽悠了。但经过将近一个时辰的学术探讨,我们都开始倾向于对方原本的观点…… 我们在发现这一趋势后,立即停止了讨论,都表示要躺床上,蒙住脑袋,重新思考。能把他侃晕,这让我很有成就感,春天,万物复苏,果然到处都洋溢着希望的色彩。照这样看来,就算他知道我不是左明珠也未必会把我怎么样,当然前提是我在能把他侃晕的前提下保证自己不晕。 在临走前,他忽然叮嘱我,不要把密道的事告诉云清。我刚要答应,忽然想起自己之前死不认账的坚定态度,又开始装傻。“你可知道今天那个姓赵的来干什么?”凌霄问道。 “应该不是倾慕我才貌双全吧。” “他是来打听云清他师父和师兄弟的事。” “你怎么回答?” “我一口咬定,什么都不知道。”他都跨出门了,又转过头对我坏笑,“和你学的。” 我有预感,我终于要红了……去图书馆借书写论文去咯!!我真的好想太监了它(指毕业论文)!! 第九十三章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1 在之后的几天,又陆续有人来打听魔教流血事件。不管别人怎么问,凌霄只有“不知道”三字作答。当然如果这么轻易就能被打发掉也就不是老狐狸了,于是他们开始在我身上下功夫。哼,你们以为胭脂香粉、新衣服就能打动我吗?做梦!你们看我的脸,很像叛徒吗?开玩笑呢,这点东西就想叫我背叛组织,最起码再加文武双全、家财万贯的美男子五百名! 可怜的云清一直很不开心,尤其是见到这些人后,我想一定又勾起他对故人的怀念了吧。为了哄他高兴,我没事就画些可爱的小图,前天是小龙人,昨天是阿拉蕾,今天我准备画蓝皮鼠和大脸猫。我哼唱着“世上有我就有你,唧唧唧唧唧唧;我们永远不分离,喵咪咪喵咪咪喵咪咪”拿出文房四宝,满怀纯洁的热情勾勒出这段跨越种族的爱。可当我献宝一样拿到他眼前,他却笑得无比勉强。 我想大概男人对这种可爱的形象都不怎么萌吧。想想男人喜欢什么?H漫里的大奶妹貌似很受男同学欢迎,可我不会画,我最大尺度也就是在作业本上临摹个《万有引力》而已。最后思来想去,我抓起一根最粗的笔,拿上墨盒,决定在院子的墙壁上涂一幅具有文艺复兴风格的名龟4互攻图。就在我茁壮健美的拉斐尔即将完稿之际,一个不懂欣赏,对力与美完全没有爱的人夺过了我描绘理想的工具。 凌霄愤慨地责备我,说我磨秃了他昂贵的笔、浪费了他上好的墨,更令他无法容忍地是,我居然弄脏他的墙壁……我争辩说,这是艺术。结果话未说完就被拖死狗一样拖走了。没错,就是这个家伙,他毁了我一个做神笔马良的机会! 于是在吃午饭。这个合家欢乐地时刻,我却被迫饿着肚子擦墙。 “还是吃完再擦吧。”云清很好心地为我求情。 “不行。不擦干净不许吃饭。”凌霄愤怒地嘟囔道,“画什么不好非要画王 我饿得头晕眼花,作哀求状,“这不是王八,这是神龟。” “管你什么神龟还是王八。反正不擦干净你就没饭吃。” 不知是凌霄风流债欠的太多心中有愧,还是男人普遍都对乌龟这种可爱地小动物怀有复杂的感情,反正我不太能理解,我觉得我画的神龟挺好挺传神的,为什么就得不到大家的欣赏呢? 吃饱喝足地一只大摇大摆去睡午觉了,可怜我肚子里还在唱空城计。好心的云清拿了抹布又多端出盆清水帮我一起擦,顺便趁机八卦加情报交流,“你不觉得他有点怪?” “他天天都怪,又不是刚从今天开始。”我以为云清是为凌霄逼我擦乌龟的事抱不平。 “我不是说这个。”云清往我身边靠了靠,“他从不提大公子的事,你没发现吗?” “嗯。你一说好像是这样。”我低声问道,“他们小时候的事你知道多少?” 云清清咳一声。洋洋洒洒开始表达他对“雏凤新声”的期待。说到激动处连音量都跟着提高,吓得我一个劲的“嘘嘘”。不知道还以为在把孩子撒水。初步鉴定,此君乃凤粉一枚。都说粉丝是盲目的,群众诚不欺余。虽然这孩子一直在跑题,光顾着回忆他似魔似幻的鸣凤公子,完全忘记了我问地是他们兄弟之间的JQ,不过我也没打断他,我犯花痴的时候貌似也这副德性,可以理解。 可当他说到小时候偶尔和心仪地大公子一起读书时的情景,我终于不厚道地喷了。他居然用“意气风发、激扬文字”来形容当时地情景……那时候鸣凤十二、三岁,他连十岁都不到,我刚婉转表达了对两只小小正太地疑惑,就立即招来白眼暗器劈头盖脸的袭击。 我左手掩面,认输了。也许人家早熟,小小年纪就有远大理想,不像我整天沉迷于小神龙俱乐部什么都不关心。(我认为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小神龙俱乐部可关注,否则他们地心思也会集中到《夜行神龙》之流上) “请您继续八。”真受不了他,挺大一只男淫了,怎么说起小屁孩时代读书、写字、闲扯淡的破事来还那么热情洋溢?难道太子爷真的特别有魅力,或者大腿特别粗壮好抱?我深情款款地望着他,不知不觉间有些出神。 “你有没有听我说话?!”云清话语中带着些许恼怒。 “对不起,你刚说什么?”我不好意思的笑道,“先问你个问题,你多久没洗过手了?”我对彪悍太子党的忠贞程度非常好奇。 “吃饭前刚洗过,怎么了?” “哦,没什么,以为小时候大表哥在和你读书时不小心碰了你的手,于是你直到现在都没舍得洗过。”我见他要拿抹布给我擦脸,忙捂脸。他见我捂脸,又转而袭向我精心梳理的发髻。我把抹布一扔,起身就跑,“血可流头可断,发型不能乱!” 你追我赶的小屁孩游戏,被一声铿锵有力的“成何体统!”打断。我和云清像背不出书的小学童,凌霄青着脸靠在门边除了没拿戒尺,简直和教书先生一模一样。虽然我觉得成何体统”这四个响当当的大字还是留给他最合适,不过出于欺软怕硬的本能终没说出口,只是回头对云清讪笑,“说你呢,成何体统!” 凌霄认真地扳正我的脸,“你是不是不饿了?”经他提醒我才想到自己还没吃饭,果然人不八卦枉少年,我听八听得太入迷都忘记这事了。 我扒饭扒得正欢,云清又鬼鬼祟祟地溜了进来,我端起碗就准备跑。“嘘,快坐下。”他小心翼翼地看看外面,坐到我身边,“你不是想知道他们以前的关系吗。” 我真感动,他竟还记得。 从云清的叙述看来,凌霄的脾气确实怪了点,对兄长偶尔不甚尊重,可也不是什么大事,毕竟那个时候年纪小不懂事,更何况人家兄弟间的私事本来也不是我们这些个外人能够容易看清楚的。小兄弟吵架床头吵床尾和,说不定人家还以此为情趣呢,兄弟爱嘛,很复杂的,别说吵闹,就算互殴也不必当真。可云清并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凌霄很有可能趁此机会将他大哥取而代之。 我想云清对凌霄应该还是记恨的吧,不过也不能完全排除他所说的情况。“等晚上没事的时候,我想办法试试他。” 云清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对莫言的身世你到底知道多少?” 我不明白怎么就突然扯到莫言身上了,“为什么忽然想起问这个。” “还记得一天晚上,你看到我们在院子里说话的事吗?”云清压低声音说道,“他说,他查不到任何关于莫言的蛛丝马迹,莫言就好像从天而降出现在你家。他已经起疑心了,你如果知道什么,还是早些说了的好,免得他……” 我一听“家”这个字,后背开始呼呼地冒汗,生怕自己冒牌货的身份被揭穿,“他对你说我在家的事了吗?” “没有。”云清好奇地问道,“你在家有什么事?” “如果我说我死过一次,你信吗?”这周要交论文,更新恐怕会更慢……希望老师看在我有爱的份上不要为难呀不要为难! 第九十三章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2 没有人会相信借尸还魂这种鬼话,特别还是自己主动坦白向组织交代问题的鬼。云清说我怪力乱神的故事看的太多,编起故事来都跟真的一样。真是意外的欣喜呀,我暗暗得意,本来正苦恼于如何蒙混过关,这回可算能松口气了。只希望大家都能像他这么想。 “你不要走远,如果听到什么异响一定要来救我。”我已经不记得是第几遍叮嘱云清,“你可不能不讲义气呀!”我一步三回头的与云清做最后的道别。 如果凌霄真如云清所怀疑的,心狠手辣又无情无义,那我去探他口风,很有可能有去无回……云清无言的对我挥挥手,颇有几分徐志摩的风采。可我总觉得和烈士道别应该还是悲壮点好。 我抬起重如千金的手敲了敲门。 “是明珠吧?进来。” 我把门一推,被眼前的情景吓了一跳。凌霄没穿外衣,坐在桌边靠着灯火,随意、闲散。我惊诧的原因倒不是因为火光跳跃把他映得比往常更美艳,亦不是因为他没穿衣服的样子引人遐思。太神奇了,他居然手握书卷,而封面上竟赫然是高大伟岸无比正派的“史记”两字。 我夺过他的书,想检查一下是不是表里不一,因为自己小时候就干过把语文书封面贴在武侠、言情小说上的事,所以总免不了要把别人和自己归为同类。我上看下看左看右看,看过XX列传,看过太史公曰,才相信人不可貌相,凌霄果然非我族类。 “怎么想起看这个了?”亏我一直将他引为同道中人。没想到人家竟也有不黄不暴力的时候,深感意外。我拿起书,用左手挡在字旁顺着看了两行。由于荒废太久,已连最简单的断句都成问题了。 “想看而已。”他接过我手里的书。眼角含笑,原本略显倦意的脸又重新明亮起来。“怎么,只许你看,不许我看?” 我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目地看《史记》,也许是治失眠?反正和我应该不一样。.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我的目的特单纯。就是单纯为寻找古代大人物之间地JQ,量他的思想觉悟也达不到如此高度。他垂眼看看桌子对面,示意我坐下。 “没什么,好奇而已。”我随意翻弄着书页,思忖着要如何打开话题,既要问到自己想知道地答案,还要注意不能引他怀疑。我一时半刻也想不出法子,只好傻兮兮地望着他,甚至连最普通的话题都找不出。气氛有点尴尬。 “你来找我,该不会就是为了盯着我看吧?”他微微颔首,原本春日般和煦的笑容随着眼波流动而魅惑起来。我慌乱之中脚狠狠踢到了桌子腿。他却视若无睹,悠然拿出两只酒杯倒满。又把其中一只推到我面前。“来,陪我喝两杯。” 他把酒杯凑到唇边。用眼神催促我。我真的很想拒绝,倒不是怕喝多了吐在他房里,只不过对宿醉后的头痛欲裂心有余悸罢了。我细着嗓子,腻腻地说道:“这位客官,小女子只陪聊不陪酒。” 一阵剧烈地咳嗽过后,凌霄用手帕将下巴和衣襟上的酒擦干,对我露出不满的神态。我发誓,我不是故意逗他,更无意把他呛死,刚刚纯属本能。不知他是想考验我的本能,还是和我一样仅仅出自本能,居然把前胸微坦,于阳刚中增添一抹魅色…… 我明白,衣服湿着贴在他身上的感觉不舒服,可他这欲露还遮的也令我感觉不怎么舒服,还不如脱个坦荡荡呢,再拿把蒲扇摇着,绝对不引我邪念。刚想劝他脱衣服,一转念又觉得不合适,这厮风流成性,第一次见面就对我欲行不轨,万一误会我有意暗示勾引把我给河蟹制造了怎么办?为了掩饰心虚,更主要的是脸红,我只得一杯接一杯不停地喝。 “慢一点,小心会醉。”他微皱眉头、紧抿双唇的样子就像个认真的孩子,语气自然也同样恳切。凉凉地手覆在滚烫的脸上很舒服,我想我的脸一定已经成猴屁股了。我地确喝得有点快,头很快就开始发晕,所幸意识还清醒。我趴在桌上,巴巴地望着正饶有兴致地观察我的他。 “头晕?”他起身走到我身后,将我地发髻散开,“去床上躺会吧。” 我被他磕磕绊绊地扶到床上,毫不客气地拉过被子。他坐在我身边,还顺手把书放到了枕边。对这个拿《史记》当枕边书地世界绝望了……厚实的封面挠起来很有爪感,声音也好听。他大概是对先人地智慧结晶被我当作猫抓板而心疼,反正把书抱在怀里就没撒手。 他爱惜地摩挲着封面,“看过吧?” “嗯,看过一些。” “感觉如何?”我想说可挖掘的J很多,不过为了照顾他脆弱的感情,我决定正经一点。“我觉得,作者拖着残缺的身体……嗯,还真是字字血泪呀。”我发自内心地说道,“希望他转世能做个完整的男人。” 凌霄紧绷的嘴角渐渐恢复了平静。他俯下身子抚摸着我的头发,“比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长了不少。”“嗯,我护理得好。”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吗?” “嗯。”我含混地应道,随后把被子略微往上拽了一点,以免被他看到自己有神的样子。我怎么可能忘记呢?他一个大活人就那么如狼似虎的扑过来,真可怕,就跟被熊瞎子袭击差不多,都给我留下心里阴影了。好想报复他啊! 他把手移到我的额头,我惬意地蜷起身子,把头往他身边凑了凑。 “明珠,其实我并不喜欢这些王侯将相的故事。”他把书放在膝头随意翻动着。 “不喜欢还看?”我顶不住浓浓睡意的侵袭,强支起眼皮瞟了他一眼,便再也不想张开了。我不喜欢他沉郁的模样,搞得跟刚挨过板子的文艺青年一样,很无趣。还不如那个任性妄为、狂欢飨宴的暴徒来得可爱。 他抚着我的头,忽然吃吃地笑了,“只有看到他们的身不由己、逼不得已,我才能体会到自己的幸运。”他说话的语气听起来很满足,“尽管我和大哥同样不得不担负起仇家的兴亡重任,但我仍然可以为自己而活,他却……” “他却什么?”我迷迷糊糊地问道“他一定很羡慕我能每天见到你。他很喜欢你,远比你知道的更喜欢你。”凌霄帮我把被子盖严,“好好睡吧。” 等我再有意识时,房间里一片漆黑,隐约能看到凌霄趴在桌边的身影。我揉揉太阳穴,回忆着之前的一切,他呓语般的呢喃又重新浮上心头。我不敢说自己有多了解他,不过我相信他。没有理由,就凭我女人的第六感,我相信他不是一头坏人。 我穿上鞋,蹑手蹑脚地拿了件衣服为他披上。 “不等天亮再走?” 我被他吓了一跳,差点撞到桌角,低声答道,“不了,让云清看见不太好。”我可怕他向莫言告状,到时候说都说不清楚。酒精害死人啊! 他没有坚持,默默地爬回被窝。“谢谢你帮我暖床。”他故作恬淡地说道。我回过头,虽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也想得出他坏笑的样子。 “壮士客气了。”我压低声音,作严肃状,“我刚刚似乎梦到发洪水了,你上床前没摸摸湿不湿?” 我把被褥间紧张的关在房中,暗自开心地回到自己房里。灯火霍然亮了起来,把云清愤懑的脸照得分外清晰。“如何?”他冷冷瞪视着我。 “相信我,他不是你想的那种人。” “你凭什么这么说?” 我嬉皮笑脸地答道,“闻出来的。” “那你能不能闻出我在想什么?”云清揉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耸动着鼻翼靠近他,左左右右嗅了一番,“你在想这家伙要真能猜的出来才怪呢。” 第九十四章 珍惜生命远离那日 相思恰似江南柳,一夜春梦一夜 春天不是读书天,佳人罗帏好睡眠。虽然春天即将过去,夏天日渐临近,可我的心情还停留在那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漫漫春夜……翻--压--扯,一气呵成,简单明快、直奔主题。心中有春,便处处都是春。无论何时何地,“春”这一字,于我果然都深入骨髓。 在经历过第一百次思想斗争后,我终于决定在吃饭前从床上爬起来。我梳洗停当,看看日头、摸摸肚皮,估摸着是时候开饭了。可为什么都没有人来叫我呢?可能是大家昨晚都睡得太晚了吧。 我拿起剪刀,在纸上剪出一个男子的轮廓,又拿起笔细细为他点上五官。“看这一江春水,看这清溪桃花,看这如黛青山,都没有丝毫改变,也不知我新婚一夜就别离的夫君是否依旧红颜?”我一边喃喃念着《大明攻词》的台词,一边为我体型单薄的男演员摆出或探寻、或掩面的各种姿势。原本闲来无事想为自己找点娱乐,却不知何故怔怔落下泪来,模糊了纸娃娃的面孔。 那与我相看两不厌的人儿呀,你在哪?人家都为你改走怨妇路线了,你要是不感动,就算我能饶了你,天下苍生也不饶你啊! 我拿着纸娃娃走到阳光下,透过它凝望艳阳。 “去看看他吧。”云清冷不丁出现在身后把我吓了一跳,“刚刚来了位客人。” “怎么没留客人吃饭?”我表面是责怪他们没礼貌,其实更主要的还是嫌他们饿我。 “客人走后,他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里。”随后又补充了一句,“如今你就是他最亲近的人。去看看吧。” 我看着他被阳光镀上金光的背影,不禁感慨,好一颗悲天悯人圣父心啊。当初拼命和人家作对的是他,现在为什么又好像很关心凌霄呢? 我推开紧闭地门扉。几乎认不出眼前这一身白袍、面色惨白、双眼红肿的人。就说帅哥如花要精心呵护,那一夜没睡好也应该不至于残成这样吧?真要伤害了秦楼楚馆间最受欢迎的恩客,伤害了众花魁心目中地梦中情人,我就算死十遍也不够大家解恨。 “你怎么了?”我怯怯地凑到他身边,“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他靠在床头。把脸埋于掌中,沉吟许久,只吐出三个字,“他死了。”“谁?” “我师叔。”凌霄缓缓抬起头,“刚刚大师兄来了,他说师叔回去后一直心情不好,于是一个人住在后山,深入检出……”凌霄的声音有些呜咽,“等师兄弟们发现地时候。他已经高烧昏迷,来不及了……” 对他我一直心有愧疚,他以真心待我。我却虚情假意、别有打算。本想我们都还年轻,往后日子还长。到时候我再向他道歉。却不想……如今我只能抱着这无边无际的遗憾愁苦一生。这到底是天意还是人事?我终究弄不明白。 现在回想起来,他当初是多么健康。抬手在我脸上随便那么一摸,我就满眼金光的趴在地上了。虽然我没有受虐癖更不喜欢挨打,但我真的不恨他。避开和莫言打赌的游戏不谈,我确实很欣赏他。当时我光顾着和那个青楼小歌女拉拉扯扯没有多想,现在回忆起来,那时大厅里客人不少却没有谁上来阻止我,而谭瑾进门后二话不说就先把我拉开,在我出言不逊时,他竟想都没想就一嘴巴甩了过来。他真傻,万一我是哪位王公贵胄家地混账公子,岂不要惹麻烦?那份正义感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仔细想想,莫言为什么要和我打那个赌?是不是他也觉得谭瑾很好,怕我真的动心?我不明白,也没必要明白了。 “什么病?” “天花。”凌霄忽然哭了起来,“幸好你没有见到他临死的样子,他一定不想让你看见。” 我知道天花是种很要命的病,一旦染上就算侥幸不死也会留下难看的痘疤,而且很多死里逃生的人从那以后便失明、失聪。兴许死亡还是最好的结局?“那后事?” “后山的小屋连同尸身一起烧了,是师叔自己要求地。” “我去换衣服。”这个时候他都穿白色的粗布衣了,我再穿鲜艳精致的衣物就太不合适了。 “别换,就这样吧。”凌霄拉起我大红团花地衣袖,凄然一笑,“他喜欢你这样,说你比雨后牡丹还美。”他指指角落的柜子,“打开,里面有个小木盒,拿过来。” 我乖乖照办了,把盒子放到床上。凌霄打开盒子,里面赫然是一方绣着红牡丹地丝帕,娇艳欲滴、栩栩如生。“名花倾国两相欢,拿着吧。”凌霄拉过我地手放在盒盖上,“这是你离开后他交给我的,他早就想给你,但怕你不肯接受,就让我再见到你时转交给你。结果刚一见面你就高烧不退不省人事,我只好去找莫言。有莫言在,我自然更不方便给你,我不想你为难。如今斯人已逝,过去种种都成陈迹……” “别说了!我算什么倾国,我要是连国都能倾,也用不着让你们为我劳心劳力了。”我终于在他赶倪萍盖朱军地煽情后,嚎啕起来,“我就是头猪,我只配拿来炖粉条。我对不起他,你拿我做成祭品吧,免得他黄泉路上挨饿!” 他决定先去武当派祭奠谭瑾,然后带我和云清回家,回他真正的家。我们以最快的速度收拾了行李,准备了路上所需的一切。 香车宝马,除了这四个字还是这四个字,我想不出还有什么能形容眼前的这些。两匹拉车的马毛色光泽,体态均匀,连我这外行中的外行都能看出是好马。它们俩呼扇着睫毛浓密的大眼睛,不时郁闷地甩甩头,好像对拉车这种有损身份的下等马干的差事颇有不满。车子很大,除了桌子、锦垫,还有一张软榻,软榻下面除了食物和水,大部分都是我的衣物首饰。我坐进车里,怀抱着装有丝帕的木盒,与云清木然相对。 原本我以为坐豪华车会很爽,结果也不过尔尔,躺久了照样头晕,坐久了照样尾巴骨疼,我翻来覆去换过几个姿势非但没舒服,反而浑身都疼了起来。云清像看猴子一样盯了我半晌,掀开帘子和凌霄嘀咕了几句,之后没过多久车便停了。他们说让我下去走走。湖水很绿,是我最最喜欢的湖绿色,岸边有小朋友在风筝,热闹得很。我拉着云清打水漂,凌霄就远远地靠在树下,一身素白,手里端着我的小木盒。云清看放风时间差不多就把我拎了回去,完全一副牢头架势。 “明珠,你可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凌霄一手拿着丝帕,一手指着盒子里面问道。 我凑过去,发现里面有张字条,是谭瑾的笔迹。“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就是说某地在搞市政工程建设断路了,没办法就只好改走水路。” 凌霄把云清哄去外面赶车,和我坐在车厢里玩猜字谜游戏。他坚信这几个字别有玄机,非拉着我和他一起拆字、组字。 可我认为这句话就是字面意思,因为这是写给我的,不是写给他的。我脑筋没他好使,也不像他这么爱琢磨,跟我玩字谜还不如对牛弹琴呢。难道我又被误会大智若愚了?这年头想当个傻瓜都这么难,真是没活路了。 第九十五章 愚人被愚 地也,你毁人姻缘何为地;天也,你硬拆CP枉做天。唉,只落得两泪涟涟。 凌霄还在不死心的钻研那几个字,打定主意非要从里面看出点门道。我一个劲的地对他解释,这是一张便条,不是暗语。当然更不会是下下下世纪流行的密电码。我第一次如此痛恨汉语----我们伟大的母语,这玩意随便几个字都能被有心人品出橄榄味。尽管我平日对发散思维颇擅长,对“见两小儿便日”坏笑的人是我,对“锄禾日当午”满心遐想的也是我,可对这句简单朴素的话着实无能为力。 左思右想后,我对凌霄建议,让他把纸条泡水里试试,不行的话再用火烤烤,要还不行就把手指头划开挤点血,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他没说什么,只是抬起头对我抛来一记灰飞烟灭的眼神…… 无言的蔑视比责备、奚落都来得更让我伤心。难道我果然是长江八号,与地球人思维方式不合拍?“相信我一次吧,就算那话不是字面意思,也绝不会是什么字谜的。”我怕他再琢磨下去就该改歌德巴赫猜想了。“我觉得最有可能的还是喻意。你好好想想,有没有什么地方、什么东西或什么人能和这几个字联系起来?” 我最烦猜内涵的游戏。从小学到大学我一见到那种“本文表达了/抒发了/体现了/展示了/作者BALABALA”的题就头大,我和那位作者又不熟我怎么知道他在想什么,就算熟人家也不一定会告诉我嘛。虽然凌霄和他正当年的小师叔比较熟,但也未必就真了解,否则我们也不用对着张快揉烂的破纸条犯痴呆。 生活永远比考试麻烦。考试时。我就算不明白作者真正的意图(我不喜欢给先人地想法乱带高帽子,分明就是欺负死人不会说话)也无所谓,只要知道考官想要什么答案就够了(考官的想法永远简单明了)。.16K,手机站更新最快.但生活就没有这么简单。似是而非的东西太多了,想破我地猪头也想不明白。绝望了。对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绝望了! “你觉得他是个怎样地人?”我半卧在软榻上问道,希望能从中找到点线索,有时候太熟的事物反而难以引起注意。 凌霄笑而不答,“不如你先说?” “嗯,我觉得他很正直也很善良。” “是啊。”凌霄眼中漾起了柔柔暖意,“他这个人疾恶如仇,平时看起来比较严肃,但实际上心肠很软。” 我开玩笑道,“就因为他心软,所以才把你这个大恶留下贻害人间?” 凌霄笑着点点头,可笑容落尽更显落寞。我热血沸腾地向他缓缓靠近,渴望以自己的热情温暖他悲凉的心……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这是多么悲哀。多么值得同情啊。 天啊,地啊,你们看到这忧伤的人儿了吗?他是多么苍白。他是多么孱弱,如果爱是一种罪。那他们之间坚如磐石地禁断之爱已经罪无可恕!既然如此。请不要用死亡为他们脱罪,让他们永远沉沦吧。在罪恶中相互纠缠、受尽折磨,才是对他们最严厉的惩罚! “你在想什么?”他警觉地把我推开“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事情?” “你只要一动坏脑筋就两眼放光……”他把手盖在我的眼睛上,“下次最好能把眼睛蒙住。” 我又不是M为什么要蒙眼睛?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蒙别人的眼睛。我拉下他的手,又蹭回到软榻上。“以前有没有人说过你和谭瑾有点像?” 他愣了一下,问道,“哪里像?” “就是你很正经很严肃地对我和小五讲善恶对错的时候。”我侧过头凝望着他,“还记得吗?当时我脚上的扭伤还没好,只能趴在床上,小五站在你身后一直在找机会宰了你。” 凌霄颔首而笑,“和正人君子待久了,一不小心也沾染上了道学气。” “怎么很少听你提起你大哥?你们关系不好吗?” “我们感情很好,他对我一直很谦让,唯一的缺点就是过于善良。”凌霄的语气依然很温柔,只是多了些强势,“这也是我父亲和青枫地通病。宅心仁厚在太平繁华时当然是优点,可我们现在很危险,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当时意图劫杀青枫的人是谁,也不知道和泄露你们行踪的是不是同一个人。”回想当时,地确危险,可终究还是被我们稀里糊涂地挺过来了。“你说,那个被我们骗得自断手臂的诸葛大叔会不会和这个人或这些人有关系?” 凌霄很笃定地说道,“不会,就算有也是被骗来探路送死地。”他微微抬起左手,“做这件事地人不仅与青枫关系密切,心思更是缜密,不会不注意到这个。要不是因为这个,青枫也不会发现茶壶被动过手脚,对吗?” 我撩开帘子把云清叫了进来,问道,“你有没有发觉青枫有什么和一般人不太一样的习惯?” 云清想了一会,摇摇头。凌霄满意地点点头,又把他轰出去当车夫了。“青枫从小就被爹娘管教,生生扳过了这个习惯,只是偶尔在没有外人地情况下才会恢复。不过即便这样,一般人还是不会注意到。” “是啊,我就一直没注意过。”我忽然想到个疑问,“你为什么说做这件事的人与青枫关系密切呢?” “你以为青枫的行踪会有多少人知道?”他做了个笨死你算了的表情,随后把我从软榻上拖了下去,成功抢占了这块原本属于我的地盘。 我突发奇想,趴到他身边,“如果有人告诉你,这件事是我做的,你会信吗?也许一开始我救青枫只是装装样子,为了骗取你们的信任。” “信!”凌霄翻过身,把脸朝向车厢。 我不甘心地抓过他,“你认真一点。”我做梦都想当回大反派,终极BOSS那种的,至今未能如愿,只能依靠YY,在精神上获得满足。 “明珠,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希望你能原谅我。” “哦,没关系,我们大家都有秘密,我还有一辈子都不想告诉你的事呢,也希望你能原谅我。” “明珠,你不会再见到莫言了,他不会再回来……” 我的笑容就这么凝固在了脸上,直到舌尖尝到咸味,我才发觉眼泪的存在。车外的鸟鸣刚刚还是那么悦耳,现在却如同嘲弄。 “小样的,终于被甩了。” “太好啦,免得她糟蹋帅哥。” “苍天有眼!我佛慈悲!哈利路亚!” “一雷更有一雷响,雷雷更健康!” “雷到劈时方很少,傻到何处是一站?” 我抓起吃过的果核顺着窗外一扔,惊起贫嘴八卦鸟一群。整个世界都清净了,使我的嚎啕更显响亮,直冲云霄……“呜弟弟拐了我男人,你说怎么办?!” 乱扔垃圾是脑残傻X不文明的表现,小朋友们不要效仿。一定要扔,可选择手机、首饰(假珠宝不算)、钱包、房产证、汽车(手续齐全、9成新以上)帅哥(带住房的最好)等。另,本人在收购站工作,有以上废品欢迎联系,保证与大可乐瓶子同价回收。 第九十六章 轻薄桃花逐水流1 云清听到我的哭声急匆匆地撩开帘子,“嘘,我们走的这是官道,你再哭下去别人会以为我们拐你!”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这么怕别人把他当成贩卖人口的,疑似幼年受过刺激。我没心情仔细研究他,一把扑上去拉住,“我单知道女狐狸精会勾引男人,没想到小公狐狸更防不胜防!我命好苦啊 凌霄尴尬地将我从云清身边拉开,“你怎么真信了?我不过开个玩笑而已。” 我揪着他的衣襟,颤抖地问道,“你发誓?” “我发誓,若有半句虚言天打雷劈!”他似乎看出了我的愤怒与绝望,赶紧解释道,“我刚说莫言永远不会回来只是玩笑,若有半句虚言天打雷劈!” 我很受伤,居然没有人相信我是坏人。如果这是由于我一贯善良倒也罢了,关键问题是他们的理由很伤人----智力低下者没有做反派的资格。我承认自己不是非常聪明,但也不该那么不堪吧?原来我在大众心目中的形象同大胡子版《射鸡英雄传》中的轻度智障男猪脚扮演者某李姓男青年是一致的……好吧,这只是个巧合,大家不要因为我和靖哥哥都姓李就对这个姓氏产生不好的印象。日前已经有牛筋大学著名教授发表科研文章《姓李白痴》,为此姓氏正名,请大家分析对待。 日暮时分,我们终于到了客栈,两匹倒霉的千里拉车马也能踏踏实实吃几口草了。客栈的老板娘风骚美艳,对我招呼得很周到,对二位男士更是分外热情。也许是同性相斥。我不喜欢她,还觉得她挺像《新龙门客栈》里的金镶玉。我真想告诉她,我们这没有八十万禁军教头周淮安。.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他们俩的蜡烛你想怎么点就怎么点,千万别和鬼畜美公公们联手整治我们。 我们要了三间上房。把随身物品放好就下楼吃饭。小二擦了桌子,引我们入座,不多时候热腾腾地包子就上桌了。 “姐姐的包子好香啊,不知是什么馅的?”我对这口感独特地包子产生了无数恐怖的遐想,挤出笑容装出轻松地样子。“人肉还是狗肉的?” “这位小妹妹真会开玩笑。当我是母夜叉呀?”老板娘咯咯娇笑,清脆得就像把铜板倒在桌上的声音。“我们这就是普通的猪肉,只不过用特制的料酒腌了而已。”她转过头,盯着凌霄看了一会,笑得更加妩媚,“小兄弟,你再这么看下去,姐姐可要不好意思了。” 我和云清这旁观地都忍不住脸红,凌霄不愧是经过风浪的人啊。与这种香艳狂野型的美女对视竟能做到面不改色,令我等钦佩不已。同样是托下巴,不知道为什么他就可以做得如此风流俊逸。而我却时常被人揶揄“嘿,别琢磨了。我告诉你。1+1他对着老板娘淡淡一笑,不紧不慢地问道。“不知大姐来这多久了?”老板娘笑容一僵,明显没想到他会问这个。凌霄悠然自得地抿了口茶,“这条路我来来往往走过几回,在这店里也住过几回,我记得那位老板可没大姐你这么好看。”他若无其事地说道。 云清不经意似的用手肘轻轻碰了我一下,我立刻放下了包子。 “这店是我前些日子刚盘下的,”老板娘干笑了两声,脸上的表情顿失生动,声音也略微颤抖。“我看这路上挺热闹的……”她看看周围,“三位慢用,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我去厨房看看。”说完便扭动着腰肢到后面去了。 “快吃呀。”凌霄用下巴指指我手里残破如被狗啃过的半拉包子,“我觉得你有时候也挺伶俐的。” 云清也忍不住笑道,“没想到你一下就明白我地意思了。”并连连称赞我聪明得都不像我了。 “二位兄台谬赞了,在下愧不敢当。”我低声说道,“我不过比一般人都贪生怕死些而已,所以在这种事情上天赋比较高。”当然更要感谢电影、电视剧、小说在本人扫盲事业上做出的巨大贡献。 我洗完澡换过衣服,从屏风后走出来,看到同样刚洗过白白的云清不知何时已经坐到我床上了。“困地话,你可以先睡一会。” “我没那么娇气,一夜不睡不算什么。” 他点点头,等我坐到床上后,便吹熄了蜡烛。黑暗的寂静或是说寂静地黑暗,如同可怖地怪兽,一点点吞噬着我的平静。 “别怕,我们不会有事地。” 我知道他只是在安慰我,其实我们谁都不知道前途如何,也许今晚我们都会葬身于此。刚吃过晚饭回房,凌霄就叫我们小心提防,说老板娘和几个跑堂恐怕都非善类,他要云清保护好我。这个时候他应该还在楼下与老板娘“闲聊”,那些别有用心的小二恐怕也在当免费陪聊。 “也不知他在下面怎么样了。”云清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焦躁不安。 “你不是一直不喜欢他的吗,怎么忽然又关心起来了?” “你们今天在车里说的我都听见了。”云清长长地叹了口气,“他说的没错,教主与鸣凤公子心肠都太软了,并不适合在这种时候掌管教务。而他……我的确不喜欢他的一些做法,可又不得不承认他做得好。假如当年真如老教主所决定的,赦免叛教的四位长老,恐怕不堪设想……” “是啊,虽然他的办法不够光明正大,可干净利落还能警示他人。”不过这个警示看来还不足以震慑人心。我想到与莫言聊过的,为什么大家不趁领导人更新换代之际,将马屁大力拍响以表自己力争上游之意呢?我明白他们是想取而代之,只是不懂这样有什么好。作为一教之主,大家的吃喝拉撒睡都要关心,还要处理外务,那么多需要费心的破事光想想我都要掉头发,更不要提做了。“你说,为什么大家都想做教主呢?” “权力有谁不喜欢?” “是啊,权力的诱惑,有谁不喜欢呢?”与其把对权力的追逐归为贪欲,我倒更愿意把它当成是自我保护的人性本能。有了权力,那些使我们惊恐不安的猜疑、焦虑都不足为惧,并且还能附赠尽情享乐的快感,谁能不爱呢?我也爱这种感觉,但一想到权力背后的责任,就会马上精神“ED”,无福消受啊无福消受。“那你呢,喜欢吗?”我问道。 云清沉默了一会,“不知道。” 我对他的答案很满意,我喜欢他的诚实,这个问题应该等他离权力只有一步之遥时再问的。当然,那个时候他兴许也不会说实话了吧。 熟悉的脚步声在楼梯上响起。随着凌霄关门的声音,云清敏捷地躲到门后,房间再度陷入了沉默。 第九十六章 轻薄桃花逐水流2 正是: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恨杀那些个没事找事的闲汉,害我好好的日子过不成,要跟着受罪。这也怪不到莫言没事先弄清左明珠的背景,所谓无巧不成书嘛。我不喜欢和凌霄在一起,总感觉自己在欺骗他的感情……本来他的亲人就不多,其中我还是个假冒伪劣产品,每每想到他的关照,皆愧怍不已。 莫言虽然不太听话,可到底能坦诚相对。翠帏停烛,锦帐熏香,良人似玉,淑女如花,共效于飞之乐,该是何等美满?可惜啊,天妒良缘。 人活一世,草木一春。我应该与美人相携,看烟波浩渺,话朗朗乾坤,而不是龟缩于一隅待人宰割。大好世界怎能白白让与他人?宁要有爱的断井残垣,也不要虚情假意的莺歌燕舞。反正伸脖子是一刀缩脖子也是一刀,JJ掉了不过虾米大的疤!老娘忍不下去啦!我热血沸腾地扑通一声从床上跳了下来,挽起袖子决定下楼去战。 “你要干什么?”云清急忙将我拉住。 “同志,为了你们幸福的伊甸园,我什么都不怕,耽美大神与我同在……”我堪比爱国青年的口号在一只泛着肉香的大手的掩盖下化成了呜呜声。 “嘘,别出声。” 我强忍着咬他的欲望,点了点头。 他松开手,好奇地问道,“你刚刚说什么,我怎么都听不懂。” “哦,没什么,我的意思是,我觉得你人很好。好人就应该有好报。我知道你喜欢你师妹,但人死不能复生……” “为什么忽然提起她?”我明显感觉到他说话时身体颤抖了一下。 “凌霄并不是有意要与你师妹为难,我希望你不要恨他。.网,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他并不是不知好歹、无情无义的人,那个时候他也是不得已。” “我明白。我从来没有恨过他,我只恨我自己,明知道不可行却没有阻止他们……”他停顿了一下,附在我耳边压低声音说道,“别出声。有人来了。” 果然很快就有一声声富有韵律感的脚步从楼梯处传了来,那人的脚步很轻但在我听来却好像哥斯拉。刚刚那点愤怒青年地热情全被小腹的坠涨感冲淡了,说的直白些就是我快尿崩了……我好恨呀,为什么自己害怕不光有心理反应还有生理反应,更恨云清为什么非要我蹲着。话说这个姿势真地很容易黄河决口呀! 我们清楚地听到那个人上了走廊,停在云清的门前,推门而入,出来,走到我地门前。再推……我们当然是插了门的,不会让人轻易得逞。我以为外面的家伙会选择撬门,没想到人家居然是用敲的。这让我和云清深感意外。一时间不知所措,他缓缓抽出宝剑。三尺秋水泛起凛凛寒光。我按住他的手。示意他让开,然后悄悄拉开门闩再奋力一推。随后人体扑地声、呻吟声接连响起。 这个呻吟声有点耳熟…… 在云清和凌霄麻利地掌起灯,照得小五指间地鲜红格外耀眼。“乖乖,姐姐对不起你!”我赶忙从怀里掏出手绢,按在小五血流不止的鼻子上,但愿没给他撞坏了。 凌霄简单看了看,问道,“你怎么会在这?莫言呢?” 不知道是鼻子疼还是脑袋疼,小五没有说话,只是皱着眉指指楼下的方向。我们不明就里地摸着黑下楼,走到一半,原本漆黑的大厅霍然亮了起来,虽然灯光依旧昏暗,但在我这迷航的小舟看来,那就是灯塔,那就是希望! 我小马撒欢般奔跑过去,死死吊在莫言的脖子上摇晃了许久,一不小心看到他身后除了趴在桌上一动不动的几个小二打扮的人外,居然还有个武大郎体型的男性……没等我寻问他姓甚名谁家里几口人人均几亩地地里几头牛,就有人主动来答疑解惑了。 老板娘举着灯火,声音仍和傍晚时一样清脆,唯独缺了那甜得腻人地笑意。“莫公子,你要奴家做的奴家都做了,现在是否可以把我夫君放了?” 她夫君?是谁?我四处巡视,除了那“武大郎”外没有任何能动的闲杂人士。无语问苍天,鲜花缘何插在牛粪上?苍天啊,你不要告诉我,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BG不等于BT,但这样地BG我真觉得有点 我目送着性感美女手挽比自己矮大半头的丈夫,亲亲热热地消失在茫茫夜色中。这个世界很不真实,是地,这个世界很幻灭。“为……为……为什么会这样,他那么矮怎么能娶到那么好看地妻子?!”我结结巴巴地指着他们远去的方向问道。 “这有什么,”莫言不以为意地答道,“你那么笨我不也没嫌弃你吗?”他看了看小五地鼻子,“没事,一点小伤,以后离你这个姐姐远点就好了。我是瘟疫吗?怎么能这样说我?我被伤害了。 我在他们身边讨好地蹭来蹭去,他们虽没表达出什么厌恶,可也没表现出什么喜悦。没错,我是小透明。莫言只顾着和他们摆弄那几个不死不活的家伙,完全没有小别胜新婚缱绻。 莫言告诉凌霄,说他带着小五来到这,并没见到凌霄向他提过的那位老掌柜,只有这个美艳老板娘,便叫小五换了身破旧的衣服过来。小五冒称是老掌柜的远房亲戚,来投奔他,老板娘见他年纪小又是一个人,很痛快地告诉他,她把这个店盘下了,老掌柜已经搬到村子里住了。之后,他们找到了老掌柜。老掌柜在确定他们的身份后,告诉他们,自己是被赶出来的。 一天有个高挑的女人和一个矮小的男人去到店里,说要盘下店面,出手也很大方。那店是他和二少爷接头的地方,他当然不肯卖,为了不引人怀疑,他只好说自己对这里的花花草草都饱含感情废话时,几个身强体壮的青年后生闯了进来,把钱硬塞给他,之后就不由分说地把他轰了出来。如果他动手,那些年轻人并不是对手,可他如今只是个普通的老头,只得窝窝囊囊地住到村子里。 靠着小时候听墙根积攒的经验值,莫言轻轻松松地发现了他们准备半路劫杀的阴谋。再往后就像我们看到的,莫言以“武大郎”为人质,卑鄙地胁迫老板娘撂倒同伙。事情就这么简单,但也不太简单。首先,他们为什么要对凌霄下手?如果只是因为简单的有仇倒还好办。其次,他们为什么选择在这动手?知道凌霄要去吊唁就一定要路过这里?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当凌霄问起老板娘,以前的老板怎么不在时,她会那么慌张呢?我高举右手绕场一周,试图引起他们的注意,未果,遂高声提问。众人佯装失聪,将该捆的都捆住后,光速退散,唯留莫言与我四目相对。夜黑风高、四下无人,怎能让此良辰美景虚设? 我靠在他的胸前,娇滴滴地问道,“你呆会想做什么?” “洗洗睡觉……” 第九十七章 会师 伺候自己心仪的人洗澡,真是人世间最快乐的事。我摩挲着他被水泡得滑溜溜如同杨桃罐头般的肌肤,从小腹摸到前胸,又从前胸摸到锁骨,“你怎么不说呢?” “说什么?”他把前胸贴到大腿上,扔了条毛巾给我,“给爷搓背,搓好了有赏。是这句吗?” “不是,再想!”我拿起毛巾在他背上装模做样地蹭过两下就当搓完了,“不要叫我提醒你,自己想才有情趣。” 莫言小鸭浮水似的用指尖在水面上刨了刨,随后装作很夸张的样子,“知我者娘子也,怕烫到我,连热水都不敢加。” 我从炉子上提过水壶,“双手抱头,烫死不管!”这家伙太不可爱了,想叫我加热水还不直说,不过再不可爱也是个活口,真烫死了也是作孽啊,只好一手提壶一手试水温。我把水兑好,把壶放下,“不知老爷还有什么吩咐?” “我有点渴。” “渴还不好办,低头,张嘴,还是温和的,多好。”我把手泡在水里,有一搭无一搭地往他身上撩。一种异样的情愫在我们之间荡漾,多么经典的镜头,唯独男主角的经典台词憋不出来,略煞风景。我咬着他的耳垂,不依不饶地提醒道,“说嘛。”莫言咬咬牙,看了看房门。我见他开始犹豫,知道好事将成,兴奋地搓着手,“放心吧,门我都关好了,他们不会听见的。” “好吧。”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万分无奈地说道。“你还满意你所看到的吗?” 虽然他的语气很麻木,表情也不在状态,但我仍然很兴奋。等了这么多年,终于有机会发挥一下了。这是多么经久不衰的桥段呀。之后通常会以粉红色地暧昧或桃红色的OX作为后续发展。男主在问这句话的时候,往往还会故意大大方方、充满骄傲地将第一性征展示给女主,而女主多会娇嗔道“流氓”、“讨厌”等等。可假如女主非常不给面子,那会怎么样呢?我老早就想做这个试验了,于是千般柔情万分恩爱地搂着他说道。“不满意!” “你说什么?”莫言气急败坏地将我死死拉住,顺势往怀里一按,“不满意?你什么地方不满意?!” 我看着离自己越来越近,最后离鼻尖只有几厘米地水面,再无心逗弄他,奋力挣扎道,“我满意,我特满意!我唯一不满意的就是你浑身上下都太令人满意了,我代表冥王星鸡肚你!” 他心满意足地将我放开。.1-6-K,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告诉我,天赋人权,上天在赋予我嫉妒他地权力的同时也赋予了他被我嫉妒的权力。我没有嫉妒。我哪敢嫉妒他?只是有点鸡肚罢了……地球真是越来越不适宜人类生存了,危险生物太多。我以后就要和这个危险生物作伴吗?想到这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你冷吗?”他惊诧地摸了摸我的手。“手挺热的嘛。” “我不冷。我只是有点鸡冻。你慢慢洗,我先睡了。”我躺在床上。暗想,幸亏刚刚没把那句“你两腿之间夹个干虾米皮是什么意思?新时尚吗?”说出口,否则估计这会早被按澡盆里淹死了…… “小美人,等急了吧。” “是啊,急死我了,快吹灯,有亮光我睡不着!” 他嘟囔了一声“真麻烦”,心不甘情不愿地从热被窝里爬了出去,又摸着黑爬了回来。 “咱们俩是不是有点太明目张胆视诸位君子为无物了?”我做贼心虚没底气,连说话都多用疑问句,“要不你还是去隔壁睡吧?” “怎么,不好意思还是怕他们知道?如果是后者,我劝你大可放心,”莫言在耳鬓厮磨地时候,还没忘把手搭上来,“云清和小五说不准,但凌霄肯定不会不知道,所以你现在担心也晚了。不过我想他是不会舍得为难你的,小表妹。”他用上扬的声调戏谑地强调了“表妹”二字,把我那比被雕牌超白洗过还纯净的小心肝惊得扑通扑通的。“你说我该怎么向他们解释?”一想到自己这种肉体窃贼似的恶劣行径,我就心慌,生怕被当成妖孽烧死。当然,除了害怕,对他人的欺骗也令我良心不安。 坦白地说,一开始我觉得这个游戏很好玩,在一个新鲜的地方,以一个新鲜的身份,开始一段新鲜地生活,这是多么美好啊,原来这个世界除了宅和腐还有别的存在。明珠小姐美丽大方的外形我是非常欣赏地,很具欺骗性,比我贼兮兮色迷迷的样子强多了,玩无间地时候一定好用。不仅如此,我还能接收她地漂亮衣服和首饰一堆,以及年轻貌美大哥一枚,将来甚至还会得到一份丰厚的嫁妆(我真是太高瞻远瞩了)。不过从见到她那该死不死地倒霉未婚夫时,我就彻底觉悟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养女儿千日,嫁女儿一时,嫁到人家就是人家的人了。真想扯起女权大旗迎风高呼啊,不过估计还没等把旗子拴到旗杆上我就得被愤怒的人群用铜板活活砸死。 在遇到明珠小姐某些可爱的男性亲戚后,就更加坚定了我结束游戏的决心。她家背景太复杂,真是很黑很后台呀,万一哪天皇帝抽筋了想要打击黑恶势力说不定会受牵连,就算皇帝不抽筋,别人抽筋也够我受的。现在已经有人抽筋了,我必须想办法改变,不管是改变自己还是改变别人,反正不能坐以待毙。 “告诉你,我受不了啦,再这样下去我只能装疯了。”我怏怏地摇晃着莫言,“都怪你,都怪你,都怪你!快给我想办法脱身。” “我觉得你刚刚说的那个办法就不错。”莫言收起笑容,作出一副严肃的样子,“你喜欢制服诱惑吗?” 我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了,“非常喜欢,探索相同制服下所包裹的不同胴体,是一项神圣而有爱的事业。” “这就行了。”莫言作释然状微笑,“你只要把这个告诉他们,都不用装,他们就会相信你疯了。” “谢谢您的赞赏。”我感慨道,“不过我觉得这样说兴许会更好,告诉他们我是一个天屎,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好天屎,从遥远的西方风尘仆仆、扑棱扑棱地飞来,一不为名二不为利,只为给在黑暗中摸索的他们指出一条通往幸福的光明大道……” 莫言嬉皮笑脸地打断了我,“请问哪边是西?”“西!西?西……”方向无能的我立刻被问住了,干脆大被蒙头,“西什么西,赶紧睡觉,睡得慢的是猪!”我安安静静地躺了一会,实在没什么睡意,便偷偷向旁边的狼爪摸了过去。“你睡着了吗?” “睡着了,连你摸我都感觉不到。” “哦,原来是睡美人,那我可为所欲为了啊。”我发泄似的踢打着他,“死鬼,讨厌,居然敢不理我!老实交代,是不是背着我勾搭什么男狐狸精了?告诉你,男人都不是好东西,特别是那些热情洋溢的诱受。不信你看演《断背山》的那个短命小攻,分明就是被克死的!” “不要乱想。”莫言积极主动地帮我翻了个身,“快睡,明天还要赶路呢。” “你和我一起吗?我不想与凌霄独处,他对我太好太深情了,老让我产生一种我是大坏蛋的错觉。” 我把莫言当作心灵挚友,真诚地向他倾诉自己的苦恼,而那无良的家伙却将此当作笑谈,还说和凌霄在一起能帮助我客观地认识自我。 第二天一早,我发现他们看我和莫言有点异样。幸亏莫言及时撩起袖子,以臂上的指甲印作为证据,才勉强解释清我昨晚的叫声是怎么回事。没错,是我挠的他,但谁规定只许被挠的叫唤不许挠人的叫唤了? 凌霄将昨晚绑住的人统统交给了老掌柜处置。看老人家捻着胡子忠厚地微笑,我不禁感叹,多好的人才呀,要生在抗战的年代绝对是特工中的高工!交代完后事,我们也该重新上路了。终于能跟凌霄分道扬镳了,这意味着我在一段时间内可以不用受良心的拷问了,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振奋的消息呀,但不知怎的,我却高兴不起来。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大的矛盾。 直到被莫言塞进车里我还在念叨“他会不会遇到麻烦,他要遇到麻烦该怎么办,万一他遇到麻烦又无法脱身该怎么办?”小五和莫言宽慰我说,他一个人做什么都方便,反而更安全,特别是他的几位师兄见过我们,与其到时候躲躲藏藏还不如早些分开保险。 为了维护世界和平,我复活了!! 第九十八章 生活爱我我爱生活 心情好胃口就好,从把屁股坐稳的一刻开始我的嘴就没闲过。尽管我再三解释,我正处在发育阶段长身体呢,可他们看我的眼神仍像是在看饕餮。没有凌霄在,大家感觉都轻松了不少,连车厢的帘子也撩了起来。 小路上除了我们再无别的行人,我便趁机放肆起来,把头枕到了莫言的大腿上。我本以为云清和小五多少会惊诧一下,没想到他们竟只是笑了笑,并未多言。他们默许了我的感情,那可否不介意我的身份呢?莫言的手指长而有力,还很温暖,摸在脸上热热的,非常舒服。我真想日子永远就这么过下去,躲到山林湖泊之间,远离车马喧嚣、纷繁嘈杂。回去后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还不如逃掉算了,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去过钓徒樵子的生活。 我不是什么义气干云的大善人,但与身边这些活生生的古董相处久了,也是有感情的。云清看我和莫言的眼神充满了羡慕,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像极了无辜的小山羊。我觉得他很可怜,一夜之间失去了所有,但却不能恨任何人。难怪韩非子将游侠列为社会五害之一,有时候自掌正义、自以为在扶危济困的义士的确挺害人害己的……如果没有那些不好的事情发生,故事会如何发展?也许我会见到一个浑身簇新的小伙子正在对师父老泰山行礼,而他身后跟着的正是过去的师妹如今的娘子。如果我可以改变历史该多好。 真想站在紫禁之巅对着月亮高喊“我是万能,我谁也不怕!”,然后在底下还得齐刷刷的跪那么好几千人与我呼应“万能,万能。万万能!” “你在想什么?”莫言揉着我地太阳穴问道。 “少女心事,怎么能随便说出来!”我用衣袖遮着半张脸,作羞羞状。“不过你要非知道不可,也不是绝对不能说……” 莫言的眼睛咻的一下亮了起来。.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他兴致盎然地把耳朵靠近我地唇边,“来,小声告诉我。” 我用眼神示意小五离远些,随后搂住他的脖子挨到耳边,骤然提高音量。“什么时候吃饭?!” 我是路痴亦是文盲,不光没有方向感,连城门上方地字也不认得,他们要有意扔我或卖我,绝对不用担心我能找回去。小五说,他已经十多年没回家了,如今也不急个一时三刻。于是我们便可以沿途撒撒欢,心情好还能捎带手为祸下人间、横行下乡里。市集上的人很多,我怕走丢了。所以一直偷偷牵着莫言的衣角,惹得云清和小五一阵偷笑。 路边远处的一个院子前停了几辆大马车,一群有老有少的男性正在往院子里搬东西。其中不乏年纪青青并面目秀丽如少女者,令我心悸不已。“美人啊。真是美人……”我喃喃自语。 我说地时候很小声。可没想到还是被莫言听见了。“你一个大姑娘在街上盯着男人看,不觉得不好意思吗?”莫言的语气透出股山西老醋的味。“你平日里不是也很讨厌别人看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圣人的教诲要时刻谨记!” “政府支持BG,我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人不花痴枉少年,我可正是年少风流的好时节!”我挣开莫言上来拉扯的手,掏出几个铜板,“乖,别闹了,快买包红塔山去。哦不对,这没有,那就买块糖去吧。”又继续巴巴地望向美男如云处,“哼,他们是美人,可姑娘我也不残呀。什么叫己所不欲?我要是个男人,能被我这样的绝世美女盯着看,非当场乐晕过去不可,多荣幸多长脸的事呀!” “走,回去照镜子,让你看自己看个够。”莫言恨恨地说道,“人家这是戏班子,不是牛郎店,不招待你这种人。” “虽说术业有专攻,但业余也有业余地乐趣,我不嫌他们业务不熟练。” 莫言不知是太久没见忘记我的本来面目了,还是压根就没发现过我那颗不灭的拳拳地怪阿姨之心,竟将“O”口型保持了数秒,随后便不由分说地要拖我离开。由于没有大树、电线杆等物可抱,我的劣势非常明显,只能依靠耍赖地手段尽量拖延。大概是我们地动静过大,惊动了远方美丽的小动物们,错愕、惊讶、茫然……一齐投向我们。我和莫言赶紧放开对方,作男女授受不亲状。 这时从院子里走出了一个年约弱冠地男子,看起来像是个管事的,丰姿俊逸、人品秀美颇有玉树临风之态。“押一根黄瓜,我赌他是唱小生的。” “押你一张大脸……”莫言转头对躲到自己身后的我小声嘟囔了一句,“还不快走,还嫌没丢够人?” “才不走呢。噢呵呵,帅哥看我了,看我了,看我了……”随着帅哥的脚步越来越近,我也闭上了嘴。 “不知二位有何见教?”帅哥声如碎玉,很是清脆。不知是不是戏唱久了都会这样,反正我觉得他说话的腔调和一般人不太一样。 莫言有些尴尬,“舍妹鲜少出门,让公子见笑了。”话音未落,便要拉我离开。 “二位请留步,”帅哥莞尔一笑,朗声道,“今晚是我们清溪班第一回演出,还望赏光。” “一定一定。”莫言颔首道。 我目送帅哥消失在大门里,仍不甘心地回头张望,“帅哥真的看我了,还看了不止一眼……这个世界简直美得不真实啊!” “快走。”莫言急急地拉了我一把,“听到他刚刚说的了吗?” “听见了,叫咱们晚上去看戏。”我魂不守舍地呢喃道,“你说,他是不是在暗示我,想和我幽会?” 莫言沉沉地叹了一口气,压低声音,“他在转身时说,叫我小心身后。你不要回头,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有人要跟就让他们尽管跟好了。” “唉,人长得太美果然不是好事。”我忧郁地捋了捋额前的浏海,其实我也就是比一般人稍稍漂亮了那么一米米罢了,哪至于这么跟踪我呀?我的亲卫队真是太执着,太令我感动了。等哪天莫言不在,我一定要好好招待他们,让他们坐在高高的谷堆上面听怪阿姨讲那未来的故事。 我们拐回大街上,老远就看见云清和小五顶着两张焦急的傻脸四处寻觅。刚一走近,小五就抱怨我们乱跑也不说一声,“表姐,我还以为你被狼叼走了呢。” 莫言双臂抱于胸前,哼哼地说道,“她把狼叼走还差不多。” 我追八卦、传闲话、挖JQ的爱好比较低俗,凌霄在胭脂堆里打滚的爱好比较本能,那莫言的爱好该如何定义呢?莫言买下那个精致的绢人娃娃时,我的眼珠子差点掉地上。当他满目温柔爱抚着娃娃时,我就彻底的纠结了……我暗暗安慰自己,“没关系,男人适度的娘一点不算什么,温柔!”可一想到将来有个男人为了给娃娃穿什么衣服而与我发生争执乃至大打出手,我就感到身上阵阵恶寒。不过换个角度想想,能趁机花他的钱给我自己添置些高档货,又觉得万分欣喜。 人生啊,你为何总是这样矛盾?你这个让我又爱又恨的小妖精! 第九十九章 看看苍天饶过谁1 莫言不许我跟着一起去看戏,我说我可以换男装,我可以不说话,我可以不犯花痴,但他仍然坚持要我老实在客栈呆着不许乱跑。吃过饭他就一个人出去风流快活了,完全不担心我们日久生情、干柴烈火、酒后乱X,一不小心玩出个3P火枪手之类的游戏,真是太不小心了。或是说对我太放心了?如果是后者,那我可要伤心了我坐在窗边,看着漫天繁星,不禁想了很多很多。从狼人变身想到借尸还魂,从借尸还魂想到我自己,再从我想到莫言。是的,我怀疑那家伙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我有那么多简单的愿望他不帮我实现,为什么非要选这最麻烦最离谱的?我才不信他是真心想帮我实现愿望呢,他要能助人为乐,除非山无棱、天地合、你是疯儿我是傻。哼,他要是安了好心,我宁可化身为龙九子中那个长得跟龟差不多的霸下,给他老人家驮一辈子的功德碑! “明珠小姐,在想什么?” 我有点出神,云清突然出声把我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常态。“没有外人,叫我名字就好了。” “你在想什么?”云清轻轻地靠到我身边,“眼神凶巴巴的,是不是在为莫言不带你出去的事生气?他也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我们这一路上还是小心些好。” “我是生气,不过倒不是因为那个。” “哦?那是因为什么?”小五笑嘻嘻地问道,“总不会是我们招惹了你吧?” 我狠狠向他瞪去,惊见这小东西又再用左手拿杯子,立刻皱着眉哼了一声。幸亏他机灵。马上就明白了我的意思。这孩子近些日子比以前散漫了不少,一开始他在云清面前还有所顾忌,如今日子久了便也不在乎那许多了。我想应该是因为凌霄的缘故吧。他一个人孤苦了十多年,终于又能得到兄长的爱护。一定觉得很有安全感。想象一下他惶惶不可终日的样子我就感到心疼。.网,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他要我讲个故事,我不是不能讲,只是一想到他曾说过我讲故事地样子会让他想起他娘我就很郁闷。人家虽然生性懒惰不喜锻炼,但天生丽质,身材保持得还算差强人意。怎么能和生养过三个娃的大姐比呢? “想听故事?求我啊我拖着长长的鼻音哼道。 门外忽然传来店中伙计地声音,说是有客人找。我们在这能有什么客人?大家一下都慌了起来,不知该如何应对。 “是莫公子差在下来的,不知明珠小姐可否相见?”一个清清亮亮地嗓音传来,令我们不禁一怔。云清示意我和小五退后,自己上前开了门。 “怎么是你?”居然是在街上和我们(根本目的一定是我)搭讪的仁兄,我由于兴奋,连声音都颤抖起来了,“来找我的吗?” 他微微行了个礼。“莫公子今晚兴致不错,便叫在下来请小姐一同过去。” “这么晚了,小姐出去恐怕多有不便。”云清狐疑地看着他。“莫公子向来行事谨慎,今天怎么这般没有分寸?” “这位公子说的是。这不过是莫公子地醉话。在下心里其实也觉得不妥,只是我这做主人的……”他轻声笑道。“规矩上还得来问一趟。明日一早,等莫公子酒醒,在下亲自送他回来。时辰不早了,告辞。” “你等等,我跟你去。”我转身对云清说道,“我还是过去一趟的好,免得麻烦人家照顾。”随后拿了件单衣加上,便跟着那人出去了。心中暗骂莫言有病,想叫我陪还不回来,非要我出去,难道是玩情趣,想尝尝章台之柳随手折的滋味?哼,一把年纪了,学什么风流年少?!明早找他要出场费,少一文都打断腿! 门外早已停了素帷小轿等着,我匆匆上轿,之后轿子便摇摇晃晃地起了。 “你叫什么名字?”我心潮澎湃地问道,感觉又找回了十四岁的感觉。轿子外的人不甚热心地答道,“宁远。”即便我偶犯花痴,但也不至于太傻太没眼力价,于是帅哥的冷淡就这么浇熄了我的漏*点。 我坐在轿子里看不到外面,但走了这么久好像也该到了吧。“宁公子,咱们还有多远?” “这就到了,”宁远说道,“停下吧。” 我兴冲冲地撩开轿帘,没看到想象中的灯火辉煌,只有一片黑黢黢地空旷。“你这是什么意思?劫财我没有,劫色我更没有!”我迅速缩回轿子里,哆哆嗦嗦的哀求道,“几位大爷,放我回去吧,我不适合你们……我有病 一个轿夫冷笑着把我拖了出来,“这就是表小姐呀,当真见面不如闻名。” 他管我叫表小姐,也就说明他是仇家的手下,为什么对我这么没礼貌?难不成……遇到叛军了?!我讨好地点头哈腰,“是是是,小地才疏德薄、外型猥琐,哪比得上大哥您这一身正气、一表人才!” “哼,你勾结奸夫,扰乱教务,妄图篡夺教主之位,该当何罪?”另一个轿夫指着我的鼻子骂道,“不知廉耻地小贱人!” 我在恐惧中忽然找到了一点喜感,终于被骂了,这才叫天理嘛。我不光和莫言滚床单,还整天对别人贼心不死,太过份了,这要还没正义人士出场,那才叫稀奇。我发现人就是贱,至少我就是贱,否则为什么人家开玩笑说我长得丑我都会跳起来骂,被人义愤填膺地骂作贱人反而不生气了呢?所以说人家骂地对,我就是贱。不对,我错了,人家这不叫骂,这叫阐述事实其中一人我们就姑且将之称为轿夫A好了,从怀里掏出个钱袋扔给宁远,看样子沉甸甸的。我望着他心满意足地样子,心中一阵哀叹,人面兽心的畜生啊,你这钱可是用姑娘我的命换来的,你都不说分我一半棺材板钱?太没风度了吧。 宁远掂着钱袋,似乎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不知我这差事办的二位可还满意?” 轿夫B不解地打量着他,“放心吧,我们会向上面替你多美言几句的。” “我听说三位公子与表小姐感情笃深,大公子更是有意与结秦晋之好……”宁远意味深长地笑道,“只是不知这上面是指哪一位呀?” 我很无语,古代一没有论坛,二没聊天软件,怎么八卦的传播速度一点都不带慢的呢?这都什么和什么嘛,就是凌霄在聊天时提过那么一句而已,那也完全出于想叫我留在他家当使唤大妈的目的,我和他家大公子连面都没见过,结个屁好。 那二人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应答,只得凶巴巴作势要赶宁远。 “想让他走,就先把你们的命留下!”那一刻,衣裾翻飞,剑光灼灼,云清用他略嫌单薄的身子挡在我面前。那两人倒也不惊,只是拍了拍手,又从两旁的黑暗中闪出八九人。云清大概之前并没发现埋伏,低声叫了句“不好”。难道我们俩真的同属炮灰俱乐部,而我们的存在价值就是为了激起主角们的昂扬斗志?不要啊,我们还年轻! “你就是云清?”轿夫A冷笑道,“早听说你功夫不错,不知对付我们这么多人,有几成把握?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只要你走,弟兄们就当没看见你,否则你就等着和这妖女一起去死吧。” “死?”云清大笑道,“我护不了表小姐周全,就算三位公子不怪罪,我又有何颜面苟活于世?!” 他……他太讲义气了,我真感动!太有节操了,是枚好小攻,我若逃出生天定要寻个有贞操的好小受给他! 第九十九章 看看苍天饶过谁2 我们这边剑拔弩张准备拼命,宁远却好像并不着急,只是站在一旁看热闹,眼角眉梢饱含笑意,只不过这凛凛笑意着实看得我发寒。 云清一手抓着我一手持剑护在胸前。那些人呈扇形向我们缓缓围来,我们只得步步后退。我知道这样不是办法,也知道云清没有把握,他一个大好青年,我这么个多余的家伙不能耽误人家啊。左明珠已经死了,我也不该来到这个世界,整个事情本就是个错误,现在终于到纠正错误的时候了。 有了强大的精神支持,我一下就坚定起来。“你走,别管我,”我毅然决然地对云清说道,“国家需要你,人民需要你,你的事业还要继续!” “杀了我吧,我死了就能还这天地一片清明!”我尖叫着。天边一记惊雷劈下,令场面更显凶戾凄绝。我不想要这副身体了,我不想再带着她招摇撞骗了,不管是欲加之罪还是我真的在无意中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总之都和我有关系。如果我死了事情就能平静,那就叫我死吧,正好回家,还能留下个好名声……到时候人家一讲起我,都是两泪涟涟“那是我教圣女啊”,多有面子,也不枉我这不人不鬼的走一遭。 “不许胡说!”云清厉声道,“难道你也想像我师妹那样……” 如果能选择的话,我当然不想。可看这个架势,我好像已经没什么选择的余地了。云清以一当十已经很勉强了,再加上对方是有备而来,使他更显狼狈,不过最要命的是。他还得顾着我。“别管我了,你走吧。”我想挣开他的手,无奈他力气太大。急得我大喊,“快走。你以为自己真是赵子龙啊!” 我告诉他这不是小男孩发英雄梦的时候,他留下不过多搭条性命进去罢了,他不肯听,仍旧苦苦支撑。.1-6-K,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他地臂上受了伤,原先只是一点小伤。现在因为不停的用力,已将衣袖染红了大片。我看得出他已经累了,他的呼吸重了动作也缓了,对方当然也看出来了,所以只是将我们紧紧围住并不急于近身。 我们身后地空间越来越小,丢掉性命不过是个时间问题,想到自己将这样不明不白的身死于此真不甘心,特别是还拖了云清这个死心眼地当垫背。等会下去见了阎王爷,还不知怎么向他们解释左明珠死两次的原因呢。伤脑筋啊。就在我走神之际,忽觉耳边一阵衣风掠过,手被人拉了一下便与云清分开了。之后土地的颜色越来越清晰,我条件反射地想用手扶地。可还是莫名其妙的脑袋先着了地。我最后的记忆是自己地额头冰凉。有黏糊糊的液体流进了眼里…… 世界一片漆黑,我大叫“开灯啊。天都黑了,省电也没这样省的!”,转念一想,自己呆的这个时代还没电呢,又忙改口“省油也没这样省的!” 没有人理我,无论我是嗷嗷还是喵喵抑或汪汪都不见回应。大家一定都出去玩了,看我睡着就没叫我。可我是什么时候睡的呢,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这一觉我一定睡了很久,否则脑袋不会觉得这么木木的。 “你还有脸躺着?!”一个恼怒的声女声在耳边响起,“李悦,说你呢!” 我觉得这声音挺耳熟,忙问道,“您哪位?” “死丫头,教师节不来看我也就算了,居然连我的声音也听不出来。我是你地语文老师!”老师咆哮道,“看到没有,你这就是报应!” “不是吧,老师您这话从哪说起,您是教语文的又不是教数学的,我怎么对不起您了?我语文成绩一向优秀,都在及格线上呢。” “光及格就够了吗?#¥……##@”老师愤怒地教训了一顿后,长长地叹了口气,“你以为你小时候干地那点事我不知道?” 我不胜惶恐,“我小时候干过的事不少,不知道您说地是哪一件?” “我在上面讲《虞美人》,你在下面写《瑜美人》;我在上面讲《赤壁怀古》,你在下面写《赤壁怀子》。说,是不是你干地?” “是是是,都是我干的。我还记得当时写完《瑜美人》顺手给夹在数学练习册里了,结果回到家忘拿出来,第二天和作业一起交了。” “我教你语文就是为了让你写这种乱七八糟地玩意吗?你说说你,你对得起我吗……”老师的声音渐渐缥缈,终于消失在了远方。 “这是梦,这一定是梦。”我安慰自己,并庆幸那篇夹在英语书里的赵匡胤x李煜的虐文没被发现。 我继续懒洋洋地躺着,游走于半梦半醒之间。又觉得有人在身边说话,似乎是莫言的声音“怎么样,为什么还没醒?” “公子请放心,老朽已用金针刺过小姐几处大穴,想必不久便能醒来。”一个苍老的声音答到,“只是小姐磕了头,又受了惊吓,刚醒来如果认不清人,切勿惊慌。”过了一会,他又继续说道,“这是药方,有活血化淤之效。” 莫言道了谢,叫人送大夫出去。 原来我没死,被人救回去了。云清……云清怎么样?我一着急竟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客栈的房间里。莫言坐在我身边,一脸关切,“还记得我吗?” 我刚要点头,猛然发现站在角落的宁远,吓得一机灵,他担心我说出真相,要知道我脑子清醒肯定会对我不利。于是忙叫道,“你是谁,我不认识你,这是什么地方!”我的命真苦,脑袋还昏昏沉沉就又要演戏。 莫言看了看宁远,没说什么,只是帮我把被子拉紧了些,随后又帮我擦了擦脸。 “来,让我看看。”宁远走过来伸手要摸我,吓得我尖叫着直往床脚躲。他随即大笑,问我是不是真的不认得他们。我做了肯定回答。他又问,如果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为什么不躲莫言只躲他?我便一口咬定,他长得没莫言和善,看起来像反派人物。别装了,我不会杀你灭口的。”他笑得更灿烂了,“我去叫云清过来,他一直在惦记你呢。” 他把门关上后,莫言终于也笑了,“原来你也不是很傻,还知道假装失忆,不过下次要装像点。” “这是怎么回事啊?我都糊涂了。是宁远把我骗出去的,可这会怎么又在这?” “我不知道这主意是他一个人想的,还是凌霄授意的,不过咱们往后有热闹看了。”莫言气定神闲的笑了笑,“这可真是一箭三雕、一石三鸟的好办法。前天晚上对你不利的人已经都被宁远处理掉了,从今往后,教中在此地的事务都由他一人主管,云清忠心耿耿自然也不会受了亏待。这样一来,凌霄不光拔掉了自己不信任的人,提拔了自己的心腹,更试探了云清心意。” “唔,这办法是不错。”我怏怏地撇了撇醉,原来闹半天只有我一个人是炮灰俱乐部的,“一群畜生,怎么都没人想过我的安危?!你没告诉他们LOLI是要圈养的吗?!” 第100章 别思 宁远的书房中充满了干燥的书香,他坐在桌前正写着什么,没有招呼我。我将房门关紧,把孩子们依依呀呀的声音闭在了外面。谁晓得这看似平凡的戏班子里藏了什么秘密,又有谁能想到那看似亲切讨喜的年轻班主是多么铁石心肠。 我走到宁远身边,瞄了一眼他的信。由于速度太快,除开头的“子鸾吾兄”外没看到任何有价值的内容。他的字迹绵软但笔触有力,乍看起来是女子的娟秀,然而细瞧之下又不失男子的潇洒。他用蜡将信封好,放在一旁,“请坐。” 一早听说他要见我,吓得我差点当场抽过去,一骨碌躺回床上,哼哼唧唧地对来报信的男孩说道,“回去转告你们班主,就说奴家病入膏肓,恕难从命啊!咳咳”我临了还惦记着咳嗽两声来增加气氛。当然事后证明这纯属画蛇添足,脑震荡再震也不至于把人荡出肺结核来,也就是说我这一磕之下应该成为阿斗而不是茶花女。这个傻子都明白的事实只有慌乱中的我不明白。 那个灵巧可爱的小弟弟也不急于戳穿我,而是做出一副无限惋惜的模样告诉我,宁远吩咐了,如果我的身体还不舒服就带回去让他亲自照顾。小朋友说完还满脸天真地补充道,宁远最喜欢照顾别人了,尤其是我这种妙龄女青年,只不过奇怪的是那些被他悉心照顾过的人,无一例外都没了踪影…… 为了不成为失踪人口,不给户部的哥哥、叔叔、爷爷们添麻烦,我毅然上了宁先生为我准备的轿子,最后进了他的“阎王殿”。院子里地孩子们仍在唱着“携手向花间。暂把幽怀闲散……”大概是年纪小不懂事,总也找不到李杨二人恩爱的感觉,打我进来就在唱这句。唱到这会还没过。一小段《长生殿》真有这么难吗?我觉得我都快听会了。.1-6-K,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 “明珠小姐。” “是。”我听到宁远叫我,忙坐直身子。把心思从门外拉了进来。 “都怪我行事鲁莽,伤了小姐的千金之体。”宁远表情凝重地起身向我道歉,可我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地确如此,我总觉得他好像在笑。 不管怎样,反正我的回答都是一样。“宁公子言重了。”我陪着笑脸拍着马屁,“看看这街上地大姑娘、小媳妇、老太太,上至六十下到十六,哪个不想亲近您宁公子?能被您这样风华绝代、玉树兰芝、超然出尘的大美人推一跟头,那是我上上上辈子修来的福份。” 说来真是够搞笑的,在那个明媚而忧伤的夜晚,他优哉悠哉地站在一旁,看着云清狼狈不堪地护着我步步后退,直到认为再不出手我们俩就要蒙上帝宠召地时候。终于如救世主般从天而降。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碍事的我先扒拉到一边去。据肇事者本人交代,他当时只不过用小手指弱柳扶风般地那么碰了我一小下下罢了。随后我便袅袅娜娜地扑倒在地并发出轰然巨响,再往后我就成了血染的风采……照他这么形容。要搁在球场上。裁判非判我假摔不可。 即便我确实对他把我推了个头破血流充满怨恨,但本着欺软怕硬的处世准则总免不了要说些昧良心的话。“公子不顾个人(主要还是我的)安危。一心为表哥分忧,当真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地人!”我献媚地帮他把茶杯加满,顺便趁机打量他。 房间的窗子很小,阳光和阴影在他年轻而富有光泽的脸庞上交错。多么鲜活地生命,正充满这个年纪应有的活力。他和我说了些无关痛痒地客套话,无非就是让我注意休息一类。尽管他地脸上洋溢着生动的表情,但从他地眼中我却看不出丝毫感情。 “你是不是有话想问我?”宁远收起了空洞的笑容,问道,“你想问子鸾兄为什么信任我?” 被他看穿心思的我尴尬地点了点头,“你……”“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你是想问这个吧?”宁远微笑着摇摇头,“你那点小心思全写在脸上了。” 我心里不由地咯噔一下,完蛋了,我对他心怀叵测的那点少女情怀估计也都被看出来了。这家伙这会指不定在心里怎么笑话我花痴呢,真丢脸。 “其实也没有什么太复杂的缘故,他曾经救过我,待我情同手足,如今他需我相助,我当然义不容辞。”他平静得好像不是在说一件以性命相托的大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捡了别人掉落的钱包。宁远推开房门,让金灿灿的阳光伴着孩子们学戏的声音一齐倾洒进来。 “嗯,我知道。他说这个人不仅知道的事情很多,而且心思缜密。”我试探地问道,“我想这种人应该没几个,要不你猜猜是谁?” “他都猜不出,我又从何知晓?”宁远苦笑道,“与其徒增烦恼,不如静下心来想想自己该如何应对。”他指指外面的孩子,“他们跟我也有些年头了,每个人的心性脾气我都清楚,将来能堪大用的人才定然出自其中!”宁远的语气充满自信和骄傲。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选择这个行当作为掩护呢?”戏子这三教九流中最下等的职业,不知要受多少委屈,但不管心里再苦脸上总得笑着,什么人都开罪不得。要遇到什么有财有势并缺德着的客人,可不只是被摸摸大腿就能完事的……那无德之徒要长得我这般娇艳动人,狎昵一下倒也无妨,万一遇到个长得跟毛毛虫似的那得多恶心。唉,服务行业不好干啊。“你……”他稍微转了下身子,不好意思地低头笑了一阵,“你想的那个……不会的。” 我浑身的汗毛都立起来了。天啊,他又明白我在想什么了吗?他真的明白吗?难道我又没管住自己的视线?我只是想了想小菊花,好像还没看呢吧……我好后悔没把扇子拿来,否则还能遮遮脸,估计这会我的脸已经成油焖大虾了。 他猛然伸手撩起我额前的头发,给我吓了一跳。“还疼吗?”他轻轻摸了摸我结痂的伤口,“别怪我那晚狠心……” “有点。我早不生气了,不让云清挂点彩,你也不好处置那些人,这样就成了你情急之下不得已才下杀手,别人也就不好多说什么。”我小声问道,“听说,他们也是受人利用,真的有必要这样吗?” “信不过的人留着也是祸患……” “是啊,也是祸患……”我喃喃地重复道。想起凌霄曾向我提过莫言来历不明,希望我不要和他在一起,那是不是说明他也被看成祸患了呢? “你刚刚问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行当作为掩护,”宁远爽朗地笑了,“我带着这么一群半大的小子,还能做什么别的行当?”他告诉我,他就喜欢吹拉弹唱,他还告诉我,他的笛子吹得很好。 分别的那天,他以一曲《阳关三叠》为我们送行,那呜咽惆怅的笛声撩动着每个人的忧思,大家的表情都很沉重。直到走出好远好远,我似乎还能听到他的笛声在耳边缭绕…… 第101章 充满挫败的漫漫人生路 铅灰色的云看起来很沉,仿佛时刻都有可能PIATA一声砸到我们毛茸茸的小脑袋。空气中的水气比启程时浓了不少,闻起来湿漉漉的,连原本吵得人心烦的鸟叫声也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了。 小五陪云清坐在外面,我和莫言则躲在车里忙着卿卿我我猥琐下流。那两个聪明的孩子很贴心,有意给我们独处的机会,不会随便进来,使我和莫言愈发得寸进尺、无所顾忌。 见面之后发生了许多出乎意料的事,以致直到现在我才想到告诉他谭瑾的事和那方丝帕。他没有表现出我意想中的惊讶,似乎对此并不关心。 他把眼神从手里的丝帕移到我的脸上,“字条呢?给我看看。” “没在我这。” 莫言流露出些许失望,把手枕在脑后,闭上眼睛懒懒地靠在软榻边,“我要是你就不先急着难过。” “谁说我难过了?!”我争辩道。 “你急什么,我又没说你不该难过。”莫言狡黠地冲我眨了眨眼,“不管他是出于什么目的,总归是帮你脱了身,他若真遭了什么不测,于情于理你都不该无动于衷。”他轻轻楼过我,“我觉得自己真傻,自以为利用了别人,可回过头细想才发现原来是被别人利用。”他揉着自己的太阳穴,长长叹出一口气,“好久没动脑子,整个人似乎都变笨了,不过也有可能是被你传染的。” “对,是我把傻病传染给你的,”我兴奋得就差摇尾巴了。用两只小前爪猛摇莫言的肩膀,“老实交代,你到底发现了什么?” “你认为那张字条是写给你的。我倒觉得不一定。”我刚要反驳,就被他用点心塞住了嘴。“先听我说完。东西虽然是给你地,但那张字条可就未必了。凌霄为了让你和小五离开,叫谭瑾帮他办寿宴,你觉得谭瑾有可能不知道他的真实目的吗?如果他们当真只是简单地同门之谊,你觉得谭瑾会认可他的行为并同他合作吗?” “你觉得谭瑾可能也和宁远一样。受过凌霄地恩惠,所以心甘情愿为他冒险?其实也有可能因为我的独特魅力嘛……”我羞涩地对着手指说道,“我身似行云流水,我心如皓月清风,我命途多舛将炮灰当得欲罢不能,顿时激起了大侠爱怜之心。”假如一个男人真是为了另一个男人才救我的,那我该多没面子啊! “相信我,不是每个男人都像我这样盲目。” “瞎说,什么叫盲目?喜欢我就叫盲目吗?你怎么知道人家不是心理需求特殊?话说我那个风流涕淌的出场也满拉风的嘛。.Www,16K.cn更新最快.” 莫言哑然失笑。“没能看到你被救美地英雄一巴掌扇在地上,还真的有点遗憾。” 他别有用心地加重了“救美”二字的语气,似乎更强调了我的不美。“讨厌。不许提这个!”我尖叫着捂住耳朵,“我就是拉风就是拉风……虽说拉得过头有点脱肛了。但这并不能改变我拉风的本质!”与此同时。我还在心中默念“谁说反派不能万人迷,大侠就是爱我那厚颜无耻的调调”。试图进行自我催眠。 我蠕动着蹭到角落,回忆着任何有可能为自己魅力正名的细节。一记巴掌引发的情事?太重口味了吧,别人会以为我是M。我看似纯情实则腹黑,仰谭大侠正直风采,意图勾搭,又恐其不近女色,故以苦肉计伺之,以达到让他注意到自己的目地?会有人信吗,我很怀疑。我纠结地挠着头,眼前猛然一亮,虽然那件事没有目击者,但绝对可以说明我的魅力! “你想打击我的自信,进而摧残我地美丽,哼哼,办不到!”我大笑着扑向莫言,“他绝对不是假装喜欢我的,否则就不会摸我摸得那么兴致盎然了……”我看到莫言地脸比抹了海藻泥面膜还黑,才发觉自己好像说多了。 “不,不对,说错了,不是摸我,是摸她……”我指了指自己地皮囊,“来,要不你也摸摸,反正不要钱,不是我的我也不心疼。” 莫言地脸色这才稍微正常了些,但还是不依不饶地逼问我,谭瑾摸哪了? “脚、小腿、脸、脖子,真的就这些。”我哭丧着脸,“青天大老爷在上,小的句句实言,不敢欺瞒。” 莫言质问我为什么不拒绝,万一真的被推倒了怎么办?我无辜地反问,“不是你叫我色诱的吗?”他又怪我没有及时熄火,说可疑。天啊,我是真的很傻很天真,我没被人推倒过,没经验,我从来都是扮演被推开的角色! 莫言貌似平静下来,不过估计依然心怀怨恨,但又不好再多说什么,只能闷闷地瞪着窗外,不知是在为差点赔了夫人而恼怒,还是为别管还剩多点终于夫人还是没被赔掉而庆幸。我已经无心与他争论自己的魅力问题了,只好又把问题重新扯回到字条上。 “我原本不相信他死了,但现在我宁可那是事实。”莫言握在眼前的拳头发出不和谐的咯吱声,“他最好死了,否则我会让他死得更难看!” 我提醒他,他一直是走儒雅蛋腚路线的,偶尔爆发一下,摆个剑眉横挑、怒目而视的造型没有问题,温柔久了猛地一硬朗,观众们觉得新鲜,他那支持度肯定跟屁股底下塞了炮仗一样噌噌地向上长;可要完全转变成暴力猛男就不好了,大家说不定会以为正在收看cos剧《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而他的形象也会……(请大家在脑内剧场自行勾勒鲁智深的英姿) 我趁他犹豫的时候,赶紧将他的拳头掰开眉头抚平,“这才对嘛,美人,来给朕表演下啥叫戏谑而自信地微笑。” 莫言不甚自信的苦笑了一下。“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真地没有想过他?” ORZ一下我那不被了解的责任感以及道德感。“当然没有,对我来说只有你是特别地。你不知道没有你的日子我是多么难熬。就跟没吃肉一样痛苦!”我靠在他的身边轻声说道,“当小三没有好下场。这点你已经亲身体会过了,所以请不要怀疑我会与小三发展……” 莫言顿时如同一只被人踩住尾巴的大花猫,喵呜着对我露出凶相,“不许提过去的事!” 我蜷缩着身子奋力抵抗,“暴力滴不要啊我告诉他。如今反派也要讲究气质,动不动就施暴地那绝对是炮灰里的npc,魅力型反派都是在机关算尽后优美地倒下,就像他过去那样……结果不用多说,自然是我在大魔王哇哇哇的虐待下发出比百灵鸟还动听的嗷嗷声。 外面的人终于受不了了。云清敲敲车厢,隐忍地教训我们要克制,“小声点,这是官道,来往的人多。”我摸着被莫言用鞋底蹭过的小脸蛋。满心委屈……“云兄,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粉红啊!” 莫言心满意足地穿好靴子,嘴角挂着非常适合迷惑纯爱少女的招牌微笑。“都说不许提过去地事了,这可怪不得我。” 我这残花败柳呀。只能抱希望于他没有踩过狗屎。我用丝帕蘸水将脸擦了又擦。“回到正题,你为什么说那张字条不是给我的?” “如果是给你的。你觉得会是什么意思?”莫言敛容做正襟危坐状,“你们俩不会真地相约私奔了吧?” “没有,绝对没有,我向历朝太祖保证。” “那就好。”莫言高兴地在我脸上啄了一 “刚被你的鞋底蹭过,也不嫌脏。” “没关系,我除了昨天不小心踩了你一脚没踩过别地脏东西。”莫言损完我又一本正经地继续说,“你看不懂就说明有问题。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这句话地字面很简单,但在不同的情境下又能有不同地解释,就算被不相干的人看到后诘问他,也容易解释。汉语课不需要我帮你补吧?” “这个我懂,你继续。” 莫言点点头,“我当时注意力都在你和小五身上,所以对凌霄和谭瑾的事也只能猜。你们一走,别人就算碍于种种原因不好明说,心里也会免不了要怀疑与凌霄和谭瑾有关,这样他们就很难像事发前那样经常有独处的机会,自然有些重要的事也无法沟通。我和谭瑾一闹,大家都知道他对你有意,这样他托凌霄带东西给你,别人即便不齿,也算合乎情理。” “你的意思是,他叫凌霄带东西给我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传消息?”我心灰意冷地嘟囔道,“我果然是炮灰俱乐部成员啊。”不过谭瑾一定非常想哭,他肯定没想到凌霄那么君子,居然不私拆别人的东西,更没想到那家伙会藏了那么久才给我。 “我想,他们可能原本有什么打算,但之后种种却给他们带来了诸多预料外的麻烦,谭瑾的意思恐怕是要改变计划。”莫言不爽地哼了一声,“我早该想到的,他要真想与你远走高飞,就该小心些,何必与我当面冲突?张扬开来,你们岂不更难离开?这桩丑事一发生,回去闭门思过肯定是免不了的,搞不好甚至会和凌霄一样被赶出门去。” “没错,凌霄也说他一回去就独自在后山深入简出。” 莫言压低声音,极其认真地问道,“你觉得一个离群索居的人感染天花这种传染病有多大可能?得了这种病,样子会很难看,当然别人也不敢靠近了看他,而他又要求把自己和自己住的用的都通通烧掉,你不觉得他做的太干净了吗?” “这不应该吗?他怕引起大规模的瘟疫爆发,也许又刚好有点医学常识,换做是我也会这么要求。不要以为我们是在洪荒时代好吗?中国人很文明的,关于预防天花传染,在医书上早有记载。”我对莫言的阴谋论颇不以为然,不过他前面说凌霄与谭瑾有奸情我倒很同意,“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呀泪满襟。” 那凌霄在完成大事后,会不会自杀殉情呢?我拭目以待! 我们终于赶在下雨前进了城,并找到了客栈。我站在二楼房间的窗前做凝望天涯状,不知前途是否能像天空一样雨过天晴? 第102章 用爱铺就的漫漫人生路 楼上烟雨蒙蒙楼下芳草萋萋,又一个感时悲春秋的好季节。 经典场景重现:一个面色忧郁略带惆怅的男子小A临窗远眺。这时他肩头一颤,望向为自己披衣服的男子小B,迷茫的双眼顿时亮了起来。小B抚摸着小A光洁的额头,最后在他眉间轻轻一点…… (灯光变暗,镜头转向地面两人交叠的影子,背景音乐----由腐家军合唱的《云漪》渐渐响起: 身似行云流水 心如浩月清风 笑傲江湖载酒行 有情却若无情 满怀浩然正气 一腔剑胆琴心 江山万里任飘泊 天地自在胸中 啊情脉脉 啊意茫茫 知音何处诉衷肠 且把浮名换了淡斟低唱 啊伴一船风 啊乘千里烟浪 五湖四海共徜徉 五湖四海共徜徉) 这首歌太美妙了,它见证了我们最灿烂的年华。当年我不是腐女你也不是宅男,我们通通陶醉于郑少秋大爷那颀长秀丽的身姿。谁曾想十几年后,腐的看出了腐,做种马梦的则看到了通往种马圣殿的康庄大道?呜呼哀哉! 我觉得耳后一热,肩头的衣服便已披了上来。我转过头望着莫言,他的笑容一如既往的温和纯良。他摸着我的额头,我忍不住嘟囔了一句,“这就是传说中地BL转BG。” “你说什么?”莫言的双眼微微一眯。“又在想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了吧?” 我在心底暗骂了句,叫你什么都知道,迟早下毒给你毒成傻子。“我能想什么。还不就是你了?”我搂着他地脖子嘤嘤哀泣道,“这世上除了你对我好。别人都骗我,我再也不相信他们了……” “我,我当然对你好。”莫言的表情是明媚并忧伤着地,“可他们也未必就对你不好。你仔细想想,我不在的时候。他们是不是很照顾你?” “照顾我又怎么样,还不是想让我去给他们当挡箭牌?这对不得好死的奸夫淫妇,噢不对,是奸夫淫夫,如今指不定在哪逍遥快活呢(参见经典场景),我再也不理他们了!” 莫言拉开我捂在眼前的双手,“别胡思乱想,凌霄和小五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怎么会扔下他不管?” “我早旁敲侧击地问过他。他对成就大事根本一点兴趣也没有。烟花巷陌,丹青屏障才是他的理想所在,这会估计早跑路了。” “你就算生他的气。也不用把他说的一点志气都没有……” 我警觉地抬起头,盯着莫言的眼睛。“你怎么一直向着他。老实说,你是不是和他有一腿?!早看你们俩眉来眼去了……” 莫言忙按住我指在他鼻尖的手。.网,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别瞎说,我什么时候和他眉来眼去了?我不过是初见时,觉得他睨视众人的样子有点像……” “有点像什么?你的老情人?”我愤怒地跺着脚,颇有些胡搅蛮缠的意味,“就知道你贼心不死!” “你发这么大地脾气,恐怕都没说到正题。”莫言很不喜欢我提他过去的事,故而立刻阴沉了脸,冷冷地说道,“你气的不过是谭瑾不喜欢你吧?” 张牙舞爪地我顿时失了生气,居然连这么阴暗这么猥琐这么见不得光的小心思也能看出来……被说中心事地我哑口无言。 “喜欢他?” “没有。” “不甘心?” “有点。” 莫言冷着脸与我对视了一阵,先是嘴角抽*动,最后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小丫头。” “笑吧,笑死你才好呢。”我不好意思地别过脸,嘟囔道,“笑掉你地下巴,叫你流一地口水!” “那怎么行?我死了谁对你好,你又对谁去发牢骚?” 窗外的雨声似乎小了些,虽然已近傍晚,但天色反而比之前更亮了些。 被衾下炙热地身体已然有些乏力,我迷迷糊糊地睁不开眼,趴在我身上的家伙却俨然如喝了红牛般神气活现。 云清很会挑时候的在外面敲门,我告诉他,“我正忙着呢。”他没说什么乖乖走了,没过多久又回来问我莫言在哪?我只想快点把他打发走,也没多动脑筋便应道,“在我身上忙着呢!”我的回答简明扼要,他也很识相的没再来捣乱。我不明白我的回答有什么好笑,莫言那厮竟能笑得花枝乱颤,真是莫名其妙。 “行了,爷要睡觉,你可以退下了。” 莫言不死心地捏着我身上脂肪最多的部位,“你可真是天字第一号的没良心,刚完事就不认人了。” “没错,算给你开眼了。滚滚滚,快跪安吧,朕这是单人床没你的地方!”我恹恹地推开他的手,“讨厌,就肚子上有点肥肉,你还摸起来没完了。” “你要觉得吃亏,就摸摸我。”他把我的手拉到自己结实的小腹上。 “我以为只有我这么不要脸的人才会说出这么厚颜无耻的话,没想到你的铁脸功竟也这般出神入化。” “小姐过谦,小生承让了。”莫言不无得意地问道,“手感如何?” “有点鼓。” “那是肌肉。” 我默然翻身,与他四目相对,“你确定不是壮士生子的早期症状?该做早点做,孩子成形后就麻烦了。” 他没有理我,眼神越过我的肩膀。看着房间正中的桌子缓缓起身,“那是什么?” “我的日记。”我忙挡住他地视线,“日记是私人物品。不能随便给人看。你要想找床头读物,我从凌霄那偷了不少禁书。尽管拿去。” 莫言躺回枕头上,眼睛却毫不放松地盯着桌面,那样子简直就是只恶狼。他像得不到心爱玩具的孩子,哼了一声,怫然转身背对着我。“你是不喜欢我,还是不信任我,为什么不能给我看?” 我含混地答道,“距离产生美。”倦意一浪浪地袭来,眼皮越来越沉。 “真的没有什么不方便叫我知道地内容?”莫言狐疑地问道。 我强打起精神,挣扎着张开眼,“没有,真的没有。我从前一直以为自己是宇宙地中心,不光月亮绕着我转。连太阳也得听我的,不过现在我已经彻底觉悟了。我只是我一个人的女主角,在别人眼里呀。我不过就是个无名的过客,今天见了。明天就忘了。别看你现在和我同床共枕。说不定明年的今天,都不记得我是谁了呢。行了。什么都别说,赶紧睡会吧。”为了防止他趁我睡着时下床偷看,我特意把腿挂到了他地腰上。虽然这个姿势不怎么舒服不怎么雅观,但确实比较安全,无论他有什么动静我都能感觉到。 下楼吃饭时,我依然觉得很疲倦,小五一直在追问我是不是病了,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吧。我没好意思告诉他实情,云清和莫言也同样不好意思。好心的孩子以为是赶路赶得太急,当即决定晚走一天,也就是说明天我们可以在城里招猫逗狗为社会制造不安定因素了,呕噎!吃过晚饭,我把这一天的日记记好。我不是每天都记,只捡重要的记,今天很重要,所以尽管很困还是要记的。完事后便猪一般的睡去了。 又是艳阳高照的一日,我换了男装,决定和云清、小五一起出去。云清第一次看我穿男装,惊艳不已,直称赞我像宫里出来的,令我欣喜万分。我知道我气质好,那也没有好到这个程度吧?人家太不好意思了。我用纸扇半遮着脸,扭捏地问道,“王霸之气乎?”他摇摇头,说我像后宫里地非女性服务人员……我oo他个xx的,分明是嫉妒我不男不女半男半女男左女右我中间的中性美! 莫言没有和我们一起出去,借口要在窝里趴着研究地图,不过我知道,他其实是怕我艳光四射抢了他地风采徒伤自尊。 我凭借以一当十的爆发力,生生把他们拖进了烟花柳巷(我认为他们还是乐意让我拖地,否则抱住大树,我肯定拖不动)。我们太勤快了,大部分营业场所还没开门,只有一家早起地鸟出来捉虫。一个眉目娇媚的女子拉住我,问我要不要进去坐。我一时兴奋光顾着自己,忘记了那二位地需要,张口就问,“你们这有脸庞娇嫩的男人吗?”结果被愤怒的姑娘们赶出来了。多么苦大仇深啊,想来当是被那些可爱的兔儿们抢去了不少生意。 我们在各处转了转,中午找了家据说比较牛的酒楼吃饭。我们坐在靠窗临街的位置,下面的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噢噢噢,好标致的哥哥!” “哦哦哦,好俊俏的弟弟!” 我以为小五有凌霄那么一个不着四六的哥哥,应该对我很无所谓,结果他还是忍不住了。 我知道你最近被莫大哥看的比较严,但也不用这么高兴吧?” “去去去,怎么把我说的这么不堪?”我挺挺腰板,解释道,“我可一点邪念都没有,看见这些曼妙的人儿我就忍不住想,这要是我儿子该多好啊。”我打量了他一番,看得他有点发毛,“你爹娘都不在了,有没有想过再找一个?” “咳咳,”他忙放下茶杯,“爹娘……哪是能随便认的?” “古人有云人未必当自生子,但患爱养不至耳,你要认我当义母,我一定好好对你,给你讲故事,给你娶胖媳妇,如何?” 小五大概是觉得自己不成器,怕给我抹黑,于是忍痛推辞道,“劳姐姐费心了,这样就好。” “云清,你父母也不在了吧?”我笑嘻嘻地问道。 “是,是不在了。”他结结巴巴地说道,“可属下比小姐还虚长几岁……” “没关系,我不嫌弃你。”我看看周围低声说道,“咱们谁都不说,有谁知道?就当我比你大好了。”清感动得都快翻白眼了,“小姐想要孩子,就和莫公子赶紧把婚事办了,自己生一个不好吗?” “我听说生孩子很疼的,而且有危险,万一我难产呜呼了怎么办?”我摸着肚子有些害羞地说道,“孩子从那么一小点养到像你们这么大,得费多少事啊,我可懒得伺候。要是一上来就长成了,多好。”我捏着小五的胳膊,满意地点点头,“到底是长身体的年纪啊,几天没摸又结实了,再过两年就能干更多的活了。” 我抬起头,望着云清那不甚强壮但比小五要结实很多的身体,笑盈盈地问道,“你一定能干不少活了吧?挑水、做饭、砍柴、种地、养蚕、织布、盖房子都会做吗?” 他们一致认为我不是想要儿子,而是想找长工。云清万分惋惜地感叹,说我生错了年代,商周更适合我。小五也称赞我是个称职的奴隶主。我真的太不好意思了。 在回客栈的路上,云清突然问我,为何不把那么多活都留给莫言干?我回答,怕把他累坏了,所以想给他再找几个帮手,但我又不方便嫁好几个男人,就想认几个义子。于是他们对我的崇拜再次上了一个新台阶回去后,我发现莫言看我的眼神有点不对劲,崇敬中带着一丝爱慕,似乎是想要亲近但又怕亵渎了我的圣洁。晚上我们讨论了走哪条路的问题,大家一致通过走官道,而且理由也很统一,在人多的地方会比较方便我喊救命。 这次的H写得简直太具有现实主意精神了,比上次跳跃的类意识流更贴近生活,我简直满意得都快晕倒了,不行啊H太粉红了嗷嗷(熄灯拔蜡,摸黑爬走) 第103章 向万人迷致敬! 日记还放在原处,不知他看了没有,希望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吧。可他为什么看我的眼神那么奇怪呢?有点可疑啊。 于是我在后院一把抓住莫言,“说,是不是偷看我的日记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一个劲的摇头。 “好啦,没看就没看,再摇就散黄了。”我一手牵起他,一手指着晴朗的夜空,“夫君,你看这天上的星星多亮啊,就像钻石一样。” “是啊,月亮也很圆。” “嗯,就像蛋黄派!” “你看那好像是云清他们吧?”莫言抬手一指,我顺着看过去,果然是那两头。大晚上躲在阴暗的角落做什么呢?孤男寡男的也不避嫌。我和莫言当即决定去偷听。 “我看二公子的意思是不想表小姐嫁给莫公子。” “是啊,二哥希望能把表姐留下,还说要亲自上门提亲。”小五的语气听起来有些为难,“可我觉得表姐不会同意,她为了逃婚连假装借尸还魂这种事都肯干,真要把她逼急了后果不堪设想。” 我的身体有些颤抖,我握着的那只手也同样在颤抖……什么世道啊,说实话都没人信!我好想跳出来对他们大喊“你们不要把我想得太情圣,我真就是个借尸的魂”。 “我没看出二公子对表小姐有那种意思啊。” “他不是为自己提,是希望她做我们的大嫂。” 我觉得我握着的那只手在出汗。 “表小姐虽然脾气怪了点,规矩差了点,懒了点,笨了点。但对人没有坏心,还算不错。” 小五很满意地笑道,“她脾气再怪有二哥怪?她规矩再差有二哥差?她再懒有二哥懒?至于笨嘛。.Wap,16K.cn更新最快.这个无所谓,反正家里也没什么需要她做的。” “唉。却不知如今大公子身在何处?”云清有些惆怅。 说到这,小五也不作声了。“我想他一定正等着我们回去吧。” 云清兴许是想岔开话题,用开心的语气说道,“我倒觉得提亲地事,还是不让二公子去的好。” “嗯。舅舅和表哥见了他说不定不但不允亲事,还会与我们断绝来往呢。” 我和莫言在那两只清脆的笑声中溜走了。回到房里,我再次重温了莫言手指关节发出地悦耳响动。“要冷静。”我强忍大笑的冲动按住他,“对不起,太有魅力是我地错。” 感谢CCTV,感谢MTV,感谢大家能够给我这个站在这里的机会,这个万人迷大奖不光属于我,也是属于你们的(手指台下。做飘逸洒脱状),谢谢。 万人迷过境,于是万物凋零。我现在的感觉岂是一个好字可以形容?原来大家都很喜欢我,我……我真的要害羞了。其实人家除了漂亮一点、乖巧一点、善良一点、优点多一点、缺点少一点也没什么特别好地。都是诸位的错爱呀!哈哈哈 “你想笑就笑吧。”莫言坐在椅子上颓然说道。“忍这么久也算为难你了。” “这件事你可不能怪我,我只能控制自己的感情不去爱别人。但无法阻止别人像飞蛾一样扑向我美丽的火焰。”我真诚地说道,“其实我也很无奈的,可没有办法,谁叫我天生就是那太阳般的存在呢?” 莫言经过这次打击后,终于一蹶不振,其强大的气场从此便日渐衰微。没人的时候就抱着我念叨,“姓仇的都不是好东西,天生跟我有仇……”不过我认为这和仇不仇地没关系,主要还是品位与欣赏方向的问题。 一路上他总是对我絮絮叨叨,老纠正我的坐姿,说我把手垫在屁股下面不雅。他太烦了,又没外人,坐地那么雅给谁看?我骄傲地告诉他,在公共场所,我一贯是把两手夹于膝盖中间的。结果又被念了一通。 莫言地怨夫情结直到我们胜利在望才有所缓解,也可以说是因为有了令他转移注意力地事物。眼前是万丈断崖,断崖下还有滚滚流水,我看到这种景象立刻就腿脚发软瘫倒在地了,而那三只却雀跃得很。他们告诉我,对面的山谷就是根据地,那里生活很糜烂道德很败坏,我一定会喜欢。我听了非常欣慰,同时也提出疑问,“你们当真要我从这个晃晃悠悠地破桥上过去?!” 在得到肯定回答后,我飞身跳下车并紧抱大树,任他们怎么拉也不肯撒手,并高声疾呼,“我不去,我死也不上桥!” 莫言以为我是恐高,“你坐在车里不往外看就没事了。” “我不去,你们也不要去。”我嚎啕道,“我们一上去肯定会有人砍桥,相信我啊,一旦上去不得好死,我们绕路吧!”一上去,桥断了,人呜呼了,书上经常这么写,我相信艺术源于生活也相信艺术影响生活,所以四个字:不能不防。 我本来连绕地球一周的打算都有了,可没想到居然只用小半天时间就绕行成功,尽管浪费了些时间,但本着安全第一的出行准则还是值得的。大家看到我们很惊喜,都非常热情,热情到让我觉得像装出来的。就说我是少爷们的表姐妹,也没必要涕泪交加吧,这个马屁拍得有点过。 正在我准备叫大家放轻松时,大家忽然都齐刷刷地跪了下来,吓得我不知所措。等小五和云清也随之转身跪下,我才想到应该回头看看。当一个熟悉的人以一种不熟悉的姿态出现在眼前,该何以自处?连人家的亲弟弟都跪了,我也还是跟着跪的好。不许跪!”莫言的声音很低却透着不同以往的威严,“他又不是你的教主。” “他拿的那块玉牌是真的?”我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衣服里的玉佩。凌霄所说的什么代行教主之令,我听不太懂,我只觉得这个受众人膜拜的家伙好陌生,陌生得似乎从没认识过。我甚至开始怀疑那个喜欢愚弄我又对我很照顾的人,是我自己臆想出来的。 他叫云清带客人下去休息,客人……原来我是客人啊,我终于能做一回客人了。我无精打采地道了谢,任何人都能看出我身后漆黑一团的怨气,还是莫言的不卑不亢好,到底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不是我等低俗之辈可以轻易模仿的。 云清带我们到后面,轻声安慰道,“你不要见怪,人站在那个位置总有些身不由己。”我一想也是,他要在前面嬉皮笑脸,估计非被臭鸡蛋砸下来不可,所以就不生气了。云清指着门前种了一片芍药的院子,告诉我们那是神秘的鸣凤公子的地盘。我指着爬了一墙凌霄花的院子问,“这个没猜错的话就是子鸾公子的住所吧。”原来化名是如此得来的,那可怜的鸣凤兄也是这样吗?不管是叫芍药还是叫离草,似乎都不太好听嘛。 芍药开得正艳,凌霄还需再等些日子。我高兴得仰天长啸,“有救了!” 莫、云二人不解,争问其故。吾笑而答曰,“你们不晓得吗?芍药、凌霄均是活血通经之良药也!” 我的两位哥哥真是善解人意,连我这点小毛病都知道,实在是太关心太爱护我了。做万人迷的感觉真好。 看到最后可有人生幻灭的想法? 第104章 闲人倚柱笑白雷 我和莫言住的院子非常干净利落,除了中间的一汪池水与池边的一棵歪脖树外,没有任何多余的点缀。莫言嫌这有点冷清,我倒觉得刚好,很适宜我们直奔主题。莫言与云清大概又想歪了,脸上都浮现出尴尬的颜色。 我忙解释道,“这地方多好啊,万一哪天咱们被迫分开又舍不下对方,就在这了结。”我走到树下,“我这厢一举身赴清池,你那厢立即自挂东南枝,咱们俩一边殉情一边还能比赛谁死得快,到时候黄泉路上你追我赶多情趣。”我在脑内飞快勾勒出这样的画面,一个浮肿的女人与一个吐着长舌头的男人相互追逐,前面的喊“来啊,追到我我就是你的”,后面的叫“讨厌,追不到你也是我的”。 明明没有刮风,我为什么忽然觉得后背发凉呢?而这池水盯久了,竟也有些人。 “这个池子死过人吗?” 云清似乎不太喜欢这个问题,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不过还是回答了,“据我所知是没有。你今天怎么净说些奇怪的话,这池塘有什么不对吗?” “没什么不对,我也不知道今天为什么总想些奇怪的事。”我揉着太阳穴说道,“你们说要把人灌醉后,再往衣服里塞上大量的盐块扔进水里,真的不会被看出是谋杀吗?” 那两头一致认为这个办法是不错,不过这里用不了。这池塘太小,还没等盐块化开死人浮起来,被活活腌成咸鱼的死鱼就先浮起来了。我想了想的确如此,“哦。那我就不用担心哪天被人从这捞起来了。如果哪天你们发现我淹死了,千万别怀疑,我绝对是被别人扔下去的。我很怕水,从来不去水边。”我摸摸自己紧靠的大树。“这样已经是极限了。” “害怕就离远点,或是换个住处。”莫言用力把我池边拉开,“你一定是最近太紧张才会这样胡思乱想。” 我是很紧张,可我为什么要紧张呢?我也不知道。 小五带了个年轻地女孩给我,说是伺候我的。她一直低着头。但大段看着还不错,应该是个美女。在调.戏与嫉妒的双重作用下,我走到她身边,轻声耳语,“姑娘不怕被我吃了?”随后无比轻佻地勾起她地下巴,“我吃人可是不吐骨头的……” 时间在这一刻静止,华丽丽地九天玄雷直击我脆弱的天灵盖。这个女孩,我见过,是啊。我不光见过还拉过她的手呢。她的手又软又滑还暖暖的,比煮熟地田鸡腿还好摸,我摸呀摸呀。还没等摸够,我就被一位高大英挺、正值壮胜之年的哥哥一巴掌摸得趴地上了。不是冤家不聚头。我想就是用来描绘这种情况的吧。.1-6-K,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 我极其敏捷地从她面前跳开。躲到莫言身后,大叫道“谁叫她来伺候我?是黑我的吧?我伺候她还差不多!” 小五和莫言没见到当时的景象。云清更是不知前因后果,通通以一种“这家伙在抽风”的眼神看我。我声泪俱下,对谭瑾的暴力行径进行控诉,一边说一边演,最后躺在地上嚷嚷,“反正有她没我,有我没她,我不要再挨打呀!”一个男人为了另一个女人而殴打我,无论之后又发生过什么,我都咽不下这口气的,就是这么可笑,这就是女人的骄傲。我记得自己那个时候在众目睽睽之下色诱未果,又羞又恼还带了些委屈,于是悄悄诅咒他。可我记得我只是说要他爱上我,然后我再把他甩了,并没想要他死…… “他死了,不会再打你。”莫言淡淡地说道,似乎谈地不是人,而是一株旷野的杂草,一株与他毫不相干的杂草。“就算他不死,有我在也不会让他靠近你。” “我真地没想过要他死,我真的没有过这种念头啊。”我望着房顶,不知不觉间眼泪便一发不可收拾地逆流成河了,“如果他活着该多好啊,我骗他一次,他骗我一次,扯平了……” 屋里地气氛顿时诡异起来,大家都被我反常地情绪弄傻了。小五只好先把那个女孩带下去,怕再刺激我。之后莫言又问我喜欢哪,说这个院子的环境不好。我不客气地告诉他们,我想住大表哥地房间,因为他门前芍药好看。云清听完马上跑了出去,说是去问凌霄可不可以。 只剩莫言了,我靠在他的胸前,不仅能听到心跳,好像连血管里的流动也能感受到。“这就是活着的感觉吧,活着真好。” “你也感觉到了,是吗?感觉到了这里的哀伤、绝望和对死亡的恐惧、生命的渴望……”莫言把脸埋在我的颈窝处,喃喃地说道,“他们本和我一样留着永生的血,却不得不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在这里,面对生老病死。虽然几百年过去了,但他们的怨毒仍盘踞在这里无法散开。” “他们?又在说你们坚固的铁三角?”我嘲笑道,“都说三角形是最稳定的,果真如此啊,几百年过去了还惦记你呢,多念旧呀。” “死丫头,脸又痒了吧。”莫言一扫之前的阴霾,笑了起来,“他们不光念旧,说不定还希望我留下陪他们呢。” “那可不行,你要陪了他们,我怎么办?”我微微嘟起嘴,小声抱怨道,“更何况3P是不道德的……” 莫言上扬的嘴角顿时掉了下来,他神秘兮兮地关紧门,“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真正喜欢的是仇歌。” “嗯,我明白。他是直的,不为你的痴情所动。于是阴险狡诈的你便把他关了起来,妄图以囚禁这种狗血的方式来摧毁他的意志,同时为了破坏他和洛璃的感情,你假装自己喜欢地是洛璃,以为洛璃会心动。结果你魅力太差。人家夫妻俩都不要你,你就炮灰了。”我淡定地拍了他的蛋腚一下,“我也告诉你个秘密吧。从看到洛璃画像的那一刻起。我就被她地美貌与气质征服了。我之所以和你在一起,是为了不让你去破坏人家夫妻感情。我希望这样做能使她感激我,其实我真正的目地是跟她搞百合。” “哦,这样啊,估计最后你也得和我一样做炮灰。” “我也这么觉得,所以你就凑合凑合跟我过吧。我会好好看住你不让你得逞的。”我抬起头,摸着他脸,他也趁势捏了捏我的鼻子。“玩笑归玩笑,你可千万不要留下陪他们“玩笑归玩笑,你也要多加小心,死人不可怕,活着的人才麻烦。”莫言听了听外面动静,“这些活着的人,各有各地打算。现如今主人回来了,不知要怎么交代呢。” “你这话什么意思?” 莫言笃定地说道,“看着吧。凌霄一回来肯定要先查账,而账肯定又是乱七八糟。”我对这些账不账的不懂。我只好奇为什么生活在这的人一点都看不出难过来。而我却刚靠近就抑郁得要命还一阵阵的发神经。莫言说,因为他们是人。而我不是。 “你才不是人呢,你连东西都不是!”我以为莫言在挖苦我,立即反唇相讥。 “我本来就不是人,我也不是东西,我是宇宙间一种奇妙的存在,是食物链的最顶端。”他骄傲地昂起头对我眨了眨眼,“小妹妹,你愿不愿意成为我身体的一部份?”(请参见第一章) “我愿意,能够成为您的盘中餐是我此生最大的荣幸!”我求婚似地单膝跪下,又如啃猪蹄般无比夸张地吻着他的手“但就怕害您生虫牙。” “拉肚子可以理解,为什么会生虫牙呢?“因为人家长得甜呗 莫言说人感觉不到这些不属于人类的怨念,而我们只要不去注意它也不会被它影响。我问他,为什么他可以成为永恒而仇歌和洛璃就要死?他说,来到人间后,他们就和普通人一样要面对自然规律,除了具备某些人类没有地经验外,并无其它特殊之处。我又问,那为什么他可以在我们这个和谐的社会制造不和谐地事端,例如绑架我?他气定神闲地告诉我,大破大立。 “我差不多明白了,是不是就和欲练神功,必先自宫差不多?”我控制不住自己,一个劲地往他小腹以下偷瞄。 为了不给胡思乱想以可趁之机,我们不得不给自己地大脑塞进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只要不让它们空着干什么都行。于是我们决定玩过家家,玩一个我上辈子这辈子以及下辈子下下辈子所玩过地最RP的过家家。 开始很正常,他当哥哥,我当妹妹,但我只猜到了这做饭、吃饭的传统小白式开头,却猜不到是以被他按在地上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为结尾。好一出见者伤心闻者流泪的人伦惨剧…… 假如不是听到云清的脚步声,我想他兴许还准备把我吊起来拿鸡毛掸子搔痒痒。云清气喘吁吁地说,有两个消息要告诉我,好消息是凌霄同意我们搬过去,坏消息是他已经叫人把芍药都铲了。 我活血通经的良药啊,就这么没了……不行,我要死了。我趔趄两步,坐倒在床上。 1.你是否感觉沮丧和忧郁?是2.过去常做的事,现在做起来是否感到吃力?是 3.你是否无缘无故地感到惊慌和恐惧?是 4.你是否容易哭泣或感觉很想哭?是 5.过去常做的事,你现在是否兴趣减低?是 6.你是否感到坐立不安或心神不定?是郁症了,可我印象中抑郁症应该是润物细无声而非这般排山倒海啊,对这个隐藏在正常世界中的异世界绝望了啊绝望了。 “听说小姐心情沉郁?在下倒知道个法子。” 我循着说话声望去,某人轻摇纸扇的身影在池水映照下愈发清朗了。“原来是谢公子啊,好久不见,别来无恙?”我拿出手绢在脸上胡噜了一通假装楚楚可怜,“一见你,不知怎的好像心情好多了……”(潜台词:快夸夸我) 谢依梦拿出一包银针放在我身边,是叫我做针线活吗?我还没反应过来,已被莫言按住,等反应过来,发现已经清场了。 谢依梦把我的衣服撩开,露出背部,“得罪了。” “不要啊嗷!!”谁告诉我针灸不疼的,骗人,对人家这细皮嫩肉的就不能温柔点吗?被扎成刺猬后,我马上就不抑郁了,被吓的。我怕再说抑郁他们会送我出国接受电击治疗。 完事后,大家站在门外都像看猴子一样看我,还不时地窃窃私语。“没事,都散了吧。”我风轻云淡地摆摆手。大家便在笑声中没了踪影…… 好笑吗?有什么好笑的?莫名其妙!我狗血了……大喊一声“破道之四”跳出 第105章 多情的哥哥啊,你与妹夫的爱恨情仇为哪般? 刚开始,我以为大家笑我是因为没见过有人扎个针灸能叫得比刮骨疗毒还惨烈。等大家走后我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 “他们以为你是因为受了亲亲二表哥的冷落不甘心,才没事找事妄图以此引起人家的注意。”莫言阴阳怪气地说道,“看看你给别人留下的印象,唉……” “亲亲……亲亲……你真是我的亲亲。”受不了这两个肉麻的字,我顿时汗透重衫。“还愣在这干嘛,快去解释啊!” “怎么解释?”莫言把我往角落推了推也挤到床上,“要我昭告天下,说你喜欢我不喜欢他?这种事越描越黑。” “笨啊,当然不能这么解释。说不好人家还会以为你们俩有一腿,但又都不好意思承认,就拿我当炮灰挡箭牌呢。”我咬着手指头抬头望天,突然头顶小灯泡一亮,“有了,你去告诉人家,就说我不喜欢小白脸。男人我只要这样的。”展示完肱二头肌,我又大喝一声,双臂一振做了个摔角选手的常见动作。 “明白了吗?” “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带你来这,下回送你去斯巴达。”莫言抱着枕头慨叹道,三百勇士不够,得三千佳丽!” “你太小看我了,最起码得精兵三万,一个个都要搅屎棍耍得哼哼哈嘿狗熊拳舞得风生水起,其中要有半个是大分头挡半张大白脸的……哼哼,就把负责征兵的拖出去阉了。” 莫言被我的远大理想惊得半晌没闭上嘴,直称赞我精力旺盛,然后便乐颠颠地出去传播八卦了。其实我不太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高兴呢? 前半个时辰。风传表小姐思慕二少爷;后半个时辰,据说表小姐只爱红毛洋人;第二个时辰则从表小姐因为二少爷没给预备红毛男宠发脾气,顺利演变为表小姐因二少爷抢了自己的红毛男宠而发脾气……传来传去就传到正忙着发脾气地二少爷耳朵里。.1*6*K更新最快.二少爷一口气不顺差点痰厥。再然后气势汹汹的二少爷就派云清当钦差过来拿人过堂了。 “给我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很有教主派头的二少爷一拍桌子给我吓得直哆嗦。我暗道,凶什么凶你不过是个代嘛。 “刚来不到一天就惹出这么多麻烦。”凌霄没好气地瞪了我一眼,“云清,说说外头都在传什么!” 云清犹豫地环顾一番,低声说道。“说表小姐与二少爷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话没错啊,不是一家人他能长得这么顺眼吗?还不都托我地福。” “他们还……”云清长叹一声,“属下不方便说。” “没关系,尽管说,你家小姐我胆大如鼠还没什么能吓得着。” “他们还说小姐是因为败坏门风才被赶出来的。”云清飞快地说完便躲到一边去了。显然这句话凌霄也是初次听,整个人跟石化了一样,一会看看我一会看看莫言,不知该说什么,好不难堪。 “说地没错。我就是被赶出来的,不过不是因为什么门风。”我很严肃地纠正道,“而是由于……一到月圆我就控制不住自己。到时我的耳朵会越长越大、牙齿越长越尖。”我灵巧地窜到莫言身边,十指利爪般钳住他的脖子。“然后嗷的一声把你们吃了。” “哼。怕你咯着牙。”凌霄指指他院子里地其他几个房间,“你们俩搬过来住吧。我还有事。先出去一下。” “等等,我有个问题。”我挡在他身前问道,“我们一开始住的院子是不是死过人?” “是。”他毫不隐瞒,也毫无愧色,“那又如何,这建了几百年,哪没死过人?” 他说的倒轻松,虽然生老病死是正常规律,那我害怕一下就不行吗?“建了几百年就 该到处死人吗,为什么不能死前先知会一下,都抬一地死去,难道没想过活着的人会不舒服吗?”我愤懑地一跺脚,“那院子里是不是有人淹死过还有人吊死过?” “那是大约一百年前的事了,你怎么知道?”凌霄惊叫道,“听我父亲说,当年仇家有位名叫若水的女孩,不仅人长得好,学问也好,一位年轻的将军听说后便上门求亲,而家里也正想和朝廷的大吏联姻,就答应了。但谁也没想到她喜欢的居然是自己地侍卫,二人私奔未遂,被她父亲也就是我的太爷爷给抓了回去,结果两人当晚双双殉情……”凌霄眼神一扫周围的人齐刷刷全退了。 房门一闭气氛登时紧张起来,他地眼珠子一直绕着我打量,盯得我浑身发麻。又不是我逼死你家若水奶奶的,你看我干嘛?他猛拉起我地手,急促地呼吸吓得我浑身发抖。天啊,他要扑上来我该怎么办?先喊救命还是先揍他?要揍的话揍哪?打脸不忍心,人家积了三辈子德才长出张顺眼地脸,打坏了不好;殴打小波得更不忍心,无后是大不孝,真要害他生不出孩子我就罪过了。 “明珠。” “什么?” “你是不是经常能感觉到那些东西?”他那句别有意味的“那些东西”听得我周身一凉,好像空气都凝固了。光感觉到还嫌不够晦气,还得经常感觉到……兄台可是怕我胆子大吓不死? “不经常,不经常,也就偶尔人品爆发下。” 他紧紧握住我的双肩,无比深沉地问道,“你最近可再见过那女人?” 我不记得他交代过要帮忙留意谁,“什么女人?” 他没有说话,只是指指自己的肩膀。我心领神会,立刻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这家伙太有魅力,连女鬼都不放过他,人家真真忌妒死了。他一屁股瘫在椅子上,不住地揉太阳穴,嘴里还碎碎念着“我真的不认识她,可怎么又觉得眼熟呢?” “别费神了,人家喜欢你是好事,说明你可人疼。”我这话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意思,要有个男鬼天天追着我,甭管长多帅,我都得找人做法给他轰走。不过转念一想《聊斋》里那些热衷于人与兽、人与鬼的书生小伙,又觉得男人胆子大没事,来点新鲜的权当为自己瑰丽的人生添上最美的一笔。 “明珠,”他把我叫到身边,再次深沉地说道,“我很喜欢你,我希望你能留下。可我也知道你喜欢莫言,我不会逼你,是我大哥没福分。舅舅那边我去说,你就放心吧。”他咬了咬嘴唇,“哼,大不了你再走远些,反正天下之大总有你安身立命的地方。总之嫁谁也不能嫁那姓罗的混蛋。” 听前面我还挺感动,听到最后一句差点一头磕死。“您二位有过节?” “过节说不上,看不惯他那副自以为是的德行罢了。”凌霄袖着手,说起那段去年发生在京华烟云中的往事。“当时我的飞天将军一个箭步杀出重围,正落在那小子身前,结果……”凌霄气不过,喝了口茶润嗓子。 “结果怎么着,他把你那什么将军给抢了?”乖乖呀,这世道还有点王法没有,当街聚众械斗不算,还能仗着家庭背景强抢民男? 凌霄哼了一声,“抢了倒好,他居然把飞天将军一脚踩死了,还说我们不务正业枉为男 “哦,是他不对,人各有志,咱们不和他计较……”妈妈的,闹半天那什么将军是个蛐蛐啊。 第106章 掘人隐私挖人祖坟1 就在我和凌霄闲扯的工夫外面已然翻了天。正如莫言猜的,凌霄一回来就先查账。老老实实没做亏心事的当然可以大方呈上来,问题是这种老实人的数量实在少得让人心寒。虽然代教主并没说今天不交就死拉死拉滴,但无奈心狠手辣、乖戾无情的光辉形相早已在正太时节就被大家所熟知。于是这点说话的工夫里,抹脖子挂了三个、上吊挂了三个、服毒挂了两个。数字还挺吉利。 “二少爷刚一回来就大开杀戒,不觉得有些过份了吗?”一个怨气横生的男子从外面进了院子,眼睛冷冷地扫过众人,最后停在了我的脸上。 他看起来并没比我大多少,但人家就是成熟,就是比我有气势。嗯,这一定就是那种传说中叫做精英的生物吧,眼神冷淡、思维怪诞,说不定日后还能再加条为人混蛋。他盯着我,我也盯着他,他看我一眼我就看他两眼。不过还是我比较吃亏,谁叫我是桃李年华美少女呢?唉,没办法,就当便宜他吧。 “这不是祁贤弟吗,咱们可有些年头没见了。”凌霄分开众人,信步上前,嘴角含笑,却毫不掩饰眼中的阴寒。一个穿着细绢单衣的身影猛地插到那二人之间。状元郎到底是状元郎,这上过朝堂的人对察言观色、揣心度意的研究总比我们这小百姓多些。“凌兄,哦不,现在该改口叫仇兄了,这一晚上连个影子都不见,害我藏了好酒都打发不出去。”谢依梦照例摇着那柄风流的纸扇。他看似不经意地将祁某人向身后拉了一下,“祁轩,你今晚喝太多了。回去休息吧。” “是啊,他的酒量还是一点长进也没有。”凌霄的笑容变得恬淡自然。“不如咱们到你那重新开宴?”他又看着莫言问道,“一起去?” 莫言看看我,同意了。“早听闻谢大人有子建之才,只苦于无缘得见,今日总算了了莫某一桩心愿。.1*6*K更新最快.”谢依梦也没过多谦虚。只是淡淡地见了个礼。 “困了就自己先睡,要是闲得无聊就去我床边柜子里找点好玩的。”凌霄压低声音在我耳边说道,“别到处乱跑。” 全都走了,就这么结束了,还以为能上演全武行呢,真地好无聊。凌霄的柜子里堆满了那些被禁的全无意义地出版物,书面用语过于文雅,我颠过来倒过去也没弄明白某些所谓淫诗到底淫湿在哪了。至于插画嘛,不说了不说了。我的泪如潮水…… 我在书本下找到了一只锦盒,打开一看发现都是信件,看字迹是出自女子之手。偷看别人隐私是无耻地、是不道德的、是欠TJ的……可我的罪恶之爪还是迅猛地伸出了。乖乖。别怪我,是你叫我来找精神食粮的。你大概忘记这些信了吧。没关系。我不会提醒你地。 我小心翼翼地解开扎在信件上的红绳,然后兴奋地抽出一封。仔细研究了好一会才敢完全展开,生怕待会塞错了方向引起怀疑。在看过两行后,我的嘴角终于从成功转变为 完全没有我关注的内容,大家都太文明太形而上了,和大家一比我就是连衣冠都不穿的禽兽。这是一个缠绵催侧的爱情故事,尽管有很多话我看不懂,有好几个字我不认识,但都不足以妨碍我为自己插上想象的翅膀。 这个女孩似乎出身不怎么清白,结合凌某人的爱好差不多能猜出她的身份。她第一封信地意思大约是想和这位死缠烂打的厚脸皮哥哥划清界限,当然人家用词比较委婉;第二封信仍然以划清界限为主旨,不过更多地夹杂了自己的矛盾之情,由此可见凌某人之前地回信一定是“老子要定你了”,而姑娘其实也并非没有进一步发展的意愿;第三封信姑娘开始痛陈相思之苦,并表达了自己对前门迎新后门送旧地厌恶,至此二人已勾搭成奸,鉴定完毕。 第四封信转折比较大,我愣是看了三遍才看明白。姑娘先说自己过得很好,没有什么人去打扰她,后强调只是那个叫王X(不认识地字用X代替)的人老去找她,没事还用些淫艳地诗词轻薄她,不管她暗示还是明示都不肯滚蛋,最后特别叮嘱小情人别把人家教训得太过火。想来那个时候姑娘已经被小情郎赎出来养在了外面,否则别人很难不去烦她,除非凌某人已经把她的客人都宰干净了。至于那个王X,我想也许是个有点权势或利用价值的人吧。 我迫不及待地抽出第五封继续关注事态发展,于是我的下巴掉了,我的假牙掉了,我的眼珠也掉了……姑娘说,他走后,王X没有再去骚扰过自己(估计被教训了),之后又用惋惜的语气提到,前些日子王X在树下避雨,结果被雷劈死了……莫装B,装B被雷劈,此乃亘古不变的真理啊!同时我还要夸姑娘一声厚道,居然说希望那厮投个好胎。这信要让我写肯定是幸灾乐祸到满地打滚,“亲爱滴哥哥,乃听说否,那只觊觎本宫美貌的猪头被雷劈死啦,灭哈哈哈!” 当然惊悚还在继续,在第五封信里姑娘幸福地说,自己有身孕了。有身孕有身孕有身孕……我颤抖着合上信,苍天呀,剧情发展太快了,我还想多看点两人的爱恨纠葛呢,怎么一眨眼爱情剧就改家庭剧了。我把信收好,学着原本的样子给红绳打结,却怎么也打不好。 我开始紧张,我的鼻子在冒汗,那个结看起来挺简单的,可为什么我一打就是歪的?我越着急,打出来的结就越丑。做贼心虚的我,一点动静都能听成有人回来,差点吓出心脏病。我无意中用余光瞄到了斜后方的黑影,我明明检查过门的,干偷鸡摸狗的事我一向很小心,绝不可能让门开着。 阴影越来越长,它就像一只手,慢慢伸向我……然后会趁我不备扼住我的咽喉。 我抱着信假装继续研究打结的方法,其实注意力全集中在那影子上,当它快到脚边时,我立刻转身跳起。“谁?!” 门开着,月光照在大树上的影子顺着缝隙映到房里。我跑到门口,只看见冰轮般的月亮挂在天幕正中,别说没有人,连只狗都没有。 我安慰自己只是刮风,没什么……即便我清楚地知道,根本没有风。 “你站在这干什么?” 我听到莫言的声音,马上恢复了精神,“快帮我把结打上!” “你不许我看你的日记,你却在这偷看别人的信。”莫言促狭地笑道,“真是宽以待己,严于律人。” “好了,别笑话我了,先把信收好。”我看看左右,低声说道,“刚刚门莫名其妙地开了,说不定是有人偷看我。” “嗯,先不要告诉别人。”莫言扎好信,又在院子里故意教训了我一通,说人家情情爱爱又没什么见不得人。 我问莫言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他说不放心我,还说祁轩看我的眼神有问题。至于什么叫有问题呢?就是非正常非欣赏非爱慕。 他又问我为什么与祁轩对视,我告诉他,“不看白不看。” “他要长了张鞋拔子脸呢?” 我本着占尽天下便宜的理念,答道,“只要不打马赛克,就是长成马桶揣子我也看。” 莫言认为自己有必要讨好凌霄一下,于是我便把那什么将军的事告诉了他。 第106章 掘人隐私挖人祖坟2 我告诉了他自己所知道的全部信息,不过人家非但不兴奋,反而诋毁我,说我是流言家。 “孩子,我是说孩子!”我揪着他耳朵强调,“他已经为人父了。” “为人父有什么奇怪的,难道叫他为人母?”莫言摸摸我微软的肚皮,“如果不是怕带着麻烦,真想叫你也给我生一个。” 莫言的镇定令我怀疑自己是不是过于神经质,一个不缺零件的成年男人做了父亲的确不值得奇怪。我的意思是,他,他那种人能给孩子带来安全感吗,不把孩子吓出个好歹就算万幸了。为他的孩子默哀。 “你干什么去?” “上厕所。” “我陪你。” “谢谢,我一个人不怕。” “不客气,我怕。” 莫言不顾我楚楚可怜的哀求,狠心地从我手里抽回衣袖。无情的人啊,就这样抛弃了我。“真的不带我去?”我哀怨地用袖子捂着半张脸? “真的……真的不方便。” “那,一路走好,恕不远送。”我倚在门边,挥舞着下午刚擤过鼻涕的手绢,目送他俏丽的身姿消失在茫茫夜色中的拐角处。 想象力太丰富真的不好,在莫言方便的几分钟里,我设想出了好几种曼妙的情景,例如: 1他刚一站定,工具还没掏出来,就被人从后面用绳子勒住,然后挣扎几下,断气了。 2他刚进厕所。说时迟那时快,一只被坏人收买的蚂蚁悄悄伸出脚,绊得他一跟头栽地上。磕死了。3他刚一拐过去,一只神奇的麻袋从天而降。随后被人拖到阴暗的角落一顿暴打,呜呼了。 当然这只是前戏,把他做掉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真正地高潮还得在我。坏人不是外星人。不会把他带回去做研究标本,他们残忍地扒下他的皮,做了副逼真的人皮面具……那皮上地血迹还未洗净就已附上了另一张陌生的脸。 不行了,我不光想尿尿,还觉得有点脚软,脚软还不错,好像还有点心绞痛…… 门吱呀一声开了,熟悉地笑容重新绽放在眼前。我紧盯着他的脸,研究着他每一个细微的表情。 他一把勾起我的下颌。森寒之气顿时传遍全身。“干嘛用这种眼神看我?” “你的手为什么这么凉?” “刚刚在井边洗了手,怎么了?” “没,没什么……”天啊。他们一定把真正地莫言丢进井里了。我把双臂抱在身前,尽量让自己不要抖得太明显。“问你个问题。可以吗?” 他点点头,反身将门插好。.Wap,16K.cn更新最快.完了。他插门了,我只能做好跳窗的准备了。 我一边向窗户缓缓移动,一边问道,“用个词来形容我吃饭的样子。” “落花流水?” 虽然我心中的标准答案是风卷残云,但他这个也很不错,是真货是真货!“亲爱的,真的是你,你终于回来了啊!”我一步跨上去将他扑住,“我还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呢。” 他显然没弄明白,怎么上个厕所跟生离死别似的?不过看起来心情倒是不错。他高高兴兴地为明天出门捉蛐蛐做起了准备,“你等一会,我去厨房拿些点心。” “这年头抓蛐蛐光用手扣还不成,还得下那么大的饵料?”我一直以为捕捉这种小昆虫只要在杂草瓦砾间细心寻觅就够了呢,看来我又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脚步了。 “当然不,那是留给咱们在外面吃地。”莫言一推门我立刻跟上,“这回没有不方便了吧。” 厨房的师傅们都很热情,一个劲地问我想吃什么,还告诉我,只要我说得出,他们都能做得出。我想吃炸鸡,但炸鸡需要现做现吃,只好简单些了,“来三个馒头吧,再加点泡菜。” 师傅们的眼神很幽怨…… 这个要求太奢侈吗?“那不要泡菜,只要馒头?” 师傅们地眼神更加幽怨…… 不至于连三个馒头都要打报告等领导审批吧?我这小心肝真是瓦凉瓦凉,“那您几位看有什么方便的?” “表小姐,我做地鱼特别好。”师傅甲激动地说道,“金陵地鲥鱼、宝坻的银鱼,咱们这都有,一点不比上贡朝廷地差,您出门带着也方便。” 鲥鱼是什么,银鱼又是什么?除了带鱼、平鱼和鲨鱼外,其余的我都统称为鱼。“不用不用,简单点就行。” “小姐,您看这个。”师傅乙把我请到一边,“这是我最擅长的鲜虾肉团饼,您要想吃清淡的旁边还有玫瑰糖饼。” 师傅丙:“小姐,我的荷包饭又好吃又好带!” 师傅丁:“小姐,我的酱猪蹄别具风味!” 四位师傅眼看就要打起来,幸亏莫言赶在他们抄菜刀之前从格架上拿了几块晚上剩的栗子糕。“这样就好,多谢诸位了。” 于是大家都很感慨,没想到表小姐不光自己节俭,连相中的男人也这么会过日子,到底是家教森严。我和莫言回去时,凌霄已经熄灯睡下了,我回到自己的厢房,发现桌上多了一只走马灯。四周的人物、车马随着烛火产生的热气转个不停,很是有趣,“高科技啊!”我由衷地赞叹道,“却不知道该谢谁?” 莫言出去找人打听,我就趴在桌子上盯着灯看,看过一阵觉得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便提了它出门,希望找些闲人显摆一下。大家大概折腾一天都累了。竟见不到半个我这样的夜游神。凌霄的院子对面正是他大哥的住处,一整片芍药花被铲得干干净净,连根苗都不带剩的。真弄不明白凌霄是和他大哥有仇还是和这花有仇。照理说这应该是没有人地,可不知怎的。我总觉得有人在看我。 “有人吗?”我问道。没人理我,于是又问,“有不是人的吗?”还是没人理我。 “你在这干嘛?”莫言跑进来把我拉了出去。 我小声说道,“好像有人看我。” 莫言只是嗯了一声并没多说什么,他告诉我。那灯是谢依梦亲手做了送给凌霄地,凌霄觉得好看就转赠给我了。没想到状元郎还有这门手艺,辞了官倒也能养活自己,不过我想他一时半会应该还不会落魄至此。 啾啾鸟鸣赶走了可怖的黑暗,玫瑰色地朝阳再次造访人间,一切阴谋与恶念都伴着黑暗的消退藏入地下。我们渐渐远离人群,朝着茂密的山林进发。 “食物、水、草纸、蟋蟀笼子都带齐了。”我拍拍挂在身前的布包,骄傲地说道。别看这布包的针脚恶心,但贵在容量大。是昨晚我连夜赶制地。 山下的河水很清,是从山上流下的。“几百年过去了,这还是一点没变。”莫言露出一副曾经沧海的表情。 “废话。地壳不剧烈运动它能变吗?”我不以为然地叉着腰,同时考虑着把人绑上石头扔这淹死的可行性与可能造成的危害。 莫言深深地吸了口气。用愉快的语气说道。“在上古时期,人们有祓禊的习俗。每当三月上旬就会到水边洗澡,以求祛除疾病。传说当时居住在这附近的人都会到这条河来。” “哇,真自私,太没有社会公德了,恶心死了。”我龇牙咧嘴地说道,“很多靠近水源地人家要靠这水生活,那些人就好意思在上游洗屁股搓脚?这是对下游人民的不负责任!”莫言手里捧着水,像是想喝,但听完以后立刻打消了念头。 他蹙着眉,“你一定要说这种煞风景的话吗?” “我这叫煞风景吗,我是讲卫生!先不说洗澡会污染水源,就说这水适合洗澡吗?水里什么奇形怪状地生物没有啊,比如那些个小昆虫。不过最最恶心的还是水蛭,那玩意一拱一拱地在水里游,万一biu地一下钻进小菊花里……”我一边说一边用身体做出蠕动的样子,以增加视觉效果。 “别说了!”莫言青着脸打断我,想来这辈子也不会下河洗澡了。我说地是比较恶心,但这是事实,大自然中就是有些“可爱”的小动物喜欢给我们“惊喜”。 他大概有些生气,一路走在前面不肯理我。 “嘿,你刚刚说到上古,那是不是还有中古跟下古?” “聒聒鸡。”他转过头嘀咕了一句,随后找了根树棍若无其事地扒拉起了路边的草丛,一见有黑色小虫跳出马上伶俐地捂住,“把笼子拿来。” “聒聒鸡没长手,不会拿。”讽刺我说话不好听?这家伙居然敢嫌弃我,反正吃的喝的都在我这,还怕了你不成。 “生气了?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夸你警醒敏锐。”他抬起一只手对着我勾了勾手指。 “真的吗?”我尽管心里有些怀疑,可手中的东西还是不由自主地递了上去。他把蛐蛐装在笼中一会看看一会听听,谨慎的样子惹得我想笑,“一只小虫而已,冬天就挂了。” “可别小看它,那将军的称号也不是随便来的。” 我发现莫言的眼神有点不对,好像一直在往旁边飘,可我除了老高的荒草什么也没看到。“有问题吗?” 莫言眯起眼睛望着远方,悠悠地说道,“顺着这条路一直走……” “会有一座大雄宝殿,里面住着机器猫居士。” 莫言一个爆栗弹在我头上,“顺着这一直走就会到禁地,里面有一扇门,只有我能打开,然后咱们就自由了。” 我指着他的鼻子哆嗦了半天没说出话来,“你……你找借口上山原来另有图谋,利用别人的信任真是良心大大地坏了,”我做啮齿小动物状环视四周,“那我们还等什么,为了新中国,冲啊!” “你要去哪?”莫言死死拉住我的裙子。 “我要回家,我要回到红旗下,我要为改革开放做贡献,我要做新时期的四有新人!”杰克,这真是太神奇了!原来的后进分子、老师的眼中钉、家长的肉中刺真的是说我吗? 正当我被自己感动到几乎流泪的时候,莫言问道,“你想怎么进去,硬闯?” “当然不会,我像那么没气质的人吗?咱们只能威胁。”我大马金刀地站开双脚,昂起头,指指身后的莫言,“到时候我就说敢拦老娘,俺家官人就爆你们的小雏菊!”月雏,团(音同癖)无尾,小喙短颈,羽青如翠,足红如朱,雄鸡有高大一二尺者,遇之喙嗫而下之,遂辟易去。鸟中最警敏者,土人呼为聒聒鸡,以其声之尖利也。”----《松窗梦语》 之所以用它比喻李悦,不仅如李悦理解的声音不好听和莫言所解释的警醒,也有讽刺她聒噪的意思。 第106章 掘人隐私挖人祖坟3 莫言以为这个任务过于艰巨,即便我承诺赞助带倒刺的铁指环一枚,他仍然不肯答应。人家的理由很简单:伤感情。真可怕,他们居然还有感情了……果然有男人的地方就有威胁别人不好,但是……用几只蛐蛐就想贿赂人家,貌似更天方夜谭吧,简直就是侮辱人家的智慧跟人品。莫言撅着他的美臀徜徉在杂草中,似乎对抓虫子这项工作挺在行,一会工夫就抓了好几只。他娴熟而流畅的动作令我不禁失神。这……这简直就是我家大公鸡转世重生啊,想当年它就是这样把意图吓唬我的小虫一口一个通通吞进肚子里,是的,就是这样,我不会认错的!“多多,你一定是我的多多!”我从后面死死搂住莫言的腰,眼泪汩汩而下,“还记得吗?你临死的时候,我抱着奄奄一息的你指天发誓,下辈子你变成*人我给你当老婆!” 莫言惊异地转过头,摸摸我的前额,“没发烧,是中暑了吗?” 啊,亲爱的多多,你果然忘记我了吗?没关系,让我们重新开始这段感情吧。我抚摸着莫言光洁的脸颊,又想起多多直着脖子歪着脑袋瞪着眼睛的模样,“上辈子我照顾你,这辈子该你保护我了。” 莫言不甚理解地应了一声又继续抓蛐蛐。“你刚刚什么意思?”他终于忍不住问道。 “不管你是喝了忘情水还是孟婆汤,都无所谓。”我深情地搂住莫言,“只要我记得你就够了,多多。你光鲜的模样(因吃昆虫而光亮的羽毛)、你(喝水时)望天的神态,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望天?”莫言呢喃着抬起头看看天空。随后警觉地问道,“多多是干什么的?” “我小时候养地宠物鸡,”我明媚而忧伤地说道。“它从稚嫩的小雏鸡被我养成威武的大公鸡,最后由于疫苗没起作用死于鸡瘟。享年不到一周岁。”我从对往昔地回忆中抽回思路,被莫言看不出感情的眼神吓了一跳,“干嘛这么盯着我?” “没什么,娘子。”他平静地轻捏起新抓地蛐蛐,将它放到我眼前。“这只红麻头给你吃。” 那该死的昆虫就被他放在靠近我鼻子尖的位置。黑色的背、看不清五官的面孔、略微透明地大腿、纹路隐约可见的肚皮……真是……真是恶心死了!眼看那只黑黢黢的小东西就要被塞进自己嘴里,我慌忙上手去抢。红麻头,蛐蛐中斗士,蟋蟀里的VIP,果然不是盖的,下嘴快、准、狠,令人为人类的我惭愧不已。那小家伙一口咬中我的虎口,疼得我尖叫一声将它甩了出去,重获自由的小生灵一个优雅的腾跃便掩没在了草丛深处。 我掐着受伤地手用力挤血。但一滴也没有,这反而让我更担心。“天啊,我被咬了。要不要打狂蛐疫苗,会不会感染艾滋。用不用拿滴露消毒?!” 可恶的莫言不但不关心我玉手。居然还责怪我弄丢了上等货色。“娘子,你怎么能把它扔了呢?俗话说的好。嫁鸡随鸡。你既然认定我是鸡妖,就该尊重我地饮食习惯,并跟我保持一致。莫言看起来很认真,这种态度将我感染得也认真起来。.www,16K.Cn更新最快.“一定要这样吗,嫁给鸡妖就得吃虫子,那许仙娶了白素贞这只蛇妖后也没听说每天生吃老鼠过活呀。” “他是娶你是嫁,这有本质区别。”莫言敲了敲我的头,“认命吧,这就是男权社会。” 我不想吃虫子,虫子长得太丑了。“唉,既然这样,你还是做只人妖吧。” 莫言妖娆地一笑,将我推入草丛,“给我把你刚刚放走地那只抓回来!” 我又不是多多,我哪会抓虫子?从来都是虫子抓我。我最怕虫子了,看它们奇形怪状地样子我就浑身发凉,想当年不管遇到多恶心的虫子,我只要大喊一声“多它就会张开膀子飞跑过来替我解决麻烦。回望莫言,这无情地人儿竟躲在树底下喝水,唉,要说对我好,还是得把多多排在第一位啊。 太阳越升越高,渐渐从红色变成了金色,照在脸上的感觉也丛暖洋洋变成了热腾腾,我觉得自己简直快成蒸饺了。“找不到,不找了!”我气嘟嘟地躲到树下从莫言手里抢过水袋喝了起来。“不就是只蛐蛐吗,有什么新鲜的?他就算再喜欢,也不至于为了它出卖家族利益吧?” “当然不会,但至少能让他高兴,与人为善总没什么坏处。” “小心马屁拍到马腿上,万一他觉得你谄媚,怀疑你别有用心怎么办?”我拿出点心咬了一口,并把碎掉的渣子分给蛐蛐们。“你看这些小家伙,我给它们吃的它们就吃,一点都不为自己的安危担心,可人就不一样了。” “你说的也有道理,”莫言点点头,“回头就说是你的一片心意。” 哇,你怎么好事想不到我,鸟事专想到我?“别开玩笑了,我什么都不懂,完全是外行中的外行,到时候他随便问两句专业知识我就得露馅。”谁说拍马屁不是学问,既要不显山露水还得让被拍的人心里受用,难啊。 “所以说这是考验你的时刻。”莫言鼓励地拍拍我,“好好想想怎么让他高兴吧。” 让他高兴?弄点小酒先给他灌个半晕,然后我软绵绵地往他腿上一坐身上一靠,再然后镜头转到窗外,再再然后趁他注意力最涣散意志力极薄弱的时候换个男人来,再再再然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莫言恶狠狠地拧过我的脸,“你又在打什么坏主意?” “我怎么会打坏主意,我是良民!”我不打坏主意,顶多也就要挟一下“不答应我的要求。我就把你和莫言睡觉的事告诉孩子他娘。” “喵 一个问询地声音打断了我们的谈话。圆脸、杏核眼、有鼻线、头顶M纹,经鉴定为狸花猫一只,性别不明。猫咪警惕地望着我和莫言又喵了一声。似乎是问“你们这两只傻鸟,哪飞来的。大王我怎么没见过?” 我捅捅莫言地腰,“说不定这位是土著居民,快问问它有没有后门可走。”莫言使劲咂摸后门这两个字,脸上流露出些许特别的颜色。“别误会,我地意思是……”想不到我也会有被别人的YY吓到的一天。我叹了口气解释道,“只有一个门很容易被堵,你知道留一手,难道人家就都是白痴?我的意思是……” “我明白啊,是你自己想歪而已。” “喵猫咪不耐烦地又叫了一声,见我们不理它便迈开健壮的四肢要走。 “咪咪,等一下。”我拿着点心跑过去,兴许是热情过头看着像怪阿姨吧,反正把小动物吓跑了。 “追过去看看。”莫言兴冲冲地拉起我。“那猫不像野地,说不定这山上有人住!” 我实在懒得理他,一只过路的猫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猫咪长得壮说明捕猎的技术好。毛皮干净说明身体健康,与是否拥有饲主没有绝对关系。但看他这么执着。我也不好意思扫兴。只能顶着大太阳跟进。我们转过山路,别说猫了。连根猫尾巴毛都没看见。 山壁上爬满了绿油油的类似于爬山虎的植物,和路边郁郁葱葱草木连成一片绿色的世界。绿色除了说明环境好,也往往等同于昆虫乐园,真是太可怕了。“闻见什么了吗?”莫言耸动着鼻子问道。 微风送爽,一股熟悉的气味伴着泥土香似有似无地飘入我的鼻孔,打死我也不会闻错,这便是传说中别具特色、惨无人道的非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猫尿! “行了,我们可以撤退了。”我抓住莫言地衣服往后拖,他却打定主意非把那只猫找出来不可。我不明白一只野猫有什么特别的,他说他也不太明白,只不过是直觉罢了。我暗自祈祷,“观音姐姐如来叔叔在上,请受小的一拜,保佑那猫只是只普通地猫,可千万别是什么等候千年只为寻找真爱的猫妖,保佑保佑!” 莫言叫我帮他望风,盯着有没有人,他则眯起眼睛细心寻觅猫咪地踪迹,鼻尖一抖一抖地样子很是可爱,有点像小狗。他用手里哭丧棒似的树棍挑起一块依附在山壁上绿色植物,一个黑色地小山洞便露了出来。猫住的地方可以放心钻,除了屎尿的气味比较熏人、储藏的食物比较人外,倒不会有什么危险。 山洞里又湿又潮,令那股“沁人心脾”的“猫香”愈发浓重,多亏我对这种味道早已见惯不怪,所以只捂了一会鼻子便能自由呼吸了。“没在这,换个地方找。” 莫言一把将我揪住,很笃定地摇摇头“不可能,这气味是新的。”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那就麻烦你把它找出来吧。”洞就这么小点,虽然光线暗,但绝不会连那么大的活物都看不见,除非那猫刚好有个英文名字叫哈利波特,而它今天又刚好没忘记带隐身衣出门。 “你让开一点。”莫言将我拉开,并在我原本站的位置蹲了下来,我这才发现石壁上有个小破洞。“看看这个。”莫言笑眯眯地在我掌心放了几根绒毛,“是挂在洞口上的。” “咪咪!”我蹲在洞口叫它不见回应,又学了几声猫叫“喵呜,结果除了莫言的大笑没引来任何回应。 “没想到你学起猫叫还真像,不光像,似乎还蕴藏着千般柔情。”他把我拉起来,在我的耳鬓之间蹭来蹭去,弄得我痒痒的。“来,小美人,再给爷叫一声听听……”结果话音刚落就被我一声狮子吼把三魂吓去了七魄。莫言讨了个没趣,便默不作声地蹲到洞口,回来时手中多了几颗石子。 “这是什么意思?” “那猫肯定是钻进洞里去了,你在外面叫它,不管它愿不愿意出来总该应一声的,除非离得太远它没听见。”莫言蹲在洞口将石子摆好,随后往里一弹,清脆的撞击声接连响起,一直响到我们听不见为止。 莫言的眼珠子放出幽幽绿光,抖着手敲击石壁,急促的呼吸中透出前所未见的兴奋,不知道的还以为后面藏了他的小情人呢。“天不亡我,果然是天不亡我!”他忽然倚着石壁大笑起来,如同害了失心疯,之后又显出几分忧愁,“如果离开这让你重新选择,你还会和我在一起吗?” 我想说不会,但看他这么严肃,决定还是不逗他了,万一他要当了真一时想不开干点傻事,就不太方便收场了。“我不会抛弃你的。”我搂着他的脖子,深沉地说道,“放心吧,除了你没人要我。”莫言满意地笑了,宛若春花般灿烂,于我却如兜头一盆凉水浇下……我随便谦虚一下而已,你居然就好意思当真,岂有此理,本姑娘有那么糟糕吗?! 莫言在地上东杵西杵,最后好不容易选定一个位置挖了下去。看帅哥在臭哄哄的小山洞里挥汗如雨实在是一种“有趣”的体验,NND暴殄天物啊……我揉揉鼻子,“亲爱的,依我看,你想去美国的话最好坐船,尽管有撞冰山的危险,但与挖过去相比总还靠谱些。” 他没有理我,继续用那根具有丐帮风范的树棍在地上刨。我一方面怕把蛐蛐们憋死,一方面也怕给自己熏成猫尿味的,于是很没义气地钻出去呼吸新鲜空气了。天气越来越热,我难过小虫子们也不好过,虽然都还活着却没有一只肯唱个曲给大家解闷。 忽而听到洞内一声巨响,我正准备进去,便被莫言推了出来。“你走吧,”他抚着我的额头,冰冷的泪水顺着他的眼角落在我的指尖,“欠下的债终归要还,他们就在下面等我,如果我没有回去,你就另找个男人嫁了。”他摊开自己的手掌,苦笑道,“是我太霸道了,总以为能把别人的命运握在自己手里,其实自己所能掌握的只有自己的命运。对不起,我不该鬼迷心窍来给你捣乱,如果不是我,你这会应该正呆在温暖的家里跟新认识的小白脸谈情说爱吧。债要一笔一笔的还,你的那笔我一定不会忘……” “你等一下!”我从背后将他扑住,和所有的言情剧女主角一样,与男主角深情相拥。“你怎么知道被你捣乱就不是我该有的命运?”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太飒爽了,连我都被自己感动了。 第107章 当一切都将归于平淡 我安慰自己,猫这种聪慧的小动物不会在有危险的地方出没。当然我心里明白,人与猫对危险的定义和反应能力有很大差异,尤其是我这么一个小脑萎缩家伙和那么一只强健有力的壮猫相比。 莫言看起来平静,心里其实怕得很,否则拉着我的手也不至于汗滋滋。洞开的石门里透出恻恻阴风,绝望与不甘的怨念扑面而来,而那股潮湿腐朽的味道更给我带来了许多不好的联想。 “真的要和我下去吗?”莫言又一次问道,“虽然他们夫妻对机关术并没太多研究,所学不外乎都是我用过的那些,但若有什么变数,恐怕……” “你别说了,我都明白,变数不就是一死吗,反正左明珠早到阎王爷那报到了,怕什么?”他要真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可能高高兴兴再上别人的花轿。哀莫大于心死,与其心死不如身死,趁早了了这一世的牵牵挂挂。正在慨叹之际,颈后一阵凉意袭来,待我回头莫言已将手收回。我摸着他碰过地方问道,“你干什么?” “这样遇到危险你便能及时从肉身里被抛出,”莫言把我的手拉到胸前,轻声说道,“如此一来就不会觉得疼了。” 真是有心人,连最后一丁点担心都替我考虑到了。“走吧。” 火折子一燃,楼梯一节节清晰地呈现在眼前,百年间的尘埃踩在脚下,指引着我们去为往昔种种做个了断。光滑的石壁、雕花的铜灯见证了短暂的繁荣更亲历了长久地凄凉。我们拾级而下,停在一处紧闭的石门前。门的上下两端都有些碎了,猫能钻过去。我们钻不过去。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了解你,有时候我又觉得你很陌生。”莫言揉揉我地眉头,“笑一个。这种表情不适合你。” “笑一个恐怕有难度,尿一个还差不多。”我笑着把他的手推开。“其实我也不了解你,所以咱们俩扯平了,谁也不吃亏。”还有半句我没好意思说,我不会让你了解我地,这样你就永远不会厌倦我。 莫言一手搂着我。一手去拧石门边的灯座,门顺利地开了,没有我预想中的万箭穿心发生。莫言轻呼一声,转身想逃,可刚转过身脸又不由自主地扭了回去。高台上端坐着的一定就是他既怕见又想见,既想见又不愿见的那两位吧。“别怕,都死透了。”我在莫言身后推了一把,“进去看看。” 没想到这里地壁灯中居然还有油,点起来终于能看清楚些了。运气很好。我们打开的是道暗门,完好无损时与墙壁连于一体,想必是很难看出破绽的。可怜座上那对鸳鸯早已化成枯骨。.www,16K.Cn更新最快.但手却仍握在一起,颇令我感动。莫非这便是传说中的同年同月同日死?缘分啊。 莫言的呼吸越来越重。猜不出在想什么,看他目露凶光的样子。估计不是好事。我想他应该不至于冲上去咬人家的骨头吧?地上有个不知从哪滚落的金属物体,他走过去捡了起来,随后将眼神投向了高台上的夫妻二人…… “不要啊!”我冲上去将他抱住,“那么做你会后悔地!” “后悔?我为什么要后悔?” “我知道你看见他们在一起心里不好受,会觉得自己是被抛弃的受害者,会觉得他们对不起你。不过等你静下心仔细想想就会发现,其实这世上并没有多少真正的谁对不起谁,说白了就是我们自己不甘心而已,更何况说感情地事本就勉强不来。”我用力箍筋他的双臂,“冲动是魔鬼,做人要淡定!” “你说完了吗?说完就放手。”莫言冷冰冰地声音十分不悦。任谁被人戳穿了心思大概都不会高兴吧。 “我不放,我不能让你做后悔地事,除非你打死我!” “说真的,有时候我还真挺想打死你地。” 嗯,有时候他还真挺想……什么,打死我?“喂,你个喜旧厌新的混蛋,见了老情人就对我出言不逊,还有没有点良心?小心月亮代表我惩罚你!” 莫言艰难地将提着不明物体的手抬起,“这是什么?” “不知道。” 他又用下巴指指倒在远处一个两头大的细长金属物体,“那是什么?” “不知道。” “那好,我告诉你。我手里这个叫做灯罩,那边地上的叫做灯座,我只是觉得这七零八落的看着难受想把他们摆好。”莫言叹了口气,“这回能放手了吗?” “你保证是把灯罩放到灯座上,而不是把仇歌的脑袋放到灯座上再把灯罩扣到他肩膀上?” “我在你心目中就这么小气?”莫言气哼哼地从我怀里挣开,将灯具扶起来摆好。 “没有,我随便说说,你别生气嘛。”我讨好地蹭着莫言,没敢告诉他,原本我还以为他是想拿灯罩砸人家夫妻俩呢。唉,看来是我小人之心了。台阶上有个东西,看的不十分清楚,我便拉莫言往上走了几步,这才看明白是只浅口小碗,兴许是装贡果吧。我伸手想拿却被莫言紧张地拽了下去。 他把火折子递给我,之后恭恭敬敬地跪在阶前磕了三个头。 莫言将火折子取回后,把墙上的壁灯点起几盏,我才得以把四周看个清楚。这很大很气派,悬挂在墙上的帷布残破不堪,这连颜色都分不清的东西虽说早已起不到装饰作用,但当时应该看起来还挺能充门面的。莫言领着我向正门走去,尽管我是受唯物主义教育长大的,但心里还是对鬼神充满敬畏,所以一直在担心身后那二位前辈会突然站起来,幸好直到我们离开他们都没动这个念头。 左转?前行? 莫言说按照他们那的习惯应该是要前行的。结果我们呼哧喘气地爬了N节台阶后却发现世事难料----此路已封。果然经验主义要不得啊要不得。我累得再也走不动,只好让莫言陪着歇会。地下凉爽,虫儿们都欢唱起来。歌声此起彼伏,为这充斥着死亡气息地地方添了些生气。 我和莫言一边喝水一边感叹此处乃是避暑圣地。忽闻头顶一阵异动。 “大哥,委屈你了,这不见天日的也只有你忍得了。”这个声音很熟,正是我们厚脸皮的二少爷。不知是成见还是怎地,我总觉着他这语气有点幸灾乐祸的意味。 “忍得忍得。有什么忍不得,十几年地清规都忍了还怕密室里过几天。”这个声音比较沉稳,似乎哪里听过,一时想不起来。“和我说说外面的事。” “也没什么,置了田地产业的轻罚一下以示惩戒,而那些说不清钱财去处的一个不落全自己了断了。” “动作到快,都是当年留下的那些?” “是啊,早知今日,当初就该听我地斩草除根。”愤怒的二少爷哼了一声。继续说道,“祁轩那天的态度你是没看见!” “你毒杀人家的父亲,还指望人家有什么好话说?” “那四只老狗吃里扒外。难道不该杀?!” “我又没说不该,急什么。坐下。这些年挨了这么多打。你的脾气还是一点没变。”鸣凤大表哥吃吃地笑了起来。 “亏你笑得出来,就没想过青枫的行踪是怎么走漏的?你不会。我不会,那还有谁知道,又有谁与这个人交好?” “子鸾,这话不能乱说!”鸣凤的声音显然急切起来,“依梦对青枫如何,谢世伯为人又如何,你不是不清楚!就算祁轩与依梦从小关系不错,你也不能因此就……” “我当然清楚,所以除了你,这话我没对任何人说过。依我看,事情与祁轩绝脱不了干系,那晚他看明珠的眼神不对劲,似乎是在怪她坏了自己地好事。不过说到底还得谢谢那姓罗的混账提亲提的及时,否则明珠又怎么会和莫言连夜出走,要不是他们连夜出走,这会青枫说不定早就遭了不测。” “你上次告诉我,莫言身上有那块传说中地玉牌,还说他想进禁地,你没告诉他禁地因立教早年的变故已被封上百年了?” “没有。” “说到明珠和莫言,也不知借尸还魂地馊主意谁想出来地。也就是骗骗舅舅、明权这样的正人君子。” 听到这,我觉得自己脸上黑线都快下来了。抬眼看看莫言,也没好到哪去。我想冲出去告诉他们,我们没骗人,我是真还魂! “好像是狸花,我给你把它放进来。”一阵重物移动声后,上方传来了一声清脆地猫叫。我实在忍不住了,见过懒得起名的没见过这么懒的,狸花猫就叫狸花,那要是波斯猫还叫波斯不成?既然懒还不如懒到底,干脆就叫“猫”得了。 猫咪叫得很惬意,估计正被上面的人揉搓。依然是我们二少爷的声音,“要不是狸花不见了,那会我还真不敢确定。” “狸花跟我这么多年,我当然要带它回来。你仔细看,觉不觉得明珠瞪着眼睛看人的样子和它有点像。” 谢谢大表哥的夸奖,您到没说我和它毛色像。“怎么,对明珠还念念不忘?不如今晚我叫人把莫言支开,再用迷香把明珠迷倒给你送来,不知大哥意下如何?” “住口!”玩笑开过了,大哥生气了。这一声器宇轩昂、气冲霄汉的喝斥彻底唤醒了我们的记忆,后面不用再听下去了。 莫言猜到了那开头,却猜不到这结尾……他气冲冲地拖着我奔向刚刚放过的岔路,一路走一路念叨,“什么天花,什么火葬,他敢碰你一根手指头,我把他们全家都火葬了!” 岔路的尽头原本是道大门,如今已成一地糟木屑,门内有些光亮,竟是因为用来封堵外面那扇门的石头都碎了,令人不禁感慨岁月无情。又是熟悉的猫尿味,看来这果然是狸花的另一个出口。 莫言摸着墙上的石门,激动得几乎快要落泪。他把自己的玉牌放在门上的凹槽处按了一下,之后轻轻一推就开了。但他并没叫我过去,而是把门又重新关了起来。 “我们不走吗?” “好歹要给大家个交代吧,这么一走,岂不成了千古悬案?而且有些事不问明白,我不放心。” 第108章 夜风吹散的炮灰 文艺的说法:被万丈红尘迷了眼,待回首发现一切皆空,南柯美梦才算醒。 通俗的说法:真爱难觅,她的心只属于他,别人只有仰望的份。 鄙人的说法:“看什么看,人家不喜欢你!” 莫言愤愤地瞪了我一眼,“我知道,不用你提醒。” 傻瓜,我不提醒你,你还会记得我站你身边吗?光盯着人家看,难道我水汪汪的大眼睛不比那两只黑窟窿好看?其实并非得不到才好,我觉得我就挺好的。我温柔善良又美丽,是宇宙第一美少女,这可不是自我吹嘘,我的镜子对此也表示同意。每次等我照够了镜子,都会玩个二十连拍,再甜甜地问镜子君,“我是不是温柔善良又美丽的宇宙第一美少女?你不说话就表示默认。”镜子君害羞,我懂。那我吃醋了,你懂吗? 他的手和第一次拉我时一样有力一样温暖。我最后看了洛璃一眼,美人如玉,如今身死也不过一片枯白。我默默告诉她,“我一点也不嫉妒你,有人爱护你,也有人疼爱我,我只是有点羡慕……我只是羡慕你能这样一直停驻在他心里。” 我们依原路返回,从猫尿窝钻了出去。 夕阳西下,映得天边一片绯红,山下的河水则被镀上了耀眼的金黄。一路上他都没有说话,只是用力拉着我不肯放手,直到远处的人声依稀可闻,他才肯告诉我自己的心事。“很久以前,在我们那,会把凶手的头盖骨取下作为供品祭奠死者。” “你是说那个小碗其实是人的头盖骨?”真不得了。脑壳那么圆,连我都得赞句天生丽质,确实比我地好。 “他们为什么会死于非命。我想问清楚,当然现在的人恐怕也没几个知道……”莫言抬起头望着归巢的鸟雀。心里不知又在琢磨什么。兴许是为那只再没机会投入他怀抱地小鸟惋惜? “那个,我听说人的头骨很硬,那块是怎么处理平整地“清城很锋利,别说普通人的头骨,就算你的脸皮也不在话下。”莫言捏捏我的脸。“好好一副皮囊,被你用得比脚后跟还厚。” “老实说,我觉得清城和我家水果刀长的挺像,说不定是亲戚。” “没错,我们当年就用它削甘蔗皮。” 回去要告诉小五,他拼了小命拿出来不过是把水果刀,他也许会哭吧。没关系,到时候我就可以用大姐姐地口吻开导他“小朋友,结果不是最主要滴。.1*6*K更新最快.我们看重的是过程”。 莫言认为那个杀人取骨的勇士便是仇歌与洛璃的爱情结晶,随后我们一路上尽情探讨了“父母意外身亡对孩子性格发展的影响”这一具有深刻现实意义的话题。仇于世和他娘亲长得像,生来一副好样貌。可良心实在是大大滴坏,居然以引诱他人送死为人生乐趣。所以我早前一直被两个问题困扰。“1.帅哥是否都不是好东西2帅哥是否都等于变态”。如今看来,任何后果均有前因可寻。不应一概而论。 “为了以后我们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你一定要保重,”莫言将我双手握住,用上级领导下乡慰问的语气说道,“《水浒传》的同人就不要写了,CP太多而且难度大,要把那些个外形奇特地人都撮合到一块太费脑子,我怕你累坏了。” 管山管水管风流,还管我写哪对CP?不过看在他一片好心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地同意吧。 我们回去时正赶上吃饭,凌霄,哦不,早该改称子鸾,在议事的大厅摆了大宴。入席地除了我、莫言、小五属于亲属行列,其余都是教内年轻子弟中的佼佼者,然而要细论起来,还属云清最有光彩。现在人人都知道他在叛逆包围中保护表小姐地英雄事迹,二少爷在上座夸他,下面不乏羡慕者,可作为本案另一位当事人我要负责任地说,“当英雄一点也不好玩,能不当尽量不当,非当不可也别推辞,俩眼一闭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席间青枫拿了一只大梨子来找我,说是自己吃不了想和我分。听得我鼻子一酸差点哭出来,“梨子哪能分,多不吉利,夏天要有桃子吃不了到可以和哥哥们分。” 分梨,分离也。有些事即便终会发生,也还是不说出口地好。既然迟早都会成为现实,何苦说出来徒增烦恼呢? 酒过三巡,大家开始玩“拍七令”。所谓拍七令,就是从首座之人开始依次顺数,遇到“明七”就在桌面上拍一下,遇到“暗七”则在桌面下拍一下。明七指七、十七、二十七等数字;暗七指十四、二十一等七的倍数,无论明七、暗七都不能说出声,错了就罚酒。按理说这么简单地游戏不该出什么纰漏,可我不是说出了声音就是忘记拍,几圈下来数我喝的最多。喝多了脑子更木,脑子一木便错的更多,错得多喝得多,形成恶性循环。嗯,一定是这样,我才不要承认自己智商低呢。 喝到一半,狸花不知从哪钻了出来,在大家的惊诧中径自走到子鸾身边坐下,蹭蹭他的脚,又望着盘子里的鱼喵了一声,逗得大家直笑。能被小动物信任的人,都不是什么坏人。 我与眼前的欢乐格格不入,大家越开心我就越想哭,便借口有点醉了回去休息。莫言要送我,被我拒绝了,我只想一个人走几步,最好能去看看他。天黑了,他应该能从密室里出来了,那天偷看我的人应该也是他吧。有些话我怕再不说就没有机会了…… “谁?”有人从后面按住了我的肩膀。 “有劳明珠小姐和在下走一趟。” 我想说,不,可以吗? 祁轩把我拖到断崖边,崖上冷风飕飕,崖下水声涛涛。我那点酒劲都被吓跑了。 “我的事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知道的?”他地眼神像针一样,仿佛能刺入我灵魂深处。 “奴家愚钝,不知公子所指为何?” 他往前跨了一步。紧抓住我的手臂,“如果说你第一次救仇青枫是个巧合。那第二次呢?” “第二次?哪有什么第二次?”我不知所谓地问道。他抓我手臂的力气更大了,疼得我忍不住叫了出来,“啊,要断啦!” 他略微放松了些,压低声音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会在你们上桥地时候把桥断掉?” 我真想告诉他,不是我知道,是你太狗血……狗血本不是狗血,经典被人用多了也便成了狗血。“我说出来你兴许不信,其实那也是个巧合。” “你以为,我会信?”他的情绪激动起来,把我往崖边又拉了些,“他们都知道了?” “怀疑而已。我不说。你不说,这事迟早会过去,往后收敛些便是了。” “祁轩。果然是你!”谢依梦从旁边地黑暗处冲了出来,“只有你进过我的书房。所以一出事我就在怀疑你。可我多希望是自己错了。你那时就偷看了我和子鸾的书信,对吗?” “不错。从很多年前我就开始计划夺走仇家的一切,就像我父亲曾经想做没做成的一样。”他停顿了一下,“与其被他们挥霍掉,还不如叫你拿去做番大事。皇帝昏庸,百姓受苦,你这些年也看得不少了,就没想过取而代之?” “闭嘴!”谢依梦怒斥道,“这是犯上作乱!”他向我伸出手,柔声说道,“你先把明珠放过来。” “她知道地太多了……”祁轩拉着我继续后退。 “你放开她!”谢依梦已经顾不得斯文开始吼了。“那些所谓仇家祖先藏了大笔财富的传言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如今的产业都是历代经营积累的结果。” “没有空穴,何处来风?”祁轩固执地轻哼一声,随后淡淡说道,“否则第一任教主和夫人又缘何为身边亲信所害?” 狗血而阴暗的故事,我不喜欢。为什么世界不是我理想中的简单快乐呢?天很黑,我根本看不清断崖的边缘在哪,好怕就这么掉下去。可祁轩还在推我,太讨厌了。我才懒得理你们谁和谁情同手足,谁又和谁朋友之上恋人未满,我就希望回屋睡觉。 “你与他们情同手足,那和我又算什么?不如拿了我去邀功!”祁轩的反应越来越可爱,让我忍不住想逗他一下。“别争了,他们算手足,你是心肝,这回满意了吧?” 可能说的过于直白,把祁轩惊吓到了,一时不知所措竟放开了我。我顺势往后退了几步,等看到断崖边缘时已经来不及了……祁轩地指尖碰到了我的衣袖,但终究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就那么一点,于是一切都变了。 我后悔没接受那半只梨子,分离并不会因为没有分梨而改变。分离,有很多种方式,为什么我偏偏选择了最悲壮的一种?难道世上确有一种命格叫炮灰?就算功成身退,其实完全可以退得低调些地,我以为。 喔,我在飞,像燕子一样轻盈,我要去寻找我的快乐王子啦!那是唯美地说法,现实一点地说法是,我在做自由落体运动。话说绿珠是跳楼死的,和我跳崖有异曲同工之妙,能与历史上地知名美女采用类似死法,我感到万分荣幸,尽管再美的美女从老高摔下去也和砸烂的西瓜差不多。万一要没死,说不定还能遇个高人,传给我一甲子的功力,满足一下我的女侠梦,让我过把恃强凌弱、强抢民男的瘾…… 咿呀,快到底了,怎么还没高人出现?武侠小说信不得啊信不得!老天爷保佑,给我摔岸上吧,湿身太性感,我怕大家会情不自禁地爱上我! 可怜我一世英名一生芳华,只落得个血淋淋大地一片真清净。 第109章 故事的最后一章 好刺眼的阳光,哪只混蛋在捉弄我乱开窗子?阳光?我一骨碌爬起来,难道晚上是做梦?可周围的石壁、急流又明明不是梦。苍天啊,难道我从那么老高摔下来都没死,太没天理了吧。我抬头看看崖顶,还真高啊,狸花掉下来都得成猫泥,我作为一头人类竟然还能欢蹦乱跳,世界果然很玄幻。我拍拍屁股往前走,找了个坡度合适的地方开始四脚并用往上爬。 我身轻如燕了,不是错觉。难道没事摔摔真的有益健康?还是昨晚有高人出没,趁我不备……完了,我昨晚遇到的高人该不会是尹志平之流吧。唉,就算是也没机会负责任了,只当朕负美人吧。我急匆匆地跑回去,却发现人烟稀少,等跑到大厅才发现事情不妙。 硕大的“奠”字首先闯入视线,随后才注意到棺木和棺前铺了白台布的长台,台上摆着长明灯、蜡台、贡果、香炉。一帮熟人围着棺材嚎啕,还有更多有点熟不太熟的人在旁边抹泪,我长这么大头回看到男人哭得如此销魂。一阵风吹过,我有点站不稳,条件反射地想抓东西,结果生生把引魂幡拽了下来……我自知犯了大错,缩成一团等待众人调.教,结果居然没一个人上来,反到让我不太好意思。 大家看着我露出惊恐的表情。 “明珠小姐回来了……” “是啊,我回来了。”我微笑着对大家说道。可大家就像没看到我,仍旧自说自话。 “表小姐死得不甘心……” “表小姐,你安心去吧……” 我诧异地走上前去,被牌位上“左明珠”三字惊了个四脚朝天。更重要的是。我发现大家确实看不见我……绝望之际,莫言给了我希望,我发现他的视线在跟着我的移动而移动。 哦。我的生命之光,我地欲望之火。算姑娘没白疼你!我从人缝中钻过去,贴着他的脸问道,“能看见我就眨眨眼。”他立刻眨眼示意。 终于看清了莫言的孝服,这家伙没事乱积极,平常不拍我马屁等我死了倒假惺惺穿起重孝。“你有病啊。这会装什么恩爱,谁叫你以夫妻之礼服丧地?今天一整天你都没饭吃,知道吗?一整天啊,饿了不许哭。” 话虽这么说,其实我心里特爽,爽得直掉渣渣。看大家扶棺痛哭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做人还挺成功,可也有点遗憾,你们有力气哭怎么就不想着生前对我好点?认识你们这些时日。没一个伺候过我泡脚,更别提异性按摩了。 先说年纪最大地那位,真想骂你啊。欺骗我的感情,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真喜欢我。喜欢就要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喜欢。你不说出来我怎么拒绝呢你?你瞧瞧,我剧本都白背了。其实你也不容易。我理解,能把你炸出来我已经满足了。看看你这脸白的,是屋里憋白的还是身体不舒服?要保重啊,下次我再管不住自己干坏事,还等大侠你来教训呢。你那一嘴巴抽的太有水准了,余韵绵长,令鄙人至今难忘并不时回味。.Wap,16K.cn更新最快.还有,我送你地东西没扔吧?敢扔我半夜骚扰你再说第二位,这么多年你始终以反面形象出现在公众视线里,忍辱负重。他是嫡长子要继承家业,所以你就为给他这哥哥的留个好人缘好名声,而委屈自己。鸾鸟凤凰,这名字真没起错…… 等一下,他手里拿的那几张破纸我看着眼熟,似乎是我的YY即兴之作《那一受的风情》和《多情小攻无情受》。他的的手在火盆上方颤抖了一会,终于还是没舍得烧,滴答着眼泪看了又看,最后塞进了怀里。我记得自己似乎承诺过续集,只可惜小姐一去经年,此坑永成憾事。兄弟,我对不住你。 虽然你有时看起来很坏,但我明白,你是个好人。曾经我问过你,该如何分辨善恶对错。你说,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又问,什么才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你地回答是,“等时过境迁,仍旧不悔当年所为,不在乎被人知道,应该就算对得起了吧。”现在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见过你的老婆孩子,你人好又聪明,他们跟着你肯定受不了苦。 还有你啊,小东西。你抱怨我不会做饭,可也没见你做过嘛,以后你就算想吃也没机会了。别哭了,你一哭我也想哭,你也不算小了,有些该考虑地事情也要考虑。你不是说喜欢长头发大眼睛的女孩吗?回头叫哥哥们给盯着点,尤其是二哥,这方面他是行家。突然想到一件事,你曾经答应过要给我买件好首饰地,这回用不着了,省下娶媳妇吧。那支便宜地骨角簪就是我这辈子拥有过的最好地一件。 最后是你,云清。一开始我以为你是炮灰师兄,结果你没炮灰,我自己炮灰了。你这人心眼实诚,我也不知道这好是不好,以后自己小心吧。 我挨个在每人耳边说话,尽管他们听不见,我还是想说,也许他们能感觉到呢。都说完一遍,我便蹲坐在棺材盖上端详二位罪人。可怜啊,一夜不见憔悴了许多。“事情因我而起,若不是我没有收好书信,也不会引出日后诸多事端,祁轩一时糊涂,还望教主能饶他一命。”谢依梦平静地抬起头,“明珠下葬时,请教主将我在坟前凌迟处死,慰她在天之灵。” 我屁股一滑差点掉下去,向莫言望去,那厮正强忍笑意地看我。我承认我被吓到了,饮鸩酒自尽是怕不够显示诚意吗?头回听说有人自愿受凌迟之刑,这家伙哪是慰我在天之灵,到时候真在下面见着他血淋淋的模样,我就是个死人也得吓活了啊。不过转念一想,我从老高的地方摔下去那样子估摸着也好看不了……我摸摸屁股下头的棺木。不知哪位大侠给我捡回来的,受惊了。 红红白白洒了一地,整个人七零八落。破布娃娃似地躺在地上……怎么连幻想事故现场我都能联想到这般情趣的词,破.布.娃.娃。可见这BLB通用的四字箴言曾给少女时代地我心中留下过何等深刻的烙印。 我还指望能看见教主大人发威,众人跪做一团哀号“教主三思”地大场面呢,结果人家教主连头都不抬只顾着给我烧纸。 “此事与谢兄无关,祁轩愿为小姐殉葬!” 乖乖,这话有水准。你以为自己是我的男宠吗?我和你可是清白的,别乱说话。 “你也配?!”还是二表哥贴心,不用我抗议就给我把人堵回去了。 我夹着尾巴溜到莫言身边,“这种时候你还不说句话,真等着看凌迟看活埋?”他扬起手又烧了几张纸给我,仍然没有说话的意思。这家伙,不会真等着看热闹呢吧? “说实话,不关他们的事,是我自己掉下去地。祁轩还想拉我来着,结果慢了一步。”我蹲在地上嘀嘀咕咕,“这两个家伙也够笨的。干嘛要说实话,死无对证的。直接说我昨晚喝多了自己失足坠崖不就得了。也省得今天争着顶缸。” “二位何必呢?斯人已逝,过去的就过去吧。”莫言瞄了我一眼。做哀痛状开口道,“明珠心地善良,别叫她为难,更何况本就是场意外。” 戏演的真好,奥斯卡最佳男主角跟他比都显得菜,眼泪从无到有的过程先就是个挑战,然后泪水在眼眶里聚集打转,最后将下颌扬起使泪水生生滚落,几滴男儿泪看得人肝肠寸断。幸亏他哭的不多,否则长此以往,我怕直男都得被他掰弯。 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做好人的机会,我被你感动了。 在这死人最大,明珠小姐有好生之德,谁敢让人家死不瞑目?所以祁轩只被逐出门去,谢依梦本来就无辜,这回更没事了。希望他们以后能幸福。 晚上莫言终于能和我说话了。 “咱们昨天带回来的蟋蟀呢?” 莫言指指门外,“你听,这就是。” “怎么都放了?” “昨晚经历了从大喜到大悲,直到祁轩拿衣服给你裹回来他们才敢相信。然后他就把蟋蟀都放了,说好歹也是条性命。”莫言说着说着神色一变,“鸣凤在为你守灵呢,不去听听他有什么心里话?” “不听了,听了也是白听,何苦听了难受。”我半枕在床头,“细想起来老天待我们也算不薄,与其生离又终身不得相见,倒不如死别来得干脆,这样挺好,断了他们地念想。” 几天后莫言结婚了,和我的牌位。新婚之夜,喜乐伴着哭泣响成一片。我在新房里对着盛装的新郎,不知该哭该笑。又过了几日,别人问起他禁地地事,他谎称两家先祖颇有渊源,自家祖先的骨灰被埋在禁地,他这个大孝子不过是想给先人磕个头。 该说地谎都说圆了,我们也该离开了。我地故事停在这里刚好。 在他们的生命里,只有左明珠一人,李悦二字仅仅是个玩笑。没关系,虽然在他们地故事里我是云淡风轻的路人,但在他的故事里我是唯一的女主角,足矣。 他担心我被风刮跑,就把我塞进了他买的那只绢人娃娃里,太卡通了。他把我放出来时,周围一片漆黑。他叫我抱着牌位往前面有光亮的地方走,他会在那等我。 我一直跑一直跑,说不清跑了多久,似乎是几分钟又似乎是几百年。当我推开那道门,熟悉的笑容一如初见,终于……终于哈皮安定了我是后记的分割线.......... 我在莫言的房间,噢不对,现在已经是我的房间里收拾出风景最好的一个角落,用来摆放左明珠也就是我的牌位。自己摆自己的牌位,自己给自己的牌位掸灰,有点意思。看到它就会想到他们,想到他们就觉得心里满满的。莫言说不能白拐人家姑娘,要还我爹娘的情。我问他,是巨额保险吗?遭到鄙视。他说要还我爹娘个女儿,我说我爹娘年岁大了再生一个恐怕来不及,再次遭到鄙视。他认为与我这种智商解释也解释不清,看了就明白。 于是我看了,我明白了。 “怎么样,和真身没有半点差别。”莫言骄傲地摊开手,“继承你以前的全部记忆。” “挺好挺好,我只有一点不明白,我身边那只大尾巴狼是干什么的?”我讪讪地指着前面公交站那两个再熟悉不过的人影,“你为什么又骚扰我?” “男未娶,女未嫁,你情我愿怎么叫骚扰呢?” “不行,我要告诉我,那人是流氓是变态!” 莫言从后面将我一把抱住,“别去,想把你自己吓成疯子吗?” 我当然不想,但我更不想便宜变态臭流氓。“不要啊,不要理他靠,没出息的死丫头,不愧是外貌协会成员,见到帅哥就忘乎所以。” 我看着远方另一个自己被另一个莫言哄得飘飘然,心里那叫一个恨。我愤怒地抓起身边人的衣领,“你个死骗子!”莫言做纯白小羊状,“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请问我的女侠在哪?”没错,我就是在找茬。 “这个嘛,我们要从历史和文化讲起……”莫言清咳一声,做高深状,“中国文化传统之一就是隐逸,隐逸你明白是什么意思吗?” 我单手叉腰把自己摆成茶壶状,“废话,你下面是不是还要说范蠡携西施浮一叶扁舟于江湖之上?” 莫言尴尬地搓着手,“这个你既然明白,咱们就说另一种,也就是现代人大多理解的同死生共富贵,这种人主要源于市井游民,例如……” “够了,你在愚弄我!” “愚弄?太难听了,我不过开个玩笑而已嘛。” 天啊,什么时候我的人生才能正经一点呢,人家不想再开玩笑了。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hu99.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